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三
姚秦三藏法師 鳩摩羅什奉 詔譯
西蜀沙門 佛閑勖𠁼大師 立科
門人 智一雪墩 拾遺
△第二如來與記二。初述成。二與記。
今初。
藥草喻品第五
論云。三者求大乘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緣覺佛乘。如是顛取。對治此故。說雲雨譬喻。應知。又云。第三人者。令知種種乘。諸佛如來。平等說法。隨諸眾生。善根種子。而生芽故等。藥草者。古云。去疾神功名藥。秉潤之形曰草。喻行藥草秉教修生。則能秉之五蘊為草。依蘊之定慧名藥。品中詮此。雖別為當機。其實地為成就卉木而生。雨為成就卉木而潤。則若卉若木。皆正所為者。各有領受。如云而各滋茂。今約當機。如中藥草。故以總從別。為說藥草喻。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四。初嘆許所說。二廣所不及。三正與述成。四結嘆能知。
今初。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至)真實功德誠如所言。
連贊善哉者。一述其於前法喻。善領權實。一能藉喻。曲盡怖大及慈濟之狀。其所說者。悉是如來真實功德。故以誠如印之。
△二廣所不及。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至)無量億劫說不能盡。
四子追述。僅得化儀一門之義。此外復有無量攝取眾生之善巧。豈四子所能窺。據此則世尊一代化儀。須憑本宗十門。庶無所遺。倘止用由小之大。一門之義而判。殆恐攝義未盡。縱加通別五時。亦難該刮。
△三正與述成二。初略舉智教。二廣舉喻法初三。初標設教不虗。二以智教互顯。三約智釋不虗。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虗也。
如來是諸法之王。於諸法門。竪說橫說。俱得自在。此恐不信說不能盡之語。故舉法王。正以告之。而顯誠諦。意謂。人王之言。尚且不二。況法王耶。
△二以智教互顯。
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至)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一切法。即頓漸偏圓權實等法門。皆從妙智流出。此以智顯教也。其所說下。以教顯智。謂所說法門。雖有小大種種之別。究而言之。即世諦語言必徹所自。亦不使滯於權淺。故曰皆到智地。一切智地。即一切種智。由能以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故喻之以地。
△三約智釋不虗二。初知法知機分釋。二能了能示合釋。
今初。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至)深心所行通達無礙。
初明能知諸法門。所有之力用。然近之歸趣。雖有種種。若遠之歸趣。則同到智地。此知法也。亦知下。知機也。深心即所行之習因。所行即現前之業行。其數雖逾塵沙。悉皆通達。以能雙鑒無礙。故令所說皆悉不虗。
△二能了能知合釋。
又於諸法究盡明了示諸眾生一切智慧。
諸法即五蘊十界。詮義之境。各有本末。世尊以即實之權智。究而了之。即是實相。故以平等佛慧。示諸眾生。雖諸眾生。現住種種習因習果。畢竟終歸一切智地。上科以藥病相當。釋所說不虗。此科以妙智能徹法淵底。轉釋其所以。亦即含平等說法意。故下說雲雨無私喻。
△二廣陳喻法二。初喻明二法合。初二。初無差而差。二縱奪結成。初二。初約能生所生論無差而差。二約能潤所潤論無差而差。
今初。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至)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大千界是總相。乃合山川溪谷土地之別相。所成者。今止通取平等能生義。如正因佛性是總相。乃合五蘊之別相。所成者。亦通取平等能生義。
次明所生之卉木。同有治病之功。而卉叢中。別有一種力強。能治病者。得名藥草。然皆各有種子流類。各有名字色相。今於所生內。但通取此彼不同義也。
如依平等正因。而有三乘五性。習因習果之別。
二節合顯無差而差義。
山者宣也。謂能宣通陰陽之氣。而發生萬物也。川穿也。凡通水處。俱名為川。山洞虗空。有水處名谿。不貯水者名谷。卉草之都名。木。樹之總稱。
△二約能潤所潤論無差而差。
密雲彌布遍覆三千(至)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先明能潤無差。雲如佛身。充滿法界。澤如教法。依平等一音。而演大千。卉木如所化之機。以此雲雨普潤。令小中大之種子。各得增長根莖枝葉。
如平等智地。被潤所有小中大之習因種子。而得增長小中大之信戒定慧。
諸樹下。明所潤有差。謂上能潤之雲雨雖等。奈領受中之樹有小大。草有上中下。各有所受多少之不同。究能覆之雲是一。能潤之雨。亦復是一。而却各各稱其種性增長。此彼不同。
如佛以一音說法。眾生隨類各解。所解既別。則依解所起之行。依行所得之果。俱迥異矣。二節合顯能潤所潤。無差而差。
△二縱奪結成。
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一切眾生。雖等有能生智地。等被法雨所潤。唯其隨分受潤。故有三二之別。又若不蒙緣了二因。為之發起。即差別之相。亦不可得。
△二法合二。初教以機異而似有差。二教以智一而實無差。初二。初略合前無差而差。二結示所說差即無差。初二。初即無差。二似有差。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至)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現身如大雲普覆。以大音聲。號召一切。令知有佛降神。十號皆約修因所成之果德。而以名身也。
