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第十三卷論
今應思擇(至)滅受想定。
述曰此下釋妨難此總標疑勸令思擇所滅是總立名唯別何也。
猒逆彼二(至)入滅盡定。
述曰此論主釋由方便中漏厭此二見受所依二淨根故生死依依供方便約二立名。
有餘師主(至)乃至廣說。
述曰此下釋滅定滅法多少此是自部異師解理實言之心心所法同生同滅同得同斷故滅中一切皆斷然如來說隨眾生宜或說滅受想以過多故或識滅心是所依故或名滅盡心心所盡故對法諸師唯依正理顯其本意不執一文不得聞滅受想便謂留心聞言滅心即謂留所執一非餘未為通論舉識不離已顯兼所舉受及想言滅意行明亦滅心無上菩提言心不放逸為本明不亦攝精進精進亦然智慧能害煩惱明知亦攝無常想欲貪者欲界貪乃至廣說色無色貪等。
譬喻論者(至)互不相離故。
述曰此敘鳩摩羅多門徒釋彼宗所執唯一心王隨用差別立種種名無別心所但心緣境第一剎那初了名識第二剎那取像為想第三剎那領納名受第四已去造作名思諸餘心所皆思差別識想受三唯無記性思心已去方始通三入滅定者滅想受心由此二麤是所厭故識心雖非所厭定中亦不得智是無記故於行位中思之差別為滅定體以實言之即是心就用言之是心所故彼定中必有心體但無受想之位何以知然稱滅受想定故知無受相必定無有無心有情既曰有情明知心有又契經中具壽毗舍佉問佛言世尊入滅盡及與命終為有別不佛言有別去命終者身行斷壽命斷諸根壞煗觸滅識離身入滅定者身行斷語行斷意行斷壽命不斷諸根不壞煗觸不滅識不離身如是即顯有心故異無心識不離異於離又說壽等互不相離定中有壽煗明知亦有識。
此說非理(至)俱生滅故。
述曰此論主破去有心體必受想俱既曰有心寧無受想。
有何至教證此義成。
述曰彼師責心必受想俱生滅言憑何至教取信為實。
如契經說(至)離受想生。
述曰此論主引經證必俱義。
又此定中(至)一切皆滅。
述曰恐彼釋言識心若起必受等俱於此定中俱有行心而無識心故無受等故今難言若以識心所依無故能依受想亦無行中心所亦無所依云何獨起如是即應一切皆滅。
若謂此俱言(至)此亦應爾。
述曰此牒釋經言俱者前後相隣非謂並智此定中心戒從前受等入戒後受等生亦是俱智故不違經引之而例如久易可解立比量言此經言俱非日並起說俱聲故如彼二經。
理必不然(至)非無間起。
述曰此論主破彼之二經與此有別不可一例曼駄多經智心與隨因果不並又彼經中說以故聲是第五轉從於智心生墮落第五轉聲多明前後由此道理可不同時不淨覺支性相違故同時有過可前後智今此所引同時無過故必同時如是江顯所立同喻差別所立不成之過。
又執俱言(至)顯同時義。
述曰此引二輕說以俱言目同時義有之云心經雖不言俱亦是俱義恐彼釋言貪無間起名有貪心故即遮言諸善無記貪次第起皆名有貪成太過失如是二經言俱非善又顯前因有不定過。
又受想等(至)應不得生。
述曰此又難彼所許心心所法前後而起心所依心所名斯立起時無心如何得起。
若謂心作(至)當更廣辨。
述曰恐彼釋言心次第起名為心所故牒彼計下即破言心從心之生應名心心所之生心應是所依後當更說。
又契經說(至)受想二法。
述曰此又引經諸意行滅即應心所皆滅以識心所皆意行故彼言雖滅受想自散相違。
又識相續(至)亦應不滅。
述曰此又以彼心不滅故以理徵令受想二法亦不得滅。
若謂如經(至)聞受等緣。
述曰此牒外計俱舍說言是尊者世友說亦譬喻師差別也彼謂經言受緣受有受不生受雖言觸生受何妨有不生此師許定中有觸無受想。
此例不然(至)必有受等。
