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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otus Sutra Classification and Compilation (法華經科拾)
  2. Volume 3 (第三)
  3. The Parable of the Magic City (化城喻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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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 Sutra Classification and Compilation (法華經科拾)


△三因緣授記。
化城喻品第七
論云。實無而有。謂有增上慢心。以有世間三昧。三摩䟦提。實無涅槃。生涅槃想。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又云。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所謂諸禪三昧。過彼城已。然後令入大般涅槃城故。拾云。神力所為。無而倐有。名之曰化。防非禦敵。稱之為城。如來以巧方便。無而說有。即以能詮之教。說名為化。依理所修之行。外能防分別起之非。內能禦俱生起之敵。名之曰城。其所證無為之樂。亦名曰城。菩薩始自發心。終至果位。須經過三界二乘。五百險道。如來為疲勞者乃於中途。巧設此城。令暫止息。小始二人入此城已。生安隱想。始教頓往。雖知有城。而不取證。且留種子。潤生設化。終教菩薩。知法如幻。權實雙融。出入自在。或取為攝生方便。頓人無入無不入。圓人能立能廢。入與不入。悉皆平等。熾然生死。即是涅槃。若順若逆。總名方便。
△文二。初說因緣。二與授記。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往昔因緣。二今說法華。三法喻釋成。初二。初結緣之由。二正明結緣。初二。初大通成道。二受請說法。初二。初明滅度久遠。二明樹下成道。
今初。
佛告諸比丘乃往過去(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至)無漏無所礙通達無量劫。
欲明結緣之由。先示結緣之主。號曰大通智勝者。以此佛能通之大智。超勝九界。於體力性相等法。莫不究盡明了故。國名好城者。由彼國眾生。能以戒法。外防七支之非。內具定慧之樂。中表皆嚴故。劫名大相者。由彼時內有出世大人現相故。譬如下。約喻明過去之久遠也。地即是種。以有能生之德故。點與不點。盡抹為塵者。以最初被點之一界為首。至最後墨盡所點之一界止。其中間所有世界。有已經行過被點者。亦有雖經行過未曾被點者。今盡取來。抹以為塵。而作籌馬。以筭彼佛過去久遠之劫。以一塵為一劫。可為至多。而實彼佛滅度已來。所經劫數。復過於此。故前云甚大久遠。
我以下。約見昔如今。以顯佛智之微妙。以三世往來之相。皆不離如來妙智。一念洞鑒之外故。
△二明樹下成道。
佛告諸比丘(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經云。如來得菩提。實不係於日。今於十劫坐待者。蓋有因見坐待之儀。而得大益者。示現也。
菩提樹高一由旬者。佛壽既長。應形自大。故座甚高。即彼時眾生。所有身命。自與今五濁不侔矣。佛於下。乃忉利天敷座已。復於座前祝曰。佛當於我所敷座上。得成菩提之辭也。適坐一句。即彼佛順所請也。
時諸下。略敘諸天始終興供之不怠也。
諸比丘下。正明成道。所證理圓。故曰現前。能證智徹。故成三菩提。
△二受請說法二。初受請。二說法。初二。初受十六王子請。二受諸梵天王請。初二。初同眾詣佛。二偈贊請法。
今初。
其佛未出家時(至)頭面禮足繞佛畢已。
