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卷第七(輔妙樂記)
吳興永定寺 釋沙門 道暹 述
釋藥草喻品
將釋此品,應知從所破以題目。何者?以從難故,開難即是,是故從難也。
一、顛倒功德者,論云:顛倒求功德增上慢,以世間諸煩惱熾然,求人天妙境果。釋云:昔謂五戒、十善以為真因,謂人天果報以為究竟,名為顛倒。專以小善而自莊嚴,名顛倒功德。由煩惱熾然故,求人天果,名為上慢。意令人天成二乘故,說火宅治也。二、論云:應知聲聞人一向增上慢,謂我乘與如來乘無差別,如是顛倒取對治。釋云:以二乘在昔自謂所得為究竟,同如來故。若同如來,何以無多有田宅、臣佐、史民、倉庫盈溢等?故作窮子譬。三、論云:大乘人一向增上慢,無別聲聞、辟支佛乘,顛倒取對治。釋云:論意若從能雨,則無差別;今從所雨差別,則有二乘等。何故唯信於大,不信有二乘等?故說一雨差別譬。四、論云:如記。此從今開權邊,立以對治名,故云化城也。五、論云:散亂心實無有定,過去有大乘善根力而不覺知。彼不求大乘,於狹劣心中生虗妄解,以為第一乘治,如記。六、論云:有功德人說大乘法,取非大乘。說王解髻中明珠與之譬,應知。意云:昔已結大,中妄流轉,取人天果及以小乘,故云取非大乘也。七、論云:無功德人於第一乘不集諸善根,說第一乘。釋云:此是未有大功德人。何者?由父在世,不能難遭想,故云無功德也。所以唱滅方生戀慕,始種善根,後方得度,故設父去留藥等譬也。
理似不成者,意云:今此三品皆云譬喻,但作對治從昔立名,於經文不合,應知論從一邊以說,故云似也。又論中七譬,唯有化城髻珠從今立名,餘五並從昔立名,故云不指大車邊等。是以論中立名有於傍正,從權是傍、從實是正。
餘即可知者,以下三從對治為名,亦無釋矣。
他云唯出生者,慈恩云:經云是名藥草等,據此則知皆從一地一雨出生矣。今則難之,若據是名之言者,譬喻信解皆云是名半車等,豈獨三草二木耶?今述其同,不可云出也。
藥草則二乘不無者,在昔在今俱皆有故,在昔但是於權藥草,在今則成顯實藥草之王,故疏云通皆用等。
一、不知同者,他云不知理同,即是不知一地一雨所潤也。
二、不知異者,他云不知教異,即是不知草木各有差別,而迦葉能知理同教異,乃名奇特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故舉雲雨草木述成迦葉領解也。
是瑞非瑞者,在昔但成凡草,在今並成藥王。
生無生慧者,此亦一往,且置別教,從於兩教二乘難開者說。
領述邊說者,從迦葉領如來述,俱名藥草。
草木兼昔者,在昔唯權,在今專實,故云通皆有用。
疏:有漏諸善者,小草能治四趣之惡故也。
言通意別者,藥草之名通於三草二木,故云言通。題云唯在四大弟子名為藥草,故云意別。
言別意通者,別指無漏為最等,名為藥草故。意通者,通七方便,俱名藥故。此二對用,消今品並得,但是互說耳。 疏云:蔚,於句反,亦增盛皃也。
以昔助今者,昔結大乘,冥薰不失,得我今顯。
觀心至利益者。玄文云:觀於我我所,如雲如幻,即是地上清涼益;信敬慚愧,諸善心生,於空假中,意而有勇,即是因益;念念與即空相應,是中上草小樹等益;念念與即假相應,是大樹益;念念與即中相應,是最實事益也。
四藥治見者,只是四教各治見惑耳。
亦斥古人至遍者。若從迦葉領解為言,古人亦不知十三偈具領齊探始末,況復今從佛述成邊,通述七方便俱皆入實,若依古判則成不遍。
