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谓慈悲喜舍三品谓戒定慧。
慈悲喜舍这四种心,戒定慧这三类修行。
引经下此师意谓梵行浅圣行深故修四心但能通至梵天观四谛则能通至真理道即能通义所以引经云四谛者能观四谛即慧学也此证圣行以三品为体。
根据经文,这位法师认为:修行慈悲喜舍四梵行较浅,而观修苦集灭道四圣谛则更深。修习四梵心只能通向梵天境界,而观修四谛则能通达真理实相。“道”在这里指能通达的意思。所以引经中说:四谛的殊胜在于能观照四谛,这正是慧学的体现。这证明圣行是以三品(戒定慧)为根本体性的。
十二门禅者谓四禅四心四空名十二门今四无量心是十二中四故。
四无量心就是十二门禅中的四门。所谓十二门禅,指的是四禅、四无量心和四空定。
若然下与圣行辩异初且征起意问圣行已明三品今梵行复明此三所说既同何故有圣梵二品之别异者下答释戒定相成者谓戒定是傍扶成于慧也下句例尔。
如果这样,接下来要说明梵行与圣行的区别。首先提出疑问:圣行已经阐明上中下三品,现在梵行又讲这三品,既然所说的内容相同,为什么要有圣行与梵行两种品类的区分呢?后面解答说"戒定相成",意思是戒律和禅定是从旁辅助,成就智慧的。后面几句也是同样的道理。
道通凡圣者圣行岂不通凡而云圣人所行者非也圣先戒下圣行梵行虽戒慧先后有异而定行皆在中间。
圣人所修行的道路,难道不也是凡夫可以通行的吗?如果说只有圣人才能践行,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圣人的修行从持戒开始,接着是梵行——虽然戒律与智慧的先后次序有所不同,但禅定修行始终居于中间位置。
梵先慧者指七善为慧也。
七种善巧指的就是智慧。
因果下圣行同前以三品为体故此不言。
因果和圣行的内容,与前面所讲的相同,都是以三种品级作为根本,因此这里就不再重复说明了。
义皆下今破初句总斥若四下别破三师。
这些义理都是错误的,现在我来破除。首先总体驳斥,然后针对三种错误见解分别进行破除。
皆云非大涅槃者以前经云菩萨修行大般涅槃有五种行故初师但是梵天生死之道次师但是二乘偏空之道三师但得因果之事俱非三德涅槃圆融之道。
这些说法都认为不是大涅槃,因为前面经文提到菩萨修行大般涅槃需具足五种行持。第一位修行者所证的只是梵天生死之道,第二位修行者所证的只是二乘偏空之道,第三位修行者仅得因果事相,这些都不是三德涅槃圆融无碍的究竟之道。
若非下结斥。
如果不是这样,就要归结为对表象的执着。
是谁梵行者以此梵行是菩萨修大涅槃故诸师所解既非涅槃故责云是谁梵行也。
这样的修行方式,是谁在实践呢?因为菩萨所修的是大涅槃法门,而诸位法师所理解的并非真正的涅槃,所以责问说:这究竟是谁的修行呢?