捨所珍詣佛句內。含王子以三種不堅。易三堅法意。由王子悟知世間財物。體非堅固。聚散無常。是故捨之。貿易出世安樂涅槃堅固法財。往詣句。即含知身假合。不可久存。知命無常。不可久保。故捨世間深重恩愛。而詣佛所。修菩薩行。貿易金剛不壞之身。並常住不朽之慧命。諸母未了恩愛如夢如幻。故泣涕送之。
△偈贊請法二。初偈贊。二請法。
今初。
一心合掌瞻仰世尊以偈頌曰。
大威德世尊(至)是故咸稽首歸命無上尊。
佛不出世。人無智眼。世無慧日。五道皆闇。雖有昇沉。總屬盲瞑。故云從冥入於冥。以世出世間。一切善法。靡不皆從見聞三寶。而得有故。
△二請法。
爾時十六王子偈讚佛已(至)重說偈言。
世雄無等倫(至)世尊悉知已當轉無上輪。
王子請轉大法。世尊出定。諸人唯聞諦緣。故王子下文復請云。是諸大德聲聞。皆已成就。亦當為我等。說阿耨菩提之法。問。若據今經。豈智勝竟不說華嚴耶。答。今且約即法之化身。被隨宜之根而言。若據彼佛法報。則智勝。至今猶未滅度。正說華嚴。此屬德相門。無得與今相混。詳之。
△二受諸梵天王請二。初動地放光感召諸界。二眾梵尋光見佛請法。
今初。
佛告諸比丘大通智勝佛(至)徧滿世界勝諸天光。
十方各五百萬億國。皆智勝所化之境。是故正報見光作念。依報地震光流也。光能照所不照處。始見佛光無幽不燭之妙。非日月燈所可比也。
△二眾梵尋光見佛請法三。初三方。二六方。三上方。初三。初東方。二東南。三南方。初四。初見光驚駭。二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四如來默許。
今初。
爾時東方五百萬億(至)以何因緣而現此相。
△二問決尋光。
是時諸梵天王(至)共詣西方推尋是相。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以大慈悲力度苦惱眾生。
雨華如山。乃甚言其多。以見誠敬。不必泥也。轉法輪。開涅槃道。言意頗寬。未必定是請半字教也。然敘智勝成道。受請說法。不過述結緣之由。何必強以五時配合。況出定後。亦止先說諦緣。絕無說華嚴之事。後說法華。亦由王子重請乃說。若曰如一類二乘所見。先小後大之化儀。其庶乎。
△四如來默許。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二東南方四。初見光驚駭。二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四如來默許。
今初。
又諸比丘東南方(至)歡喜踴躍生希有心。
△二問決尋光。
即各相詣共議此事(至)共詣西北方推尋是相。
多是佛出者。由此天於百八劫前。曾見佛光無礙。善燭幽微。自與諸天福光有異。故擬多是佛出所致。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諸惡道減少忍善者增益。
如來六十四種梵音內。其第三十七云。如迦陵頻伽聲。如來音聲之美妙似之。諸經中。多舉此以贊佛者。乃舉中。以攝初後之六十三也。又校量如來相好中。從足下千輻輪相始。倍倍增高。乃至眉間毫相功德。不及無見頂相止。而無見頂功德。又不及聲輪所有功德。故多舉此以贊之。
問。此天云過百八十劫。次天云百千。次云百三十劫。次云無量。既同為天。何見佛時之不齊也。答。十方諸佛。所有法身。無處無時。不互遍法界。但以能感之機宜。遲宜速宜。從何佛得度。則見彼佛現身。無緣者。雖有佛出。亦不能見。又復應知。此五百萬億國中。能感者。固不止此梵天一類。而能應者。亦不止智勝一佛。大鈔依無著。立功德名。明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德。謂由諸佛所依智同。益生意樂同。報化作用同。至廣列諸佛。皆互相遍。
△四如來默許。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三南方四。初見光驚駭。三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四如來默許。
今初。
又諸比丘南方五百(至)歡喜踊躍生希有心。
△二問決尋光。
即各相詣共議此事(至)共詣北方推尋是相。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我等咸歸請當演深遠音。
