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蕴第一中智纳息第二
一智识因缘 二心念祭祀
三根用过去 疑名句文身
佛诃责六因 随眠心及断
因境断识义 此章愿具说
智慧认知的根源 心意专注的修行 根基作用的过往 疑惑名称与文句 佛陀指出的六种原因 烦恼心念的断除 境界与认知的深意 本章愿为您阐明
颇有一智知一切法耶?
有没有一种智慧能够了知一切法?
答:无。
没有。
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智何所不知?
如果这种智慧生起时认识到“一切法都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我”,那么这种智慧还有什么不能了知的呢?
答:不知自性,及此相应俱有诸法。
不知道自己的本性,以及与此相应、同时存在的各种现象。
颇有一识了一切法耶?
有没有一种意识能够了知一切事物?
答:无。
没有。
若此识生「一切法非我」,此识何所不了?
如果这个心识能够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没有真实自我”,那么这个心识还有什么不能透彻理解的?
答:不了自性,及此相应俱有诸法。
答:不明白事物本来的性质,以及与它相关联、同时存在的各种现象。
颇有二心展转相因耶?
有没有两种心念互相影响的情况呢?
答:无。所以者何?无一补特伽罗非前非后二心俱生。
回答:没有。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同时生起两个心意,既不在前也不在后。
又!非后心为前心因。
后面的心念不能作为前面心念的因。
颇有二心展转相缘耶?
有没有可能两个心念互相攀缘呢?
答:有。
有。
如:有心起「无未来」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如果心中生起“没有未来”的念头——正当思考这个念头时,就会产生第二个念头。
如:有心起「有未来」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当心中生起“有未来”的念头时——随着对这个念头的思惟,就会产生第二个念头。
如:有心起「无未来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当心中生起“没有未来修道”的念头时,紧接着就会思考这个念头,从而生起第二个念头。
如:有心起「有未来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当心中生起“存在未来之道”的念头时,紧接着就会对此进行思考,从而产生第二个念头。
如: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转相缘。
有两种能了知他人心意的人,这两人的心念能够互相感知。
何故无一补特伽罗非前非后二心俱生?
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在同一个时刻同时生起两个心念?
答:无第二等无间缘故,有情一一心相续转故。
有情众生都是一个接一个的心念相续生起,不可能同时有两个平等无间的缘一起作用。
补特伽罗既不可得,又无前心往后心,理何缘能忆本所作事?
既然没有真实存在的生命个体,也没有前一刻的心识转移到后一刻,那为什么我们还能记得过去的事情呢?
答:有情于法,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随所更事,能如是知。
众生对于事物,通过反复修习的力量,获得这种相应的认知能力,随着经历的事情,就能够这样去理解。
如:有二造印者,能了自他所造印字,虽彼二人不往相。
有两个能制造印章的人,他们都能辨认自己和对方所造的印文。虽然这两人不曾相见往来。
问:汝云何造此字,亦不相?
问:你为何要造作这些文字概念,却又说它们并非真实存在?
答:我如是造此字。而彼二人,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能了自他所造印字。
我这样创造了这些文字。那两个人,由于长期练习形成的习惯力量,获得了同样的理解能力,能够懂得自己和对方所创造印章上的文字。
有情亦尔!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随所更事,能如是知。
众生也是如此!由于长期反复修习的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共通认知能力,随着所经历的事情,就能这样了知。
又如:有二知他心者,互相知心,虽彼二人不往相。
就像有两个能知晓他人心意的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的心思,虽然这两人并没有互相前往交流。
问:汝云何知我心,亦不相?
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心思,又不执着于表象?
答:我如是知汝心。而彼二人,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互相知心。
我明白你的心意。那两个人因为长期修行的力量,获得了这种相通的智慧,所以能够互相了知对方的心念。
有情亦尔!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随所更事,能如是知。
众生也是如此!由于长期反复修习的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共通认知能力,随着所经历的事情,就能这样了知。
复次!一切心心所法,于所缘定,安住所缘。又以受意为因力,强念便不忘。
一切心理活动和心理状态,都会稳定地安住于所观察的对象上。又因为以领纳的心意为动力来源,通过专注的忆念就能保持不忘失。
何缘有情忘而复忆?