今言下今释谓梵行只是初心修无缘慈达三谛理名梵行因初地分证名梵行果因果不二三谛俱融净义有三下即三谛也净净者谓以无缘净心净于出世净法令契不思议空不净净者即以无缘净心出假利他净六凡染法令成不思议假非净净非不净净者即以无缘净心双非二边成不思议中又净净是因中自行不净净是果上化他非净净非不净净即双非因果自他又净净是四圣净法不净净是六凡染法双非染净之事以显中道之理。
现在来解释这段经文所说的当下意义:所谓梵行,就是指初发心时修习无条件的慈悲,通达三谛真理,这称为梵行因;初地菩萨部分证悟真理,这称为梵行果。因果本是一体不二,三谛圆融无碍。
文中说“净义有三”,就是指三谛: “净净”——用无条件的清净心,净化出世间的清净法门,使其契合不可思议的空性真理; “不净净”——用无条件的清净心,显现利益众生的妙用,净化六道凡夫的染污法门,使其成就不可思议的假有境界; “非净净非不净净”——用无条件的清净心,超越净与不净的对立,成就不可思议的中道实相。
再从其他角度阐释: “净净”是修行过程中的自利功夫,“不净净”是成就果位后的利他行为,“非净净非不净净”则是超越自他因果的绝对境界。 “净净”对应圣者清净法门,“不净净”对应凡夫染污法门,“非净净
徧净诸净者以大涅槃融四圣净法也。
普遍清净一切清净,是因为大涅槃融汇了四种圣者的清净法门。
当言慈是者无缘慈是能净四圣法是所净是则诸善是枝无缘是本即枝而本无缘统收慈心既然悲等咸尔故向云今以梵行徧净等也故知梵行只是佛界四心。
应当说慈心就是无缘大慈,能够净化四种圣法。这是以无缘大慈为根本,其他善法为枝叶。一切善法如同枝条,无缘大慈才是根本。即从枝叶见根本,不离枝叶而显根本。无缘大慈统摄一切善法。慈心如此,悲心、喜心、舍心也都是这样。所以前文说"现在以梵行普遍清净"等,由此可知梵行就是佛境界中的四种心。
慈有无量门者从体起用垂形六道随机摄化故有无量。
慈悲有无数种表现方式,这是从佛性的本体生起妙用,示现身形于六道之中,根据众生不同的根机而度化摄受,所以有无量法门。
所谓下正示无量门也略列六种竝在品文调象谓现师子调醉象调狂谓婆罗女子死发狂佛化为子女得本心治眼谓贼被挑眼归佛得之治疮谓女人施肉疮痛佛为涂药斯皆慈力见如是事。
下面正式说明无量法门,简略列出六种,都记载在本品经文中。调伏狂象是指示现狮子相降伏醉象;调治癫狂是指婆罗门女因儿子死亡发疯,佛陀化现为她的孩子令她恢复本心;医治眼睛是指盗贼被挑去双眼,归依佛陀后重得眼目;治疗疮伤是指割肉布施的女子伤口疼痛,佛陀为她敷药治愈。这些都是如来慈悲威力的显现,让众生目睹这般不可思议之事。
慈游下即迦叶赞云我今当以一法赞所谓慈心行世间。
我现在要用一种方法来称赞,那就是以慈悲心在世间修行。
悲入下即经云菩萨见一阐提堕于地狱亦愿与俱生地狱中。
菩萨看到那些断绝善根的人堕入地狱,也发愿跟随他们一起投生到地狱里去。
非因非果(至)非淨者即中道無緣非前二種義如向釋。
既不依赖原因也不依赖结果,(直至)不执着于清净——这便是中道无所攀缘的境界,不同于前面两种偏执的义理,正如先前所阐释的那样。
若此下结融即。
这样说来就是归结圆融相即的道理。
言三慈者净净即法缘慈不净净即生缘慈双非即无缘慈文中先斥徧次即一下显圆显前三净体咸不二从三下示得名既即一而三故立三号既即三而一其礼常融。
说到三种慈悲:清净中的清净就是法缘慈,不清净中的清净就是众生缘慈,两者皆非就是无缘慈。这段文字先批判片面见解,随后用"即一"来显明圆融之理——揭示前述三种清净本质本无分别。从"三"字开始说明得名缘由:既然是一而展现为三,所以设立三种名号;既然三而本质为一,那么这三种慈悲永远圆融无碍。
经住七善法得具梵行者具足应云住七善四心持戒等法得具梵行今随便略标且云七善。