此中之大法鼓法螺法雨。雖不必與經初之大法鼓等。論同論異。然亦不必論對論滿矣。
△四如來默許。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二六方。
西南方乃至下方亦復如是。
△三上方三。初見光驚駭。二問決尋光。三見佛請法。
今初。
爾時上方五百萬億國土(至)歡喜曜踊生希有心。
△二問決尋光。
即各相詣共議此事(至)共詣下方推尋是相。
△三見佛請法。
見大通智勝如來(至)哀愍而敷演無量劫習法。
△二說法二。初說諦緣權法。二說一乘實法。初二。初說法。二獲益。
今初。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至)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上科。明結緣遠由。此下明近由。緣佛受請說法。大眾中。有生疑者。故王子始得覆講結緣。
三轉者。謂示勸證三。以四諦法。三番說故。世間車輪。有摧碾之用。佛說之法。能摧眾生一切惑業。故名轉法輪。初示轉者。謂此是苦。乃至此是道。二勸轉者。謂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修。三證轉者。謂苦我已知。不復更知。乃至道我已修。不復更修。是為三。十二行者。先泛明。次尅定。初中。先約四諦教。二約十六行。教十二者。即示勸證三轉也。行十二者。三轉皆生眼智明覺。又教十二為能轉。行十二為所轉。故行隨教。俱有十二也。二約十六行者。謂教行相循。共能摧惑。俱得名輪。但眼智等。無有別體。還指忍等。名教名行。故開此四心。則成十六。謂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比忍為明。比智為覺。餘三諦亦爾。故成十六心。三根人。各得十六心。則成四十八行。
次刻論者。謂能轉教輪者。唯是一權智。所轉者。方有十二教。若行法輪。則能轉之教。有十二。所轉之行。亦有十二。或通三人。或約一人。今就上中下三根三轉法輪。各於初見諦時。合言有十二。
若沙下。沙門不聞佛說。尚不能知。何況能轉。餘縱聞名。必不解理。故皆不能轉。
謂是下。先約四諦。總示世出世間二種因果。初二句。先示世間因果。苦以逼惱為義。謂行者不知三苦八苦等。是逼惱法。能令有為身心。速歸於盡。故指示曰。此是苦。又以不知過去惑業合集。是招苦之因。故示之曰。是苦集。次二句。示出世因果。滅者以滅無為義。謂惑業若滅。則無生死等苦。故云是苦滅體。即有餘無餘二種涅槃。道以能通為義。即以定慧力。伏滅惑業。通至涅槃。故示云。是苦滅道。然能通之道。有二。謂以盡智滅障。無生智證滅障所顯之理也。
及廣下。廣四諦為十二因緣也。自無明緣行。至生緣老死等。示生起相。廣苦集也。自無明滅。至憂悲苦惱滅。示修斷相。廣滅道也。前略陳粗相。為下根。今細觀四諦。為中根也。言因緣者。以展轉感果為因。互相由藉為緣也。初無明者。體即是癡。迷暗為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即該過去世一切煩惱。行者。即過去世身口七支所造之業。以業由惑起。故曰無明緣行。此二乃過去世二支因也。識即意識。由上業行成就。牽生三界。投托母胎。故云行緣識。既在胎中。便有壽煖識。三七日一轉。而成名色。名即心等四蘊。色即四大。故云識緣名色。六入者。以自托胎後。至第五箇七日。六根開張。便有入塵之用。故云名色緣六入。觸謂出胎已後。至三四歲。六根便與六塵觸對。但不能生苦樂想。故云六入緣觸。受者領納意。從五六歲。至十二三。因根塵相觸對故。即能領納苦樂等境。而未起貪愛之心。故云觸緣受。此五乃現在果也。愛者從十五六。至十八九。貪於種種勝妙資具。色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由領納故。即起貪愛。故云受緣愛。取者從二十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故。云愛緣取。此之愛取。又為未來生死之因體。即煩惱與過去無明同。有者。既著前境。即起善惡等業。積集牽引。當生三界故。云取緣有。亦為未來生死之因體。即是業與過去行同。合上愛取。乃現在三支因也。生者謂六道中受生也。以業熟故。還感後世之生故。云有緣生。老死者。因受生之蘊熟曰老。蘊壞名死故。云生緣老死。此生及老死二支。乃未來之果。復贅以憂悲苦惱者。皆緣老死而有也。
