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谛聚行阴论中思品第八十四
经中说思是行阴。
思想活动属于造作的范畴。
问曰:何等为思?答曰:愿求为思,如经中说:下思、下求、下愿。
问:什么是思? 答:思就是内心的愿望和追求。正如佛经中所说:低等的思虑、低等的追求、低等的愿望。
问曰:以何故知求名为思?答曰:经中说作起故名为行,受阴作起是名求,如经说作起皆依于爱。又经中说:如一束麦置四衢道中,六人来打,有第七人复更来打。比丘!于汝意云何?是为熟不?熟已。世尊!佛言:痴人亦尔,常为六触入之所打,如是打时复思后身,是为至熟。当知求即是思。又说:意思食应观如火聚。火何所喻?是人求后身,后身如火,常生诸苦故。又经中说:我即是动处亦是戏论、作起依爱,随有我处则有动念戏论、作起依爱。若作起法说名依爱,当知求即是思。又说:若小儿从生习慈,能起恶业思恶业不?不也。世尊!是义名求欲造恶业。又说业者若思、思已,是中思是意业,思已是身口业。思已名为求已。又《和利经》中说尼延子断冷水受煖水,死时求冷水,竟不得而死,生意着天。是则以思冷故生,故知求即是思。
问:为什么说追求就是思呢? 答:经中说造作生起就称为行,感受的积聚造作就是追求,正如经中所说:一切造作都依赖于贪爱。又有一段经文说:好比把一捆麦子放在十字路口,有六个人来击打,第七个人又来击打。比丘们,你们觉得这麦子熟了吗?已经熟了。世尊!佛说:愚痴的人也是这样,常常被六种感官接触所击打,在这样被击打时,还思虑着来世的身心,这就是熟透了。由此可知追求就是思。
又说:应当把意念的食粮看作像火堆一样。火比喻什么呢?比喻人追求来世的身心,来世的身心就像火,不断产生种种苦恼。又有一段经文说:我就是动摇的地方,也是戏论、造作生起依赖于贪爱,只要有我存在,就会有动摇、戏论、造作生起依赖于贪爱。如果说造作之法称为依赖于贪爱,就知道追求就是思。
又说:如果小孩从小修习慈悲,能生起恶业的思虑吗?不能。世尊!这个道理说明追求就是想要造作恶业。又说业有两种:思和思已,这里的思是意业,思已是身业口业。思已就是追求已经完成。
又《和利经》中记载尼延子断除冷水只受用温水,临死时渴求冷水,最终得不到而死,生起对天界的执着。这就是因为思求冷水而投生,所以知道追求就是思。
问曰:汝言求是思者,此是爱相,非是思也。所以者何?《有因有缘经》中说:痴人所求即是爱也。又《大因经》中说:因爱故求等。又经中说:苦者多求,乐者不求。又说:若人欲行五欲,欲即是求。又说爱因缘取,先求后取,求即是爱。是故汝以求为思,是事不然。又汝言愿是思者,是亦不然。所以者何?《和利经》中说不思造业,业则不重。不思名不先知,世间亦以知为思,如言:云何智者能为是事?谁有思者当作是事?此语义名智者,故知知即是思。答曰:愿名为集,欲分愿名思。如人愿言:我未来世得如是身。
问:你说"求"属于"思"的范畴,但这其实是"爱"的表现,不是"思"。为什么呢?《有因有缘经》中说:愚人所追求的其实就是贪爱。《大因经》中也说:因为贪爱才会产生追求。另外经中还提到:受苦的人多有追求,安乐的人则无追求。又说:如果有人想要追求五欲,这种"欲"就是"求"。还说贪爱导致执取,先有追求后有执取,可见"求"的本质就是贪爱。所以你认定"求"属于"思",这个观点并不正确。
你说"愿"属于"思",这也不对。为什么?《和利经》中说:不经思虑造作的业,业力就不会深重。"不思"就是指没有预先认知。世间也把"知"当作"思",比如常说:哪个有智慧的人会做这种事?哪个有思虑的人会做这种事?这些话里的"智者"就是指有认知能力的人,可见"知"就是"思"。