为什么众生会忘记又想起来?
答:有情同分相续转时,于法能起相属智见。又以受意为因力,强念便不忘。
当众生在生命流转中持续存在时,就能对事物生起相互关联的智慧认知。又因为通过感受和意识作为内在动力,只要专注用心就能铭记不忘。
何缘有情忆而复忘?
为什么众生会记住又忘记?
答:有情异分相续转时,于法不起相属智见。又以受意为因力,劣念便忘失。
有情众生在生死流转的不同阶段中,对事物真相不能生起相应的正确认识和见解。又因为以感受和意念作为主导力量,导致正念薄弱,所以就会忘失真理。
何缘祭祀饿鬼,则到;非余趣耶?
为什么祭祀饿鬼道的众生,供品就能到达他们那里;而祭祀其他道的众生,供品却不能到达呢?
答:彼趣法尔,得如是处、事、生、我分,是故祭祀则到,非余。
回答:那个去处自然如此,能得到这样的环境、际遇、生命形态和自我范畴,所以祭祀就能抵达,别的途径不行。
如:鹅雁、孔雀、鹦鹉、舍利、命命鸟等,虽如意自在,飞翔虚空,而神力威德,不大于人。然彼趣法尔,得如是处、事、生、我分,能飞翔虚空。
像天鹅、孔雀、鹦鹉、舍利鸟、共命鸟这些生灵,虽然能随心所欲地在空中飞翔,但它们的神通威德,其实并不胜过人类。不过是这些生灵依循其生命法则,自然获得了这样的生存环境、活动能力、生命形态与天性本能,所以才能翱翔于天空。
鬼趣亦尔!由法尔力,祭祀则到;余趣不尔!
鬼道众生也是这样!由于自然法则的力量,祭祀时他们就会到来;其他道的众生并非如此!
又!如一类那洛迦,能忆宿住,亦知他心。一类傍生、一类饿鬼,能忆宿住,亦知他心,及起烟焰,兴云致雨,作寒热等。虽能作是事,而神力威德不大于人。然彼趣法尔,得如是处、事、生、我分,能作是事。
还有一类地狱众生,能够回忆前世经历,也能感知他人心念。某些畜生道和饿鬼道的众生,不仅能忆起宿世过往、洞悉他人心意,还能制造烟雾火焰,兴起云雨,操纵寒热变化。虽然具备这些能力,但他们的神通威德其实并不胜过人类。这些众生不过是依循其生命形态的天然法则,在其所处的环境、境遇和生命形态中,自然获得属于他们这类存在的特质,因而能够施展这些能力。
鬼趣亦尔!由法尔力,祭祀则到;余趣不尔!
鬼道众生也是这样!由于自然法则的力量,祭祀时他们就会到来;其他道的众生并非如此!
复次!有人长夜起如是欲,如是爱乐:「我当娶妇,为儿娶妇,为孙娶妇,令生子孙,绍继不绝。我命终已,若生鬼趣,彼念我故,当祭祀我。」由彼长夜有此欲乐,是故祭祀则到;非余!
再者,有人长久以来怀着这样的愿望和心意:“我要娶妻,为儿子娶妻,为孙子娶妻,让他们生儿育女,传承香火不断。等我死后,如果转生到鬼道,他们因为惦记我,就会祭祀我。”正是由于他们长久以来存有这样的愿望和心意,所以祭祀才能够到达他们那里;并非无缘无故!
当言一眼见色?二眼见色耶?
用一只眼睛看东西,还是用两只眼睛看东西呢?