述曰此論主難俱舍中說尊者瞿沙亦薩婆多異師也彼難言受生於愛經中自荀言有不生觸生於受由來決定不可一例。
有餘師(至)而無觸者。
述曰此第二師釋言應有受想難以於定中觸亦無故受依何生。
未知彼意(至)但有虗言。
述曰此論主難無觸義故先徵其觸體所以問者薩婆多師三和生觸云三和者必是觸觸□因故亦得名觸經部宗中三和即觸既有三和理應即觸今許有識為三和而言無觸非知所許。
又滅定中(至)理必應有。
述曰又以理難若執滅有心而經中說諸意行滅教力證故亦應無心若無思便無思慮以思慮由田可故思既無故心亦應無由此即證無心有情決定應有故彼所言無無心有情理逼為虗說。
有命等故(至)色心隨一。
述曰此彼引異命終難有命根根不壞等在名為異所以者何有命故名有情非由心以無色界無色無心位無心是有情故命不孤起隨依一種。
引契經說(至)仍名不離。
述曰此以現身必起名不離通前識不離身離。
引壽煗識(至)必無有心。
述曰此以約少分說通前三法樂不相離雜恐他許言無色界有色故指下破上來具顯於滅定中有心有過無心無失以此故知決定無心。
然定後心(至)所引發故。
述曰就彼說者心本不斷於生無離恐彼難言滅位無心後云何知故今釋云入心為等無間緣恐又難言等無間緣無有差別云何起定心有遲速故今釋言由寶斯力所引發故。
滅盡定體為假為實。
述曰此下明體假實初總問起次述正釋三敘異論四廣徵破此即問起也。
應言此定(至)令不生故。
述曰此述正釋此滅定力能遮正心有大用故猶如心等其體實有。
經主於此(至)是有為攝。
述曰此下敘異論即俱舍中經主亦經部中異師釋也彼說滅定全無有心由前定心力別引起一類與心相違所依相續令後餘心暫時不轉由前定心與後餘心相違起故前心能遮非滅定體有大用因有不成過前心所引心不轉者俱是心無更無別事前心之後後心之前於此分位假立定體恐有難言依無而立云何滅定許是有為下即解云即此假定約前後無似有生滅假說有為。
或即所依(至)假立為定。
述曰此亦即彼師徒異釋即彼所依違心而起即假說之為滅定體。
若爾後心從何而起。
述曰此下廣徵破沙宗既初入定心能遮心故非心生因現復無心復從何起。
彼說此依(至)為種別故。
述曰彼師釋由前定心重身成種即從彼生無色界沒從心生色從滅定起依色生心故言展轉互為種子。
何有此理(至)俱時起故。
述曰此論主難有根身中一切心種皆無缺少境復現前應俱時起。
說依前心(至)境識俱起。
述曰此是論主述以己宗生緣唯一無俱起過。
若執不待(至)欲符彼執。
述曰此重申難若無別緣即應俱起此言便似方便欲明上座部等許有多識同時俱起以有多因果應俱故。
若言所說(至)不從彼起。
述曰此牒彼釋唯從種生據無心起在定位故不可多心有心位中從自類智故無多識同時起過。
此亦非理無異因故。
述曰此論主難有想身中有種義一初從彼起後即不能無異因證又初起心種俱壞遍何不多識俱時而起更無異因證心初起定無多種。
又有心位(至)生起餘心。
述曰此第二難無心位身餘心種子現被損伏當能生心有心位中既不被損轉應能生理實言之現損者應不能生。
若言此位(至)餘心生者。
述曰此牒外釋於彼身中雖有少分違心心種謂入定心種子能有無量不違心種從彼心生。
有心位中(至)有根身生。
述曰此論主難無心位有不違種既能生心有心位亦例能何不生也應立量言有心之位心應依種有心種故如無心位。
又如有執(至)聞不嗤笑。
述曰此引共知例顯其過如是意顯心從前生於定位中俱有遮力無生心力。
又執滅定(至)都無有義。
述曰此正破彼前師定體云言假法雖依於實以無實故假法亦無定位中無前後何別俱是無故不可言有無義恒故復非有為無所依故亦無假有。
若言假定(至)可說為善。