權中小分者,七方便俱屬於權,但述二乘故成小分。二他者,既云教作,即是探中二他也。
天性猶通者,通於正因也,故云天性結緣別也。
破無小者,只是卷初引論云:上慢之人,謂無二乘。文是今文,具明權實,不可偏存。
前釋尚總者,前雙述下文中但云權實故名為總,今對四教是故名別。
則知一攝一切者,謂迦葉等當分。既入初住,則迦葉一身攝進退等法盡,故云也。
令知如向所列者,應云如上文列橫竪等是。
及具有邊者,只是界界互具耳。
或同或別者,謂五乘七善之人,或與迦葉同自領,或有不及迦葉及以過者,自能遍領,名為別也。
同以一地至冠之者。將一地一雨而觀於進退等,明無差也。
地譬賴耶者,涉法師云:大地能生喻阿賴耶識,能生五乘善根種子。今家通以五陰喻常住理,彼論八識從迷而立,若偏取第八識則不當也。
對於一實者,在昔則名為差,相對意也;在今唯是無差,絕待意也。生公曰:雲為法身,法身周密彌滿也。注經以雲譬應身,應身則殊形並現,順機不偏,此則彌布遍覆之義。
何通俗哉者,歎注家得旨也。亦如淨名雖為白衣居士,道理勝於出家之人。
疏云:如龍等者,華嚴經云:種種雲電及雷雨龍王自在悉能作而身不動無分別無分別即心不動。
初是因緣釋者,文中無四悉語,雖無其語既云權實,則是感應道交,故云因緣也。凡諸文中若無四悉之言,但點感應之名,則四悉義足。
橫竪例知者,應於亦橫亦竪及進退句上為三諦義。謂即空故,亦橫亦竪及以進退差即無差。即假故,橫竪等宛然無差。即差故、即中故,非亦橫非亦竪等皆非差非不差也。
能知如來功德者,能知如來隨宜說法等,即是功德也。疏法王亦爾下,合夫人王文也。眾惡已盡,合外無所畏也。發言誠諦,合內不二言也。
經:如來是諸法之王者,說權實法自在無礙,同夫統御王之義也。一、法體虗通名自在,二、化用無邊名自在也。
疏由二教顯二智者,謂由如來二教顯佛二智,亦是眾生二智;又由如來證得二智,能為眾生說二教也。
欲知智在說者,說教既遍,彼智必無偏矣。
橫竪無遺者,若於如來,非但橫竪無遺,亦非橫非竪也。
始終一者,施人天教為始,悉令同至智地為終也。
共顯不二者,權即實故,實即權故,故不二也。
此從境說者,從境發智說。
大事大乘者,事屬因果所顯,乘屬所乘實相,實相即地也。
疏此舉智釋教者,由前教故有智,亦由智故了教,故得互相顯也。
而同照之者,應知照有通別,通則通照七方便人,別但照二乘及以菩薩同入一實,雖分二別佛意恒通。
能有所趣者,權皆趣於實故。
關中唯遠者,善不受報,闕於當分,增長各有歸趣也。
疏念處、道品等者,等取十二因緣以開念處,出十二因緣為支佛觀境故。
福德莊嚴者,未破無明,所有智慧俱屬福德,由開境得莊嚴名,自法華前終無此事。
一者善體者,一毫之善,無非法界,與無上菩提等,故云善體。
二、從本期者,發大心時期極果故。
還通二途者,還通順機從體二也。
體性俱存者,開化城入寶所已,化城體性即寶所體性,故云終途。始詑於初步即至化城,是寶所之三百,故云俱存。
取意實釋者,只是於權文中取意,從於實智以釋也。
疏:四到、三道, 人、天所執;六蔽,六度、菩薩所執;四住,二乘所執;五住,是通、別所執。故云各對諸乘。又四到是聲聞所執;三道對緣覺觀因緣,因緣束成苦、業、煩惱;六蔽對六度、菩薩;四住通菩薩;五住別、圓。此約於理起計,名細;於事生十惡,名麤。故云所執不等。於二釋中,初釋為正,後釋亦通。
疏此智照此藥者,須約四教。四教、四門,互為彼、此。若當分自照他境、不照他境,名不照彼等。