答:应言「二眼见色」。所以者何?若合一眼起不净识,开二眼时起净识故。
应该说是“两只眼睛同时看见颜色”。为什么呢?因为如果闭上一只眼睛会产生模糊的认知,而睁开双眼时才能产生清晰的认知。
设合一眼起如是识,开二眼时亦起此识,则不应言「二眼见色」。
如果只用一只眼睛就能产生这种认识,那么睁开两只眼睛时也产生同样的认识,就不能说是"两只眼睛同时看见色相"。
然合一眼起不净识,开二眼时便起净识,是故应言「二眼见色」。
(这段讨论的焦点在于:当我们闭上一只眼睛看到的东西显得模糊不清,而睁开双眼时却看得清晰明了,这难道不正说明是"两只眼睛共同在看东西"吗?)
如合;覆、损、破、坏,亦尔!如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亦尔!
如同聚合一样;遮蔽、减损、破裂、毁坏,也都是同样的道理!如同眼睛看见色相;耳朵听到声音、鼻子嗅闻气味,也都是同样的道理!
诸过去,彼一切不现耶?
过去的种种,是否都不显现呢?
答:应作四句:
应当用四种情况来说明:
- 有過去,非不現。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從林離林來樂出離諸欲如金出山頂』
- 有不現,非過去。謂:如有一或以神通,或以呪術,或以藥物,或以如是生處得智,有所隱沒,令不顯現。
- 有過去,亦不現。謂:所有行——已起、等起,已生、等生,已轉、現轉,已集、已現,已過去,已盡滅,已離變;是——過去、過去分、過去世攝。
- 有非過去,亦非不現。謂:除前相。
诸过去,彼一切尽耶?
过去的一切,是否都已彻底消失?
答:应作四句:
应当用四种情况来说明:
- 有過去,非盡。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乃至廣說。』
- 有盡,非過去。謂:如佛言:『此聖弟子已盡地獄,已盡傍生,已盡餓鬼,已盡所有嶮惡趣坑。』
- 有過去,亦盡。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 有非過去,亦非盡。謂:除前相。
复次!若依结断说者:
另外,如果按照断除烦恼来说:
- 有結過去,非盡。謂:結過去——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
- 有結盡,非過去。謂:結未來——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 有結過去,亦盡。謂:結過去——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 有結非過去,亦非盡。謂:結未來——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诸过去,彼一切灭耶?
过去的一切,是否都已完全消失?
答:应作四句。
应当用四种情况来说明。
- 有過去,非滅。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乃至廣說。』
- 有滅,非過去。謂:依世俗,小街、小舍、小器、小眼,言是「滅街」乃至「滅眼」。
- 有過去,亦滅。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 有非過去,亦非滅。謂:除前相。
复次!若依结断说者:
另外,如果按照断除烦恼来说:
- 有結過去,非滅。謂:結過去——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
- 有結滅,非過去。謂:結未來——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 有結過去,亦滅。謂:結過去——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 有結非過去,亦非滅。謂:結未來——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若于苦生疑——「此是苦耶?此非苦耶?」当言一心?多心耶?
如果对苦产生怀疑——“这是苦吗?这不是苦吗?”应该说是用一个心念?还是多个心念?
答:应言:多心。谓:「此是苦耶?」是一心;「此非苦耶?」是第二心。
回答:应该说,这是多种心念的活动。比如心中生起“这是苦吗?”是一个念头;接着又生起“这不是苦吗?”就是第二个念头。
于集、灭、道生疑,亦尔!
在集、灭、道这些真理上产生疑惑,也是一样的道理!
颇有一心——有疑、无疑耶?
有没有一种情况——心里既存在疑惑,又不存在疑惑呢?
答:无。所以者何?谓:于苦谛——
回答:没有。为什么呢?因为对于苦圣谛——
若言:「此是苦耶?」此心有疑;若言:「此是苦」,此心无疑。
如果说:"这究竟是不是苦呢?"这时心中还有疑惑;如果说:"这确实是苦",这时心中就没有疑惑了。
若言:「此非苦耶?」此心有疑;若言:「此非苦」,此心无疑。
如果说:“这难道不是苦吗?”这是心里有疑惑;如果说:“这不是苦”,这是心里没有疑惑。
于集、灭、道,应知亦尔!
