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论略注卷二
明匡山沙门憨山释 德清 述
不真空论第二
此论真空不空,以为所观真谛之境也。不真有二义:一有为之法,缘生故假,假而不实,其体本空。此俗谛不真故空,名不真空。真性缘起,成一切法,体非断灭,不是实实的空,名不真空。有是假有为妙有,空非断空为妙空,此则非有非空为中道第一义谛。以妙空破心无论、本无论二宗,以妙有破即色游玄论一宗,即命题一语,曲尽真谛之妙、妙契中道之旨,非玄鉴幽灵,何以至此。
这部论著阐述的真空并非虚无之空,而是作为观照真理的终极境界。所谓"不真"包含两层含义:其一,世间有为法皆因缘和合而生,故为假有,虚假不实,本质本空。因世俗真理非真实故称为空,此即"不真空"。其二,真如自性随缘显现万法,其体性恒常不灭,并非顽空断灭,故称"不真空"。
有是超越形相的妙有,空是离于断见的妙空,如此非有非空方为中道第一义谛。以妙空之理破除"心无"、"本无"两派偏执,以妙有之义驳斥"即色游玄"论之谬误。仅此命题一言,便穷尽真谛玄妙,深契中道宗旨,若非洞彻幽微的智慧,怎能达到如此境界。
夫至虗無生者(指中道第一義諦,非思量分別境界),蓋是般若玄鑑之妙趣,有物之宗極者也(般若實智照理,故曰玄鑑。中道為實智所歸,故曰妙趣。此則空而不空,有物以中道為宗極,故有而不有。非空非有,妙盡中道。此標宗立體,下依宗辨相)。自非聖明特達,何能契神於有無之間哉(上言所觀之境,此言能觀之人。中道妙理,唯聖乃證,故曰自非聖明有獨達之智,何能契悟於二而不二之間哉)?是以至人通神心於無窮,窮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虗,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达到虚极无生的境界,乃是般若智慧深远观照的玄妙旨趣,也是一切事物的根本至极。般若真实智慧能照见真理,故称为深远观照。中道是真实智慧所归向的,故称为玄妙旨趣。这境界虽空而不落于空,因为万物以中道为根本;虽有而不执于有,非空非有,完全契合中道之理。这标明了宗旨和本体,下文将依此宗旨来辨析现象。
若非具备超凡智慧的圣人,如何能在有无之间心领神会?前文所说的是所观的境界,这里说的是能观之人。中道的玄妙真理,唯有圣人才能证悟,所以说若非圣人具备独到的智慧,怎能领悟在看似对立实则统一的境界呢?
因此,至人能让心神通达于无穷之境,不受任何局限;能让耳目穷尽视听之能,不受声色束缚。这不正是因为他们体悟到万物本自虚寂,所以外物不能扰乱其心神吗?
此释上不滞二边之所以也。神心,谓实智内照,即玄鉴。无穷,谓中道,即妙趣。穷不能滞,谓不堕断空。此释上半句谓不滞空,下释次半句不滞有。极耳下,谓权智外应。耳目声色乃有物。极,谓宗极。由权智外应,而不动本际,故处有而不为所制。圣能如此者,岂不以即万物之自虗,故物不真累其神明哉?由万物自体本虗,故即有以观空,故物物皆真,与智冥一,故不能累其神明也。
这里解释上文所说不住二边的缘由。神心指真实智慧内照,即深邃观照。无上指中道,即玄妙旨趣。穷尽不能滞留,指不堕入断灭空无。此处解释上句是不滞空,下句解释是不滞有。极耳以下指权智外应。耳目声色属于有相事物。极指终极根本。由于权智外应而不动摇本际,所以处于有相而不被束缚。圣者能够如此,难道不是因为万物本自空寂,所以事物不能真正扰乱其心神吗?由于万物自体本空,故能即现象观空性,使一切事物皆显真实,与智慧冥合为一,所以不能扰乱其心神。
是以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則無滯而不通(此承上不滯二邊以明妙契中道之所以也。理,調也。聖人乘一真之心,而調順萬物,則物物皆真,無一法可當情,故無滯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審,猶處也。一氣,猶一真。化,謂萬法。以審處一真之心以觀萬法,則法法皆真、萬物皆己,故所遇順適)。無滯而不通,故能混雜致湻(混,謂混融。雜,謂異類。𬈠,謂一真。由法法皆真,故眾生如也。眾生本如,故能混融異類,則終日度生不見生之可度,平等寂滅,故一一𬈠真);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而一(以所遇皆真,故觸事而真,故物物歸一)。如此,則萬象雖殊,而不能自異(此結顯一源。良由心境一如,故萬法皆如,故不能自異)。不能自異,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則雖象而非象(由心境不異,則萬法皆空,故象非真象。諸相寂滅,則無法當情,故雖象而非象矣)。然則物我同根(物,謂境。我,謂心。同根,謂心境一如。釋上觀智俱泯、心境兩忘)、是非一氣(是,謂真諦。非,謂俗諦。一氣,謂真俗不二、妙契中道),潛微幽隱(如此境智俱忘、真俗絕待,長為深潛微密幽隱之境界,唯聖能證能知),殆(殊也)非群情之所盡(如上所云,殊非淺智劣解者所能盡也)。故頃爾談論,至於虗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同而適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眾論競作,而性莫同焉。
