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議品第六
將解此品,辨來意者,護國之法其唯般若,內護修證亦唯般若,般若威德無以測量,寄事以明轉益深敬,故因散花見佛聞法,得覩希有神變難思,以事表經,即來意也。次釋品名。不思議者,諸佛功德神變妙用,心言不測,云不思議。故《法花》云「非口所宣、非心所測」,《智度論》云「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大般若》云「心言路絕」,此等皆釋不思議也。古就散花以彰品號,此覩神變名不思議,各依一義亦不相違。釋本文者,文分三段:一大眾散花、二佛現神變、三聞法獲益。初散花中,文分為三:初大眾歡喜、次散花供養、後王等發願。且初第一大眾歡喜。其義者何?
經:爾時十六國王及諸大眾,聞佛說此般若波羅蜜多甚深句義,歡喜踊躍。
解曰:諸王所聞護國之最甚深句義,故喜躍也。從此第二散花供養。於中分三:一散寶蓮花、二芬陀利花、三曼殊沙花。初散寶花,文復分四:且初第一標所散花。
經:「散百萬億眾寶蓮花。」
解曰:寶蓮花者,或眾寶為花,或花如眾寶,云寶花也。舊云行花,天台解云「表三賢位所修無量福慧之行」。今言蓮花,表行不染。又表能詮文字般若句偈無量,皆不染故。從此第二花成寶座。
經:於虛空中成寶花座。
解曰:花成寶座,諸佛所依。賢位居初,為聖之本。又顯文字修證所依。從此第三諸佛演說。
經:十方諸佛無量大眾共坐此座,說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顯同說也。從此第四化眾散花。
經:是諸大眾持十千金蓮花,散釋迦牟尼佛,合成花輪,蓋諸大眾。
解曰:持十千者,舊云萬輪花蓋也。言釋迦者,舉其性氏。言牟尼者,此云寂默,煩惱諠諍永寂默故。蓋佛及眾者,已修未修行必同故、此佛他佛說無異故。從此第二散芬陀利花。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標其所散。
經:復散八萬四千芬陀利花。
解曰:王等重散,云復也。八萬四千者,表登地也。如上經云「最初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多」,即初地也。舊云散般若波羅蜜多花,從能散心以立花稱。此云芬陀利花者,白蓮花也,即從所散彰其名也。無漏正智能所表同,於初後地觀照一矣。從此第二花成雲臺。
經:於虛空中成白雲臺。
解曰:如下經云「譬如有人登大高臺」,等覺位也。通表十地,故現臺矣。從此第三彰佛演說。
經:臺中光明王佛與十方諸佛無量大眾,演說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標佛列眾,顯同說也。從此第四化眾散花。
經:是諸大眾持曼陀羅花,散釋迦牟尼佛及諸眾會。
解曰:曼陀羅者,此云適意花,見者心悅,即天花也。從此第三散曼殊沙花。於中分四:且初第一標所散花。
經:復散曼殊沙花。
解曰:大眾散也。復義如前。舊云妙覺,彰果德圓。今言曼殊沙,此云柔濡,能令見者離剛強故,即天花也。人天同會,隨所散也。從此第二變作寶城。
經:於虛空中變作金剛寶城。
解曰:金剛寶城者,表示實相,即涅槃城,猶如金剛,體不可壞。從此第三彰佛演說。
經:城中師子奮迅王佛共十方諸佛大菩薩眾,演說勝義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勝義者,即實相也。上三所現花座、臺、城,顯三般若,文字、觀照及實相故,三賢十聖果圓滿故,如應顯示不思議故。從此第四化眾散花。文復分三:且初第一散花成蓋。
經:復散無量天諸妙花,於虛空中成寶雲蓋。
解曰:所散天花如寶雲蓋,現不思議,與〈如來品〉所現雖殊,義如彼故。從此第二明蓋廣量。
經:遍覆三千大千世界。
解曰明其廣量,滿大千故。
問:舊經所散云行等花,此中乃云寶蓮花等,為是水陸諸時花否?答:如《大般若》第八十四〈散花品〉說:爾時天帝釋及此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四大王眾天,乃至色究竟天,咸作是念:「尊者善現承佛神力,為一切有情雨大法雨。我等今者宜各化作天諸妙花,奉散釋迦如來及菩薩摩訶薩并苾芻僧。尊者善現亦散所說甚深般若波羅密多而為供養。」時諸天眾作是念已,各化種種微妙香花,奉散如來諸菩薩等。是時於此三千大千佛之世界,花悉充滿。以佛神力,於虛空中合成花臺,莊嚴殊妙遍覆三千大千世界。善現覩已作是念言:「今所散花,於諸天處未曾見有。是花殊妙,定非草木水陸所生,應是諸天為供養故從心化出。」時天帝釋知善現心,謂善現言:「此所散花實非草木水陸所生,亦不從心實能化出,但變現耳。」具壽善現語帝釋言:「是花不生,則非花也。」帝釋問言:「為但是花不生、為餘法亦爾?」善現答言:「非但是花不生,諸餘法亦爾。遍蘊處界、四諦、十二緣、六度、四攝諸功德法悉皆不生,並同花也。」此前所散若人若天,般若理同,准舊經中義同彼矣。從此第三雨花供養。
經:是花蓋中雨恒河沙花,從空而下。
解曰:從蓋雨花,希有瑞也。從此第三王等發願。於中分二:初王等發願、後如來印述。初中復三:且初第一王等稱讚。
經:時波斯匿王及諸大眾見是事已,歎未曾有。
