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者年譜
大宋太祖皇帝初登寶位。改周顯德七年為建隆。元年庚申。此年正月。太祖受周恭帝禪。謹按胡昉撰塔銘并門人則全實錄。師壽六十九。示滅天聖六年戊辰歲。若準趙清獻公所作行業記。則云天聖五年歸寂。誤矣。今逆推甲子。師乃當庚申年降誕。豈非真人應運而賢哲間生乎。師諱(知禮)。字約言。真宗特賜法智大師之號。時稱四明尊者。俗姓金。前漢金日磾之遠裔(西漢書曰。金日磾匈奴休屠王之子。夷狄亡國。虜漢武。而篤敬忠孝。七世內侍。本以休屠作金人為祭天主故。因賜姓金氏)後代為鄞人也。父諱經。母李氏。初以嗣息未生。誠志祈佛。偶夜夢。梵僧遺一子云。是羅睺羅。泊生因以為名。
二年辛酉 三年壬戌 乾德元年癸亥 二年甲子 三年乙丑
四年丙寅。時年七歲。塔銘曰。師年七歲屬母喪。謂劬勞匪易報。且號泣而不絕。由茲厭俗。急於出家。其父異之。遂不奪其志。始投太平興國寺僧(洪選)為弟子。天竺作師指要鈔序云。師在童子受經。便能思義。天機特發。不曰生知之上性者乎。
五年丁卯 六年戊辰 是年改開寶元年二年己巳 三年庚午 四年辛未 五年壬申 六年癸酉
七年甲戌。時年十五。塔銘曰。師年十五受具戒。而專探律部 八年乙亥
九年丙子。是年太宗皇帝即位。改太平興國元年。
二年丁丑 三年戊寅
四年己卯。時年二十歲。行業記曰。二十從本郡寶雲通法師。傳天台業觀。始三日首座謂之曰。法界次第汝當奉持。師曰。何謂法界。座曰。大總法相。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既圓融無礙。何有次第。座無對。居一月。自講心經。人皆駭聽。而驚傳之。
五年庚辰。實錄曰。師在寶雲及二載。厥父偶夢。其跪於通之前。通執瓶水注於口。自爾圓頓之旨一受即了。
六年辛巳。時年二十二。行業記云。師居寶雲方三年。常代通師講。入文消義。益闡所學。
七年壬午 八年癸未 雍熙元年甲申 二年乙酉 三年丙戌 四年丁亥
端拱元年戊子。師聽讀寶雲十載。即值本講歸寂。石塔記云。通公壽六十二。端拱元年傾逝(知禮遵式)。子衿之高者。
二年己丑 三年庚寅。是年改淳化元年。
二年丁卯。師年三十二。即中選住持。實錄云。淳化辛卯。受請于乾符寺。綿歷四祀。于保恩院。戒誓辭云。予居寶雲。既值鶴林。始遷乾符寺西偏小院(乾符寺中改承天寺。今為能仁寺。西偏小院即今法華也)有寢無廟。學徙爰止。盈十莫容。又觀其密邇闤闠。誠非久宜。遂徙此城東南隅。指要序曰。師主乾符講席。諸子悅隨。若眾流會海。
三年壬辰 四年癸巳 五年甲午 至道元年乙未
二年丙申。使帖云。至道二年七月。內院主僧居朗顯通。捨保恩院與(知禮)。永作十方住持。傳演天台智者教法。戒誓辭云。院丙申秋承舊。越十年陳修。己酉告成。石公勒石紀之。逮壬子凡十七年。咸安來學。
三年丁酉。保恩院記云。先是此院締造年深。頹毀日甚。以至道三年。乃與餘杭釋異聞。戮力經營。適值丹丘僧覺圓。發心陳力。三載訖役。觀其土木瓌麗金碧交輝。先佛殿而後僧堂。昭其序也。右藏教而左方丈。便於事焉。
真宗皇帝即位改咸平。元年戊戌。
二年己亥。時年四十歲。實錄云。師自咸平二年已後。專務講懺。常坐不臥。足無外涉。修謁都遣。
三年庚子。是歲大旱。師與天竺懺主祈雨有感。行業記云。歲大旱。師與遵式同修光明懺。祈雨約三日。不降當然一手以供佛。佛事未竟。雨已大浹。慈雲行業記云。咸平三年。四明大旱。師入懺摩。祈雨約三日。不雨當自焚。如期果應。太守蘇為異之。題石紀其事。
四年辛丑 五年壬寅
六年癸卯。是歲日本國師遣僧問難。本序曰。咸平六年癸卯歲。日本國僧寂照等。齎本國天台山源信禪師於天台教門致相違問目二十七條。四明(知禮)憑教略答。隨問書之。
景德元年甲辰。時年四十五。撰十不二門指要鈔。序紀歲月云。景德元年甲辰正月九日敘 二年乙巳。
三年丙午。是歲師上錢唐昭公十義書。序曰。景德三年月。四明(知禮)。謹用為法之心。問義于浙陽昭上人。
四年丁未。是歲上昭公觀心二百問書。序曰。景德四年。四明比丘(知禮)。謹用為法之心。問義于浙陽昭講主。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