因此圣人凭借真实无妄之心来调顺万物,就能没有滞碍而无所不通。安住真如之气来观察万法,所以遇到任何境遇都能顺遂适应。没有滞碍而无所不通,所以能够混融各类差异归于纯一;遇到任何境遇都能顺遂适应,因此接触万物都能归为一体。这样,万象虽然千差万别,却不能自行显现差异。不能自行显现差异,所以知道现象并非真实。现象并非真实,所以虽有现象实则非现象。如此则外境与内心同出一源、是非判断本于同一真如,这种幽深微妙的境界,实在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所以当下的各种讨论涉及玄理时,往往见解各异。若要以不同见解强求相同,还有什么事物能真正相同呢?所以各种理论竞相出现,而本性终究难以统一。
此下叙异见,皆在所破以申作论之怀也。虗宗,即下所引三宗,各立异见,故每有不同。大凡立论盖为显理,今以不同之见以适大同之理,有何法而可同哉,由各骋己见、竞论虗宗,所见不一,故论旨不同。要归至理,则毕竟难同。故得不已,造此论以破之。
以下列举各种异见,皆属应破之列,以阐明造论本怀。所谓虚宗,即下文所引三派学说,各持异见,故常有分歧。大抵立论本为显扬真理,今以分歧之见欲契合至道,有何法门能令其同归?皆因各自执持己见、竞相争论虚玄宗旨,见解既不一致,故立论主旨亦不相同。若欲究极真理,终究难以调和。是故不得已而作此论以破斥之。
何則(徵起眾論)?心無者(先敘破晉道恒心無宗),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此敘異計也。言心無者,謂但無心趨附於萬物,未達物虗,故萬物未嘗無),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虗。
为何引发众多议论?主张心无者认为:心不执着于万物,但万物并非不存在。此说可取之处在于使心神安宁,不足之处在于未能彻悟万物本空。
此出得失也。以心不附物,则不被外境摇动,故得在于神静。以不了万物缘生性空,故失在于物虗。以心空境有,非中道也。
这里讲的是得失的区别。如果心不执着于外物,就不会被外界干扰,所以收获在于心神安定。因为不明白万物都是因缘和合、本性空寂,所以失误在于被虚假的外物迷惑。如果认为心是空的而外境是实有的,这并不符合中道。
即色者(次破晉道林造《即色遊玄論》為即色宗),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也(此敘計也。謂青黃等色,不自為色,但因人名之為色。心若不計,則雖色而非色矣)。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待色色而後為色哉?此直語色不自色,未領色之非色也。
所谓即色宗,是指晋朝道林所著《即色游玄论》提出的即色观点。它阐明事物现象并非自有本质,所以虽然显现为现象却非真实存在。谈论现象时,应当认识到现象就是现象本身,何须依赖其他条件才成为现象?这种说法仅指出现象没有自性,却未能领悟现象本质的空性。
此叙破也。夫凡言色者,但当在色本就是色,岂待人名彼青黄然后为色哉?此直下,言得失。此但言色不自色而已,未了色体本空也。以唯知依他起名假,不知圆成体真,故非正论。
这是在讨论破除执着的观点。所谓色(物质现象),应当是指色本身就是色,难道要等人给它起名"青""黄"之后才算是色吗?这一段直接指出其中的得失。这里只是说色并非独立存在,但还没有彻底明白色的本质原本就是空。因为只知道依赖他缘而起的名称是假有,不了解圆满成就的本体才是真实,所以这种看法并不正确。
本無者(此破晉竺法汰本無宗),情尚於無,多觸言以賓無。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亦無(此敘計也。此以情好尚於無,故觸事發言皆賓伏於無。故言非有,則計有亦無也。及言非無,則計無亦無也。有無俱無,將謂虗玄。不知墮於斷見,未明正理,故非正論)。尋夫立文之本旨者,直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耳(此出正理也。詳夫聖人立言之本意,但以非有者顯物非實有,言非無者顯無非絕無也)。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此直好無之談,豈謂順通事實,即物之情哉。
所谓本无,是指那些崇尚虚无的人,开口闭口都归附于无。因此他们说"非有",连"有"也被否定为无;说"非无",连"无"本身也被否定为无。探究圣人立言的本来旨趣,不过是要说明"非有"并非真实存在,"非无"也并非绝对虚无。何必非要通过否定"有"来抹杀存在,通过否定"无"来抹杀虚无呢?这不过是偏好虚无的论调,怎能说是通达事理、符合万物实相呢?
