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養蒙之法,不可欲速,類彼助苗,故必需其時節因緣。時節若到,其理自彰,但貴因真果正,故「有孚」則「光亨」而「貞吉」也。始雖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險在前而知須,乃是「剛健」之德,不妄動以自陷耳!「坎」何嘗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與「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與「乾」孚,則「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無疑矣。佛法釋者,譬如五百由旬險難惡道,名「險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煩惱所陷,故終能度脫而「不困窮」。「坎」中一陽,本即乾體,喻煩惱險道之性本如來藏,以此不生不滅之性為本修因,則從始至終,無非稱性天行之位。從正因性,中中流入薩婆若海,故「利涉大川」,從凡至聖而「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果行育德之後,更無餘事,但「飲食宴樂」,任夫雲行雨施而已。佛法釋者,助道行行為「飲」、正道慧行為「食」;以稱性所起緣了二因莊嚴一性,如雲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勞肯綮修證,故名「宴樂」。此是善巧安心止觀,止觀不二,如飲食調適。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溫陵郭氏云:「此如顏子之需。」佛法釋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聞熏之力資其慧性,未與煩惱魔軍相戰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釋者,觀行位中,既已伏惑,則魔軍動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釋者,相似位中,將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軍之來而後降之。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災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願力使其來戰,以顯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觀之功,敬而且慎,決無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釋者,魔軍敗衄,超然從三界穴出而成正覺矣。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未嘗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軍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郭氏云:「此如帝堯館甥之需。」佛法釋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莊嚴而度眾生,故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郭氏曰:「此如仁傑之結交五虎。」佛法釋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還來三界廣度眾生,觀三界依正因果諸法,無不現現成成,即是一心三觀,故常為三界「不請之友」,而三界眾生有「敬之」者必「終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雖不當佛祖之位,而隨類可以度生。設眾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與遠作得度因緣,而「未大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