二年己酉。時年五十歲。建保恩院落成。戒誓辭云。院己酉告成。石公紀之。記末曰。待問通守竹符函親松柄。會茲院告厥成功。遂抽毫而為識。時大中祥符二年己酉四月六日立。
三年庚戌。是年恭奉聖旨。改保恩額。為延慶院。據四明圖經曰。保恩院周廣順二年建。皇朝大中祥符三年改為延慶院。紹興十四年改院為寺。使帖曰。大中祥符三年七月。內僧(知禮)。經使府陳狀乞申奏天聽。永作十方住持。長講天台教法。當年十月。內準中書劄子。奉 聖旨依。
四年辛亥。是年師再狀經州乞給。使帖備錄上項。聖旨上石永為照據。使帖曰。(知禮)續於大中祥符四年三月。內經州著狀。乞備寫聖旨并前後使帖。鐫上石刻。永作十方傳教住持。是年七月十七。給帖立石。
五年壬子。是年師與異聞師。撰十方傳教住持戒誓辭。立石永誡非理妄占。斯文真是寺萬代十方住持之本也。
六年癸丑。是年二月十五日。創建念佛施戒會。師於祥符五年十月。親製疏文。至今誘化。此會抵今凡一百九十載不廢。往古來今其被化者。不知幾何人哉。
七年甲寅。時製觀經融心解。序末題云。大中祥符七年甲寅重陽日敘。是年師又有教門雜問七章。門人自仁答 八年乙卯。
九年丙辰。時年五十七。實錄云。師年五十七。誓願修法華懺。三年懺滿。焚身供養妙經。誓生淨土。
天禧元年丁巳。塔銘曰。天禧改元之初。師年及耳順。乃謂其徒曰。半偈亡軀。一句投火。聖人之心為法如是。吾不能捐捨身命以警發懈怠。胡足言哉。於是結十僧。修法華懺三年。懺滿共焚。是時翰林學士楊億。駙馬都尉李遵勗。皆當朝文雄勳盛。每響師通悟。必望風推挹。其年詔賜紫袈裟。皆二公論薦之所授也。又聞遺身。而楊公致書。確請住世。往復數番。至於專委州將保護。由是願行不得而施矣。又著消伏三用章。出絳幃三十問。門人(仁岳)答。皆紀於此年也。
二年戊午 三年己未
四年庚申。實錄云。天禧四年。駙馬李遵勗。錄行實奏上。特賜法智大師號。是年京師僧職高流二十三人。各賦一詩紀贈於師。待制晁說之作序刊石。後擇隣詩題曰。庚申季秋望日書。
五年辛酉。時年六十二。是年朝廷宣賜命修懺法。行業記曰。真宗知師名。遣中貴至所居。命修法華懺法。厚有賜予。中貴俞源清也。師因俞子欲知懺法旨趣。為述修懺要旨。人到于今受其賜。又撰別行玄疏記。序題曰。天禧五年八月旦。又撰觀經妙宗抄。序題曰。天禧五年重陽下筆序。
乾興元年壬戌
二年癸亥。是年仁宗皇帝即位。改天聖元年。是年製光明拾遺記。紀云。天聖元年四月望日序。師又為潘屯田。作夢魚跋。又出問幃試問四十二章。考試學子。又答禪宗泰師佛法十問 二年甲子。
三年乙丑。真宗天禧初。有詔天下立放生池。師欲廣聖化。每遇佛生朝。募眾行放生業。於是立放生碑。樞密劉筠撰文。太守殿撰曾會立石。天聖三年七月十五日。霅溪僧(仁岳)書。師是年一夜忽夢。相公入院。翌日即曾大守之子到。後果符此夢。廼魯國宣靖公也。由此楚國黃夫人置恒產供眾。又上書曾太守乞申奏後園地。永在伽藍。亦此年也。
四年丙寅。是年師有授辭授門弟子(文璨)。石刻見存。
五年丁卯。師製光明文句記六卷。於是歲題曰天聖五年月三日記。然此記師迫歸寂。不及終帙。而後門人廣智(尚賢)法師。續記讚佛一品。方為足本。
六年戊辰。是年師年六十九示滅。準實錄等。天聖六年正月五日戌時。師端身跏坐。召大眾說法畢。驟稱彌陀佛號數百聲。奄然而逝。露龕示身。經二七日。爪髮俱長。顏貌如生。復過七日。遷于南門之外。將闍維。次先聞異香馥郁。火滅得舌根不壞。舍利五色不知其數。(舍利猶藏以瑠璃瓶。奉安大悲閣上)越五年。至明道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奉靈骨。起塔于崇法院之左。
(宗曉)伏讀三朝僧傳。十科選佛西聖之法取材盡矣。而吾祖法智以道供職。眇觀著述洪演興起大教。義解為首。造寺造像。營福次之。生於舌根舍利滅後儼然。神異有餘。遺身之際。雖為楊文公勸請而止。豈以一時固阻外其道耶。矧復甞然三指以供佛。斯亦捨身之支派也。大哉往古高僧十法師其一而四焉。豈與夫事佛徒勞於百載者。同日而語乎。
(舊本取指要別行玄記妙宗鈔拾遺記光明句記大悲行法六序。附入此中。此既隨文見行于世。因得以略)。
授菩薩戒儀 結念佛會疏
交法師授辭(附入)璨法師授辭
放生文 夢魚記(潘屯田作)
跋夢魚記
勅放生池碑銘(舊有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