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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ahāyāna Śamatha-Vipaśyanā Dharma Gate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
  2. Volume 1 (第一)
  3. 二廣作分別
  4. First, Clarify the Basis for Calming and Insight (一明止觀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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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āyāna Śamatha-Vipaśyanā Dharma Gate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


△三解釋。即為五。初明止觀依止(至)五明止觀作用。初中二。初分科。二各釋。今初。
就第一依止中復作三門分別。一明何所依止。二明何故依止。三明以何依止。
△二各釋。即為三。初明何所依止(至)三明以何依止。初中二。初標列。二釋成。今初。
初明何所依止者。謂依止一心以修止觀也。就中復有三種差別。一出眾名。二釋名義。三辨體狀。
先標一心。次列三別也。一心即指吾人現前一念介爾之心。其性元與諸佛及眾生等。所謂三無差別。蓋既全真成妄。即復全妄是真。故名一心。非於妄心之外別立一真心也。譬如指即波之水性即漚之海性耳。
△二釋成。即為三。初出眾名。二釋名義。三辨體狀。今初。
初出眾名者。此心即是自性清淨心。又名真如。亦名佛性。復名法身。又稱如來藏。亦號法界。復名法性。如是等名無量無邊。故言眾名。
此略列七種名以為釋義之本也。
△二釋名義三。初標章。二廣釋。三結成。今初。
次辨釋名義。
△二廣釋為七。初釋自性清淨心(至)七釋法性。今初。
問曰。云何名為自性清淨心耶。答曰。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明染法所覆。而性淨無改。故名為淨。何以故。無明染法本來與心相離故。云何為離。謂以無明體是無法。有即非有。以非有故。無可與心相應。故言離也。既無無明染法與之相應。故名性淨。中實本覺。故名為心。故言自性清淨心也。
言此現前一念心之自性。自從無始以來雖被無明染法所覆。而清淨如故。性不可改。譬如虗空雖被狂華於中起滅。而空性無改。以彼狂華體非有故。不得言其與空相應。是名離也。非如兩物異處而名離也。言中實本覺者。性非有無。名之為中。不同空之對有得名。理非虗謬。名之為實。不同空之因色顯發。元無不覺。名為本覺。不同空之晦昧無知。故但可以空為喻。不可認空為心。
△二釋真如。
問曰。云何名為真如。答曰。一切諸法依此心有。以心為體望於諸法。法悉虗妄。有即非有。對此虗偽法故目之為真。又復諸法雖實非有。但以虗妄因緣而為生滅之相。然彼虗法生時此心不生。諸法滅時此心不滅。不生故不增。不滅故不減。以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故名之為真。三世諸佛及以眾生。同以此一淨心為體。凡聖諸法自有差別異相。而此真心無異無相。故名之為如。又真如者。以一切法真實如是。唯是一心。故名此一心以為真如。若心外有法者。即非真實。亦不如是。即為偽異相也。是故起信論言。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此義故。自性清淨心復名真如也。
