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信解品第四
若論此品之次第相生。總由如來於法說中。廣明十方三世諸佛。及我釋迦莫不開其三而顯其一。開其權而顯其實。如是一番演說。故有上根如身子者。即能領悟三乘。元即一乘。上根雖悟。中下猶迷。故如來因身子請。即為譬說。先明總譬。以譬如來五時法化。始於法身地上照機。終於白牛車等賜。於其中間。明三車之誘引。顯各賜之因由。正譬法說之三乘即是一乘。既為法而立譬。還以譬而合法。如是法譬並明能所雙標。故即有中根之人。如四大弟子者。從三車一車之淺淺喻。而解三乘一乘之深深法。既已解悟。還將所解。述陳於佛。故有此信解一品。乃中根陳領之文也。言信解者。深心樂欲無疑。名之為信。如燈照物分明。名之為解。然畢竟信於何法。解於何等。蓋信者。信得四十年前所說是權。信得今日法華所說是實。於此權實之法。略無疑滯。故言信也。解者。解得昔日之權。非離實而有權。乃即實而權。解得今日之實。亦非離權而有實。乃即權而實。於此權實不二。權實一體。了了分明。故言解也。如天台云。信發則解生。疑去則理明。正此之謂也。以其解權即實。解三即一。則知聲聞乘。不須動轉。直下便是佛乘矣。故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此即信解之義也。
△品文分二。初經家敘喜。二我等居僧下。當機陳解。初為三。初敘能喜人。
爾時慧命須菩提。摩訶迦旃延。摩訶迦葉。摩訶目犍連。
言慧命者。須菩邊。向是解空第一。本以空為命。今聞譬說。得悟佛慧。即以慧為命。故稱須菩提。乃慧命也。三人皆稱摩訶者。大迦葉一向稱為摩訶。欲異三迦葉故。今二人亦稱摩訶。蓋有意也。迦旃延於小乘中。論議第一。目連於小乘中。神通第一。今聞譬說。而能解權即實。則其所有小乘之論議神通。即轉成大乘不思議之論議神通。故亦稱摩訶也。二人既各有意。迦葉亦非通途。迦葉於小乘苦行第一。今能解權即實。則所有小乘苦行。全成大乘不思議妙行也。故非通途耳。
△二敘所喜法。
從佛所聞。未曾有法。世尊授舍利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發希有心。
從佛所聞等者。總敘聞於法譬二周之法。皆是四十年前之所未有者也。世尊授舍利弗記。別敘聞於法說。昔日但記菩薩。今乃授記聲聞。發希有心。別敘聞於譬說。三車一車之喻。昔所希有。今乃始聞。故發希有之心也。
△三敘所敬儀。
歡喜踊躍。即從座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一心合掌。曲躬恭敬。瞻仰尊顏。而白佛言。
歡喜合掌瞻顏等。義同身子。如前所釋。言右膝右肩者。表順從也。凡言左者。即是不順之義。故行於外法。而不順正理者。謂之左道。官之降級者。謂之左遷。今如來如是而譬說。四大弟子。能如是而信順領受。所以袒右肩。著右膝而表也。一心是意業。白佛是口業。餘是身業。故敬儀三業並陳也。
△二當機陳領二。初長行。二偈頌。初二。初就法略明。二世尊我等下。約譬廣顯。初又二。初敘昔。二明今。初二。初標舉。
我等居僧之首。年並朽邁。自謂已得涅槃。無所堪任。不復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謂居僧首年朽邁。及得涅槃之三義。故無所堪任(云云)。言堪任者。即堪能承任也。則知居僧首等二句下。皆應有無堪任等句。又知年邁得涅槃二句上。皆應有我等二字。如是貫下徹上。方顯其義。
△二釋成二。初正釋。
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於菩薩法。游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心不喜樂。
初中昔說法者。是釋成居僧之首義。故言久也。謂世尊說法既久。則我等聞法亦久。由聞法久。故居僧之首也。既僧首而聞法久。於菩薩法。自不喜樂。故前云。我等居僧之首。無所堪任(云云)。身體疲懈。是釋成年朽邁義。長在座席。身體疲懈。故年朽邁也。既年邁而疲懈。於菩薩法。亦不喜樂。故前云。我等年並朽邁(云云)。但念空無相無作。是釋成得涅槃義。空無相無作。是小乘三解脫門。即所修之三昧也。涅槃是解脫。修此三種三昧。能至涅槃。故名此三為解脫之門。言空三昧者。若計於有我及我所。則是有而非空。今修於此之三昧。則不復計有我我所。故名空三昧也。言無相三昧者。若計有一異斷常。則是有相而非無相。今修於此之三昧。則不復有一異斷常。故名無相三昧也。無作三昧者。雖不計我我所。而或計於斷常。雖不計斷常。而或計我我所。則是有作而非無作。今修此之三昧。則不復計於我我所。亦不復計於斷常等。故名無作三昧也。由三三昧。故得涅槃也。既涅槃。而唯念三空。於菩薩法亦不喜樂。故前云。我等。已得涅槃不復(云云)。如是則知今正釋之中。亦應世尊說法既久下。皆有於菩薩法。乃至心不喜樂。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下。應有於菩薩法(云云)。但念空無相無作下。亦應有於菩薩法(云云)。言遊戲神通者。即菩薩法也。內修觀法。外化眾生。道觀雙流也。淨佛國土成就眾生者。菩薩行施時。以施攝取眾生。至成佛時。無貪眾生。生其國中是也。乃至行般若時亦然。如是所生者。既皆不貪。乃至不癡。而國土自淨矣。所謂心淨。則佛土淨也。
△二轉解。
所以者何。世尊令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又令我等。年已朽邁。於佛教化菩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生一念好樂之心。
此轉解上之於菩薩法。乃至心不喜樂之所以也。但不如前次第。初解但念空等。即世尊等也。次解我時在座等。即又今等也。中間我等二字。解前說法既久兼之。因說法久。故我在座時亦久。意謂我前云。世尊說法既久。於菩薩法。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乃轉解云。無他。唯世尊令我等。依戒定慧三學。而修空無相無作三昧。已得出於三界生死。得證涅槃真理。則於如來教化菩薩。進求菩提。不生一念好樂之心。所以我前云。但念空(云云)。一文既爾。餘二例然。則知此文。亦應所以者何一句貫下。於佛教化菩薩等徹上。具足言之。初解應云。所以者何。世尊令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於佛教化菩薩(云云)。次解應云。所以者何。又今我等年並朽邁。於佛教化菩薩(云云)。若細推之。初略後於佛教化菩薩等。次略前所以者何一句耳。三文悉皆隱約結搆。若非深玩。不能知也。則知前正釋中。約往昔說法既久等三。釋居僧首等三也。今義含前往昔說法既久等三。轉解居僧首等三也。言不生一念好樂者。若一往論。則華嚴聾啞。故不生。阿含保證故不生。方等焦敗故不生。尅實而論。正是般若。雖復領知。無心希取也。是乃菩薩之事。故於菩薩之法。不生一念好樂之心也。
△二明今。
我等今於佛前。聞授聲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心甚歡喜。得未曾有。不謂於今。忽然得聞。希有之法。深自慶幸。獲大善利。無量珍寶。不求自得。