对于集、灭、道,也应当这样理解!
云何「多名身」?
多个名称的集合
答:谓「多名号」。异语、增语,想、等想,假施设,是谓多名身。
回答:所谓“多名号”就是指,不同的说法、补充的说法,概念、相同的概念,以及假借语言来安立的名相,这些都叫做多种名称的集合。
云何「多句身」?
什么是多句身?
答:诸句能满——未满足义,于中连合,是谓多句身。
多个句子能够完整表达——尚未完全表达的意义,在这其中连续组合,就称为多句身。
如世尊说:
如同世尊所教导的那样:
『诸恶莫作 诸善奉行 自净其心
是诸佛教』
不作一切恶行,奉行一切善法, 净化自己的心念, 这就是诸佛的教导。
如是四句,各能满足,未满足义,于中连合,是谓多句身。
这四句话各自能够表达完整的意思,若将未表达完整的意思在其中连接起来,就称为多句身。
云何「多文身」?
什么是“多文字”?
答:诸字众,是谓多文身。
许多文字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完整的文句。
如世尊说:
如同世尊所教导的那样:
『欲为颂本 文即是字 颂依于名
及造颂者』
欲望是颂文的根本 文字构成语句 颂文依靠名词概念 以及创作颂文的人
如佛世尊诃诸弟子,称言「痴人」,此有何义?
就像佛陀世尊呵斥弟子们,称他们为"愚痴的人",这是什么意思呢?
答:是诃责语。
这是责备的话。
谓:佛世尊诃责弟子,称言痴人,如今亲教及轨范师——若有近住依止弟子起诸过失,便诃责言:「汝为愚痴,不明不善。」世尊亦尔!诃诸弟子,称言痴人。
世尊训斥弟子时,会称他们为愚痴之人。就像现在的亲教师和轨范师——如果有近住依止的弟子犯了过失,就会斥责说:“你愚昧糊涂,不明事理不善修行。”世尊也是如此!训诫诸位弟子时,也称他们为愚痴之人。
何故世尊诃诸弟子,称言痴人?
为什么世尊会斥责弟子们,称他们为愚痴的人?
答:彼于世尊教诫、教授,不随义行,不随顺,不相续。
他对于世尊的教导和指引,不能依照其中的道理去实践,不能顺应,也不能持续地遵循。
复次!彼于圣教,作愚痴事,空无有果,无出无味,无有胜利。违越佛教,于诸学处,不能受学。故佛诃彼,称言痴人。
再者,此人对待圣人的教诲,做出愚昧无知的行为,这一切都是徒劳无益的,既得不到成果,也没有真正的出路和滋味,更没有什么殊胜的利益。他违背了佛陀的教导,对于应当修学的戒律规范,也不能够真正领受和学习。因此,佛陀才会斥责这样的人,称他为愚痴之人。
有六因。谓:相应因……乃至能作因。
有六种原因。就是:相互依存的原因……一直到推动助缘的原因。
云何相应因?
什么是相应因?
答:受与受相应法为相应因,受相应法与受为相应因……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与慧相应法为相应因,慧相应法与慧为相应因。
感受和与感受相关联的事物互为相应因,与感受相关联的事物和感受互为相应因……认知、思维、接触、注意、意愿、信解、忆念、禅定……智慧和与智慧相关联的事物互为相应因,与智慧相关联的事物和智慧互为相应因。
是谓相应因。
这就是相应因。
云何俱有因?
什么是俱有因?
答:心与心所法为俱有因,心所法与心为俱有因。心与随心转身业、语业为俱有因。心与随心转不相应行为俱有因,随心转不相应行与心为俱有因。
心与心所法互为俱有因,心所法与心互为俱有因。心与随心动转的身业、语业互为俱有因。心与随心动转的不相应行法互为俱有因,随心动转的不相应行法与心互为俱有因。
复次!俱生四大种展转为俱有因。
此外,同一事物中共存的四种基本元素,彼此之间互为共存的条件。
是谓俱有因。
这就是俱有因。
云何同类因?