應非但照一切而已者,只於一時遍照一切,亦未名為究竟。須於一藥即見一切藥,方名一切。謂覩一見心,即識一切見心,悉皆具足,方名一切也。
真法本無下,合上權實差無差等。真法本無差,由心有數,無差即差。
全心是法下,即非差非無差句也。
復宗者,問:何故不歎迦葉探領耶?答:若歎齊教,即是歎探領。以法同故,故不別歎耳。
如後所開者,應云如今所開,以望於前云如後耳。
疏云:若究竟其根榮者,地生其根,雨資其榮。
義兼眾生心地者,謂非但佛心地為能生,眾生心地亦是能生,故云也。
習因報果者,今家以山川等譬五陰報果,古人以山川等譬習因,故云不同。
二種世間假實者,五陰是實,眾生是假。又陰是假,一一陰皆由四大和合而成,成已方名實法。亦如山川溪谷,為三千大千世界所成,故得互論假實也。
○㶚,水名,在京兆。
○滻,水名,在京兆。
○滴,水名,在京兆。
○澧音豐,在西京感陽縣,今文正是豐字。若,盧啟反,水名,在武陵。
○澇,力刀反,水名,在京兆。
○潏,水名,在京兆。
習因開為緣了者,以五乘俱譬習因也。則以人天為緣因,二乘等為了因,全陰是五乘習因增長,如草木堅性與地堅性更無有異,故云不離。
陰習者,合前陰入、習因、法性三法也。
疏云:如善法者,有通有別,通則七方便皆名善法,別則別在三乘。
從發大心者,三藏菩薩四弘六度為先,名發大心,得名上草。未斷惑故,不能治惑,未名為藥。
若從修習者,辯七善與七方便小異,從修習及以當體名七善,從進趣功能名七方便。
質大者譬一實之應,質微喻赴偏小之機,實應無外云密,偏小近應人法不融故言疎。
凡云三密等者,便破他人。約自受用,報論三密。化他圓境云:先明形益,遍示法身,如大雲起,謂佛身密。生法師云:法身彌倫,慈蔭若雲。下經亦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大音聲,舉佛口密,以合雲聲,雲聲則雷也。破如記(云云)。
以心所當之者,用通大地中定慧二心所當之也。然闕天乘,即以欲界求定慧對之。
略述諸論者,且如成論空宗經部所明,習因習果,若在前世,通名報因,能牽來果,以報因之名,名為報因,所牽之報,名為果報,謂後受五道身,方名報果。此乃三義在前世,一義在今。若毗曇數論有宗所明,習多欲為習因,堪感於報因為報因,後受鴿雀身是報果,於果報身中多欲是習果,習果酬過去習因,報果酬過去報因。今家前後多用成論,此中文意同於毗曇。
華果敷實者,此依毗曇、法華經。前既未敷實,名習因、報因;後乃聞經,即名習果、報果。如證初住為報果,中道遮照為習果。又因習得果,名為習果;酬往報因,名為報果。又從二住去,位位皆具因果(云云)。
疏:雖一地者。牒前差別也。雖皆一地所生,而生不自知,皆依於地,故云雖也。又應云雖一雨所潤,以冠二句。又雖言通昔,故云雖也。
名有通別者,別則初住已上至等覺皆名道中,住前為道前。又等覺為道中,妙覺證後為道後,等覺已前至薄地為道前也。
然皆能生者,若初住已上能自生,復能令他生也。
非謂五乘至如者,只是理同,未是證得,故云也。
終無定五者,終無定住,五乘不進至極也。
須名四味者,對於華嚴通名四味,據熟二乘但用三味耳。
應以差別對潤同者,謂能潤雲雨喻無差別,所潤所生即差別也。
疏:合雲有聲者,即是上文雷聲遠震也。
疏三十子別稟聲益者,通彼人天,今從別說,故云也。疏云合上世界者,亦只是山川等和合成於世界耳。
