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谈玄决择卷第二
上京开龙寺圆通悟理大师
赐紫沙门 鲜演述
疏尽宏廓之幽宗者。尽字是教,余皆是义。宏者,大也,即是广义。通収五教,若巨海遍纳于百川。廓者,空也,即是深义。别拣九宗,同天池独具于十德。或宏者,事法界。廓者,理法界。二字相合者,事理无碍法界。幽宗,事事无碍法界。或四字相合,同诠一真无障碍法界。斯则能被之教义也。
这部疏文彻底阐明了宏大空廓的深奥宗旨。“尽”字指的是教法,其余都是义理。“宏”是广大的意思,也就是广义。它统摄了全部五种教义,就像浩瀚的大海容纳了所有河流。“廓”是空阔的意思,也就是深义。它特别拣择了九种宗义,如同天池独自具备十种功德。另一种解释是,“宏”代表事法界。“廓”代表理法界。这两个字结合起来,就是事理无碍法界。“幽宗”则指事事无碍法界。或者将这四个字合起来看,共同诠释那唯一真实、圆融无碍的法界。这就是能用来阐释的教法与义理。
钞:真应权实者,智冥一理曰真,悲赴万根曰应。或本高而迹下,或本下而迹高,名权。本迹相称,名实。
钞中解释:所谓真身、应身、权巧与真实,可以这样理解:智慧与究竟理体完全契合,称为“真身”;慈悲随顺众生不同根机而显现,称为“应身”。有时本质高深却示现低微的形迹,有时本质平常却显现高妙的行迹,这叫作“权巧”。本质与示现的形迹完全相称,这叫作“真实”。
▲言四十二众者,谓同生众有一菩萨也,异生众有三十九执金刚神乃至大自在天王也。座内流出众,眉间流出众,故四十二,以配四十二位故。
说到四十二众,是指同生众中有一位菩萨,异生众中有三十九位执金刚神乃至大自在天王。加上从座内流出的众,从眉间流出的众,所以共成四十二众,以此对应四十二个修行阶位的缘故。
▲言况口光所召者,即现相品众齿面门光召十方众。是故彼经云:有十亿佛刹微尘数菩萨摩诃萨,一一各有世界海微尘数诸菩萨众,前后围绕而来集会,乃至于其座上结跏趺坐。
说到用口光来感召的情形,就是指《现相品》中佛从牙齿和面门放出光芒,感召十方世界的众生。所以那部经里说:有十亿佛国土微尘数那样多的大菩萨,每一位大菩萨各自都有如世界海微尘数那么多的菩萨大众,前后围绕着一同前来集会,乃至都在法座上结跏趺坐。
▲言毛光重现等者,亦是此品。谓即前所召十方世界海诸来菩萨,身毛孔中皆有光明,一一光明中现无量菩萨。此诸菩萨皆于尘中亲近三世诸佛,以种种法门教化众生是也。又彼经云:如是坐已,其诸菩萨身毛孔中,一一各现十方界海微尘数一切宝色光明,一光中悉现十世界海微尘数诸菩萨等。
说到“毛孔中重现光明”等内容,也属于这一品。意思是前面所召集的十方世界海中的诸位前来菩萨,他们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中都有光明,每一道光明里都显现出无量无数的菩萨。这些菩萨都在微尘中亲近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佛陀,并以种种修行法门来教导和度化众生。另外,那部经中还说:这些菩萨如此安坐之后,他们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中,各自都显现出如同十方世界海微尘数量那样多的、一切珍宝颜色的光明,每一道光明中又都完全显现出如同十个世界海微尘数量那样多的诸位菩萨。
钞:本即圆音者。拣非在根之教,得名为本。故下钞云:一音普应,但是教本,非是其教。即其义也。
钞文说:原本就是圆满的声音。这是为了区分,不是指在感官根基中的教化,才能称为根本。所以后面的钞文说:一种声音普遍回应一切,这只是教化的根本,而不是具体的教化内容。就是这个意思。
▲言经列二十者,一名最胜光遍照,状如摩尼宝形,乃至二十名妙宝焰。
经中所列二十种光,第一种名为“最胜光遍照”,其形状如同摩尼宝珠,……直至第二十种名为“妙宝焰”。
▲言结有等者,经云此一一世界各有十佛刹微尘数广大世界是也。或独华藏品中,经云诸佛子!彼一一切世界程,或须弥形、江河形,乃至云诸庄严具形,如是有世界海微尘数。或是世界成就品文,彼有十程,经云尔时普贤菩萨复告大众言:诸佛子!世界海有种种差别形相,所谓或圆、或方,乃至云或如佛形,如是等有世界海微尘数。
说到“结有”等语,是指经中所说:这每一个世界,各自都有十佛刹微尘数那样多的广大世界。有的仅见于《华藏品》中,经中说:诸位佛子!那一切世界,有的是须弥山的形状、江河的形状,乃至说如各种庄严器具的形状,像这样有无量世界海微尘数的形态。有的见于《世界成就品》的文字,那里列举了十种形态,经中说:那时普贤菩萨又告诉大众说:诸位佛子!世界海有种种不同的形状样貌,所谓或是圆形、或是方形,乃至说或如佛的身形,像这样有无量世界海微尘数的差别。
▲言經云:佛演一妙音(一梵音故),周聞十方剎(二、遍聞一切稱法性故),眾音悉具足(三、此一即多,事理融故),法雨皆充滿遍(四、彼一一音雨多法雨),一切言詞海(五、彼法各異一切言詞),一切隨類音(六、各同一切眾生之音),一切佛剎中(七、此音各各遍一切處),轉於淨法輪(八、所說各顯世淨之義),一切諸國土,悉見佛神變,聽佛說法音(九、普令一切各得見聞),聞已趣菩提(十、各各皆得究竟之益)。具斯十義,方曰圓音。出現品中復有十喻,次下具引。
经文上说:佛陀演说一种微妙的音声(第一,因为是纯净的梵音),能够周遍传达到十方世界(第二,普遍听闻一切,与法性相应),其中又具足了一切音声(第三,这一种音声即含摄众多音声,事与理相互融通),如同法雨普遍充满一切处(第四,那每一种音声都如雨般降下众多佛法教义),一切言词如大海般深广(第五,那些教法各有不同,对应一切言词),能随顺一切众生的类别而发音(第六,每一种音声都与一切众生的音声相同),在一切诸佛国土之中(第七,这种音声各自普遍传达到一切地方),转动清净的佛法之轮(第八,所说的法各自显示清净世间的义理),一切所有的国土,都能见到佛陀神通变化,听闻佛陀说法的音声(第九,普遍让一切众生各自得以见到、听到),听闻之后,便能趣向觉悟(第十,各自都能获得究竟圆满的利益)。具备这十种含义,才可称为圆满的音声。《出现品》中还有十种比喻,接下来会详细引用。
疏主、伴重重,极十方而齐唱者,上句标举,下句释成。此意云:主、伴重重,作何事业?故下句云:极十方而齐唱也。有力自在说法,名主;无力不自在说法,名伴。但是说法之中分成主、伴,非为听法得名为伴。夫主、伴者,必圆作事。主既说法,伴必说故。何以得知下,释成云:极十方而齐唱。唱者,显示果主、因伴,云:谓遮那处普光堂东方十佛刹尘数世界外,有金色世界文殊而来为伴。应问彼云:第二会文殊为伴,为说经耶?为听经耶?若云听经,违下经故,下经正明文殊说第二会故;若云说经,何云听法名伴?由此得知,主、伴虽殊,同说经也。
(澄观法师在《华严经疏》中,以“主、伴重重,遍及十方而齐声宣说”作为科判。上一句是标举纲要,下一句是解释成立。这意思是说:主与伴层层无尽,他们在做什么事业呢?所以下一句说:遍及十方而齐声宣说。有能力、自在说法的,称为“主”;能力不足、不能自在说法的,称为“伴”。这只是就说法这件事中分出主、伴,并非听法者才称为“伴”。所谓主与伴,必定是圆满地共同成就法事。既然是主在说法,伴也必定在说法。如何知道呢?下面解释成立说:遍及十方而齐声宣说。“唱”的意思,是显示果位的主尊与因位的伴从,经文说:在毗卢遮那如来所在的普光明殿,东方十个佛国土微尘数世界之外,有金色世界的文殊菩萨前来作为伴从。这里应该问:第二会中,文殊菩萨作为伴从,是在说经呢?还是在听经呢?如果说是听经,就与后面的经文相违背,因为后面的经文明确记载文殊菩萨在第二会说法;如果说是说经,那为什么又说听法者名为“伴”呢?由此可知,主与伴虽然角色不同,但都是在共同说经。)
疏文说“主、伴重重,遍及十方而齐声宣唱”,上一句是标举纲要,下一句是解释成立。
▲重重者,隣次相押,数多之义也。极者,尽也。十方者,穷法界之处也。齐者,同时也。唱者,宣唱也。此意云:说主说伴,重重叠叠,尽十方界,一时宣畅华严经也。拣异随宜之教,或有国土说,或有国土不说故。
层层叠叠,指的是依次相邻、数量众多的含义。极,是穷尽的意思。十方,是指遍及法界的所有处所。齐,是同时的意思。唱,是宣说唱诵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说法的主要人物与辅助眷属,层层无尽,遍布十方法界,在同一时刻宣说弘扬《华严经》。这是为了区别于随顺机缘的教化,因为那种教化可能有的国土在说,有的国土就不说。
钞:举一为主,十方为伴,乃至云故曰重重者,略总释也。此意云:诸佛、菩萨随一为主,法界诸佛、菩萨咸为其伴。主唯是一,互为其主;至尚无数,伴即无边。互为其伴,伴宁知数?既主、伴无数,重重叠叠遍于法界。主既说经,伴必随说,那有一方不说华严?
钞文解释道:以一位佛或菩萨为主,十方世界的一切佛菩萨都作为他的伴侣,乃至说“所以称为重重无尽”,这是简要的总括解释。这意思是说:诸佛和菩萨中,任何一位都可以作为主尊,法界中所有的佛和菩萨都成为他的伴侣。主尊虽然只是一位,但彼此可以互为主尊;主尊的数量尚且不可计数,伴侣的数量更是无边无际。彼此互为伴侣,伴侣的数量又如何能知道呢?既然主尊和伴侣都数量无尽,层层叠叠遍布整个法界。主尊既然在宣说经典,伴侣必然也随同宣说,哪会有一方世界不在宣说《华严经》呢?
▲言相犹难明下,广别释也。
说到事物的表象尚且难以明了,下面将展开详细解释。
▲言此一亦名辅翼者,胜劣齐平,但得称伴。以劣望胜,复名辅翼。谓净土中有十八圆满,今菩萨众即辅翼圆满也。此非局此界名号品中他方菩萨,疏科成六辅翼。
说到这个“一亦名辅翼”的“辅翼”,是指胜者和劣者地位平等时,只能称为伴侣;而以劣者仰望胜者的角度,又可以称为辅翼。就是说净土有十八种圆满境界,现在这些菩萨众,就是辅翼圆满。这里并不局限于此界《名号品》中提到的他方菩萨,在疏文中归纳为六种辅翼。
▲言不名因主果伴者,問曰:十玄門中主伴門云:隨舉一法為主,餘一切法為伴。今何不爾?答曰:據義不同。彼約稱性實義,此約教相軌義。故如臣作主,不可君為參佐也。若爾,准下疏云:主伴有三:一、迴向主伴(爾修善根,互相迴向,故今成佛,邊為主伴),二、同行主伴(同修禪、戒等行),三、如相主伴(二俱稱性,居然相收)。釋曰:准彼所說,毗盧與彼菩薩遞為主伴,豈非因果互為主伴耶?答曰:彼約昔時同修善根,互相迴向。今隨一成佛,餘作菩薩,而為其伴。故云遞為主伴,非是因果互為主伴。又解:此約化儀,非因主而果伴;彼據稱性,故因果而遞互。
▲说到不能将因位视为主、果位视为伴的原因,有人问:十玄门中的主伴门说:随便举一法作为主,其余一切法都作为伴。现在为什么不是这样呢?答:这是因为所依据的道理不同。那是从契合真性的究竟实义角度说的,这是从教法相状的规范角度说的。所以就像臣子可以代理君主事务,但君主不能去做臣子的下属。如果是这样,依据下面疏文的解释,主伴关系有三种:一是回向主伴(你们修习善根,互相回向,所以现在成佛时,彼此成为主伴);二是同行主伴(一同修习禅定、持戒等行持);三是如相主伴(两者都契合真性,自然互相含摄)。解释说:根据那种说法,毗卢遮那佛和那些菩萨可以轮流作为主伴,这难道不是因果可以互为主伴吗?答:那是根据过去共同修习善根、互相回向来说的。现在随着其中一位成佛,其余作为菩萨,就成为他的助伴。所以说轮流作为主伴,并不是说因果可以互为主伴。还有一种解释:这是从教化方式的层面讲,不是因位为主而果位为伴;那是从契合真性的层面讲,所以因果可以交替互为主伴。
▲言隣次相押故曰重。重者,此界他界附近名隣次,若主若伴互遍名相押。
说到“邻近次第相互重叠,所以称为‘重重无尽’”。所谓“重重”,是指这个法界与其他法界彼此邻近、依次排列;无论是主是伴,都互相周遍,这就叫作“相互重叠”。
▲言如佛,佛既尔,佛主,菩萨伴亦然者,问曰:诸佛与遮那互为主伴,何云既尔?菩萨与遮那既无递互,何云亦然?答曰:约人即无,随界乃有。何者?应云此界佛为主,余界佛为伴;余界佛为主,此界佛为伴,即是果主、果伴递互也。此界佛为主,余界菩萨为伴;余界佛为主,此界菩萨为伴,岂非果主、因伴递互义也?
说到如佛,佛既然是这样,那么佛为主,菩萨为伴也是如此。有人问:诸佛与毗卢遮那佛相互作为主伴,为什么说“既然是这样”?菩萨与毗卢遮那佛既然没有交替互为主伴的关系,为什么说“也是如此”?答道:如果单从人的角度说,确实没有交替互为主伴;但若随不同世界来看,便存在这种关系。为什么呢?应该说:在这个世界,佛为主,其他世界的佛为伴;在其他世界,佛为主,这个世界的佛为伴——这就是佛果位上的主与伴相互交替。在这个世界,佛为主,其他世界的菩萨为伴;在其他世界,佛为主,这个世界的菩萨为伴——这难道不是佛果为主、菩萨因为伴,彼此交替的意义吗?
▲言二者,遮那一佛为主等者,前望多佛互作主伴显重重义,此望一佛一往作主明重重义。如前释处中二义:一、总将七递为能遍,二、别将一递为能遍也。
所谓“二”,是指遮那佛为主等——前面是从多佛互为主伴的角度,显示重重无尽的含义;这里是从一佛一向为主的角度,阐明重重无尽的含义。正如前面解释处所时所说的两种含义:一是总体将七处递次作为能遍覆的主体,二是分别将一处递次作为能遍覆的主体。
▲言如长空等者,此释主移,伴亦移也。如西川内,月在其中,火星在西一丈许地,木星在东一丈许地。向东川内,星月相望,亦同其上,非谓月与木星相近,与火星远也。问:此递言移,上言不赴树王,岂不相违?答:彼约起而不起,此约不移而移,文虽有异,理归一途。又问:为但移人界耶?答:人界俱移,钞文甚显,学者自观。
说到像广阔天空这样的比喻,这是在解释主体移动时,伴随的景象也随之移动的道理。比如在西边的河川里,月亮映照在水中,火星的影子出现在西边大约一丈远的地方,木星的影子则出现在东边大约一丈远的地方。当景象转向东边的河川时,星辰与月亮的相对位置,看起来和之前是一样的,并不是说月亮与木星的距离变近了,而与火星的距离变远了。
有人问:这里接连说到移动,但前面又提到“不赴树王”(不刻意前往菩提树下),这难道不是矛盾吗?
回答:那是从“看似动而实未动”的角度来说的,这里则是从“看似不动而实有移动”的角度来谈,文字表述虽然不同,但道理是相通的。
又有人问:是只有人的境界在移动吗?
回答:人与所处的境界都在移动,原文中说得非常清楚,学习的人可以自行去体会。
▲言如是主佛至东一佛刹尘数界外至正当本金色世界处者,此是第十佛刹尘数主佛主界当第一金色世界,非谓第十主佛主界但当一佛刹尘数界内。第十界已,请思请思。问曰:主佛至彼金色世界,本娑婆界为有主佛、为复无耶?若有主佛,应成杂乱,财首伴菩萨亦在此界故。若无主佛,是则说主不遍,一切在彼金色处,本界处无故。答曰:此义亦难,幸希详审。但以为门不同,不应致难。何者?若约不移义,此界有主佛,财首伴菩萨无故。若约移义,此界有财首伴菩萨,劫无主佛则无杂乱,移与不移复不相碍亦无不遍,是则前难一时都遣。
说到这尊主佛向东经过一佛刹微尘数的世界之外,到达原本金色世界所在之处——这是指第十佛刹微尘数的主佛及其所主化的世界,正对应着第一个金色世界,并非说第十尊主佛所主化的世界只在一佛刹微尘数世界之内。第十世界之后的情形,还请大家仔细思惟、仔细思惟。
有人问:主佛到了那个金色世界,原本的娑婆世界究竟还有没有主佛呢?如果还有主佛,就应该造成混杂错乱,因为财首菩萨及其伴众菩萨也在这个世界啊。如果没有主佛,那就会说主佛不能周遍一切——一切主佛都在那金色世界处,原本的世界处反而没有了。
回答:这个问题的确不易解答,希望大家能仔细推究。其实这只是因为所立的角度不同,不应当以此责难。为什么呢?如果从不迁移的角度来说,这个世界有主佛存在,而财首伴众菩萨并不在此界;如果从迁移的角度来说,这个世界有财首伴众菩萨,此时劫中没有主佛就不会造成杂乱,迁移与不迁移二者互不妨碍,也没有不周遍的问题。这样,前面的疑难就一并消除了。
▲言如是主佛极于东方者,问曰:主佛之东,为更有世界耶?更无世界耶?若云更有,何得言极?极者,尽也。若云更无,是则世界有边,文殊不应从东而来。答曰:更有世界。若尔,后难善遣,前难如何?答:从此东方,凡有世界处,主佛必遍,所以言极,非谓世界有边。由此文殊亦从东来,如尽众生之愿门,但是众生但有佛性,无非所化,非是众生有化尽时。
说到“此佛主极于东方”,有人问:佛主所在的东方,是还有世界呢?还是没有世界?如果说还有世界,怎么能称为“极”?“极”就是尽头的意思。如果说没有世界,那就意味着世界有边界,文殊菩萨就不应该从东方而来。
回答是:还有世界。如果这样,后面的质疑可以妥善解释,但前面的质疑怎么解答呢?
答:从我们这里往东方去,凡是有世界存在的地方,此佛主必定遍布其中,所以称为“极”,并不是说世界有边际。正因为如此,文殊菩萨也能从东方而来。这就好比普度众生的愿力之门,只要众生具备佛性,就没有不被教化的可能,并不是说众生会有被教化完尽的时候。
▲言终不见文殊师利从西向东来近主佛者,此遮常情定相之解。恐有疑云:主佛在此娑婆,金色在东,彼界文殊从东向西来近主佛。今移主佛极于东方,越过金色,彼界文殊应从西向东来近主佛。所以遮云:终不见文殊师利从西向东来近主佛。何以故?主若移时,伴亦移故。
说到终究没有见到文殊师利菩萨从西向东来亲近主佛,这是为了破除常人执着固定形相的见解。恐怕有人会疑惑:主佛在此娑婆世界,金色世界在东方,那一界的文殊菩萨应当从东向西来亲近主佛。如今将主佛移至极东方,超越了金色世界,那一界的文殊菩萨便应从西向东来亲近主佛。因此要破除这种见解说:终究没有见到文殊师利从西向东来亲近主佛。为什么呢?因为主佛若移动时,随行的圣众也会随之移动。
▲言亦不见文殊师利从佛前过,向西近佛者,恐外疑云:虽不见文殊从西向东来近主佛,应是文殊从佛前过向东,却回向西来近主佛。故钞遮云亦不见等,以表主移伴亦移故。如恐未晓,复举喻明。如一法师市中作法,东门一僧而来佐法,乃从东向西,故法师移至东门之外,是则东门一僧必从西向东而来佐法。如或不然,应是东门一僧从师前过向东,却向西方而佐其法。遮此常情二解,故钞云尔。
再说,也看不到文殊师利从佛陀面前经过,往西边靠近主佛的情形。这是为了防止外人产生这样的疑惑:虽然没看到文殊从西向东来接近主佛,会不会是文殊从佛前经过向东走,再转身向西来接近主佛呢?所以《钞》中补充说“亦不见”等语,是为了表明主位移动了,伴众也随之移动。如果担心还有人不能明白,再举一个比喻来说明。好比一位法师在街市中主持法事,东门有一位僧人来辅助法事,他是从东向西走来,所以法师就移到东门之外;这样一来,东门那位僧人必然是从西向东而来辅助法事。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可能是东门那位僧人从法师面前经过往东走,再转身向西方来辅助法事。为了排除这两种通常的猜想,所以《钞》中这样说。
▲言如人以十錢布地等者,問:前舉十人為喻,今何重舉?答:彼約遞至主伴,此約一往主伴。若爾,星月之喻已顯一往故。答曰:星月喻中未彰主佛周遍伴剎,故此重明。如人以十錢布地(標也),未是已布於地。
说到像有人用十个铜钱铺在地上这个比喻,有人问:前面已经用十个人作比喻,为什么这里又重复举例?回答:前面是从依次传递的角度来说明主伴关系,这里是从单向主伴关系的角度来说明。如果是这样,那星星和月亮的比喻已经能说明单向关系了呀。回答说:星星和月亮的比喻里,没有突显主佛周遍、伴刹环绕的情形,所以这里再作说明。就像有人拿着十个铜钱准备铺在地上(这是标示),但还没有真正铺到地上。
▲钱心为主,钱缘为伴者,指配法合也。
以金钱之心为主导,以金钱之缘为辅助,指的是将方法与条件相配合。
▲第一,钱当中者,对东西上押之钱名中。同本界不移之主伴,对东西各移之主伴名中。
第一,所谓“钱当中”的意思,是指在东西两边都押上钱,称为“中”。好比本来界限不移的主伴关系,相对于东西两边各自移动的主伴,就称为“中”。
▲则以第二钱押第一钱上近东一缘之地者,此意云,复用第二钱押第一钱上,如何押耶?故释成云,渐近东展出一楞之地,喻第二重主、伴各移近东一界。
再用第二个铜钱压在第一个铜钱上方,向东挪出一小边的地方。这句话的意思是:怎样用第二个铜钱压在第一个铜钱上呢?解释里说:逐渐向东挪出一个楞边的地方,比喻第二重境界中的主尊与伴从都各自向东移动了一个界限。
▲则开元、通宝等皆移近东一缘之地者,此显一移一切皆移也。
那么,开元通宝等钱币都向东方移动了一个缘的距离,这表明一个移动,其他一切也都随之移动。
▲如是钱钱重重相押,皆渐近东者,法合云:如是主伴重重相押,皆渐近东。是知东方界界有主,界界有伴,无不周遍故。若至金色,但有十个主佛者,主佛有不遍世界之失。何者?界有十佛刹微尘数故。彼若救云:一佛主佛刹尘数世界无不遍失者,应第一主佛移近东一佛刹尘数界外第二佛刹微尘数界中,何故钞云向东一界?复违隣次之义也。
这样层层叠叠相互承接,都逐渐向东延伸,用佛法来对应就是说:这样主与伴层层叠叠相互承接,都逐渐向东延伸。由此可知,东方每一重世界都有主导者,每一重世界都有伴随者,没有不周遍的。如果说到了金色世界,只有十个主导的佛,那么主导的佛就有不能周遍所有世界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世界有十佛刹微尘那样多的数量。如果对方补救说:一尊佛主导一佛刹微尘数的世界,就没有不周遍的过失了——那么,第一尊主导的佛就应该移动到东方一佛刹微尘数世界之外的第二佛刹微尘数世界之中去,为什么钞文中说“向东一界”呢?这又违背了相邻次序的道理了。
▲更以十钱近西亦然者,合前主移近西也。余说云云,恐非正理。
再用十枚铜钱靠近西侧也是如此,这是结合前面主体移动靠近西侧的情况。其他各种说法等等,恐怕都不是正确的道理。
▲言如第一会重重遍法界者,问:普光、忉利等处亦说第一会法门不?若说,何以经中但言菩提场说第一会,不言于余?若彼不说,何以遍?答:有多解:一、约佛德能,云遍法界;约根见、闻,云菩提场。故下疏云:但随见、闻说,有初成九会之别。二、据称性圆融义,云遍法界;据不坏相行布义,云菩提场。三、就广融义,于菩提场全摄普光、忉利等法界处尽故。由此但在菩提场,即是遍法界。经就能融,云菩提场。故经云:华藏世界所有尘,一一尘中见法界。一尘尚然,况一处耶?四、就普遍义,即菩提场遍普光、忉利等法界处也。既普光、忉利等法界处中皆有菩提场,是故但在菩提场说第一会,亦无普遍。若尔,第一会主与余会主为相见不?若许相见,应成杂乱;若不相见,何以知遍?答:相即互亡不相见,相入双存许相见。虽许相见,有力、无力异,亦无杂乱。若尔,既云无力,应不名主。答:但约相入门之无力,非关主、伴门之无力也。若约主、伴,皆成有力,各对当会伴菩萨故。今约相入,互成无力,主、佛自望更相入故。又解:或彼无力,即成其伴,同彼相、即二种玄门,有同体故。是故准知,九会教主若互相遍,分有、无力,却成主、伴,故无杂乱。余会、余佛等,准此应释。
说到第一场法会遍及整个法界,有人问:普光天、忉利天等处也宣说第一场法会的法门吗?如果说,为什么经中只说在菩提场宣说第一场法会,而不提其他地方?如果那些地方不说,为什么又说它遍及法界呢?回答:有多种解释:
第一,从佛的功德能力来说,称为遍法界;从众生根机所见所闻来说,称为菩提场。所以下面的疏文说:只是随众生所见所闻而说,才有了初成道时九场法会的区别。
第二,依据契合本性、圆满融通的道理,称为遍法界;依据不破坏事相、次第分明的道理,称为菩提场。
第三,从广博融摄的意义上讲,在菩提场中已经完全包含了普光天、忉利天等所有法界处所。因此,只在菩提场,也就是遍法界。经文是从能融摄的角度,说菩提场。所以经中说:华藏世界所有的微尘,每一粒微尘中都显现法界。一粒微尘尚且如此,何况一个处所呢?