無明下。廣滅道二諦。而說還滅也。逆順觀察。並由無明為本故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等皆滅矣。
雜含明四十四智。謂老死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智。乃至行亦如是。
又云。七十七智。謂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此二。皆約還滅門。明智也。
△二獲益。
佛於天人大眾之中(至)無量無邊不可稱數。
不受一切法者。無漏慧起。如大火聚。一切物不能到。到則自銷。故一切漏染黑闇。智明體中。求不可得。心得解脫。顯己少分。破能障定之所知故。
△二說一乘實法六。初王子出家。二請說妙法。三眾求出家。四正為說法。五信否不一。六說已入定。
今初。
爾時大六王子(至)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沙彌云息慈。謂息惡行。而慈濟眾生也。六根淨。而互用之功顯。故曰通利。二障寂而四智徹。故曰明了。深入佛慧矣。
△二請說妙法。
俱白佛言世尊(至)深心所念佛自證知。
諸佛為攝漸機說法。必自淺之深。俾階不躐等以免駭疑。是故智勝。先說諦緣法門誘接。酧其權請。令得成就。茲緣界內障除。大機將發。又緣王子欲滿本願故。重請說大。第有言彼佛。初說圓頓等法。恐明文不若是。
△三眾求出家。
爾時轉輪聖王(至)亦求出家王即聽許。
△四正為說法。
爾時彼佛受沙彌請(至)皆共受持諷誦通利。
若據少彌。智慧明了。自應即請即說。復過二萬劫者。待三乘機熟也。有云。此二萬劫中。不容默然。必說方等般若。引偈為證。然即勘此偈結云。說是法華經。如恒河沙偈。明指前說。皆係法華。何必硬插此說。又諸佛出世。雖曰佛佛道同。亦不過言其梗槩。即如智勝說法華。與今佛放光現瑞。因聲聞之請。而後說。已自不同。至所化中。固通被三乘。然三週之說。皆以聲聞而為當機。乃以教菩薩法。而教聲聞也。昔智勝說法華。王子以菩薩根性。而為當機所被者。雖亦通三乘。却是以教菩薩法。而教菩薩也。況又未有光瑞等之發起。何必配合。
△五信否不一。
說是經時十六菩薩沙彌(至)於八千劫未曾休廢。
沙彌能信。聲聞中言亦有信者。則不能解者。與其餘生疑者。皆應聽覆說。而與之結緣者也。又聲聞中能信者。已回小向大。餘不生疑者。已廢權入實。仝階不退。此中共有四類人矣。說時經八千劫之久。與七載說者。自有廣略不同。
△六說已入定。
說是經已即入靜室住於禪定八萬四千劫。
此正結緣之近由。由佛在定。諸未信及生疑者。無所請決。故諸沙彌。得以覆講結緣。亦由彼佛洞徹三際。知得度之緣。機在王子。是故入定。令其自詢能信能解者。
△二正明結緣四。初知佛入定。二覆講法華。三出定印贊。四生世相值。
今初。
是時。十六菩薩沙彌知佛入室寂然禪定。
△二覆講法華。
各升法座(至)令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正明結緣也。多劫覆講。則能化之緣深。度令發心則所結之緣成。此結了因之緣者也。若析佛種從緣起義。則有二。一謂。發心雖是自力。而由王子之剖決。方斷疑生信。為能起佛種之緣。如以寶珠繫人衣裏。故南山云。繫珠明理性之常在。理性言繫者。以理即事故。一謂。一乘了因。雖是珠勝增上。而佛性種子。須待自發。故經云。一切智顯。猶在不失此約理智一如言也。此中發心。有四種人。謂聲聞緣覺。回小向大者。是二類。三即權教大乘。廢權入實者。四即博地凡夫。因聞一乘。直發大心者。前二乃上。聲聞中。未生信者。後二即上。其餘生疑人也。
△三出定印贊。
大通智勝佛過八萬四千劫已(至)如來之慧。
問。智勝但贊王子之因深。宛似不知其遠本者。何耶。答若為開發遠本。則不見此經被機。能令速至菩提之殊益。是故權指果後之因。令生渴仰。
△四生世相值二。初正示相值。二結會古今。
今初。
佛告諸比丘是十六菩薩(至)諸佛世尊於今不盡。