能够安住于七种善法,就能具足清净的修行。完整说来应当是:安住于七善法与四无量心、持戒等法门,方能具足清净梵行。此处为便于理解,暂且简称为七善。
若傍下通以七善明傍正义以梵行修四心故正在化他圣行修三品故正在自行故今七善既是梵行之首故以化他为正自行为傍。
如果从辅助角度来说,通过七种善巧来阐明主次关系:因为梵行修习四无量心,所以重点在于教化他人;而圣行修习三品戒定慧,所以重点在于自我修行。因此这七善作为梵行的开端,自然以教化他人为主,自我修行为辅。
而通自行者以七善即慧四心即定持戒是戒既含三品故通自行。
这种修行方法也适用于个人实践:七种善巧就是智慧,四种心念就是禅定,持守戒律就是戒行。既然包含了戒定慧三学,所以也适用于个人修行。
以知法故下示通自他义只由知法故能内进己道外化众生。
因为真正明白佛法,所以能够对内增进自己的修行,对外教化一切众生。
五义训释谓修多罗之名含多义故故不可翻但可以五义训释而已言五义者如杂心论以五义解经一涌泉义义味无尽故二显示义能示真理故三出生义能生妙善故四绳墨义楷定邪正故五结鬘义令不散失故此乃非直翻名但是以五义训释修多罗耳。
经名“修多罗”包含多种含义,所以不能直接翻译,只能用五种含义来阐释说明。所谓五种含义,就像《杂心论》用五种意义解释经文的含义:第一是涌泉义,因为经文的义理和意味无穷无尽;第二是显示义,因为能揭示真理;第三是出生义,因为能生起微妙的善法;第四是绳墨义,因为能像木匠的墨线一样判定邪正;第五是结鬘义,因为能贯穿法义使之不会散失。这并不是直接翻译名称,只是用五种含义来阐释“修多罗”罢了。
或云下凡出两家初谓契经是义翻故云以此代彼以此间先圣之书名经贤者所述为子史以代彼土佛说名经菩萨称论言义翻者此方既无佛出则无佛教但可以此代彼故谓义翻若如娑伽翻海则是正翻以彼此二方俱有海故或云是正翻者第二家释义也此谓西土有佛此有先王先王之言既名为经正可以此而翻修多罗也契谓契理契机契时契当之义佛所说教契当此二必无虗授。
有人说下面列出两种解释:第一种认为契经是依据意义翻译的,所以说用此方经典替代彼方经典。我们这里古代圣人的著作称为"经",贤人的论述叫作"子史",用这些来替代西域佛说的经和菩萨造的论。所谓"义翻",是因为中土没有佛出世,也就没有佛教,所以只能用本土经典来替代西域经典,这就叫作义理翻译。
就像"娑伽"翻译成"海",这属于直接翻译,因为中印两地都有海洋这个概念。有人说这是直接翻译,这是第二种解释的观点。他们认为西域有佛陀,中土有先王,先王的言论既然可以称作"经",正好可以用这个字来翻译"修多罗"。
"契"是指契合真理、契合根机、契合时宜、契当相应的含义。佛陀所说的教法必然契合真理与众生根机这两种条件,绝不会虚设言教。
但通无别者意谓余十一部则有别体修多罗无别体但总十一部为修多耳以始从如是终至奉行皆名经故。
其他十一部经都有各自独立的体裁,而修多罗没有特别的体裁,它只是把其他十一部经典总合起来称作“修多罗”罢了。因为从“如是我闻”开始,到“信受奉行”结束,所有这些内容都统称为“经”。
即是偈颂长行者此明各有别体也谓祇夜是偈颂修多罗是长行指所颂名修多罗也。
这就是偈颂和长行的区别,说明它们各有不同的形式。所谓祇夜指的是偈颂,修多罗指的是长行,这里指出用偈颂形式来表述的内容,本质上仍属于修多罗的范畴。
成论下引证只是以偈颂长行耳是则论文明指长行为修多罗岂得云无别体耶然广释十二部义在妙玄说法妙中须者宜寻今开善庄严各得片意若顺经文且就通义故经云从如是等。
《成实论》下面引用的证据,只是通过偈颂和长行文的形式呈现。这说明论中明确将长行文称为修多罗,怎么能说没有独立的体裁呢?不过详细解释十二部经的义理,都在《妙法莲华玄义》的"说法妙"章节中,需要的人应当去查阅。现在开善寺和庄严寺两家的见解各有可取之处,若顺着经文脉络,暂且依通行的理解,所以经上说"从如是"等文句开始。