第四,从普遍存在的意义上讲,就是菩提场遍在于普光天、忉利天等法界处所。既然普光天、忉利天等法界处所中都有菩提场,所以只在菩提场说第一场法会,也并无不普遍。
如果这样,第一场法会的主佛与其他法会的主佛,他们彼此相见吗?如果允许相见,应该会显得杂乱;如果不见,又怎么知道是遍及的呢?
回答:从“相即”的角度,彼此互融无二,不见差别;从“相入”的角度,双方并存,允许相见。虽然允许相见,但有“有力”和“无力”的差别,也就没有杂乱。
如果这样,既然说是“无力”,应该不能称为“主”了吧?
回答:这里只是依据“相入”法门所说的“无力”,并非关乎“主、伴”法门中的“无力”。如果依据“主、伴”法门,都成为“有力”,各自对应当场的伴从菩萨。现在依据“相入”法门,互相成为“无力”,是主佛之间彼此互相融入的缘故。
又有一种解释:或许那个“无力”的,就成为其“伴”,这与“相即”、“相入”两种玄妙法门中,有“同体”关系的道理是相同的。
因此可以推知,九场法会的教主如果互相遍及,分有“有力”和“无力”,反而成就了“主”与“伴”的关系,所以没有杂乱。其他法会、其他佛等,应参照这个道理来解释。
▲言故有三两身等者,将时、处、根以显佛身不全昭著。
所以说有三身、二身等,是根据时机、地点和众生根器来显现佛身,并非完全显露。
疏:虽空空绝迹,而义天之星像灿然者,肇公云:大像隐于无形,故不见以见之;大音匿于希声,故不闻以闻之。斯之谓矣。
疏文:虽然空性的境界超越一切形迹,但真理的星空依然璀璨显现。正如僧肇大师所说:至高无上的形象隐没于无形之中,所以要透过“不见”去真正看见;至高无上的声音潜藏于寂静之中,所以要透过“不闻”去真正听见。这段话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啊。
疏:湛湛亡言者。上句直目无言,理本也;下句即目言之,事末也。教海佛音,本质教也;波澜根闻,影像教也。或分教义,而有异故。又解:上言湛者,遣言也;复云湛者,遣无言也。恐未兼亡,故致亡言,以遣能、所遣之迹也。意全当句,即绝也。教海者,即上亡言,理本也;波澜,即目言之,事末也。若尔,何云教海耶?答:言音实相,即法轮故;第十、教体,海印炳现故。
疏文说“湛湛亡言”:上一句直接指明无言,这是真理的根本;下一句则是针对言说,这是现象的表层。教法的海洋、佛陀的音声,是教法的本质;而波澜般的听闻作用,是教法的影像。或者,也可以从教法与义理的角度来区分,因为二者有所不同。另一种解释是:上文所说的“湛”,是遣除言说;再说“湛”,则是遣除“无言”本身。恐怕未能完全涵盖“亡”的深意,所以用“亡言”来表达,以遣除能遣除的心念与被遣除的痕迹。其意旨完全在于当下一句,当下即是绝待。所谓“教海”,就是上面所说的亡言,是真理的根本;“波澜”,则是针对言说,是现象的表层。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称为“教海”呢?回答是:因为言音即是实相,这就是法轮运转的缘故;在第十种教体之中,一切法如同大海印现,清晰显现的缘故。
鈔:夫大像無形等者,語借老子意,目一真法界。或比類而言,以劣況勝也。道體淺近,尚無形言;真法深玄,豈有名相?希字結上無聲,微字結上無形,絕、朕雙結上二言。心絕動搖(離相),言亡戲論(離言)。故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龍吉祥云:我欲入城,為有情故,巡行乞食。妙吉祥云:隨如意往。然於行時,勿得舉足,勿得下足,勿屈,勿申,勿起於心,勿戲論,勿生路想、城邑聚落想、大小男女想想等。所以者何?菩提遠離諸所有想,無高,無下,無卷,無舒,心絕動搖,言亡戲論,無有數量是也。
钞解:所谓“大像无形”等句,是借用《老子》的语句,来指代唯一真实法界。或者说是通过类比的方式,以粗浅的事物来衬托殊胜的义理。世间道体的道理尚且浅显近易,尚且没有形相与言说可以完全描述;真实法界深奥玄妙,又怎会有固定的名称和表象呢?“希”字总结上文“无声”之义,“微”字总结上文“无形”之义,“绝”、“朕”二字则共同总结上文“无声无形”这两层含义。心念远离一切动摇(即不执着于任何相状),言语超越一切戏论(即不执着于言说)。所以《大般若经》中“那伽室利分”记载,龙吉祥菩萨说:我想要进入城中,为了众生而巡行乞食。妙吉祥菩萨回答:你可以随意前往。但在行走时,不要有抬脚的想法,不要有落脚的想法,不要有屈膝的想法,不要有伸脚的想法,不要起心动念,不要有戏论分别,不要生起这是道路的想法、这是城邑聚落的想法、这是大人小孩男人女人等一切想法。为什么呢?因为觉悟的境界远离一切执着分别的念头,没有高下之分,没有卷舒之别,心念远离动摇,言语超越戏论,没有任何数量可以衡量。
▲自入真赴(證聖),何用廣陳?言(教)相(義),翻欲擾人(不順本法名翻,引生倒解名擾)。此難近躡說儀,周普遠通,四段之中皆有相故。言無說(無言)、無示(無相),或無能說言、無所示義,或無對初根說、無對久根示,或無聲說、無名句示。
从证入真实境界到证圣果位,何必详细铺陈?言语教相义理,若强行翻译反而扰乱人心(不顺从佛法本意而翻译,会引发错误理解称为扰乱)。这一诘问紧承前文说法仪轨的讨论,其深意贯通全经,因四部分内容皆涉及相状概念。所谓无说(没有言语)、无示(不显表象),或指没有能说的言语、没有可展示的义理,或指没有针对初学者的言说、没有针对久修者的展示,或指没有声音的说教、没有名句概念的演示。
▲言无中无有二等者,此意于无相理中,无内外人法等一切二也。
说到“无中无有二”这句话,意思是:在这不执着于表象的真理之中,并没有内在与外在、人与法等等一切相对的分别。
▲言无二亦复无者,为遣有二之相,假借无二之迹,于无相理中,何有无二?所以云无二亦复无。
说到“无二亦复无”,是为了去除“有二”的表象,假借“无二”这个说法来引导。在远离一切表象的真实道理中,哪里有什么“无二”可言呢?所以说“无二”本身也是不存在的。
▲言诸法无二无不二者,无二,空也;无不二,空空也。
所谓诸法无二无不是二:无二,是指空性;无不是二,是指空性本身也不可执着。
▲言谓若有有可有等者,此意云:真如理中,若有一种有相堪可定相实有,则许对彼乃有一种无相堪可定相实无。何所以耶?有无相待故。已上反释,自下顺释。今无彼有相堪可实有,验知亦无此无相堪可实无故。
如果真如的真理中,存在某种“有”的相状可以认定为真实存在,那么相对于这种“有”,才可以说存在某种“无”的相状可以认定为真实不存在。为什么呢?因为“有”和“无”是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以上是从反面解释。下面再从正面解释。既然实际上并不存在那种可以认定为真实存在的“有”的相状,就可以确知,同样也不存在那种可以认定为真实不存在的“无”的相状。
▲言若无所得,当句即绝者,谓空空二字,分能所遣,迹终不尽。今言绝迹,性本自空,更不待遣,方符至理。若尔,上云空空,应无益用,有能所遣,如鸟履沙故。若许无用,何须言之?今谓通云众生悟法,难便造玄,先须由渐,故资遣拂。如彼真空绝相,观三句九门,拣情显解,方云泯绝无寄,令契真空。法多如是,学者准知。
说到“如果无所得,当下便断绝”这句话,意思是“空空”这两个字,分开来说有能空、所空的对立,这样终究无法彻底消除执着的痕迹。现在说断绝痕迹,是因为本性本来就是空的,并不需要再去刻意消除,这才符合最高的真理。如果是这样,那么前面所说的“空空”,岂不是没有作用了吗?因为有能消除、所消除的分别,就像鸟在沙地上行走,总会留下痕迹。如果承认它没有作用,又何必说它呢?现在解释说,这是因为众生领悟佛法,很难一下子就达到玄妙的境界,必须先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要借助这种逐步消除、拂去执着的方法。就像那“真空绝相观”中的三句九门,通过排除妄情、显发正解,才能说到泯灭分别、无所依托,让人契入真空。佛法大多是这样,学习的人可以依此类推。
▲言谓依晴空等者,喻依情空炳现星像,法依义天朗现法门。疏据影显云:义天之星像灿然。
说到“依晴空等”这句话,是比喻就像晴朗的夜空中清晰地显现出星辰万象一样,佛法中的义理也如同明净的天空,清晰地展现出种种法门。澄观大师的疏文依据这个比喻的隐含意义进一步阐明:义理天空中的法门,就像星辰一样灿烂分明。
▲言若碍于言等者,良以无言有二:一者、碍,二者、不碍。如次可知。
说到语言如果被语言所局限等情况,其实是因为“无言”有两种:一种是受局限的无言,另一种是不受局限的无言。按照顺序就能明白。
▲言若碍于言,身子被呵等者,乃净名中卷舍利弗言:天止此室,其已乃知。答: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脱。舍利弗言:天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脱亦如何久?舍利弗默然不答。天曰:如何耆年大智而默答?解脱者无所言说,故吾于是不知所以云。天曰:言说文字皆解脱相。所以者何?解脱不内、不外、不在两间,文字亦不内、不外、不在两间。是故,舍利弗!无离文字说解脱也。所以者何?一切诸法皆解脱相,即其义也。
如果言语本身就成了障碍,就像舍利弗尊者被呵责的例子,这是出自《维摩诘经》中卷的一段对话:舍利弗说:“您住在这房间里,已经多久了?”天女回答:“我住在这里,就像您体悟解脱的境界一样。”舍利弗问:“您住在这里很久了吗?”天女反问:“您所体悟的解脱境界,又有多‘久’呢?”舍利弗沉默不答。天女便说:“为什么您这样有大智慧的人却沉默不答呢?真正的解脱是超越言语表达的,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天女接着说:“言语和文字,其实也都是解脱的表现。为什么呢?解脱既不在内、不在外、也不在中间;文字同样不在内、不在外、也不在中间。因此,舍利弗啊!不要离开文字去另寻解脱。为什么呢?一切事物现象,本质上都是解脱的展现,就是这个道理。
▲言不碍于言,文殊攸赞者,此亦净名入不二法门品。意谓先三十二菩萨各说入不二法门,以言显理,犹滞于言。次文殊云: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不二法门。上三十二皆有言也。后维摩诘默然无言,显不二理,此则无言也。是故文殊赞净名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为真入不二法门。故云不碍于言,文殊攸赞,斯之谓也。问曰:净名默住,以显绝言顿理,何云不碍言耶?答曰:但绝生灭虗妄言说,不碍真门如义言说。问曰:如义言说,为理为事?若云事者,违自真门,事相本尽故。若云理者,复违此假理本,不碍事末故。今谓通云,文虽用彼,义乃稍别。是则用净名之文,成华严之义,妙之至也。
说到言语本身并不构成障碍,这一点是文殊菩萨所赞叹的。这也是《维摩诘经·入不二法门品》中的意思。大意是说,首先有三十二位菩萨各自阐述进入不二法门的见解,他们用言语来彰显真理,但仍然滞留在言语的层面。接着文殊菩萨说:依我的理解,对于一切法,没有言语、没有言说,没有显示、没有分别,远离一切问答,这才是入不二法门。前面三十二位菩萨的阐述都属于“有言”。最后维摩诘居士默然不语,以此显示不二的真理,这属于“无言”。所以文殊菩萨赞叹维摩诘说:好啊!好啊!……乃至没有文字语言,这才是真正进入了不二法门。因此说“言语不构成障碍,文殊所赞叹”,就是这个意思。
有人问:维摩诘默然安坐,是为了显示超越言语的顿悟之理,为什么又说言语不构成障碍呢?回答是:这里只是断绝了那些生灭虚妄的言说,并不妨碍真如法门中契合真理的言说。又问:契合真理的言说,是属于“理”的层面,还是“事”的层面?如果说是“事”的层面,那就违背了自身真如法门的宗旨,因为事相本是空寂的。如果说是“理”的层面,又违背了此处“理”本不碍“事”末的道理。现在可以贯通地说,文字上虽然引用了那段经文,但意义却稍有不同。这就是借用维摩诘经的文字,来成就华严宗的深义,真是精妙到了极点。
▲言况文字性离,即言亡言者,上句标,下句释。即言释上文字,亡言释上性离。或此意云,况文字真性俱离,彼即言亡言之两迹也。言流八音者,或体业具为后属,依呼八转之声也。或最好、易了、调和、柔耎、不误、不女、尊慧、深远之八音也。
说到文字的本性是空离的,即是说言语本身也是要超越的——前面一句是总说,后面一句是解释。“即言”解释上面的“文字”,“亡言”解释上面的“性离”。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何况文字的真实本性都是空离的,那正是言语与超越言语这两种表现啊。所谓“言流八音”,有的从体、业等方面具备,归属后位,依据的是八种转声;也有的指最好、易了、调和、柔软、不误、不女、尊慧、深远这八种音声。
▲言至趣(無言無相,理本也。)非遠(不礙言相,事來也。)心行得之(滯迹,心行取之也。)則甚深(叵窮,邊際也。)上句縱,下句奪也。
说到最终的真谛,(真正的道理是超越语言和形象的。)并非遥不可及,(但也不妨碍用语言和形象来表述具体的事物。)如果执着地用思维心去理解和抓取,(就是被表面的形迹所束缚了。)那么它就显得无比深奥,(深广得没有边际。)前面一句是放开说,后面一句是破除执着。
▲言像(有言有相,事末也)非近(不礙,無言無相,理本也)靈懷體之(無漏,真智證之也)而目擊(爛然可觀也)。上句縱,下句奪也。肇公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體之則神。即其義也。上云言像者,出周易。故易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則亡象者,乃得意者也;亡言者,乃得象者也。今借此語用也。
言语和形象(有言语、有形象,属于事相枝末)并非最根本的(不妨碍,没有言语、没有形象,才是理体根本),但灵明的心怀能体悟它(以无漏的真智证得)而当下直观(清晰明了,可以观照)。上一句是暂且承认,下一句是彻底超越。僧肇法师说:道很远吗?接触事物就是真谛;圣人很远吗?体悟它就通神。就是这个意思。上面说的“言语形象”,出自《周易》。所以《周易》说:言语是用来阐明象的,得到象就可以忘记言语;象是用来保存意的,领会意就可以忘记象。因此,执着言语的人,并没有真正得到象;执着象的人,并没有真正领会意。象产生于意,如果执着于象,那么所执着的已经不是真正的象了;言语产生于象,如果执着于言语,那么所执着的已经不是真正的言语了。这样看来,超越象的人,才是真正领会意的人;超越言语的人,才是真正得到象的人。这里只是借用《周易》的话来说明道理。
▲言絕之理(無言)而非絕(不礙言也),繁興之籍(言也)而非興(不礙無言也)。
用言语无法完全表达的真理,(因为真理超越语言)却并非与言语隔绝(真理并不妨碍用语言去表述);卷帙浩繁的经典教义,(虽然是语言)却并非仅仅是语言的堆砌(它们并不妨碍对超越言语的真理的体悟)。
▲言融常心,言无所遣矣者,表即妄同真也。下疏云:即凡心而见佛心,融常心也。下经云:能令三界所有声闻者,皆是如来音,融常言也。不有此语,恐谓唯佛心言,与理无碍也。
所谓“融常心,言无所遣”,这是表示妄念与真如本是一体。后面疏文中说:就在凡夫心中见到佛心,这就是“融常心”。后面经文说:能让三界所有声闻众生的声音,都成为如来的声音,这就是“融常言”。如果没有这样的说明,恐怕有人会认为只有佛的心与言语,才能与真理无碍相通。
疏若乃千門潛注等,若乃二字,引句之詞。千門潛注與眾典為洪源等者,此經所詮無障礙法界具無邊異義,但以前之四根未堪具受,故我世尊隨彼根宜,於無障礙法界中分四諦等義,以為小乘等教。隨彼偏根所執,偏義是無;就彼法體所斷,通義是有。仍屬此經無障礙法界,故此云爾。問曰:本、末之義,云何曲三種?一云:小乘云末,大乘云本。故法華經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又云我此九部法(小乘法也)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是也。二云:三乘為末,一乘為本。故法華云於佛一乘分別說三是也。三云:前四偏教云末,第五圓教為本。故鈔云華嚴為諸教之本源矣。又下鈔云前四因中即有至果皆無等是也。前之二本,餘教容有;後之一本,獨我華嚴。
《华严经》这部经,就像无数条暗藏的溪流汇聚成江河的源头一样。“若乃”这两个字,是引出句子的开头语。“千门潜注与众典为洪源”这句话的意思是:这部经所讲的“无障碍法界”道理,包含了无边无际、各种各样的含义。但是,因为前面提到的四种根基的修行者,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受这么深广的道理,所以我们的世尊佛陀,就根据他们各自不同的根基和接受能力,从这个“无障碍法界”的总体道理中,分别讲出了“四谛”等等具体的义理,形成了小乘等教法。针对那些只执着于片面道理的根基,所讲的片面道理本身,是“无”;但从这些教法所要断除的烦恼、所要证悟的法体本身来看,它们通向真理的普遍意义,是“有”。即便如此,这些教法仍然属于这部《华严经》所讲的“无障碍法界”范畴之内,所以经文才这样说。有人问:关于“本”和“末”的含义,为什么详细分成了三种说法呢?第一种说法是:小乘教法是“末”,大乘教法是“本”。所以《法华经》里说:“除去先前修习学习小乘的人”,又说:“我这九部法(指小乘法),是随顺众生的根机而说,目的是引导他们进入大乘,这才是根本。” 第二种说法是:声闻、缘觉、菩萨这三乘教法是“末”,唯一佛乘才是“本”。所以《法华经》说:“在唯一佛乘的教法中,分别讲说了三乘。” 第三种说法是:前面四种偏颇的教法(藏、通、别、圆中的前四?或指小乘等)是“末”,第五种
钞:如海潜等者。此借出现品喻义证教也。
钞文说“如海潜等”,这是借用《华严经·出现品》中的比喻意义来证明教理。
▲言九流等者,正理云:漢藝文志云:一、儒流,(述唐、虞之故,宗仲尼之道。)二、道流,(陳堯、舜揖讓之德,明南面為政之衛。)三、陰陽流,(順天曆象,敬授民時。)四、法流,(明賞敕法,助來制也。)五、名流,(正名列位,言順事成。)六、墨流,(清庿淨祀,養老惠施。)七、縱橫流,(受命使手,專對權事。)八、雜流,(和大國體,事無不貫。)九、農流,(勸勵耕桑,備陳食貨。)出釋氏六帖。
说到“九流”等,正理中记载:汉代《艺文志》说:第一是儒家流派,(阐述唐尧、虞舜的典章,尊奉孔子的学说。)第二是道家流派,(陈述尧、舜禅让的美德,阐明君主治理天下的方法。)第三是阴阳家流派,(遵循天文历法,慎重颁布农时。)第四是法家流派,(明确奖赏与法令,辅助教化与制约。)第五是名家流派,(端正名分确立位序,言语顺理则事可成。)第六是墨家流派,(清净庙堂祭祀,奉养老人广施恩惠。)第七是纵横家流派,(接受使命出使四方,专擅应对权变之事。)第八是杂家流派,(融汇各家要旨,贯通各类事务。)第九是农家流派,(鼓励耕作蚕桑,详述粮食货殖。)出自《释氏六帖》。
▲言第五经等者,隋译经也。秦译当第六。
说到第五经等,指的是隋代翻译的经本。在秦代译本中对应第六。
▲言始见我身者,即指圆根菩萨初始于菩提树下见我十身无碍毗卢佛身。
说到“最初见到我身”,指的是圆教根器的菩萨们,初次在菩提树下,见到我显现的十身无碍、圆融自在的毗卢遮那佛身。
▲言闻我所说者,即前圆根菩萨闻我毗卢所说华严经,即皆信受者,无一圆根不信受也。若尔,何以鹿苑转四谛轮也?故经云除先修习学小乘者,此意但除却先来修习学小乘人不堪闻此根本法轮外,所有圆根众生尽皆信受。是知将根准教,既有小根,必有小教,故钞云所说也。我今灵山会上,亦令前来小乘之人得闻是法华经,悟入根本华严佛慧也。所谓初入佛慧,既是华严,复入佛慧,理有何疑?初成之说,非法华故。
说到听闻我所说的,就是指前面那些根器圆满的菩萨,听闻我毗卢遮那佛所说的《华严经》,便都能信受奉行,没有一个圆满根器的人不信受的。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后来又在鹿野苑转动四圣谛的法轮呢?所以经上说“除先修习学小乘者”,这意思是说,除了那些先前已经修习学小乘、暂时还无法接受这根本法轮的人之外,所有根器圆满的众生,全都能够信受。由此可知,根据众生的根器来对应教法,既然有小根器的人,就必定有小乘的教法,所以《钞》中说“所说也”。如今我在这灵山法会上,也让先前那些小乘之人得以听闻这部《法华经》,从而悟入根本的《华严经》所开显的佛之智慧。所谓最初悟入佛的智慧,既然是《华严经》,那么再次悟入佛的智慧,在道理上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最初成道时所说的,并非《法华经》的缘故。
疏:智周鉴而常静者,故肇公云:夫圣人虗心冥照,理无不该。怀六合于胷中,灵鉴有余;镜万有于方寸,其神常虗。即斯义也。
**白话翻译:** 所谓“智慧遍照而恒常清净”,正如僧肇大师所说:圣人以空寂之心观照万物,没有不能通达的真理。胸怀天地宇宙,灵明的觉照依然宽裕无碍;映现万有于方寸心间,心神却恒常空明。就是这个道理。
钞:昔人云等者,所遮异释也。昔人将四不义所显:一、理为体大,以微细、帝网二玄为相大,以神通、自在、相即、广狭、十世、隐显等玄门为用大。问曰:何以偏将二种玄门为相大,自余玄门为用大耶?答曰:二种玄门约本具义,自余玄门约新现义。故此云尔,理、实互通。问:此师既许事、事无碍,宁不许事、理无碍也?答:许事、理无碍,何为所遮异释也?今谓通云非彼不许,但文中不说为所遮故。