經而唱是言者,以號令天下,知是佛出世,異九十六師也。謂佛初生,已發斯唱。故大經云:佛於林微尼園生,生已東行七步,唱如是言:我於人天,最尊最上。如是身者,即是法身,非是肉血所成,隨順世間法故,示為嬰兒。南行七步,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由,如世尚畆,能生百穀。西行七步,示現生盡,永斷老死,是最後身,如日西沒。北行七步,示現已度諸有生死,如夜無明。東行七步,示為眾生而作導首,如東為諸方首,喻佛為天人尊也。四維七步,示現斷滅種種煩惱,四魔種性,成於如來應正徧知。上行七步,示現不為不淨物之染汙,猶如虗空。下行七步,示現法雨,滅地獄火,令諸彼眾生,受安隱樂。
本業至四諦者。與此經對四弘同也。謂未度苦海者,願令度之;眾生為集業煩惱縛,今願令解之;未安道諦者,令安道諦;未住滅者,令住滅諦。滅前二則是大悲願,後兩即是大慈願。大悲謂拔苦果及斷苦因,大慈謂與樂因及與樂果。
經:今世、後世者。今世謂漏盡明,後世謂天眼明,兼得過去宿命明,通達不謬,故云如實知之。
經我是一切智者,謂一空一切空謂一切智知,一假一切假謂道種智知,一中一切中謂一切種智知,故云一切知也。
疏云:三、業共智慧行者,大集經云:身、口、意業從智慧生,一切所作無不隨智,所得身形殊勝微妙,離諸身過,擁護正法,有大神力、無所畏力。以是力故,於諸佛土普示其身,放大光明,照無量界。眾生遇者,離煩惱熱,受大快樂。是名身業隨智慧行。今經云:開道者。
○遠離六十四種惡口之業,謂麤語、妄語等,經中具列。
○凡有所說,說實、說真、說利眾生、說隨眾生心實、不說眾樂聞、說令眾生永離煩惱,是名口業隨智慧行。今經云:說道者。
○能知一切眾生心,又知一切眾魔及聲聞、緣覺心,緣處了一切法,通達無礙,是名意業隨智慧行。今經云:知道者。
經云:知道者者,道通邪正,善惡在心曰知也。開邪正路門,開示通塞為說也。
經:爾時無數者,四味眾生皆來入實也。
疏云如上說者,文中雖總舉十法界,正是合上七方便人各有五陰,是故記云四趣無增長義。
通三四味者,若取華嚴則為四味,置於華嚴但成三味。
如說般若者,大品云:如來放光照諸地獄,入大地獄時以三事教化:一者神通,二知他心,三者說法。以神通力令火滅湯冷,知他心以慈悲喜捨隨意說法。是諸眾生於菩薩所生清淨心,從地獄出而得解脫,漸以三乘之法得盡苦際。
說方等經者,方等陀羅尼經第一卷云:爾時婆藪從地獄出,將九十二億諸罪人輩來詣娑婆世界,十方亦然。爾時文殊語舍利弗:此諸罪人,佛未出時造不善行,經歷地獄,因於華聚放大光明,承光從於阿鼻獄出,聽方等經而得解脫。
且指地前者,將地前唯住前也。別地前亦名生身菩薩,定無一生得入淨滿世界,以其地前動經恒沙劫修行方得入地故爾。
且指三藏菩薩者,亦應云:通菩薩乘出,不知衍門無生之法,及不能留惑潤生出假之苦;別菩薩乘出,不能廣學恒沙法門,及不知中道之苦。
約義仍有者,諸經論中,八重之外,猶有如此開合之義。
疏佛名非斷非不斷乘者。已斷盡竟,得雙非名。
疏:非凡非聖者,菩薩佛不同凡夫及小乘賢聖也。
但是凡聖俱合者,合人天入二乘為一,緣覺為一,菩薩佛為一,故云三也。
但以名狹者,若但以三乘其名則狹,攝五乘不遍,復不可以二乘攝於人天乘,故云不得。
正出注雨相者,今正合上第二注雨譬,上六章門是法雨之相狀也,今文仍闕。提譬帖合上第三山川谿谷譬,今應合入卉木譬中,以卉木等必須有所依故也。
