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佛語心品第四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涅槃是所證之法,如來是能證之人。大慧既領涅槃之旨,又以如來為問。)。
註曰:如來、應供、正覺,三號即三德。如來即法身,中諦也;應供即解脫,俗諦也;正覺即般若,真諦也。通號有十,而問此三者,乃其要也。作謂修持造作,義該因果,事即果也。相謂身相,說謂言說,覺謂覺知,謂如來於此辭句,為異為不異耶?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所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此答以如來應供正覺之義。非事非因,即非非作非不作。言俱有過者,不特言事因非果也,合云來。若唯是事因,則墮有作之過。若非因而已,正言如有過也,事因則墮無所。)。
註曰:言如來是事等者,謂若如來定須用因果等事,則是無常。若是無常,則一切所作之法,應是如來。然我及諸佛,皆不欲同彼事也。若非所作等,即覈上非事因句,謂非所作,則無所得,則智慧方便,皆為徒設,同于兔角石女兒也。又言無事無因者,謂法身既非有作,則離有無之過。離有無過,則出於四句之外。四句者,即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等四句也。不墮此四句,是為如來句義,為智者之所取也。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以法身如來對解脫而言。)。
註曰:如來之所究顯,盖由了結業即解脫故也。此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者,云異者,解脫應身色相,則是無常。若不異者,則修行之人與解脫相應,無因果人法之異。然有能所分別,故結云非異非不異也。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
(此以般若對智障而言,智即般若,爾燄即智障。謂其為異,則離障無智;謂其不異,則障豈是智?但云非異非不異者,略文耳。)
註曰:般若與智障,非異非不異者,則與法身解脫,無一無別。故復總結而通例之,曰非常非無常等。總不出非二邊,顯仁道;非能所,顯一相;非四句,顯忘言。故又云:離一切量,量即數也。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大慧,三貌三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夫離諸言量,則是無生寂滅,自性涅槃而已。既彰本性,乃復宗結。示曰:無事無因等,惟一切身逈然獨立,不見諸法為所攀緣,故出一切虛偽,名為如來三藐三佛陀。重言者,見知覺之異,故結二名也。)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緣云云。
(經中言不生不滅最多,而所詮之旨亦異,故大慧以為問。)。
註曰: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攝受者,謂含攝其理。又云:此是如來異名。大慧以為不生不滅是無性義,云何言是異名?豈如來亦無性耶?佛答以不生不滅是離有無,故曰有無品不現。此以一答二請矣。大慧又以為不現是不生,若一切法不生,豈是如來異名?若是異名,于名字中豈亦有不生法義?故又問之。答言非無性者,謂如來非是無法,亦非攝取不生不滅,亦不待生滅之緣而言不生不滅。言亦非無義者,起後答也。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此列如來種種名號。我于娑阿世界等,凡例二十三種異名。始言愚者悉聞,各說我名,謂名各有義也。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則不知其體一本于不生不滅也。乃至云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阿僧祇,此云無數時,此乃如來果後施化之迹。言百千名號不增不減者,盖隨舉一名,則攝諸法。名在多不增,在一人不減。此方他界,皆如佛名。言如水月不出不入者,月喻應身,水喻眾生之心。眾生心淨,如來即應如月在水。然月在空,影現于水,月不下降,故云不入。亦不離水,故云不出也。)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不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此問有四:一、以外道說生因之因,與佛所說三無為法為難。虗空即虗空無為,非數緣滅即非擇滅無為,涅槃即擇滅無為。二、以彼生因,與佛所說十二因緣生為難。三、以微塵等生,與佛所說一切性不生滅為難。九物者:一、時,二、方,三、虗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尊所說四大為難。此皆以外道之說,此同佛說者。)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滅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外道雖說不生不滅,乃妄想分別,是生死因也。佛說不生不滅,是中道實理,不生義也。)。
