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生物養人之疑(五問)
客曰。书云。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生异类。本为养人。禁之不杀。何为。
答曰。既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当知万物。为天地之赤子。赤子中。有强凌弱。贵欺贱者。父母亦大不乐矣。倘因食其肉。遂谓天之所以养我。则虎豹蚊虻。亦食人类血肉。将天之生人。又为蚊虻虎豹耶。
客曰。然则天何以不显示其报。而禁人之杀。
答曰。天固禁之。故累示杀报。特愚人。不知而蹈之。智者知之而故蹈。天无如何也。
(咸豐某年。全椒縣居民某。夜臥。夢神戒曰。兵旦夕至不戒殺斷難逃死。陳驚醒。率合家大小。焚香發誓。永斷殺業。人皆從之。惟一婦曰。此夢耳。何足信。不數日。兵至。一家逃出。此婦以戀家故出稍遲遂被殺。余親見之蓮西居士附識)。
客曰。天下物类甚多。人人戒杀。则生生不已。将成禽兽世界。奈何。
答曰。蚯蚓虫蛇。人所不食者也。岂见充满天下乎。况世间禽兽之多。正因杀禽兽者之多也。冤冤相报。互为畜生。则成禽兽世界。若人人戒杀。则物类业报渐消。必且人天增盛矣。楚不捕蛙。而蛙反少。蜀不食蟹。而蟹自稀。非明验乎。
客曰。天既恶杀。当使血肉之。味臭恶难堪。则普天之下。自然戒杀。不亦善乎。
答曰。禽兽血肉。自天视之。原系臭恶难堪。世人食之。见为美者亦犹厕虫贪粪。习而不觉也。譬如有人。前世为猫。念念捕鼠。前世为鹤。念念吞蛇。今世为人。不复思此二物。可见一种形骸。一种嗜好。嗜好不同。从业缘起。业缘不同。又从心起。人能与天同其心。自觉血肉之味。臭恶难堪也。
客曰。杀生为业者。仰事俯畜。咸赖乎此。劝之改业。绝其生路矣。爱物不爱人。吾不取也。
答曰。杀生为业。譬之漏脯救饥。虽暂得衣食。而累劫受苦。未有了期也。正为爱之故。劝之改业。反谓绝其生路。世之不杀生为业者。竟死乎。弗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