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

第四五官王宮(普賢菩薩)

於三江間,建立官廳。大殿左右,各有一舍。左秤量舍,右勘錄舍。左有高臺,臺上有秤量幢。業匠𣕛巧,懸七秤量。身口七罪,為紀輕重。意業所作,不懸秤量。次至鏡臺,當見鏡影。於此秤量,點目有三別:一者斤目,斷為重罪,重中開輕,為二八獄罪;二者兩目,斷為中罪,為餓鬼罪;三分目,斷為下罪,為畜生罪。先破不妄語戒,後餘造惡。至秤前時,秤錘自動,自然低昂。課亡人言:汝所造罪,秤目定重。亡人欺咳曰:我未昂,秤闇何為?我敢不信之。爾時訪羅,取於罪人,置秤盤上,秤目如故。亡人閉口,造惡變面。訪羅下之,傳勘錄舍。赤紫冥官,令點秤書。光祿司候,印押錄帳。具載憲章,奏閻魔宮。爾時天尊,說是偈言:
在三江之间,官府设立办公场所。大殿左右两侧各有一间屋子。左边是称量房,右边是记录房。左边有座高台,台上立着称量柱。工匠们技艺精巧,悬挂着七把秤。称量的是身体和言语所犯的七种罪过,记录其轻重程度。心中所起的恶念,不在称量之列。接着来到镜台,应当看到镜中的影像。这里的称量标准分为三个等级:第一是斤级,判定为重罪,重罪中又分出较轻的,对应十八层地狱的刑罚;第二是两级,判定为中罪,对应饿鬼道的报应;第三是分级,判定为轻罪,对应畜生道的报应。先破不妄语戒,后又造作其他恶业的人,来到秤前时,秤锤会自行摆动,上下起伏。审问亡者说:你所犯的罪过,秤上显示确属重罪。亡者狡辩道:我并未犯错,为何暗中称量?我绝不相信。这时鬼卒便将罪人放在秤盘上,秤的刻度依然如故。亡者哑口无言,因造恶而脸色大变。鬼卒将他带下来,押送到记录房。身着红紫色官服的冥府官员,命人根据称量结果登记造册。光禄司的官员盖上印章,记录在案。详细记载罪状条文,呈报阎罗王宫。这时天尊说了这样一首偈语:
五官業秤向空懸, 左右雙童業薄全。
輕重豈由情所願, 低昂自任昔因緣。
五官的业报之秤悬在空中,左右两位童子记录着完整的业簿。轻重哪能随人心愿,高低全凭往昔因缘。
雙童子形弉偈曰:
双童子形象承载的偈颂说道:
證明善童子, 時不離如影, 低耳聞修善,
無不記微善, 證明惡童子, 如響應聲體。
留目見造惡, 無不錄小惡。
善童子证实时,如影随形不离身,俯耳倾听修善行,微小善举皆铭记。恶童子证实时,如声回响应其体,目光停留见造恶,细小罪业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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