註曰:外道有性自性等,謂彼所說性有自性,如云常以四大堅濕煖動之性,皆不壞不乾,以為得不生不變之相。然亦苦心妄計,雖曰不生不滅,實有生滅,墮於有無。佛謂我不如是,我之所說不生不滅,離于有無生滅及非有非無。如幻夢色現,是非無;色性不可得,是非有。言色無自性相攝受者,夢幻色相,本非實有。愚人妄想故現,其實不現;妄心攝取,實不可取。故知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但能覺了諸法惟心,心外無境,則妄想自滅,安于涅槃之樂,永息生死之事矣。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上言不生不滅,是真常之義,猶未辨邪正之分,故再聞之。)
註曰:常與無常之名無異,外道不以義定,邪正曷分?此問意也。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名雖有七,總之不出色性二字。七種無常,皆是外計,下方釋其義。色轉變無常,言四大造色轉變,謂生住異滅。無間自之散壞等者,謂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也。如乳酪之轉變,雖不可見,然在法中,自然變壞一切法也。)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性無性者,謂四大之性皆無自性,能造及所造相皆歸變壞,故曰無常。)。
註曰:四大自性,謂大種自性,本來不生,不生尚無,何生何滅,言無常耶?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以外道不達無生之旨,雖說無生,實為有生,故斥云生無常也。)
註曰:非常者,謂常與無常。一切有無諸相對法,體本不生,乃至分析至于微塵,亦無所見。以是義故,說不無生。此為如來所說不生無常之相。若不了此義,則墮外道計生無常義。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真常不壞之體,豈凡夫之可了了者。)。
註曰:世間諸法有壞者,因無常故。無常徧於諸法之中,如杖瓦石能破壞諸物,而自體不壞也。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一切性下,言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此意微隱,非凡愚之所能了。)。
註曰:謂現前所見諸法與無常無異,安有性與事不同?故知無常即事,事即無常。此能所不異,應是常義。無因性者,言無常無破壞諸法之因。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此斥外道之過)。
(一切性即一切法也)。
註曰:非因不相似事生者,謂無常若非有因,則無差別事生。若其生矣,一切法則與之偕生,悉皆無常,豈非差別事?以騐無常之有因必矣。如彼所計,則此法彼法,能作所作,應無差別。而現見差別之異,云何妄計無因生差別法耶?若性無常等者,凡言性必究竟無作,無作則常。既云無常,則墮於有作諸法,非究竟義。以是為因,則墮作因性相,失體性義。言自無常應無常者,謂能作之性,若是無常,應同所作之法,皆是無常。自性既是無常,則所作無常之法,反應是常。
性若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四大常性,固自若也,安可作無常想。)。
註曰:若無常性徧諸法中,乃屬三世變遷。過去色已壞,未來生未生,現在色俱壞。色即四大差別之色,能造四大及所造色,其性不壞。離異此一切外道,謂四大體性不壞。如此三有之中,能造所造,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于物而不滅耶?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二方便,謂同異更造之方便也)。
註曰: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是非始造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化不壞,至境不壞。大慧,境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彼雖妄想無常,而四大自性不壞。)。
註曰:外道計此能造所造,至竟不壞。至,極也,盡也。謂分析造化,至于微塵,猶不可壞。但觀察滅壞形狀長短等,見不壞能造所造色體。此乃俗數言語,故云墮在數論。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又言世俗言說非性者,是結前過。世論即彼外道,盧迦即見。以彼妄見諸法,但有言說,無自性相也。)。
註曰:色即無常,謂此即是形處無常。非四大,謂非四大種性。若是大種亦無常者,於俗數言說有違有墮。違則非俗,墮則乖真。進退俱失,皆非正論。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此即以金作器,而金性不變之謂。)
註曰:色異性現,普色即四大所造之色,謂色體變異故。無常性現,以現處為壞,非四大種壞。如金作具,具有變壞,而金性不改。言無常事壞,性不壞,亦如是也。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此總斥外道七種無常,既非正〔現〕,故云妄想。)。