什么是同类因?
答:前生善根与后生自界善根,及相应法为同类因。
前世积累的善根与今生在本界中生长的善根,以及与之相应的种种心念法门,都是相互滋养、彼此增上的同类因缘。
过去善根与未来、现在自界善根,及相应法为同类因。
过去积累的善根,与未来、现在同属善法范畴的善根,以及与之相应的种种心念活动,都是互相滋养、彼此增上的同类因缘。
现在善根与未来自界善根,及相应法为同类因。
现在的善根与未来同属自身领域的善根,以及与之相应的法,互为同类因。
如善根;不善、无记根,亦尔!差别者:不善中除自界。
善根的情况如此;不善根与无记根,也是同样的道理!区别在于:不善根中要排除自界部分。
是谓同类因。
这就是同类因。
云何遍行因?
什么是普遍生起的原因?
答:前生见苦所断遍行随眠,与后生自界,见集、灭、道,修所断随眠,及相应法为遍行因。
前世因执着于痛苦而未能断除的普遍烦恼,与转生后同一境界中因执着于积聚、寂灭、修行之道而生的烦恼,以及与之相应的种种心念,都互为普遍生起的根源。
过去见苦所断遍行随眠,与未来、现在自界,见集、灭、道,修所断随眠,及相应法为遍行因。
过去那些因执着苦而产生的普遍烦恼,与未来、现在同一范畴中因执着集、灭、道而产生的烦恼,以及修行过程中尚未断尽的烦恼及其相关心念,都互为普遍生起的根源。
现在见苦所断遍行随眠,与未来自界,见集、灭、道,修所断随眠,及相应法为遍行因。
现在那些因见到苦谛而能被断除的、普遍生起的烦恼,与未来同属一界的、因见到集谛、灭谛、道谛而产生的烦恼,以及通过修行才能断除的烦恼,还有与这些烦恼相应的各种心念,都构成了普遍生起的原因。
如见苦所断;见集所断,亦尔!
如果认识到痛苦能够被断除;那么认识到痛苦根源能够被断除,也是同样的道理!
是谓遍行因。
这就是遍行因。
云何异熟因?
答:诸心心所法受异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此心心所法与彼异熟为异熟因。
这些心和心所活动,会产生相应的果报:这些果报可能体现在物质现象上,也可能体现在心和其他心所活动上,还可能体现在非心非物的条件现象上。这些作为原因的心和心所活动,就是那些果报现象的根源。
复次!诸身语业受异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此身、语业与彼异熟为异熟因。
再者,一切由身体和语言所造作的业,会招感果报的色法、心念活动、以及非心念的运作规律。这些身业与语业,正是引发相应果报的根本原因。
复次!诸心不相应行受异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此心不相应行与彼异熟为异熟因。
再者,那些不与心相应的行为活动,会领受异熟果报的色法、心法、心所法,以及不与心相应的行为活动。这些不与心相应的行为活动,就是那些异熟果报的异熟因。
是谓异熟因。
这是异熟因。
云何能作因?
什么是能作因?
答:眼及色为缘生眼识。此眼识以彼眼色、彼相应法、彼俱有法,及耳声、耳识;鼻香、鼻识;舌味、舌识;身触、身识;意法、意识;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一切法为能作因;除其自性。
眼根和色境作为条件,就会产生眼识。这个眼识,是以那些眼根色境、与它相应的心所法、和它同时存在的各种条件,以及耳根声境与耳识、鼻根香境与鼻识、舌根味境与舌识、身根触境与身识、意根法境与意识,还有一切有形与无形、可见与不可见、有障碍与无障碍、有烦恼与无烦恼、有造作与无造作等等所有法,作为它的能作因;但排除它自身。
如眼识;耳、鼻、舌、身、意识,亦尔!
眼识是这样,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都是这样!
是谓能作因。
这就是能作因。
诸心由随眠故,名有随眠心,彼随眠于此心随增耶?