未度者下。明降神所以也。其未度苦者。誓令得度。未解業縛者。誓令解縛。未安立於道品。誓令其安。未證得涅槃。誓令證得。至現未等事。我具三明。能如實知之。又我具五眼四智。是能知能見者。一心朗鑒。是知道者。六根不隔。是開道者。八音無滯。是說道者。
汝等下。明號召所以也。
此上總顯如來以平等三業。普被一切。全無差別也。
△二似有差。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至)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應召所來之眾。同依正因智地而生。而有九界之差者。即依習所成之種子。所發之現行也。
如來於時下。先觀機也。前卉木。有大小根莖枝葉之別。今眾生。亦有諸根利鈍之異。
隨其下。即以一音平等之旨。稱種種機。說種種法。如一雨普潤也。
是諸下。明聞法漸入道者。先各得五果之別。於現世得安隱者。即增上果。後生善處。即異熟果。以道受樂。即士用果。亦得聞法。即等流果。離諸障礙。即離繫果。
於諸下。結示任力所能。以見差別。如彼下。牒喻合明也。
△二結示所說即無差。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至)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一相是法。一味是喻。喻上所說之法。隨機增長。似有不同。實皆同飲甘露。了無異味也。所謂下。約斷三障。證三德。顯一相之旨。能令聞者。同圓種智也。解脫業縛。具八自在。即解脫相。離二死苦。即法身德相。滅煩惱惑。即般若德相。若能究竟。即歸三德圓融秘藏一切種智。亦即三一圓融之般若。以所說之法。雖有多種。然皆從般若妙智流出故。仍成一相一味。平等之法門也。
△二教以智一而實無差三。初明眾生不知。二明如來能知。三正明教隨智一。
今初。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至)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眾生根信不同。聞法起解亦異。而不自知所得皆是佛因。
△二明如來能知。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至)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初約十界境。明佛能知由隨熏染故。成九界種類。非具一切種智者。奚能知此眾多種類。即是一種一相一體一性。
念何下。且約三慧。該五類人。以明所知不謬。三事字。指三慧所緣之境體言。念思修三字。即指能緣之當體言。而皆以云何二字貫之者。乃審境起用也。如云此是云何之境。方起云何之念等。
以何下。合上能所而言。即依所緣之境。而起三慧。三法字。即上三事字。不必約聞法。以聞法在未起。三慧之前故。
以何下。明隨因所感之果。以何法為能得之因。便得何等之果。眾生現住種種習染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此種種差別。悉皆歸於平等智地。明了無礙。
如彼牒喻合明也。
△三正明教隨智一。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至)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會玄云。一相者。無異相故。無相相故。又般若云。皆同一相。所謂無相。無量義云。一相者無相。一味者一無漏味。殊勝資益。無別體故。何者是一相無相之體。所謂下出其體也。文有五句。前四四德。後一一性。解脫相是我德。脫二障縛。得自在故。離相樂德。離變易苦故。滅相淨德。性絕妄染故。常寂滅相常德。四相不遷故。終歸於空者。四德是不空藏。同歸空藏為體。是一相一性也。
又究竟涅槃者。是方便淨。從因方便而修得故。常寂滅相。即性淨涅槃。本性淨故。終歸於空。顯一相無相也。
佛知下。釋疑云。佛昔雖知始末皆一。最初不為說一者。由先觀眾生之心。欲於根未熟時。則將之護之。恐生誹謗故。不即為說一。以顯差即無差也。
△四結嘆能知。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至)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世尊為此漸機。以四十餘年。皆說三乘。唯至今日。乃說一乘。為破三之始。歸一之初。四子能悟已往之隨宜。探從今之秘要。故致世尊之嘆述。前品四子。雖於十種化儀中。窺見攝末歸本一門之義。固為難得。世尊復恐彼以為盡能究竟。故上於述成中。即就彼所知。以廣所不及。初約雲雨。以喻能被之化法。非即如汝所謂先小後大。漸引之意。應知。本是一相一味。平等法門。次即以雲雨所被中。亦非即如汝一草之增長。此外更有三草二木。各得增長等義。皆非汝之所知也。若以大鈔。與今經合論。此一儀內。應共攝取七類機宜。謂三草二木。及先稟小人。今雖聞大。猶未迴心者。可作未來得度因緣。故及今直聞大法之人。在昔雖未稟小。而知先時曾說小法。此如龍女等。
△二頌文二。初標智教不虗。二述成廣示。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至)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有者。因果不亡為有。如來以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為法中之王。所言自屬誠諦。本無先三後一之差。但隨眾生性欲。將之護之。而似有異耳。
△二正與述成二。初喻明。二法合。初二。初頌無差而差。二頌差即無差。