即行相者,謂一實行對七方便行也,又以一實教對七方便教也(云云)。
對理德之相者,三道即是理性三德之相故。
性本無名者,不一曰諸,即是性中具於緣了之名,修中具於三德之名。
思之照之者,請讀者思之,行者照之,方曉修性體一,始終無二。
疏:緣生中道之行者,只是緣於性德之境,而修三因之行,亦是性德為修得緣,故云佛種從緣記,即其義也。
行即因也者,應云緣、了二行對中道境為三因也。
開合多少者,開九為多,合三為少,三唯是一,一亦無一,復云非多非少也。
寄修以釋者,性不自離故寄修釋,若不寄修無由識性,故寄修得釋於性德。
理則性德緣了者,性即無住本也,緣了即立一切法也。
事則修得三因者,性德實相是無住本也。緣了修得三因,即立一切法也。
迷則三道者,流轉即生一切法也。
悟則果中勝用者,由果滿故,起一切用,即立一切法也。是則第一第三二句,並由迷中道故,即法性之無明成染緣,生一切法也。第二第四二句,並從即無明之實相淨緣,生一切法也。如是四重下,結束前四句也。以染淨二緣,俱由在迷實相而立。釋籤第七所釋雖廣,大體亦不逾此。
故無明至無住者。謂無明不住,無明即真如,是為果中勝用,生一切法也。實相不住,實相即無明,是即成流轉,生一切法也。又無明即實相,淨緣生一切法,謂修得三因是。又實相即無明,染緣生一切法,即性德緣了是。合前四重,其義雅當也。
隨緣不變者,真如隨無明緣,上至等覺,俱名隨染緣生一切法。又四聖名隨淨緣起生一切法,六法界名隨染緣起生一切法也。又實相隨淨緣起於種種勝用,名生一切法也。對今四重者,隨緣即是立一切法,不變即無住本也。此則傍消諸經論中義矣。一一合今,差則無差,無差即差也。
起住二門者,此用華嚴經意,成今淨緣生一切法差無差也。從三昧起即立一切法住,正受即無住,本唯在於淨不通於染也。
染淨二類者,此用十門中染淨不二及因果不二門意釋此文也。
疏例一相,可解者。亦應云:詮行之教,詮理之教。解脫下。釋出例前相也。
尚須識權者,令稟權教人,須當教權也。
對此終窮者,意令須知一切權法,悉以開入一實故也。
雙結所歸者,只是雙結二邊,歸於一相一味,故云所歸也。
前六科等者,明前六章並是如來果位法門故也。
今咸辯者,如來能知七方便人種相體性,當分增長及咸歸趣實也。
又前乃唯約於能者,前唯在如來果法,故云唯約能也。今明如來能知,故云咸辯所知之人法也。
疏功德即增長者,一、從被機,即當分增長;二、從化意,終令至於究竟智地也。
疏:法謂聞一音之法者,一、從被機,自法華前而七方便自謂為極;二、從化意,始終唯是一法,終歸究竟也。
生時此種者,即指發心修行之始為生時也。
且從當體者,言且者,以一中皆三因,今從歒對,當體相對,故云且也。
事理等者,一、諸佛在事,眾生在理。又初住三因雖名一分理,顯即眾生在事也。又三能在佛名果、名悟、名脫,在眾生理性名迷、名縛、名因也。
縛脫等者,等取釋方便品十門中餘六門也。
波是水種者,水水重,然不得意。波字加為喻,可喻理性中無明及以法性,如對論種也。波水為喻,喻於種類中三因之性,故不同也。
合彼性三者,合於性三為今類中法身也。
此三從別者,修二性一故云此三,一又具三故云各異也。
相對離合者,若性中離三法身,亦只指苦道是法身德。若合性三為一法身以對於修,亦只指此苦身為法身德。若類中離三,即指此苦心夫有身者本性清淨為法身德。不論於苦即是理,心淨與果淨體同即是類義,故與飜對有異。又離謂修性各三,合謂修二性一。又只語通夫有心者之言,即是法身類種。此釋甚妙。
