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用顯露門第五
夫法體圓通真源滿徹。顯則十方洞鑒示。乃一切咸彰。指微塵以覩玄宗。舉纖毫而觀佛境今達妄開真。略分十義。
一顯光明 二了境智 三明生了因四明佛境 五辨因果 六明佛性七表性德 八自心現 九出世間十托生解
初顯光明者。謂見塵中法界真如理事之時。顯了分明。此是智慧光明照也。若無智光。則理事不顯。但見法時。是心光明。由積智功圓。是故放一光明。則法界無不顯示。常觀察一切法界。是為放光明照一切也。
二了境智者。如一塵圓小事相是世諦。了塵無生無性是真諦。彼真俗二諦。是所依之境。此貫達之心。是能依之智。此智於境。無復能取所取二種分別。何以故。今智由法成時。方得言智。離法則無能分別之智。法由智顯時。方得言。法離智亦無所分別之境。以心智寂故。雖流照而常安。由法隨緣故。雖空寂而恒用。
三明生了因者。謂塵體空寂緣起法界之義。由智方顯。是了因。見塵體已修於解行。生起力用。是生因。然生即無生。還同法體。了亦非了。豈等緣生。生之與了。無有差別。生則約行。了則據體。無體即體。了則無生。體即無體。生還為了。契同一際。無所分別。
四明佛境者。謂塵體不可得。此不可得。是佛得塵相無分齊無可依。此無依。是佛依塵體不生。此不生是佛生塵無分別。是佛分別。由無得無依無生。方能建立一切法。又塵全見更不可見乃至不可聞。皆是佛見聞。經云。所見不可見。所聞不可聞。
五辯因果者。塵即是緣起事相現前為因。即事體空不可得是果。果不異因。全以因滿稱為果也。由因不異果。全以果圓稱之為因也。若因不得果。果亦非果也。若果不得因。因亦非因也。皆同時成立無別異故。是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成正覺已。乃是初心。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六明佛性者。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緣無性名為佛性。經云。三世佛種。以無性為性。此但一切處。隨了無性即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無情故無。今獨言有情者。意在勸人為器也。常於一塵一毛之處。明見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開發如來性起功德名為佛性也。
七表性德者。問塵是有耶。答是非有之有。如水月鏡像。經云。非有是有。問塵是無耶。答是有之非有空無性也。經云。有是非有。問塵是亦有亦無耶。答從緣生故有。無自性故空。空有一際自在成也。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問塵是非有非無耶。答有相空相俱不可得也。互相奪盡。無所成立。今此性德。但無執著。不礙分別。論云。若因有與無亦遮亦應。聽離言心不著。是則無有過。
八明自心現者。如見此塵時是自心現也。今塵既由心現。即還與自心為緣。終無心外法。而能為心緣。以非外故。即以塵為自心現也。離心之外。更無一法。縱見內外。但是自心所現。無別內外。此無過也。
九出世間者。謂見塵色相作實解。即為處世間。今塵相空無所有。是出世間也。經云。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斯由虛妄有。無分別則出世間也。
十托事生解者。如見塵相。是事於事處貫達。即無生之理現前。是謂托事生解也。又別托外物以表此法。表塵法自在故。以塵表之顯法潤益故。以雲雨表之。顯塵性德深廣故。以海表之。如是無量。更有所表。各異。以智推之。
然上諸義。惑盡智生相亡體顯。差別緣起。方騰性海之波。一味真源。用顯隨緣之鏡。會真之道失。何遠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