初法。次無量下譬。初中今於乃至得未曾有者。是明聞於法說。謂昔未曾授記聲聞。則今授記聲聞。今既得記。故心甚歡喜。而得未曾有也。不謂於今。乃至獲大善利者。是明聞譬說。謂雖記聲聞。若我不聞譬說。則未能解悟。而亦未必能記。故亦是未深慶幸。今如來不待我請。便為我等。說於譬喻。得聞三車一車希有之喻。乃解三乘一乘相即之法。既已解悟。則必同上根之得記。故深自慶幸。而獲大善利也。善利者。指授記也。所以經家上敘所喜法中。敘法說則云授舍利弗記。敘譬說則云發希有心。蓋意本乎此。次無量下譬。譬不待中根自請而說也。故曰無量(云云)。
△二約譬廣顯二。初敘意。
世尊我等今者。樂說譬喻。以明斯義。
世尊等者。謂如來說於三車一車之譬。今我等得解三乘一乘之法。法既由譬而得解。還以譬而陳解。故曰世尊(云云)。斯義者。即指上不求自得之義。所以下立譬之後結云。我本無心有所希求。今此寶藏自然而至。合法之後結云。是故我等說本無心有所希求。今法王大寶自然而至也。
△二正說二。初立譬。二合法。初為二。初總譬。二傭任下別譬。
所以有此兩番者。上如來譬說之中。有總別兩番。今四大弟子。陳領如來所說。亦有總別兩番之譬也。總譬乃領如來一期之化導。別喻乃領如來五時之設教。故總譬中。始於二萬億佛所教大。即年既幼稚等是。中明退大取小。流轉生死。即捨父逃逝等是。終明王城得度。即我若得子委付財物等是也。終明王城等。此乃法身地上思惟之事。非現前事也。如下詳釋別譬中。始明法身地照機。即見子便識等是。次明以大擬宜即遣旁人等是也。次明三昧調停。即密遣二人。乃至領知眾物等是。終明法華開顯。即此實是我子等是也。是知總譬。乃冥領法身地前。無謀而預知。覺場道樹已前之事。別譬顯法身地照機。至覺場道樹。及五時也。然此文中。每每錯縱。若不以義定之似難解。如云馳騁四方。遇到本國。又云遊諸聚落。經歷國邑。遂到其父所止之城。又云傭賃展轉。遇到父舍等。如此錯縱不定者。蓋由如來往昔。曾為二乘。已下一乘圓種。則已有大乘機矣。其中退大取小。如來還以小接。則已有小乘機矣。如是大小二業。納之在懷。其間法爾。或大機冥動。或小機潛發。皆不一准。故若語其小發。則言四方遊行。遊諸聚落。從國至國。傭賃展轉。往至貧里等語。其大機發。則言遇向本國。到父之城。遇到父舍。非我得物之處也。故唯小無大。則不應言遇向本國等。若唯大無小。則不應言經歷國邑等。以其具有大小。故錯縱並陳也。所以荊溪云。大小二業。冥熏顯被。成機感佛。蓋已曾教大。則大業納種在懷。法爾大業內熏。如來則還以大顯被。大機若成。則得感佛。此即遇向本國等謂也。已曾接小。則小機納種在懷。法爾小業內熏。如來則還以小顯被。小機若成。則得感佛。此即經歷國邑等謂也。初分四。初子背父去。
譬若有人。年既幼稚。捨父逃逝。久住他國。或十二十。至五十歲。年既長大。加復窮困。馳騁四方。以求衣食。漸漸遊行。遇向本國。
此有人者。二乘但齊己分而領。即以二乘為有人也。年既幼稚者。年即機也。最初教大。大機尚微。故言幼稚。言既者。謂大機既其微弱。則當常近如來。使得增長。而反悖捨如來。然背捨由其機弱。故年既幼稚。捨父逃逝。如子年既幼稚。則當常近其父。而反捨父逃逝也。既捨如來。則流轉生死。淪於五道。而不能出矣。故言久住他國至五十歲。他國即三界也。五十歲。即五道也。年既長大加復窮困者。自從往昔下種之後。法爾大業。為之內熏。而大機為之冥動。如年之長大。大機既動。則當勤求法財。使出生死。而反貪著生死。貧無法財。為生死之所困苦。如子年既長大。則當有所營辦。而反不為營。加復貧窮困苦也。馳騁四方以求衣食者。以其久受生死之苦。則厭離之心生。而欲求出。雖欲求出。然於大小乘法。二皆不知。乃於身等法上。起於常等四見。以求助道正道。故曰馳騁四方以求衣食。四方即是起於四倒。衣譬助道。食譬正道也。從邪見而轉歸正見。如漸漸遊行。然二乘人雖已轉邪入正。而所求者。唯是小法。本無心於大。而大機至此之時。法爾冥為發動。如窮子雖則遊行。而所求者。唯是一衣一食。本無心到本國。而本國偶爾到也。
△二父來求子。
其父先來。求子不得。中止一城。其家大富。財寶無量。金銀琉璃。珊瑚琥珀。玻瓈珠等。其諸倉庫。悉皆盈溢。多有僮僕。臣佐吏民。象馬車乘。牛羊無數。出入息利。乃徧他國。商估賈客。亦甚眾多。
言先來者。如來於二乘退大之後。大機未動之前。已覔可化之機。故言先來求子。昔既教大。即堪由此。而紹大乘家業。故是子也。既退大後。而猶逃避生死。則大小二機。此時皆無。故言不得。既無可化之機。則須尋覔。若伺覔時。須在便處。故亦不進居實報。亦不退住同居。乃在二土之間。止於方便有餘之土。故言中止。即有餘土中之涅槃。以為一城也。然必須居有餘土者。以由有餘。乃在實報同居之中。故止其中。若有實報大機。則現勝應之身。而應於上。若有同居小機。則垂劣應之身。而應於下。則中止有餘。伺覔可化之機。上下皆便也。其家大富者。即其方便之土。而如來居之。自受用全是常寂光土。他受用全是無障礙土。故言其家大富。乃實相家也。財富等者。實相之家。具足教理智斷行位因果也。教是能詮之名。而總於七。如財寶為七寶之總名。金堅貴如理。銀白而潔如斷。琉璃明徹如智。珊瑚如行。琥珀如位。玻璃如因。珠體如意。可譬果也。具足定慧如倉庫。具足方便如僮僕。依實相家。而為修習。四教不同。以四教斷見思者。同生有餘。則是同止如來所居之家。而修實相也。執侍為臣如圓教。輔弼為佐如別教。習近為吏如通教。統御為民如藏教。此明能修之人。象馬等譬所修之觀。象之車乘如圓。馬之車乘如別。牛之車乘如通。羊之車乘如三藏也。出即說法化他。入即觀心自行。化他有息。自行有利也。乃徧他國者。寂光為本國。三土為他國。如來能徧應三土。故言乃徧他國。商估等者。即此土菩薩。往彼聽法。彼方菩薩。來此聞經也。
△三子到父城。
時貧窮子。游諸聚落。經歷國邑。遂到其父。所止之城。
流浪生死。無功德法財。故言貧窮。現在雖無法財。往昔曾受大化。故言子也。昔雖受大。中乃悉忘。而逃逝生死。漂流三界。如游諸聚落。既久在生死。則其所有大小之機。中間法爾。為之冥發。若大機發。如從國至國。若小機發。如從邑至邑。故言經歷國邑。雖二機俱有發義。然必小機先熟。故言遂到其父所止之城。既四大弟子齊已分領。且以有餘土小乘偏空涅槃為城也。
△四父每念子。
父每念子。與子離別。五十餘年。
父念子者。如來從二萬億佛所。為下大種。欲其承紹大乘家業。由其退大。中忘取小。所以如來從教大後。至於今日。每每意念下種之子也。既退乎大。而入生死五道。與佛相隔。如子別父。經五十年。即五道也。
而未曾向人。說如此事。但自思惟。心懷悔恨。
此譬於五時也。未曾向人說者。未曾說有此大乘結緣之子也。如來於華嚴會上。明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此是大也。而不說是大。亦不明說大之意。即華嚴時。未曾向人說如此事也。如來於阿含會上。明於三藏之教。此是小也。而不說是小。亦不明說小之意。即阿含時。未曾向人說如此事也。但自思惟心懷悔恨者。既不向人說有結緣之子。但自思惟。憶念此子。而復內懷悔恨而已。悔者。悔昔教大之時。不令修習而入於品。恨者。恨其中悉遺忘。而遂退大。入於生死。此領如來方等中。巧借他方菩薩。種種彈訶貶斥。即是心懷悔恨也。
自念老朽。多有財物。金銀珍寶。倉庫盈溢。無有子息。一但終沒。財物散失。無所委付。是以殷勤。每憶其子。復作是念。我若得子。委付財物。坦然快樂。無復憂慮。