何必下,斥异见也。然非有非无,但是有非实有、无非实无,又何必执计非有为绝无此有、非无谓绝无彼无哉?然虽有无俱无,似为玄妙。此直好无之谈,未达正理,岂是顺通事物之实性,以达即物明真之旨哉?上叙破计,下叙立论正义。
为何要贬斥异见呢?所谓“非有非无”不过是指“有”并非实有、“无”并非实无,又何必固执地认为“非有”就是彻底否定此“有”、“非无”就是彻底否定彼“无”呢?虽然将有和无都否定看似玄妙,但这只是偏好虚无的言论,并未通达正理,怎能算是顺应万物实相、通过事物本身彰显真理呢?上文是破除妄执,下文将阐述正确义理。
夫以物物(二物字,謂以名名物)於物(此物字,所名之物),則所物(此物字,謂所名)而可物(此物字,乃所名之物)。以物物(二物字,亦是以名名物)非物(此物字,亦指所名之物。言非物,如龜毛兔角等),故雖物而非物(言雖有其名,無實物可得)。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真。
用名称来称呼实际存在的事物,那么这个被称呼的名称就可以对应真实的事物。用名称来称呼不存在的事物(如龟毛兔角),那么即使有名称也并非真实存在。因此事物不会因为名称就变成真实,名称也不会因为事物而自动符合真相。
将以名言论真谛,惟真谛非名言可及,故发论之初先以名物以启端。谓以名名于有相之物,则有物可指。若以名名于非物,然非物乃无相之物,如呼龟毛兔角等,此则但有虗名,其实无物以当其名,故曰虽物而非物。由是观之,如说火谈冰,岂有寒热于齿颊?此物不即名以就实也。如呼龟毛兔角,岂有毛角以应求?此名不即物而履真,谓不就所呼而得实物也。是知名不就实,则有相之物皆假名;物不履真,则无状之体但虗称。《密严》云:「世间众色法,但相无有余,唯依相立名,是名无实事。」物尚如此,况真谛无相,岂名言之可及乎?故下云。
若要用语言来讨论真谛,须知真谛并非语言所能触及,因此在论述之初先借具体事物作为引子。譬如用名称来指代有形之物,则有实物可指。若用名称来指代非实物,然而非实物本是无形之物,如称呼龟毛兔角之类,这便只有虚名,并无实物与之对应,故称虽名为物却非实物。由此可知,如同谈论火焰寒冰,难道口中真会感到灼热冰冻?这说明事物不会因名称而变成实际存在。又如呼唤龟毛兔角,难道真能找到毛角应求?这说明名称不会因称呼而触及真实,即不能通过称谓获得实物。由此可见:名称若不符实,则有形之物皆属假名;事物若不契真,则无形之体只是虚称。《密严经》云:世间一切色法,仅有表象而无实体,唯依表象安立名称,此名并无真实事物。有形之物尚且如此,何况真谛本无形相,岂是语言所能触及?故下文说。
然则真谛独静于名教之外,岂曰文言之能辨哉?然不能杜默,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那么真理独自静处于名相教化之外,岂是言语所能辨明的呢?然而不能保持沉默,姑且再稍作言说来比拟它。试论述如下:
真谛寂寥空廓,思议之所不及。离相离名,象数所不能诠。迥出常情,故曰独静于名教之外。如此岂语言文字所能辩哉?今为破迷执以显正理,故不能杜口缄默,聊复厝置其言以拟议之,略试论之耳。上叙意,下正论。
真理寂静空旷,思虑难以触及。它超越形相与概念,无法用符号和数字来诠释。超乎常人的理解,因此说它独自安住于名相教法之外。这样的境界,岂是语言文字所能辨明的?现在为了破除迷惑执着以显明正理,所以不能闭口不言,姑且借助言辞来比拟讨论,略作论述而已。上文叙述大意,下文正式论述。
《摩诃衍论》云:「诸法亦非有相,亦非无相。」《中论》云:「诸法不有不无者,第一真谛也。」
《大乘论》说:一切现象既非有相状,也非无相状。《中论》说:一切现象既不存在也不消亡,这才是最真实的真理。
此引教定宗也。言诸法非有非无者,先立中道谛体也。言不有者,即俗谛不有也;不无者,真谛不无也。以俗谛假有,不真故空。真谛缘生故,不是实实断空。故题称不真空,含有二义,此遮二边以显中也。故立论之初,引此二论以定纲宗,发明中道第一义谛,不属有无二边也。下依宗斥邪。
这段文字阐释了以教理确立宗旨的观点。所谓诸法既非实有亦非虚无,首先确立了中道真理的本体。说其非有,是指俗谛层面的不实存;说其非无,是指真谛层面的不虚无。因为俗谛是假名存在,其性不真故为空;真谛由因缘生起,所以并非彻底断灭的空无。因此标题称为"不真空",包含双重含义:既遮除"实有"边见,也遮除"虚无"边见,从而彰显中道。所以在立论之初,便引用这两种观点来确立纲领宗旨,阐明中道第一义谛不落入有或无的极端见解。后文将依据这个宗旨批驳邪见。
寻夫不有不无者,岂谓涤除万物、杜塞视听,寂寥虗豁,然后为真谛者乎?
所谓不有不无,难道是指扫除万物、闭塞视听,空寂虚无,这样才能称为真谛吗?
此斥邪谬。先破本无一宗也。以本无宗义,谓非有,有亦无;非无,无亦无。有无俱绝,不达缘生千化之有,故堕断空。以此断空绝无一法,故云涤除万物;闻见俱泯,故云杜塞视听。古人呼此为豁达空,故云寂寥虗豁。意谓不有不无者,盖是双非二边,以显中道第一义谛,岂以豁达断空为真谛乎?古德云:「宁起有见如须弥山,不起无见如芥子许。」永嘉云:「豁达空,拨因果,莽莽荡荡招殃祸。」以此一宗为害甚巨,众圣所呵,正在所破。故论开端即痛斥之,急欲令人发起大乘正信也。下显正义。
这里批驳邪谬见解,先破除“本无”这一派的主张。因“本无宗”的教义认为:既非实有,所谓有也是无;既非虚无,所谓无也是无。有与无两者皆否定,未能通达缘起生灭的千变万化之相,故而堕入断灭之空。这种断灭空见彻底否定一切法,所以说“涤除万物”;感官认知全都泯灭,所以说“杜塞视听”。古人称此为虚豁空洞之空,所以说“寂寥虚豁”。原本所谓“不有不无”之义,应是通过双遣有无二边来彰显中道第一义谛,岂能以虚豁断灭之空当作真谛?古德曾说:“宁可生起如须弥山大的实有见,也不生起芥子般小的虚无见。”永嘉大师云:“豁达空,拨因果,莽莽荡荡招殃祸。”此宗学说危害极大,为诸圣所呵斥,正是本论要破除的对象。所以论文开篇便痛加批驳,急切希望人们生起大乘正信。下文将阐明正确义理。
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此顯正義。言非有者,在即物以順通其理,故物物順理而不逆,是為非有);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言諸法緣生虗假,故即假即真,不必改易然後為真。若改易求真,是為析色,非真空也,故為非無)。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不是實無);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不是實有)。雖有而無,所謂非有(結以不真故空);雖無而有,所謂非無(結不是實空)。如此,則非無物也(言非是絕無,正破所執),物非真物(但物非真物耳。正出論義)物非真物(非真,即題稱不真),故於何而可物(不可物,即題稱空義)?