初兩番釋真。次一番釋如。次一番合釋真如也。真者不妄。如者不異。初釋真者。一切諸法種種差別悉是虗妄偽相。心則即差別而非差別。如金即器。器有差別。金性無差。器相是偽。金體是真也。又釋真者。諸法虗妄因緣生滅。心則即生滅而不生滅。如金即器。器有成壞。金無成壞。成壞即是生滅增減之妄。無成壞者名為真也。次一番釋如者。舉凡聖之萬殊。同真心之一體。體非有二。故言無異。相惟實相。故言無相。次合釋真如者。心外無法。法惟是心。真實如是故名真如。引論證成在文易見。
△三釋佛性二。初略釋。二廣辨。今初。
問曰。云何復名此心以為佛性。答曰。佛名為覺。性名為心。以此淨心之體非是不覺。故說為覺心也。
△二廣辨三。初約不覺辨。二約覺辨。三釋餘疑。初中二。初直明心非不覺。二雙顯。二佛性義。今初。
問曰。云何知此真心非是不覺。答曰。不覺即是無明住地。若此淨心是無明者。眾生成佛無明滅時應無真心。何以故。以心是無明故。既是無明自滅。淨心自在。故知淨心非是不覺。又復不覺滅故方證淨心。將知心非不覺也。
無明自滅淨心自在。乃約在纏真如以明非是不覺。不覺滅故方證淨心。乃約出纏真如以明非是不覺。此心雖有在纏出纏之異。而元非不覺則同也。
△二雙顯。二佛性義。
問曰。何不以自體是覺名之為覺。而以非不覺故說為覺耶。答曰。心體平等非覺非不覺。但為明如如佛故擬對說為覺也。是故經言。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離。此即偏就心體平等說也。若就心體法界用義以明覺者。此心體具三種大智。所謂無師智。自然智。無礙智。是覺心體本具此三智性。故以此心為覺性也。是故須知同異之義。云何同。謂心體平等即是智覺。智覺即是心體平等。故言同也。復云何異。謂本覺之義是用。在凡名佛性。亦名三種智性。出障名智慧佛也。心體平等之義是體。故凡聖無二唯名如如佛也。是故言異。應如是知。
問意單取覺義。答則雙非二邊。然心體實非覺與不覺。亦得說為覺者。以具如如佛及智慧佛二義故也。約如如佛則非覺非不覺。然既稱佛亦可強名為覺矣。約智慧佛既具三智之用。便可直稱為覺也。無師智即一切智。了達十界一相不繇他悟故。自然智即道種智。了達三千性相無量差別不繇作意故。無礙智即一切種智。了達一相無相無相無不相。一一相中具見一切諸法真實之相。究盡邊底無障蔽故。又無師智者謂一切智等三智一心中得不從他授故。自然智者謂一心法爾具足三智故。無礙智者謂一切智三諦俱空。道種智三諦皆假。一切種智三諦並中。無隔礙故。夫如如佛與智慧佛。全體即用全用即體。安得非同。但智慧佛凡夫但有其性未彰其用。而如如佛在凡不減在聖不增。安得非異。又復應知智慧佛性。凡夫用雖不彰而性元無減。如如佛性。凡夫體雖無減而迷不自覺。則異仍非異。直是非同非異。說有同異之義耳。
△二約覺辨四。初辨智慧佛性。二辨報應佛性。三辨出障佛性。四辨平等佛性。智慧佛即自受用報身。報佛即他受用報身。應佛即勝劣二應及隨類應身。出障即果頭法身。平等即在纏法身。如此單複三身。諸佛咸以淨心為性。故皆得名為覺也。初中三。初雙許二義。二約修廣釋。三舉喻結成。今初。
問曰。智慧佛者。為能覺淨心故名為佛。為淨心自覺故名為佛。答曰。具有二義。一者覺於淨心。二者淨心自覺。雖言二義體無別也。
△二約修廣釋二。初約迷真起妄成不覺義。次約返妄歸真具二覺義。初中四。初明二熏。二出名相。三明互依。四結流轉。今初。
此義云何。謂一切諸佛本在凡時。心依熏變不覺自動顯現虗狀。虗狀者即是凡夫五陰及以六塵。亦名似識.似色.似塵也。似識者即六七識也。由此似識念念起時即不了知似色等法。但是心作虗相無實。以不了故妄執虗相以為實事。妄執之時即還熏淨心也。
