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心誡觀法卷下
誡觀詐善揚名口清心濁法第十六
聖賢密行內智外愚,凡夫狂癡內愚外智,未有戒定現戒定相,彰揚善名招引利養,隱匿垢過外顯清白,常向道俗說己功德。經云:「此是無刀大賊,罪於劫掠,誑詐犯重墮三惡道。」詐善之人具足五業:一者天神不護,證知缺戒受施。二者五千大鬼常遮其前,唱言大賊,掃其脚迹。三者或於現世得大衰惱。四者常不值佛,生邪見家。五者自欺亦欺誑他,自受苦報施主無果,是為五業。是以誡汝,推直於人,引曲向己,祕善陰德似不能言。何以故?善如金玉不用他知,惡如糞土不須藏覆,糞土之法貴在早除,細貨寶物默然牢掌。知足之性不求好名,少欲寂靜寧懼惡響,計我之人欲得名利。察身無我,名利安在?名利俱空,離我即實,滅於空實,正入平等,能捨名利,是為淨心。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汝心淨即佛土淨,名為淨心。偈曰:
出家行非法, 感得多衰惱,
危苦隨念豐, 安樂稱情少。
天神不愛護, 魔事數來擾,
死時懷恐懼, 長劫墮惡道。
善德深密藏, 其猶摩尼寶,
過惡悉除滅, 理同苗邊草。
真行不求名, 戒定內明了,
詐善覆藏惡, 佛法中非好。
諦觀此誡文, 繫意開懷抱,
一切障道因, 懺悔更莫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