经利根后至者以根利故不假长行广说应知先在会者不简利钝俱闻长行。
对于根器敏锐后到的人,由于他们天资聪慧,不需要借助长行文的详细解说便能领悟。应当明白,先前已在法会中的人,不论根器利钝,都已共同听闻了长行文的教导。
经儴佉者亦饷佉或霜佉此译云贝也亦珂之异名耳。
经中提到的“儴佉”,有时也称为“餉佉”或“霜佉”,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贝”的意思,也就是“珂”的另一种称呼。
号曰弥勒者经中从别疏文从通故云授六道等当知授记有二若与菩萨授佛记是大乘中授记若记近因近果是小乘中授记圣言说与名授果为心期名记或云受记者上与下曰授下领上曰受故使经疏二名互出。
称为弥勒的记载,在经文中是根据具体事例而言,而疏解则是从普遍原理来阐述,所以说“授记涵盖六道众生”。由此可知授记分为两种:若是为菩萨授予成佛的记别,属于大乘授记;若是预言近期因果的,则属于小乘授记。圣贤宣说的称为“授”,众生内心契会的称为“记”。也有称作“受记”的——上对下给予谓之“授”,下位者领受谓之“受”,因此经本与疏解中两种称谓交替出现。
不等句者谓与长行言义俱不齐等孤然而说也准此祇夜亦应云等句也以言义与长行齐等故。
所谓“不等句”,是指那些与前面散文部分的文辞和含义都不一致、独立说出的偈颂。按照这个标准来看,“祇夜”就应该称为“等句”,因为它的文辞和含义都与散文部分保持对应。
下云颂者义与句同以句通长短故。
下面说到颂,它的含义与句子相同,只是通过句子来贯通长短变化。
除别相被颂长行者即是简去祇夜也。
除了那些专门用颂文形式赞颂长者的部分,这里指的就是排除了祇夜这种文体。
戒律亦然无长行者此谓孤起不是重颂故云无长行尔。
戒律也是这样,没有长行的部分。这是指单独生起的偈颂,并非重复前面长行内容的颂文,所以说没有长行。
无颂之长行者此言下有重颂则前之长行名修多罗若无重颂单有长行则名优陀那也。
没有颂文的长行部分,这里指的是经文后面如果没有重述的偈颂,那么前面的散文体裁就叫做"修多罗";如果整段只有散文而没有偈颂,这种体裁就称为"优陀那"。
经云下此经自结云无问自说是名优陀那故须依经言。
这部经自己总结说,没有他人提问而主动宣说,这就叫作优陀那,所以必须依照经文本身的话。
无问自说者不因咨启而自宣唱也一者理深意远人无能问二者非不可问但听者宜闻佛为不请之师不待问自说也。
不需要别人提问,佛陀自己主动宣说经文,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道理太深奥、意境太深远,根本没人能提出相关问题;二是并非不能提问,而是听众正需要听闻佛法,佛陀就做了不请自来的老师,不等别人发问就主动开示。
因缘下释尼陀那义也谓莫轻小恶等偈出在法句经上卷今佛引昔明因缘义谓藉现事缘有所宣唱名因缘经。
通过因缘来解释"尼陀那"的意义。就像"不要轻视小的恶行"这首偈语出自《法句经》上卷,现在佛陀引用过去的说法来阐明因缘的含义。意思是借助当下发生的事缘来进行开示宣讲,这就叫作因缘经。
论云下成论第一十二部品云尼陀那者是名因缘经所以者何诸佛贤圣所说法要皆有因缘此诸因缘或在修多罗中或在余处是尼陀那此解十二部中凡言论云悉指成实。
《成实论》第十二部品中说:“尼陀那”就是因缘经。为什么呢?因为诸佛贤圣所说的法要,都具备因缘。这些因缘有的记载在修多罗中,有的散见于其他典籍,这就是尼陀那。此处解释十二部经时,凡提到“论云”,都是指《成实论》而言。
即譬喻经者立喻显法也。
用比喻来说明佛法。
伊帝曰多伽者曰音越开善下此约本事本生合为一部故此第八翻如是语。
