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43-A大方广圆觉经疏序
唐.江西道观察使、洪州刺史兼
御史大夫裴休述
夫血气之属,必在知,凡有知者,必同体。所谓真净明妙,虗彻灵通,卓然而独存者也。是众生之本源,故曰心地。是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彻融摄,故曰法界。寂静常乐,故曰涅槃。不浊不漏,故曰清净。不妄不变,故曰真如。离过绝非,故曰佛性。护善遮恶,故曰总持。隐覆含摄,故曰如来藏。超越玄閟,故曰密严国。统众德而大备,烁群昏而独照,故曰圆觉,其实皆一心也。背之则凡,顺之则圣,迷之则生死始,悟之则轮回息,亲而求之,则止观定慧,推而广之,则六度万行。引而为智,然后为正智,依而为因,然后为正因,其实皆一法也。终日圆觉,而未尝圆觉者凡夫也,欲证圆觉而未极圆觉者菩萨也,具足圆觉而住持圆觉者如来也。离圆觉无六道,舍圆觉无三乘,非圆觉无如来,泯圆觉无真法,其实皆一道也。三世诸佛之所证,盖证此也。如来为一大事出现,盖为此也。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罗,盖诠此也。然如来垂教,指法有显密,立义有广略,乘时有前后,当机有深浅,非上根圆智,其孰能大通之,故如来于光明藏,与十二大士,密说而显演,潜通而广被,以印定其法,为一切经之宗也。
凡是具有血肉之躯的生命,必然拥有知觉;但凡有知觉的,必定同具这个本体。那真实清净、光明玄妙、空灵透彻、卓然独立的存在,就是众生的根本源头,所以称为心地。这是诸佛所证得的境界,所以称作菩提。它交融互摄无碍,因此称为法界。它寂然安乐,因此称为涅槃。它不染污不缺失,因此称为清净。它真实不变,因此称为真如。它远离一切过失,因此称为佛性。它能护持善法遮止恶行,因此称为总持。它含藏一切功德,因此称为如来藏。它超越幽玄深远之境,因此称为密严国土。它统摄一切功德圆满具足,能照破一切迷暗,因此称为圆觉——其实这些都是同一心体。背离它就是凡夫,顺应它就是圣者;迷失它则生死轮回开始,觉悟它则轮回止息。专注修习它就是止观定慧,推广实践它就是六度万行。由此引发智慧便是正智,依此建立修行便是正因——其实这都是同一法门。终日处在圆觉中而不自觉的是凡夫;求证圆觉而未圆满的是菩萨;完全证得圆觉并安住其中的是如来。离开圆觉就没有六道轮回,舍弃圆觉就没有三乘教法,否定圆觉就没有如来正觉,泯灭圆觉就没有真实佛法——其实这都是同一大道。三世诸佛所证悟的,就是证悟这个;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就是为了开示这个;三藏十二部一切经典,都是诠释这个。然而如来施教,说法有显密之分,立义有广略之别,应机有先后之序,对治有深浅之异。若非上等根器圆满智慧,谁能彻底通达?所以如来在光明藏中,与十二位大菩萨秘密宣说而显明开演,潜移默化而广泛普及,以此印证确定这个法门,作为一切经典的根本宗旨。
圭峰禅师,得法于荷泽嫡孙南印上足道圆和尚,一日随众僧斋于州民任灌家,居下位,以次受经,遇圆觉了义,卷未终轴,感悟流涕,归以所悟,告其师,师抚之曰,汝当大弘圆顿之教,此经诸佛授汝耳。禅师既佩南宗密印,受圆觉悬记,于是阅大藏经律,通《唯识》、《起信》等论,然后顿辔于华严法界,宴坐于圆觉妙场,究一雨之所沾,穷五教之殊致,乃为之疏解,凡《大疏》三卷,《大钞》十三卷,《略疏》两卷,《小钞》六卷,《道场修证义》一十八卷,竝行于世,其叙教也,圆其见法也,彻其释义也,端如析薪其入观也,明若秉烛其辞也,极于理而已,不虗骋其文也,扶于教而已,不苟饰。不以其所长病人,故无排斥之说。不以其未至盖人,故无胸臆之论。荡荡然,实十二部经之眼目,三十五祖之骨髓,生灵之大本,三世之达道,后世虽有作者,不能过矣。其四依之一乎,或净土之亲闻乎,何尽其义味如此也。