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之理,正說明此論「真的現實之理」者也。換言之,即正明此「現實」一詞所詮之義理也。通常所用「現實」一名之意義,明顯說之,即是「現前事實」。依此現前事實而有所言說或主張者,即為現實論或現實主義。故現實一名與理想一名相對;理想云者,但由理上推想如何若何,而並非事上已如此若此者。
然理想一名,與「想像」、「假想」、「臆想」、「妄想」等名詞,其詮義亦不同。以理想者,是從一種理性上推想將來可以成為事實者。根據此理想而有所言說主張者,曰理想主義;與此對立者,曰現實主義。
今真現實論之現實,雖不離現前事實之本義,但較平常所云現實,更加真切深奧,故其理由有四種層次:第一、「現變實事」曰現實者,唯現在顯現而變動變化著的,始為實有之事,故曰「現實」。此理與平常所云之現實,已較精深,然其義尚不止於此。第二、現變實事縮稱之為「現事」;明現變實事真實理性之「現事實性」,始曰現實。第三、縮現事實性曰「現性」,於此現性能實證覺,謂之「實覺」。如是現性實覺始曰現實。第四、復將前義縮為「現覺」,即一切法現正等覺。於此現覺圓成實際上窮神盡化之變用,謂之「現覺實變」。乃盡真現實論所明現實之理,今依次說明之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