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八則
- 經文流傳久遠。前後凡六譯。字句不無稍殊。茲一遵姚秦三藏法師原譯。則諸疑可決矣。
- 本經三十二分。相傳分自昭明太子。南唐保大五年。壽春所刻。遵原藏本。不標分數。實稱融貫。近多因之。但標分世傳已久。中峰略義。亦仍彼分。便誦持也。
- 經中字音。梵與華異。一字有讀作數音。本字另讀別音者。及間有難字。俱明註以便初學。
- 紀事首敘歷朝。始自後魏。迄昭代。古今並列。方信從有據。但唐及明事頗詳。而宋元遂爾寥寥。以時無叚太常唐別駕諸賢故也。善事湮沒。令名不彰。後起纂述之功。其可少乎。
- 紀事先善男子。善女人。次比丘比丘尼。往刻多廣列緇屬。空門弟子。崇信佛典。分固應爾。唯俗家學道。真如青蓮。出污泥而不染。尤嘆希有。故集中編次為詳。
- 稗官野史。類多荒唐。風聞塗說。未堪傳信。茲集考據最嚴。凡事跡稍涉可疑。俱行刪汰。務使表章真實。足供激勸。每條下詳注所出。以昭信也。
- 評論所以發明本案旨意。必言之前後。觸處醒發。則閱者心眼頓開。自然關著痛癢。巵言無當之誚。庶幾免之。
男石百拜敬述No. 1635
歷朝金剛持驗紀上卷
荊溪周克復重朗纂
男周石訂
吳門陳濟生皇士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