《钞》中提到的“昔人云等”,是指要批驳的不同解释。从前有人将“四不义”所显示的内容分为:一是以“理”作为本体广大,以“微细”、“帝网”这两种玄妙法门作为相状广大,以“神通”、“自在”、“相即”、“广狭”、“十世”、“隐显”等玄妙法门作为作用广大。有人问:为什么偏偏将两种玄妙法门归为相状广大,而将其余的玄妙法门归为作用广大呢?回答说:这两种玄妙法门是从“本来具足”的意义上说的,其余玄妙法门是从“新近显现”的意义上说的。所以这样说,但实际上“理”与“事”是互相贯通的。问:这位论师既然承认“事”与“事”之间圆融无碍,难道不承认“事”与“理”之间圆融无碍吗?答:如果他承认“事理无碍”,又怎么会成为这里要批驳的不同解释呢?现在我认为可以这样通融解释:并非他不承认事理无碍,只是在他的文字
▲鈔:顯德相等者,問曰:此言德相為相大,與十所因中德相之門同、異云何?答:有二解:一云:此即是彼。如將十玄,就本具義屬德相門,即是相大;就應根義屬業用門,即屬用大。故前鈔云:二、約事事無礙,十玄之相本自具足,即是別教之意。彼言本自具足,即德相門也。又云:此言德相非德相門,勿謂名同,不分義異。如佛證窮為德相門,豈佛證窮唯證相大耶?由此知非。復舉一喻以顯深旨。如世一劒,先在匣中,本具體、相、用三(同德相文中本具三大也),對賊便用(如臨根、業、用門),體、相、用三亦無所闕(三大無闕)。更宜思審。
《钞》中“显德相等者”部分,有人问:这里说的“德相”是指“相大”,这与前面“十所因”中的“德相门”是相同还是不同呢?回答有两种解释:
第一种认为:这就是那个“德相门”。好比将“十玄”理论,从本来具足的意义上归属“德相门”,那就是“相大”;从应机随缘、起用利益众生的意义上归属“业用门”,那就是“用大”。所以前面《钞》文说:“第二,从事事无碍的角度,十玄的相状本来具足,这就是别教的意旨。”那里说的“本自具足”,就是“德相门”。
另一种认为:这里说的“德相”并非特指“德相门”,不要因为名称相同,就不分辨含义的差异。例如,佛陀证悟圆满可称为“德相门”,难道佛陀证悟圆满仅仅只是证得了“相大”吗?由此可知并非如此。
再举一个比喻来显示深奥的旨意:好比世间有一把剑,原本收在匣中,它本身天然就具备体、相、用三者(如同“德相门”中本来具足的三大);面对敌人时便施展其作用(如同面对机缘时,属于“业用门”),这时体、相、用三者也都完备无缺(三大并无缺失)。这个道理还应当仔细思量审察。
▲言即能證能觀者,止為能證,觀(去)為能觀(平);或地上止觀為能證,地前止觀為能觀;或果中止觀為能證,因中若觀,皆通事、理也。故下疏云:定、慧雖多,不出二種:一、事,二、理。制之一處,無事不辦,事定門也;能觀心性,契理不動,理定門也;明達法相,事觀也;善了無生,理觀也。諸經論中,或單說事定,或但明理定。二觀亦然。或敵體事、理,止、觀相對。或以事觀對於理定,如起信云:止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為止,而觀因緣生滅為觀。或以理觀對於事定,下經云:一心不動入諸禪,了境無生名般若是也。或俱通二,如下云:禪定持心常一緣,智慧了境同三昧是也。或二俱泯,非定非散。或即觀之定,但名為定,如觀心性名上定是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為觀,如以無分別智觀名般若是也。或說雙運,謂即寂之照是也。配釋此文,學者可知。問曰:上明止、觀,從境彰名,云事,云理?若論止、觀自體,事、理何収?一云:或止為理,觀為事;或觀為理,止為事。何以止、觀不雙取事、理耶?答:文違大段,事、理無礙故。或止、觀皆是始覺為體,故下鈔云:皆生止、觀科。約三大云:事、理無礙
所谓“即能证能观者”,意思是:止是能证,观是能观。或者也可以说,地上菩萨的止观是能证,地前菩萨的止观是能观;又或者,佛果中的止观是能证,因地中的观法,都通于事与理两方面。所以下面的疏文说:定与慧虽然种类很多,但不出两种:一是事,二是理。把心专注在一处,没有什么事办不成,这是事定门;能够观照心性,契合真理而不动摇,这是理定门;明白通达事物的表象,是事观;善于了悟无生之理,是理观。各种经论中,有的只讲事定,有的只说明理定。两种观法也是如此。或者从事与理的本体而言,止与观是相对的。或者用事观来对应理定,就像《起信论》说的:止息一切外相,乃至于心念都不可得,这就是止;而观照因缘生灭,这就是观。或者用理观来对应事定,下面的经文说:一心不动而入各种禅定,就是了知境界无生,名为智慧。或者两者都通于事理,如下文所说:禅定持心常在一缘,智慧了达境界如同三昧。或者两者都泯灭,既不是定也不是散。或者即观之定,只称为定,例如观照心性名为上定。或者即定之观,只称为观,例如以无分别智来观照名为智慧。或者说两者同时运用,就是即寂灭而观照。配合解释这段文字,学习的人就能明白。有人问:上面说明止与观,是从所观之境来彰显名称,说是事,说是理?如果讨论止与观自身的体性,应该归属于事还是理呢?一种说法是:有时止属于理,观属于事;有时观属于理,止属于事。为什么止与观不能同时兼具事与理两方面呢?回答:如果那样理解就违背了整体大义,因为事与理是无碍的。或者止与观都是以始觉为体,所以下面的钞文说:都归于生起止观的类别。依据三大来说,就是:事与理无碍。
▲言权实无碍等者,谓达事止观名权,照理止观名实。此亦约当句明无碍也。
说到“权实无碍”等句,意思是:通达事相的止观称为“权”,观照真理的止观称为“实”。这也是就这一句本身来阐明无碍的道理。
▲言若別對三大等者,此則將第四句能觀止觀之心,對上三句所觀體用之境。如對初句云冥真體(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止心也);萬化之域(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對第二句顯德相(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重玄之門(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止心也);對第三句用繁興(事也,用也,境也),生第四句周鑒(觀心也);以恒如(理也,體也,境也),生第四句常靜(止心也)。故鈔云:各具體用,皆生止觀。今言觀者,乃是緣事之觀;止者,即是緣理之止。全同起信云云。
如果说要分别对应“三大”等含义,这里是将第四句(指能观照的止观之心),对应前面三句(指所观照的体用之境)。例如对应第一句:冥合真如本体(指理体、本体、所观之境),就生起第四句的恒常寂静(指止息妄念之心);面对万化纷纭的现象界(指事相、作用、所观之境),就生起第四句的周遍观照(指观察之心)。对应第二句:显现功德相状(指事相、作用、所观之境),就生起第四句的周遍观照(指观察之心);面对重玄奥妙的真如之门(指理体、本体、所观之境),就生起第四句的恒常寂静(指止息妄念之心)。对应第三句:作用繁兴起用(指事相、作用、所观之境),就生起第四句的周遍观照(指观察之心);而依据恒常不变的真如之理(指理体、本体、所观之境),就生起第四句的恒常寂静(指止息妄念之心)。所以《钞》文说:每一句都兼具体与用,都能生起止与观。这里所说的“观”,是指缘于事相的观察;“止”,则是指缘于理体的止息。这完全与《起信论》等所说相同。
▲言若作三观释等者。能观之心,分成三观。所观之境,开为三谛。对空观开真谛,属体大。对假观开俗谛,属用大。对中观开义谛,属相大。问曰:三谛之中,义谛为二谛之所依。三大之中,体大为二大之所依。义理相顺,何故体大为真谛空观所缘,相大为义谛中观所缘耶?今谓通云:此言三谛,非取义谛,但取真俗及中道谛。但体大唯理法界,作真谛,生空观。用大多事法界,作俗谛,生假观。相大通四法界,作中道谛,生中道观。三大通所依,方是第一义谛一心本法也。或云:三大是用,义谛是体。二大与体别,论属真俗二谛。相大与体大合,论属第一义谛。更希刊定。问:其中道谛,为俗事耶?为真理耶?答:幻有中道即事,真空中道即理。俱融中道,双通事理。问:行相云何?答:有五重故。问:何者是耶?一、幻有中道,二、真空中道,三、真空成幻有中道,四、幻有成真空中道,五、俱融中道。贵令易晓,列图显示。
▲说到用三种观法来解释的部分:能观照的心,分为三种观法。所观照的对象,展开为三种真理。针对空观,展开为真谛,属于本体大。针对假观,展开为俗谛,属于作用大。针对中观,展开为义谛,属于相状大。有人问:在三种真理中,义谛是另外两种真理的依托。在三种“大”中,本体大是另外两种“大”的依托。道理上应该对应,为什么本体大对应真谛和空观所缘的对象,而相状大却对应义谛和中观所缘的对象呢?现在总的回答是:这里说的三种真理,并非指那个作为根本依托的义谛,只是指真谛、俗谛以及中道谛。只是本体大纯粹是理法界,作为真谛,产生空观。作用大多是事法界,作为俗谛,产生假观。相状大则贯通理、事等四法界,作为中道谛,产生中道观。三种“大”共同依托的那个根本,才是第一义谛,即一心这个根本法体。也有的说法是:三种“大”属于作用,义谛属于本体。作用大和本体大分开来说,分别属于真、俗二谛。相状大与本体大合起来说,则属于第一义谛。这还有待进一步审定。问:这里说的中道谛,是属于俗世的事相呢,还是属于真理?答:幻有中道属于事相,真空中道属于真理。俱融中道则同时贯通事相和真理。问:具体的观行相状是怎样的?答:因为有五个层次。问:是哪五个呢?一、幻有中道,二、真空中道,三、真空成就幻有的中道,四、幻有成就真空的中道,五、俱融中道。为了让道理更容易明白,列出图表来显示。
▲言三止、三观融为一心等者。问:一心之中,分止、观、谛,九法历然,行相云何?答:如依一镜,鉴现好、丑、中三影。影喻三谛,其理昭然。现好影之明,如空观。现好影之净,如体真止。现丑影之明,如假观。现丑影之净,如随缘止。现中影之明,如中道观。现中影之净,如离边止。三影、三明、三净,约义条别,究体唯是一镜。将喻对法,学者详悉。
说到三止、三观融合为一心等。有人问:在一心之中,分出止、观、谛,九种法门清晰分明,具体的行相是怎样的呢?回答:就好比依着一面镜子,照出美好、丑恶、中容三种影像。影像比喻三谛,其中的道理很明白。显现美好影像的明亮,如同空观。显现美好影像的清净,如同体真止。显现丑恶影像的明亮,如同假观。显现丑恶影像的清净,如同随缘止。显现中容影像的明亮,如同中道观。显现中容影像的清净,如同离边止。三种影像、三种明亮、三种清净,按照含义来区分是条理分明的,但探究其本体,唯是同一面镜子。用这个比喻来对照法义,请学习的人仔细体会。
疏真、妄交彻,即凡心而见佛心者,上句标宽,下句释狭。
这部注释说:真实与虚妄相互贯通,就是通过凡夫之心而体悟佛心——前一句概括了宽广的层面,后一句解释了具体的途径。
鈔:真謂理也(唯性非相),佛也(唯淨非染通性通相),涅槃也(唯淨非染通性通相)。妄謂惑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生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生死也(唯染非淨通性通相)。
钞文解释:所谓“真”,指的是真理(仅指本性,不涉及现象),也指佛的境界(纯粹清净无染,贯通本性与现象),还指涅槃(纯粹清净无染,贯通本性与现象)。所谓“妄”,指的是迷惑(纯粹染污不清净,贯通本性与现象),也指生命现象(纯粹染污不清净,贯通本性与现象),还指生死轮回(纯粹染污不清净,贯通本性与现象)。
▲言真该妄末者,真理即事门也。
真理能够含摄虚妄现象,这说的是“真理即事”的道理。
▲言妄彻真源者,事法即理门也。
虚妄的言语也能通达真实的源头,这是从事相的事物就能契入真理的法门。
▲言谓无有不湿之波等者,上句妄彻真也,下句真彻妄也。
所谓“没有不湿的波浪”等话,上一句是说虚妄能透彻真实,下一句是说真实能透彻虚妄。
▲言如來不斷性惡者,小教有二義:一、佛前十五界是有漏,起他惡法故,生無比之貪,引央掘之嗔。二云、示現愛語羅睺,叱呵調達故。始教示二義:一云、真如昔日與惡而為實性,今至果位,惡法雖斷,惡性常存故。二云、示現同前小教。終教亦有二義:一云、昔日真如隨緣以作說法,今至果位,無明既斷,惡相雖無,隨緣真性仍存故。如依靜水,隨風成波,風停波息成波,三性恒存故。如龍樹論:獨力隨相,非所斷故。二云、惡具二義:一、不壞相,異真義(當緣生相有也);二、稱性,即真義(當無性體空義)。今據後義,故云不斷。頓教云:惡相本盡,更不待斷;惡性本現,非所斷故。圓教云:稱性之惡,如鏡中火,現而常虗,非所斷故。雖通五教,正取能同終教,事理無礙。故下鈔云:如來不惡性者,善惡同以心性為性。若斷性惡,則斷心性,性不可斷。亦猶闡提不斷性善。又龍樹云:如斬眠士夫,豈悟士夫不傷等。若爾,何故涅槃經說:如來無不善佛性?答曰:彼據以理,從事即無;此據攝事,從理不斷。又彼約現在為名,此據過去立號。故彼此文不相違背。
说到如来不断除本性的恶,小乘教法有两种解释:第一,成佛之前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些范畴,还属于有烦恼的状态,因为要引发他人的恶行而生起无比的贪欲,激起央掘魔罗那样的嗔恨。第二,是示现的行为,比如对罗睺罗说慈爱的话,对提婆达多则严厉呵斥。
大乘始教也有两种解释:第一,真如在过去与恶法共同构成真实本性,如今到达佛果位,恶的行为虽然断除了,但恶的本性依然存在。第二,示现的道理同前面小乘教法所说。
大乘终教同样有两种解释:第一,过去的真如随顺因缘而显现为种种法相,如今到达佛果位,无明烦恼已经断除,恶的表相虽然没有了,但那个能随缘显现的真如本性依然存在。就像平静的水,随风起波浪,风停波浪息,但水能成波浪的湿性永远存在。正如龙树菩萨的论述:这是独立作用、随缘显相的本性,不是所要断除的对象。第二,恶具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坏相”,指区别于真如的缘起事相(对应于因缘和合而生起的相状是存在的);二是“称性”,指即是真如本身的意义(对应于没有自性、本体空寂的道理)。现在依据后一种含义,所以说“不断”。
顿教认为:恶的表相本来空尽,不需要再刻意去断除;恶的本性本来现成,也不是所要断除的对象。
圆教认为:与真如本性相称的恶,如同镜子中的火焰,显现却永远是虚妄的,不是所要断除的对象。
虽然通于以上五种教法,但这里主要采取能与终教相通的、事与理无碍的义理。所以下面的钞文说:如来不断除本性之恶,是因为善与恶都以心性为共同的本性。如果断除了性恶,就等于断除了心性,而心性是不可断除的。这就像一阐提不断除本性之善一样。又如龙树菩萨所说:好比斩杀一个睡着的人,难道能领悟到那个人本身没有受伤吗?如果这样,为什么《涅槃经》说:如来没有不善的佛性呢?回答道:那是依据真如理体而言,从事相上说就是没有;这里是依据摄受事相,从理体上说就是不断。另外,那是就现在状态而立名,这是依据过去状态而建立名号。所以这两处的经文并不互相矛盾。
▲言又佛心中有众生等者,如和尚镜中弟子是也。
再者,所谓佛心中有众生等,就如同镜中映现弟子的影像一般。
▲言今約不壞相者,一、約不壞行布相。行布門中,眾生可具其佛(如鑛具金,如璞具玉),佛不可具其眾生(如熟金而非鑛,如淨玉而非璞)。二、約不壞行布教相。聞凡即佛,於凡有益(引生趣求);佛即是凡,令人妄解(引生倒解)。由此但云即凡心而見佛心。
现在来谈谈不破坏事物表象的情况:第一,从保持修行次第的表象来说。在循序渐进的修行过程中,众生可以具备佛性(就像矿石中含金,璞石中含玉),但佛不会退转回众生状态(如同精炼的金不再是矿石,纯净的玉不再是璞石)。第二,从保持教法次第的表象来说。听到“凡夫即是佛”的说法,对凡夫有启发作用(能引导众生趋向追求佛道);若说“佛即是凡夫”,则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理解(导致颠倒的见解)。因此只提倡“通过凡夫心体悟佛心”的说法。
▲言不離一心故者(十所因中,唯心所現故。出起信論)。
说到“不脱离一心”的原因((在十种所依缘起中,都是因为心识所显现的缘故。此说出自《大乘起信论》))。
▲言妄攬真成,無別妄故者(依理成事門,出起信論、勝鬘經)。
虚妄的现象是依托真理而显现的,并没有独立于真理之外的虚妄存在。(此义依据“依理成事门”而立,出自《大乘起信论》与《胜鬘经》。)
▲言真隨妄顯,無別真故者(事能顯理門)。真妄名異,無二體故(真理即事門,事法即理門)。真外有妄,理不遍故(返釋理遍於事門)。妄外有真,事無依故(返釋事遍於理門)。然或說妄空、真有(唯識論、涅槃經),或說妄有、真空(三論、二諦義)、俱空(隨俗說二諦,通華嚴經也)、俱有(唯識、華嚴)、雙非(觸物皆中,遮義也)、兩是(真妄通二諦,或觸物皆中,表義也)。
▲说到真理随着虚妄显现,是因为没有独立于虚妄之外的真理(这是从事相能显现理体的角度来说的)。真理与虚妄名称不同,但并非有两个不同的本体(这是从理体即事相、事相即理体的角度来说的)。如果说真理之外还有虚妄,那么理体就不能周遍一切(这是反过来解释“理遍于事”的道理)。如果说虚妄之外还有真理,那么事相就失去了依凭(这是反过来解释“事遍于理”的道理)。然而,有的说法认为虚妄是空、真理是有(如《唯识论》、《涅槃经》所说),有的说法认为虚妄是有、真理是空(如三论宗、二谛义所说),有的认为二者皆空(随顺世俗说二谛,也通于《华严经》的义理),有的认为二者皆有(如唯识宗、《华严经》所说),有的采取双非的表述(指接触任何事物都契入中道,这是遮诠的表述方式),有的采取两是的表述(指真理与虚妄贯通于二谛,或者说接触任何事物都契入中道,这是表诠的表述方式)。
▲言淨分同真(無漏依他,同圓成性),染分為妄(有漏依他)。言淨分之事,妄未盡故者,無漏依他,緣生幻有。故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又下鈔云:謂如真如現依他時,設有淨分,亦名為染。如鏡現像,不簡淨穢,皆非鏡體。故唯能現,得名為淨,所現皆染。即其義也。
说到清净的部分与真如相同(无漏的依他起性,与圆成实性相同),染污的部分属于虚妄(有漏的依他起性)。所谓清净部分的事相,虚妄尚未完全除尽,是因为无漏的依他起性,也是因缘所生的幻有。所以《金刚经》说:凡是一切表象,都是虚妄不实的。又下文钞疏中说:好比真如显现为依他起性时,即使有清净的部分,也仍然称为染污。就像镜子映现影像,不论清净或污秽,都不是镜子本身。因此,只有能映现的功能可以称为清净,所映现的一切都是染污。就是这个道理。
▲言净分、圆成皆有者,净分即依他摩诃般若也,圆成即解脱法身也。
说到清净分和圆成实性都具有的,清净分就是依他起性的广大智慧,圆成实性就是解脱的法身。
▲言若隨俗說二諦,則真妄俱空者(三諦中料揀也。或三諦意,或終圓義)。妄法無性故空,真法無相故空。或真妄相待,方有真妄名生。如彼長短,故名俱空。或依手巾體,幻作兔兒相(體如真,相如妄)。若隨愚夫說作兔兒,體相俱空(若隨俗說二諦,則真妄俱空)。
如果依照世俗说法来谈真谛与俗谛,那么真实与虚妄都是空无自性的。(这是从三谛的角度来辨析。可能是三谛的意涵,也可能是终极圆满的义理。)虚妄的事物没有自性,所以是空;真实的事物没有固定相状,所以也是空。或者说,真实与虚妄是相对而成立的,才有“真”与“妄”的名称产生。就像长短相对一样,因此说二者都是空。又好比依托手巾的本体,幻化出兔子的形象(本体如同真实,形象如同虚妄)。如果随顺凡夫的认知,说那是兔子,那么本体和形象都只是假名,并无实体(如果随顺世俗说法来谈二谛,那么真实与虚妄都是空)。
▲言若約真妄通二諦,則真妄俱通空有者,一云:在俗諦,真妄俱有,幻有、實有故。在真諦,真妄俱空,性空、相空故。二云:在俗諦,真妄俱空。(即前隨俗說二諦,則真妄俱空。)在真諦,真妄俱有。(故下鈔云:真妄皆真,則本末一味,居然交徹。)
如果要结合真与妄来理解两种真理境界,那么真与妄都同时贯通“空”与“有”两个方面。第一种观点是:在世俗真理的层面上,真与妄都是存在的——因为妄是虚幻的存在,真是真实的存在。在究竟真理的层面上,真与妄都是空无自性的——因为本性是空,现象也是空。第二种观点是:在世俗真理的层面上,真与妄都是空的。(这就是前面所说的:随顺世俗而说两种真理,那么真与妄都是空的。)在究竟真理的层面上,真与妄都是存在的。(所以下文钞文中说:真与妄都归于真实,那么根本与枝末本是一体,自然互相融通无碍。)
▲言约宗以明唯识等宗不得交彻者,问:三论、涅槃皆说交彻,何云不得?答:一云:内等、不等涅槃及与三论。何以得知?等字在上,宗字在下故。一云:亦等于彼。彼论、彼经虽说交彻,非正所宗。今我华严正以无障碍法界为宗,故钞云尔。
▲关于“简要说明宗义时指出唯识等宗派未能达到圆融无碍”这一说法,有人问:三论宗、涅槃宗都讲圆融无碍,为什么说未能达到呢?回答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认为,“等”字在这里指的是与“内教”平等或不平等的关系,具体涉及涅槃宗及三论宗。怎么知道呢?因为“等”字在句子的上部,“宗”字在句子下部,所以这样理解。第二种解释认为,也包含了与它们平等的含义。那些宗派的论典和经典虽然也谈论圆融无碍,但并非它们根本的宗旨。现在我们华严宗,正是以无障碍的法界作为根本宗旨,所以《华严经疏钞》才这样说。
▲言情有即是理无者,问:理无之义,遍、圆二性为属何性?若属圆成,何云遍计有二义:一者、情有,二者、理无?若属遍计,何云情有即理无,妄彻真耶?答:义有两途:若与情有非一义,属圆成性;若与情有非异义,属遍计性。今约初义,故钞云真。又解:属遍计性,遍计性中通真、妄故,不同始教唯是妄故。依他之中无性之义,准此应释。
▲关于“情感上认为存在,但道理上其实不存在”的说法,有人问:这个“道理上不存在”的含义,是归属于“普遍性”和“圆满性”这两种性质中的哪一种呢?