正因为随顺万物而通达其理,所以万物无不顺应(这表明正理。所谓"非有",是指随顺万物而通达其理,因此万物各顺其理而不相违逆,这就是"非有");虚假即是真实,所以本性不必改变(意思是诸法因缘和合而生,虚假即是真实,不必改变后才成为真实。若要改变来求真实,就是割裂现象,并非真正的空性,所以称为"非无")。本性不必改变,因此虽空无却存在(不是绝对的虚无);万物无不顺应,因此虽存在却空无(不是绝对的存在)。虽存在却空无,就是所谓的"非有"(总结为因不真实故空);虽空无却存在,就是所谓的"非无"(总结为不是绝对的空)。这样看来,并非没有事物(意思是并非绝对虚无,正是破除执著),事物不是真实的事物(只是事物并非真实而已。这正是论述的要义)事物不是真实的事物(不真实,即题目所说的"不真"),那么何处还能执取为事物呢(不可执取,即题目所说的"空"义)?
反复论议非有非无,以释成不真空义,以破本无之妄计也。盖即有以明空,是谓妙空;即空以明有,是谓妙有。不真一语,尽大乘空义。真谛之理,妙极于斯。
反复讨论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以此阐明不真空的深义,破除执着本无的虚妄见解。即通过存在来彰显空性,称为妙空;通过空性来彰显存在,称为妙有。"不真"二字,穷尽了大乘空性的要义。真谛的真理,其精妙在此达到极致。
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以明夫圣人之于物也,即万物之自虗,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所以佛经说:色的本性是空,并非色坏灭了才空。这是为了阐明圣人对于万物的态度,就是万物自身本空,哪里需要加以分析才能明白呢?
此下依宗广辨,以明二谛无双,以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文有三段:初色空不二、次真俗不二、三有无不二。今初。色性自空,在色即是空,非色败为空,此正显色空不二也。是故圣人即万法以见性空,以万法本性自空,故不待宰割分析然后为空也。彼计本无者,岂不沦于断灭耶?
接下来依据宗派理论详细阐述,用以说明真俗二谛并非对立,以此彰显中道第一义谛。全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阐明色与空的不二性,其次阐明真谛与俗谛的不二性,最后阐明有与无的不二性。现在先讲第一部分。色的本性即是空,存在本身就是空,并非色相坏灭后才成为空,这正是彰显色与空的不二性。因此圣人通过万法直接体认本性空寂,因为万法本性本空,不需要通过强行割裂分析才显现为空。那些执着"本无"见解的人,难道不会堕入断灭的邪见吗?
是以寝疾有不真之谈,超日有即虗之称。然则三藏殊文,统之者一也。
因此患病时有不实的言论,超度之日有虚幻的称谓。然而三藏经文虽有不同,统摄它们的宗旨却是相同的。
此引二经以证色空不二之义也。《净名》云:「菩萨病者,非真非有。」《超日明三昧经》云:「不有受,不保命,四大虗也。」非但二经明色性空义,即三藏殊文,皆显色空不二之旨,故曰统之者一也。
此处引用两部佛经来证明色与空不二的道理。《维摩诘经》说:菩萨的疾病,既非真实也非存在。《超日明三昧经》说:不执着感受,不贪恋生命,四大皆空。不仅这两部经文明白了色性本空的道理,所有佛经的不同文字,都在显示色空不二的宗旨,所以说统摄它们的道理是相同的。
故《放光》云:「第一真谛,无成无得。世俗谛故,便有成有得。」
《放光般若经》中说:在究竟真理层面,既没有成就也没有获得;而在世俗真理层面,则可以说有成就和获得。
次明真俗不二也。先引经约成得以定二谛,以真谛离缘,故无成得;俗谛缘生,故有成得。
其次阐明真谛与俗谛不二的道理。首先引用经典,依据成就与获得来判定二谛:真谛超越因缘,故无成就与获得;俗谛依缘而生,故有成就与获得。
夫有得即是无得之伪号,无得即是有得之真名。
有所得其实是无所得的虚假称号,无所得才是有所得的真实名称。
此约真伪以分真俗。以真俗谛缘生故假,故曰伪号。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无得是有得真名。
这是通过真假来区分真谛与俗谛。因为真谛和俗谛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假相,所以称为虚假名相。从无住的根本中建立一切法,所以无得才是真正的有得之名。
真名故,虽真而非有。伪号故,虽伪而非无。
真实之名,虽真实却非存在;虚假之号,虽虚假却非虚无。
此下约双非以明不二。先出所以。良由有依真立,故有而非有;真自随缘,故无而不无。
接下来通过"双非"来阐明不二法门。首先说明缘由。因为依真理而建立,所以虽有而不实有;真理本身随顺因缘,所以虽无而非虚无。
是以言真未嘗有(以物即真,故未嘗有),言偽未嘗無(隨緣建立故不無),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言異而旨一)。故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耶?答曰:無異也(正顯不二)。」此經直辯真諦以明非有、俗諦以明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因此说真实从未存在<万物即真实,所以从未存在>,说虚妄也并非不存在<随缘显现所以不无存在>,两种说法未曾同一,两种道理未曾差异<言语不同而主旨一致>。所以佛经说:真谛与俗谛,难道有差别吗?回答是:没有差别<正显示不二法门>。这部经直接阐明真谛以说明非存在、俗谛以说明非不存在,岂能因为谛有二重就将事物割裂为二?