今初。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至)乾地普洽藥木並茂。
大雲遍覆無差。大雨普澍亦無差。大地發生亦復無差。而諸藥木。雖曰並茂。其實增長各別。
△二差即無差。
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至)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被潤之草木。雖各增長有差。其實能潤之雨。本來一味平等。
△二法合二。初教隨機似異。二教隨智實一。初三。初法雨平等。二稟受不同。三成實似異。
今初。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至)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頌中具含三業平等意。初一頌。約喻標起身業平等。
次明現身利物之益。皆以大慈平等普觀。且勸其來。以佛世難值故。
為大眾下。頌口業平等。我觀下。雖明意業平等。亦即釋成說平等法之故。不因機分彼此。而起愛憎之心。亦不因深愛法者。而生貪著。不肯盡與。亦不緣陿劣所礙。而生放捨之心。恒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慇勤而說。即為眾多。莫不皆然。唯知演說曾無他事。亦不生厭。如雨普潤。縱機有不同。而我法雨等注。了無懈倦。
△二稟受不同。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至)如彼草木所稟各異。
初頌總標受潤。次別示三草二木。以補長文。人天戒善。雖不能斷惑。亦能暫伏貪等病苦。治令不起。故亦名藥。
知無下。以緣覺攝聲聞。合頌中藥草。此二人。同有定慧藥力。能斷能證。名為中草。
求世下。權人求佛。二利治病。故名上草。獨言精進者。以能遍䇿諸事度故。
又諸下。此菩薩。雖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而不妨於無所求中而求。故云專心佛道。於諸煩惱。自在能斷。留故不斷。以便潤生涉有。望下為優。具蔭庇力。故得名樹。雖列三賢。未能證聖。故以小名。
安住下。由此菩薩。得聞法空。以二種觀道。能斷第六識俱生我執種子。並分別法執種子。及第六俱生法執種子一分。第七俱生我執現行。受變易身。安住神通。以不退輪。度無量億。初登聖位。望前三賢。為高為廣。故如大樹。
此經被機。各品開合。數有多寡。如序品中。止言三乘。則前合人及天乘。於小乘內。復合一乘於大乘矣。法說及喻說。則從大乘。開出一乘。故有三車一車之喻。是為四矣。若今品喻中。乘雖列五。而人實有七。以初從小乘。開出人天。二合聲聞於緣覺。三從大乘。開出一乘。四從一乘。開出三賢。名為小樹。故乘五而人七也。此皆是由小之大之機。悉為攝末歸本一儀所收。又此漸機內。有自小漸入三乘者。有自小直入一乘者。今經多是自小直入一乘者。以是由小之大。淺深常定之機故。不屬隨機不定所收。然據流通分。露出菩提場一事。則此說經儀。亦應分屬本末無礙門。以諸聲聞。為眼耳所障故。從根本一乘。流出密意三乘。及顯了三乘。皆為所破。是故此經。名為破異一乘也。佛平下。帖顯也。
△三成實似異三。初再廣不及。二總顯法喻。三別示增長。
今初。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至)於佛智慧如海一滴。
能潤佛智。廣大如海。今雖以種種言辭。取喻雲雨。演說一法。而於大智海中。亦但僅如取一滴以潤之。令其各得增長。殊非溟渤全體。此正指華嚴海空。為此滴之所歸。故彼經十力中。明世尊以常遍力。演大那羅延幢勇健法。以上所說校之。誠如彼之一滴。
△二總顯法喻。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
充滿世間者。如海幢比丘。頂出諸佛。雨三十二種法雨也。隨力而修。亦各得增長也。
如彼下。且舉現喻。貼顯見所被。不止如上七類之增長。而更能充滿三世間也。
△三別示增長二。初正示增長。二結成成實。
今初。
聲聞緣覺處於山林(至)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此下別取上文。貼顯所被。以一味雨。充滿一切世間。普得增長義。亦如上聲聞緣覺。及大小二樹之增長。說者須細玩於佛智慧。如海一滴。充滿世間等句。神情庶得再廣所不及意矣。
合觀一品。應有二種增長意。謂於法華有。以一味雨。令具三草二木之種子者。增長根莖等。此增長習因種子也。今聞法華後。復令草木各得增長。此因本有正因種子。受一雨潤。最後令諸草木。同得一乘之增長也。說者不可不知。問。若如來必先以三乘法。度三種根。最後方說一乘者。何得為一相一味。答。昔於一乘。分別說三。今復攝三。仍歸於一。寧非始終平等。了無異味。
△二結成成實。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至)潤於人華各得成實。
△二教隨智實一。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至)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初二頌。約教結成廢立。以顯一乘也。謂在昔種種差別之開示。盡是方便。乃可廢之假名。今之所說。方為無差之實教。即立一乘實教也。以隨智演故。
諸聲下二句。並廢其果。以但離虗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故。
汝等下二句。會果成因也。謂二乘所有智斷功德。即是菩薩克極果之因行。故云汝等所行等。
漸漸下。立一乘果也。此則權教權果。皆屬可廢。唯立一實之因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