即是理淨與事淨為類者,理謂眾生理,事謂果佛,即是眾生理性三身與果地三身為儔類也。
諸界廣說者,須約十法界對於四教以明種類具具等。
別教唯有種類者,別人以地前從空入假顯於法身,為登地已上二身種類也。
唯不從覆者,別人却覆苦道,法身方顯,圓人覆即,是故云不從也。
達分者,先用智權達三界生死煩惱,方得三脫。
隱顯並別者,別人法身顯在初地已上地前隱,又初心法身隱緣了顯並別,如別序中已引。
取極下界者,專約底下三道以論種等。
不必一念者,此專約十界受果報已定者,而明相性體三不同,以顯差即無差等。不得一念心中互具十界而辯,則指九法界為差,佛法界為無差也。
或對三諦者,二諦是差,中道無差。又次第三諦名差,圓融三諦為無差。
三慧者,作意守境為念聞慧,厝心思惟即思慧,深入是修慧也。
向之四說者,種、相、體、性四也。
境多少者,界外二教為多,界內二教為少,外增內減也。又十法界傳論多少增減,人天對四趣為增等,觀體巧拙准此。
舉事顯慧者,事謂三慧境,法謂為作四諦之念,為作緣度等念,故舉所取境顯慧,有能取境用。
所取能取者,能取是慧,所取是境,合二為因,聞法為緣,故云也。
且先標者,謂三慧取境,是先標文。
更須聞法者,謂雖有能念所念而成於慧,要須聞法為緣,薰修令慧成就至極,故云須緣也。
雖三而二者,謂前所取境及念體,不出於心為因,必假第三聞法為緣,故但成二。
重釋因緣者,此唯緣境智,自論因緣,不對聞法也。
防自他計者,第一境屬他,第二慧體屬自,恐於此二起其四計,故用第三聞法為緣。前二為因則是因緣和合,感應道交而生於慧,防於計自他,故云因緣和合也。
及立更互者,亦恐於前境智互計因緣,如云:境為因,智為緣;智為因,境為緣。防此計故,故用第三聞法為緣、境智為因,二義則定不可互立。
合大開小者,合佛及三菩薩為一,開二乘出緣覺為二。
三乘通四界者,開菩薩出佛乘也。
離七准釋者,開五乘為七方便。生公云:眾生所念不同,或施或戒,故云念何事也。思修亦爾。
生公至諸度者,為以三乘因念檀耶?思修亦爾。生公云:以期三乘果念檀耶?以期人天報念檀耶?思修亦爾。
然六度至三乘者。意云,若約六度上以明三乘三慧,則成六度通漫,不能分得三乘之別;若將三乘三慧,則能攝得六度。
准此可知者,既一解脫而立多名,雖名無量,無量唯一,故云准此。
離著入寂者,明二乘當分自具二脫,離著即有餘,入寂即入無餘也。
疏既結前諸句者,結前解脫相、離相等句也。常寂滅相下,結前亦爾。
佛世尚然者,涅槃扶律明常,名為鄭重等。
光宅至辨異者,未能異於二乘及以前師矣。
前歎釋迦者,指如來復有無量功德文也。
疏亦是引發下根者,謂稱歎迦葉橫竪同照,而能遍領,智與如來更無有別,令於下根䇿發慕仰,同其悟解也。
而亦經涉五時者,述於迦葉領解之相,經涉五時竪領。
義含一切者,橫領也,即是迦葉橫竪進退等悉領也。
疏:佛恩普被者。佛恩普被,猶如大雲靡所不覆,猶如大雨靡所不潤也。
疏:靡不生成者。生即當分增長,成即至後增長也。
疏云:知遮醜者,耻小慕大,謂六度菩薩及通菩薩慈悲益物,遮於沉空滯寂,乃以塵沙之醜。
疏述其莊嚴之恩者,別菩薩果體未顯,先修二因,至初地時,定、慧方一分滿,以嚴法身。今蒙開顯,悉入圓常,是故述領莊嚴之恩。
迦葉童子者,年十二時自敘文也。
尚非自報等者,新經既云法身及自受用報並不說法,乃將遮那為他受用報,則成法身說法,何故乃云法身不說耶?又新云遮那者,只是他用報異名耳,如云釋迦牟尼。
