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大疏
No. 243-A大方廣圓覺經疏序
唐.江西道觀察使、洪州刺史兼
御史大夫裴休述
夫血氣之屬,必在知,凡有知者,必同體。所謂真淨明妙,虗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是眾生之本源,故曰心地。是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不濁不漏,故曰清淨。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閟,故曰密嚴國。統眾德而大備,爍羣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皆一心也。背之則凡,順之則聖,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為智,然後為正智,依而為因,然後為正因,其實皆一法也。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覺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捨圓覺無三乘,非圓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三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為一大事出現,蓋為此也。三藏十二部一切脩多羅,蓋詮此也。然如來垂教,指法有顯密,立義有廣略,乘時有前後,當機有深淺,非上根圓智,其孰能大通之,故如來於光明藏,與十二大士,密說而顯演,潛通而廣被,以印定其法,為一切經之宗也。
凡是具有血肉之躯的生命,必然拥有知觉;但凡有知觉的,必定同具这个本体。那真实清净、光明玄妙、空灵透彻、卓然独立的存在,就是众生的根本源头,所以称为心地。这是诸佛所证得的境界,所以称作菩提。它交融互摄无碍,因此称为法界。它寂然安乐,因此称为涅槃。它不染污不缺失,因此称为清净。它真实不变,因此称为真如。它远离一切过失,因此称为佛性。它能护持善法遮止恶行,因此称为总持。它含藏一切功德,因此称为如来藏。它超越幽玄深远之境,因此称为密严国土。它统摄一切功德圆满具足,能照破一切迷暗,因此称为圆觉——其实这些都是同一心体。背离它就是凡夫,顺应它就是圣者;迷失它则生死轮回开始,觉悟它则轮回止息。专注修习它就是止观定慧,推广实践它就是六度万行。由此引发智慧便是正智,依此建立修行便是正因——其实这都是同一法门。终日处在圆觉中而不自觉的是凡夫;求证圆觉而未圆满的是菩萨;完全证得圆觉并安住其中的是如来。离开圆觉就没有六道轮回,舍弃圆觉就没有三乘教法,否定圆觉就没有如来正觉,泯灭圆觉就没有真实佛法——其实这都是同一大道。三世诸佛所证悟的,就是证悟这个;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就是为了开示这个;三藏十二部一切经典,都是诠释这个。然而如来施教,说法有显密之分,立义有广略之别,应机有先后之序,对治有深浅之异。若非上等根器圆满智慧,谁能彻底通达?所以如来在光明藏中,与十二位大菩萨秘密宣说而显明开演,潜移默化而广泛普及,以此印证确定这个法门,作为一切经典的根本宗旨。
