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所成義(附 唯識義利)
問。論題四字。何字能所。
答。論字唯能成。唯識唯所成。成字通能所。
○問。成立唯識。有何義利。
答。我佛法中以心為宗。凡夫外道背覺合塵。馳流生死。菩薩改之故造此論。成立唯識。令歸本源。解脫生死。所以成立。
問。以何方便。得歸本源。
答。有五觀門。令自觀心歸本源故。
問。五觀者何。
答。其初觀者。名遣虗存實。
問。何虗遣去。何實存留。
答。遣遍計虗。存依圓實。
問。存遣何意。
答。遣虗破有。存實破空。合觀空有。而遣空有。雙遣有空。而歸中道。
問。所遣無時。便為中道。為不爾也。
答。所遣有空若無。能遣空有不存。
問。不存能遣其故何也。
答。有空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誰之空有。如病既除。何用藥為。
問。如禪宗云。念起即覺。念滅覺滅。合此義否。
答合。
又云。眼前無闍黎。此間無老僧。此亦合否。
答。亦合。
問。相合義。
答。俱是遣能所。何理不相合。
問。能所俱遣。何所攸歸。
答。此之怖心。仍是有執。若證真觀。非有非空。
問。真非有空。其理者何。
答。法無分別。性離言故。
問。雙觀空有。方得證入。有說觀空。得證真者。復何義也。
答。觀遍計空而為其門。證入真性。真體非空。
問。憑何以知。
答。清涼疏云。妙有得之不有。真空得之不空。
問。前存實有揀別否。
答。第二觀云。捨濫留純。
問。誰濫誰而捨之。何法純而留之。
答。內境濫外。捨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
問。所留之純。有是非否。
答。第三觀云。攝末歸本。
問。何為末而攝之。誰是本而歸之。
答。攝相見末。歸自證本。
問。相見為末。何理知之。
答。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問。依起如何。
答。護法正義。如蝸牛頭生二角。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王所皆有本之與末。合俱誰本。
答。第四觀云。隱劣顯勝。
問。而隱何劣。顯何勝。
答。心所劣而不彰。心王勝而故顯。
問。識言所表。具有理事。取舍於何。
答。第五觀云。遣相證性。
問。何以故也。
答。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從麤至細。有此五重。歸本源心。成立唯識。其理在茲。
問。禪宗云。皮毛脫落盡。唯有一真實。符此義否。
答。符。
問。論者何義。
答。教誡學徒。決擇性相。激揚宗極。藻義攸歸。垂範後昆。名之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