註曰:火不能燒諸大自相,但各各散。若能燒自,能造所造則皆斷滅。謂四大種不壞是常見,四大分散是斷見。懷種種妄計,不出此二見也。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正受,即三昧,謂滅盡定也。此定三乘同入,而位次淺深不同。知此,則于大滅定不捨,于小正受不墮矣。)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此答有四義,初以六地七地對明淺深,則六地是三乘,同入滅盡定,此位最淺,故菩薩所得之定,未異二乘也。)
註曰:七地菩薩念念正受等者,念念則出入無間,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則不取攝所攝一切相,故不同二乘墮有行覺。有行覺者,有為行也。必滅諸相然後得定,是故七地為非受正受,謂非彼注念之正受也。又曰:得一切法無差別性者,及覺一切法性相無有差別。非分得者,非彼二乘於其定中分得諸相性也。善不善者,謂菩薩至七地尚不住於善,況不善念乎?是為無善念正受。二、約七地八地以辨異相,即是心意識妄想相有滅未滅高下不同,至八地三乘妄想悉滅,異乎七地也。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此明三乘)。
註曰:從初地至七地,觀三界諸法,唯心意識。然雖同觀,而妄想有滅不滅,得失之異。離我我所等,得也。墮外性種種相等,失也。二種自心者,謂外道墮於有無妄計,能取所取,一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熏習手。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弃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此明八地三乘同一涅槃,而有住不住之異。)
註曰:言菩薩以諸佛三昧覺力所加持故,為化眾生,於三昧門不般涅槃。若不加持,則不能功行滿足到於如來之地。是弃捨眾生而不化度,亦斷如來種性,是故諸佛為說不思議功德,勸進令其究竟。二乘自調自度,著三昧樂生涅槃想,所以失也。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
(分別部類有善不善、滅不滅之異)。
註曰:七地菩薩,善修心意識相,了達識性本空,以除妄想。善修我我所等者,謂了人法二執,攝受二無我性,不墮生滅自相,共隨善無礙辨才,及決定三昧力,則定慧均等,由是漸入諸地,得菩提分也。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
(陰、界、入法有迷解之異,故復問之。)。
註曰:陰界入生滅,前言之矣。而大慧復請者,意謂陰界入法,有迷有解,以解則彼無有我,誰為生滅?以迷則愚夫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何曰出離生死耶?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
(譬如下,喻上隨緣所造之法,本離二我。如伎兒依呪術故,變現種種形像,豈有二我之執?)。
(海浪前後相逐,綿綿不斷,必風息斯浪止矣。)。
註曰:答中言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者,如來謂理性如來,現前一念所具,名之為藏。根塵一念心起,隨染淨緣。染即無明,隨無以染緣,則為九界生死。淨即教行,隨教行淨緣,則為四種道滅。四種者,即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也。故曰:是善不善因,因必感果。言一切趣生者,即十界善惡果報。言三緣者,根、塵、識也。根塵和合,一念心起,由不覺故,隨逐染緣,唯造惑業,而成九界生死。彼外道以不覺故,妄計執著造作,由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識藏。轉生七識無明住地,言無明起之始也。從此根本,乃生枝末無明。故喻之曰:如海浪身,常生不斷。此隨緣染,從細至相也。若能一念回光,能隨淨緣,則離無常之過,二我之執,自性清淨。所謂德性如來,則究顯矣。
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若因苦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
(此言諸識有生有滅。諸識者,謂意識及意意識,并前五意識,是為七識,非第七二乘識也。)
(塵根意識,攀緣染着,何由解脫。)。
註曰:由佛念念而起,起必同時。因不實妄想等者,謂六識取境也。種種形處者,六塵也。根塵既形,逐著名相,由不了色等自心所現生苦樂受,展轉生死,無由解脫。名相縛纏,從貪起貪,因及所緣,互相由籍,皆所謂生相也。彼諸受下,是言滅相,謂受根及想行等,次第不生,惟餘自心妄想,不覺苦樂。言入滅受想者,謂受想心滅,即滅盡定,或得四禪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脩行者脩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賢聖。