圭峰禪師,得法於荷澤嫡孫南印上足道圓和尚,一日隨眾僧齋于州民任灌家,居下位,以次受經,遇圓覺了義,卷未終軸,感悟流涕,歸以所悟,告其師,師撫之曰,汝當大弘圓頓之教,此經諸佛授汝耳。禪師既佩南宗密印,受圓覺懸記,於是閱大藏經律,通《唯識》、《起信》等論,然後頓轡於華嚴法界,宴坐於圓覺妙場,究一雨之所霑,窮五教之殊致,乃為之疏解,凡《大疏》三卷,《大鈔》十三卷,《略疏》兩卷,《小鈔》六卷,《道場修證義》一十八卷,竝行於世,其敘教也,圓其見法也,徹其釋義也,端如析薪其入觀也,明若秉燭其辭也,極於理而已,不虗騁其文也,扶於教而已,不苟飾。不以其所長病人,故無排斥之說。不以其未至蓋人,故無胸臆之論。蕩蕩然,實十二部經之眼目,三十五祖之骨髓,生靈之大本,三世之達道,後世雖有作者,不能過矣。其四依之一乎,或淨土之親聞乎,何盡其義味如此也。或曰道無形,視者莫能覩,道無方,行者莫能至,況文字乎,在性之而已,豈區區數萬言而可詮之哉。對曰,噫,是不足以語道也。前不云乎,統眾德而大備,爍羣昏而獨照者圓覺也,蓋圓覺能出一切法,一切法未嘗離圓覺。今夫經、律、論三藏之文,傳于中國者,五千餘卷,其所詮者何也,戒定慧而已,修戒定慧而求者何也,圓覺而已,圓覺一法也,張萬行而求之者何,眾生之根器異也。然則大藏,皆圓覺之經,此疏乃大藏之疏也。羅五千軸之文,而以數卷之疏通之,豈不至簡哉,何言其繁也,及其斷言語之道,息思想之心,忘能所,滅影像,然後為得也,固不在詮表耳。嗚呼,生靈之所以往來者六道也,鬼神沈幽愁之苦,鳥獸懷獝狘之悲,修羅方瞋,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人而不為,吾未如之何也已矣,休常遊禪師之閫域,受禪師之顯訣,無以自効,輒直讚其法,而普告大眾耳,其他備乎本序云。
圭峰禅师,从荷泽神会的嫡传弟子南印和尚的高足道圆和尚处得到佛法真传。一天,他随众僧在州民任灌家应供,坐在下位,依次接受经卷诵读,遇到《圆觉了义经》,还未读完,就感动流泪。回去后把所悟告诉师父,师父拍着他说:你应当广弘圆顿教法,这部经是诸佛授与你的。禅师既已秉承南宗密印,又受《圆觉经》预言,于是遍阅大藏经律,通晓《唯识论》《起信论》等,然后驻足华严法界,静坐圆觉妙境,探究一雨普润的奥义,穷尽五教差异的旨趣,于是为《圆觉经》作注疏,计有《大疏》三卷、《大钞》十三卷、《略疏》两卷、《小钞》六卷、《道场修证仪》十八卷,都流传于世。他讲述教法,见解圆融;阐释法义,透彻分明;解析经义,如劈柴般条理清晰;进入观照,似持烛般光明朗彻;文辞达理即止,不虚饰辞藻;扶持教义为本,不苟且迎合。不拿自己所长苛责他人,所以没有排斥异己的言论;不以自己未达境界掩盖他人长处,所以没有主观臆断的议论。浩浩荡荡,实在是十二部经的精华,三十五祖的心髓,众生的根本,三世通达的大道。后世即使有著述者,也不能超越。这莫非是四依菩萨之一?或是净土圣贤亲口传授?为何能将经义阐释得如此透彻。有人说:道无形相,看的人无法得见;道无方所,行的人无法到达,何况文字呢?在于悟性罢了,岂是区区数万言能诠释的?回答说:唉,这不足以论道。前文不是说吗,统摄众德而圆满具足,照破群迷而独放光明的就是圆觉。圆觉能生出一切法,一切法从未离圆觉。如今经律论三藏文字,传到中国的有五千余卷,它们诠释的是什么?不过是戒定慧罢了。修戒定慧求什么?不过是圆觉罢了。圆觉本是一法,为何要开展万行来求?因为众生根器不同。这样看来,大藏经都是圆觉的经典,这部注疏就是大藏经的注疏。罗列五千卷经文,用数卷注疏来贯通,岂不是最简明的?怎能说它繁琐?至于截断言语之道,息灭思虑之心,忘却能所,泯灭影像,然后才能得道,本就不在于文字诠释。唉,众生轮回往来于六道,鬼神沉溺幽暗愁苦,鸟兽怀着惊惧悲痛,阿修罗正起嗔心,诸天正享快乐,能够整顿心念、趣向菩提的,只有人道能做到。作为人却不修行,我也无可奈何了。我常参访禅师门庭,受禅师显明诀要,无以为报,只能直接赞叹他的法门,普遍告知大众,其他详见本序。
緣起大義,深廣若斯,欲辨輪迴,理須究了。
缘起的道理如此深奥广大,要想明白轮回的真谛,就必须彻底研究清楚。
上來總釋義竟。
上面已经全面解释了意思。
次別釋文,文中四:一指愛為本;二欲助成因;三展轉更依;四起諸業報。
接下来分别解释经文内容,文中分为四点:一是以贪爱为根本;二是欲望助长业因;三是相互依存辗转;四是生起各种业报。
