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神品第二
外曰:不應言一切法空無相,神等諸法有故(修妬路)。迦毘羅、優樓迦等言:神及諸法有。迦毘羅言:從冥初生覺,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微塵,從五微塵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神為主,常、覺相、處中、常住、不壞不敗、攝受諸法。能知此二十五諦,即得解脫;不知此者,不離生死。優樓迦言:實有神常,以出入息、視眴、壽命等相故,則知有神。復次以欲恚、苦樂、智慧等所依處故,則知有神。是故神是實有,云何言無?若有而言無,則為惡邪人,惡邪人無解脫。是故不應言一切法空無相。
內曰:若有神而言無,是為惡邪。若無而言無,此有何過?諦觀察之,實無有神。
外曰:實有神。如僧佉經中說,覺相是神。
內曰:神覺為一耶?為異耶?
外曰:神覺一也。
內曰:覺若神相,神無常(修妬路)。若覺是神相者,覺無常故,神應無常。譬如熱是火相,熱無常故,火亦無常。今覺實無常。所以者何?相各異故、屬因緣故、本無今有故、已有還無故。
外曰:不生故常(修妬路)。生相法無常,神非生相故常。
內曰:若爾覺非神相(修妬路)。覺是無常,汝說神常,神應與覺異。若神覺不異者,覺無常故,神亦應無常。復次若覺是神相,無有是處。所以者何?覺行一處故(修妬路)。若覺是神相者,汝法中神遍一切處,覺亦應一時遍行五道;而覺行一處不能周遍,是故覺非神相。復次若爾神與覺等(修妬路)。汝以覺為神相者,神應與覺等,神則不遍。譬如火無熱不熱相,神亦如是,不應有遍不遍相。復次若以為遍,則有覺不覺相(修妬路)。汝欲令神遍,神則二相:覺、不覺相。何以故?覺不遍故。神若墮覺處是則覺,若墮不覺處是則不覺。
外曰:力遍故無過(修妬路)。有處覺雖無用,此中亦有覺力,是故無無覺過。
內曰:不然。力有力不異故(修妬路)。若有覺力處是中,覺應有用而無用,是故汝語非也。若如是說覺無用處亦有覺力者,但有是語。
外曰:因緣合故覺力有用(修妬路)。神雖有覺力,要待因緣合故乃能有用。
內曰:墮生相故(修妬路)。若因緣合時覺有用者,是覺屬因緣故,則墮生相。若覺神不異,神亦是生相。
外曰:如燈(修妬路)。譬如燈能照物、不能作物。因緣亦如是,能令覺有用,不能生覺。
內曰:不然。燈雖不照瓶等,而瓶等可得亦可持用。若因緣不合時,覺不可得,神亦不能覺苦樂,是故汝喻非也。
外曰:如色(修妬路)。譬如色,雖先有燈,不照則不了。如是覺雖先有,因緣未合故亦不了。
內曰:不然。自相不了故(修妬路)。若未有照,人雖不了,色相自了。汝覺相自不了,是故汝喻非也。復次以無相故,色相不以人知故為色相,是故若不見時常有色。汝知是神相,不應以無知處為知。無知處為知,是事不然,汝法中知覺一義。
外曰:優樓迦弟子誦衛世師經言,知與神異,是故神不墮無常中,亦不無知。何以故?神知合故。如有牛(修妬路)。譬如人與牛合,故人名有牛。如是神情意塵合故,神有知生。以神合知故,神名有知。
內曰:牛相牛中住,非有牛中(修妬路)。牛相牛中住,不在有牛中。是故雖人牛合有牛不作牛,但牛為牛。如是雖神知合,知相知中住,神不為知。汝言神情意塵合故知生,是知知色塵等,是故但知能知非神知。譬如火能燒,非有火人燒。
外曰:能用法故(修妬路)。人雖有見相,用燈則見、離燈則不見。神雖有能知,用知則知、離知則不知。
內曰:不然。知即能知故(修妬路)。以情意塵合故知生,是知能知色等諸塵,是故知即能知,非是所用。若知即能知,神復何用?燈喻非也。何以故?燈不知色等故(修妬路)。燈雖先有,不能知色等,非知法故,是故但知能知色。若不能知,不名為知。是故縱有能知,彼能何用?