所有被烦恼潜伏影响的心,称为有随眠心。这些烦恼是否会对这样的心持续增强作用呢?
答:或随增,或不随增。
回答:有些会随之增长,有些不会随之增长。
云何随增?谓:彼随眠与此心相应未断,及缘此心。
什么叫做随增?就是说:那些烦恼与这个心相应而尚未断除,以及缘着这个心。
云何不随增?谓:彼随眠与此心相应已断。
为什么不会继续增长?因为那些烦恼与这个心相应之后,已经被断除了。
设随眠于心随增,此心但由彼随眠故,名有随眠心耶?
如果烦恼在心中持续增长,那么这颗心是否只因为这些烦恼,才被称为有烦恼的心呢?
答:或由彼非余,或由彼及余。
或是由于它自己而非其他,或是由于它自己以及其他。
云何由彼非余?谓:此心未断。
为什么是由那个原因而不是其他?因为:这个心念还没有断除。
云何由彼及余?谓: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见苦所断,见集所断随眠所缘。
通过那些以及其他情况来说明:当苦的智慧已经生起,但集的智慧还未生起时,如果心识仍被对苦的执着所障碍,那么对集的执着所引发的烦恼就会随之产生。
诸心由随眠故,名有随眠心。彼随眠于此心当断耶?
所有被烦恼随逐的心,就叫做有烦恼心。这些烦恼是否应当从这颗心中断除呢?
答:或当断,或不当断。
答案:有的应当断除,有的不应当断除。
云何当断?谓:彼随眠缘此心。
怎样才能断除烦恼呢?当执着烦恼的念头攀缘这颗心时。
云何不当断?谓:彼随眠与此心相应。
什么情况是不应该断除的呢?就是说:那些烦恼的种子与这个心是紧密相连的。
诸随眠因何当断?
烦恼的根源如何断除?
答:因所缘。
通过所观察的对象而产生。
汝说「随眠因所缘当断」耶?
你所说的"烦恼是因为所面对的境界而应当断除"吗?
答:如是。
答:正是如此。
若尔!诸随眠见灭、道所断有漏缘,彼随眠因何当断?若言此断、彼断,俱不应理。
如果这样,那些因见到灭、道真理而应断除的有漏烦恼,这些烦恼的根源究竟要如何断除?如果说在这里断除、在那里断除,两种说法都不合理。
答:见灭、道所断无漏缘随眠,因所缘故断。由此断故,彼亦断。
回答:能够认识到烦恼灭除、通过修行之道断除烦恼的无漏智慧,因为所对应的境界和对象而得以断除。通过这样的断除过程,那些烦恼也就随之断除了。
设随眠于心当断,此心但由彼随眠故,名有随眠心耶?
如果烦恼潜伏在心中应当断除,难道这颗心仅仅因为那些烦恼存在,才被称为有烦恼的心吗?
答:或由彼非余,或由彼及余。
或是由于它自己而非其他,或是由于它自己以及其他。
云何由彼非余?谓:心不染污,修所断。
为什么只有这些而不是其他?就是说:心没有被污染,是可以通过修行断除的。
云何由彼及余?谓:心染污。
如何通过那种方式及其他方式?意思是:心被染污了。
云何因境断识?
如何通过观察境界来断除意识?
答: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见集所断、见苦所断缘,是谓因境断识。
答:当认识苦的智慧已经生起,但认识烦恼根源的智慧还未生起时,如果心念——无论是针对烦恼根源的执着,还是对苦的执着所引发的认知,这就称为"因境断识"。
于此识,几随眠随增?
对于这个心识,有几种烦恼会随之增长?
答:十九。
烦恼的根源有十九种。
一心耶?
专心一意吗?
答:不尔。谓:
回答:不是这样的。
- 未離欲染;苦法智已生,集法智未生。若心——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欲界見集所斷,七隨眠隨增。
- 已離欲染,未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若心——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增。
- 已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若心——無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無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