安棄丈六者,既云三身相即,何名毗盧遮那?即是其外不即丈六為報身,而偏云即遮那是報身矣,故云偏尊相海。
如空為華者,空喻法身,華喻報應也。
經云:電光晃耀者,雲將降雨,晃耀電光也。
疏云:九十五種邪光者,今經應蔽三教邪光也。
經:靉靆垂布者,靉,味也;靆,重黑色也。大慈深厚,所現之力猶如靉靆,俯就於物為垂,隨形而見為布。
疏云有心往取,實不可得者,舉應持菩薩竹杖量佛以釋。
經:其雨普等者,表法無偏也。遍益為普,無私稱等。四方俱下者,表法遍故,從四等心益四類生也。流注無量者,表法無竭也。謂智慧無礙,辯才無滯也。率土充洽者,表機遍益也。如龍降雨,普潤大千;佛降甘露雨,無機不益也。
疏:此則成上者,取能雨遍則成於上也。
疏:又成下山川者,取所被益邊,則成山川譬也。
酒防意地者,只是十善五戒,俱須斷酒以防意地。既防意地,則意三不起,身又開三,口更開四,則成十善。五戒通名十善,是故人乘亦具十善也。
疏:譬如文者。只是下一譬如文耳。
疏:次便舉譬帖者,只是下兩句與譬帖合文是。
出世即無上士者,世界是士人所居故也。
來善者,乘中道而入三有,故名來善;息化入秘密藏,故云去善。
七善無不皆歸一乘者,謂七方便無不歸也。
經解脫涅槃者,此舉涅槃通號,今經即三德秘藏大涅槃為解脫也。
經:如為一人者,為實施權,亦不偏為一人,開權亦不偏為一人。
疏:無機為彼者,皆須約昔以明無機,今方始有。
經貴賤等者。謂三乘為貴,人天為賤;菩薩為上,二乘為下;菩薩為持戒,聲聞已下為破戒;二乘依教不犯為威儀具足,菩薩或道或俗形服不定為不具足;發菩薩心為正見,發二乘心為邪見。終不及約七方便人傳。傳,判也。
三皆未稱者,古三師皆未稱經文耳。
無稟承者,但稟承不正,是故非之。
人見大草等者。通斥疏中三師解也。此斥意者,三師既以俱約一教地位而釋,驗三菩薩通皆求世尊處,且成通後,餘二通前通後例然。
精進為最者,通前導後故。
通進遍入五中者,通教非但進遍入五,一一皆遍,互相入故,異三祇也。
不可二木唯在三祇者,他人不立於四教以辯菩薩,豈可二木唯屬三藏菩薩耶?
豈得名為如是菩薩者?若非別念不退位,豈得如是菩薩之名?夫轉法輪,皆在八相佛故。
疏:高廣為勝者。別人自行竪入為高,化他用十六門橫被為廣。
疏:三、菩薩各作三樹者,初祇為小樹,二祇為中樹,三祇為大樹。通、別依七、八、九、三十心,次第配三樹也。
或不經生而成正覺者,只是成通教正覺也。
論主意未必然者,論主未必判大乘用小乘邊際定持至等覺,但恐長行注解人不當耳。以唯識論但有十師長行注解,故云但恐論釋義不正也。
已有彰灼明文者,自法華前皆云菩薩發菩薩心故。
一切皆爾者,二乘兩釋者,執重從難、菩薩易入,故但一解,故云皆爾。
今昔之意者,昔但當位增長,今則至後增長也。
說雖地雨居後者,至今法華方云:三草二木皆依一地一雨所生也。
長必始在者,施人天教,皆由地雨而立也。
亦應委說至之意者,為實施權即當位增長,開權顯實化意增長。
二種雲雨者,謂隨分一音及果地一音,隨分在因故云諸教因果也。
即酬答也者,應契於機,故云酬答也。
五百羅漢者,共結集婆娑論也。
七菩薩者,華嚴經中文殊普賢善才法慧等四為七。
經潤於人華者,用一乘教如來種智心,開於五乘七善之因華,令至一切智地之果,故云成實也。
無復二三者,謂二乘三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