外曰:馬身合故神為馬(修妬路)。譬如神與馬身合故,神名為馬。神雖異身,亦名神為馬。如是神知合故,神名為知。
內曰。不然。身中神非馬(修妬路)。馬身即馬也。汝謂身與神異,則神與馬異,云何以神為馬?是故此喻非也。以神喻神,則墮負處。
外曰:如黑疊(修妬路)。譬如黑疊,黑雖異疊,疊與黑合故名為黑疊。如是知雖異神,神與知合故神名為知。
內曰:若爾無神(修妬路)。若神與知合,故神名為知,神應非神。何以故?我先說知即是能知,若知不名神,神亦不名能知。若他合故以他為名者,知與神合,何不名知為神?又如先說黑疊喻者,自違汝經。汝經黑是求那,疊是陀羅驃。陀羅驃不作求那,求那不作陀羅驃。
外曰:如有杖(修妬路)。譬如人與杖合,故人名有杖,不但名杖。杖雖與人合,杖不名有人,亦不名人。如是神與知合,故神名能知,不但名知,亦非是知與神合故,知名為神。
內曰:不然。有杖非杖(修妬路)。雖杖與有杖合,有杖不為杖。如是知相知中非神中,是故神非能知。
外曰:僧佉人復言,若知與神異,有如上過。我經中無如是過。所以者何?覺即神相故。我以覺相為神,是故常覺無不覺。
內曰:雖已先破,今當更說。若覺相神不一(修妬路)。覺有種種苦樂覺等,若覺是神相,神應種種。
外曰:不然。一為種種相,如頗梨(修妬路)。如一頗梨珠隨色而變,或青黃赤白等。如是一覺隨塵別異,或覺苦或覺樂等。覺雖種種相,實是一覺。
內曰:若爾罪福一相(修妬路)。若益他覺是名福,若損他覺是名罪,一切慧人心信是法。若益他覺、損他覺是一者,應罪福一相,如施盜等亦應一。復次如珠先有,隨色而變。然覺共緣生,是故汝喻非也。復次珠新新生滅故,相則不一。汝言珠一者,是亦非也。
外曰:不然。果雖多,作者一,如陶師(修妬路)。如一陶師作瓶瓫等,非作者一故果便一也。如是一覺能作損益等業。
內曰:陶師無別異(修妬路)。譬如陶師身一無異相,而與瓶瓫等異。然益他覺、損他覺實有異相。又損益等與覺不異,是故汝喻非也。
外曰:實有神,比知相故(修妬路)。有物雖不可現知,以比相故知。如見人先去然後到彼,日月東出西沒雖不見去,以到彼故知去。如是見諸求那依陀羅驃,以比知相故知有神。神知合故,神名能知。
內曰:是事先已破,今當更說。不知非神(修妬路)。汝法神遍廣大而知少。若神知者,有處有時不知,是則非神。有處名身外,有時名身內,睡眠悶等是時不知。若神知相有處有時不知,是則非神。何以故?無知相故。汝以知相有神者,空無實也。
外曰:行無故知無,如煙(修妬路)。如煙是火相,炭時無煙,是時雖無煙而有火。如是知雖神相,若有知、若無知,神應常有。
內曰:不然。神能知故(修妬路)。若不知時欲令有神者,神則不能知,亦無知相。所以者何?汝神無知時亦有神故。復次若無煙時,現見有火知有火。神若有知、若無知,無能見者,是故汝喻非也。復次汝說見共相比知故有神,此亦非也。所以者何?見去者去法到彼故(修妬路)。若離去者無去法,離去法無去者到彼,如是見去者曰到彼,必知有去法。若離神無知,是事不然,是故不應以知故知有神。不可見龜而有毛想,不可見石女而有兒想,如是不應見知便有神想。
外曰:如手取(修妬路)。如手有時取、有時不取,不可以不取時不名為手,手常名手。神亦如是,有時知、有時不知,不可以不知時不名為神,神常名神。
內曰:取非手相(修妬路)。取是手業非手相。何以故?不以取故知為手。汝以知即神相,此喻非也。
外曰:定有神,覺苦樂故(修妬路)。若無覺者則無覺,身獨不能覺苦樂。何以故?死人有身,不能覺苦樂。如是知有身者能覺苦樂,此則為神,是故定有神。
內曰:若惱亦斷(修妬路)。如刀害身,是時生惱。若刀害神,神亦有惱者,神亦應斷。
外曰:不然。無觸故如空(修妬路)。神無觸故不可斷。如燒舍時,內空無觸故不可燒,但有熱。如是斷身時,內神無觸故不可斷,但有惱。
內曰:若爾無去(修妬路)。若神無觸,身不應到餘處。何以故?去法從思惟生、從身動生。身無思惟,非覺法故。神無動力,非身法故。如是身不應到餘處。
外曰:如盲跛(修妬路)。譬如盲跛相假能去。如是神有思惟、身有動力,和合而去。
內曰:異相故(修妬路)。如盲跛,二觸二思惟故法應能去。身神無二事故不應去,是故無去法。若不爾,有如上斷過。復次汝謂空熱,此事不然。何以故?空無觸故,微熱遍空。身觸覺熱,非空熱也,但假言空熱。