如果归属于“圆满性”,那为什么又说“普遍计度”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情感上认为存在”,另一种是“道理上不存在”?如果归属于“普遍计度”,那为什么又说“情感上认为存在就是道理上不存在”,虚妄能贯穿真实呢?
回答:这里有两种理解路径:
第一种,如果认为“道理上不存在”与“情感上认为存在”不是同一个意思,那么“道理上不存在”就归属于“圆满性”。
第二种,如果认为“道理上不存在”与“情感上认为存在”不是截然不同的意思,那么“道理上不存在”就归属于“普遍计度性”。
现在根据第一种理解,所以《钞》中说它是“真”。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它归属于“普遍计度性”,因为“普遍
▲言此经云有净说生死等者,上半假立,谓待前流转生死立涅槃。烦恼名诤,触动善品,损害自他,故名为诤。此有漏法,诤随增故,名为有诤,有彼诤故。生死者,有漏为体,无彼烦恼,故称涅槃。下半双非,谓生死、涅槃俱因烦恼假立其名,何有真实?又二互相待故俱空,二互相夺故皆寂。上二句俱有交彻,二二句俱空交彻。或望能夺义俱有交彻,望所夺义俱空交彻也。
说到这部经中提及有清净的生死等义,上半部分是假立名相,意思是相对于之前的流转生死,才安立了涅槃。烦恼称为“诤”,因为它扰乱善法,损害自他,所以叫做诤。这些有漏法,由于诤随逐增长,就称为“有诤”,因为有那种诤存在。所谓生死,是以有漏为本质;没有那些烦恼,就称为涅槃。下半部分则是双遣两边,意思是生死、涅槃都是因为烦恼而假立名称,哪里有什么真实呢?再者,二者相互依存所以都空,二者相互否定所以都寂灭。上面两句都是从“有”的角度相互融通,下面两句都是从“空”的角度相互融通。或者,从能否定的角度看,都是“有”的融通;从被否定的角度看,都是“空”的融通。
▲言故影公云等者,即是中论序也。此一段文准下钞释,而有四对。
此处提到“影公说”等等,指的是《中论》的序文。根据后面《钞》的解释,这段文字可以分为四组对照关系。
▲言以真谛故无有,俗谛故无无者,此是初对定有无所在。我约真谛上说,空是无性空,不同无物空也。我就俗谛明有,此是缘有,非空性之有也。二、真故无有,则虽无而有;俗故无无,则虽有而无。一对彰有无体相,是不坏有之无,不碍无之有,故成中道。三、虽有而无,则不累于有;虽无而有,则不滞于无。一对彰有无之德,若是定性之有,此有则唯是有,不得即无;若是定性之无,此无即唯是无,不得即有。今二互相即,故不徧滞。
说到因为真谛的缘故没有“有”,因为俗谛的缘故没有“无”,这是第一对,确定“有”和“无”各自的位置。我是从真谛的角度来说的,空是无自性的空,不同于什么都没有的空。我从俗谛来阐明“有”,这是因缘和合的有,不是空性之外独立存在的有。第二,因为真谛的缘故没有“有”,那么虽然无却显现为有;因为俗谛的缘故没有“无”,那么虽然有却本质是无。这一对显示了“有”和“无”的体相,是不破坏“有”的“无”,不障碍“无”的“有”,所以成就了中道。第三,虽然“有”却本质是“无”,就不会被“有”所拖累;虽然“无”却显现为“有”,就不会停滞于“无”。这一对显示了“有”和“无”的功用。如果是固定不变性质的“有”,这个“有”就仅仅是“有”,不能同时是“无”;如果是固定不变性质的“无”,这个“无”就仅仅是“无”,不能同时是“有”。现在二者互相含摄,所以不会偏执、停滞于任何一边。
▲钞云:乃至者,具足应云:不滞于无,则断灭见息;不存于有,则常着永消。俱、不俱等,何由而有?诸边都寂,故云皆离。此彰有、无离过。滞空则断,累有则常。既不滞不累,故无断、常。又释:初对双离有、无,故云无有无无。此成空观。第二对不坏有、无,故云虽有而无,虽无而有。此成假观。第三对明二谛相即,故不偏滞于有、无,故不为有边所动,无边所寂。成中道观。肇公亦云:涉有未始迷虗,故常处有而不染。此不累于有也。不厌有而观虗,故恒观虗而不证。此不滞于无也。第四、离过,准前。又释:初对中,初对是真空义,下句是妙有义。第二对亦有亦无义。第三对非有非无义。第四对离过,则成具德四句也。又初对双离二过:一、离有,二、离无。第二对离非有非无。第三对离亦有亦无。第四对总明离过。故起信云:真如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即其义也。
《钞》中说:乃至这两个字,完整说来应该是:不滞着在“无”上,那么断灭的见解就会止息;不执守于“有”上,那么恒常的执着也会永远消除。“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等等观念,又从哪里产生呢?一切偏执的边见都归于寂静,所以说“皆离”。这里彰显的是远离“有”和“无”的过失。滞着于空就会堕入断见,系缚于有就会堕入常见。既然既不滞着也不系缚,所以就没有断、常之过。另一种解释:第一对是同时远离“有”和“无”,所以说“无有亦无无”。这成就的是空观。第二对是不坏灭“有”和“无”,所以说“虽有而无,虽无而有”。这成就的是假观。第三对是阐明真俗二谛相互含融,所以不偏执滞着于“有”或“无”,因此不被“有”这一边所扰动,也不被“无”这一边所寂灭。这成就的是中道观。僧肇大师也说:涉入“有”的层面却从未迷失于“虚”,所以常处于“有”中而不被染着。这是不被“有”所系缚。不厌弃“有”而观照“虚”,所以恒常观照“虚”而不证入偏空。这是不滞着于“无”。第四、远离过失,参照前面的解释。还有一种解释:在第一对中,前一句是真空的涵义,后一句是妙有的涵义。第二对是“亦有亦无”的涵义。第三对是“非有非无”的涵义。第四对远离过失,就构成了具备功德的四句模式。另外,第一对是同时远离两种过失:一是远离“有”,二是远离“无”。第二对是远离“非有非无”。第三对是远离“亦有亦无”。第四对是总体说明远离过失。所以《大乘起信论》说:真如不是有相,不是无相,不是“非有”相,不是“非无”相,也不是有和无同时俱在之相。就是这个道理。
▲言真妄皆真等者。问:妄法皈真,其义可尔。云何真法亦皈真耶?答:上言真妄,法体也。下言皆真,真谛也。又上言真,对妄之真。下言真,绝妄之真。又上约分相门,収妄之真。故
说到“真妄皆真”等问题。有人问:虚妄的现象回归真实,这个道理可以理解。但为什么真实的法也回归真实呢?答案是:前面说的“真”与“妄”,指的是现象的本体。后面说的“皆真”,指的是真实的道理。再者,前面说的“真”,是与“妄”相对的那个真实。后面说的“真”,是超越了对“妄”的执着、绝对的真实。另外,前面是从分别现象的角度来说,是包含了虚妄的那个真实。
疏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者,上標,下釋也。依本覺理、智(釋理修也),求始覺事、智(釋事修也)。
疏文所说的“事、理双修”,是指依据本有的智慧去求取佛的智慧。前面是总标,后面是解释。依据本具觉悟的理体和智慧(这是解释“理修”),去求取开始觉悟的事相和智慧(这是解释“事修”)。
鈔:亦由惑者執禪,則依智性,乃至云並為偏執者,義當四病也。故大方廣圓覺經說:眾生修行,當離四病:一者、作病。但作有為事行,未識真如本心,尚不得生佛家,豈得冥合圓覺?故說為病(義當執法者也)。二者、任病。生死既空,何勞除斷?涅槃本寂,何假欣修?一切放縱身心,更不念其罪福,泯絕無寄,故成其病。差乎近代,多落此科。誦禪歌毀於法筵,虗尋名相;說理性非於塔寺,狂認福田。妄立宗途,悞惑含識,斷除佛種,良足悲哉!凡佛真子,當須屏遠。殊不知藍墉適補,比丘壽增;寺礎將移,天人目動。況復觸事陟理,絕空色觀空,不癈眾緣,真宴坐矣!如維摩經菩薩行品:佛告眾香世界諸菩薩等:菩薩行者,於遠離不以為貴,不著己樂,癈於彼樂。在諸禪定,如地獄想等。斯則菩薩於禪,實有所證。佛尚誡令不著,況未有所入,得妄著耶?且沙門斂念,誠為通規。其誰不然?妄自矜衒,兼投藥失所,所損非細。故智度論九十六說:彌勒菩薩知須菩提樂說空義,故教誡云:不應新學菩薩前說。何以故?若有少福德善根者,聞畢竟空法,即便著空。遂作是念:若一切法空無所有者,我為作何福德?則應失前業等。如是經論,如來勸令離病,彌勒誡物談空。但有信心,不可警慎。三、止病。真心絕念,動念即乖。若止妄念不生,真性自然顯現。斯由不知妄念即真,貪嗔本道。而於妄外求真,何異除波覓水?故成其病。四者、滅病。道由惑覆,惑盡道彰。故欲斷惑求真,令得身心永寂。夫菩薩用心,利他為本。今欲避𮘵取寂,誠非大士。況乎不釋動以求靜,不怖惑而度生,真覺士也。今欲離障求寂,尚雜二乘狹見,豈能冥通圓覺?故說為病。(此之三病,義當執禪者也。)如是四行,互聞即成非,齊運則無過。若能常作常止,常任常滅,易脫相資,無非有益。亦猶四大造色,遞發有損,併力成功。今此事理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並除前病。所謂執禪,則多落止、任、滅之三病;執法,則唯墮作之一病。故此雙行,為真修矣。又下疏云:然今法學之者,多棄內而外求;習禪之者,好亡緣而內照。並為偏執,俱滯兩邊。又云:勉旃求悟,不得徒自勞形。(此遮執法者也。)努力修行,不得撥無因果。(此遮執禪者也。)
钞:这也是因为迷惑的人执着于禅修,便依凭智慧的本性,乃至说这些都属于偏执,其含义正对应四种弊病。所以《大方广圆觉经》说:众生修行,应当远离四种弊病:
第一是“作”病。只做有为的事相修行,未能认识真如本心,尚且不能生到佛的家族中,怎能契合圆觉境界?所以说这是病(这正对应执着于法相的人)。
第二是“任”病。认为生死本是空幻,何必费力断除?涅槃本来寂静,何须欣求修证?于是完全放纵身心,不再顾及罪业福报,泯灭一切、无所寄托,因此成为弊病。可叹近代以来,很多人落入这个窠臼。在法会上吟诵禅歌、毁谤正法,虚妄地追逐名相;在塔寺里空谈理性、否定修行,狂妄地认作福田。妄自建立宗派途径,错误迷惑众生,断除成佛的种子,实在令人悲叹!凡是佛的真正弟子,必须远离这些。殊不知修补蓝墙,比丘寿命得以延长;移动寺基,天人眼睛为之震动。更何况面对事相而体悟真理,在色相中观照空性,不废弃各种因缘,这才是真正的安坐啊!如《维摩诘经·菩萨行品》中,佛告诉众香世界的诸位菩萨:菩萨的修行,不以远离尘世为可贵,不贪著自身的安乐,而舍弃利他的安乐。处于各种禅定中,要像看待地狱一样等。这说明菩萨对于禅定,确有真实证悟。佛尚且告诫不要贪著,何况那些尚未有所悟入的人,怎能妄自贪著呢?况且出家人收摄心念,本是通行的规范。谁不是如此?妄自夸耀炫耀,加上用药不当,造成的损害不小。所以《大智度论》第九十六卷说:弥勒菩萨知道须菩提乐于宣说空义,因而教诫道:不应在新学菩萨面前讲说。为什么?如果有些微福德善根的人,听到毕竟空法,就会执着于空。于是产生这样的念头:如果一切法都是空无所有的,我为什么要修福德?这样就会失去先前所修的善业等。像这样的经论,如来劝导众生远离弊病,弥勒告诫世人谈论空性。只要具有信心,怎能不警惕谨慎。
第三是“止”病。认为真心断绝念头,一动念就错了。如果止息妄念不生起,真性自然显现。这是由于不知道妄念本身就是真性,贪嗔本来即是道。却要在妄念之外寻求真性,这和除掉波浪寻找水有什么不同?所以成为弊病。
第四是“灭”病。认为道被惑障覆盖,惑尽道就彰显。因此想要断除惑障、寻求真道,让身心永远寂灭。菩萨的用心,以利益他人为根本。现在想要避开烦扰、求取寂灭,实在不是大菩萨的作为。何况不排斥动相以求静,不畏惧惑障而度众生,才是真正的觉悟者。现在想要远离障碍、寻求寂灭,尚且夹杂着二乘的狭隘见解,怎能通达圆觉境界?所以说这是病。(这三种病,正对应执着于禅修的人。)
以上四种修行方式,如果偏执一种就成过失,同时运用则没有过错。如果能常常作为、常常止息、常常放任、常常寂灭,互相配合、相辅相成,就没有不是有益的。也就像地水火风四大造作色法,各自发动会有损害,合力则能成就。现在这样事理双修,依据本有智慧而求佛的智慧,一并除去前述弊病。所谓执着禅修,大多落入止、任、灭三种病;执着法相,则只堕入“作”这一种病。因此这二者并行,才是真正的修行。
下文疏中又说:然而现今学习法相的人,大多抛弃内省而向外寻求;修习禅定的人,喜好忘却外缘而向内观照。都成为偏执,滞留在两边。又说:勉力求悟,不得徒然劳损身形。(这是防止执着法相的。)努力修行,不得否定因果。(这是防止执着禅修的。)
▲言无所求中,吾故求之者,暗引方等经乞士之语。上句释依本智,下句释求佛智也。故方等经中说:佛为雷音说于昔因缘已。又云:过去有佛,名栴檀华。彼佛去世甚久,我于彼时,如汝无异。彼有菩萨,名曰上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时有比丘,名曰恒伽,谓乞士曰:汝从何来?答曰:我从真实中来。又问:何谓真实?答曰:寂灭相故,名为真实。又问:寂灭相中有所求?无所求耶?答:无所求。又问:无所求者,何用求耶?答:无所求中,吾故求之等。乃至云恒伽闻已,卖身供养下,疏释云:性、相双鉴,终日求而无所求也。
在说“无所求中,吾故求之”时,暗引了方等经中乞士的语句。上句解释依根本智慧,下句解释求佛智慧。所以方等经中说:佛为雷音菩萨讲述过去因缘之后,又说:过去有佛,名为栴檀华佛。那位佛去世已经很久,我那时和你没有差别。当时有位菩萨,名叫上首,化作一位乞士,进城乞食。有位比丘名叫恒伽,问乞士说:你从哪里来?回答:我从真实中来。又问:什么是真实?回答:因为寂灭之相,所以称为真实。又问:寂灭相中,是有所求还是无所求?答:无所求。又问:既然无所求,为什么还求呢?答:正是在无所求中,我才去求。……直到经文说恒伽听后,卖身供养等。疏中解释说:对自性与事相同时观照,终日求而实无所求。
疏:理随事变等者,一云:一者,理也;多者,事也。或一与多,皆目事也。
疏文说“理随事变”等句,有一种解释是:这里的“一”指的是理体,“多”指的是事相。也有另一种看法:无论“一”还是“多”,都是指事相而言。
疏故得十身历然而相作者,历然行布,不坏相也;相作圆融,坏相也。终日不坏而坏,坏而不坏,名不思议,非谓体癈相存也。若谓能即体癈相存者,体据即义癈,不即义存,即与不即,二互无碍,存、泯莫拘,是不思议;相约即义尚存,不即极存,但一向存,应非无碍,是可思议。学者更审。
(原注:因此证得十种佛身清晰显现而相互作用的道理,清晰显现是次第排列,不破坏各自相状;相互交融是圆融无碍,打破相状界限。终日不坏相而能破相,破相而实不坏相,这称为不可思议境界,并非指本体废弃而相状独存。若认为能够即本体而废弃相状独存,那么本体依据“即”义则废弃,依据“不即”义则留存,“即”与“不即”二者互不妨碍,存留与泯灭皆不拘泥,这才是不思议;若单就相状而言,依“即”义尚且留存,依“不即”义则彻底留存,只是一味执守存留,应当不是无碍境界,这便落入可思议范畴。学人请再仔细审察。)
所以能够成就十种佛身清晰显现
钞:一、同时具足相应门等者,然此十门具于五对:一、总、别对,初门是总,余九为别;二、法、喻对,第七是喻,余九为法;三、假、实对,第九是假,余九为实;四、全分对,三、四是全,六、八为分;五、增微对,广显主增,狭隐伴微。不唯五对无碍,实乃举一全収。
钞文解释:第一、“同时具足相应门”等这十门玄义,包含着五组对应关系:一是总体与个别的对应——最初一门是总体,其余九门是个别;二是法理与比喻的对应——第七门是比喻,其余九门是法理;三是假名与实相的对应——第九门是假名,其余九门是实相;四是完整与局部的对应——第三、四门是完整展现,第六、八门是局部显现;五是显著与微细的对应——广阔显现时主体突出,狭略隐没时伴随细微。这五组不仅彼此圆融无碍,实际上更是举出一门就完全含摄全体。
▲言能以众生身作自身等者,问:此言众生,为取我等妄染众生耶?为众示现变众生耶?答:一云:但取变化众生。若取我等妄染众生,应无所化,俱作能化十身故。又违此,钞云:则于此身现如是形。复违下,钞:众生身等,摄皈三身中化身故。二云:但取我等妄染众生。何知?论:三分中是染分故,三世间中众生世间故。若尔,前难何通?答:常作能化,不碍为所化故。就能悟门,取众生身作自菩萨身为能化;就迷门,取众生不作菩萨身为所化。
▲说到能把众生的身体当作自己的身体等等,有人问:这里说的“众生”,是指我们这些充满妄想和烦恼的众生呢?还是指佛菩萨变化出来、示现给大众看的众生呢?回答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这里只指变化出来的众生。如果指的是我们这些充满妄想和烦恼的众生,那么他们应该无法成为被教化的对象,因为他们本身也都具备能教化众生的十种佛身。而且,这与《钞》里说的“就在这个身体上显现出这样的形相”相违背。也违背了后面《钞》里说的“众生身等等,都归属于三身中的化身”这一说法。第二种观点认为:这里只指我们这些充满妄想和烦恼的众生。怎么知道的呢?因为《论》里说,在三分中属于“染分”,在三世间中属于“众生世间”。如果这样,那前面第一种观点提出的难题怎么解释呢?回答是:众生虽然本身也具备能教化的能力,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同时成为被教化的对象。从“能觉悟”的角度来看,众生把其他众生的身体当作自己菩萨的身体,这是“能教化”的一面;从“迷惑”的角度来看,众生不
▲言则于此身现如是形者,约同体变化也。下皈化身者,岂不见下,钞云万化云云,皆是法身大用。又经云:心佛与众生是三无差别。又果门摄法无遗三云:上二双取,引证同前。向明十身皆是佛身,恐滞常情,略伸区别。问:既俱佛身,唯应第七如来身摄,何分余九?若就行布而有余九,应非皆是佛身所摄耶?答:圆融不碍行布,故佛为能融,皆是佛身;不坏本相,故存余九。二门双取,故说十身皆是佛身。若以余九随一为门,具十亦然。今就佛门,是故云尔。问:前之七身作菩萨身,行相可知,具色相故;后之三身既非色相,云何作于菩萨身耶?下疏答云:入法智中,自然应现自己身故,令于虗空忽见自身,故名为作。作余亦尔。又问:余之七身可作能化,具色相故;后之三身既非色相,云何化生而作能应耶?答曰:苟能得法契神,何必要因色相?是故彼三即为能应佛身,良以根、性、心、乐类非一故。
说到在这身中显现如此形相,是依据同体变化的道理。下文提到的归依化身,难道没见到后面的注释中说“万般变化”等等,都是法身的广大妙用。另外经中也说:心、佛与众生这三者没有差别。还有从佛果角度统摄万法没有遗漏的第三种说法:上面两种说法同时采用,引用的证明和前面相同。刚才说明十种身都是佛身,又怕大家执着于平常的见解,所以略作区分。有人问:既然都是佛身,应该只归第七种如来身统摄,为什么还要分出其他九种?如果按照次第排列而有其他九种,难道不都是佛身所摄吗?回答:圆融的道理不妨碍次第的排列,所以佛是能融摄的主体,因此都是佛身;同时不破坏各自本来的相状,所以保留其他九种。两种角度同时采用,所以说十种身都是佛身。如果用其他九种中任意一种作为观察角度,同样具备十种身。现在从佛的角度来说,所以这样说。有人问:前面七种身作为菩萨身,其表现形态可以理解,因为具备色相;后面三种身既然不是色相,怎么能作为菩萨身呢?下面疏文回答说:契入法性智慧之中,自然会相应显现自己的身相,所以能在虚空中忽然见到自身,因此称为“作”。作其他身也是如此。又问:其他七种身可以作为能教化众生的身,因为具备色相;后面三种身既然不是色相,怎么能化现来作为能应化的身呢?回答说:如果能够契合法性、与神妙之理相应,为什么一定要依赖色相呢?所以那三种身就是能应化的佛身,这确实是因为众生根基、本性、心念、喜好的种类各不相同啊。
▲钞:言历然者,不坏相故者,历然即是不乱,不乱钞指即是行布。验知不坏相、行布义,非圆融中体废相存也。
▲钞文说“所谓‘历然’,是指不破坏现象”:“历然”就是井然有序,井然有序在钞文中指的就是“行布”门。由此可知,不破坏现象,就是“行布”的含义,并非圆融门中那种只取本体而舍弃现象的做法。
▲言如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不坏初心之者,初心即妙觉,成佛义如常。即而不即,初心义存。二义双取。说得初心成佛,出梵行品文。良以初心即无其体,全揽妙觉体成故。如世指环,别无其体,全揽金成故。说指环当体即,金环相仍存故。
说到在最初发心时,便已成就正觉,不毁坏初发心的人——初发心就是妙觉,成佛的道理如同平常所说。既相即又不完全等同,初发心的意义依然存在。两种含义同时具备。所说的“初发心便成佛”,出自《梵行品》的经文。正是因为初发心本身并无独立实体,完全依托妙觉的整体而成立。就像世间的指环,并没有另外的实体,完全依靠金子而制成。所以说指环当下就是金子,但指环的形状依然存在。
▲言十信摄于诸位,诸位十信历然者,十信摄于诸位,圆融也。诸位十信历然,行布也。出贤首品文。问:约圆融义,十信摄于诸位,为于信位实成佛耶?为实未成佛耶?若实成佛,住、行、向等便徒虗设。若实未成佛,信该果海。有言:无义。有云:圆融门中已成佛,行布门中未成佛。若尔,后位但应行布修断,圆融门中已成佛故。若谓虽已成佛,不碍复有修断者,妙觉位后应更修断。若更修断,前佛应胜,后佛应劣,修断多少不同故。今谓通云六位互摄,如六面镜互现其影。信摄余五位,如第一镜影现五镜影。信位有障,信摄诸位一切皆障,是知一障一切障。第一镜上尘垢昏坌,彼镜中影一切不现,是知一昏一切皆昏。如在信位修断其障,能摄之障既断,所摄之障一切皆除,是则一断一切皆断。如磨第一镜,尘垢皆除,不唯能之镜昏除,镜中之影昏障亦无,即是一磨一切皆磨,一现一切皆现。约信位中,诸位惑障皆断,岂不名佛?约第一镜,尘垢皆除,岂非明净?约住位中,诸位惑障全未断故,岂得名佛?约第二镜中,诸镜尘垢全不磨故,岂名明净?是知位位圆修圆断,譬如镜镜全磨全净。以喻对法,朗在目前。
说“十信位包含所有其他修行位次”,而“各个位次中十信位依然清晰分明”,这指的是:十信位包含所有其他位次,体现的是圆融无碍的境界;各个位次中十信位依然清晰分明,体现的是修行次第的差别。这个说法出自《贤首品》的经文。有人问:从圆融无碍的角度看,十信位既然包含了所有位次,那是不是说在十信位时就已经真正成佛了呢?还是其实并没有真正成佛?如果十信位时就已经真正成佛,那么后面的十住、十行、十回向等位次岂不是白设了?如果十信位时并没有真正成佛,可它又包含了佛果的境界,这岂不是只有说法而没有实际意义?有人说:在圆融无碍的层面上,可以说已经成佛;但在修行次第的层面上,还没有成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后面的位次就应该只在修行次第的层面上进行修习和断除烦恼,因为在圆融的层面上已经成佛了。如果说虽然圆融上已成佛,但也不妨碍在修行次第上继续修习断惑,那么到了妙觉位之后,岂不是还应该继续修习断惑?如果继续修断,那么前面的佛就应该比后面的佛更殊胜,因为修断的多少不同。现在,我们这样来理解:六个位次是互相含摄的,就像六面镜子互相映照出彼此的影像。十信位含摄其他五个位次,就好比第一面镜子映照出其他五面镜子的影像。十信位如果有障碍,那么它所含摄的其他所有位次也都有障碍。这就知道:一处有障碍,处处都有障碍。就像第一面镜子上有了尘垢污浊,那么它所映照的其他镜子的影像也都显现不出来。这就知道:一处昏浊,处处都昏浊。如果在十信位修习并断除了障碍,那么作为能含摄的障碍既然断除了,它所含摄的其他位次的障碍也就全都消除了。这就是:一处断除,处处都断除。就像打磨第一面镜子,尘垢都去除了,不仅这面镜子本身变得清明,它所映照的其他镜子的影像也都没有了昏浊障碍。这就是:打磨一面,等于打磨了所有;一面明净,所有都明净。从十信位的角度看,它所含摄的各个位次的烦恼障碍都断除了,这难道不叫成佛吗?从第一面镜子的角度看,尘垢都去除了,难道不是明净的吗?但从十住位的角度看,它所含摄的各个位次的烦恼障碍都完全没有断除,这怎么能叫成佛呢?从第二面镜子的角度看,它所映照的其他镜子的尘垢都完全没有打磨,怎么能叫明净呢?