念老朽等者。如來自念化期將畢。所有若教若理。乃至定慧等法。若無大乘之子承紹。則便當斷絕。是以殷勤。每憶結緣之子也。此領如來之般若時。以大乘法。命二乘人轉教菩薩。即是殷勤憶其子也。復作是念等者。即領法華時也。如來於法華會上。授二乘記。明天性定父子。至此之時。則昔日結緣。不為虗廢。而出世本懷已暢。大事因緣已明。所謂法付法臣。法王無事。唯了此事。更無他事。故言坦然快樂無復憂慮也。言我若者。即般若也。此蓋冥領其事。非實是法華當座。故言般若也。然總譬文中。有於五時者。此乃冥領法身地已前。有此事也。蓋如來始於二萬億佛所。教之於大。既爾中間退大取小之時。還以小接。就其流浪生死既久。厭苦心生。機成感佛。而佛之意。本欲與大。既而思惟。先以大而擬宜之。彼若不契。還須為其說小。我若說小。彼必保證。若保證時。我則彈斥已而淘汰。然後能以大乘。而度脫之。此蓋始於二萬億佛所之後。終至今日王城。一期化事。預於覺場道樹之前。孰籌如此。故至坐道場時。既先說華嚴。以擬宜之。而彼則果然不見不聞。如聾如啞。於是乃為之說小。而彼則果然為之保證。於是乃說方等以彈斥。說般若以淘汰。然後說此妙法華經。令其開佛知見。得記作佛也。前四大弟子。初乃不知此意。今聞譬說。而得開悟。已便了知一代五時化意。如來早從法身地前。已預籌之熟矣。故冥領之。始自二萬億佛所之源。終至法華會上付財之末乃以法身地前之見。攝今日法華之當。舉法身地前之生。明今日法華之熟。故此總譬一文。意包廣遠。而亦有於五時也。
△二別譬。總譬始終。已如上說。今此別譬。還從法身照機為始。至今法華為終。總別各成一譬。皆有始終故也。是以總譬文後。已言我若得子委付財物等。而今別譬之中。還言窮子傭賃等。及又以他日等也。又總別二譬。始有遠近。終則同一法華。但總譬。自二萬億佛所已後。法身地前。無謀預知。有五時之化。故言終同一法華。然細推之。實不同也。分為五。初領華嚴。二領阿含。三領方等四領般若。五領法華。初又二。初子見父。領二乘大機冥叩。二時富下父見子。領如來大教擬宜。初為四。初見父之由。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展轉。
此爾時者。即退大已後之時也。既退於大。則無法財。故言窮。曾受於大。故是子也。傭賃展轉。為人所用謂之傭。以力易財為之賃。以其退大。入於生死。厭苦而欲出離。然不知正法。乃於外道法中。執種種見。以求一衣一食。即傭賃之義。後能轉邪。而歸乎正。即展轉之義也。
△二見父之處。
遇到父舍。住立門側。
雖轉邪歸正。猶樂小法。然昔之大種至此。法爾冥熏。而大機潛動。故言遇到父舍。大機雖動。而所樂著者。念念唯在小乘偏空。故言住立門側也。
△三見父之相。
遙見其父。踞師之牀。寶几承足。諸婆羅門。剎利居士。皆恭敬圍繞。以真珠瓔珞。價值千萬。莊嚴其身。吏民僮僕。手執白拂。侍立左右。覆以寶帳。垂諸華幡。香水灑地。散眾名華。羅列寶物。出內取與。有如是等。種種嚴飾。威德特尊。
既大機冥動。而到父舍。則能見父矣。由其著於偏空。而住門側。故雖見而遙也。踞師子牀等。皆遙見也。如來得大無畏。故言踞師子牀。雙足譬定慧。如來所有定慧。皆依實相。如雙足依一寶几也。婆羅門。此云淨行。即等覺王種。剎利即十地。居士即三十心。皆恭敬圍繞者。即四十一位法身大士。一時圍繞。如雲籠月也。真珠者。即四十一位所有之妙智。瓔珞即四十一位。從妙智所起之妙行。此之妙智妙行。具足萬善。故言價值千萬。以此具足萬善之智行。莊嚴四十一位之法身。故言莊嚴其身。此即莊嚴婆羅門等四十一位之身。非謂長者之身也。吏民僮僕。即宿世根熟之天龍八部也。侍立左右者。如來已究竟中道。如長者之居中。此之八部。或修空以斷見思者。如執拂以侍右。或修假以斷塵沙者。如執拂以侍左。此之空假。即圓別之空假。以讓如來之究竟中道。故但言左右。其實亦修中。而分斷無明也。覆以寶帳。即如來以無緣大慈。徧覆一切也。從無緣大慈中。起四攝法。而攝受一切。如帳懸華。現大神通。而駭動一切。如帳懸幡。如來能以實相之理水。灑眾生無明之心地。故言香水灑地。散眾名華。即是令諸眾生。修於四十一位之真因也。羅列寶物。即是令諸眾生。證於四十一位之分果也。出內取與。同前出入息利之解。如是等。總結上之諸莊嚴也。言威德特尊者。有威以折伏一切。有德以攝受一切。光明無邊。色相無邊。乃是舍那尊特之身。故言威德特尊也。然二乘於華嚴中。不見不聞。如聾若啞。云何能見如來如是之相耶。蓋約其機中。冥有此事耳。
△四見父生避。
窮子見父。有大力勢。即懷恐怖。悔來至此。竊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傭力。得物之處。不如往至貧里。肆力有地。衣食易得。若久住此。或見逼迫。強使我作。作是念已。疾走而去。
有大力勢者。即智慧力。及神通力也。以其法大機小。故言即懷恐怖也。言或是王。即疑是魔王。或是王等。即疑是魔子魔民等也。蓋疑如來是王。疑菩薩八部是王等。故謂此中。或者是王。及王等也。傭力。即修於戒定慧之道品。得物。即證於空無相無作之涅槃。貧里。即小乘偏空諦理。以其不具諸法。故譬貧里。依偏空理。起偏空觀。如往至貧里。肆力有地。以偏空觀。而修正助。皆可易成。如肆力而衣食易得也。言久住此者。即住於大乘法也。逼迫使作者。即欲以智慧神力。令其遊戲也。疾走即捨大。而去即取小也。
△二父見子二。初見子領見機。
時富長者。於師子座。見子便識。心大歡喜。即作是念。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我常思念此子。無由見之。而忽自來。甚適我願。
此舊分為四。初即見子處。二見子便識。三見子心喜。四見子適願。今總釋之為二。謂如來見二乘子即識者。以其是往昔結緣耳。既是結緣之子。堪為承紹大乘家業。故心大歡喜。言作是念等者。以財物有付也。從教大後。至於今日。無時不念。故言我常思念。由其退大。逃逝生死。故言無由見之。今大乘機。法爾冥動。如忽自來也。言甚適我願者。此如來之願。唯欲以大乘家業。委付結緣之子。今大機冥叩。家業從此可以委付。故言甚適我願也。已上明法身地照機觀法竟。
△二遣追領擬教。此領譬說捨几中。復更思惟等文。為擬圓。我當更說等文。為擬別也。若領法說中。即我始坐道場等頌也。文分二。初擬大無機。二寢大息化。初二。初用圓無機。
我雖年朽。猶故貪惜。即遣旁人。急追將還。爾時使者。疾走往捉。窮子驚愕。稱怨大喚。我不相犯。何為見捉。
年朽貪惜者。謂如來雖有無量法財。若非昔日結緣之子。無可承紹。今則化期將畢。入滅不久。而於法財。故猶貪惜也。言旁人者。即菩薩也。如來為一化之正主。菩薩為化主之輔弼。故如來為正化。菩薩為旁人也。言遣者。華嚴會上。四大菩薩。說四十位時。皆云我承佛力故說。故名為遣。言即遣者。如來於二萬億佛所。為二乘人。下一乘圓種。由其退大。逃入生死。故如來每思念之。無由而見。今雖大機冥動。而忽自來。其所樂著。唯是小法。故即疾走而去。乃如來即遣菩薩。以圓頓大法。而急化之。故言即遣旁人急追將還。言將還者。將即引也。欲引之而還也。使者疾走往捉。即是菩薩。承如來之命。以圓頓法。而擬宜之也。言驚愕者。驚即驚疑。愕即錯愕。以二乘人。但樂小法。卒聞圓頓。與心相違。不知所自。故驚疑而錯愕也。稱怨大喚者。以煩惱為怨。以生死為苦者。今聞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大非所應。故稱喚也。
△二用別無機。
使者執之愈急。強牽將還。於是窮子。自念無罪。而被囚執。此必定死。轉更惶怖。悶絕躃地。
上既以圓無機。還更以別擬之。故言使者執之愈急。言愈急者。別教明苦有無量相。集有無量相。較圓更難。故言愈急也。強牽將還者。謂欲其必須破於無量之煩惱。而證菩提。斷於無量之生死。而得涅槃也。自念無罪者。謂我一向但知。有界內生死煩惱。未曾知有界外生死煩惱。以其未知。如無罪也。知尚未知。而欲其斷。如無罪而被囚執也。既未知而欲斷無量生死。破無量煩惱。則於生死煩惱。而不能得出。如無罪被執必定致死也。前但驚疑錯愕。今則轉更慞惶怕怖。煩悶倒絕。而躃於地也。此正為無明所蔽。而躃於無明之地也。三將字同是導引之義。二強字。據疾捉急執。又應作平聲。作強梁之強。然強梁故致勉強。作上聲亦得。