答:"愿"可以理解为业力的积聚,但"欲"范畴的"愿"才属于"思"。就像有人发愿说:愿我未来世能得到这样的身相。
问曰:若欲分愿是思者,则无无漏思。又思为爱因,如经中说:若知见意思食,即知见断三爱。故知思是爱因。答曰:汝言无无漏思,我亦不说有无漏思。所以者何?作起行相故名为思,无漏法无起作相,故思是作起,非灭法也。又汝言思是爱因,是亦不然。所以者何?思为爱果,亦是爱分,非爱因也。以果断故说因断,谓意思食断故三爱断。行等因缘众皆以是答,故知爱分是思。爱有二种,有因、有果,因名爱、果为求,求即是思。
问:如果说意志和愿望属于思,那么就没有无漏的思了。而且思是贪爱的起因,就像经中所说:如果能了知并断除意志对存在的渴求,就能断除三种贪爱。由此可知思是贪爱的起因。
答:你说没有无漏的思,我也认为不存在无漏的思。为什么呢?因为思的本质是造作活动,无漏法不具有造作活动的特性。思属于造作范畴,而非寂灭法。
至于你说思是贪爱的起因,这也不正确。为什么呢?因为思其实是贪爱的结果,也是贪爱的组成部分,而非贪爱的起因。由于结果断了就说起因断了,意思是当意志对存在的渴求断除时,三种贪爱也就断除了。对于行为等因缘的问题,都可以用这个道理来解答,由此可知思属于贪爱的组成部分。
贪爱有两种:因和果。因叫做贪爱,果叫做追求,这个追求就是思。
问曰:若因时名爱、果时名思,则思非爱分。所以者何?若法在因相异、在果相异,故知思非爱分,如有因有缘。经中说痴人所求即名为爱,爱者所作即名为业。是故思堕业相,故与爱异。若人贪此事,故求是事,是故从贪生求,求即是思,是故贪为思因。答曰:我先说爱分是思,爱分即是爱,但爱初起名贪,贪已名求。又汝言愿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愿是思分,先愿名业,后业回向。
问:如果说在因的阶段叫做爱,在果的阶段叫做思,那么思就不属于爱的范畴了。为什么呢?如果一个法在因的阶段表现不同,在果的阶段表现也不同,就可以知道思不属于爱的一部分,就像有因有缘的道理一样。经中说愚痴人所追求的就叫做爱,爱所产生的行为就叫做业。所以思属于业的范畴,因此与爱是不同的。如果人因为贪恋某件事,而去追求这件事,那么从贪恋产生追求,这个追求就是思,所以贪恋是思的起因。
答:我先前说过属于爱的一部分就是思,爱的一部分就是爱本身,只是爱刚开始生起时叫做贪,贪产生之后的表现叫做求。至于你所说的愿,这个说法并不正确。为什么呢?愿是属于思的一部分,先前的愿叫做业,后来的业会随之产生相应结果。
问曰:思与意为一为异?答曰:意即是思。如法句中说:恶心所作所说皆受苦果,善心亦尔。故知意即是思。若意非即是思,何者为意业?意业名意行缘中,是故思即是意。虽总相说意行名思,而思多在善不善中说。是思有众多分,若人为他众生求善求恶,尔时名思;若求未得事,尔时名求;若求后身,尔时名愿。故知一思以种种名说。
问:思想与意念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 答:意念就是思想。正如《法句经》中所说:由恶意所产生的言行都会承受苦果,善心也是如此。由此可知意念就是思想。如果意念不就是思想,那什么才是意念造作呢?意念造作是指意念在境界中运行活动,所以说思想就是意念。虽然总体上将意念的运行称为思想,但思想多是从善与不善的角度来说的。这种思想有诸多层面:如果人为其他众生谋求善或恶,这时称为思量;若在追求尚未获得的事物,这时称为寻求;若在企求来世的归宿,这时称为愿求。由此可见,同一思想因不同状态而有种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