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中邊論卷下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復次頌曰: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論曰:略說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七離繫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煩惱繫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說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但是略說,若廣說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四果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