△二寢大息化三。初如來語使。二使者傳言。三窮子歡喜。初二。初正語。
父遙見之。而語使言。不須此人。勿強將來。以冷水灑面。令得醒悟。莫復與語。
父遙見者。謂如來見二乘人。於圓則驚愕稱怨。而無機。於別則轉更惶怖。而無機。自當寢大。故語使言。不須此人也。此即寢圓。謂不須以圓頓之法。而化此小乘人也。勿強將來。即寢於別。謂勿強以歷別之法。而化此小乘人也。所寢息者。則如此矣。所當宜者。則以三藏灰斷之理水。灑彼偏向涅槃之面也。故言以冷水灑面。如是則小法。以逗會小機。其向悶絕。故今言令得醒悟。若夫圓別大法。非彼小機所契。勿可更語之。故言莫復與語也。
△二轉釋。
所以者何。父知其子。志意下劣。自知豪貴。為子所難。審知是子。而以方便。不語它人。云是我子。
謂向以如來語菩薩言。不須此人。莫復與語。蓋如來雖知二乘之人。曾受大化。而是子矣。然又知其退大取小。而志意自然卑下狹劣。故言父知(云云)。如來自知威德特尊。所有家業豪貴若爾。則為我子者亦不易。故言自知(云云)。由其為子難故。雖知是結緣之子。而以方便。不向菩薩云。此二乘是如來結緣之子。故言審知(云云)。
△二使者傳言。
使者語之。我今放汝。隨意所趣。
謂菩薩向承如來之命。乃以圓別之法。欲化二乘。如來見彼無機。便言不須此人。莫復與語。故菩薩亦復不以大法而化。故言我今放汝也。隨意所趣者。謂汝之意。唯樂小法。今既不以大而化汝。則隨汝意之所樂而趣向也。
△三窮子歡喜。
窮子歡喜。得未曾有。從地而起。往至貧里。以求衣食。
言歡喜者。二乘本所樂小。一旦以大法擬之。則為驚愕惶怖。今言放汝隨意。不唯不惶怖。而且為歡喜也。二乘以小法。為未曾有。若教以大。而失於未曾有矣。今則不以大化。故言得未曾有也。大教則非彼小機所契。故迷悶而躃無明之地。小化則於機相逗。故還從無明地而起也。起即依偏空諦理而起。偏空之觀。修於助道正道。以求空無相無作之涅槃。如往貧里以求衣食也。
△二領阿含二。初先遣伴化。二如來自行。初三。初如來密遣。
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而設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無威德者。汝可詣彼。徐語窮子。此有作處。倍與汝直。窮子若許。將來使作。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語之。雇汝除糞。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初遣其類同。二汝可下。遣其事同也。今但總釋誘引。言長者將欲誘引等者。二乘雖則與大無機。若在如來。豈得棄而不化。若欲化之。當以方便誘而引之。故言將欲誘引也。大乘乃是真實。不名誘引。今方便非實。故言誘引。又先以方便誘之。後乃從方便。而引歸真實。故言誘引也。二人者。即二乘也。內秘菩薩故言密。外現二乘故言遣。二乘不修相好。故言形色憔悴。無功德莊嚴。故言無威德也。言汝可詣彼者。若有相莊嚴。則生畏避。今既憔悴。而無威德。則與二乘同。以同類而化同類。以同事而化同事。則必信受。故言汝可詣彼也。徐語者。如疏及科註。即以能修道品。而得涅槃為作處也。言倍與汝直者。若外道苦修於六行。但得伏見思為直。凡夫修於戒善。但得人天善報為直。今能修於道品。必得證於涅槃。若證涅槃。不但伏見思。亦且斷見思。是與一倍之直。不但得人天。亦且出三界。是與二倍之直。故言倍與汝直也。將來使作者。將之令來。使其執作。即令其知苦斷集。慕滅修道。及於因緣。順觀生起。逆觀還滅。除糞亦如疏及科註。我二人亦共汝作者。與其同依四諦。而修習也。如云。此是苦。汝應知。我與汝共知。乃至此是應。汝應修。我與汝共修。為使作也。
△二使者尋得。
時二使人。即求窮子。既已得之。具陳上事。
時二使人者。以其同類同事。故一求即得也。具陳上事者。即將上所命而告也。
△三窮子受教。
爾時窮子。先取其價。尋與其糞。其父見子。愍而恠之。
先取等者。以其知有道可修。有滅可證。得涅槃之價。除見思之糞也。亦可以帶果望果為價。以行因為除也。言愍而恠之。在長者則愍其所得者小。恠其所失者大。何以故。為其除糞。故所得者小。元是長者子。應得寶藏。故所失者大也。在如來則愍其所證者。但得偏空涅槃。而怪其所失者無上菩提也。
△二如來自行二。初鑒機。
又以他日於窗牖中。遙見子身。羸瘦憔悴。糞土塵坌。汙穢不淨。
言又以等者。謂如來不獨密遣二乘。同類行化。亦復自己行化。然非今日道樹已後。方以小化。而在常寂光土。法身地中。早已見知。有此二乘小機。故言又以他日。即以法身地鑒機。為他日也。此領法說中。我以佛眼觀見等頌。喻說中。長者見是大火等文也。於窗牖中遙見者。以由二乘但樂小法。則所見不正。故如來鑒彼小機之時。不以中道實智而觀。乃以化他權智而照。如長者不從門戶而見其子。乃從窗牖而見也。然機雖是結緣而有。乃天性相關。故云見子。大機未熟。故云遙耳。無有功德法財相好莊嚴。故云羸瘦憔悴。具有分別貪愛煩惱。故云糞土不淨也。
△二用教三。初隱勝現劣。
即脫瓔珞。細軟上服。嚴飾之具。更著麤弊垢膩之衣。塵土坌身。右手執持除糞之器。狀有所畏。
初三句隱勝。更著下現劣。言即脫者。蓋教必逗機。其機既小。須說小法。故先隱其勝應也。瓔珞即如來。具足四十二位。所有功德妙行。細軟上服。即如來所處第一義諦。寂滅之忍。嚴飾之具。即如來所有無邊之相好。無邊之光明。今皆隱之而不現。故言即脫瓔珞等也。二現劣言更著等者。欲逗小機。既隱勝應。還須現劣應而為說法。故言更著。更即更改。更易之義。現為丈六老比丘形。故言麤弊。示忍生法二惱。故垢膩。塵土坌身者。即示有見思煩惱。執除糞器。即示修習道品也。言右手者。示權乘也。狀有所畏者。非如來見二乘狀有畏。亦非二乘見如來狀有畏。蓋狀即似也。謂餘人觀此。著弊一番景像。似乎如來有所畏耳。
△二三轉四諦三。初勸修。
語諸作人。汝等勤作。勿得懈息。以方便故。得近其子。
此乃領上用車之譬。故言亦作三轉釋也。初勸修。次後復下示相。三即時下作證。初中勤之一字。則道滅應修應證。勸矣。勿之一字。則苦集應知應斷。亦勸矣。言以方便答者。以脫珍著弊之方便。而得其子也。蓋既著弊而現劣。則所有行事。服類皆同。故得近也。
△二示相。
後復告言。咄男子。汝常此作。勿復餘去。當加汝價。
初示滅諦相。次諸有下。示道諦相。三所以者何下。示苦集二諦相。初言咄者。是驚覺之詞。二乘之人。本是結緣之子。今乃退大取小。迷昧不知。故咄之而欲其省覺也。言男子者。謂二乘人昔曾受大。不久堪紹如來家業者。故稱男子。即此三字。而如來折攝二門。威慈二德並見矣。汝常此作勿復餘去者。謂汝二乘。須常於正教之中。勤修道品。以證涅槃。勿復如前。同於外道。起斷等四見。同於凡夫。起淨等四見。謂之餘去也。既能常修道品。則無餘涅槃。自當得之。故言常加汝價。加價者。即前倍直之義。涅槃即滅諦也。
諸有所須。盆器米麵。鹽醋之屬。莫自疑難。亦有老弊使人。須者相給。好自安意。我如汝父。勿復憂慮。