放光已下,通明真俗不二之旨也。物,指中道理。古德云:「二谛并非双,言单未曾各。」宗门谓:「一双孤鴈,搏地高飞。一对鸳鸯,池边独立。」曹洞宾主五位,正偏兼带,照用同时,虽发明向上,实显理事混融、真俗不二之旨。苟悟即真,自然得大机用矣。
佛光普照之下,贯通阐明真谛与俗谛不二的要旨。所谓"物",指的是中道之理。古德曾说:真俗二谛并非对立存在,说它们各自独立又从未分离。禅门有云:一只孤雁振翅高飞直冲云霄,一对鸳鸯静静伫立池塘岸边。曹洞宗所立宾主五位之旨,正偏互融兼带,观照与妙用同时显现,虽为发明向上玄机,实则彰显事理圆融、真俗不二的深意。若能当下领悟即是真谛,自然能得大机大用。
然则万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无。
万物确实有其不存在的原因,也有其不无存在的缘由。
此下三辨有无不二也,此以二语征起。果,实也。谓万物果有其不有,果有其不无耶?且征定,下四句释也。
接下来从三个方面阐述有无不二的道理,这里先用两个问题引出。果,就是实。意思是万物究竟有其不存在的方面,还是有其不虚无的方面?先提出问题确立主旨,下面四句将展开解释。
有其所以不有,故虽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无,故虽无而非无。
因为存在不存在的依据,所以虽有却不是实有。因为存在不无的依据,所以虽无却不是虚无。
释不有不无义也。谓果有真空,则幻有是假,故虽有而不有。果有妙有,则无非断灭,故虽无不无。故下成正义。
这里说的是:既不执着于"有",也不执着于"无"的道理。
如果真正领悟了真空的实相,就会明白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的假象,所以虽然看起来存在,实际上并非真实存在。
如果真正领悟了妙有的真谛,就会明白空无并非彻底的断灭,所以虽然看起来空无,实际上并非绝对的空无。
下文正是要阐明这个正确的道理。
雖無而非無,無者不絕虗(非豁達斷空);雖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謂是緣生假有,故非實有)。若有不即真(謂不實有)、無不夷跡,然則有無稱異,其致一也。
虽然说是“无”,但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这个“无”并不是完全的空无(并不是那种空荡荡的断灭空);虽然说是“有”,但也不是真实的存在,这个“有”并非永恒不变的真实(指的是因缘和合而生起的暂时存在,所以不是实在的)。如果认为“有”不是真实存在、“无”也不是彻底消失,那么“有”和“无”虽然名称不同,它们的根本道理其实是一致的。
此结成有无,总显不二之义也。谓若有不是实有,当即有以观无,则无非实无,不必芟夷其迹然后为无也。若芟夷其迹,则为析色。若绝无,则堕断灭。以真谛之理本非有无,故称异而致一也。上显真俗不二,下引经斥迷以摄归真。
这个结论说明有无的关系,实际上是在揭示二者本是一体的道理。所谓"有"并非真实存在,当我们透过"有"去观察"无"时,就会发现"无"也并非绝对的虚无,不必刻意抹除一切现象才算是"无"。如果非要消除所有现象痕迹,那就成了割裂物质世界的偏执;如果认为一切都是绝对的空无,那就陷入了断灭的偏见。因为真理本身既不是"有"也不是"无",所以表面看似不同,实则本源相通。前面说明了真理与现象本是一体,接下来引用经文批评人们的误解,引导大家回归真实境界。
故童子叹曰:「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
所以年轻的求道者赞叹道:“真正的佛法说教,既不执着于‘有’,也不偏执于‘无’,万事万物都是因为各种条件机缘和合而生起的啊。”
引经证成,摄归真谛非有非无也。《楞严》云:「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以从因缘,故非有无。
引用经典来证明,一切最终都回归到真理——既不是实有,也不是虚无。《楞严经》说:“真实的本性中,一切现象本质是空,因为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如同幻影。无为法没有生起与消亡,但也不实在,如同空中之花。”因为都是因缘所生,所以既不能说存在,也不能说不存在。
《璎珞经》云:「转法轮者,亦非有转,亦非无转,是谓转无所转。」此乃众经之微言也。
《瓎珞经》中说:“所谓转动佛法之轮,既不是真的在转动,也不是完全没有转动,这就是看似在转动却无所转动的真义。”这句话是所有佛经中精深微妙的教诲。
良以说法非有非无,故法轮转无所转。诸大乘经唯明此理,而人不达,妄执定有定无,故下斥破。
世尊说道理时,既不强调它存在,也不强调它不存在,所以法轮虽然转动,实际上并没有东西在转动。各部大乘经典都在阐明这个真理,但人们不能领会,错误地执着于绝对存在或绝对不存在,所以接下来要破除这些错误见解。
何者?谓物无耶?则邪见非惑;谓物有耶?则常见为得。
为什么呢?如果说事物根本不存在,那就会陷入错误的见解;如果说事物真实存在,那又会执着于永恒不变的错误观念。
将斥迷谬,先纵显俱非也。谓法果实无,则执断之邪见非惑矣。若法果实有,则执常者为得矣。
如果法确实不存在,那么执着于断灭的邪见就不会是迷惑了。如果法确实存在,那么执着于永恒的人就是正确的了。
以物非無,故邪見為惑(此正破本無、心無二宗);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此破即色一宗)。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
事物并非不存在,所以不能陷入虚无的邪见(这里正是破除“本无宗”和“心无宗”的谬误);事物也并非真实存在,所以不能执着永恒的常见(这里破除“即色宗”的观点)。如此看来,超越存在与不存在的境界,才是真正符合真理的见解啊。
斥破迷谬,以摄归真谛也。上约三种不二,反复核论非有非无,以祛迷执。苟契双非,不堕二边,则真谛自显矣。