此明在昔聞覆說。發大心之四種人。雖經塵劫。至於今日。猶有盡與未盡之別。若更細論者。謂有於智勝所。始聞說三。雖發三乘菩提之心。尚在凡夫地中。因聞覆說。乃回小向大。次由怖畏佛道長遠。復生退屈。王子中間。知其先心所好。還以小接。欲使小根先熟。然後教以大智。此即三週之當機。是已盡者。亦有於未來方成熟者。即未盡人也。復有聞三。已見諦。已得涅槃。次聞覆說。發起大心者。無論中間退與不退。根最鈍人。八萬劫外。三昧酒醒。俱已前至寶所。此雖已盡者。而亦有影響來。今輔佛揚化者。有權現三乘。引接同類。而被發跡來者。有聞命從地湧出者。有臨聞退席。作顯發眾來者。有因變淨被移。作結緣眾來者。此上七類。並是由小之大之機也。又以此經。能兼被頓圓機故。復有凡夫於智勝所。止聞一乘及聞覆說。乃得開解。始發大心。復有二類。一是戒乘俱急者。已能早登不退前影響等類中。諒亦不少此輩。一是自發心來。雖未退屈。尚在沉淪。乘急戒緩者。然亦緣本覺內熏增長。如來累劫之冥加。雖在三途。而仗因緣成熟力故。是以一聞妙法。即能頓超聖位。速至道場者。必不止龍女一人已也。要之。此上且約累劫師弟。相值始終。皆是釋尊一佛所化之機。以論盡與不盡。復有一類發心。雖從我佛。及中生退轉後。而為四萬諸佛之所引攝者。於此人中。復可論盡與不盡。是故此中應有兩重人。論盡與不盡。
經中結緣意。乃約曾發大心。後生退轉者。言與但遇小之說無涉。古注似未深詳。
又須知此土結緣。乃本師於智勝一佛。前因覆說。所度之眾。已自不可思議。況自凡夫地。發大心來。迄至於今。無問道前道後。其間有重重無盡。因結緣所化者。自充滿於法界矣。評曰。如上所釋。庶使三週得記者。俱有交割。及諸雲集。皆非無因而突來者。
△二結會師弟古今二。初會師之古今。二會資之古今。
今初。
諸比丘我今語汝(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十六王子。准大鈔。應作二義分別。一約佛平等德。顯三同義。則諸佛各別有體。二就佛平等中。顯此諸佛皆即遮那之身。以華藏剎海。尚是遮那之化境。況此近者。且如最中央一剎。即有十三佛剎。微塵數世界。圍繞阿閦無量壽等。既未出一佛剎塵界外。豈非本師耶。又復應知。十六之說本。屬方便以釋尊成道。尚在五百萬億塵點之前。詎智勝三千塵點。所能校者。舊有以八卦。約義就名。貼釋八方者然作引接儒者。意自無不可。若後學即推為凖繩。則不可矣。
△二會資之古今。
諸比丘我等為沙彌時(至)除諸如來方便說法。
初節總明能發大心者。
此諸下。料簡也。於今有退大。尚住聲聞者。行文貴省。即影出上發大心人中。有必不退。已住一乘者。雖亦有在聲聞地者。而我尋常。還以大乘教化。以是漸根故。應先教以諦緣法門。令其漸入佛道。所以下。釋退大意。
爾時下。正結會即昔四退之餘也。
我滅下。釋無佛無聞。永入滅度疑也。謂未來弟子。出無佛世。因不聞此經。便不知不覺。即聲聞行。是菩薩行。生滿足想。捨身取滅。以入二涅槃。便當入大涅槃。彼變易身必生餘淨土國中。於因緣成熟時。必求佛慧。唯以佛乘得度。除諸下。約設權以斷疑也。
△二明今說法華二。初正為說實。二釋廢立意。
今初。
諸比丘若如來(至)唯一佛乘得滅度耳。
涅槃時到。言應火將盡也。眾又下。明感薪亦將盡也。
又清淨。言五濁障除也。堅固言善根成就。聞大不驚也。進可了達二空。更能深入禪定。故集眾為說無二乘。無二乘滅度。廢權教權果也。唯一等。立一乘之教與果也。
△二釋廢立意。
比丘當知如來方便(至)是人若聞則便信受。
如來能深知習染之性。怖大樂小。且又深著弊欲。奚可卒為言大。故先以治障趨寂法教之。令其易信。
△三喻法釋成。
問。此經三週。一法二喻。皆約開顯廢立說。寧有差別否。答。世尊說法。不離教理行果。但三週內。雖隨便取之。而於用義。則各不同。如法說初云。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至廣顯則曰。唯有一乘法。除佛方便說等。既皆用一說字立言。豈非約教法。以顯廢立耶。其後之二週。雖同用果法。但果有能所證。智理之別。是故喻說中。諸子出宅。不見有三車者。廢三果也。唯賜以大白者。立一乘智果也。以一乘妙智。能如車輪。催碾惑業。運載行人。直至道場。故此下化城。則以二乘所證之涅槃。以喻化城之可滅。廢三果也。以佛所證涅槃之理果。喻同寶所立一乘也。故廢立等。言雖同。而取義則別。智者審之。