此示道諦相。道諦略則戒定慧。故言盆器等。廣則有三十七品。故言之屬也。盆器有含藏之功。盛載之用。戒則能為萬德之基。眾行之首。如盆器能含藏盛載一切。故以盆器譬戒。又持戒而無漏失。如盆器能盛物無漏失也。米麵有資身之力。養命之功。雖米麤麵細。而各有其德。禪定亦能資身養命。若世間禪定。則資四大色身。養五陰報命。出世禪定。則資五分法身偏真慧命。故以米麵而譬定也。鹽味鹹。醋味酸。雖鹹酸不同。而皆能調滋味。如慧雖有世出世不同。而皆能調停事理。世間智慧。能調差別之事。俗有之理。出世智慧。能調修習之事。真空之理。故以鹽醋。而譬於慧也。莫自疑難者。謂於此略廣道品之中。汝若修習之時。我為如來者。皆當與汝分明指示。故汝二乘莫生憂疑。而為艱難也。亦有老弊等者。老弊使人。即前之密遣。權行二乘也。不唯我如來為汝分別道品。而令汝修習。亦有同行二乘。亦能為汝分別指示也。示現二乘。故稱老弊。好自安意者。如上若如來。若同行。皆能為汝分別指示。汝當好自安意。而為修習也。我如汝父等者。謂汝能修於道品。後來必能斷見思。能出三界。能證涅槃。為我如來之子。我則是汝之父矣。今在修道之時。而如來已如汝父也。既如汝父。則隨汝所須。悉當與汝。勿復憂慮於道品。不能明了也。
所以者何。我年老大。而汝少壯。汝常作時。無有欺怠。瞋恨怨言。都不見汝。有此諸惡。如餘作人。自今已後。如所生子。
此示苦集相。苦有五障。即是集諦。施有於集。必招乎苦。今能排五障。則能斷集。即是知苦。故此一文。乃是示知苦斷集二諦之相也。欺怠等五障也。諸惡即指五障。餘作人即外道及凡夫也。初所以者何者。謂何以見得我如汝父。故言所以者何。我年老大者。即以化期將畢。以為年老。由年老大。故如汝父也。我既如父。汝則如子矣。我年老大。所以如父。汝則少壯。常作之時。又無諸惡。故如我子也。即以小機增長。以為年壯。常作時者。即是始從五停心。總相念。別相念。煗。頂。以及上忍諸位也。且都無外道。及夫凡夫。有五障之諸惡。故曰都不(云云)。自今以後者。即從上忍一剎那。而入世第一也。世第一位。鄰近於真。故言如所生子也。
△三作證。
即時長者。更與作字。名之為兒。
即時者。即世第一。一剎那入於十六心。見道位之時。以唯一剎那頃。故言即時。既入見道。則已得初果。而是佛子矣。故上但云如。今言更與作字。名之為兒。名即是子義也。名字作去聲呼。乃云名之為兒者。乃名色為兒耳。非實是兒。若付財時。方實是兒。此蓋不知大小。皆有子義故也。此正阿含會上。如來令二乘人。修於道品。從煗頂至世第一。皆為似子。故前止云如子。若斷見思。出三界。證涅槃。乃是真子。菩薩不斷惑者。子義不成。故今名之為兒者。乃小乘真子也。若言付大乘子。何得濫此。
△三貪著小法。
爾時窮子。雖欣此遇。猶故自謂。客作賤人。由是之故。於二十年中。常令除糞。
言此遇者。指上作字名兒也。猶故自謂等者四大。弟子。述佛一化有二義。一者述佛設化之本意。二者述己可得之密益。如華嚴時。佛意即元欲與大。若在二乘。顯但如聾若啞。密則已有擬宜之益。阿含時。佛意元欲即權引歸於實。若在二乘。顯但保證。密則已有引歸之益。方等時。佛意元欲其耻小修大。若在二乘。顯但止宿草菴。密則已有通教之益。般若時佛意元欲其所領之物。即是已有。若在二乘。顯但無心希取。密則已有別教之益也。故今阿含。名之為兒。雖在小乘。佛意即此二乘。能紹家業之子。而二乘不知。但謂自是羅漢。則知猶故自謂四字。乃今法華悟後。敘昔之語。非彼時已知如來知我也。如窮子雖蒙長者作字名兒。但自謂客作賤人也。言二十年中者。上作字名兒。是初果所斷。止是三界見惑。通為一無礙一解脫。從重慮緣真。復以九無礙九解脫。斷思惑。故言二十年除糞。即從二果。以向至四果無學阿羅漢也。
△三領方等。
過是已後。心相體信。入出無難。然其所止。猶在本處。
言相信者。若如來信於二乘。而二乘不信如來。二乘信於如來。而如來不信二乘。此則不名相信。今如來固信二乘。二乘亦信如來。故言相信。如來信二乘者。謂昔教小乘既能信。今若說大。亦必信受也。二乘信如來者。謂如來昔教小乘。我依之修習。便有所證。若今為我說大。我若依之修習。亦必有所證也。入出無難者。由於相信。故入見尊特勝應。聞說大法。出見丈六劣應。聞說小法。如此入出大小。皆無疑難。小是所證。固是無難。信大不謬。故亦無難也。然其所止等者。雖於大法亦無疑難。貪著小故。猶在羅漢本位。而不進也。
△四領般若三。初如來命知。
世尊。爾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倉庫盈溢。其中多少。所應取與。汝悉知之。我心如是。當體此意。所以者何。今我與汝。便為不異。宜加用心。無令漏失。
言有疾者。他方緣興。將欲應彼。故言有疾。然他方機緣雖興。亦由此土機盡。而佛欲應彼。示同有疾。又眾生有疾。故佛亦有疾。故言長者有疾也。將死不久者。以此土化畢將入滅也。法華大事已畢。便唱入滅。今般若逼近法華。故言不久也。言金銀珍寶者。般若帶通別。正說圓教。金最貴如圓理。銀次於金。如別教理。珍寶名通。如通教理也。倉則純藏於米。如三教之定。庫則含藏眾物。如三教之慧也。言其中多少者。其中即能帶之圓。多少即所帶之通別。如物之多少。在於其中。譬所帶通別。在能帶之圓中也。別之所修。四門徧學。故言多。通之所修。三人同一無言說道。故言少。又別則位次五十有二。生死斷於二種。煩惱破於五住。證入顯於三德。故言多。通則位次但明十地。生死但出分段。煩惱但破見思。證入但一涅槃。故言少也。所應取與者。若有三教之機。則應以三教之法。化他而與。若無機之時。則應以三教之法。自行而取。故言取與。既言所應。則於自行化他之中。更須揀其宜耳。我心如是當體此意者。謂我如來之心。已作如此。汝二乘當體。達我如來之意也。如來之意無他。若轉教菩薩之時。我已如是而命。汝當如我所命。亦如是而教也。又如來之意。謂命汝領知之法。雖欲令汝轉教菩薩。亦欲汝知。即是二乘所有。汝當體於此意而知也。便為不異者。我既命汝轉教。則汝之所說。如我所說。故言不異。又如來所有。亦即二乘所有。故言今我與汝便為不異也。宜加用心等者。謂汝二乘。於前除糞之時。固已用心。而無漏失矣。然以今論之。前但自行。猶不名用心。前但自破見思。猶名有漏失。今則轉教菩薩。宜如我說。令諸菩薩破於無明。則比前自行。宜加用心。故云無令漏失也。
△二弟子領教。
爾時窮子。即受教勅。領知眾物。金銀珍寶。及諸庫藏。而無希取一飡之意。
領教如文可見。
△三猶居本處。
然其所止。故在本處。下劣之心。亦未能捨。
言未捨者。華嚴。則聾啞故未捨。阿含。則保證故未捨。方等。則止宿草菴故未捨。今般若。執真未忘。而無希取。故言亦未能捨也。
△五領法華二。初領鑒機。
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以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
通泰者。初華嚴。於擬宜而通泰。阿含。於誘引而通泰。方等。於彈訶而通泰。般若。於淘汰而通泰。若今法華。於天雨四華。地搖六震。及夫放光。而駭動疑情。為通泰也。成就大志者。大機既發。則大志自成。般若已得別益。今可得於圓益也。自鄙先心者。貪著小法。樂著涅槃。是其先心。今大機既發。故於先心。自生鄙棄也。
△二領用教四。初雲集大眾。
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已集。
言親族者。如來於二萬億佛所。為其下圓種之時。有諸大菩薩。或為發起。或為影響。在如來自然有父道。於諸大菩薩。法爾是伯叔之行。故曰親族。國王。即十方諸佛也。大臣者。一人下。萬人上。喻等覺也。剎利云王種。喻十地。居士。清心寡慾者。喻住行向之三十心也。如昔二萬億佛所在會。今無不集之。故曰皆悉已集也。
△二結會古今。
即自宣言。諸君當知。此是我子。我之所生。於某城中。捨我逃走。竛竮辛苦。五十餘年。其本字某。我名某甲。昔在本城。懷憂推覔。忽於此間。遇會得之。此實我子。我實其父。