破除错误见解,引导回归真实真理。前面通过三种“不二”的讨论,反复辨析事物既非绝对存在也非绝对不存在,以此消除人们的执着。如果能领会这种双重否定的道理,不陷入极端对立,那么真实真理自然就会显现。
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无。」《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寻理即其然矣。
所以《道行经》说:“心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是完全虚无。”《中观论》也指出:“万物因缘和合所以不真实存在,但因缘聚合所以不是完全虚无。”按照这个道理去推究,确实就是如此。
此下至「显于兹矣」一段,正显不真空义。初引《道行》立义,次引《中观》,约缘生无性以明不真。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以从缘生是假,故不有;既从缘起,则本不有而今有之,故云不无。由假故不真,为空;以缘起故不实无,故不是真空。
从这段到「显于兹矣」为止,正是说明“不真空”的道理。首先引用《道行经》确立观点,接着引用《中观论》,通过缘起无自性来阐明不真实的本质。《中观论》说:“因缘所生的事物,我说它就是空,也可以称作假名,也就是中道的真义。”因为缘起而生是假有,所以不能说它存在;既然依靠因缘而生起,那么本来没有而现在看似有,因此也不能说它不存在。由于是假有所以不真实,这就是空;因为缘起所以不是绝对的无,因此也不是真空。
所以然者(此下辨非有無),夫有若真(實也)有,有自(一向)常有,豈待緣(會聚)而後有哉?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也?若有不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實也)有。有非真(實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上釋非有)。不無者,夫無則湛(凝也)然不動(變也),可(許也)謂之無。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要分辨什么不是真正有、什么不是绝对无。假如“有”是真实的存在,那么它应该永远都存在,怎么会要等到各种条件凑齐了才出现呢?就像那个“真无”,如果是绝对的虚无,它应该永远都是虚无,又怎么会要等到条件变化才变成无呢?如果“有”不是自己存在的,要依赖条件才能产生,那就说明这个“有”并不是真实的存在。既然不是真实的存在,那么即便看起来有,也不能说它是真正的“有”了。
再说“不无”这个道理:真正的“无”应该是完全静止、毫无变化的,那才可以说是绝对的无。万物如果是绝对的无,就不应该生起任何现象。既然能生起现象,就说明不是绝对的无,这就是因为缘起的作用,所以不能说它是彻底的“无”。
(接下来说明既不是绝对有也不是绝对无) (真实) (始终) (条件聚集) (真实) (真实) (上面解释了不是绝对有) (凝结) (变化) (认可)
此约因缘以明非有非无也。谓若有是实有,则一向自有,不待缘会而后有矣。譬彼真无,亦不待缘。今既待缘生,则非实有矣。若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无。湛然者,以始教相宗不许真如随缘,谓凝然不变,故论主出此文以破执无之见。意谓真如既已随缘成一切法,则非凝然不变矣。以真如有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二义,下引论证成。
这段是从因缘的角度来说明事物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是完全不存在。如果说事物是真实存在的,那它应该本来就是自己存在的,不需要等待各种条件具备才产生。就像真正的“无”,也不需要依赖条件。现在既然要依赖条件才能产生,那就不是真实存在的了。如果说事物是无,那它应该是永恒不变、清净不动的,这样才可以说是无。这里说的“湛然不动”,是因为佛教早期的唯识学派不认同真如会随条件变化,他们认为真如是凝固不变的本体。所以论主写下这段文字,就是为了破除执着于“无”的偏见。意思是真如既然已经随着各种条件形成了万事万物,那就不是凝固不变的了。因为真如具有不变而随缘、随缘而不变的双重特性,下面会引用论据来证明这一点。
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下斥異見)。」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
所以《摩訶衍論》中說:“一切現象,因為各種條件和合,所以應該存在。一切現象,因為各種條件離散,所以不應該存在。一切空無的現象,因為條件具足,所以應該存在。一切存在的現象,因為條件消散,所以不應該存在(下文是駁斥錯誤的見解)。”仔細推究這些關於存在與不存在的論述,哪裡只是簡單的正反辯論而已啊。
此引《大论》重释因缘义也。谓诸法既属因缘,则本非有无,是知无属因缘,则非断无;有属因缘,则非实有。寻思此言,岂但相反之论而已哉,其意特显诸法非有非无义也。良以佛说因缘二字,破尽外道断常之疑,故论宗此以斥异见。
这段《大论》再次解释因缘的道理。一切现象既然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本质上就谈不上真实存在或完全不存在。由此可知:现象虽空无自性,但因为是因缘所生,所以不是绝对的虚无;现象虽显现存在,但因为是因缘所生,所以不是固定不变的实体。仔细体会这句话,哪里只是简单的对立说法呢?它的深意正是要阐明一切现象既非实在有、也非绝对无的真理。原来佛陀用“因缘”这两个字,就彻底破除了外道关于断灭与恒常的错误见解,所以本论依据这个宗旨来驳斥各种片面观点。
若应有,即是有,不应言无。若应无,即是无,不应言有。
如果应该存在,那就是存在,不该说它不存在。如果应该不存在,那就是不存在,不该说它存在。