解曰:異口同音歎希有也。從此第二願佛當說。
經:合掌向佛而作是言:「願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常說般若波羅蜜多。」
解曰:常說等者,地上菩薩常見佛說,地前處會說或有無,王及大眾發斯誠願。從此第三願眾常見。
經:「願諸眾生常得見聞,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解曰:願諸眾生者,除在會中,諸餘界趣及此未來,願常見佛常聞般若,如今無異。從此第二如來印述。於中分三:且初第一如來印述。
經:佛言:「大王!如汝所說。」
解曰:如汝所說者,如《四分律》,不與過願,清淨可辨。此願見聞,義不違彼,故佛印云如汝所說。從此第二讚法出生。
經:「此般若波羅蜜多是諸佛母、諸菩薩母,不共功德神通生處。」
解曰:初句指法、次顯出生,生佛菩薩等而為母故。佛之與法熟為先後,云般若法生佛菩薩焉?佛稟法成,法先佛後。如《涅槃經》第四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從般若生,法為先故。若成正覺,念法悲深,說般若法,佛先經後,教誡示導令出離故。然佛與法互相資說,徵求此理奚所用為?今此所明,諸佛菩薩皆因般若而得出生,故說般若為其母也。不共功德者下,明法也,即大小乘十八不共法也。又《瑜伽》說一百四十不共功德。神通生處者,如《花嚴經》十身相作,《涅槃經》中八自在義,皆因般若波羅蜜多為生處故。從此第三結勸受學。
經:「諸佛同說能多利益,是故汝等常應受持。」
解曰:諸佛同說,勸受持也。從此第二佛現神變。於中分三:一標示神變、二廣現神變、三結不思議。且初第一標示神變。
經:爾時世尊為諸大眾現不可思議神通變化。
解曰:不思議者,義如上解。言神通者,謂佛世尊神境智通,此總明也。言變化者,《瑜伽》三十七略有二種:一能變通,謂改轉故;二能化通,謂化現故。下對文屬。從此第二廣現神變。於中分四:一一多相容、二巨細相容、三聖凡相容、四淨穢相容。初一多相容,文復分三:且初第一諸花相容。
經:一花入無量花、無量花入一花。
解曰:於所散花一多相入。從此第二佛土相容。
經:一佛土入無量佛土、無量佛土入一佛土。
解曰:令眾皆見世界相入。從此第三塵剎相容。
經:一塵剎土入無量塵剎土、無量塵剎土入一塵剎土。
解曰:令彼大眾於一塵中見佛剎土一多相入。此三總是廣狹相容,即是十三所作自在也。從此第二巨細相容。
經:無量大海入一毛孔、無量須彌入芥子中。
解曰:令彼咸見海入毛孔、芥納須彌,即是第五轉變自在。從此第三聖凡相容。
經: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無量眾生身入一佛身。
解曰:令彼皆見凡聖相入,即第九十眾像入身、同類往趣二種變也,亦是能化神境智通自他勝劣塵沙身故。從此第四淨穢相容。
經:大復現小、小復現大,淨復現穢、穢復現淨。
解曰:佛自現身或大或小,即是七八卷舒變也。現所居土或淨或穢,即十一二隱顯變也。此上皆為破諸情計,遣事一多、遣相大小、遣身凡聖、遣佛勝劣、遣土淨穢,破諸有情無始時來妄生分別,見一定一、見多定多,乃至見淨定淨、見穢定穢,即法執也。覩佛神變,悟事由心、了相即性,遣諸執故。又《本記》云「變有三意:一者遍空,一花入無量花,為除不樂大乘障故有遍空。二者轉變,一佛土入無量佛土,為除執我所障故有轉變。三者顯了,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為除怖畏生死障故有顯了。」
問:須彌大海入毛芥中,巨細相違,如何能入?答曰:西方諸師略作三解。一云:一切諸法以如為體,所依真如離諸相故,能依諸法無定大小,故得相容。二云,依唯識理,一切諸法皆不離識,隨心變現無有定相,故得相容。三云:一切諸法從因緣生,因緣如幻,幻無定相,故得容也。
問:色中有大小,許小能容大;時中有短長,長劫應入短。答:此無過難。佛得希有,延促自在,促多劫為一劫、延一劫為多劫,如是等文成證非一。若爾,一劫延為三、三劫促為一,一三無定量,此豈不違文便違佛說,菩薩要經三無數劫,具修萬行證大菩提?此難不然。果德自在,非因境故。《顯揚》、《瑜伽》皆作是說,於不思議強思量者得誑亂報。從此第三結不思議。
經:佛身不可思議、眾生身不可思議,乃至世界不可思議。
解曰:諸佛之身遍眾生身,諸眾生身遍諸佛身,體互相遍,俱不思議,即第三全、第四少分。乃至世界者,即攝二全、一少分也。心言路絕,名不思議。從此第三聞法獲益。
經:當佛現此神變之時,十千女人現轉女身得神通三昧,無量天人得無生法忍,無量阿脩羅等成菩薩道,恒河沙菩薩現身成佛。
解曰:得益有四。一現轉女身,得如幻故;二天人得忍,見法理故;三修羅八部,成菩薩故;四恒河沙菩薩,現成佛故。
問:一世界中多佛並出否?答:輪王尚無二並出者,況乎大覺二並出耶。若爾,如何恒沙菩薩現身成佛?此亦不然,餘界何失?如《法花經》彼龍女故。
問:現身成佛是究竟否?答?如《大般若》即說十地名十種佛。又餘亦說地前現化。又《法花經.分別功德品》一四天下微塵數菩薩,一生當得阿耨菩提。《法花論》釋,即是初地。由此而言,以法威力故說現成,既言現成,非究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