疏广大即入于无间等者,疏中影略,应云:无外广大身刹即入于无间尘毛,无间尘毛包纳于无外身刹。问:尘毛具二义:不坏相故狭,称性故广,可尔。无外身刹不坏相故广,岂称性故狭,名无碍也?答:亦不坏相故狭,称性故广。故经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空尚如沤,何况身刹?又云:十因各随义显。今取法无定性,故大能小也。或亦称性故小,性非定大故。何以得知?全在一尘而包容故。
疏文里说“广大的东西能进入没有间隔的微小事物”,这是简略的说法,完整的意思应该是:没有边际的广大身体和世界,能进入像灰尘、毛发这样没有间隔的微小事物里;反过来,没有间隔的灰尘、毛发,也能包容那没有边际的身体和世界。
有人问:灰尘、毛发具备两种含义——从它保持自身相状不变的角度看,它是狭小的;但从它完全符合法性的角度看,它又是广大的。这样说可以理解。但是,那没有边际的身体和世界,从保持相状不变的角度看是广大的,难道从符合法性的角度看反而是狭小的,这才叫做“无碍”吗?
回答:它也同样具备这两种含义——从保持相状不变的角度看,它是狭小的;从完全符合法性的角度看,它又是广大的。所以佛经上说:虚空产生于广大的觉悟之中,就像大海里泛起的一个小水泡。连虚空都像个小水泡,何况是身体和世界呢?
疏文又说:十种因缘各自根据其含义来显现。这里我们取“事物没有固定不变
钞:虽有即、入,意取广、狭,拣滥释成也。问:广、狭无碍,别立玄门;凡、圣无碍,应别立也。染、净、依、正等,皆应别立。此若不尔,彼广、狭门应即入収,不应别立。答:许别立,但示方偶。且作是说,皆皆无量。
钞解:虽然存在“相即”与“相入”的关系,但这里的用意是强调“广大”与“狭小”的对比,通过辨别混淆之处来阐明其义。有人问:既然“广大”与“狭小”互不妨碍,可以单独设立为一个玄妙的法门;那么“凡夫”与“圣者”互不妨碍,也应该单独设立才对。同样,“染污”与“清净”、“依报”与“正报”等等,也都应该各自单独设立。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广大—狭小”这一法门就应当归入“相即相入”之中,而不该另外设立了。回答:允许它们单独设立,这只是为了从某个角度示意而已。暂且这样说:一切法门,每一个都是无量无边的。
疏:炳然齐现等者。上句法,下句喻。问:隔瓶见物,岂不违肉眼九缘生义,阙空缘耶?瓶具质碍故。答:良由缾净,得见彼物。若尔,如对明镜,何不见障外之色耶?答:镜但表净,里不净故;琉璃,表、里皆莹净故;如水澄清,见鱼、鳖故。
注疏里说“炳然齐现等者”:前面一句讲的是道理,后面一句是比喻。有人问:隔着瓶子能看到里面的东西,这难道不违背肉眼需要九种条件才能看见的道理吗?不是缺少了“空间”这个条件吗?因为瓶子本身是有形质、会遮挡的呀。回答:正是因为瓶子干净透明,才能看见里面的东西。如果这么说,那对着明亮的镜子,为什么看不见镜子后面的景象呢?回答:镜子只是表面干净,里面并不干净;而琉璃,表面和里面都晶莹透亮;就像水清澈了,就能看见水里的鱼和鳖一样。
钞一、能含多,皆曰相容者下,钞又云:法法皆尔,故云相容也。微细之义下,释有三:一、能含微细,一尘一毛故;二、所含微细,不坏相故;三、难知微细,小能含大,常情不测故。如对一释迦像,想彼像中含尽十方三世遍法界、虗空界无尽三宝。礼彼一像,即是徧礼无尽三宝也。供彼一像,念彼一像等,准前应知。如焚一炉香,想彼香中含一切香华、灯幢、伞盖、饮食、汤药、菓木、音乐、螺钹、宫殿、池沼等一切诸供养具,遍供如前一像中无尽三宝。随献余供,含物亦然。曰:修此行,有何罪而不灭?有何福而不生?良以法虽本尔,心不相应,难获巨利。幸愿群英勉强而行!自余玄门,倣此而修,滞相而修,百千万劫未及一眴之功。深思!深思!相入门中,当想自身遍入十方诸佛会里佛、菩萨、四众、八部身中:彼若说法,我亦说法;彼若闻法,我亦闻法;彼若断障,我亦断障;彼若证真,我亦证真;彼若发菩提心,我亦发菩提心;彼若化生,我亦化生;彼若拔苦与乐,我亦拔苦与乐;尽彼诸行善事,我亦行之。复想六道众生皆在自身之内,自若礼诵,彼一切众生悉皆礼诵等。自余妙行,准此应知。
钞文第一、能够含容众多事物,都称为“相容”以下,钞文又说:每一法都是如此,所以说相容。微细的含义以下,解释有三层:一、能含的事物微细,如一粒微尘、一根毫毛;二、所含的事物微细,不破坏其原有相状;三、难以了知的微细,小的能含容大的,这是常情所不能测度的。例如面对一尊释迦佛像,观想那尊像中含摄了十方三世遍法界、虚空界中无尽的三宝。礼拜那一尊像,就是普遍礼拜了无尽的三宝。供养那一尊像,忆念那一尊像等,依照前面的道理可以推知。又如焚烧一炉香,观想那香中包含了所有一切的香、花、灯、幢、伞盖、饮食、汤药、果木、音乐、铙钹、宫殿、池沼等一切供养器具,普遍供养如前所说一尊像中的无尽三宝。随献其他供养,含容万物的道理也是这样。可以说:修持这样的观行,有什么罪业不能灭除?有什么福报不能生起?实在是因为法性虽然本来如此,但若自心不能与之相应,就难以获得巨大的利益。祈愿诸位贤才努力实践!其余玄妙的法门,也仿照这样来修持,如果执着于表象而修,百千万劫也比不上这刹那观想的功德。要深深思惟!深深思惟!在“相入”这一法门中,应当观想自身普遍进入十方一切诸佛法会中的佛、菩萨、四众弟子、八部护法等众生的身中:他们若说法,我也在说法;他们若闻法,我也在闻法;他们若断除烦恼障碍,我也在断除烦恼障碍;他们若证悟真理,我也在证悟真理;他们若发觉悟之心,我也在发觉悟之心;他们若教化众生,我也在教化众生;他们若拔除痛苦给予安乐,我也在拔除痛苦给予安乐;他们所有的一切修行善事,我也都在践行。再观想六道一切众生都在自身之内,自己若礼拜读诵,那一切众生也都在礼拜读诵等。其余微妙的修行,依照这个道理可以推知。
疏隐、显俱成等者。如观一释迦像,于中乃有无尽佛、菩萨等身像也。但彼多像隐,一像显也。
疏文所说的“隐与显同时成立”是指:比如观察一尊释迦佛像,其中其实蕴含着无量无边的佛、菩萨等身像。只是那众多的像隐藏着,只有这一尊像显现出来。
钞:而明下有晦等者,上明异处,下辨同处,文理昭然。
钞文说:“而明下有晦等”这句话,是指上面阐明的是不同的处所,下面辨别的是相同的处所,文中的道理非常清楚明白。
▲言如东方入正定为一半等者,此意一菩萨全在东方入定,而不妨同时全在西方出定,是谓难思。问:何故入定为明,出定为晦耶?答:在定观根审法名明,出定涉有化生名晦。是故在定复得显加,出定但感冥加。明晦之义,昭然可悉。或约但见入定,不见出定故。
说到“如东方入正定为一半”等语,这里的意思是:一位菩萨完全在东方入定,同时却不妨碍他完全在西方出定,这就是所谓不可思议的境界。有人问:为什么将入定称为“明”,出定称为“晦”呢?回答:在定中观察根性、审察法义,称为“明”;出定后涉入世间、教化众生,称为“晦”。因此,在定中能获得明显的加持,出定后则感受冥冥中的加持。“明”与“晦”的含义,至此便清晰可知。也有人认为,这只是因为众人只见其入定、不见其出定的缘故。
鈔:影復現影,重重無盡者,此是其喻。法合云何?如一塵稱性以作能含,一切剎土俱為所含之剎,皆攬塵成。塵復稱性,復含其剎。是知能含塵,塵不盡;所含剎,剎無窮。是此門也。問:第一塵稱性,含剎盡耶?舍剎不盡耶?若含剎不盡,是則彼塵不稱其性。若云稱性而含剎不盡,彼不含剎應在性外。若許含盡,彼第一塵所含之剎但作第二重能含,更有何剎為第二重所含耶?若遞互合,與微細、相入二門何異?若云第一塵稱性,含剎皆盡,彼所含剎亦乃稱性作能含時,復更出生所含之剎者,問:所出生剎為本?為新?若本具者,應第一重塵却有含剎不盡之失;若新生者,德相門中應無帝網。此義極難,深宜用心。今謂通云:如瑩一圓鏡在東,瑩一方鏡在西。兩鏡互入,同相入門;一性而入,似微細門。今帝網門則不如是,如東圓鏡現西方鏡影全盡,無不盡之失;其方鏡常入而不入,還在本位,其西方鏡內却現東圓鏡影,并圓鏡內方鏡之影全盡,亦無不盡之失,其西方鏡并所現影已有三重;其東圓鏡常入而不入,現在本位,復作能現,現西方鏡并彼二影亦無不盡,其東圓鏡并彼三影已有四重;其西方鏡常入而不入,還在本位,復作能現,現東圓鏡并彼三影無不盡失,其西方鏡并彼四影已有五重。後後作法,准此應知。由重重無不盡之失及相濫之過,故鈔云:亦如兩鏡互照,重重涉入,傳耀相寫,遞出無窮。即其義也。故下大鈔(十七上半二十紙)云:又重重現故者,雙釋普入及方網。言塵能受剎,剎以塵成,亦能受剎,重重皆入,名為普入。既交絡入,九方入東,東入西時帶餘九入,西入南時帶東諸方而入於南,故成重重,即初地中如帝網差別故,為真實義故。
钞文说:影子又显现影子,一层一层没有穷尽,这是比喻。那么佛法上怎么对应呢?就好比一粒微尘,依照它的本性,能作为能含摄的主体,而一切佛国刹土都成为它所含摄的刹土,这些刹土也都是由微尘聚合而成的。这粒微尘又依照它的本性,又能含摄它所含摄的刹土。所以我们就知道,能含摄的微尘,是无穷无尽的;所被含摄的刹土,也是没有穷尽的。这就是这个法门的含义。
有人问:第一粒微尘依照本性,是把它所含的刹土全部含尽了呢?还是没含尽呢?如果说它含摄刹土没有含尽,那这粒微尘就没有完全符合它的本性。如果说它依照本性,却含摄刹土不尽,那么它没含摄的那些刹土,岂不是在本性之外了?如果承认它能含尽,那么第一粒微尘所含摄的刹土,又作为第二重的能含摄者,那还有什么刹土可以作为第二重所含摄的对象呢?如果这样互相交替含摄,那和“微细相容”以及“相入”这两个法门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说第一粒微尘依照本性,把刹土全部含尽了,那么它所含摄的刹土也依照本性,作为能含摄者时,又能再次生出它所含摄的刹土。那么请问:这新出生的刹土,是本来就有的呢?还是新产生的呢?如果是本来就有的,那第一重微尘就应该有含摄刹土不尽的过失;如果是新产生的,那么在“德相”这个法门中,就不应该有帝网重重无尽的景象了。这个道理极其深奥,需要非常用心地去体会。
现在我来试着解释一下:好比在东边放一面磨亮的圆镜,在西边放一面磨亮的方镜。两面镜子互相映照,彼此都映入了对方的影像,这类似于“相入”法门;它们都基于同一本性而互相映照,又有点像“微细”法门。但现在的“帝网”法门不是这样的。比如东边的圆镜,它映现出西边方镜的影像,是完完全全映现,没有映不全的过失;而西边的方镜呢,它虽然映入了圆镜的影像,但它本身并没有移动,还是待在西边原来的位置。同时,在西边方镜的内部,却又映现出东边圆镜的影像,并且连圆镜内部映现的方镜影像也完全映现出来,同样没有映不全的过失。这样,西边方镜以及它所映现的影像,就已经有了三重(方镜本身、圆镜影像、圆镜中的方镜影像)。而东边的圆镜呢,它虽然映入了方镜的影像,但它本身也没有移动,还在东边原来的位置,它又作为能映现的主体,映现出西边的方镜以及方镜里的那两重影像,也是完全映现,没有不全。这样,东边的圆镜以及它所映现的影像,就有了四重(圆镜本身、方镜影像、方镜中的圆镜影像、方镜中圆镜里的方镜影像)。接着,西边的方镜依然没有移动,还在西边原来的位置,它又作为能映现的主体,映现出东边的圆镜以及圆镜里的那三重影像,同样没有映不全的过失。这样,西边的方镜以及它所映现的影像,就有了五重。后面的情况,可以按照这个规律类推。
正是因为这样层层映现都没有“映不全”的过失,也没有互相混淆的过错,所以钞文里说:也就像两面镜子互相映照,一层一层地互相涉入,光芒互相传递映照,不断地映现出来,无穷无尽。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下面的大钞(第十七卷上半部第二十张纸)里说:所谓“重重现故”,是同时解释“普入”和“方网”这两个概念的。意思是说,微尘能含摄刹土,刹土由微尘构成,刹土也能含摄刹土,这样一层一层都互相
钞:以三世相因,互相摄故者,缘起相由,故时无别体,依法假立。如依昨日日轮立过去世,依今日日轮立现在世,依来日日轮立未来世。昨日日轮离今日、来日二轮之外,别无日轮,全揽今日、来日二轮,作昨日日轮上立过去世。彼日轮体既揽今日、来日二轮,所成果不异因,即是今日日轮应立现在世,复即来日日轮更立未来世。余二因、二果,准此应知,方成九世。如揽尘成刹,归本是尘;如揽念成世,归本名念。一念本时摄九世末时,本、末双举,故云十世。问:一念即无量劫,应是相即门也?答:虽有即义,意取十世,如前广、狭门故。
钞文解释:由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相互为因,彼此含摄的缘故——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相互依存,所以时间本身并没有独立的实体,只是依据事物而假立的概念。好比依据昨天的太阳建立过去世,依据今天的太阳建立现在世,依据明天的太阳建立未来世。昨天的太阳,离开了今天和明天这两个太阳之外,并没有另一个独立的太阳,它完全是依托今天和明天的太阳,才在“昨天的太阳”这个概念上建立了过去世。那个作为“昨天的太阳”的实体,既然依托了今天和明天的太阳,那么它所形成的结果与原因并无不同,也就是说,今天的太阳就应当建立为现在世,同时也就是明天的太阳再建立为未来世。其余两种原因与两种结果的关系,可以依照这个道理来理解,这样才能成立九世。就像聚合微尘而成国土,归根到底是微尘;就像聚合心念而成时间,归根到底称为一念。一念的根本时刻含摄了九世的末端时刻,根本与末端同时并举,所以称为“十世”。问:一念即等同于无量劫,这应该是相即无碍的法门吧?答:虽然含有相即的意义,但这里主要是为了说明十世的道理,如同前面广狭无碍法门中所阐述的那样。
▲言故庄生一梦身为蝴蝶者,庄子第二齐物篇云: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挧挧然自喻适志,不知周也。方其梦为蝴蝶而不知周,则与死不殊异也。而所在无不适志,则当生而系生,有必能当死而恋死矣。由此观之,知失在生而哀死者,误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谓物化。意云:昨日之梦,于今化矣。生死之变,岂异于此?又自周而言,蝴蝶称觉,未必非梦。此亦可以喻万法如梦矣。
因此庄子梦见自己变成蝴蝶的故事,在《庄子·齐物论》第二篇中记载:从前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翩翩飞舞自在快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庄周。正当他在梦中化作蝴蝶而不知自己是庄周时,这种状态与死亡并无不同。而他在梦境中无所不适、自在如意,这说明如果活着时执着于生,就必然会在死亡时贪恋死。由此看来,那些以为生命可贵而哀叹死亡的人,其实是错误的。忽然醒来,惊觉自己分明是庄周。不知道是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梦中变成了庄周?庄周与蝴蝶必定是有所分别的。这就叫做“物化”。意思是说:昨夜的梦境,到如今已经转化了。生死的变化,与这有什么不同呢?再从庄周的角度看,蝴蝶所认为的清醒,未必不是一场梦。这也可以用来说明一切现象都如同梦境。
钞:以随一事,即是无尽法界者,问:与相即门何别?答:但是相即门四句中,一即多之一句义也。同微细门,是相入门中,一摄多之一义也。或不同相即,彼行布门,一与多异;圆融门中,废一同多。今记事门,行布门中,体是一法;圆融门中,便是多法。非是废一同多,故不同也。如托一人,便显六亲;非废一人,方即六亲。况生其解,尤异相即。
钞文:说到“随便一件事,就代表无尽的法界”这一点,有人问:这和“相即”法门有什么区别呢?回答:这其实是“相即”法门四种道理中,“一就是多”这一句的含义。它和“微细”法门类似,也是“相入”法门里“一能包含多”的一种道理。但有时它又不同于“相即”。在“行布”法门中,一和多是有分别的;而在“圆融”法门中,则是消融了一而等同于多。现在这个“记事事无碍”的法门,在“行布”层面,本体是一个法;在“圆融”层面,当下就是多法。并不是通过消融一法来等同于多法,所以是不同的。就好比通过一个人,就能显现他的父母、兄弟等六亲眷属;并不是要抛开这个人,才能等同于六亲。更何况,由此产生的领悟,尤其和“相即”法门
钞:然有二意,故贤首改为广、狭等者,今代至相反难贤首云:若真理为广,事、相为狭,则是事、理无碍。知无间尘、毛名狭,无外身、刹为广。此二门异,亦不成事事无碍。若无外身、刹与无间尘、毛无碍,即事事无碍义成。而复狭中存广,即相入门;狭中不存广,即相即门。贤首若云虽有即、入,意取广、狭者,至相亦云:虽有即、入,意取纯、杂。彼此异因,不可得故。有云:二师理齐,清凉双取。但以贤首广、狭通一切法,至相、纯、杂但论其行。故钞云:今以至相但约行为小异,或广、狭中有无碍言,故异至相。若尔,纯、杂中有具德语,何殊贤首?今云通云至相所立纯、杂各异,致招多难。贤首所立广、狭是一,都无前妨。如将一尘称性,故广;不坏相,故狭。岂有相滥?若尔,同体广、狭可然,异体云何?答:初既不滥,后有何疑?何以得知下,释十玄次第,云:广、狭蹑前,事、理无碍,为后八门之所以也。又下清凉会取纯、杂,云:契理为纯,不坏相杂,是故得知。如无异意,贤首所难,还成自害。幸希详当!