《伊帝曰多伽经》也被称为《音越开善经》。这里将“本事”和“本生”两类经典合为一编,因此列为第八部,翻译作“如是语”。
庄严下约本事本生开为二部则本事第八本生第九则无如是语也本事者宣说他人往古之事故本生者自说己身往昔之事故。
关于佛经中庄严部分的分类,根据过去事迹和前世因缘分为两种类型:第八类是讲述他人过去事迹的"本事部",第九类是讲述自身前世经历的"本生部"。但现存的经文中并没有这样的明确划分。所谓"本事",是指讲述他人往昔因缘的故事;而"本生",则是指佛陀讲述自己过去生中修行经历的故事。
各有界别者界以隔别为义谓所说事义不同也。
所说的各种界别,是以界限区隔为含义,指的是所述事理各有不同。
欲明下释经中贤劫四佛于此本事各立一名者其犹封疆不同印信亦别也。
要说明下面解释经文中贤劫四佛在此本缘故事中各自确立一个名称的情形,就如同疆域划分不同,印章凭证也各有区别。
合第九为本生者自他往事同名本生不开二别若开二异则无如是语也。
把第九种归为本生,是因为自己和他人过去的事情都叫做本生,不分开两种差别。如果硬要分成两种不同,就不会有这样的说法了。
毗佛略大论注文作口夜反。
大乘经典注文中注音为“口夜反”。
今经方广者即经云方等经典其义广大故云方广也理正名方包富名广理融无二亦名为等理正则生佛一如包富则三千具足教从理显名方广经。
这部经所说的“方广”,就是指经中所说的“方等经典”。它的义理广大无边,所以称为“方广”。“理正”叫做“方”,“包富”叫做“广”。真理圆融无二,也叫做“等”。理体纯正,则众生与佛本来一如;含容丰富,则三千法界无不具足。教法从真理中显现,就称为《方广经》。
直广下此约大小通有十二部也徧空之理显非中正故不名方空于六界且得名广此乃半夺若全与者对邪名正亦得称方若全夺者不徧十界亦非广义。
这里是从大小乘共通的角度来解释十二部经的。真理遍布虚空,显现出来的并非绝对中正,所以不能称之为"方";虚空在六种存在界中暂且可以称作"广"。这是部分否定的说法。如果完全肯定的话,相对于邪见可以称为正见,也可以称作"方";如果完全否定的话,既然不能遍及十法界,也就谈不上"广"的意义了。
即未曾有者谓佛现种种神力众生怪未曾有如经无人扶持行七步等。
那时出现种种不可思议的神通景象,众生都惊叹从未见过这样的奇事,就像经典记载的:佛陀诞生时无人搀扶就能行走七步这样的事迹。
亦云解义者解音解释之解谓答诸问者释其所以广说诸义如是等问答解义皆名优波提舍也。
也有人说“解义”的“解”是解释的意思,就是回答各种提问,说明其中的道理,广泛阐述各种义理。像这样通过问答来解释经义,都叫做“优波提舍”。
大乘中下此约大乘唯有九部以说谓除因缘譬喻论议大乘根利不假此三小乘亦但有九部则无方广自说授记或云十一但无方广此并别论大小通论各具十二。
大乘经中的中下根器者,这里根据大乘经典只有九种体裁,是指排除了因缘、譬喻、论议这三类。因为大乘修行者根基利钝,不需要借助这三种体裁。小乘经典也只有九种体裁,则没有方广经、自说经、授记经。也有说法认为小乘有十一部,只是缺少方广经。这些都是分别讨论大小乘的区别。若从相通的角度说,大小乘各自都具备十二种体裁。
光宅下此明光宅但翻提舍为论议而谓解义之名自属受记解音解了之解以解了劫国等义故。
光宅法师对这段经文的解释是,他只把“提舍”翻译成“论议”,而认为“解义”这个名称属于“受记”部分。这里的“解”是理解、明白的意思,指的是要理解劫数、国土等深奥含义。
应言下明三谛义平等即空无量即假毕竟即中经文既云广知其义须达三谛方名广知。
当下要说明三谛的含义:平等就是空,无量就是假,毕竟就是中。经文既然说要广泛了知其义,就必须通达三谛,才能称为真正的广知。