初言心依熏變等者。謂一真如心雖復體嘗不變。然法爾有隨緣之能。繇其從未悟故。不免依熏而變。繇其但有性德未有修德。不覺念起妄為明覺。此明覺者即是無明。無明一動三細六粗遂具。名為顯現虗狀。所謂五陰六塵是也。受想行識名似識。色陰名似色。六塵名似塵。皆言似者。一心所現虗妄影狀無實體故。塵即是色不言可知。識即前六識及第七識。此七皆無別體。依心而起如水起波故也。此明根本無明熏變力也。次言由此似識念念等者。妄執秖是見思。亦名枝末無明。繇此無明增上熏力。令本淨心錮蔽五濁變作住地無明。此明枝末無明熏變力也。
△二出名相。
然似識不了之義。即是果時無明。亦名迷境無明。是故經言。於緣中癡故。似識妄執之義即是妄想。所執之境即成妄境界也。以果時無明熏心故令心不覺。即是子時無明。亦名住地無明也。妄想熏心故令心變動。即是業識。妄境熏心故令心成似塵種子。似識熏心故令心成似識種子。此似塵.似識二種種子。總名為虗狀種子也。
先明似識不了之義。名為果時迷境。無明即界內十二因緣中無明支也。亦名為癡。以不了境虗故。於三漏中即無明漏。其餘見惑及三界思惑名為欲漏.有漏。次明似識妄執之義即是妄想。所謂三界見思惑也。次明所執之境成妄境界。心若不執。境界本虗也。次明迷境無明還熏淨心。令彼淨心成不覺義。此以枝末無明轉熏根本無明成現行也。次明見思妄想還熏淨心。令彼淨心舉體變動。名為業識。此以六七識現行轉熏阿梨耶識成現行也。又以妄境熏心即成似塵種子。謂阿梨耶中具有十一色法之種子故。以似識熏心即成似識種子。謂阿梨耶中具有前七識及諸心所之種子故。雖有二種種子。同一虗狀別無實體。不過全攬一心以為體耳。
△三明互依。
然此果時無明等。雖云各別。熏起一法要俱時和合。故能熏也。何以故。以不相離相藉有故。若無似識即無果時無明。若無無明即無妄想。若無妄想即不成妄境。是故四種俱時和合方能現於虗狀之果。何以故。以不相離故。又復虗狀種子依彼子時無明住故。又復虗狀種子不能獨現果故。若無子時無明即無業識。若無業識即虗狀種子不能顯現成果。亦即自體不立。是故和合方現虗狀果也。是故虗狀果中還具似識似塵虗妄無明妄執。
此明枝末根本二種無明及前七第八。若現若種皆必互依而互熏也。前云果時無明熏心以為子時無明。妄想熏心以為業識。似乎各別熏起。實必俱時和合方成熏義。以似識等四相藉而有。不相離故。當知現行熏起非各別矣。又色心虗狀種子必依根本無明而住。必依業識而成現行之果。既成果已還具六七之似識。可以熏心再成似識種子。還具十一色法之似塵。可以熏心冥成似塵種子。還具虗妄果時無明。可以轉熏子時無明。還具妄執之妄想可以轉熏業識。當知現種更互相熏。亦必俱時和合。非各別矣。
△四結流轉。
由此義故略而說之。云不覺故動。顯現虗狀也。如是果子相生無始流轉名為眾生。
本來無非不覺。無非妄動。無非虗狀。果既生子子復生果。無始流轉。豈於心外有少許實法哉。約迷真起妄成不覺義竟。
△次約返妄歸真具二覺義二。初明能覺淨心義。二明淨心自覺義。初中五。初名字覺。二觀行覺。三相似覺。四分真覺。五究竟覺。今初。
後遇善友為說諸法皆一心作。似有無實。聞此法已。
△二觀行覺。
隨順修行。漸知諸法皆從心作。唯虗無實。
△三相似覺又二。初正明覺於通惑。二兼明漸除別惑。今初。
若此解成時。是果時無明滅也。無明滅故不執虗狀為實。即是妄想及妄境滅也。爾時意識轉名無塵智。以知無實塵故。
果時無明滅。即圓初信。妄想妄境滅。通至十信。蓋界內妄想妄境有正有習故也。無塵智即妙觀察智。
△二兼明漸除別惑又二。初出別惑之相。二明漸除之繇。今初。
雖然知境虗故說果時無明滅。猶見虗相之有。有即非有。本性不生今即不滅。唯是一心。以不知此理故亦名子時無明。亦名迷理無明。但細於前迷事無明也。以彼麤滅故說果時無明滅也。又不執虗狀為實故說妄想滅。猶見有虗相謂有異心。此執亦是妄想。亦名虗相。但細於前。以彼麤滅故言妄想滅也。又此虗境以有細無明妄想所執故。似與心異。相相不一。即是妄境。但細於前。以其細故名為虗境。又彼粗相實執滅故。說妄境滅也。
猶見虗相之有。即界內見惑習氣及界外見惑。故亦名子時無明。亦名迷理無明也。猶見虗相謂有異心。不知心無異相。及執虗境似與心異。不知心外無境。此皆界內思惑習氣及界外思惑。故亦是妄想妄境也。