此是我子等者。如來親於二萬億佛所。為其下一乘種。所有法身慧命。從我釋迦下種而生。不關他佛。故言是我子我所生也。言本城者。即上之某城也。如來所下之種。既是大乘圓種。則全以寂光不思議妙理。而為教化。彼既受學。則亦以寂光。而為修習。故言本城。某城即指寂光。既退於大。如從本城逃走也。言此間者。即三界同居。其既退大。即入生死。故從寂光逃走。至同居也。如上中止一城。以實報同居土之間。取有餘土為中。今即有餘為間。亦但得同居為便耳。言遇會者。二乘以大機。法爾冥叩於佛。如來以大悲。任運相緣於二乘。故言遇會得之(云云)。
△三正付家業。
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
先所出內是子所知者。即轉教時。所領知大乘諸法也。故今法華。不復為之重說。但直明此諸法即是二乘所有。今得開佛知見。受記作佛而已也。
△四得業歡喜。
世尊。是時窮子。聞父此言。即大歡喜。得未曾有。而作是念。我本無心。有所希求。今此寶藏。自然而至。
寶藏二句。即前所謂無量珍寶不求自得也。則知五時法化。在佛意。視窮子即是豪富兒。二乘人自謂客作賤人。所以由華嚴。至今法華。四十餘年。委付家業。則如來不勝多方接引。委曲調停矣。而二乘乃云不求自得。了不知本是家寶。而不求之處。果已得之。云何今日而方知也。
△二合法二。初合總譬。
世尊。大富長者。則是如來。我等皆似佛子。
上總譬中。有子見父。父見子。今但總合言。我等皆似佛子者。昔曾教大。便可承紹如來家業。已得名子矣。中間退大。還以小接。乃至今日王城。已聞法譬兩番開顯。而得解悟。必知能紹如來大乘家業。故言佛子。雖已知是子。然未蒙如來述成授記。未敢自任。故但言似。只一似字。便可分於上根中根之別。上根領解之時。亦未蒙述成授記。即便自見。我等今者真是佛子。今是中根。唯言似耳。
△二合別譬五。初合領華嚴。
如來常說。我等為子。世尊。我等以三苦故。於生死中。受諸熱惱。迷惑無知。樂著小法。
常說我等為子者。即如來於華嚴會上。言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既皆有德性。則是如來之子矣。既一切皆子。則我等二乘。亦是如來之子矣。故言常說我等為子也。世尊我等等者。如來雖說我等為子。而我於此之時。則不見不聞。蓋由以三苦故。於生死中。為諸煩惱火所燒。而受諸熱惱。於大乘迷惑不知。而樂著小法故也。如是則知如來常說我等。合領擬大無機。世尊我等等。合領寢大息化也。
△二合領阿含二。初合先遣伴化。
今日世尊。令我等思惟。蠲除諸法。戲論之糞。我等於中。勤加精進。得至涅槃。一日之價。既得此已。心大歡喜。自以為足。便自謂言。於佛法中。勤精進故。所得弘多。
言思惟者。即聞法起解。蠲除。即依解起。行得。價即由行入證也。思惟。即思四諦之法。知苦斷集。慕滅修道也。言諸法戲論之糞者。著諸法本皆實相。是為清淨者。由眾生迷而不知。故凡夫。則於諸法中。起常樂等之四倒。外道。則於諸法中。起斷常之四見。則於諸法。起乎戲論。而不淨如糞矣。今二乘依如來四諦之法。除於諸法中戲論之糞也。涅槃一日之價。乃是法喻雙舉。涅槃是法。一日之價是喻。以小乘涅槃。但出分段。但斷見思。但證偏真。如窮子但得一日之價也。又蠲除戲論之糞。即斷見而得初果。於中勤加精進。得至涅槃。即重慮緣真。斷思而成無學。既得此等。即保證也。
△二合如來自行。
然世尊。先知我等。心著弊欲。樂於小法。便是縱捨。不為分別。汝等當有如來知見。寶藏之分。
世尊先知等者。謂我等雖是保證於小。然如來已於法身地中。以不思議化他權智。先知我等著於麤弊五欲。樂於偏異小法。而無大機。故我等元有寶藏之分。而便見捨。亦不為之分別也。言便見縱捨者。非聞見之見。猶見棄見憐之見耳。則知然世尊等。合領上又以他日等文。法身地中之鑒機也。心著等。合領上即脫等文。隱勝現劣之用教也。
△三合領方等。
世尊。以方便力。說如來智慧。我等從佛。得涅槃一日之價。以為大得。於此大乘。無有志求。
言以方便力等者。如來本意。唯欲直說如來智慧。由二乘人。保證偏真。大機未發。所謂本欲直說於圓。乃對偏方便以說之。本欲直說於滿。乃對半方便以說之。本欲直說於實。乃對權方便以說之也。言以為大得者。所得涅槃。但斷見思。本所得者小。而自謂已得於大也。
△四合領般若。
我等又因如來智慧。為諸菩薩。開示演說。而自於此。無有志願。所以者何。佛知我等。心樂小法。以方便力。隨我等說。而我等。不知真是佛子。
初正合。言因如來智慧等者。謂二乘人能為菩薩說者。皆因如來之智慧加被。故能如是。非二乘自能說也。雖為菩薩說。然於自己無少樂。故曰而自(云云)。所以者何。意謂何以為菩薩說。於自反無志願。故釋云。佛知我等(云云)。謂如來本意。雖則欲我二乘了知。轉教者。即自所有。然如來又知我等。執真未忘。心樂小法。故以方便力。但說汝以此法。轉教菩薩。不言即汝所有。若據如來本意。則我等是真子。而我等不知真是佛子。所以雖為轉教。自無志願也。
△五合領法華二。初合領鑒機。
今我等。方知世尊。於佛智慧。無所恡惜。所以者何。我等昔來。真是佛子。而但樂小法。若我等。有樂大之心。佛則為我。說大乘法。
初正合。次所以下轉釋。初言今我方知等者。如來本意。始坐道場。以至今日。無時欲不與我說佛智慧。於佛智慧。無所恡惜。而我等。於華嚴聾啞而不知。乃至於般若。無希取而不知。今乃已得通泰。故方知也。言所以者何。意謂何以見得世尊。於佛智慧。無所恡惜。故轉釋云。佛於二萬佛所。以大乘教我等。而我等真是佛子矣。由我等退大樂小。故如來不為我說大乘法。若我等有樂大之心。佛則為我說大乘之法。以是之故。知如來於佛智慧無所恡惜也。
△二合領用教。上有四。即集眾。結會。正付。得業。今但合後二。初合正付家業。
於此經中。唯說一乘。而昔於菩薩前。毀訾聲聞。樂小法者。然佛實以大乘教化。
言於此經中等者。謂我等昔樂小法。而不樂大。故如來。不為我等說大。到今日來。我等以成就大志。自鄙先心。則如來為我等。於此經中。唯說一乘之大法也。言唯說一乘者。即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縱使有三。亦從一佛乘中。分別而說。三亦即一。故言唯說一乘也。而昔等者。既三即是一。唯一無三。則我昔樂三乘之小。而如來於菩薩前。毀訾我等之時。如來即以大乘。而化我等矣。但我等不知三即是一。故但樂小。如來欲我等知三即是一。是故毀之。豈非毀訾之時。實以大乘而教化我等乎。如是不獨今日。纔為我等。說法華一佛乘。即方等之時。已為我等。說法華一佛乘矣。由此推之。又不獨方等說法華一佛乘。即阿含華嚴般若。無非說於法華一佛乘也。但我等於華嚴聾啞。於阿含保證。於方等止宿。於般若無希取。故皆不得了悟佛乘。今乃方知。故曰而昔於菩薩前等也。
△二合得業歡喜。
是故我等。說本無心。有所希求。今法王大寶。自然而至。如佛子所應得者。皆已得之。
得業如文可見。
△二偈頌分二。初頌前領解。二歎佛恩深。初二。初頌領法說。
爾時摩訶迦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等今日。聞佛音教。歡喜踊躍。得未曾有。佛說聲聞。當得作佛。無上寶聚。不求自得。
△二頌領譬說二。初頌立譬。二頌合法。初二。初頌總譬。二頌別譬。初四。初正頌子背父。
譬如童子。幼稚無識。捨父逃逝。遠到他土。周流諸國。五十餘年。
初言遠到他土者。最初受大。已居寂光本土。退大取小。逃逝生死。反到同居他土矣。同居於寂光。相去甚遠。故言遠矣。諸國即三界。五十即五道。餘年指修羅一道。從人天中開出矣。