此言申相反意。谓法应是实有,则不当言无;若应是实无,则不当言有。今言非有非无者,正以假而非真,故言非有非无耳。下释异同。
这话是要说明相反的意思。如果说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就不该说它不存在;如果说是完全虚无的,又不该说它存在。现在说"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是完全虚无",正是因为事物都是因缘和合、并非永恒不变的真相,所以才说它既非实有也非虚无。接下来要解释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言有,是为假有以明非无、借无以辨非有。此事一称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领其所同,则无异而不同。
佛陀说有,是用假名来说明不是绝对的空无;说无,是用空无来辨明不是实在的有。这件事其实是一个道理两种说法,文字看起来似乎不一样。如果领会了它们相通的地方,就会发现本质没有差别。
此释异同以明不二也。今言有无者,但是假借有无以明非无非有耳,非实有有无作实法也。其实一体,但称说似有不同。苟能领会一真之理,则万法唯真,无异而不同也。下显不真空义。
这个解释是为了说明差异与同一其实是不二的。现在说到"有"和"无",只是借用这两个概念来说明既不是绝对的"无"也不是绝对的"有",并不是真的把"有"和"无"当作固定不变的实体。实际上万法同源一体,只是表达起来似乎有所不同。如果能领悟这个唯一的真实道理,就会明白万物都是真实的显现,虽然形式各异但本质没有不同。下面就要阐明"不真空"的真正含义。
然则万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无,不可得而无。
但是,一切事物其实无法被认定为“存在”,因为我们找不到它们真实存在的依据;它们也无法被认定为“不存在”,因为我们同样找不到它们彻底消失的证据。
此辨双非以显不真空义也。谓万法实不有,岂可强执为有耶?诸法果不无,岂可强执为无耶?故不可定执为有为无也。
这里用“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的表述,来说明事物并非真实存在,也不是绝对空无的道理。意思是说:一切现象本质上并非真实存在,我们怎能硬要把它们当作实有呢?但一切现象又确实不是完全不存在,我们又怎能硬要认为它们空无所有呢?所以不能固执地认定事物要么绝对存在、要么绝对不存在。
何則(徵釋雙非)?欲言其有,有非真(實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茲矣。
为什么呢?(用“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的方式来说明)要说它存在吧,这种存在并不是真实不变的存在;要说它不存在吧,现象又确实显现出来了。现象既然显现出来,就不能说是完全不存在,但又不是真实不变的存在。这样,“不真空”的道理就在这里显现出来了。
此显双非,结归不真空义,以呈观体也。若言实有,则缘会而生,本自无生,故非真实生也。若言实无,则缘起即形,随缘成事,则非实无也。二者皆非真实,故题称曰不真空,义显于兹。良以不真故空,故非实有绝无也。前约缘性无生以明不真竟,下约名实无当以明不真。
这里显示了两种极端看法都不对,最终归结到“不真空”的道理上,以此呈现观照的实质。如果说事物真实存在,它们其实是因缘和合而生,本来就没有真实产生,所以并非真正的存在。如果说事物完全不存在,它们却随着因缘显现出形态,依循条件形成现象,所以也并非绝对的虚无。这两种看法都不符合真实情况,因此这部经题名为“不真空”,道理就在这里。正是因为不真实所以才是空,既非真实存在也非绝对虚无。前面已经从因缘本质无生的角度说明了“不真”的含义,接下来要从名相与实质不符的角度继续阐明“不真”的道理。
故《放光》云:「诸法假号不真,譬如幻化人,非无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所以《放光经》说:“一切事物都只是假名并非真实存在,就像魔术变出来的人形——不是说没有这个幻化出来的人相,而是说这个幻化出来的人并非真实存在的人。”
此引经证成不真义也。彼经二十七云:「须菩提!名字者不真,假号为名,以假故不真。」谓但非实有,非绝无也。故如幻化人,非无幻化人,但非真人耳。
这段经文是为了证明事物并非真实存在这个道理。经中第二十七品说:“须菩提啊!所谓的名称概念都不是真实的,只是暂时假立的名字。因为是假立的,所以不真实。”这是在说,万事万物并非实际存在,但也不是完全不存在。就像幻化出来的人,并非没有这个幻化人的形象,只是他不是真实的人罢了。
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
如果根据名称去寻找事物,事物并不符合名称所代表的实质。如果根据事物来寻找名称,名称也没有真正把握事物的功能。
此以假名释非有非无也。以名求物,如呼木贼、地龙等物,岂有真贼、真龙以当其名耶?以物求名,如召火呼冰,岂实有寒热以及齿颊耶?足知名实无当。
世尊用“善实”这个假名来说明,事物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是完全虚无。如果只从名称去追寻事物本身,就像我们称呼“木贼”“地龙”这些药草,难道真是指会偷窃的贼、能飞天的龙吗?如果从事物本身去对应名称,比如喊着“火”却触到冰,难道嘴唇真的会感觉到炎热或寒冷吗?由此可见,名称和实质从来不能完全对应。
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
事物没有能恰当对应的名称,那就不是真实的事物;名称没有能把握事物的作用,那就不是真正的名称。所以名称不能准确对应事物,事物也不能恰当地被名称描述。既然名称和事物无法准确对应,那么所谓的万事万物又究竟在哪里存在呢?