述曰此破第二重有所依以假從實應無記攝。
是故唯(至)實而非假。
述曰此續定也由前道理初入定心能引後故無遮顯礙力滅定之體既是尊性明不依身不可無依而立假法又遮心用不可言無有大用因還得成立故知別有實法名為滅盡定體唯能遮礙無生心力。
脩觀行者(至)還生意識。
述曰恐有難言前心能引後何因斷絕滅定能遮礙後何得生故今釋言由滅定遮礙有因而不起前心引力故定盡心復生既以定能遮心有用故知體實前心引後唯一故無多起問俱舍論中能明後心起因別明定體假實何故此論總今說耶解云經主意許前心有遮力種子生後心定中心並滅滅定體是假後三義因時故應別顯今此論宗前心能引後種子如前定中心並滅滅定體實有能遮礙於心意欲以能遮心證其體實故遮引義於對明。
由此准釋(至)隨其所應。
述曰此以滅定例餘無心然於無想少有差別所謂不得言入定心應言趣無想心不得言安斯力出應言因勢盡不得以應無記攝為難有相符過但應以能遮心證其有體彼所依身與前因相前應如後後應如前比量所逼非能遮體無想定中大分相似子細分別非無亦異故約此說隨其所應。
已辨二定(至)能持煗及識。
述曰此下明命根上句句云名下句因證命是活義壽是斯限決定之義斯限已來活即為命故知命者即壽異名而壽體相越諸根境故以能持煗識作用比知立比量言壽體實有大用故猶如大種。
論曰命體即壽(至)謂三界壽。
述曰此下釋於中初釋頌文後思隨義此引本論釋上上云名本論即是發智論說。
異名雖爾(至)何法名壽。
述曰此下釋下句故先領異名徵其壽實體。
謂有別法(至)說名為壽。
述曰此下答初述正宗後破異執此正引經證其有用即釋下句成前因義能說三法能持於身若捨身時身便強仆仰倒為強仆面為仆即是倒臥取終之義故知由壽持於煗識三法共聚能持於身令得久住此能持因即是壽體。
若爾此壽何法能持。
述曰此外徵二有壽持誰復持壽。
此壽能持(至)能持煗識。
述曰此下答為異經主初言煗識能持於壽為難所逼方言業得故言我說一句是業為遮彼難何不許業能持煗識何用壽耶如是即顯有大用因不成之過故今釋言壽有二義故為業持一唯業異熟二常續無斷煗闕一義謂雖無斷有非異熟謂長養等流識闕二義謂有非異熟謂等漏剎那識及有間斷時謂處無心位雖於無色及惡趣中不入無心有第二義闕初義故非業所持所以者何若唯依業非異熟者誰之所轉間斷位中業持何法。
非非業滅(至)壽力所持。
述曰釋以於非業耶滅識中業無少用故非業持識由有壽故斷而復起若無壽者斷不重生故壽持識豈不無業識亦無耶不爾等流非業生故豈不異熟必依業耶不爾從多明類說故。
復如何知壽能持煗。
述曰此問壽持煗因。
要有壽者(至)非煗所持。
述曰此釋有煗必由壽故知壽持煗恐有難言有煗必有壽應說煗持壽故下破言如無色界有壽無煗故知彼壽非煗所持。
豈不無壽亦無有煗。
述曰外難如外煗無壽煗應非壽持。
雖亦既有(至)俱行煗故。
述曰此論主通說內非外何成例難若又難言我亦應說煗俱行壽應可通同非俱行者何能為持彼若復言外煗無壽何能持者應告彼曰既云外法何次說持。
由此故知(至)說之為壽。
述曰此總結由前道理煗之與識非業所持既為壽持顯壽大用持煗及識前因復成。
經主於此(至)非別實物。
述曰此下破異執一敘計二徵體三廣述四徵破此即敘計也即俱舍中經主所引我亦有壽宗義相符俱非許有別物為體。
若爾何法說為壽體。
述曰此徵體也。
謂三界業(至)住時勢分。
述曰此廣述也即經部計謂三界業隨其所應引三界果六處并依依即扶根及心所等此所引果從始至終前能引後相續勢分即此勢分說為壽體彼勢分有相續決定由彼相續有定限故隨應住時爾所時住如穀種所引芽等乃至熟時相牽勢分箭喻例知是故但於并依六處住時勢分假說為壽非別有物。
