原論編次一 所依本質性理。二 修持道次第理。甲 加行子 思維無常。丑 發菩薩心。寅 獻曼達。卯 念金剛心。辰 上師相應法。乙 正行子 道根本忿怒母。丑 道所依幻化身。寅 道暖量修夢。卯 道心要光明。辰 道迎接中有。巳 道中心得決定生西。前四法,修,未持令持,已持令固,已固令增,保持覺受,顯相功德。後二法,建立死中等理,辨別與正修中有,能生西,正修生西,生西利益。丙 歸結保守修持方法三 所得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