△二明漸除之繇又三。初因末驗本。二正明滅繇。三例後結前。今初。
以此論之。非直果時迷事無明滅息。無明住地亦少分除也。若不分分漸除者。果時無明不得分分漸滅。但相微難彰。是故不說住地分滅也。今且約迷事無明滅後以說住地漸滅因由。即知一念發修已來亦能漸滅也。
此明十信位中界外見思雖未永斷亦既圓伏。故云無明住地亦少分除。倘無明不分分除。則見思何繇得滅。譬如樹根不搖則枝葉必不零落。但相微難彰故不說耳。實則一念發修圓觀之始。便已圓伏無明。何況十信位耶。
△二正明滅繇。
此義云何。謂以二義因緣故。住地無明業識等漸已微薄。二義者何。一者知境虗智熏心故。令舊無明住地習氣及業識等漸除也。何以故。智是明法。性能治無明故。二者細無明虗執及虗境熏心故。雖更起無明住地等。即復輕弱。不同前迷境等所熏起者。何以故。以能熏微細故。所起不覺亦即薄也。以此義故。住地無明業識等漸已損滅也。
知境虗智即無塵智也。智治無明。令無明薄。是漸滅之緣。細無明熏所起輕弱。是漸滅之因。餘可知。
△三例後結前。
如迷事無明滅後既有此義。應知一念創始發修之時。無明住地即分滅也。以其分分滅故。所起智慧分分增明故。得果時迷事無別滅也。
一念創始發修之時。謂從名字初入觀行也。觀行位中亦即能知境虗即有知境虗智對治無明。又既知境虗則不執虗狀為實。爾時麤想麤境被制伏故。不復熏心。但有細無明虗執及虗境熏心而已。無明住地安得不分滅哉。又無明住地若不分滅。何繇果時無明任運先滅而登圓信也。
△四分真覺。
自迷事無明滅後。業識及住地無明漸薄故。所起虗狀果報亦轉輕妙。不同前也。以是義故。似識轉轉明利。似色等法復不令意識生迷。以內識生外色塵等俱細利故。無塵之智倍明。無明妄想極薄。還復熏心復令住地無明業識習氣漸欲向盡。所現無塵之智為倍明了。如是念念轉轉熏習故。無明住地埀盡所起。無塵之智即能知彼虗狀果報體性非有。本自不生今即無滅。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以唯心外無法故。此智即是金剛無礙智也。
迷事無明滅。正指十信位中三界見思正習俱盡也。從此業識及住地無明漸薄。即圓十住廼至十地分分斷惑之相。所起虗狀果報亦轉輕妙。即實報國土所有變易生死之相。不同前三界中分段故也。漸欲向盡。即第十地相。垂盡即等覺相。金剛無礙智即金剛後心妙覺之無間道也。
△五究竟覺。
此智成已即復熏心。心為明智熏故。即一念無明習氣於此即滅。無明盡故業識染法種子習氣即亦隨壞。是故經言其地壞者彼亦隨壞。即其義也。
其地指無明習氣。彼指業識染法種子。習氣金剛道後異熟空。此之謂也。已上皆明能覺淨心之義。
△次明淨心自覺義。
種子習氣壞故虗狀永泯。虗狀泯故心體寂炤名為體證真如。何以故。以無異法為能證故即是寂炤。無能證所證之別名為無分別智。何以故。以此智外無別有真如可分別故。此即是心顯成智。智是心用心是智體。體用一法自性無二。故名自性體證也。
無分別智即大圓鏡智也。餘皆可知。已上約修廣釋竟。
△三舉喻結成。
如似水靜。內炤炤潤義殊而常湛一。何以故。炤潤潤炤故心亦如是。寂炤義分而體融無二。何以故。炤寂寂炤故。炤寂順體寂炤順用。炤自體名為覺於淨心。體自炤即名為淨心自覺。故言二義一體。此即以無分別智為覺也。淨心從本已來具此智性不增不減。故以淨心為佛性也。此就智慧佛以明淨心為佛性。
如似水靜下先舉喻心。亦如是下次法合。淨心從本下結成淨心名為佛性。從問曰智慧佛者至此是第二約覺辨中初辨智慧佛性竟。
△二辨報應佛性。
又此淨心自體。具足福德之性及巧用之性。復為淨業所熏。出生報應二佛。故以此心為佛性也。
福德性出生報佛。通於自他受用。巧用性出生應佛。具足勝劣形儀。皆繇淨業所熏。此報應佛性不外於淨心也。
△三辨出障佛性。
又復不覺滅故以心為覺。動義息故說心不動。虗相泯故言心無相。然此心體非覺非不覺。非動非不動。非相非無相。雖然以不覺滅故說心為覺。亦無所妨也。此就對治出障心體以論於覺。不據智用為覺。