分二。初喻說。二法說。初三。初喻往昔因緣。二喻中間相值。三喻今說法華。
今初。
譬如五百由旬(至)將導眾人欲過此難。
生公云。三界路阻。二乘道險。乃菩薩五百由旬之惡道也。珍寶處即寶所也。然有二。若約究竟言。則以極果為寶所。乃唯佛與佛。能究盡者。約分證言。即以終實之初住。為寶所。經云。無上寶聚。不求自得。又云。得佛法分。如佛子所應得者。皆以得之是也。多眾欲過。即前已決疑。發大心者。導師即第十六王子也。聰慧下。釋得名為導師之義。以具權實妙智。能諳通之與塞。謂於險道中。能斷能伏。唯進無退名通。若自力怯弱。二障猛利名塞。又於險道中。發菩提心。即是通相。生退屈者。即是塞相。
將眾過難者。如於昔結緣者。雖未得度。而本緣未失。還為所將也。
△二喻中間相值。
所將人眾中路懈退(至)生已度想生安隱想。
中路者。但以結緣發心時為始。至成佛為終。被將者。於此兩楹之間。凡生懈怠者。俱名中路欲退。仁王云。十信菩薩。於十千劫內。善根微弱。猶彼鵝毛。隨風東西。不定聚攝。
白導下。譬冥感也。生佛法性。本互相遍。況本有不一不異義。又況本有所結之緣。是故諸佛心內眾生。若一念發心。則生滅心滅。菩提心生。固成能感。若一念退。則生滅心生。亦能感者。由諸如來。咸以大悲。而為其體。獨於所退。猶屬關切。即此冥感。如白導師。疲極約自力言。怖畏約前境言。
導師下。因退而設方便也。
作是下。依無現有。化作一城。且令暫息。如出三界。說有涅槃。令其權證。
告眾下。正以小接也。先示相而復勸修也。是時下。入城如見諦。已度想如證涅槃。生安隱想。則忘失先心矣。
△三喻今說法華。
爾時導師知此人眾(至)我所化作為止息耳。
知無疲倦。如大機當發也。
即滅化城。如廢權果。寶處在近。顯一乘實理也。
△二法合三。初往昔結緣。二中間相值。三今說法華。
今初。
諸比丘如來亦復如是(至)險難長遠應去應度。
初句。合所將及能將。知諸句。合知通塞。
應去是通相。應度是塞相。合昔結緣後中間。或用權或用實。將導之意。又此險道。須出二種生死。斷二種煩惱。方能出離。故曰長遠。
△二中間相值。
若眾生但聞一佛乘者(至)為止息故說二涅槃。
先明生退。及接小之所以。
佛知下。正明接小說二也。中道說二者。以於二障二死之間。說有二乘涅槃故。
△三今說法華。
若眾生住於二地(至)此城非實我化作耳。
二地即上二涅槃。令其自審所得。則廢立之旨。逾宛切矣。
△二頌文四。初結緣由。二正結緣。三說法華。四法喻釋成。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大通智勝佛(至)一心一處坐八萬四千劫。
釋意見長文駁方等等注中。
△二正結緣三。初明覆說。二明相值。三會古今。
今初。
是諸沙彌等(至)有六百萬億恒河沙等眾。
△二明相值。
彼佛滅度後是諸聞法者在在諸佛土常與師俱生。
△三會古今。
是十六沙彌(至)是故以方便引汝趣佛慧。
△三說法華。
以是本因緣今說法華經令汝入佛道慎勿懷驚懼。
△四法喻釋成二。初喻釋。二法合。初三。初頌所將。二頌中退。三頌滅化。
今初。
譬如險惡道(至)明了心決定在險濟眾難。
古謂水澄渟表定。草差別表慧。即菩提資糧也。
△二頌中退。
眾人皆疲倦(至)皆生安隱想自謂已得度。
舍宅乃𰗲止之所。盡智所止。煩惱皆息。園林是游觀之處。無生智契理游觀。渠流漸次開通。內外無滯。如無疑解脫。了內外名也。浴池專注不散。澡雪其身。如滅定。不外流溢。為怡神之鄉。重門由空觀。更入無相無願也。樓閣如超越三昧。皆涅槃城中。所具之德也。
△三頌滅化。
導師知息已(至)汝今勤精進當共至寶所。
△二法合三。初合結緣。二合開權。三合說實。
今初。
我亦復如是為一切導師。
△二合開權。
見諸求道者(至)言汝等苦滅所作皆已辦。
△三合說實。
既知到涅槃(至)既知是息已引入於佛慧。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三

授記品第六
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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