谛视善不善者即经云如是信等也谓如是信邪名不善如是信正名善信徧名不善信圆名善戒等准说当须内讼使舍邪得正舍徧归圆。
审视善与不善,就是经中所说的"如是信等"。意思是:如果信仰邪法,就叫做不善;如果信仰正法,就叫做善。信仰偏颇不全的法,就叫做不善;信仰圆满究竟的法,就叫做善。持戒等其他修行也都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我们应当经常自我反省,努力舍弃邪见获得正见,舍弃偏颇回归圆满。
曾子下论语云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此乃曾子自省有类菩萨自知故得引证经明自知凡有十句前五知己五品善根后五知己三业所作去来身业正念善行意业问答口业自知问答胜负是非也。
曾子在《论语》中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是否尽心尽力?与朋友交往是否诚实守信?老师传授的学问是否认真实践?”这是曾子自我反省的功夫,类似菩萨的自我认知,所以可以引用来印证经文中关于自我认知的论述。经文中提到自我认知共有十项:前五项是认知自己五种品类的善根,后五项是认知自身三业行为——过去未来的身体行为、保持正念的意念行为、问答辩论的口业行为,并能自知问答中的胜负对错。
略举人及二乘者刹利等三是人界沙门是二乘界但略举身口者行来坐起是身说法问答是口具论应备十界界界三业佛语从要故并略举。
这里只列举了人道和二乘的修行者:刹帝利等三种属于人道范畴,沙门属于二乘范畴。之所以只简略列举身口二业,是因为行走坐卧是身业的表现,说法问答是口业的体现。若要完整论述,应当涵盖十法界,每一界都具足身口意三业。但佛陀说法注重精要,所以都作了简略列举。
少用意者然意业知机方施身口但意潜密故略不言。
在与人交流时,应当减少主观意念的刻意运用。不过,通过意念的观察才能了知众生根机,进而恰当地运用言语和行动来施教。只是因为意念活动隐微难见,所以这里便简略不提了。
乃至别圆等者谓求大乘义通四教事度大乘义卑通教理度为尊理度为卑别教次第为尊此三悉是菩萨界次第为卑圆融为尊圆融即佛界故云是佛菩萨界也。
即便是别教、圆教等说法,所谓求大乘义理可通于藏通别圆四教。若从事相上修六度属大乘中较浅的层次,通教以理体修六度更为高深——但理体修持仍有深浅之分。别教次第修证更为殊胜,这三种都属于菩萨境界中次第提升的层次;而圆教圆融无碍最为究竟,圆融境界即是佛的境界,所以说这是佛与菩萨的不同境界。
圆七善者了前七善唯心无非三谛故名圆七善也一善一切善者三谛善生。
圆满七善是指明白前面的七善都源于心念,无不是三谛的体现,所以称为圆满七善。所谓一善即一切善,是指三谛的善一旦生起。
一切一切灭者三惑恶灭正在分真义通三即。
一切烦恼都完全消灭,这是指三种迷惑和恶业都已断除,这种境界正体现在证悟真理的过程中,其含义贯通三个修行阶位。
于贤圣人天中等者谓圆名字已上虽具烦恼如无烦恼能知如来秘密之藏故于前三教贤圣人天中最为尊胜故妙玄云彼家之极极不如我家之初初也。
在贤者和圣者、天界和人间的众生中,圆教名字位以上的修行者虽然仍有烦恼,却如同没有烦恼一般,因为他们能够了知如来深奥的秘密法藏。所以他们在前面三种教法的贤圣和天人之中最为尊贵殊胜。正如《妙玄》中所说:"其他宗派最高的境界,还不如我们宗派最初的基础。"
即梵行中之一品者谓七义于戒定慧三品中是慧品也。
在清净修行中的这一部分,指的是通过七种要义来阐释戒律、禅定、智慧这三门修行,这里具体属于智慧这一门。
无量从境者以所缘众生数无量故。
因为所要救度的众生数量没有穷尽。
四等从心者不择怨亲等皆与乐拔苦故故下释云我心一相也。