或曰道无形,视者莫能覩,道无方,行者莫能至,况文字乎,在性之而已,岂区区数万言而可诠之哉。对曰,噫,是不足以语道也。前不云乎,统众德而大备,烁群昏而独照者圆觉也,盖圆觉能出一切法,一切法未尝离圆觉。今夫经、律、论三藏之文,传于中国者,五千余卷,其所诠者何也,戒定慧而已,修戒定慧而求者何也,圆觉而已,圆觉一法也,张万行而求之者何,众生之根器异也。然则大藏,皆圆觉之经,此疏乃大藏之疏也。罗五千轴之文,而以数卷之疏通之,岂不至简哉,何言其繁也,及其断言语之道,息思想之心,忘能所,灭影像,然后为得也,固不在诠表耳。呜呼,生灵之所以往来者六道也,鬼神沈幽愁之苦,鸟兽怀獝狘之悲,修罗方瞋,诸天正乐,可以整心虑,趣菩提,唯人道为能耳。人而不为,吾未如之何也已矣,休常游禅师之阃域,受禅师之显诀,无以自効,辄直赞其法,而普告大众耳,其他备乎本序云。
圭峰禅师,从荷泽神会的嫡传弟子南印和尚的高足道圆和尚处得到佛法真传。一天,他随众僧在州民任灌家应供,坐在下位,依次接受经卷诵读,遇到《圆觉了义经》,还未读完,就感动流泪。回去后把所悟告诉师父,师父拍着他说:你应当广弘圆顿教法,这部经是诸佛授与你的。禅师既已秉承南宗密印,又受《圆觉经》预言,于是遍阅大藏经律,通晓《唯识论》《起信论》等,然后驻足华严法界,静坐圆觉妙境,探究一雨普润的奥义,穷尽五教差异的旨趣,于是为《圆觉经》作注疏,计有《大疏》三卷、《大钞》十三卷、《略疏》两卷、《小钞》六卷、《道场修证仪》十八卷,都流传于世。他讲述教法,见解圆融;阐释法义,透彻分明;解析经义,如劈柴般条理清晰;进入观照,似持烛般光明朗彻;文辞达理即止,不虚饰辞藻;扶持教义为本,不苟且迎合。不拿自己所长苛责他人,所以没有排斥异己的言论;不以自己未达境界掩盖他人长处,所以没有主观臆断的议论。浩浩荡荡,实在是十二部经的精华,三十五祖的心髓,众生的根本,三世通达的大道。后世即使有著述者,也不能超越。这莫非是四依菩萨之一?或是净土圣贤亲口传授?为何能将经义阐释得如此透彻。有人说:道无形相,看的人无法得见;道无方所,行的人无法到达,何况文字呢?在于悟性罢了,岂是区区数万言能诠释的?回答说:唉,这不足以论道。前文不是说吗,统摄众德而圆满具足,照破群迷而独放光明的就是圆觉。圆觉能生出一切法,一切法从未离圆觉。如今经律论三藏文字,传到中国的有五千余卷,它们诠释的是什么?不过是戒定慧罢了。修戒定慧求什么?不过是圆觉罢了。圆觉本是一法,为何要开展万行来求?因为众生根器不同。这样看来,大藏经都是圆觉的经典,这部注疏就是大藏经的注疏。罗列五千卷经文,用数卷注疏来贯通,岂不是最简明的?怎能说它繁琐?至于截断言语之道,息灭思虑之心,忘却能所,泯灭影像,然后才能得道,本就不在于文字诠释。唉,众生轮回往来于六道,鬼神沉溺幽暗愁苦,鸟兽怀着惊惧悲痛,阿修罗正起嗔心,诸天正享快乐,能够整顿心念、趣向菩提的,只有人道能做到。作为人却不修行,我也无可奈何了。我常参访禅师门庭,受禅师显明诀要,无以为报,只能直接赞叹他的法门,普遍告知大众,其他详见本序。
缘起大义,深广若斯,欲辨轮回,理须究了。
缘起的道理如此深奥广大,要想明白轮回的真谛,就必须彻底研究清楚。
上来总释义竟。
上面已经全面解释了意思。
次别释文,文中四:一指爱为本;二欲助成因;三展转更依;四起诸业报。
接下来分别解释经文内容,文中分为四点:一是以贪爱为根本;二是欲望助长业因;三是相互依存辗转;四是生起各种业报。
此同唯识,摄十二支,但为惑业苦也。前三皆是惑道,第四即是业苦。然开之别配,文亦相应,至文当指。
这与唯识宗的观点相同,将十二因缘归纳为惑、业、苦三类。前三种都属于迷惑之道,第四种则是业与苦的结合。但如果分开来对应,经文本身也是相互呼应的,到具体经文处会明确指出。
亦可:初一答根本,余三答种性,其五性文,答菩提问,下当广辨,今且依前。