外曰:如舍主惱(修妬路)。如燒舍時,舍主惱而不燒。如是身斷時,神但惱而不斷。
內曰:不然。無常故燒(修妬路)。舍燒時,草木等無常故,亦燒亦熱。空常故,不燒不熱。如是身無常故,亦惱亦斷。神常故,不惱不斷。復次舍主遠火故不應燒。汝經言神遍滿故,亦應斷壞。
外曰:必有神取色等故(修妬路)。五情不能知五塵,非知法故,是故知神能知。神用眼等知色等諸塵,如人以鎌收刈五穀。
內曰:何不用耳見(修妬路)。若神見有力,何不用耳見色?如火能燒,處處皆燒。又如人或時無鎌,手亦能斷。又如舍有六向,人居其內所在能見。神亦如是,處處應見。
外曰:不然。所用定故,如陶師(修妬路)。神雖有見力,然眼等所伺不同,於塵各定故,不能用耳見色。如陶師雖能作瓶,離泥不能作。如是神雖有見力,非眼不能見。
內曰:若爾盲(修妬路)。若神用眼見,則神與眼異。神與眼異,則神無眼。神無眼云何見?汝陶師喻者,是亦不然。所以者何?離泥更無有瓶,泥即為瓶;而眼色異故。
外曰:有神異情動故(修妬路)。若無神者,何故見他食果口中生涎,如是不應以眼知味,有眼者能知。復次一物眼身知故(修妬路)。如人眼先識瓶等,闇中雖不用眼,身觸亦知,是故知有神。
內曰:如盲,修妬路中已破。復次若眼見他食果而口生涎者,餘情何以不動?身亦如是。
外曰:如人燒(修妬路)。譬如人雖能燒,離火不能燒。神亦如是,用眼能見,離眼不能見。
內曰:火燒(修妬路)。言人燒者,是則妄語。何以故?人無燒相,火自能燒。如風動木相揩生火,焚燒山澤,無有作者。是故火自能燒,非人燒也。
外曰:如意(修妬路)。如死人雖有眼,無意故神則不見,若有意神則見。如是神用眼見,離眼不見。
內曰:若有意能知、無意不能知者,但意行眼等門中便知,神復何用?
外曰:意不自知。若意意相知,此則無窮,我神一故。以神知意,非無窮也。
內曰:神亦神(修妬路)。若神知意,誰復知神?若神知神,是亦無窮。我法以現在意知過去意,意法無常故無咎。
外曰:云何除神(修妬路)?若除神,云何但意知諸塵?
內曰:如火熱相(修妬路)。譬如火熱,無有作者,火性自熱,無有不熱之火。如是意是知相,雖復離神,性知故能知。神知異故,神不應知。
外曰:應有神宿,習念相續故,生時憂喜行(修妬路)。如小兒生便知行憂喜等事,無有教者,以先世宿習憶念相續故,今世還為種種業。是故知有神亦常相。
內曰:遍云何念(修妬路)?神常遍諸塵,無不念時,念從何生?復次若念一切處生,念亦應遍一切處,如是一切處應一時念。若念分分處生,神則有分,有分故無常。復次若神無知、若知非神,此事先已破。
外曰:合故念生(修妬路)。若神意合,以勢發故念生。何以故?神意雖合,勢不發者則念不生。
內曰:雖先已破,今當重說。神若知相,不應生念。若非知相,亦不應生念。復次若念知(修妬路)。若念生是時知,若念不生是時不知,應念即是知,神復何用?
外曰:應有神。左見右識故(修妬路)。如人先左眼見,後右眼識,不應彼見此識。以內有神故,左見右識。
內曰:共答二眼(修妬路)。分知不名知。復次若爾無知,復次遍云何念?復次若念知,復次何不用耳見?復次若爾盲,復次如左眼見不應右眼識,神亦不應此分見彼分識,是故不應以左眼見右眼識故便有神。
外曰:念屬神故神知(修妬路)。念名神法,是念神中生,是故神用念知。
內曰:不然。分知不名知(修妬路)。若神一分處知生,神則分知。若神分知,神不名知。
外曰:神知非分知。何以故?神雖分知,神名知,如身業(修妬路)。譬如身分,手有所作名為身作。如是神雖分知,神名知。
內曰:若爾無知(修妬路)。汝法神遍意少,神意合故神知生,是知與意等少。若以少知神名知者,汝何不言以多不知故神名不知?又汝身業喻者,此事不然。何以故?分有分一異不可得故。
外曰:如衣分燒(修妬路)。譬如衣一分燒,名為燒衣。如是神雖一分知,名為神知。
內曰:燒亦如是(修妬路)。若衣一分燒,不名為燒,應名分燒。汝以一分燒故衣名燒者,今多不燒應名不燒。何以故?是衣多不燒,實有用故。是以莫著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