雖復非覺非不覺等。而以不覺滅故不妨說覺。此果頭法身佛性不外於淨心也。
△四辨平等佛性。
又復淨心本無不覺說心為本覺。本無動變說心為本寂。本無虗相說心本平等。然其心體非覺非不覺。非動非不動。非相非無相。雖然以本無不覺故說為本覺。亦無所失也。此就凡聖不二以明心體為如如佛。不論心體本具性覺之用也。
雖復非覺非不覺等。而以本無不覺故亦不妨說為本覺。此在纏法身佛性凡聖不二亦惟一淨心也。已上廣辨佛性中二約覺辨竟。
△三釋餘疑四。初釋執性癈修疑。二釋本有不覺疑。三釋自然因緣疑。四釋無明心性疑。今初。
問曰。若就本無不覺名為佛者。凡夫即是佛。何用修道為。答曰。若就心體平等。無即修與不修。成與不成。亦無覺與不覺。但為明如如佛故。擬對說為覺也。又復若據心體平等。亦無眾生諸佛與此心體有異。故經偈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然復心性緣起法界法門法爾不壞故常平等常差別。常平等故。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常差別故。流轉五道說名眾生。反流盡源說名為佛。以有此平等義故。無佛無眾生。為此緣起差別義故。眾生須修道。
此躡上平等法身義而起疑也。答中先明擬對說覺。則如如佛但是修之所顯。非是修之所成。次明平等不礙差別。繇有平等差別二義。方成心性緣起法界法門。平等則六而常即。差別則即而常六。知平等故不生退屈。知差別故不生上慢也。
△二釋本有不覺疑。
問曰。云何得知心體本無不覺。答曰。若心體本有不覺者。聖人證淨心時應更不覺。凡夫未證得應為覺。既見證者無有不覺。未證者不名為覺。故定知心體本無不覺。問曰。聖人滅不覺故得自證淨心。若無不覺云何言滅。又若無不覺即無眾生。答曰。前已具釋心體平等無凡無聖。故說本無不覺。不無心性緣起。故有滅有證有凡有聖。又復緣起之有。有即非有。故言本無不覺。今亦無不覺。然非不有。故言有滅有證有凡有聖。但證以順用入體即無不覺。故得驗知心體本無不覺。但凡是違用一體謂異。是故不得證知平等之體也。
前問云何知此真心非是不覺。將謂真心全體不覺。故以無明滅時應無真心答之。此問云何得知心體本無不覺。將謂真心具有不覺。覺與不覺二體並存。故以聖應不覺凡夫應覺答之。次復躡起一問。意謂聖已滅不覺故應無更起不覺之理。然因中若無不覺。何須言滅。又既無不覺。何名眾生。答中共有三番釋疑。初一番約心體說平等。約緣起說差別。次一番單約緣起中即具平等差別二義。第三番明平等中差別之繇。繇於違順二用而體實平等也。
△三釋自然因緣疑。
問曰。心顯成智者。為無明盡故自然是智。為更別有因緣。答曰。此心在染之時本具福智二種之性。不少一法。與佛無異。但為無明染法所覆故。不得顯用。後得福智二種淨業所熏故。染法都盡。然此淨業除染之時。即能顯彼二性。令成事用。所謂相好依報一切智等。智體自是真心性照之能。智用由熏成也。
問中具有雙計。自然是智即計自然。別有因緣即計因緣。答中二番雙破。初云本具福智二性。即非因緣。染覆不顯即非自然。次云二種淨業所熏。即非自然。顯彼二性令成事用。即非因緣也。體是性炤之能。用由熏成。可謂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超諸戲論者矣。
△四釋無明心性疑。
問曰。心顯成智。即以心為佛性。心起不覺。亦應以心為無明性。答曰。若就法性之義論之。亦得為無明性也。是故經言。明與無明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也。
智如水。無明如冰。水以濕為性。冰亦以濕為性。若知濕性無二。則水與氷徒有名字。惟濕為實性耳。然就取用義強。但云水濕可耳。何必言氷濕哉。又既知氷性元濕。則決不離冰覔水。亦決不執氷為水矣。已上釋佛性竟。