此同唯識,攝十二支,但為惑業苦也。前三皆是惑道,第四即是業苦。然開之別配,文亦相應,至文當指。
这与唯识宗的观点相同,将十二因缘归纳为惑、业、苦三类。前三种都属于迷惑之道,第四种则是业与苦的结合。但如果分开来对应,经文本身也是相互呼应的,到具体经文处会明确指出。
亦可:初一答根本,餘三答種性,其五性文,答菩提問,下當廣辨,今且依前。
也可以这样理解:第一个回答针对根本问题,其余三个回答关于种性类别,其中五性部分的文字是回答菩提问题的,后面会详细讨论,现在暂且依照前面的说法。
初中二,初約貪欲以標指。
初二,首先以贪欲为标志。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
善男子,一切众生从最初的时候开始,因为有了种种恩情爱恋和贪婪欲望,所以有了生死轮回。
解曰:愛是愛支。云無始際,當於宿惑,含無明支,或無明已在前章。此唯說愛,貪欲是愛增之相,即當取支。今約貪欲麤相,標指能貪之愛,是輪迴之本也。
解释如下:爱就是十二因缘中的爱支。所谓无始以来,是指过去世积累的烦恼,包含无明支,或者无明已在前面章节说过。这里只说爱,贪欲是爱增长的表现,相当于取支。现在从贪欲的粗显相状来说,指出能产生贪的爱,这就是轮回的根本。
《首楞》云: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以是因緣,故有生死。
《首楞严经》说:情欲流转成为种子,执念积聚形成胎体,交合作用引发生命,业力相吸招感同类,由此因缘,所以有生死轮回。
又《涅槃》云:「因愛生憂,因憂生怖,若離貪愛,何憂何怖?」
另外,《涅槃经》中说:因为贪爱而产生忧虑,因为忧虑而产生恐惧;如果远离贪欲执著,哪里还会有忧虑和恐惧呢?
又《佛名經》云:「有愛則生,愛盡即滅。」
另外,《佛名经》说:有了贪爱就会产生生命,贪爱灭尽生命也就消失。
故知生死,貪愛為本,先令斷者,如樹除根等。
因此应当明白,生死轮回的根本在于贪爱,首先要断除贪爱,就像砍树必须连根拔除一样。
欲者五欲,即色、聲、香、味、觸也。由於五欲,引起愛心,能令眾生不絕。
欲望指的是五种欲望,就是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因为这五种欲望,引发了贪爱之心,能让众生不断轮回。
問:欲應是心,何言色等?
问:欲望应该是心所生,为何说是色等所生?
答:《瑜伽》云,欲有二種,一煩惱欲,二事欲。事即五塵,今謂心起合塵,塵即名欲。故下云:「由於欲境,起諸違順。」
答:《瑜伽师地论》说,欲有两种,一是烦恼欲,二是事欲。事欲即五尘境界,现在说心念生起与尘境相应,尘境就称为欲。所以下文说:由于贪欲境界,生起种种违逆与顺遂。
又《無常經》云:「常求諸欲境」等。
又《无常经》说:常追求各种欲望境界。
言種種者,或天屬之恩,如父母等;或感事之恩,如得惠賷等;或任運生愛,即自身及名利、色味、六親等;或因敬成愛,因恩成愛;或因愛結恩。恩之與愛,應成四句,謂恩非愛等。
所谓种种情况,指的是:有的是与生俱来的亲情,比如父母之恩;有的是因受惠而生的感激,比如得到财物馈赠等;有的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贪爱,比如对自身以及名利、美色、美味、亲属等的执着;有的是因为尊敬而生爱,因为受恩而生爱;有的是因为爱而产生恩情。恩与爱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形,比如有恩而非爱等情况。
又所貪之境眾多,故能貪之愛不一。然貪與愛,亦應四句,謂貪非愛等。
贪爱的对象众多,所以能贪的爱各不相同。然而贪与爱的关系,也可分为四种情况,比如贪不属于爱等。
若對治揀境,則有順、有乖。若約妄揀心,則皆為過患。