名实无当,则名相元虗。求物而不可得,则妄想不有。此心境两空、真俗不立,中道之旨于是乎显矣。下斥迷返悟。
名称和实体并不对应,所以名相本来就是虚妄的。想寻找事物的真实存在却找不到,那么妄想也就无从生起。这时就能明白:内心和外境都是空寂的,真理和俗相都不成立,中道的真义就在这里显现出来了。下面要破除迷执,引导大家回归觉悟。
故《中观》云:「物无彼此,而人以此为此、以彼为彼,彼亦以此为彼、以彼为此。」
所以《中观》里说得好:“事物本身并没有你我彼此的分别,只是人们把这个称作‘这个’、把那个称作‘那个’;对方也同样把这个当作‘那个’、把那个当作‘这个’。”
中论第四云:「诸法实相,无有彼此。」意显法本一真,元无彼此。由人妄执,故起是非。三祖云:「良由取舍,所以不如。」
《中论》第四卷说:“一切事物的真实样貌,本来没有你我彼此的分别。”这是在说明万法原本就是同一真如本性,根本没有对立分别。只因为人们产生虚妄的执着,才会生出是非对错的概念。三祖僧璨大师说:“正是因为人们总在分别取舍,所以才不能契悟真如本性。”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怀必然之志。然则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无。
这边那边不要用一个固定的名称来限定,但迷惑的人却抱着一定要这样认定的想法。其实呢,这边那边原本就不是真实存在,迷惑的人原本也不是真的没有。
此出迷者双执也。如两人东西对立,同观一标,东者谓在西、而西者谓在东,然标实无东西。迷人妄执为必然,此惑之甚也。故彼此未始有,惑者未始无。由是观之,诸法本无,而迷者妄执为定有定无,正此意也。
这揭示的是迷失之人的双重执着。就像两个人一个朝东一个朝西站着,同时看同一根柱子,东边的人说柱子在西边,西边的人说柱子在东边,其实柱子本身根本没有东西之分。迷失的人却固执地认为必定如此,这就是最严重的迷惑。所以说对立的两边本来就不存在,但迷惑的人却认定它们真实存在。由此看来,万事万物本来空无自性,而迷失的人偏要执着地认为必定是有或是无,正是这个道理。
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彼此)而可有(執也)哉?故知萬物非真,假號久矣。
既然明白了彼此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又有什么东西值得去执着呢?由此可知万物并非真实,所谓的事物名称不过是人们长久以来假借的称呼罢了。
此言悟则是非两忘,自离有无之执也。既悟物无彼此,则知法非有无,但有假名,元无实义。
真正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会放下对错是非的分别,自然摆脱有和无的执着。既然认识到万物本来没有你我彼此的分别,就能知道一切现象既非真实存在也非空无所有,只是暂时假借的名称,原本就没有固定不变的实质。
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园林托指马之况。如此,则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
所以《成具经》中建立了“强名”的说法,《庄子》里用“指马”的比喻来说明。照这样看来,那些深奥的道理,哪里会不存在呢?
此引内外微言,以结属忘言之妙也。《成具》云:「诸法无所有,强为其名。」园林,即漆园,庄周尝为此吏,故以地指人也。指马之喻,〈齐物论〉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意谓物论之不齐者,盖由人之各执是非之见也。以指喻指等者,谓人以己之初指,喻彼之次指,为非同己之指以为必然。若易而观之,则彼之执次指者,又以己之初指为非矣。马,即双陆之马,戏筹也。意亦如指。意谓指马本无是非,而人妄执彼此为必然。岂非惑耶?以譬诸法实相岂有自他,而人迷执为有无。亦,犹是也。苟能忘言契理,则彼此情忘、是非齐泯,有何法可当情乎?《成具》则妄想元空,园林则是非无主,故曰深远之言,于何而不在。
这段文字通过内外精微之言,归结于超越言语的玄妙境界。《成具经》说:万法本无实在,只是勉强安立名相。园林即漆园,指代曾任漆园吏的庄周,以地名代指其人。指马之喻出自《齐物论》:用指说明指不是指,不如用非指说明指不是指;用马说明马不是马,不如用非马说明马不是马。天地如同一指,万物如同一马。意在阐明议论纷纭的根源,在于人们固执己见。所谓以指喻指,是指人们用自己的初始认知,评判他人的后续见解,认定与己不同必然错误。若换位思考,对方也会认为你的初始见解有误。马指博弈棋子,道理与指相同。意在表明指马本无是非,人们却妄分彼此。岂非痴迷?以此比喻诸法实相本无自他分别,众生却执迷于有无之见。若能忘言悟理,则彼此分别消融,是非对立泯灭,还有何法可执着?《成具经》破除妄想本空,漆园寓言消解是非主宰,可见深远妙理无处不在。
是以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者,以其即万物之自虗,不假虗而虗物也。故经云:「甚奇世尊!不动真际为诸法立处。」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
因此圣人经历千种变化而心性不变,历经万般迷惑而常保通达,正是由于他体悟到万物本自空寂,无需借助空寂来使事物空寂。所以佛经说:奇妙啊世尊!不动的真如实际为诸法安立之处。并非离开真实而另立处所,所立之处即是真实。
此结归中道第一义谛也。以圣人证穷真谛,故异类分身而不动真际,故千化不变;入众生界而不被烦恼所碍,故万惑常通。以其万法即真,故不假分析而后为虗也。故引经证成,由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故立处即真。
这个结论归于中道第一义谛。因为圣人彻底证悟真谛,所以能变化不同身形而不动摇真实境界,因此千般变化也不改变;进入众生界而不被烦恼障碍,所以万种迷惑常能通达。因为万法即是真实,所以不需要分析才成为空无。所以引用经典证明,由于不动的真实境界而建立一切法,所以建立之处就是真实。
然则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即神。
那么道很遥远吗?遇事即见真谛。圣贤很遥远吗?体悟便显神妙。
此结归一心,以明圣人之实证也。初云「目对真而不觉」,以道在目前故不远。以不觉,则迷之为凡、悟则为圣。是知了悟实相常住,则顿超生死,永证无为。故曰体之即神,不假外也。
这一总结归于一心,用以阐明圣人所实证的境界。最初说“面对真理却不觉悟”,因为道就在眼前所以并不遥远。由于不觉悟,所以迷惑时是凡夫,觉悟时就是圣人。由此可知,一旦彻悟实相恒常存在,就能顿时超越生死,永远证得无为。所以说体悟它便是神妙,无需借助外在。
不真空論(終)
不真空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