钞注:这里有两层含义,所以贤首法师改用了“广、狭”等说法。现今有人提出相反的诘难,质问贤首法师说:如果以真理为“广”,事相为“狭”,那这讲的是事理无碍的境界。须知无间隔的微尘、毫毛名为“狭”,无外延的身心、刹土名为“广”。若将此二者视为不同的门类,便不能成就事事无碍的境界。倘若无外延的身心刹土能与无间隔的微尘毫毛互无障碍,事事无碍的义理才能成立。而“狭”中能含容“广”,便是相入门;“狭”中不存留“广”,便是相即门。贤首法师如果说:虽然存在相即、相入的关系,但本意是取“广、狭”这对概念——那么至相大师也曾说:虽然存在相即、相入,但本意是取“纯、杂”。双方立论的依据不同,因此难以相互替代。
有一种观点认为:两位大师的义理本无高下,清凉大师兼取两家之说。但因贤首法师所立的“广、狭”可贯通一切法,而至相、纯、杂主要就修行而论。所以钞注说:现今认为至相大师仅就修行立论是其细微差别,或因“广、狭”中已含有“无碍”的表述,故与至相之说不同。若如此,那么“纯、杂”中也有具足功德的表述,又与贤首有何区别?现在普遍认为:至相所立的“纯、杂”各有所指,以致招来诸多诘难;贤首所立的“广、狭”本是一体,全无前述的妨难。譬如以一微尘随顺本性,故说其“广”;不坏其相状,故说其“狭”——这怎会相互混淆呢?若问:同体意义上的广、狭尚可如此理解,异体的情况又当如何?答:既然同体已无混淆,异体又有何可疑?何以得知呢?下文解释十玄次第时说到:“广、狭”承接前文的事理无碍,是后八门得以成立的依据。又下文清凉大师会通“纯、杂”时说:契合真理为“纯”,不坏事相为“杂”。由此可知,若没有不同的立意,贤首所设的诘难反而会伤及自身。望详加审察!
钞:不信、不解、不顺、不入者,如次配教、理、行、果四法也。
《钞》解释道:所谓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依次对应的是教法、义理、修行、证果这四种层次。
▲言以不能生如来家者,进不至十地见性等家,退不生三贤解悟家。是知依权教修者,尚不至三贤,岂臻十地?若尔,何故下文云别教十地证竟,但是圆家住尔?答:彼宗自谈云:证十地竟,圆宗断彼,义当住尔。如寡闻比丘,自谓无学,小教断彼,实是凡夫。又如愚法二乘,谓证涅槃,始教断彼,但是择灭,回心已后,更经多劫,方至十信等也。
说到不能生如来家的意思是,向前达不到十地见性这样的境界,向后也不入三贤解悟的境界。由此可知,依方便教法修行的人,尚且连三贤位都到不了,又怎能达到十地呢?既然如此,为什么下文又说别教的十地证完之后,只相当于圆教的住位呢?回答:这是他们宗派自己的说法:证得十地之后,圆宗判定其境界,在义理上只相当于住位。就像那些听闻不多的比丘,自以为已证无学果位,但小乘教法判定他们,其实还是凡夫。又好比执着于小乘的二乘人,自以为已证涅槃,大乘始教判定那只是择灭境界,等到他们回心向大之后,还要经历多劫修行,才能达到十信等位。
疏扗视听于嘉会者。问:文殊巡行经云:五百声闻,闻而不信。法华不轻,亦令其闻。何得此中不令其闻耶?答:为显不共故。故智论明般若有共、不共,指此不思议经不共二乘说故。又大圣化仪,其类不等,或闻而不信,以为远种,如上所引;或以威力,令其出会,如法华中五千拂席;或令在会,使其不闻,即如今经。法华渐教之终,将収败种,故加令其去,笃励在会,使其信受。此经顿教之始,为显深胜,留使不闻,令诸后学修见闻种。然嘉会之言,即周易?乾卦?文言矣。彼释干,元、亨、利、贞四德云: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故曰:干,元、亨、利、贞。今但借其嘉会之言尔。
疏中“在视听于嘉会”的解释。有人问:《文殊巡行经》里说,五百声闻弟子听到了却不相信;《法华经》中常不轻菩萨,也让他们听闻佛法。为什么这里却不让他们听闻呢?
回答:这是为了显示这部经的“不共”特质。《大智度论》阐明般若智慧有“共”与“不共”两种,指出这部不可思议的经典是不为二乘(声闻、缘觉)宣说的。再者,佛陀教化众生的方式,根据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时让某些人听到却不相信,是为他们种下来世得度的远因,就像前面引用的例子那样;有时运用威神力,让某些人离开法会,就像《法华经》中五千增上慢人离席而去;有时则让他们留在法会中,却听不到所说的法,就像现在这部经的情况。《法华经》属于渐教体系的最后阶段,为了收摄那些难以调伏的众生,所以特意让他们离开,以此来激励在场的其他人,使他们能够信受奉行。而这部《华严经》是顿教的开端,为了显示其法义的深奥殊胜,特意让某些人留在会中却听不到,是为了让后来的学人能够修习、种下见闻此法的种子。
至于“嘉会”这个词,其实是出自《周易·乾卦》的《文言传》。那里解释乾卦的“元、亨、利、贞”四种德行说:“元,是众善的尊长;亨,是美好的会聚;利,是道义的和谐;贞,是事业的根本。君子践行仁德,就足以领导众人;促成美好的会聚,就足以符合礼制;利益万物,就足以和谐道义;坚守正道,就足以成就事业。君子能履行这四种德行,所以说:乾卦具备元、亨、利、贞。”这里只是借用“嘉会”这个词罢了。
鈔:悉覺真諦等者下,疏曰:然此聲聞皆是菩薩,欲顯深法託為聲聞故。所歎德言含本、迹言:悉覺真諦,(迹云現觀了四諦,本云覺第一義諦。)皆證實際,(迹云入正性離生,本云能入無際際故。)深入法性,(迹云所學已窮,本云窮二空源。)永出有海,(迹云生分已盡,本云能入不染。)依佛功德,(迹云逮得己利,本云依十力等。)離結、使、縛,(迹云現行已離,本云不斷不折。)住無礙處,(迹云種子亡故,本云二無礙故。)其寂靜猶如虗空,(迹云心善解脫,本云處亂恒寂。)於諸佛處永斷疑惑,(迹云慧善解脫,本云未證無礙。)於佛智海深信趣入,(迹云皆可迴心,本云種智信入。)
钞中“悉觉真谛等者”以下,疏文说:然而这些声闻众其实都是菩萨,为了彰显深奥的教法,才权且示现为声闻的形象。所以赞叹他们功德的话里,包含了他们本来的境界和示现的迹相两层含义:“悉觉真谛”,(从示现的迹相上说,是现前观察明了四谛;从根本的本体上说,是觉悟第一义谛。)“皆证实际”,(迹相说是进入正性离生(见道位);根本说是能证入无边际的实相。)“深入法性”,(迹相说所学已究竟;根本说是穷究人空、法空二种空性的根源。)“永出有海”,(迹相说导致轮回的“生分”业力已尽;根本说是能入于不染污的境界。)“依佛功德”,(迹相说已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根本说是依止佛的十力等功德。)“离结、使、缚”,(迹相说烦恼的现行已断离;根本说是烦恼不断而自断,不折而自折(本性清净)。)“住无碍处”,(迹相说烦恼的种子已灭除;根本说是因证得理事二种无碍的缘故。)“其寂静犹如虚空”,(迹相说心善解脱;根本说是处于纷乱中而恒常寂静。)“于诸佛处永断疑惑”,(迹相说慧善解脱;根本说是于未证之境亦无疑碍。)“于佛智海深信趣入”,(迹相说皆可回小向大;根本说是对一切种智深信并能趣入。)
▲言皆悉不見神者,神力(十力等)、嚴好(常光莊嚴等)、境界(悲智所緣等)、遊戲(不壞本相等)、神變(重閣同空等)、尊勝(一切不能制)、妙行(悲智云切用等)、威德(謂命等十種自在)、住持(謂勝住持令有所作)、淨剎(謂於娑婆見華藏等)、入(身遍剎塵智入諸法)、至(即新來眾)、詣(即此往彼)。
说到“都看不见神”这句话,这里所说的“神”是指:神力(指如来的十种智慧力量等)、庄严美好(指常驻的光明与庄严等)、境界(指慈悲与智慧所缘的对象等)、自在游戏(指不破坏本来面目而自在示现等)、神通变化(指重重楼阁与虚空融为一体等)、尊贵殊胜(指一切力量都不能制约他)、微妙行持(指慈悲与智慧如云般切合妙用等)、威仪德行(指寿命等十种自在)、住持(指殊胜的住持力量使众生能有所作为)、清净佛土(指在娑婆世界能见到华藏世界等)、融入(指身体遍满微尘佛刹,智慧深入一切法)、到来(指新来的大众)、前往(指从此处到彼处)。
疏见、闻为种,八难超十地之阶者,此意但说八难见、闻华严熏金刚种,非谓八难现身圣证。是故地狱转报生天,方登十地。故钞云皆容见、闻为种之义,未见明文说八难身得入见道。若许入见,何得名难?复违论说:极忻非上二,极威非三涂,唯欲界人、天、佛出世现观。若云但障权教见道,名为难者,劣道尚障,何况胜道!别教十地证竟,但是圆家住尔。八难未至,别教三贤岂许得证圆教初地?又准天台止观,乘急戒缓,许三涂身而得圣道。更宜思审。
疏解里说,通过见闻佛法种下善根,八难众生也能超越十地的阶梯——这个意思只是说,八难众生通过见闻《华严经》的教法,熏习成坚固的种子,并不是说八难众生在受苦的当下就能证得圣果。所以,地狱众生要转生到天上,才能登上十地的阶位。因此《钞》里说,都允许通过见闻种下善根的道理,但没有见到明确的经文说八难之身能够进入见道位。如果允许他们进入见道,那还怎么能称为“难”呢?而且这也违背了论典的说法:极度欢喜的天界不是上二界(色界、无色界),极度受苦的也不是三恶道,只有欲界的人、天,在佛出世时才能现观真理。如果说这只是障碍权教的见道,所以称为“难”的话,那么连低劣的道法都障碍,何况殊胜的道法呢!别教的十地证悟圆满,也只是圆教修行者暂时安住的境界。八难众生连这个境界都未达到,别教的三贤位(十住、十行、十回向)难道能允许他们证得圆教的初地吗
钞: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得闻如是义者,问:地狱天子!由昔闻经,熏成坚种;不信、毁谤,堕阿鼻狱。彼虽不信,亦得闻经,熏成坚种。何故今文云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得闻如是义?答:一云:不信、毁谤,堕阿鼻狱,长劫不闻,故经云永,非谓毕竟不闻。二云:但遮其不闻,言永不闻。三云:不信虽闻,犹如不闻。问:地狱天子!昔闻经时,不信、诽谤,不善心中云何得熏成佛坚种?若种坚种是成佛因,如何反堕阿鼻地狱?又不善心得熏坚种,应善心中却熏恶种。若许尔者,三乘圣人还堕恶趣。是则因、果杂乱,深违教理。有云:其不善心但熏恶趣,招地狱报。其华严经熏成坚种,作成佛因。良以在缠本觉为本,性住种性。经声入耳,熏彼本觉,用增胜故,名习所成种性。本新相合,共为坚种。故法华云: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若尔,他经声为缘,无自善心为因。既阙因力,如何熏种?答:本觉为因故。若尔,闻他杀、盗等声,自生悲心,应熏恶种。亦有恶声为缘,本觉为因故。不可本觉唯与善种为因,颇有恶种不揽理成?今谓通云:闻经之心具二种义:一者神解义,二者暗钝义。由神解义解得华严语义,内心为因,经声为缘,因缘和合熏成坚种。由暗钝义诽谤华严语义,内心为因,经声为缘,因缘和合熏成地狱种。一念心中齐熏二种,实不思议。如谤不轻云:我等何用如是虗妄授记?由解彼言,记自成佛,熏金刚种。由不信故,熏地狱种。故梵网云:但解法师悟尽受得戒,彼受戒时亦熏坚种。傥若不解得熏坚种者,无一众生无坚种故。准诸法显义体,无有一法非华严故。岂有众生不见闻耶?若皆有种,何故钞云由昔无因?外曰:文中但云见闻为种,何须要解?今复通云:若不解时,不名见闻。如舍利弗等在逝多园,所见世尊即是无尽身云佛,所见祇园即华藏界,所闻言教即是华严。但未了解,不名见闻。又云:见毗卢佛身,眼得清净。现今所见一切境界无非毗卢十身,何故一切众生眼得未清净耶?由此得知,未能解得并是佛身,不名为现。如人见金,解作其铁。外人问曰:汝见金耶?彼人答曰:我不见金,但见其铁。应知不解不名见闻,应知见闻必作其解。由解心故,顺本觉性;由顺本觉,熏成坚种。于理甚妙,更希刊削。
钞文中提到:那些心生怀疑、不信的人,永远无法听闻这样的深义。有人问:地狱中的天子!由于过去听闻经典,熏习形成了坚固的种子;但不信、毁谤,堕入了阿鼻地狱。他虽然不信,却也听到了经典,熏成了坚固种子。为什么现在文中说那些生疑、不信的人,永远不得听闻这样的深义呢?回答:第一种解释:不信、毁谤,堕入阿鼻地狱,长劫之中不得听闻,所以经中说“永”,并非指毕竟永远不闻。第二种解释:只是遮止其不闻,说成永不闻。第三种解释:不信的人虽然听到,也如同没听到一样。问:地狱中的天子!过去听闻经典时,不信、诽谤,在不善心中怎么能熏习成佛的坚固种子?如果种下坚固种子是成佛之因,为何反而堕入阿鼻地狱?再者,不善心若能熏成坚固种子,那善心中岂不是该熏成恶种子?如果允许这样,三乘圣人也该重新堕入恶道。这就导致因果杂乱,严重违背教理。有人说:那不善心只熏习恶趣之因,招感地狱果报。而华严经的熏习形成坚固种子,是作为成佛之因。实在是因为在缠缚中的本觉为根本,是本性住种性。经声入耳,熏习那本觉,作用增强的缘故,称为习所成种性。本有与新熏相合,共同成为坚固种子。所以《法华经》说: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如果是这样,他人诵经的声音是外缘,自己没有善心作为内因。既然缺乏因的力量,如何能熏成种子?答:是以本觉为内因。那么,听到他人杀、盗等声音,自己生起悲心,是否也该熏成恶种子呢?也有恶声为外缘,本觉为内因的缘故。不能说本觉只与善种子为因,难道恶种子不依理而成吗?现在我认为可以这样贯通解释:听闻经典的心具备两种含义:一是神妙解了之义,二是暗昧迟钝之义。由神妙解了之义,能够理解华严经的语意,内心为因,经声为缘,因缘和合熏习成坚固种子。由暗昧迟钝之义诽谤华严经的语意,内心为因,经声为缘,因缘和合熏习成地狱种子。一念心中同时熏习两种种子,实在不可思议。就像诽谤常不轻菩萨的人说:我们哪里需要这样虚妄的授记?由于理解他的话,记认自己成佛,熏习成金刚种子。由于不信的缘故,熏习成地狱种子。所以《梵网经》说:只要理解法师所说、悟尽而受得戒,那人受戒时也熏习了坚固种子。倘若不理解也能熏习坚固种子,那就没有一个众生没有坚固种子了。根据诸法显义的道理,没有一法不是华严境界。哪有众生不见不闻呢?如果都有种子,为什么钞文中说由于过去没有因?外人问:文中只说见闻为种子,为什么一定要理解呢?现在再贯通解释:如果不理解,就不能称为见闻。就像舍利弗等在逝多林中,所见的世尊就是无尽身云佛,所见的祇园就是华藏世界,所听的言教就是华严经。只是未能了解,所以不叫见闻。又说:见到毗卢遮那佛身,眼根得到清净。现今所见一切境界无不是毗卢遮那佛的十身,为什么一切众生的眼根还未得到清净呢?由此可知,未能理解、见到的一切都是佛身,就不能称为现见。就像有人看见金子,却理解为铁。外人问:你看见金子了吗?那人回答:我没看见金子,只看见铁。应当知道,不理解就不能称为见闻,应当知道见闻必定伴随着理解。由于理解的心,顺合本觉之性;由于顺合本觉,熏习成坚固种子。这个道理非常精妙,还希望进一步斟酌修正。
▲鈔:中有一光,名清淨功德者故下,疏(第八下半,六十九)云:第二、舉因對顯者,為顯勝故。此有數重:一、似相德深廣,言不能備,故置之說好。二、好德復多,以三十二相既有八十隨好、十蓮華藏之相,好彌多矣。且舉其一。三、一中置勝,但說劣者,故明足下。四、足下一好復有多光,但說一光,亦不可說,故寄因顯因光成益。三、重頓圓,況果一光。如是展轉,況於諸相!況復總說如來諸德!果海絕言,亦斯義矣。
**疏钞**:其中有一道光,名为清净功德,所以下文(第八卷下半,第六十九页)说:第二、举出因行来对照显明,是为了显示果德的殊胜。这其中有好几层含义:一、相似的相好功德太深太广,言语无法完全描述,所以暂且不说相好而说“好”。二、“好”的功德也极多,因为三十二相各有八十种随形好、十种莲华藏世界海的微妙相,好的数量更是无穷。这里只举出其中一种。三、在这一种“好”中又含摄着殊胜与普通,但只说其中较普通的,所以指明是“足下”的。四、足下这一种“好”又放射出许多光芒,这里只说其中一道光,也是因为无法说尽,所以借由修行的因缘来显发;因这道光而成就利益。以上三重(相、好、光)都顿显圆融,何况是果地的一道光明!这样层层推展,何况如来的一切相好!更何况要总说如来的所有功德!果地的境界超越言语,也正是这个道理。
▲言了知如是悉是虗妄乃至清淨善根者下,疏:(八下半七十二)釋云:後了知下,能滅。謂了惑本虗,居然不生。故晉經云:此諸煩惱,皆悉除滅。除滅,故清淨。惑亡智顯,即自在光明善根成就。言香幢雲者,即九地善根也。言若有眾生見其蓋者至一恒河沙善根者,疏釋云:准晉經云:種一恒河沙轉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寶網輪王等。是則多箇輪王,非一輪王之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金網者,准瓔珞上卷,金輪在十迴向初地已上,皆是琉璃輪,而增寶數為別。是知舊譯為寶網者,勝金網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為四天王、一萬子以為眷屬,百法身、百佛國土中化十方天下。已後略無化之分齊寶數。一一增至七地十三寶相輪,八地但云大應寶相輪,九地云白雲寶相輪,十地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相輪。若順晉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即前香幢雲自在光明。若然,彼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十地為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為清淨義。又攝化分齊與上第十地攝報、果同,則證十地明矣。故下此王放光,遇者亦登十地。言一恒沙者,謂從九地已還,乃至住十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比前諸位,此齊如恒沙矣。故晉經云寶網輪王等,等取前也。
上面这段话里说到“了知这一切都是虚妄,乃至清净善根”,在后面的注释里解释说:从“后了知”往下,讲的是能够消除烦恼。意思是明白了烦恼本来就是虚妄的,自然就不会生起。所以晋译的经里说:这些烦恼,全都消除灭尽了。烦恼消除了,所以就清净了。烦恼没了,智慧就显现出来,这就是自在光明的善根成就了。说到“香幢云”,指的就是第九地的善根。
接着说“如果有众生见到他的宝盖,乃至获得一恒河沙数的善根”,注释里解释说:根据晋译的经,说的是种下相当于一恒河沙数转轮圣王所积累的善根,比如白净宝网轮王等等。这就是说,是很多位轮王的善根,不是一位轮王有很多善根。梵文原本也是这样说的。而提到“清净金网”,根据《璎珞经》上卷,金轮是在十回向初地以上,都是琉璃轮,只是珍宝的数量增加作为区别。所以知道旧译作“宝网”的,比“金网”更好。所以那部经里说:欢喜地有百宝璎珞、七宝相轮,作为四天王,有一万儿子作为眷属,有百法身,在百佛国土中教化十方天下。后面就略去了教化的范围和珍宝数目。每一地逐渐增加,到第七地有十三宝相轮,第八地只说大应宝相轮,第九地说白云宝相轮,第十地有百万神通宝光璔珞、无畏珠宝相轮。如果顺着晋译经里“白净”的说法,那就是第九地,也就是前面说的香幢云自在光明。如果是这样,那只是所比较的对象,说金网也没错。如果取第十地作为清净金网,那正好对应第十地,以无畏珠来体现清净的含义。而且,这里教化的范围也和上面第十地所摄的果报相同,这就证明是指第十地了。所以下面说这位轮王放光,遇到的人也能登上第十地。说“一恒河沙”,意思是从第九地以下,一直到住于十铜轮。用这第十地教化的范围来对比前面的各位,这个范围就像恒河沙数那么多了。所以晋译经说“宝网轮王等”,这个“等”字就包括了前面的各位。
钞:上二皆明证速者,指疏中二,则超十地之阶与圆旷劫之果;指钞中二,则善财童子及威光太子。
钞文解释:上面两处都是说明证悟迅速的例子,指疏文中的两种情形:一是超越十地阶位,二是圆满多劫修行成果;指钞文中的两种事例:一是善财童子,二是威光太子。
▲言又此经宗三生圆满者,非谓随生圆满,备经三生方得圆满。或一生身经历三生,如是闻经已,依解起行,随行证入。或多生身但在一生,如是闻经已,虽熏坚种,无真解行。圆因既阙,妙果曷成?纵经多劫,只是一生。三生之义,各在何位?准贤首说,长流凡夫见闻成种,名见闻生。四十心位,十地圣人真解真行,名解行生。妙觉如来因圆果满,名证入生。准清凉义,但取十地为证入生,余同贤首。