要治理境界分别,就会有顺从和违背。如果以妄念来分辨心性,就都会成为过失。
又唯就愛,復有其三:
又单就爱欲而言,还有三种分别:
一惡愛,謂禽荒、色荒及名利等;
一种恶爱,就是沉迷于打猎、美色以及名利等。
二善愛,謂貪求報,行施戒等;
好的善行,是指为了得到回报而进行的布施、持戒等行为。
三法愛,謂樂著名義及貪聖果,而修行等。
有三种对法的贪爱:喜欢追求名声和词句,贪求圣者的果位,以及为了这些目的而修行等等。
故下云:「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
因此接下来讲:心不执着于法爱,才能逐步成就;我身原本虚幻,憎爱又从何而生。
後約受生以結定。
后来通过约定投生来决定。
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
所有世界中的一切生命形态,无论是卵生、胎生、湿生还是化生,都是因为情欲而延续生命。要知道,轮回的根本原因就是贪爱。
解曰:卵等四生,則受生差別。故《瑜伽》釋眾生云,思業為因,㲉、胎、濕染為緣,五蘊初起為生。
解释:卵生等四种生命形态,体现了众生的不同投生方式。所以《瑜伽师地论》解释众生时说:以思虑造作为因,以卵壳、母胎、潮湿环境为缘,五蕴初次聚合便是出生。
若以四生配六道者:
如果将四种生命形态与六道轮回相配:
天及地獄化生;
天界与地狱皆由业力化现而生;
鬼通胎、化,謂鬼子及地行羅剎是胎,餘皆化生;
鬼有胎生和化生两种,鬼子和地行罗刹是胎生,其他都是化生;
人、畜各四:
人与牲畜各有四种。
人具四者,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即常人,濕則捺女,化則劫初;
人有四种出生方式: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如同常人,湿生即捺女,化生则如劫初众生。
畜具四者,金翅及龍、餘獸皆胎,餘鳥皆卵,然著地飛空,若水若陸,微細蠢動或卵、胎,或濕、化,不可具分品類。
畜生的形态有四种:金翅鸟和龙是胎生,其余兽类也是胎生,其余鸟类都是卵生。无论在地上爬行、空中飞翔,水中游动还是陆地行走,乃至微小的蠕虫,有的卵生,有的胎生,有的湿生,有的化生,无法详细区分它们的种类。
問:何以卵劣在初,化勝居後?
问:为什么卵生的地位低劣排在前面,化生的地位优胜排在后面?
答:有二釋,
答:有两种解释。
一約境,具緣多者為首,謂卵必具四,胎三濕二,化不兼餘,故居其後;
从境界的角度来看,条件具备最多的排在前面。卵生需要具备四个条件,胎生需要三个,湿生需要两个,而化生不需要其他条件,所以排在最后。
二約心,從本起末為次,謂無明是卵,即本識三細中,最初業相,能所未分,混沌如卵,既是根本,故首明之,無明發業,蘊在藏識為胎,愛水潤之,方能受生為濕,化生即從無而忽有為化,故此次之。
从心性来说,由根本衍生枝末为顺序。无明如同卵,是本识三细相中最初始的业相,能所不分,混沌如卵。既是根本,故首先阐明。无明引发业力,蕴藏在藏识中如胎,贪爱之水滋润,方能受生成湿生。化生则是从无忽然显现为有,所以接着说明。
皆因婬欲正性命者,初受胎時,妬忌父母,父母亦皆生愛,方得受身,即當識等支也,如《俱舍》說。文中婬為躭染愛著,但是情染,總得名婬,縱使化生,亦依業染(《地論》但云業染,即《俱舍》世間品意偈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也」)。
一切众生因淫欲而获得生命。最初受胎时,胎儿对父母怀有嫉妒心,父母双方也生起贪爱,才能受身成形。此时即形成识等诸支,如《俱舍论》所说。经文中"淫"指贪染爱著,凡是情欲染著,都可称为淫。即使是化生众生,也依靠业力染著而生。《十地经论》只说是业力染著,这与《俱舍论》世间品偈颂所说"颠倒心趋向欲境,湿生化生染著香气处所"的意思相同。