壽體實有(至)住時勢分。
述云此下徵破成立為有如前根處謂彼前言由有命故施設諸根及根差別由此有彼有無彼無又於眾同分能續能持故於無色界要有命根身有所生處決定故起染等非命終故由此等用當知實有彼言經主說諸大種住勢分名為命根如復當破故命枝之謂無色界無內五處或起餘心又無異熟意更異勢分於彼既無說何為壽若有異熟住時勢分可名命根此無色界處此起餘心時既無異熟勢分說何法為命所依既無說何為勢分此依第一轉明無勢分體。
既無所引(至)復囑於誰。
述曰此明相續決定本是勢分義相續決定既無所天依第六轉明相續等無所屬主。
既無如是(至)說為壽體。
述曰此明由有相續決定義故說隨應住時爾時所住無相續等依第三轉明無所由此亦無異說何為壽。
是故經主(至)都無所表。
述曰此續定也。
又所引喻(至)說名命根。
述曰此明二喻皆無間斷於有間斷不成為喻反顯有間便無勢分彼義不立別有義成。
如是命根(至)亦有命根。
述曰此結命根不依於二。
若爾命根依何而轉。
述曰此問所。
此依先世(至)亦准命根。
述曰此出命正依先業兼依現在眾同分住眾同分准命亦依先業及現命根。
今復應思(至)俱盡故死。
述曰此下思擇隨所應義此先思擇身死之因引施設論其文易了俱舍經主第四句中謂亦應言捨壽行故其理不然捨壽行者引滅業令滅富樂即是滅壽業盡故應初句攝故於第四不應復言今以理釋既引令招富異熟果受已命終亦應容在第三句攝恐有難言福盡命不盡實有受若而活命盡福不盡必無不死而受故知俱盡之位福盡於死無能只可言壽盡故死何勞言福盡故故今釋言實無功能俱謂於俱盡位有死說為俱盡故死依第七處說第五轉思之可知。
發智論說(至)彼言何義。
述曰此舉發智論文責其說意。
若所依身(至)非時死故。
述曰此釋若如身可害名隨相續身不可害名之便住初顯命根有身損障而斷復顯命根無身損障不斷即由此義證有第四抂橫而死名非時死然俱舍中經主意許壽無別體即所依身是故隨身轉及恒住故恒有障等為婆沙師釋。
經說所得(至)自捨命故。
述曰此又通釋經中句此釋初句也欲界諸天除地居者以彼恒若何素落戰有破傷故空居諸天非地所害俱由發起增上喜受身心勞弊便致命眾賢□師於舊釋外以義復如捨壽行者理恐有違以諸聖者可他害故亦可論主約正住在邊際定時非他所害亦可准約佛捨壽說以佛必無因於他害而命終故即同俱舍又應說佛自涅槃故。
唯可自害(至)損害故。
述曰此釋第二句。
俱可害者(至)欲界有情。
述曰此釋第三句謂除那落迦等餘欲界有情。
俱非害者(至)主處胎時。
述曰此釋第四句那落迦者業力所業非由害而致命終北俱盧洲命分定故王佛者謂輪王太子既灌頂已先應學習古昔仙王所行梵行故謂王仙以彼當紹輪王位故非自他害佛使者如時轉迦舊云耆婆或言耆域並訛略也唐言命者能濟諸命故以標名或名能活下針定差投藥必愈故以名也彼由使入火取有明故知非所害佛所記別者如殊底色迦舊云樹提伽訛也唐言有明彼之父母其家巨富年邁無子忽因懷孕問諸外道或言是女而不遐齡及其問佛佛記是男長年具德外道無識方便藥中母喪焚軀子安無損即由其為佛所記別佛令命者入而抱出委如經說達弭羅等三人如經中說皆由業力於嬰兒時或投猛獸或置曠野或墜深坑而不頭逝長者子耶舍即昔如來在婆羅痆斯國鹿野苑中轉法輪時大長子名之耶舍應感祥夢走赴如來路遊尼連禪河不為所溺蒙佛告慰善來入道鳩摩羅時婆其人是鹿母之子為大義所眩遂損之首在車馬屢踐不損容儀頻毗娑羅王因出而見收而養焉後遂長大出家獲果最後身菩薩即所住最後身謂王宮所生也菩薩在胎時菩薩福力母亦無損輪王例焉。
若爾何故(至)受生有情。
