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此品來意。由前妙行已圓。當克妙果。若上上根人。一超直入。在中下之輩。第藏識由深歷劫餘習潛伏其中。雖有止觀之功。而智有所因。神有所不及者。非假加持之力不易斷也。至此故說後三品。以顯三種加持之象。故此品來也。三種加持。謂神力。法力。現身面言說。楞伽唯二。今多法力。此品乃神力加持也。呪乃諸佛秘密心印。如天子之秘符。大將執之摧堅破銳。無敵不克。藏識為生死窟穴。最極幽深。故云是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能到。其習氣潛伏。止觀之力所不及者。須仗如來秘密心印之力以攻之。楞嚴云。若修行人習氣未除。應當一心誦我神呪。謂是故也。楞伽云。若不以神力建立者。則墮外道惡見妄想及諸聲聞眾魔希望。故七地已前不加。則墮外道。八地不加。則墮二乘。九地至等覺不加。不得入妙。以七地以前藏識未破。等覺以前異熟未空。故須加也。然三意生身。乃騐其已。至三種加持乃警其未至。蓋如來說法通途之大義如此。非謂意生身後方有加持也。萬無以先後視之。
爾時藥王菩薩即從座起(至)即說呪曰。
此言持經之福。將顯入佛知見之大利也。因藥王發起者。向以藥王為止觀之象。且為苦行持經之首。入佛知見之先覺。故此請問。以示新記菩薩。始以止觀調心。終以密呪消磨習氣也。以佛說修行有顯密二行。故止觀為顯行。呪為密行。楞嚴 云。若修行人習氣未除。應當一心誦我神呪。是故修行之士。將躋覺位。而間被魔力所壞者。習氣使然也。故末世持經。必須神呪加持。可保無虞。楞伽經七地已前不加。則墮眾魔希望。謂是故也。此品判為神力加持。而首問持經之福者。向言持經之益。多約利他在機。今言其福。專明自利在己。以此經大益。非厚福者不能荷擔。如聞般若。非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謂非福不能載慧也。言讀誦。云通利。是在入佛知見。故云如說修行。以持經大慧之福。非神力不能保全。故須加持。故前屢較功德。但言七寶。今特約供佛功德。是在即慧之福也。故佛印之曰。如說修行其福甚多。
安爾(一)曼爾(二)(至)阿摩若那多夜(四十三)
此秘密神呪。乃諸佛心印。從來不翻。譯梵成華。有五不翻。一秘密不翻。即神呪。二含多義不翻。如婆伽婆。三此方無不翻。如閻浮樹。四順古不翻。如阿耨菩提。五尊重不翻。如般若。此呪乃五不翻之一也。如軍中之密號。但取辦事。不許人知。
世尊是陀羅尼神呪(至)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凡呪皆稱陀羅尼。此云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心印之義稱也。此呪乃六十二億諸佛所說。則諸佛之心印。繫於持經之法師。故須此呪以護持也。藥王先說者。以為顯密二行之首故。
時釋迦牟尼佛讚藥王(至)於諸眾生多所饒益。
此釋尊印讚也。
爾時勇施菩薩白佛言(至)即於佛前而說呪曰。
痤隷(一)摩訶痤隷(二)(至)涅犁墀婆底(十三)
世尊是陀羅尼神呪(至)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此勇施說呪護持者。頓斷習氣。非勇不能。以此助成妙行。故次藥王說呪也。夜叉等。皆惱害鬼。持經法師。末世多害。非假呪力。不能免害成行。故須加持也。
爾時毗沙門天王護世者(至)即說呪曰。
阿棃(一)那棃(二)(至)那履(五)拘隨履(六)
世尊以是神呪擁護法師(至)令百由旬內無諸衰患。
毗沙門。北方之天王也。四王護世。統領鬼神。為生死界主。北方先說呪者。北方之卦為坎。坎者陷也。以一陰陷二陰之中。以示生死險難之象行人於生死險難之中。而欲頓證菩提。非神力加持。又何以濟險難出生死乎。毗沙門為險難之主。故先說也。
爾時持國天王在此會中(至)即說呪曰。
阿伽禰(一)伽禰(二)(至)浮樓莎抳(八)頞底(九)
世尊是陀羅尼神呪(至)則為侵毀是諸佛已。
持國東方天王也。東方之卦為震。震者動也。東為群動之首。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動也。論曰。動必有苦。是則行人於生死動亂之中。而作至靜之行。苟非神力加持。又何以臻寂滅之境哉。至若南方之卦為離。離者麗也。虗明之象。西方之卦為兌。兌者說也。若無虗明悅豫之境。則無庸加持。故彼二天王不須說耳。
爾時有羅剎女等(至)即於佛前而說呪曰。
伊提履(一)伊提泯(二)(至)兜醯(十八)㝹醯(十九)
寧上我頭上莫惱於法師(至)即於佛前而說偈言。
若不順我呪惱亂說法者(至)當獲如是殃。
諸羅剎女說此偈已(至)應當擁護如是法師。
此羅剎女。乃毗沙門所統。故亦說呪擁護持經法師也。羅剎女。乃幽昧之鬼。與鬼子母。皆飛行而食人肉者。女則陰邪之至。此示無明羅剎業習戕害法身。今以止觀研窮。化無明而作妙明心光。故羅剎女。亦以自身擁護受持讀誦修行是經者。頓令無明三毒淨盡無餘。所謂令得消眾毒藥也。若夜叉等。皆所部之惡鬼。此皆莫惱。則無可惱者矣。佛讚印許。但護持經名之福已不可量。何況具足受持供養。其福更不可思議矣。供佛必以香燈者。表妙契法身。潛通法界。故香供為尊。一切煩惱。應念化成無上知覺。故種種諸燈供養。而為第一。
說是陀羅尼品時六萬八千人得無生法忍。
此聞品成行也。以顯密雙修。即得六根清淨。八識圓明。故六萬八千人。皆得無生法忍。此神力加持之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