再者,这部经所讲的“三生圆满”,并不是说随便哪一生就能圆满,而是要经过三生才能达到圆满。也可能在短短一生之中,就经历了三生的过程——就像这样:听闻这部经之后,依据所理解的法义去实践修行,随着修行逐步证入境界。又或者,虽然历经多生多世,但实际上只停留在“一生”的阶段——就像这样:听闻这部经之后,虽然熏习了坚固的善根种子,却没有真正的理解和实践。既然圆满的因行条件有所欠缺,微妙的佛果又怎能成就呢?这样纵然经历多劫,也只是停留在“一生”的层面。
那么,“三生”的具体含义,各自对应哪个修行位次呢?依照贤首大师的说法:长期流转的凡夫,通过见闻佛法而成就善根种子,这称为“见闻生”。从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这四十阶位的修行者,以及十地圣人,具有真正的理解和真实的修行,这称为“解行生”。达到妙觉位的如来,因行圆满、果德具足,这称为“证
▲言即上二句者,见、闻为种,并解行在躬。
所谓“上面两句”的意思,是指通过亲眼所见、亲耳听闻来种下善根,并且将理解和实践都落实在自己身上。
▲言即下二句者,超十地之阶与圆旷劫之果。
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超越十地的修行阶梯,圆满累劫的修行果位。
鈔本:悲為身(定所依身,悲所熏故。即悲為身,定依體故),大悲為門(益生唯悲,令物入故。入定用悲,為能入故),大悲為首(凡所益物,悲先導故。智定之中,悲增勝故),以大悲法而為方便(入定益物,悲為方便。即智即定,悲無愛見)。又此四亦是從佛向機之漸次矣。充遍虗空(一、廣周故,二、無緣故)。
钞文说:以慈悲为身体(这是禅定所依的身体,因为被慈悲所熏染。就是说慈悲为身,禅定依托于此体),以大悲为门径(利益众生唯靠慈悲,能让众生进入的缘故。入定作用靠慈悲,作为能入门的缘故),以大悲为首要(凡是利益众生之事,慈悲先做引导的缘故。智慧禅定之中,慈悲更为增胜的缘故),用大悲之法作为善巧方便(入定利益众生,慈悲是善巧方便。即智慧即禅定,慈悲没有贪爱和偏执)。这四点也是从佛的境界向众生机宜逐步接引的次第了。充满遍满虚空(一是广大周遍的缘故,二是无分别心、普遍平等的缘故)。
▲言入师子频申三昧。旧经云奋迅者,即频申之义,俱是展舒四体通畅之状。总相释者,即用之体,寂而造极,则差别万殊,无非法界。即体之用,不为而普周,故小大相参,缘起无尽,名曰频申自在之义。又准涅槃,真师子王自知身力、牙爪、锋铓,乃至晨朝出穴,频申欠㰦,四向顾望,发声震动,为十一事。何等为十一?一者、谓欲坏实非师子,诈作师子故;二、为欲试自身力故;三、为欲令住处净故;四、为诸子知处所故;五、为群辈无怖心故;六、为眠者得觉悟故;七、为一切放逸诸兽不放逸故;八、为诸兽来附近故;九、为调大香象故;十、为教告诸子息故;十一、为欲庄严自眷属故。一切禽兽闻师子吼,水陆之属潜没深渊,陆行之类藏伏孔穴,飞者堕落,大香象王怖走失粪。清凉以法义合彼师子,谓以同体大悲为身,以增上大悲为首,以即智大悲为眼,纯以智慧为牙爪,大悲方便为振尾,悲为方便居然末故,方动振动义故,总取四悲为足依此立故,以法界三昧窟所入证故,以无缘大悲为窟门入出由此故,以体用无碍为频申舒展自在故,以演法界法门为哮吼决定宣说一切众生本与如来同法界故。如此师子随一一毛皆称法界。次言为十一事而频申者,一摧破魔军诈师子故,二示众神力十力等力为身力故,三净法界土佛住处故,四为邪见凡夫知归处故,五安抚生死怖群党故,六觉悟无明眠众生故,七为恶法兽舍放逸故,八令诸菩萨及邪见诸兽来依附故,九为诸外道及二乘香象令如盲聋舍放逸故,十教诸菩萨子息令顿证故,十一庄严正见四部眷属俱增威势不怖一切邪党,一切邪党皆怖畏故。又野干随逐师子百年不能作师子吼,二乘安处法会如盲如聋故。
说到进入狮子频申三昧。旧经里说的“奋迅”,就是频申的意思,都是舒展四肢、全身通畅的样子。从总体来看,这个“用”的本体,寂静到了极点,就能显现出千差万别的相状,没有一样不是法界。这个“体”的作用,不用刻意作为就能普遍周遍,所以大小互相含摄,缘起没有穷尽,这就叫做频申自在的意思。
再根据《涅槃经》所说,真正的狮子王自己知道身体的力量、牙齿爪子的锋利。到了清晨出洞的时候,它会伸展身体、打哈欠,向四面环顾,发出吼声震动大地,这样做是为了十一件事。是哪十一件呢?第一,是为了摧毁那些其实不是狮子却假装成狮子的;第二,是为了试试自己的力量;第三,是为了让住处变得干净;第四,是为了让幼狮知道地方;第五,是为了让狮群没有恐惧心;第六,是为了让睡着的醒过来;第七,是为了让所有放逸的野兽不再放逸;第八,是为了让各种野兽来靠近依附;第九,是为了调伏巨大的香象;第十,是为了教导告诫自己的幼崽;第十一,是为了庄严自己的眷属。
一切禽兽听到狮子吼,水里的都潜到深水底,陆地上的都藏进洞穴里,飞行的会掉下来,巨大的香象王会吓得逃跑,连粪便都失禁了。
清凉大师用佛法的道理来配合这个狮子比喻。他说,以同体大悲为身体,以增上大悲为头,以即智大悲为眼睛,纯粹以智慧为牙齿爪子,以大悲方便为摇动的尾巴,因为慈悲是方便,终究是末端,所以才有摇动振作的意思。总括起来,以四种慈悲为脚,依此而建立。以法界三昧为洞穴,进入其中证悟。以无缘大悲为洞穴的门,出入都从这里。以体用无碍为频申,舒展自在。以演说一切法界法门为咆哮吼叫,决定宣说一切众生本来就和如来同具法界。
这样的狮子,每一根毛发都符合法界。接着说到为了十一件事而频申:第一,摧毁魔军这些假狮子;第二,向大众显示神力,十力等等力量就是身力;第三,清净法界国土,这是佛的住处;第四,为了让邪见的凡夫知道归依之处;第五,安抚在生死中恐惧的众生群体;第六,觉悟被无明所睡的众生;第七,让那些恶法野兽舍弃放逸;第八,让诸位菩萨以及邪见的各种野兽来依附;第九,让各种外道以及二乘的香象,像盲人聋人一样舍弃放逸;第十,教导诸位菩萨子息,让他们顿时证悟;第十一,庄严正见的四部眷属,都增长威势,不惧怕一切邪党,而一切邪党都感到恐怖畏惧。
还有,野狗跟随狮子一百年,也不能发出狮子吼。二乘人安住在法会中,却像盲人聋人一样。
▲言广说以十能入等者,经云:彼诸菩萨以种种解、种种道、种种门、种种入、种种理趣、种种随顺、种种智慧、种种助道、种种方便、种种三昧,入如来等十不可说佛刹微尘数佛神返海方便门。
经中说:那些菩萨们通过种种理解、种种修行途径、种种法门、种种契入方法、种种义理旨趣、种种随顺修习、种种智慧、种种辅助修行的法门、种种善巧方便、种种禅定境界,进入了如来等十种不可言说、如佛刹微尘般无量无数的佛陀神通大海善巧法门。
疏象王回旋,六千道成。于言下者,文殊回,观法器故;如象王回,身、首俱转,无轻举故。即六千比丘会,表六根清凉,可入法界故。问:此言成道,为当何位?答:唯居十信。何以知耶?故下大疏成彼化事中通有三会:一、比丘会,显回小入大故;二、诸来人会,通収诸权,入一实故;三、善财会,显纯一乘根,一生成办故。又前二会表居信未久,尚不定;善财信终,可入证故。斯之谓矣。又纲要云:尔时尊者舍利弗下,成彼化事,通有三会:第一、六千比丘会,显回小入大故;第二、从第六十二经初至复有无数众生于三乘中各得调伏,即诸乘人会,表总収故;第三、从尔时福城人闻文殊师利童子下,摄善财会。上三皆是十信,以信未入位,故有三类。此下善财纯一乘根,入位之后唯是一人,故尽经终唯明善财。文甚分明,幸勿余惑!
经疏中提到的“象王转身,六千比丘得道”,是指文殊菩萨观察听法者的根器,如同象王转身时头与身躯一同转动,稳重而不轻率。这六千比丘的聚会,象征着六根清净,能够契入法界。有人问:这里说的“成道”,究竟是指哪个修行阶位呢?答案是:这还处在“十信”位。怎么知道呢?在后续的疏文中,讲到教化因缘时总共涉及三场法会:第一是比丘会,显示从小乘转向大乘;第二是诸来众会,统摄各类权宜教法,归入究竟实相;第三是善财会,显示纯一乘根器者能够一生圆满成就。前两会表示修行者尚在信位初期,心念还未完全坚定;善财则代表信位圆满,即将证入实修阶位。这就是其中的含义。
《华严纲目》中也说:从“尔时尊者舍利弗”以下,叙述教化因缘,共分三会:第一是六千比丘会,显示回小向大;第二是从第六十二卷开头到“复有无数众生于三乘中各得调伏”,这是诸乘众会,表示总摄一切根器;第三是从“尔时福城人闻文殊师利童子”以下,是善财参学之会。以上三类皆属十信位,因为信位尚未进入正式阶位,所以有不同表现。此后善财所示现的是纯粹一乘根器,进入十住位之后便唯以一人表法,因此直到经末都只阐说善财的行证。经文已经十分清楚,切莫再生疑惑!
鈔:觀文殊十德者下,疏云:一、身相勝,二、常光勝,三、放光勝,四、眾會勝,五、行路勝,(表常依八正故),六、住處勝,(舉足、下足無非道場,隨心轉故),七、莊嚴勝,(常觀空、有二邊,心地之下具如來藏恒沙性德,無二心亡,照任運寂,知而顯現故),八、樹林勝,(樹立萬行,嚴法體故),九、自在勝,(於我、無我得不二解,自在主中為最勝故),十、上攝勝。(此有二意:一、約事,心常上攝諸佛法故;二、約表,諸佛顯揚,皆依般若,究竟至於一切智故。)
钞:关于观察文殊菩萨十种殊胜功德的部分,疏中解释如下:第一、身相殊胜,第二、常光殊胜,第三、放光殊胜,第四、众会殊胜,第五、行路殊胜,(表示恒常依循八正道之故),第六、住处殊胜,(举足、下足无不是道场,因为能随心自在转变的缘故),第七、庄严殊胜,(恒常观照空、有二边,心地之中具足如来藏恒河沙数般的自性功德,无二之心泯灭,观照自然寂然,了知而显现的缘故),第八、树林殊胜,(树立万种修行,庄严法性本体的缘故),第九、自在殊胜,(对于我、无我证得不二的见解,在自在主中最为殊胜的缘故),第十、向上统摄殊胜。(这有两层含义:一、从事相上说,心恒常向上统摄一切佛法的缘故;二、从表法上说,诸佛显发弘扬,都依凭智慧,最终达到一切智的缘故。)
▲言令發十種無疲厭心者,所謂:積集一切善根,心無疲厭(一)。見一切佛承事供養(二)。求一切佛法(三)。行一切波羅蜜(四)。成就一切菩薩三昧(五)。次第入一切三世(六)。普嚴淨十方佛剎(七)。教化調伏一切眾生(八)。於一切剎、一切劫中成就菩薩行(九)。為成就一切眾生,修行一切佛剎微塵數波羅蜜,成就如來一力。如是次第,為成就一切眾生,成就如來一切力(十後九皆有無疲厭心四字)。法門無盡,眾生無邊。取相而修,多生疲厭,厭則退墮二乘。若無愛、見而修,則無疲厭。雖無疲,則佛果非遠,況我身耶?
说到要发起十种永不疲倦厌倦的心,这指的是: 积累一切善根,心中不感到疲倦厌倦(第一点); 遇见一切佛,恭敬侍奉供养(第二点); 求取一切佛法(第三点); 修行一切波罗蜜(第四点); 成就一切菩萨三昧(第五点); 依次进入一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第六点); 普遍庄严清净十方佛国净土(第七点); 教化调伏一切众生(第八点); 在一切世界、一切时劫中,圆满成就菩萨的修行(第九点); 为了成就一切众生,修行一切佛国微尘数那么多的波罗蜜,成就如来的一种智慧力量。像这样依次推进,为了成就一切众生,成就如来的一切智慧力量(第十点,后九种都包含“无疲厌心”四字)。 佛法法门无穷无尽,众生也无边无际。如果执着于表象去修行,很容易产生疲倦厌倦,一旦厌倦就会退步堕落为二乘修行者。如果放下贪爱和执着去修行,就不会感到疲倦厌倦。既然不感到疲倦,那么成就佛果尚且不远,更何况是我们自身的修行呢?
▲言则得三昧,名无碍眼等者,下疏释云:略有三义:一、能见离障故,二、所见无拥故,三、一具多用故。虽具此能,而无见相,故名三昧。
▲说到“得到三昧,名叫无碍眼”等等,下面的注释解释说:简单来说有三层意思:第一,能够看见,是因为脱离了障碍;第二,所见的事物没有阻碍;第三,一种能力具备多种用途。虽然具备这些能力,却没有“看见”这个表象,所以叫做三昧。
▲言得此三昧至而为庄严正明眼用也。
说到获得这种三昧境界,直至以此庄严佛国净土,正是说明智慧之眼的妙用。
▲言及亦闻彼至悉皆解了者,天耳用也。亦能观察至诸根心欲者,他心用也。
说到“也能听到那些……都完全理解”,指的是天耳通的作用。说到“也能观察到……各种根器和心念欲望”,指的是他心通的作用。
▲言亦能忆念至十种辩才者,宿住用也。
这段话说“亦能忆念至十种辩才”,指的是宿命通的作用。
▲言又即成就至一切佛法者,通显多门。上一定之用既尔,多门无尽例然。此显圆教摄根,创立大心,乃得十地之后十通之用,以始摄终故。如初发心功德品等辨。
再者,所谓“成就一切佛法”,是普遍开显多种法门。上文所确定的一种功用尚且如此,无数法门无尽的作用也可依此类推。这显示圆教摄受根器,初发大心,便能获得十地之后十种神通妙用,因为是以初始涵摄最终。如同《初发心功德品》等经文中所述。
疏启明东庙者,即启菩提智明也。此菩提心为当何位?善财童子为圣?为凡?古有多释:一云地上菩萨,一云地前贤人,一云通二,地前、地上二位中收。此上诸释,皆非正义。故贤首云:应是善趣信行中人。依圆教宗,有其三位:一、见闻位,即是善财次前生身,见闻如是普贤法故,成解脱分善根,如前叹德中辨;二、是解行位,顿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财童子此生所成,至普贤位是;三、证入,生即因位,穷终没同果海,善财来生是也。若尔,定是何位?谓以在信是信位,在住是住位,一身历五位,随在即彼收,以通一切故,如普贤位。此之一解,甚顺经宗。疏主自云:谓历位而修,得见普贤一时顿具。地狱天子尚三重顿圆,何以善财尅定时分等?此意,行则渐修,位即顿证,是今义矣。
疏中所说“开启东方庙宇的光明”,就是指开启觉悟的智慧光明。那么这种觉悟之心,应当属于什么修行位次呢?善财童子是圣人呢,还是凡夫?古代有多种解释:一种说是已登圣位的菩萨,一种说是尚未登地的贤人,还有一种说两者皆通,包含地前与地上两种位次。以上这些解释,都不算最恰当的义理。所以贤首大师说:应当是善道中具备信心与修行的人。依据圆教的宗旨,可分为三个位次:第一是见闻位,就是善财童子在今生之前的过去生中,因为见闻了如此广大的普贤法门,从而成就了解脱的善根,如同前面赞叹功德部分所说明的;第二是解行位,就是顿然修习这五位的修行法门,如同善财童子这一生所成就的,直到普贤位为止;第三是证入位,此生虽在因位修行,但最终圆满时便与佛果境界相合,这就是善财童子的来生将达成的。如果这样,究竟属于哪个位次呢?可以说,在信心阶段就是信位,在住地阶段就是住位,以一身经历五位修行,处在哪个阶段就归入哪个位次,因为其境界贯通一切,如同普贤位一样。这一种解释,非常符合本经的宗旨。疏主自己说道:所谓经历各位次而修行,得以见到普贤境界,在一时之间顿时具足。地狱中的天子尚且能三重顿然圆满,为什么一定要限定善财童子的修行时间长短呢?这其中的深意是:修行过程是渐进的,而证入位次却是顿然的,这就是本疏所主张的义理。
钞:至福城东者,其城居人多有福德,故曰德城。城表防非,东为群方之首,亦启明之。初表顺福分善,入道初故;又表福智,入位本故。
钞解:所谓“到达福城的东边”,是因为这座城的居民大多具有福德,所以称为德城。城象征着防护过失,东方是各方之首,也代表着开启光明。首先表示随顺福分善业,这是进入佛道的初始阶段;又表示福德与智慧,这是证入果位的根本依据。
▲住庄严幢娑罗林者,此云高远,以林木森耸故,表当趣万行庄严故。
居住在这片高大庄严的娑罗树林中,“娑罗”的意思是高耸深远,因为这里的树木茂盛挺拔,象征着将要趣向于用万千修行来庄严自身。
▲大塔庙者,即归宗之所。日照三藏云:此城在南天竺,城东大塔庙是古佛之塔,佛在世时已有此塔。三藏亲到其所,其塔极高大,东面鼓乐供养,西面不闻,于今现在。此处居人多唱善财歌词,此城内人并有解脱分善根,堪为道器。此表所依法界本觉真性,诸佛同依,故云往昔诸佛曾所止住等。
这座大塔庙,就是回归本源的处所。日照三藏法师曾说:这座城位于南天竺,城东的大塔庙是古佛的塔,早在佛陀住世时就已经存在了。三藏法师亲自到过那里,那座塔极其高大,在东面演奏音乐供养时,西面却听不到,至今依然如此。当地居民大多会唱诵善财童子的赞偈,这座城里的人都具有解脱的善根,能够成为修道的法器。这象征着所依止的法界本觉真性,是一切诸佛共同依止的,所以说“往昔诸佛曾所止住”等等。
▲言五百优婆塞等者,表五位证入故。
说到五百位优婆塞等,这是为了表示五个阶位的证入境界。
▲言别观善财者,解心顺理曰善,积德无尽曰财。知其不群,特回圣眷。
说到特别观察善财童子:理解本心、随顺真理叫做“善”,积累功德、无穷无尽叫做“财”。知道他不同寻常,所以佛特别给予关怀。
▲言又令忆念过去善根者,令忆宿善,使不自轻故。
再者,让众生忆念过去所种的善根,是为了使他们回想起宿世积累的善行,从而不轻视自己的潜力与价值。
▲言随文殊师利而说偈言等者,同飡妙旨,独颕众流,重法随师,说偈求度。故彼偈云:三有为城墎,憍慢为垣墙,诸趣为门户,爱水为池壍。愿轮大悲毂,信轴坚固辖,功德宝庄校,令我载此乘。
文殊师利菩萨随后说偈颂等语,意指众人同闻微妙法义,唯独他颖悟超群,为敬重佛法而追随师长,以偈颂祈求度化。故那首偈颂说:三界如同城郭,骄慢是其围墙,六道众趣为门户,贪爱如护城河般深广。愿以大悲为轮毂,以坚固信心为车轴,以功德珍宝严饰庄严,愿我乘驾此车乘。
▲言一百一十由旬者,为表十地及等觉地,一一皆具诸地功德。或不分等觉,即开十信,进退皆表一百一十也。始信该于极果,故曰遥申。随顺行成,故曰右手。
说到“一百一十由旬”这个数目,是为了表示从初地到十地,再加上等觉地,每一个阶位都具足所有其他阶位的功德。也有另一种理解:不单独区分等觉地,而是将十信位展开计算,无论哪种算法,都同样用一百一十这个数来表法。最初的信心就已经包含了最终圆满的佛果,所以经文说“遥申”。随着修行逐渐圆满,随顺法性,所以经文用“右手”来象征。
▲言若离信根至之所忆念者,九句经文。前七阙因:一、阙行本故;二、求小故心劣,处生死而忧悔;三、横不具;四、竖不进;五、滞一善;六、不广求;七、不起无住行愿。后二阙缘。后不能了下,有十五句:前五约所知理事,后十约能知分齐。例前诸文,思之。
如果说离开信根到所忆念的部分,这段经文共有九句。前七句说的是缺乏修行的基础条件:第一,缺乏修行的根本;第二,因为追求小乘而心量狭小,处在生死轮回中就会忧虑后悔;第三,横向来看条件不具足;第四,纵向来看进步停滞;第五,只停留在某一种善法上;第六,不广泛求取佛法;第七,不能发起无所执着的行愿。后面两句说的是缺乏助缘。从“后不能了”往下,还有十五句:前五句是围绕所应了知的理与事来说,后十句是围绕能知的界限来说。可以参照前面各段文字来理解。
疏寄位南求者,寄位即是寄修行相也。寄者,託也,依附之義;位者,次也,階降之義。斯則行布圓融,寄漸顯頓,寄人顯法,寄相顯性也。下疏云:且依古德,配為五相,謂: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四十一位,依人求解,顯修行故。二、從摩耶下,九、會十一人,明會緣入實相,即會前住等,成普、別兩行,契證法界故。初得幻智,後得幻住,該於中間如幻之緣,入一實故。三、慈氏一人名攝德成因相,會前二門之德,並為證入之因故。故法門名三世不忘念,則攝法無邊。四、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謂行圓究竟,朗悟在懷,照前行等唯一圓智,更無前、後明、昧等殊故。五、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相,始覺同本,圓覺現前,稱周法界,無不包含故。其後四相亦得稱為寄位。前三義同等覺,故摩耶、慈氏並入重玄之門。文殊表菩薩地盡,心無初相;普賢義同妙覺,纔見普賢,便等佛故。今從別義,且為五相。此五亦是菩薩五種行相:一、高行(歷位上昇),二、大行(同入一實),三、勝行(具上廣大成補處因),四、深行(般若絕相),五、廣行(一一性稱)。然南者古有多義:初一約事,謂舉一例諸,一方善友已自無量,況於餘方。餘四約表。二者明義,表捨暗向智故。南方之明萬物相見,聖人南面蓋取於此。三中義,離邪僻東西二邊,契中正之實道故。四生義,南主其陽發生萬物,表善財增長行故。北主其陰顯示滅義,故世尊涅槃金棺北首。五隨順義,背左向右即隨順義,以西域風俗城邑薗宅皆悉東向故。自東之南順日月轉,顯於善財隨順教理故。此五義中初一則通,次一後二。地前表契中道義,地後表之亦通地前正證離相。地中不以南表地後,顯於業用不同地中。後文殊有示無方,表於般若加行有修正證無二故。普賢無方無示,表法界普周故。有人唯取隨順一義非前諸釋,謂正明之義出此方故。寧知西域南非明等,況通方之說言旨多含,故通五義矣。