也可以这样理解:第一个回答针对根本问题,其余三个回答关于种性类别,其中五性部分的文字是回答菩提问题的,后面会详细讨论,现在暂且依照前面的说法。
初中二,初约贪欲以标指。
首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通过贪欲来指明。
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
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最初的时候开始,因为有了种种恩情爱恋和贪婪欲望,所以有了生死轮回。
解曰:爱是爱支。云无始际,当于宿惑,含无明支,或无明已在前章。此唯说爱,贪欲是爱增之相,即当取支。今约贪欲麤相,标指能贪之爱,是轮回之本也。
解释如下:爱就是十二因缘中的爱支。所谓无始以来,是指过去世积累的烦恼,包含无明支,或者无明已在前面章节说过。这里只说爱,贪欲是爱增长的表现,相当于取支。现在从贪欲的粗显相状来说,指出能产生贪的爱,这就是轮回的根本。
《首楞》云: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以是因缘,故有生死。
《首楞严经》说:情欲流转成为种子,执念积聚形成胎体,交合作用引发生命,业力相吸招感同类,由此因缘,所以有生死轮回。
又《涅槃》云:「因爱生忧,因忧生怖,若离贪爱,何忧何怖?」
另外,《涅槃经》中说:因为贪爱而产生忧虑,因为忧虑而产生恐惧;如果远离贪欲执著,哪里还会有忧虑和恐惧呢?
又《佛名经》云:「有爱则生,爱尽即灭。」
另外,《佛名经》说:有了贪爱就会产生生命,贪爱灭尽生命也就消失。
故知生死,贪爱为本,先令断者,如树除根等。
因此应当明白,生死轮回的根本在于贪爱,首先要断除贪爱,就像砍树必须连根拔除一样。
欲者五欲,即色、声、香、味、触也。由于五欲,引起爱心,能令众生不绝。
欲望指的是五种欲望,就是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因为这五种欲望,引发了贪爱之心,能让众生不断轮回。
问:欲应是心,何言色等?
问:欲望应该是心所生,为何说是色等所生?
答:《瑜伽》云,欲有二种,一烦恼欲,二事欲。事即五尘,今谓心起合尘,尘即名欲。故下云:「由于欲境,起诸违顺。」
答:《瑜伽师地论》说,欲有两种,一是烦恼欲,二是事欲。事欲即五尘境界,现在说心念生起与尘境相应,尘境就称为欲。所以下文说:由于贪欲境界,生起种种违逆与顺遂。
又《无常经》云:「常求诸欲境」等。
又《无常经》说:常追求各种欲望境界。
言种种者,或天属之恩,如父母等;或感事之恩,如得惠賷等;或任运生爱,即自身及名利、色味、六亲等;或因敬成爱,因恩成爱;或因爱结恩。恩之与爱,应成四句,谓恩非爱等。
所谓种种情况,指的是:有的是与生俱来的亲情,比如父母之恩;有的是因受惠而生的感激,比如得到财物馈赠等;有的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贪爱,比如对自身以及名利、美色、美味、亲属等的执着;有的是因为尊敬而生爱,因为受恩而生爱;有的是因为爱而产生恩情。恩与爱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形,比如有恩而非爱等情况。
又所贪之境众多,故能贪之爱不一。然贪与爱,亦应四句,谓贪非爱等。
贪爱的对象众多,所以能贪的爱各不相同。然而贪与爱的关系,也可分为四种情况,比如贪不属于爱等。
若对治拣境,则有顺、有乖。若约妄拣心,则皆为过患。
要治理境界分别,就会有顺从和违背。如果以妄念来分辨心性,就都会成为过失。
又唯就爱,复有其三:
又单就爱欲而言,还有三种分别:
一恶爱,谓禽荒、色荒及名利等;
一种恶爱,就是沉迷于打猎、美色以及名利等。
二善爱,谓贪求报,行施戒等;
好的善行,是指为了得到回报而进行的布施、持戒等行为。