△二正頌父來求子。
其父憂念。四方推求。求之既疲。頓止一城。造立舍宅。五欲自娛。其家巨富。多諸金銀。硨磲碼碯。真珠琉璃。象馬牛羊。輦輿車乘。田業僮僕。人民眾多。出入息利。乃遍他國。商估賈人。無處不有。千萬億眾。圍繞恭敬。常為王者。之所愛念。羣臣豪族。皆共宗重。以諸緣故。往來者眾。豪富如是。有大力勢。
四方者。六道不出四生。如來於四生中。覓可化之機。故言四方推求也。求之既疲者。求之二字。在能求如來而言。既疲二字。在所求之機而說。以其流浪生死。大機不發。故言疲。彼既無機而疲。故能求之如來。遂止於有餘而伺覓之。故言頓止一城。言造立者。寂光淨土。安處第一義天。則天然自然。無所造作。今居方便有餘之涅槃。故言造立也。五欲自娛者。佛雖示同人法。還以淨妙五欲。而自娛也。言常為王者之所愛念。謂應身為法身之所念也。方便土身。乃是應身。應必從本而起。與法身不相遠離。如長者常為王者之所念也。言諸緣者。即如來或放光。或動地。或現瑞。或說法等也。往來者眾。即彼此菩薩。往來聞法也。
△三超頌父每念子。
而年朽邁。益憂念子。夙夜惟念。死時將至。癡子捨我。五十餘年。庫藏諸物。當如之何。
年朽邁者。以總譬亦領五時。今頌領般若化期將畢之時。故言年朽也。言癡子者。昔既受大。故是子。以其退大。而全為無明所覆。故言癡也。
△四追頌子到父城。
爾時窮子。求索衣食。從邑至邑。從國至國。或有所得。或無所得。饑餓羸瘦。體生瘡癬。漸次經歷。到父住城。
小機潛發。如從邑至邑。大機冥動。如從國至國。機雖大小。俱有發義。而必小機先熟。故從邑至邑。即或有所得。大則初無所證。故從國至國。即或無所得也。無大乘法味資益。如饑餓。無福德相好莊嚴。如羸瘦。不唯如是。更起無明貪愛。故言體生瘡癬也。
△二頌別譬五。初頌領華嚴。二頌領阿含。三頌領方等。四頌領般若。五頌領法華。初二。初頌子見父。領二乘大機冥叩。二頌父見子。領如來大教擬宜。初又四。初頌見父之由。
傭賃展轉。遂至父舍。
△二頌見父之處。
爾時長者。於其門內。施大寶帳。處師子座。
△三頌見父之相。
眷屬圍繞。諸人侍衛。或有計算。金銀寶物。出內財產。注記券疏。
諸人計算財寶者。即諸大菩薩。能知如來所說四種法界之理也。財產。譬功德法財。券如所發誓願。疏如所起之行也。
△四頌見父生避。
窮子見父。豪貴尊嚴。謂是國王。若國王等。驚怖自怪。何故至此。覆自念言。我若久住。或見逼迫。強驅使作。思惟是已。馳走而去。借問貧里。欲往傭作。
△二頌父見子。領如來大教擬宜二。初頌見子領見機。
長者是時。在師子座。遙見其子。默而識之。
上長行有四。今但頌二。初二句。頌見子處。遙見二句。頌見子便識。初可見。次言默而識之者。識是往昔結緣之子。但不向人說。故言默識也。
△二頌遣追領擬教。
即敕使者。追提將來。窮子驚喚。迷悶躃地。是人執我。必當見殺。何用衣食。使我至此。長者知子。愚癡狹劣。不信我言。不信是父。
上長行中。遣追領擬教。各有子科。今文略不復分。初一行。頌擬大無機。二是人下二行。頌寢大施小。愚癡狹劣者。不知大法為愚癡。而無大機為狹劣。有耳不聞圓頓教。故不信我言。有眼不見舍那身。故不信是父也。
△二頌領阿含二。初頌先遣伴化。
即以方便。更遣餘人。眇目矬陋。無威德者。汝可語之。云當相雇。除諸糞穢。倍與汝價。窮子聞之。歡喜隨來。為除糞穢。淨諸房舍。
長行有三。今但頌二。初二行。頌如來密遣。二窮子下一行。窮頌子受教。略不頌使者求得也。初言餘人者。即二乘人。對菩薩。故稱餘也。但見偏空真理。不見中道諦理。故言眇目。不修相好。故言矬陋。無功德嚴身。故言無威德也。言淨諸房舍者。房舍譬五陰。凡夫於五陰而起四倒。外道於五陰而執著四見。皆如房舍不淨。今二乘修四諦法。而除此倒見。故言淨諸房舍也。
△二頌如來自行二。初頌鑒機。
長者於牖。常見其子。念子愚劣。樂為鄙事。
△二頌用教。
於是長者。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方便附近。語令勤作。既益汝價。并塗足油。飲食充足。薦席厚暖。如是苦言。汝當勤作。又以輭語。若如吾子。
上有三。今但頌二。初一行。頌隱勝現劣。次方便下二行半。頌三轉四諦。略不頌第三貪小法。初可見。次初二句。頌勸修。次既益句。頌示相。言既益汝價。即涅槃滅諦也。并塗足油下三句。頌道諦。油譬戒。修持於戒。能得神通。如油塗足。能遊行無礙也。飲食譬定。定能資於法身慧命。如飲食能資養色身報命也。薦蓆譬慧。慧能調適事理。如薦席可臥。而調息四大之身也。如是苦言一句。頌苦集二諦。言苦者。謂生死煩惱。最可怖畏。汝當斷也。汝當勤作。即令其修於停心。以至世第一也。三又以下二句。頌作證。即斷見思。成於初果。故云如吾子也。
△三頌領方等。
長者有智。漸令入出。
△四頌領般若三。初超頌弟子領教。
經二十年。執作家事。
以其居二乘位。轉教菩薩。故言經二十年執作家事也。
△二追頌如來命知。
示其金銀。真珠玻瓈。諸物出入。皆使令知。
△三正頌猶居本處。
猶處門外。止宿草菴。自念貧事。我無此物。
言門外者。二乘所有偏空權智。在於如來實智門外也。言止宿草菴者。如世之草。有生有滅。二乘修析空觀。觀一切法緣生緣滅。故言止宿草菴。又修於三藏生滅四諦。故言止宿草菴也。二乘不修相好。故言自念貧事(云云)。
△五頌領法華二。初頌鑒機。
父知子心。漸已曠大。
△二頌用教四。初頌雲集大眾。
欲與財物。即聚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
△二頌結會古今。
於此大眾。說是我子。捨我他行。經五十歲。自見子來。已二十年。昔於某城。而失是子。周行求索。遂來至此。
自見等者。二乘機來感佛。今得於子。故云已二十年(云云)。
△三頌正付家業。
凡我所有。舍宅人民。悉以付之。恣其所用。
舍宅譬所化之境。人民譬所化之眾也。
△四頌得業歡喜。
子念昔貧。志意下劣。今於父所。大獲珍寶。并及舍宅。一切財物。甚大歡喜。得未曾有。
△二頌合法二。初頌合總譬。
佛亦如是。知我樂小。
佛亦等者。謂長者初則欲求其子。乃中止一城。每每思念。不向人說。但自悔恨。我若得子。便當付業。如此殷勤施設。多方搆造。乃父知子意。下劣故也。若在如來。分中言之。亦如長者之所施設。初居有餘。以覔可化之機。中間委曲調停。後大度脫者。知我二乘。樂小故也。
△二頌合別譬五。初頌合華嚴。
未曾說言。汝等作佛。
上言如來。常說我等為子。是華嚴之言。今云未曾說言汝等作佛。亦是華嚴者。蓋上乃言其正因。則一切皆有。豈二乘獨無。故言常說為子。今言其緣了。則二乘此時尚未起行。云何而有。故未曾說作佛也。又如來雖則說言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若二乘於此之時。則不見不聞。如聾如啞。上約如來而言。故言常說為子。今約二乘而言。故云未曾說作佛也。又上言一切皆有智慧德性。即有佛性。便得名子。故言常說我等為子。今言未曾說者。乃未曾說二乘人當得作佛也。
△二頌合阿含。
而說我等。得諸無漏。
阿含所說者。依道品所修。能得無漏也。若證涅槃。則外不漏落於分段。若證真理。則內不滲漏於見思。故言得諸無漏也。
△三頌合方等。
成就小乘。聲聞弟子。
謂如來巧託他方菩薩。種種彈斥。種種褒歎者。蓋欲成就我等小乘聲聞弟子。恥自己之小。慕菩薩之大耳。
△四頌合般若五。初如來宣敕。
佛敕我等。說最上道。修習此者。當得成佛。
言最上道者。即般若妙智之體。不但空我人之四相。亦復空法相及非法相。既諸相皆空。則一切法。莫能加於上者。故稱最上之道也。言修習等者。即以此皆空最上之道。為所觀境。還以此境。而發乎智。則所有能觀之智。亦復皆空。是乃最上般若之智矣。此則境智泯合。能所一如。而成於最上之因。尅於最上之果。故言修習此者當得成佛也。