若但約欲界輕重者,《俱舍》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婬。」
如果只讨论欲界中淫欲的轻重程度,《俱舍论》说:六种情形下会产生欲望,即拥抱、牵手、微笑、注视、交合。
四洲之人,同四王界,餘諸異類,卵濕胎形,心染氣傳,難具分析,受性稟命,莫不由之。既性命由婬,婬復由愛,故云「愛為根本」。
四大洲的人类,与四天王天的众生一样,其余各类生命,如卵生、湿生、胎生等形态,其心念受染污,气息相互传递,难以详细区分。他们禀受的性情与命运,无不由此而生。既然生命源于淫欲,淫欲又源于爱染,因此说爱是一切根本。
二欲助成因。
第二种欲望作为助缘。
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因为有了种种欲望,助长了贪爱之心,所以使得生死轮回不断。
解曰:諸欲是境,愛性是心,即愛之種子,由是故下結輪迴。由外塵欲,牽起愛心,亦由愛心,貪著於欲,貪欲故造業,造業故受報,由此生死不斷。故《肇論》云:「眾生所以久流轉者,皆由著欲故也。若欲止於心,則無復生死,潛神玄默,與虗空合其德,是名涅槃。」
解释如下:各种欲望是外境,贪爱是内心,也就是贪爱的种子,因此导致轮回束缚。外界的尘欲引发贪爱之心,也因贪爱之心而执着于欲望。由于贪欲而造作恶业,造业就要承受果报,因此生死轮回不断。所以《肇论》说:众生之所以长期流转生死,都是因为执着欲望。如果能让贪欲在心中止息,就不会再有生死轮回,让心神安住于寂静,与虚空一样清净无染,这就叫做涅槃。
三展轉更依。
三度辗转相依。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欲望因爱而生,生命因欲望而存在。众生珍爱生命,归根结底还是基于欲望。爱欲是原因,贪恋生命是结果。
解曰:此當兩重三世門中,後流轉三世也。彼經云:
解说道:这在两重三世门中,属于后流转三世。那部经上说:
復有三皆不定,復有錯入邪途,由是激發無明,遂成五性差別。
又有三种情况皆不确定,还有误入邪道者,由此激发无明,便形成了五种根性的差异。
發揮者發揚分布,令顯了也。
发扬光大的人传播推广,使其清楚明白。
然根本無明,但迷真而已,本無差別,由貪欲不同,故熏發之,令成五別。既不了本覺,則唯將二障為本。故依伏斷此二,現深淺也。
然而根本无明只是迷失真性,原本没有差别,由于贪欲不同,所以熏习发展,使其形成五种差别。既然不能了知本觉,就只能以烦恼障和所知障为根本。因此根据伏断这两种障碍的程度,显现出修行深浅的不同。
若遇邪師教者,則於我法轉增堅執故,二障轉深。
如果遇到邪见导师的教导,就会对正法更加固执己见,因此两种障碍会更加深重。
若遇二乘,則且除我執,對前為淺。
如果遇到小乘修行者,就先消除我执,这相对于大乘来说是浅显的。
若遇菩薩及佛,相望深淺可知。
如果遇到菩萨和佛,从他们之间的比较就能看出境界的高低。
二別釋差等,文二:一所依二障。
二、分别解释各种差别,分为两部分:一是所依的两种障碍。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什么是两种障碍,第一是理障,妨碍正确的认识和见解;第二是事障,使生死轮回持续不断。
解曰:二門分別:初總釋二障;後別釋理障。
解释说明:分为两部分说明:首先总体解释两种障碍;其次分别解释理性障碍。
初中,此二障者,有體有義,義同唯識。
初时,这两种障碍既有实体又有意义,其意义与唯识学相同。
煩惱所知,謂事是煩惱,煩惱即障,又能續生死故。理是所知,所知非障是障,障於所知理故。
烦恼和所知:就事相而言是烦恼,烦恼本身就是障碍,又能延续生死轮回。就理体而言是所知,所知本身不是障碍,但能遮蔽所知的真理。