三法爱,谓乐著名义及贪圣果,而修行等。
有三种对法的贪爱:喜欢追求名声和词句,贪求圣者的果位,以及为了这些目的而修行等等。
故下云:「法爱不存心,渐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爱何由生。」
因此接下来讲:心不执着于法爱,才能逐步成就;我身原本虚幻,憎爱又从何而生。
后约受生以结定。
接着从众生投生受报的角度来总结确定。
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当知轮回,爱为根本。
所有世界中的一切生命形态,无论是卵生、胎生、湿生还是化生,都是因为情欲而延续生命。要知道,轮回的根本原因就是贪爱。
解曰:卵等四生,则受生差别。故《瑜伽》释众生云,思业为因,㲉、胎、湿染为缘,五蕴初起为生。
解释:卵生等四种生命形态,体现了众生的不同投生方式。所以《瑜伽师地论》解释众生时说:以思虑造作为因,以卵壳、母胎、潮湿环境为缘,五蕴初次聚合便是出生。
若以四生配六道者:
如果将四种生命形态与六道轮回相配:
天及地狱化生;
天界与地狱皆由业力化现而生;
鬼通胎、化,谓鬼子及地行罗刹是胎,余皆化生;
鬼有胎生和化生两种,鬼子和地行罗刹是胎生,其他都是化生;
人、畜各四:
人与牲畜各有四种。
人具四者,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即常人,湿则捺女,化则劫初;
人有四种出生方式: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如同常人,湿生即捺女,化生则如劫初众生。
畜具四者,金翅及龙、余兽皆胎,余鸟皆卵,然着地飞空,若水若陆,微细蠢动或卵、胎,或湿、化,不可具分品类。
畜生的形态有四种:金翅鸟和龙是胎生,其余兽类也是胎生,其余鸟类都是卵生。无论在地上爬行、空中飞翔,水中游动还是陆地行走,乃至微小的蠕虫,有的卵生,有的胎生,有的湿生,有的化生,无法详细区分它们的种类。
问:何以卵劣在初,化胜居后?
问:为什么卵生的地位低劣排在前面,化生的地位优胜排在后面?
答:有二释,
答:有两种解释。
一约境,具缘多者为首,谓卵必具四,胎三湿二,化不兼余,故居其后;
从境界的角度来看,条件具备最多的排在前面。卵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胎生需要三个,湿生需要两个,而化生不需要其他条件,所以排在最后。
二约心,从本起末为次,谓无明是卵,即本识三细中,最初业相,能所未分,混沌如卵,既是根本,故首明之,无明发业,蕴在藏识为胎,爱水润之,方能受生为湿,化生即从无而忽有为化,故此次之。
从心性来说,由根本衍生枝末为顺序。无明如同卵,是本识三细相中最初始的业相,能所不分,混沌如卵。既是根本,故首先阐明。无明引发业力,蕴藏在藏识中如胎,贪爱之水滋润,方能受生成湿生。化生则是从无忽然显现为有,所以接着说明。
皆因婬欲正性命者,初受胎時,妬忌父母,父母亦皆生愛,方得受身,即當識等支也,如《俱舍》說。文中婬為躭染愛著,但是情染,總得名婬,縱使化生,亦依業染(《地論》但云業染,即《俱舍》世間品意偈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也」)。
一切众生因淫欲而获得生命。最初受胎时,胎儿对父母怀有嫉妒心,父母双方也生起贪爱,才能受身成形。此时即形成识等诸支,如《俱舍论》所说。经文中"淫"指贪染爱著,凡是情欲染著,都可称为淫。即使是化生众生,也依靠业力染著而生。《十地经论》只说是业力染著,这与《俱舍论》世间品偈颂所说"颠倒心趋向欲境,湿生化生染著香气处所"的意思相同。
若但约欲界轻重者,《俱舍》云:「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婬。」
