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莊嚴論經
(三〇)
復次,施戒及論其事淺近,善根熟者能樂深法。
我昔曾聞,有阿育王初得信心,數請眾僧入宮供養日日聽法,施張帳幕遮諸婦女而使聽法。時說法比丘以諸婦女多著世樂,但為讚歎施戒之法。有一妓女宿根淳熟,不避王法分受其罪,即便撥幕到比丘所,白比丘言:「佛所說者唯有施戒?更有餘耶?」比丘答言:「姉妹!我意不謂乃有如是利根之人,故作此說。若欲聽者,當更為汝說諸深法。」告女人言:「佛說一切世間所未聞法,所謂四諦。」即為女人分別說之,女人聞已得須陀洹道。爾時女人作如是言:「雖違王法得大義利。」即說偈言:
「聞說四真諦,法眼淨無垢,
以此危脆命,貿佛法堅命。
假設於人王,今來害我者,
我以得慧命,終無悔恨心。」
時諸宮人見此妓女干冒王法,心懷戰懼恐同其罪。時此妓女見是事已,手自執刀到於王前,五體投地伏罪請死。復說偈言:
「王制極嚴峻,無敢違犯者,
我為聽法故,冒犯分受死。
我今渴於法,冒突至僧所,
如春熱渴牛,求水不避杖,
突入清流中,飲足乃還歸。
大王應當知,佛法難聞值,
譬如優曇花,難可得值遇。
三界大真濟,所說諸妙法,
我得聞斯說,云何不欣樂?
其所說法者,乃實是燈炬,
滅結大鼓聲,天人之橋津,
又聞解脫鈴,歡喜娛樂音。
菩薩於昔日,苦行勤求法,
投巖及割肉,以求無上道。
既得為人說,甚難可值遇,
我得值斯法,云何不聽受?
此身如聚沫,芭蕉及泡焰,
四大蛇纏擾;今斯法施會,
難可得聞值,何惜鄙穢身,
而當不聽法?而此危幻身,
雖復能進止,顧視諸威儀,
來去及坐臥,看示及語言,
實非是眾生,而作眾生想,
種種諸威儀,一切皆如幻,
不久當散毀,捨棄於塚間。
屍骸同木石,烏鳥所殘食,
雨漬令腐敗,猶泥人毀壞。」
爾時彼王聞斯偈已而告之言:「汝能至意聽如是法,今證何事?」妓女即說偈言:
「今不覆藏時,我宜當實說,
已證須陀洹。應發歡喜心,
至心而善聽。我今自見法,
終不隨他信,心無有疑網,
已閉三惡趣,生死作邊際,
我已離有獄。於六十二見,
牢縛今已解,不久當遠離,
趣向甘露城。十力坊所道,
陰界及諸入,我悉如是見,
觀身如蛇篋,陰如拔刀賊,
欲如怨詐親,諸根如空聚,
六塵破村賊,陷下之愛河。
已悟如斯事,求彼安隱處。」
王聞是已於佛法中倍生敬心,而作是言:「嗚呼佛法!大力世尊厭生死道,嗚呼佛法!有信向者皆得解脫。何以知之?女人淺智尚能解悟,過六師故,我今向阿耨多羅調御丈夫坊處生歸依心,南無救一切眾生大悲者,開甘露法,男女長幼等同修行。」即說偈言:
「若謂女人解,名為淺近者,
諸餘深智人,敬尚方能悟。
如是甚深義,為智所敬者,
乃是牟尼尊,最勝正導說。
所說之妙法,聞者極欣樂,
專念而攝心,能令不放逸。
所說不為論,亦不為摧滅,
外道諸語論,一切自破壞。
不曾自稱譽,名聞遍世間,
雖說實功德,不名自稱譽。
威德雖熾盛,湛然具寂滅,
既具一切智,不恃而自高。
所作雖勇健,而復善調順,
解脫諸矜高,然復不鄙劣。
說法久流布,無能譏呵者,
無害者所說,種種多差別。
然諸一切人,無能說其過,
言說雖豐廣,無有厭患者。
所說雖同俗,而理出世間,
善逝之所說,文字世流布。
然常未曾有,化度恒新異,
如是妙言論,無不合掌禮。
誰不讚世尊,善論大師子,
譬如春夏時,陰晴皆益物。
佛語亦如是,多種利眾生,
能去眾人疑,對治善宣釋。
能令離三有,顯示安隱處,
亦能令眾生,或喜或驚怖。
亦能令稱適,亦能使悲感,
亦能得利悅,滅結所說法。
真實是神變,應說者必說,
不惜人情意,所說雖剛麤,
然不違法相。最勝智慧者,
如似大海水,初中及邊際,
等同於一味。佛法亦如是,
初中後皆善,聽之悉清淨。
明智聽彼語,勇捍意滿足,
聽聞此語已,不樂外典籍。
言辭悉具足,才辯甚美妙,
亦不自矜高,所說不怯弱。
一切中最勝,顯著義具足,
實是一切智,外道體義少。
以智莊嚴辭,言辭極美妙,
然無有義味,諂偽邪媚說。
世間大愚闇,執汝之法炬,
入於真諦處,如入己舍宅。
善逝諸弟子,我能得擁護,
諸大弟子等,善調伏諸根。
彼所說弟子,我今言深信,
於諸大眾前,稱宣說是語。
從今日已去,聽諸釋子等,
經常入我宮,從今日體信。
沙門釋子等,自恣聽入宮,
能以甘露法,滿足女人心。
女心既寂靜,趣於解脫處,
是故常應聽,甚深四諦義。」
大莊嚴論經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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