△二佛子承教。
我承佛教。為大菩薩。以諸因緣。種種譬喻。若干言辭。說無上道。
△三菩薩得益。
諸佛子等。從我聞法。日夜思惟。精勤修習。是時諸佛。即授其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
從我聞法等者。謂二乘人。聞於如來之法也。聞已能解。故日夜思惟。解已能行。故精進修習。所觀之境。諸相皆空。能觀之智。亦復是空。如是則能觀所觀之空亦空。乃是真精進真修習也。由行而能入證。故諸佛即為授記當得作佛也。諸佛所以得成於佛者無他。以由能精勤修習無上之道故也。今諸菩薩。既亦精勤修習最上之道。則能得佛之所得。故諸佛記其當得作佛也。
△四自無志願。
一切諸佛。秘藏之法。但為菩薩。演其實事。而不為我。說斯真要。
一切諸佛等者。般若妙智之最上道。眾住介爾一念心中。全體具足。故稱為秘。此般若最上道之體。含藏一切諸法。罄無有餘。故名為藏。然秘藏之法。不獨我釋迦如來。為能證之。而三世諸佛。亦能證之。故言一切諸佛秘藏之法也。二乘謂。諸佛秘藏之法。乃是真要之實事。然為菩薩而說。不為我二乘人說。故承佛命。而為菩薩轉教。自己於此。故無有志願也。
△五無心希取二。初提譬。
如彼窮子。得近其父。雖知諸物。心不希取。
△二帖合二。初正合。
我等雖說。佛法寶藏。自無志願。亦復如是。
△二解釋二。初正釋。
我等內滅。自謂為足。唯了此事。更無餘事。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都無欣樂。
言內滅等者。內心滅於見思煩惱也。謂我等所以自無志願者。以我等既得內心滅於見思。外能出於三界。便自謂足。故於菩薩之法。都無欣樂。而不志求也。
△二轉解。意謂何以便自言足。而無欣樂。故更為之轉解也。又二。初別明。
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如是思惟。不生喜樂。
初明已證三空。故無欣樂也。言一切法者。即世間出世間。有漏無漏等一切法也。以此等法皆從緣生。皆從緣滅。故當體空寂。既從緣生。則生實無生。若有於生。則有於滅。今既不生。故亦不滅。所謂昔本不生。今亦不滅是也。此即空解脫也。若有生滅。則有大小等相。今既不生不滅。故一切法。不唯無大之相。亦復無小之相也。此即無相解脫也。若有生滅大小可得。則有所滲漏。有所造作。今既一切諸法。無生滅大小之可得。則內自不漏落於見思。外自不漏落於生死。而於三界之中。亦無有願求造作也。此即無作解脫也。如是思惟者。即思惟一切諸法。皆悉空無相無作。自不生喜樂也。
我等長夜。於佛智慧。無貪無著。無復志願。而自於法。謂是究竟。
此明自言究竟。故無欣樂也。言長夜者。雖破見思。無明全在。故言長夜也。餘義可見。
我等長夜。修習空法。得脫三界。苦惱之患。住最後身。有餘涅槃。佛所教化。得道不虗。則為已得。報佛之恩。
是明已報佛恩。故無欣樂也。
△二總結。
我等雖為。諸佛子等。說菩薩法。以求佛道。而於是法。永無願樂。導師見捨。觀我心故。初不勸進。說有實利。
初一行半。明自無志願。次導師下一行。明不勸進。由自無願。及佛不勸。故無心希取也。
△五頌合法華二。初頌合正付家業。二頌合得業歡喜。初二。初提譬。
如富長者。知子志劣。以方便力。柔伏其心。然後乃付。一切財物。
△二正頌。
佛亦如是。現希有事。知樂小者。以方便力。調伏其心。乃教大智。
言希有事者。五味調停。乃希有之事也。調伏其心者。始自隱勝現劣。終至敕命轉教。皆是調伏其心之事也。
△二頌合得業歡喜三。初舉法。
我等今日。得未曾有。非先所望。而今自得。
△二提譬。
如彼窮子。得無量寶。
△三帖釋三。初約開佛知見釋歡喜。
世尊我今。得道得果。於無漏法。得清淨眼。
言得道果者。得於如來無上之道果也。無漏法。即開佛之知。既開佛知。則三智一心中得。而不漏落空有。亦不漏落於中也。得清淨眼。即開佛之見。既開佛見。則五眼一眼中觀。故知所得慧眼。而清淨也。佛知佛見。既皆得之。故云約開佛知見。釋歡喜也。
△二約得戒行果釋歡喜。
我等長夜。持佛淨戒。始於今日。得其果報。法王法中。久修梵行。今得無漏。無上大果。
我等等者。昔修淨戒梵行。今一開顯。全成無作妙戒。不思議行。以此之因得於妙果。故名約得戒行果釋歡喜也。
△三約真是二乘釋歡喜。
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我等今者。真阿羅漢。於諸世間。天人魔梵。普於其中。應受供養。
我等者。昔日但以聲聞之聲。令人天聞。今以佛道之聲。令一切聞。故真是聲聞也。昔但殺賊。應受人天之供。今不殺賊。應受一切世間之供。故真是羅漢也。聲聞羅漢。悉皆是真。故云真是二乘釋歡喜也。
△二歎佛恩深。有此歎恩一文者。前如來重頌。譬說已畢。即對身子。為之一番勸信。令人必信無疑。今四大弟子。陳解已畢。乃極稱歎如來恩深。令人知佛恩深。無別可報。唯信佛所說。庶為可報耳。是則亦令人生信而無疑矣。此蓋四大弟子。不唯領解如來譬喻正說之旨。亦信解如來勸信之旨也。文為二。初總歎。
世尊大恩。以希有事。憐愍教化。利益我等。無量億劫。誰能報者。
言希有事者。若遠論之。始於二萬億佛所教大。次於中間小接。後於今日五味調停。莫非希有之事。若近論之。即法說中。廣明開顯。已令上根悟入。今又以譬說。令中根人亦得悟入。亦即希有之事也。所以希有者。惟權實不二。三一相即耳。以其諸佛本懷大事因緣。豈非為希有乎。
△二別歎二。初明欲報不能。
手足供給。頭頂禮敬。一切供養。皆不能報。若以頂戴。兩肩荷負。於恒沙劫。盡心恭敬。又以美膳。無量寶衣。及諸臥具。種種湯藥。牛頭栴檀。及諸珍寶。以起塔廟寶衣布地。如斯等事。以用供養。於恒沙劫。亦不能報。
佛說教行理三。竪窮橫徧。無非法界。良繇報在弘通耳。故初行供給。第二頂戴。第三四事。第四塔廟。第五總結。皆不能報佛恩者。此皆世間之物故也。
△二明唯申讚歎二。初約知法歎。
諸佛希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大神通力。無漏無為。諸法之王。能為下劣。忍於斯事。取相凡夫。隨宜為說。諸佛於法。得最自在。
言大神力者。是歎如來所有神通之力。無漏無為。是歎如來所有智慧之力。以如來之智。乃三智一心中得。則不漏落於空有及中。故言無漏智。智既是妙。則能全性以起修。全修以歸性。依理以發行。依行以契理。則理行一如。修性不二。而無所造作。故言無為。上無量等二句。總貫神通二句言。以諸佛有無量無邊神通智慧之力。故世出世聞等法。得大自在。故云諸法之王。由於法中之王。故能為我等志意下劣之人。忍此隱勝現劣之事。故曰能為下劣(云云)。由能忍此等之事。故於取相凡夫。隨宜為說。能隨宜者。由於法自在故。所以諸佛(云云)。
△二約知機歎。
知諸眾生。種種欲樂。及其志力。隨所堪任。以無量喻。而為說法。隨諸眾生。宿世善根。又知成熟。未成熟者。種種籌量。分別知已。於一乘道。隨宜說三。
總而言之。如來法無不了。機無不知。故能因機說法。以法逗機。機法既其相宜。聞者必能得悟。所以上根已解。中根亦知。此乃如來。以希有之事。憐愍教化。利益我等也。如是深恩。同於法界而無邊。等於虗空而無限。我等欲報而不能。唯申讚歎。庶令一切知佛恩深。信佛所說。而不疑也。釋信解品竟。
妙法蓮華經演義卷第二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