如果只讨论欲界中淫欲的轻重程度,《俱舍论》说:六种情形下会产生欲望,即拥抱、牵手、微笑、注视、交合。
四洲之人,同四王界,余诸异类,卵湿胎形,心染气传,难具分析,受性禀命,莫不由之。既性命由婬,婬复由爱,故云「爱为根本」。
四大洲的人类,与四天王天的众生一样,其余各类生命,如卵生、湿生、胎生等形态,其心念受染污,气息相互传递,难以详细区分。他们禀受的性情与命运,无不由此而生。既然生命源于淫欲,淫欲又源于爱染,因此说爱是一切根本。
二欲助成因。
第二种欲望作为助缘。
由有诸欲,助发爱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续。
因为有了种种欲望,助长了贪爱之心,所以使得生死轮回不断。
解曰:诸欲是境,爱性是心,即爱之种子,由是故下结轮回。由外尘欲,牵起爱心,亦由爱心,贪著于欲,贪欲故造业,造业故受报,由此生死不断。故《肇论》云:「众生所以久流转者,皆由着欲故也。若欲止于心,则无复生死,潜神玄默,与虗空合其德,是名涅槃。」
解释如下:各种欲望是外境,贪爱是内心,也就是贪爱的种子,因此导致轮回束缚。外界的尘欲引发贪爱之心,也因贪爱之心而执着于欲望。由于贪欲而造作恶业,造业就要承受果报,因此生死轮回不断。所以《肇论》说:众生之所以长期流转生死,都是因为执着欲望。如果能让贪欲在心中止息,就不会再有生死轮回,让心神安住于寂静,与虚空一样清净无染,这就叫做涅槃。
三展转更依。
三度辗转相依。
欲因爱生,命因欲有,众生爱命,还依欲本,爱欲为因,爱命为果。
欲望因爱而生,生命因欲望而存在。众生珍爱生命,归根结底还是基于欲望。爱欲是原因,贪恋生命是结果。
解曰:此当两重三世门中,后流转三世也。彼经云:
解说道:这在两重三世门中,属于后流转三世。那部经上说:
复有三皆不定,复有错入邪途,由是激发无明,遂成五性差别。
又有三种情况皆不确定,还有误入邪道者,由此激发无明,便形成了五种根性的差异。
发挥者发扬分布,令显了也。
发扬光大的人传播推广,使其清楚明白。
然根本无明,但迷真而已,本无差别,由贪欲不同,故熏发之,令成五别。既不了本觉,则唯将二障为本。故依伏断此二,现深浅也。
然而根本无明只是迷失真性,原本没有差别,由于贪欲不同,所以熏习发展,使其形成五种差别。既然不能了知本觉,就只能以烦恼障和所知障为根本。因此根据伏断这两种障碍的程度,显现出修行深浅的不同。
若遇邪师教者,则于我法转增坚执故,二障转深。
如果遇到邪见导师的教导,就会对正法更加固执己见,因此两种障碍会更加深重。
若遇二乘,则且除我执,对前为浅。
如果遇到小乘修行者,就先消除我执,这相对于大乘来说是浅显的。
若遇菩萨及佛,相望深浅可知。
如果遇到菩萨和佛,从他们之间的比较就能看出境界的高低。
二别释差等,文二:一所依二障。
二、分别解释各种差别,分为两部分:一是所依的两种障碍。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碍正知见;二者事障,续诸生死。
什么是两种障碍,第一是理障,妨碍正确的认识和见解;第二是事障,使生死轮回持续不断。
解曰:二门分别:初总释二障;后别释理障。
解释说明:分为两部分说明:首先总体解释两种障碍;其次分别解释理性障碍。
初中,此二障者,有体有义,义同唯识。
初时,这两种障碍既有实体又有意义,其意义与唯识学相同。
烦恼所知,谓事是烦恼,烦恼即障,又能续生死故。理是所知,所知非障是障,障于所知理故。
烦恼和所知:就事相而言是烦恼,烦恼本身就是障碍,又能延续生死轮回。就理体而言是所知,所知本身不是障碍,但能遮蔽所知的真理。
體即《起信》根本無明及六染心,染心各一分義(六中各二義,一不覺義,二相生義,今取相生也),即此事障,染污淨心,展轉相生,乃至執取計名,能起諸業,皆是連續生死義故。各餘一分(不覺義也)及根本無明,皆此理障,覆翳法界,真心不覺,妄念生起,不達諸法性相,是礙正知見義(若唯依法相宗說,則二障數同,但是用別)。