(前言五法雖詳,猶未分別所以入如來地者,故復問之。)。
(五法相,有迷有悟。修行者趣入,則五法通是悟相。反是不覺,則五法通是迷相。盖法無自性,迷悟在人也。此總示所以趣入等相,後方詳之。)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六根、六塵,總為色相;離諸色相,便非外道境界。)。
(名相不可得者,謂欲求正智,但了名相不實,猶如過客,識心不起,離乎斷常,不墮凡小境界,是為正智。)。
註曰:名相二法,不出六識。取彼六塵名之者,名也。所取者,相也。顯示施設諸名相者,妄想也。象馬等名,以此名即顯其相。名相既立,是名妄想分別也。已上三法,皆屬凡夫正智。以下就聖賢之法,以明悟相言。
大慧復白佛言:所說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憫解說。
(三世諸佛如恒河沙,經教言之,多失諸佛之數。為果如所說而受耶?為別有義耶?故伏請之。)。
註曰:恒河在天竺之界,沙喻其多耳。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
(言難則生畏心,言易則啟忽心,故以恒河為譬。優鉢,黃白色花也。)。
(此二喻言難言易者,皆如來化用邊事,非如來自證境界,故云不以建立自通。若論自證,世間無等,非喻所及,一切凡愚莫能信受,亦非心意所能知見。然有時而為建立化他,何咎之有?)。
註曰:諸佛數量過於恒沙,亦過世間心量所望,故非喻所喻,豈特恒沙而已。盖凡設喻,義非一揆,如彼凡愚未兌化者,生死無窮,佛則為說諸佛易見,非如曇華,令其不生退想,息其方便,妄求進求。佛道以難顯易,所以進之也。有特觀已受化者,為佛說之難值,猶如曇華,令其欣慕向道,所以䇿之也。又云:曇花之難見者无已,今當見之,說如如來,於世人皆見之。故知說如來如曇華者,實起人難遭之想耳。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是而不壞。
(此言沙性不壞,喻如來法身常住。)。
註曰:言是地自性者,有事有理。以事則同一堅性,故為沙為石;以理則與彼堅濕煖動均一真性,故劫盡燒時而地性自若。盖地與火大俱是生,故愚夫不知見謂燒爾。火因者,以地無火而不燒,火無地而不續,故地不得而燒。如來法身不遷不變,亦復然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說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隨順究竟涅槃之流,是為真常正覺。)。
(斷之一字,最不易言。斬斷塵根愛障,則知生死本際。)。
註曰:恒沙隨流,愚人但見沙流而不見水,以智觀□非無水也。此喻如來說一切法隨順涅槃,有如順流而非去義,故曰如來不隨諸去流轉,謂于法悟性不隨相轉,故不同去流,以去是生死壞滅之義故也。生死本際等,生死本際不可得知,既不可知,云何說趣?大慧!趣義是所,凡愚莫知,趣即去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迹?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自此岸登彼岸,由剎那真常,乃不度之功,故大慧問之。)。
註曰:答言六度有三:初問六度。言我我所攝受計著等者,謂凡夫所修其過為四:所謂計我我所則無度生之念,一也;著于二邊則不能達中道彼岸,二也;為求勝報則不免于生死,三也;樂著六塵則非無住相施,四也。外道之得五神通及生梵天,亦由修無漏事六度而得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此二乘所修,依四諦十二因緣,行此六度。)。
註曰:言墮攝受涅槃者,但為自度而樂真空之樂,故與菩薩所修不同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黎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此圓頓菩薩所修)。
(攝受者,謂六根攝受六塵。自心二者,言修檀度,治慳貪□□□□□□□,)。
註曰:菩薩既覺了諸法唯心所現,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則能治所治二無二也。二無二故,則三輪體空,故曰不生妄想能施空也,不攝受能受空也,不計著色相所施之物空也。菩薩如是行施,是為利樂一切眾生,故曰上上方便也。即於彼緣者,謂即為善修檀度之心,於持戒等緣,亦妄想不生,一一稱性而持諸戒也。如是而持戒,則非持非犯;如是而安忍,則不違不順;如是而精進,則何進何怠;如是而修禪,則無定無亂;如是而行般若,則非愚非慧。自然不即二邊,不離二邊,安于中道,直濟彼岸,是為上上波羅蜜想。忍中言知攝所攝者,即能取所取自性皆空。精進中凡兩言方便者,一則別相,謂通經等;二則通相,謂兼五度,皆須精進而行。禪定中言不墮聲聞攝受者,謂聲聞定力偏多,及樂著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也。而六度皆言妄想不生,或言悉滅,或言非性,是六度雖異,而以離妄為本。若能離妄,何行不成哉?先身轉勝而不可壞者,謂六度增進,乃至般若所得慧身,轉勝前五,不可破壞。得自覺聖趣,則又般若之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