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色初门第一
一名 二色
名色
今辨法界初门。先从名色而始者。至论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报歌罗逻时。但有名色二法。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别说一切法门。皆约名色而分别之。无有一法出于名色。故智度论偈云。
现在要说明法界修行的入门次第,首先从“名色”这个概念开始讲解。若追究诸法的根本源头,其实是清净无染的,超越了名称与形相。连“一”都不可得,又哪里会有“二”的分别呢?之所以在不二法门中还要说明“二”的差别,是因为修行人最初投胎受生,在形成生命雏形(歌罗逻)时,就只有“名”与“色”这两种基本要素。
应当知道,名色就是一切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根本。它既能生起一切法,又能普遍含摄一切法,其本身就是一切法的体现。诸位大圣者开示种种法门时,都是依据名色来作分析的——没有任何一法能够超出名色的范畴。正如《大智度论》中的偈颂所说:
一切诸法中 但有名与色
若欲如实观 但当观名色
虽痴心多想 分别于异事
更无有一法 出于名色者
在一切事物现象中, 只有名称概念和物质现象这两类。 如果想要如实地观察事物本质, 就应当从名称和物质现象入手。 虽然愚痴的心会生出诸多妄想, 分别计较各种不同的事物表象, 但归根结底没有哪样事物存在, 能够超越名称与物质的范畴。
一名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应数法。虽有能缘之用而无质碍可寻。既异于色而有心意识及诸数法种种之别名。故谓之为名也。
名称,指的是心只是概念而已。这是心及其相应的心所法,虽然具有认知作用,却没有实体可寻。它既不同于物质现象,又有着心、意、识等种种不同的概念分别,所以称之为“名”。
二色 有形质碍之法谓之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质碍之法。并无知觉之用。既异于心意识法。故称为色也。
二色,指的是具有形状和质感的物体,称为色。这包括十个入处以及一个入处的小部分。这些都是有形质、有障碍的事物,都没有感知和觉知的作用。既然与心、意、识等精神活动不同,所以称之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