体就是《起信论》所说的根本无明以及六种染心。染心各自包含两重含义:不觉义和相生义。这里取相生义。这些事障染污清净心,辗转相生,直到执取计名,能生起种种业行,都是连续生死的含义。其余部分的不觉义以及根本无明,都属于理障,遮蔽法界,使真心不能觉悟,妄念生起,不能通达诸法的性相,这是障碍正知见的含义。如果只依据法相宗的说法,二障的类别相同,只是作用不同。
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云云)。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未有能所王數之別),忽然念起(更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名為無明(云云)。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即寂之照如理智也,故下說真如自體,本有真實識知,大智慧等,即經中知字,染心喧動,違此寂靜,故云障也)。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如量智也,言自然者,如月無心,頓應千水,經中見字。又知見俱通,前是知見之性,此是知見之相,無明昏昏,無所分別,違此智用,名為智礙,經雖但云理障,而實通於理事,論局於事,智礙理障,皆從所障得〔名〕也)。
因此那部论典说,这个心从最初以来,本性就是清净的。由于不能通达一真法界的缘故,心识尚未产生分别作用,突然间妄念生起,这就叫做无明。被无明所染污,便有了染污心。所谓染污心的含义,称为烦恼障,因为它能障碍真如的根本智慧。所谓无明的含义,称为智障,因为它能障碍世间自然运作的智慧。
问:准论配经,障真如智,全合取为理障,障世间智,合为事障,如何上配,与此参差?
问:根据《瑜伽师地论》配合经典所说,障碍真如智慧的完全属于理障,障碍世间智慧的全归为事障,为何上文所述与此处的分类有所出入?
答:上已明言,此障有體,體在此論,須如上配,義同唯識,與此似違(此論藏疏亦云,今此二障約本末相依門以明,不約人法二執,故與唯識,義意稍殊)。然通釋理、事二障。就障理智,令不明顯,俱名無明;就障心行,令不解脫,俱名煩惱。經以宗於理智,故總取論中二障,合為理障(真如、世間是理,二智是正知見,皆所障也,無明及染中一分為能障,即前上對),唯取染中生起一分為事障,此但約過患以為障義,無所障法,若欲立之,即解脫是,生死相續,不解脫故(所障是解脫,能障煩惱即前下對),以解脫無體攝歸真理,故含其義,不立其名。
答:前面已经说明,这两种障碍有其本体,本体在本论中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对应,其含义与唯识宗相同,但与此处看似矛盾。不过总体解释理障和事障时:从障碍理智、使其不明显的角度,都称为无明;从障碍心行、使其不解脱的角度,都称为烦恼。佛经以理智为宗旨,所以将论中的两种障碍合称为理障(真如和世间是理,两种智慧是正知见,都是被障碍的对象;无明和染法中的一部分是能障碍,即前述上对),只将染法中生起的一部分称为事障,这只是从过患的角度定义障碍,没有被障碍的具体法,如果要设立,解脱就是(生死相续是因为不解脱),由于解脱没有独立本体而归属于真理,所以包含其含义而不另立名称。
《论》则但约相违为障,故六染却障真如智,无明却障世间智,由此涉于相反故。
《论》中仅以相违作为障碍的根据,因此六种染污反过来障碍真如智慧,无明反过来障碍世间智慧,由此涉及相互对立的缘故。
《論》自徵云:「此義云何(徵能所障不相應之意也)?」
《论》中自己设问说:“这个道理该怎么理解(这是在探究能障与所障为何不相匹配的意思)?”