“疏寄位南求”这句话里的“寄位”,指的是借助修行过程来展现修行的样貌。“寄”是依托、依附的意思;“位”是次第、阶位的意思。这体现了修行既有次第安排又圆融无碍,借助渐修来显示顿悟,借助修行者来显示佛法,借助外在相状来显示内在佛性。下面的疏文说:暂且依照古德的解释,分为五种相状:第一,四十一位善知识,称为“寄位修行相”。这是借助四十一个阶位,依靠善知识来寻求理解,显示修行的过程。第二,从摩耶夫人以下,到第九会中的十一位善知识,阐明“会缘入实相”。就是会通前面十住、十行等位次,成就普贤行和差别行,从而契合证入法界。最初获得如幻的智慧,最后达到如幻的安住,中间经历的一切如幻因缘,都汇入唯一的真实法界。第三,弥勒菩萨一人,称为“摄德成因相”。他会集前面两种法门的功德,都作为证入法界的因缘。所以这个法门名叫“三世不忘念”,能含摄无边法门。第四,后面的文殊菩萨,称为“智照无二相”。意思是修行圆满究竟,心中朗然开悟,观照前面所有的修行等,都只是唯一的圆满智慧,没有前后、明暗等差别。第五,普贤菩萨一人,称为“显因广大相”。始觉与本觉合一,圆满觉悟现前,其作用周遍法界,无所不包。这后面的四种相状,也可以称为“寄位”。因为前三种相状的意义等同于等觉位,所以摩耶夫人、弥勒菩萨都进入了重玄之门。文殊菩萨代表菩萨地的圆满,心中没有最初的分别相;普贤菩萨的意义等同于妙觉位,所以一见到普贤菩萨,便等同于见到佛。现在从另一种特别的角度,暂且分为这五种相状。这五种也是菩萨的五种修行样貌:一、高行(经历阶位,向上提升) 二、大行(共同汇入唯一的真实) 三、胜行(具足上面广大的功德,成为补处菩萨的因) 四、深行(般若智慧,超越一切相状) 五、广行(每一法性都与其作用相应) 至于“南求”的“南”字,古来有多种含义:第一种从事相上说,是举一个例子代表所有。南方一方的善知识已经无量无边,何况其他方向呢?其余四种是从表法意义上说。第二,表示“明”的意思,代表舍弃黑暗,趋向智慧。南方光明,万物显现,圣人面南而坐就是取这个意思。第三,表示“中”的意思,远离偏邪的东、西两边,契合中正的真实之道。第四,表示“生”的意思。南方主阳气,能生发万物,表示善财童子的善行增长。北方主阴气,显示寂灭的含义,所以世尊涅槃时,金棺的头部朝向北方。第五,表示“随顺”的意思。背向左方,面向右方,就是随顺。因为西域的风俗,城邑、园林、住宅的门都朝向东方。从东方向南方,是顺着日月运转的方向,显示善财童子随顺教法和真理。在这五种含义中,第一种是普遍通用的。第二种和第四、第五种,在登地之前,表示契合中道的意义;在登地之后,也表示这个意义,但也通于登地之前,表示真正证悟、远离相状。在登地之中,不用“南”来表法。登地之后,显示其作用与登地之中不同。后面的文殊菩萨示现没有固定方位,表示般若智慧的加行有修有证,但证悟时没有分别。普贤菩萨没有方位、没有示现,表示法界普遍周遍。有人只取“随顺”这一种含义,不认同前面的解释,认为“正明”的含义出自我们这里。但怎么知道西域的“南”就没有“明”等含义呢?何况通达各方的说法,言辞意旨常常包含多种含义,所以应该贯通这五种含义。
钞:时善财童子至教化众生等者,自见己身等普贤化也。
那时,善财童子来到教化众生等处,看见自己的身形与普贤菩萨的化现等同。
▲言不於此剎沒彼剎現者(以沒現相如法性故,此彼相即故)。
说到不在这个佛土隐没、那个佛土显现(因为隐没与显现的相状都如同法性一般,此与彼的相状是相互融即的)。
▲言与普贤等者,等,因圆也。
所说“与普贤等”中的“等”,是指修行功德圆满。
▲与诸佛等者,等,果满也。
与诸佛等同,这个“等”,指的是修行果位圆满。
▲一身充满至悉皆同等者。别显等相。若依通相,义当等觉,离言不可说故。
每一个佛身都圆满具足,全部平等无别。这是特别说明平等的状态。如果从普遍的道理来说,这种境界相当于等觉菩萨的层次,已经超越了言语所能描述的境地。
疏盡眾生之願門者。問:眾生當有成佛盡時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云有盡,而生界便滅,佛界便增。又違十地經云:若眾生界盡,我願乃盡。而眾生不可盡,故我此大願善根無有窮盡。又如來利他功德亦有盡時,是知最後眾生定不成佛。從初發心,都無所化;入聖眾生,利他行闕。因行不圓,豈得成佛?若云不盡,盡眾生之大願,但當虗發。又違涅槃經:凡是有心,定當作佛。盡法界內,頗有一生無佛性耶?既是有性,遲速縱異,寧有一生不成佛耶?勿謂新新續起眾生,是則眾生有始。故仁王經云:三界外有別眾生始起者,是外道大有經說。勿謂成佛已後再作眾生,良以金無重礦,佛無再生。無明既盡,無重生理。故龍樹名為無始有終住地。由此得知進退非理。今謂通云:如世一人得長生術,飛行自在,踊在虗空。(如有一人已成佛道。)應問:彼人之西,虗空多耶?彼人之東,虗空多耶?答:不可論其多少。何以故?虗空無邊故。(應問:此佛之前,成佛者多耶?此佛之後,未成佛者多耶?答:不可論其多少。何以故?生佛無邊故)。此人用神通力,往東而行,一彈指頃,越過百千萬里虗空(此佛運慈悲力,一念化了百千萬類眾生,皆成佛道)。是則此人,不老不死,亦不暫住。如是而行,盡未來際,頗有東方一界虗空,此人不過越耶(是則此佛,不遷不滅,亦不暫住。如是而化,盡未來際,頗有一眾生,此佛不化令成佛耶)?應知東方界虗空,彼人皆可越在西方(應知眾生,一一皆可化度,令成佛道)。雖盡未來,如是而行,豈行盡東方虗空耶(雖盡未來,如是而化,豈化盡眾生耶)?何以故?虗空無邊故(何以故?眾生無邊故)。勿謂東方新生虗空,勿謂已越西方虗空,還來東方(勿謂眾生新生,勿謂已成佛道,還作眾生)。縱行無量劫,終不可說彼人之西虗空多,彼人之東虗空少(縱化無量劫,終不可說已成佛者多,未成佛者少)。是故諸難,一時頓盡。更請研尋,尤增義味。
关于“度尽一切众生”这个誓愿,有人提出疑问:众生将来会有全部成佛、度尽的一天吗?如果这样假设,会有什么问题呢?无论回答“有尽”还是“无尽”,两种说法都有过失。
如果说众生有度尽的时候,那就意味着众生界会消失,而佛界会增长。但这又与《十地经》里所说的相违背:“如果众生界能度尽,我的大愿才会穷尽。”然而众生界其实是不可穷尽的,所以这个大愿的善根也无穷无尽。再者,如果如来的利他功德也有穷尽之时,那就意味着最后的那批众生注定不能成佛。那么,菩萨从一开始发心,就根本没有众生可度化了;已经证入圣位的众生,利他的修行也就欠缺了。修行不圆满,怎么能成佛呢?
如果说众生无尽,那么“度尽众生”这个大愿,岂不是白白发下、无法实现?但这又违背了《涅槃经》所说:“凡是有心识的,必定都将成佛。”在整个法界之内,难道会有任何一个众生没有佛性吗?既然都有佛性,成佛的时间虽有快慢不同,但怎么可能有一个众生最终不成佛呢?不要认为有新的众生不断生起,那样就等于说众生有开始的起点。所以《仁王经》说:“如果说三界之外另有众生开始生起,那是外道《大有经》里的说法。”也不要认为成佛之后还会再退转做众生。这好比金子炼成之后,不会重新变回矿石;成佛之后,也不会再生为众生。无明烦恼既然已经断尽,就没有再生的道理了。所以龙树菩萨称之为“无始有终的住地”。
由此看来,无论说“有尽”还是“无尽”,似乎都不合理。现在,我来做一个通达的解释:好比世间有一个人,修得了长生之术,能够飞行自在,腾跃于虚空之中。(这就像有一个人已经成就了佛道。)这时应该问:是这个人西边的虚空更多呢?还是他东边的虚空更多呢?回答是:无法比较多少。为什么呢?因为虚空是无边无际的。(同理应该问:是这位佛之前已经成佛的众生更多呢?还是他之后尚未成佛的众生更多呢?回答是:无法比较多少。为什么呢?因为众生与佛都是无边无际的。)
这个人运用神通力,向东飞行,一弹指间,就越过了百千万里的虚空。(这就像这位佛运用慈悲力,一念之间就度化了百千万类众生,使他们全都成就佛道。)这样一来,这个人既不会衰老死亡,也不会停留在原地。他就这样不停地飞行,直到无尽的未来,难道会有东方任何一处虚空,是这个人不曾飞越过的吗?(这样一来,这位佛既不会迁变寂灭,也不会停住不化。他就这样不停地度化,直到无尽的未来,难道会有任何一个众生,是这位佛不曾度化、使其成佛的吗?)
应当知道,东方的所有虚空,这个人都可以飞越,到达西方。(应当知道,所有众生,每一个都可以被度化,令其成就佛道。)虽然直到无尽的未来,他都这样飞行,难道能把东方的虚空飞尽吗?(虽然直到无尽的未来,他都这样度化,难道能把众生度尽吗?)为什么呢?因为虚空是无边无际的。(为什么呢?因为众生是无边无际的。)
不要认为东方会不断新生出虚空,也不要认为已经飞越到西方的虚空,还会回到东方来。(不要认为众生会不断新生,也不要认为已经成就佛道的众生,还会退转再做众生。)
纵然飞行了无量劫的时间,终究不能说这个人西边的虚空多,东边的虚空少。(纵然度化了无量劫的时间,终究不能说已经成佛的众生多,尚未成佛的众生少。)
因此,上述所有的疑难,就都一并消除了。若能再深入钻研探寻其中的道理,更能增添对法义的领悟和趣味。
钞:明时难遇者,十地论云:是中时者,无八难故。如偈说:如王怀忧恼病恚着诸欲崄处无侍卫才佞无忠臣如是八难时智臣不应语心王亦如是非时不应说。释曰:论但有偈,更无解释。今当释之:前一偈半是喻,但半偈合王,喻众生于所说法取舍自在故。一、如人烦恼,言不入心;众生忧恼,法不入心。二、病苦,喻众生有苦,法不入心。三、恚,四、欲,可知。五、崄处,喻八难处。六、无善法为侍,七、近恶友谗佞,八、无善友忠臣。此八皆为说法之难。今时反此,故云难遇。
钞文解释“明时难遇”:《十地论》说:这里说的“时”,是指没有八种障碍。如偈颂所说: 好比国王怀着忧愁烦恼、身患病痛、嗔恚炽盛、贪著欲乐、身处险境、无人随侍、身边尽是谗佞之臣、缺乏忠良辅佐——在这八种障碍之时,智慧之臣不应进言;心王也是如此,不合时宜就不应说法。
释文说:论中只有偈颂,没有进一步解释。现在应当解释它:前一偈半是比喻,后半个偈是合喻。 以国王比喻众生——因为众生对所说的法能自主取舍。 一、如人烦恼,比喻众生有忧恼时,法不入心; 二、病苦,比喻众生有苦痛时,法不入心; 三、嗔恚,四、贪欲,含义可知; 五、险处,比喻处于八难之地; 六、没有善法作为侍从; 七、亲近恶友、谗言围绕; 八、缺乏善友、忠臣辅佐。 这八种都是说法的障碍。如今时节与此相反,所以说“难遇”。
▲言今值圣明天子者,即唐德宗皇帝也。
现在遇到圣明天子,指的是唐德宗皇帝。
▲言敷陈五教者,或五经之教,或五帝之教,或小始等五教也。
这里所说的“敷陈五教”,可能是指五种经书所传的教法,可能是指五位帝王所施行的教化,也可能是指小乘、大乘始教等佛教内部的五种教义分类。
▲言学肆者,肆,陈也。今时习学之处谓之学肆。周、孔云:司市常以陈肆辨物。学中列列书史,如市陈列货物也。又要览云:因后汉张楷字公超,学徒随之,所居为市,故今学处而称肆焉。
所谓“学肆”,这个“肆”字,就是陈列、摆设的意思。现在人们把学习的地方叫作“学肆”。周朝、孔子的典籍里说:管理市场的人,常常通过陈列货物来区分品类。学校里一排排地放着书籍史册,就像市场上陈列货物一样。另外,《要览》这本书里也提到:因为东汉的张楷,学生们都跟着他学习,他住的地方因此变得像集市一样热闹,所以现在就把学习的地方称为“肆”了。
▲言诸佛祖师者,出佛名经。
这里所说的各位佛祖祖师,出自《佛名经》。
▲言大圣虽周法界者,真身宽遍也。
大圣虽然遍及整个法界,说的是他的真身宽广无边。
▲摄机长在此山者,应身局处也。
(“摄机”指佛菩萨为教化众生而显现的形相;“长在此山”指文殊菩萨常在五台山示现;“应身局处”指应化身有固定的示现场所。) 教化众生的形相长久显现在此山中,这是应化身固定示现的场所。
▲应感普周,若百川影落,应身宽遍也。
众生感召,佛便应现,如同百川映照月影,无处不显;应身广大周遍,无处不在。
▲清凉长在,犹素月澄空,真身局处也。意显真应,局无碍故。
清凉常在,如同素净的明月澄澈于天空,这是真身显现于特定处所。其意在于显示真身与应化之身,虽处特定处所,却毫无障碍。
▲言况大孚灵鹫,标乎圣等之名等者,案感通传云:今五台山东南三十里,现有大孚灵鹫寺,两堂旧迹犹存。南有花园,可二顷许,四时发彩,人莫究之。或云是汉明所立,又云魏文所作,互说不同,如何会?答:俱是二帝所作。周穆王时,已有佛法。此山灵异,文殊所居,周穆王于中造寺供养。及阿育王,亦依置塔。汉明之初,摩腾天眼亦见有塔,请帝立寺。山形似于灵鹫,故号为大孚灵鹫寺。大孚者,弘信也。帝信佛理,立寺劝人。花园今在寺前,后之君王或改为大花薗寺。至则天大圣皇后与于阗三藏译华严经,见菩萨住清凉山,因改为大华严寺焉。
说到大孚灵鹫寺,它被尊称为圣等之名的缘由,根据《感通传》记载:现今五台山东南三十里处,仍存有大孚灵鹫寺,寺中两座殿堂的古老遗迹还保留着。寺院南面有一座花园,大约有两顷地那么大,四季都有鲜花绽放,景象奇妙,人们无法探究其缘由。有人说这座寺是汉明帝所建,又有人说是魏文帝所造,两种说法不一致,该如何理解呢?回答是:两位皇帝都曾参与建造。其实在周穆王时代,佛法已经传入中土。这座山灵异非凡,是文殊菩萨居住之地,周穆王曾在此山中建造寺院,供养佛法。到了阿育王时期,也在这里安置了佛塔。汉明帝初年,摩腾法师以天眼通也看见此处有塔,于是奏请皇帝建立寺院。因为山形类似灵鹫山,所以称为大孚灵鹫寺。“大孚”的意思是弘大信愿。皇帝深信佛理,建寺劝化世人。花园至今仍在寺前,后来的君王有时将它改称为大花园寺。到了武则天大圣皇后时期,与于阗三藏法师翻译《华严经》,经中见到菩萨住于清凉山的记载,因而改名为大华严寺。
▲言不入余人之手者,出现品经云:不入余众生手,唯除不思议乘菩萨也。
说到“不落入他人之手”,在《华严经·出现品》中有经文说:不会落入其他众生的手中,唯有那些乘着不可思议法门的菩萨除外。
▲言积行菩萨等者,亦出现品,如前钞引。
说到积累修行功德的菩萨等,在《华严经·出现品》中也有提及,正如前面疏钞所引用的内容。
▲言手舞何阶者,手舞之余不能阶及也。手舞之言出毛诗序,彼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不足故歌咏之,歌咏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说到“手舞何阶”这句话,意思是手舞足蹈也无法企及。“手舞”这个词出自《毛诗序》,其中说:情感在心中激荡,就会表现为言语;言语不足以表达,就会发出感叹;感叹还不够,就会歌咏;歌咏仍不足,就会不知不觉地手舞足蹈起来。
钞:即总、别一对者,华字唯能严,大方广佛唯所严,严字通能、所故。
《钞》说:所谓总、别这一对范畴,是指“华”字只能作为庄严的主体,“大方广佛”只能作为被庄严的对象,而“严”这个字则贯通能庄严与所庄严两方面。
▲言无说者,性无言故。
言语无法言说,是因为自性本无言说。
▲离说者,应言方会故。
离开言说,应当说是因为方才会集。
▲言一以万行饰其本体至非莹不明者。严,饰法也。修,显本果也。依本智之理修也。
说到“一”是以万千修行来庄严其本体,直至不磨砺便不能明澈——这里的“严”,是庄严佛法的意思;“修”,是彰显本来果德的意思。依据本有智慧之理而修行。
▲二、以万行至琢玉成像者。严成人也,修生新果也,而求佛智之事修也。
二、通过种种修行打磨自身,如同雕琢玉石成就佛像。这是庄严成就人格,修行获得崭新果位,也就是追求佛智的实际修行。
▲言又饰本体如铸金成像者,此喻金即是像,以表饰法即是成人,修显即是修生,因与果一故。
再者,用“如熔铸黄金塑造佛像”来比喻本体的装饰,这个比喻是说黄金本身就是佛像,以此表明:装饰法身即是成就法身之人,修习显发即是修习生起,因与果是同一的。
▲言以行成人,如巧匠成像者,下钞云:新佛旧成,曾无二体;以报就法,如出摸之像。像本旧成,故无二体。言新成旧佛,法、报似分者,以法就报,如以金成像;金、像似分,以有未成像、金故。今成像竟,似分二矣。前对是、非异,此对是、非一。非一即非异,故言似分,意无二体。此喻像即是金,似表成人即是饰法,修生即是修显,缘为果异故。或前据法顿成,后约人渐成也。
说话是通过修行成就佛身,就像巧手的工匠塑造佛像。下面解释说:新成的佛与原本的佛,从来不是两个不同的本体;从报身的角度契入法身,就像依照模具造出的佛像。佛像原本就是成就的,所以没有两个本体。所谓新成就的旧佛,法身与报身似乎有所分别——这是从法身的角度对应报身,好比用黄金塑成佛像;黄金与佛像好像分开了,因为曾经有尚未塑成佛像的黄金。如今佛像塑成,似乎显出分别了。前面是从“是”与“非”不同的角度说,这里是从“是”与“非”相同的角度说。既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完全不同,所以说“似乎分别”,实际用意是指没有两个本体。这个比喻说明佛像就是黄金,似乎表示成就佛身就是彰显法性,修行生起就是修行显发,因为缘起与果德看似不同。或许前面是依据法身顿时成就,后面是就修行者逐渐成就来说的。
▲言唯经举四义者,谓法也,贯也,摄也,常也。故上生疏云:生资教摄,永绝烦笼,理籍文贯,长离散灭,百灵长轨,千叶良规,利物诠真,目为经也。
这里说“经”字包含四种含义,指的是:法度、贯穿、统摄、恒常。所以《上生经疏》里讲:众生依靠教法的滋养与统摄,才能永远脱离烦恼的牢笼;真理凭借文字的贯穿与显明,才能长久远离散乱与湮灭。它是百代生灵遵循的持久轨道,是千年佛子效法的优良规范,能够利益众生、诠释真理,因此称之为“经”。
大方广佛华严经谈玄决择卷第二
录摘文解
尽宏廓之幽宗。 真应权实, 四十二众, 主伴重重,等 如长空等。 空空绝迹,湛湛亡言, 大象无形, 九流 智周,鉴而常静。昔人以四不义所显体大, 五重中道,图 三止三观,融为一心。 如来不断,性恶 情有,即是理无。 四病 无所求中,吾故求之, 故得十身,历然相作。 能以众生身作自身,约同体变化。 十信摄诸位 广大,即入于无间。一能含多,皆曰相容。 影复现影,重重无尽, 以三世相因,互相摄故。 庄周梦为胡蝶, 随一事即是无尽法界。 不信不解,不顺不入, 杜视听于嘉会,悉觉真谛, 见闻为种。 其有生疑不信者,永不得闻如是义。 三生圆满, 大悲为身, 象王回旋。十无疲厌心, 启明东庙, 寄位南求,尽众生之愿门。 大圣虽周法界,圣举四义。
彻底揭示宏大深奥的玄妙宗旨。真实的法身与应化的权巧实相,四十二类圣众,主尊与伴属层层无尽,平等一如,如同辽阔天空等同一切。空性本身也空寂无迹,清澈湛然超越言语,至高真理没有固定形相,各种思想流派智慧周全,观照万物却恒常宁静。古人用四种“不”义来显明本体广大,五重中道义理,图示三止三观法门,融合为同一心性。如来不断绝本性中的杂染,情感层面的存在,就是理性层面的空无。在四种偏执中,于无所求的境界里,我依然精进求索,因此证得十种佛身,分明清晰,相互作用。能够将众生之身当作自身,这是基于同体而起的化现。十信位含摄所有修行阶位,广大无边,又能融入无间隔的圆融。一能包含多,都称为相容。影像中再现影像,层层叠叠没有穷尽,因为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相互为因,彼此含摄。庄周梦见自己化为蝴蝶,随举任何一事相即是无穷无尽的法界。若不信仰、不理解、不随顺、不契入,便是在殊胜法会中闭塞视听,全然觉悟真实谛理,所见所闻皆成佛道种子。那些产生怀疑不信的人,永远无法听闻这样的深妙义理。经历三生修行而功德圆满,以广大慈悲为体,如同象王般稳健回旋。具备十种永不疲厌的心,在东方的殿堂开启智慧,寄托位次向南寻求,穷尽一切众生的愿力法门。伟大的圣者虽然周遍法界,仍举出四种要义。
写本记云:
抄写本的记录中写道:
高麗國大興王寺,壽昌二年(丙子)歲奉宣雕造。
高丽国大兴王寺,在寿昌二年(丙子年)奉旨雕刻印刷。
大宋國崇吳古寺宣和五年(癸卯)歲釋安仁傳寫。
大宋国崇吴古寺在宣和五年(癸卯年)由僧人安仁传抄。
淳熈歲次(己酉),釋科點重看祖燈,眼疲也,莫罪莫罪。
淳熙年间(己酉年),我重新校订解释经文,眼睛都看累了,还请各位不要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