體即《起信》根本無明及六染心,染心各一分義(六中各二義,一不覺義,二相生義,今取相生也),即此事障,染污淨心,展轉相生,乃至執取計名,能起諸業,皆是連續生死義故。各餘一分(不覺義也)及根本無明,皆此理障,覆翳法界,真心不覺,妄念生起,不達諸法性相,是礙正知見義(若唯依法相宗說,則二障數同,但是用別)。
体就是《起信论》所说的根本无明以及六种染心。染心各自包含两重含义:不觉义和相生义。这里取相生义。这些事障染污清净心,辗转相生,直到执取计名,能生起种种业行,都是连续生死的含义。其余部分的不觉义以及根本无明,都属于理障,遮蔽法界,使真心不能觉悟,妄念生起,不能通达诸法的性相,这是障碍正知见的含义。如果只依据法相宗的说法,二障的类别相同,只是作用不同。
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云云)。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未有能所王數之別),忽然念起(更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名為無明(云云)。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即寂之照如理智也,故下說真如自體,本有真實識知,大智慧等,即經中知字,染心喧動,違此寂靜,故云障也)。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如量智也,言自然者,如月無心,頓應千水,經中見字。又知見俱通,前是知見之性,此是知見之相,無明昏昏,無所分別,違此智用,名為智礙,經雖但云理障,而實通於理事,論局於事,智礙理障,皆從所障得〔名〕也)。
因此那部论典说,这个心从最初以来,本性就是清净的。由于不能通达一真法界的缘故,心识尚未产生分别作用,突然间妄念生起,这就叫做无明。被无明所染污,便有了染污心。所谓染污心的含义,称为烦恼障,因为它能障碍真如的根本智慧。所谓无明的含义,称为智障,因为它能障碍世间自然运作的智慧。
問:准論配經,障真如智,全合取為理障,障世間智,合為事障,如何上配,與此參差?
问:根据《瑜伽师地论》配合经典所说,障碍真如智慧的完全属于理障,障碍世间智慧的全归为事障,为何上文所述与此处的分类有所出入?
答:上已明言,此障有體,體在此論,須如上配,義同唯識,與此似違(此論藏疏亦云,今此二障約本末相依門以明,不約人法二執,故與唯識,義意稍殊)。然通釋理、事二障。就障理智,令不明顯,俱名無明;就障心行,令不解脫,俱名煩惱。經以宗於理智,故總取論中二障,合為理障(真如、世間是理,二智是正知見,皆所障也,無明及染中一分為能障,即前上對),唯取染中生起一分為事障,此但約過患以為障義,無所障法,若欲立之,即解脫是,生死相續,不解脫故(所障是解脫,能障煩惱即前下對),以解脫無體攝歸真理,故含其義,不立其名。
答:前面已经说明,这两种障碍有其本体,本体在本论中需要按照上述方式对应,其含义与唯识宗相同,但与此处看似矛盾。不过总体解释理障和事障时:从障碍理智、使其不明显的角度,都称为无明;从障碍心行、使其不解脱的角度,都称为烦恼。佛经以理智为宗旨,所以将论中的两种障碍合称为理障(真如和世间是理,两种智慧是正知见,都是被障碍的对象;无明和染法中的一部分是能障碍,即前述上对),只将染法中生起的一部分称为事障,这只是从过患的角度定义障碍,没有被障碍的具体法,如果要设立,解脱就是(生死相续是因为不解脱),由于解脱没有独立本体而归属于真理,所以包含其含义而不另立名称。
《論》則但約相違為障,故六染却障真如智,無明却障世間智,由此涉於相反故。
《论》中仅以相违作为障碍的根据,因此六种染污反过来障碍真如智慧,无明反过来障碍世间智慧,由此涉及相互对立的缘故。
《論》自徵云:「此義云何(徵能所障不相應之意也)?」
《论》中自我设问道:这个道理如何解释?