釋云:「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染心展轉,生起差別,真如平等,故相違也,成前上句),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種種智故(無明冥然,世智種種,故相違也,成前下句)。」
释论说:由于依于染污之心,便有了能见、能现,虚妄执取种种境界,违背了平等法性。因为一切法本来恒常寂静,没有生起的相状,而无明愚痴不能觉知,虚妄地与法性相违背,所以不能随顺世间种种智慧。
上来对会经论,虽各从一势,理无违故,所配释体,义诚非谬矣。
前面对照经论时,虽然各自依据不同角度,但道理并无矛盾,所配合阐释的宗旨,含义确实没有错谬。
总释二障竟。
关于两种障碍的总体解释到此结束。
次别释理障者,此中所障之法,须识其体。
接下来分别解释理障的含义。在这里,被障碍的法,必须认识其本体。
初云理障,但是標名,礙知見者,正出體相,此宗以知見為理故,故經與論,每拂病窮法,皆歸覺心,不以空寂虗無,便為真極(真如是流出,涅槃如昨夢),圓頓宗教顯體皆然。故《華嚴》亦以真知為所迷法。
最初说理障,只是标个名称,妨碍知见的,正是指出它的体相。这一宗派以知见为理,所以经典和论著,每每破除执着、穷究法义,都归结到觉悟的心性,不把空寂虚无当作究竟真理。圆顿宗教法显扬的本体都是如此。所以《华严经》也将真知作为众生迷失的对象。
文云: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智本有而未證,即知不以斷證方為智也),若離妄想,一切智、無師智(不因學得)、自然智(不因修得)、無礙智(徧聖徧凡),即得現前。
经文说:一切众生都具备如来的智慧,只是因为妄想和执着而不能证得。如果离开妄想,一切智、无师智、自然智、无碍智,就会显现出来。
二能依五性,文三:
二种能依五种性,经文分三部分:
一征。
第一个征兆。
云何五性。
什么是五种本性。
解曰:然此五性,皆是新熏,不同法相宗中本有之说,此宗推其本有之性,皆是圆觉故也。性、相两宗五性之义,已如《悬谈》中述,今此又与彼所引《楞伽》等文,大同小异,如文详之。
解释如下:这五种佛性都是通过修行新近熏习而成,与法相宗主张的本有佛性学说不同。此宗派认为众生本具的佛性,都是圆满觉悟的。关于性宗与相宗对五种佛性的不同见解,已在《悬谈》中说明。现在这里所引用的《楞伽经》等经文内容,与之前所述大体相似而略有差异,具体可见相关经文详解。
二释,中二:一总明未熏。
二释,其中分为两部分:一总体说明未经熏习的情况。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断灭,名未成佛。
善男子,如果这两种障碍未能断除消灭,就叫做还未成佛。
解曰:然五性者,本以发心修证,约断二障,故成五种。此都不断,故非五数,亦未发心遇教,故言未熏。
解释说:然而五种佛性的区分,原本是根据修行者发心修证的程度,以及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的情况,因此分为五种类型。这里所说的众生两种障都没有断除,所以不属于五种佛性中的任何一类,也还没有发心修行遇到佛法教化,所以说尚未受到熏习。
若据《楞伽》之文,似当第五无性,今不取者,据《涅槃》说,无性阐提,断大善根,我不能救。今此但未成佛,必不大恶,第五自有外道种性,故此非数。
根据《楞伽经》的经文,似乎应当属于第五种无性,但现在不采用这种说法,因为依据《涅槃经》所说,无性阐提断绝了大善根,我不能救度。这里所说的只是尚未成佛,必然不是极端恶人,第五种另有外道的种性,所以不在此列。
二熏成五性,文中四,二乘合为一处说故:
二种熏习成就五种根性,文中四种,因为将声闻、缘觉二乘合为一处说明。
一二乘性。
声闻与缘觉的根性。
若诸众生,永舍贪欲,先除事障,未断理障,但能悟入声闻、缘觉,未能显住菩萨境界。
如果众生永远舍弃贪欲,先消除外在烦恼的障碍,但还未断除内在无明的障碍,只能领悟和进入声闻、缘觉的境界,还不能显现和安住于菩萨的境界。
解曰:合辨声闻、缘觉二种性也。
解释如下:这里要讨论的是声闻和缘觉这两种修行者的根性。
先除等者,知生死苦,止息攀缘,故云除事。
首先要消除的是,认识到生死的痛苦,停止对外境的执着追求,所以称为除事。
尅体而言,唯除初染,余但不加取着,其实未能觉了故。变易生死,犹在意责,不先悟理,但先除事,故有先除、未断之言。
从根本上说,唯有最初染污需要去除,其余只需不执着即可,因为实际并未真正觉悟。变易生死还在意识中起作用,不先明白道理,只先去除现象,所以才有先除、未断的说法。
然障有
然而障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