△四釋法身。
問曰。云何名此心以為法身。答曰。法以功能為義。身以依止為義。以此心體有隨染之用。故為一切染法之所熏習。即以此心隨染。故能攝持熏習之氣。復能依熏顯現染法。即此心性能持能現二種功能。及所持所現二種染法皆依此一心而立。與心不一不異。故名此心以為法身。此能持之功能。與所持之氣和合。故名為子時阿梨耶識也。依熏現法之能。與所現之相和合。故名為果報阿梨耶識。此二識體一用異也。然此阿梨耶中即有二分。一者染分。即是業與果報之相。二者淨分。即是心性及能熏淨法名為淨分。以其染性即是淨性更無別法故。由此心性為彼業果染事所依故。說言生死依如來藏。即是法身藏也。又此心體雖為無量染法所覆。即復具足過恒河沙數無漏性功德法。為無量淨業所熏故。此等淨性即能攝持熏習之氣。復能依熏顯現諸佛功德之用。即此恒沙性淨功德。及能持能現二種功能。并所持所現二種淨用。皆依此一心而立。與心不一不異。故名此心為法身也。
答中先明隨染法身。後明隨淨法身中乃具明染淨二分性元非二。以結前起後也。染法淨法俱名為法。以俱有功能故俱名為身。以俱為依止故。以此心性能持能現二種功能。及所持所現染淨二法。與心不一不異故。能持即業識種子。能現即業識現行。所持即染法種子。所現即染法現行。種不是現。現不是種。能不是所。所不是能。故言不一。離心無種。離心無現。離心無能。離心無所。故言不異。既法法皆心。故心是法身也。能持持於所持之氣即是種子。故名子時阿梨耶識。氣者氣類也。能現現於所現之相即是現行。故名果報阿梨耶識。相者相狀也。現行亦熏種子。種子亦熏現行。約熏現義名為種子。約熏種義名為現行。故曰體一用異。已上但約隨染明法身也。然阿梨耶中不惟具足染分。亦復具足淨分。以染淨二性更無別法。染性即淨性故。但迷時則為業果染事所依。妄成二死。悟時顯發無漏性功德法。具足淨用耳。淨法種現互熏。例前可知。
△五釋如來藏。
問曰。云何復名此心為如來藏。答曰。有三義。一者能藏名藏。二者所藏名藏。三者能生名藏。所言能藏者復有二種。一者如來果德法身。二者眾生性德。淨心並能包含染淨二性及染淨二事無所妨礙。故言能藏名藏。藏體平等名之為如。平等緣起目之為來。此即是能藏名如來藏也。第二所藏名藏者。即此真心而為無明㲉藏所覆藏故。名為所藏也。藏體無異無相名之為如。體備染淨二用目之為來。故言所藏名藏也。第三能生名藏者。如女胎藏能生於子。此心亦爾。體具染淨二性之用故。依染淨二種熏力能生世間出世間法也。是故經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又復經言。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又復經言。諸佛正徧知海從心想而生也。故染淨平等名之為如。能生染淨目之為來。故言能生名如來藏也。
能藏所藏能生並是藏義。能藏雙約在纏出纏言之。所藏單約在纏言之。能生直約現前一念言之。文並易知。
△六釋法界。
問曰。云何復名淨心以為法界。答曰。法者法爾故。界者性別故。以此心體法爾具足一切諸法。故言法界。
△七釋法性。
問曰。云何名此淨心以為法性。答曰。法者一切法。性者體別義。以此淨心有差別之性故。能與諸法作體也。又性者體實不改義。以一切法皆以此心為體。諸法之相自有生滅。故名虗妄。此心真實不改不滅。故名法性也。
初一釋約不變隨緣差別性。次一釋約隨緣不變真實性也。
△三結成。
其餘實際實相等無量名字不可具釋。上來釋名義竟。
實者真實。際者邊際。心外無法。法唯是心。無邊際故名為實際。無妄想故名為實相。等者等餘法住法位及中實理心一實境界等諸名字也。
大乘止觀法門釋要卷第一

二廣作分別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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