釋云:「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染心展轉,生起差別,真如平等,故相違也,成前上句),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種種智故(無明冥然,世智種種,故相違也,成前下句)。」
释论说:由于依于染污之心,便有了能见、能现,虚妄执取种种境界,违背了平等法性。因为一切法本来恒常寂静,没有生起的相状,而无明愚痴不能觉知,虚妄地与法性相违背,所以不能随顺世间种种智慧。
上來對會經論,雖各從一勢,理無違故,所配釋體,義誠非謬矣。
前面对照经论时,虽然各自依据不同角度,但道理并无矛盾,所配合阐释的宗旨,含义确实没有错谬。
總釋二障竟。
两种障碍的总体解释完毕。
次別釋理障者,此中所障之法,須識其體。
接下来分别解释理障的含义。在这里,被障碍的法,必须认识其本体。
初云理障,但是標名,礙知見者,正出體相,此宗以知見為理故,故經與論,每拂病窮法,皆歸覺心,不以空寂虗無,便為真極(真如是流出,涅槃如昨夢),圓頓宗教顯體皆然。故《華嚴》亦以真知為所迷法。
最初说理障,只是标个名称,妨碍知见的,正是指出它的体相。这一宗派以知见为理,所以经典和论著,每每破除执着、穷究法义,都归结到觉悟的心性,不把空寂虚无当作究竟真理。圆顿宗教法显扬的本体都是如此。所以《华严经》也将真知作为众生迷失的对象。
文云: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智本有而未證,即知不以斷證方為智也),若離妄想,一切智、無師智(不因學得)、自然智(不因修得)、無礙智(徧聖徧凡),即得現前。
经文说:一切众生都具备如来的智慧,只是因为妄想和执着而不能证得。如果离开妄想,一切智、无师智、自然智、无碍智,就会显现出来。
二能依五性,文三:
二种能依五种性,经文分三部分:
一徵。
第一个征兆。
云何五性。
什么是五种本性。
解曰:然此五性,皆是新熏,不同法相宗中本有之說,此宗推其本有之性,皆是圓覺故也。性、相兩宗五性之義,已如《懸談》中述,今此又與彼所引《楞伽》等文,大同小異,如文詳之。
解释如下:这五种佛性都是通过修行新近熏习而成,与法相宗主张的本有佛性学说不同。此宗派认为众生本具的佛性,都是圆满觉悟的。关于性宗与相宗对五种佛性的不同见解,已在《悬谈》中说明。现在这里所引用的《楞伽经》等经文内容,与之前所述大体相似而略有差异,具体可见相关经文详解。
二釋,中二:一總明未熏。
二释,其中分为两部分:一总体说明未经熏习的情况。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善男子,如果这两种障碍未能断除消灭,就叫做还未成佛。
解曰:然五性者,本以發心修證,約斷二障,故成五種。此都不斷,故非五數,亦未發心遇教,故言未熏。
解释说:然而五种佛性的区分,原本是根据修行者发心修证的程度,以及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的情况,因此分为五种类型。这里所说的众生两种障都没有断除,所以不属于五种佛性中的任何一类,也还没有发心修行遇到佛法教化,所以说尚未受到熏习。
若據《楞伽》之文,似當第五無性,今不取者,據《涅槃》說,無性闡提,斷大善根,我不能救。今此但未成佛,必不大惡,第五自有外道種性,故此非數。
根据《楞伽经》的经文,似乎应当属于第五种无性,但现在不采用这种说法,因为依据《涅槃经》所说,无性阐提断绝了大善根,我不能救度。这里所说的只是尚未成佛,必然不是极端恶人,第五种另有外道的种性,所以不在此列。
二熏成五性,文中四,二乘合為一處說故:
二种熏习成就五种根性,文中四种,因为将声闻、缘觉二乘合为一处说明。
一二乘性。
声闻与缘觉的根性。
若諸眾生,永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但能悟入聲聞、緣覺,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如果众生永远舍弃贪欲,先消除外在烦恼的障碍,但还未断除内在无明的障碍,只能领悟和进入声闻、缘觉的境界,还不能显现和安住于菩萨的境界。
解曰:合辨聲聞、緣覺二種性也。
解释如下:这里要讨论的是声闻和缘觉这两种修行者的根性。
先除等者,知生死苦,止息攀緣,故云除事。
首先要消除的是,认识到生死的痛苦,停止对外境的执着追求,所以称为除事。
尅體而言,唯除初染,餘但不加取著,其實未能覺了故。變易生死,猶在意責,不先悟理,但先除事,故有先除、未斷之言。
从根本上说,唯有最初染污需要去除,其余只需不执着即可,因为实际并未真正觉悟。变易生死还在意识中起作用,不先明白道理,只先去除现象,所以才有先除、未断的说法。
然障有
然而障碍存在
CBETA 编码:X0243
© AI 帮你读佛经 - 如是我闻
本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访问 rushiwowen.co 获取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