述曰此外人難如前所解俱非害中所攝乃眾令於二界一界少分何故此經唯言非想。
彼經舉後(至)舉後顯相。
述曰此下通難總有三義此即也如初靜慮有離生樂謂之種安諸地亦有唯言初者舉初顯後顯初。
或除有頂(至)從彼處歿。
述曰此第二釋下諸無色四靜慮中皆應攝在第一句攝以彼亦起□耽定味貪而命終故而非重貪故言起於種類煩惱非即皆如欲界天也若依此釋便與前解四句文違非此論主所存之義。
或餘無色(至)俱非所害。
述曰此第三釋以非想地自無無漏名非自害又無上地近分定害名無他害餘地相違是即應是第三句攝故第四句唯乎非想。
豈不有頂(至)應名他地。
述曰此是俱舍經主之難有頂亦為他地聖道所害是即應是第三句。
若依此說(至)不名他故。
述曰此是論主前解者通經主難謂如是難亦可通釋以世間說勝者為他謂如怨言今高勝豈念下流不見愍言他今次溺我應濟拔故知他言唯依勝轉故今言意顯上地又諸卑劣力不制強而得說言他他力勝不見勝者言他力劣故上制下有自在能不名他故是故非想雖有下地聖道所害下非他故不名他害。
然於此中(至)非自他所害。
述曰此是論主以上道理破師解謂佛經中所言害者皆據因害而致命終斷或名害非經本旨若據斷煩惱不應言致死既言致死明知非約斷煩惱說而今乃以斷或為害非當聖言又若案此那落迦等皆為他地聖道所害是亦應是第二句攝非謂第四故言斷或為害便與前釋相違今謂此中違前釋難有少難解其義云何此第三師釋若唯以斷或為害即三無色四靜慮地第二句攝欲界一切第二句攝非想一地第四句攝闕第一句若亦兼以煞傷為害即欲界中非自害者第二句攝可自害者第三句攝如是二根其那落迦皆應許是第二句攝從與前師義相違者恐非過難以第三解本欲為違前二釋故是故但應以違經意一難使屈無煩後難亦可經中先有此判那落迦等第四句攝論主今言違經前釋其難即成西方釋義有言於此三異根中□論主意取第二為勝今解唯取初釋為勝云何得知如前建立行蘊中言四得自體契經中說生在非想非非想天俱非所害非不一切色無色立俱非所害舉後攝初故作是說彼文既是論主正釋明知此中意取第一良為上地所有煩惱害含藏起而微劣又無外境之所牽逼上地命根勝業所引豈因結或而致命終故應但以初釋為中。
然彼尊者(至)乃至廣說。
述曰此中又引彼經後文向教興意謂彼經世尊分別四得自說聽俱了然舍利子我第四句尋復生疑世尊為通意顯必死以一切生皆歸死故若第四句唯維有頂即彼所言斷煩惱不俱言自地若第四句通攝於下即應隨於一切善起若有能斷一切煩惱便般涅槃不斷殞歿通於一切俱非害者下釋經意恐諸有情聞彼彼類俱非所害便謂是善故重問答明其必死謂彼諸類雖非可害然由福命盡故致死或有一先盡所以有中夭非由被害而致命終西方釋家有言此文偏依有頂即顯前文俱非可害唯非想意直取文意似不相當故非所樂應更思擇。
命行壽行(至)壽行差別。
述曰此一問答解釋命壽差別之相於中總有五師解釋總而言之命是活義存義住義未死即名為命壽是定義斯義限義近得不名為壽是故有壽非命有命非壽有通命壽第一解生不生法一對分別得業所引限皆決定失緣不生便無活義第二解雖約捨意與前同第三解明所延命時限無定故非壽攝本壽業引名壽亦命第四解明謂智慧即延命時無明諸煩惱即潤生時所望雖別意同第三第五解以所延命雖無學得業所引者通於一切故約此分別意亦同第三如是五解皆附正理所以者何若案正理命壽無別如本論言云何命根謂三界壽若通義說括前五義應成四句壽非命者謂諸命根住不生法命非壽者謂由定力延得命根壽亦命者謂先業因生法命根第四句者解前諸相。
順正理論述文記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