慈悲心是从内心发起的,不会区分怨敌或亲人,平等地给予众生安乐、拔除痛苦。所以下文解释说:我的心是平等一味的。
境亦名等者以境从心俱得乐故。
境界也被称为平等,因为外在境界和内心都能得到真正的安乐。
心亦无量者以心从境分别不同故法界次第云以所缘众生无量故能缘之心亦随境无量故悉受无量心名。
心之所以没有边际,是因为心随着外在境界产生种种分别。《法界次第》中说:因为所缘的众生没有边际,所以能缘的心也随着境界变得没有边际,因此都称为"无量心"。
皆同有三等者悲喜舍心既同慈心而有三缘故知三心同成慈义若唯慈心则但一无四故云难令唯一。
慈悲喜舍这四种心,都与慈心具有相同的三种缘起。由此可知,悲喜舍三心共同成就了慈心的内涵。如果只讲慈心,那就只有一种心而无四种心了,所以说很难让它们只保留一种。
然约境下释上但为一义也谓约境虽有生法无缘之异而能缘慈心唯是一种故云无别若尔则成难三应一何名难四应一答四同有三俱成慈义故应一也然此段明三慈义若约三谛唯有于俗。
现在从境界的角度来解释上面所说的,但这只是其中一种含义。意思是:虽然从境界来看,有生缘慈、法缘慈、无缘慈的差别,但能生起慈悲的心却只有一种,所以说没有区别。如果这样,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三种慈心应该是一体?又为什么说四种慈心应该是一体?回答是:四种慈心虽然不同,但都具备慈悲的本质,所以应该是一体。不过这段文字主要是阐明三种慈心的含义,如果从三谛的角度来看,其实只涉及俗谛的层面。
五阴从何而生者谓观四趣阴从恶因缘生人天阴从善因缘生等但观缘生则名生缘慈也五阴是正所须是依故观依正名法缘也无缘约佛其义可见是故三缘同归俗谛。
五阴是从哪里产生的呢?这是指观察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这四道的五阴,都是从恶因缘产生的;人道、天道的五阴,都是从善因缘产生的等等。只要观察因缘所生,这就叫作“生缘慈”。五阴是正报所必须依托的,是依报,所以观察依报和正报,就叫作“法缘慈”。至于“无缘慈”,是从佛的境界来说的,这个道理可以想见。因此,生缘、法缘、无缘这三缘,最终都归于俗谛的道理。
况复余境者况九界也。
更何况其他境界,指的是九种生命界。
经是名无缘句绝慈者二字下句之首。
经文所说的无缘慈悲,就是超越一切概念分别的慈悲。
第三下此明三缘即是三谛故此生缘含前三义犹同亲属故施所须乃知如来不假供给既但在俗故云众生境浅也。
这里说明三种因缘就是三种真理,所以这里的"生缘"包含了前面所说的三种含义。就像对待亲人一样,布施他们所需之物,由此可知如来并不需要依靠供养。因为这只是停留在世俗层面,所以说众生的境界还很浅显。
法空则深者即经云不见父母等以但见缘生之法当体即空故云不见既是真谛故云则深。
法性本空之所以深奥,是因为经中说“不见父母等人相”——因为能照见一切因缘所生的事物,其本质当下就是空的,所以说“不见”。这正是真理的境界,因此称为“深奥”。
无缘两无者不住法相则无涅槃之空不住众生相则无生死之俗中道双遮故云极深。
不执着于事物表象,就不会陷入涅槃的空寂;不执着于众生相状,就不会困在生死的俗见。用中道智慧同时超越两边,所以说这是最深刻的境界。
只应有三者三慈之体既是三谛悲等各三俱成三谛三谛无别据体唯三何须论四。
三慈悲的本体即三谛,慈悲等法各有三重,皆成就三谛。三谛本无差别,依其本体唯有三种,何必更论四种?
名字离合作难者以通别合标名四无量四即别称谓慈悲喜舍也无量即通称以此四心通名无量故所以离其通别互难合名。
名称之所以分开解释又合在一起讨论,是因为既有通用称呼又有特定称呼。四无量中的"四"是特定名称,指的是慈、悲、喜、舍;"无量"则是通用称呼,因为这四种心境都统称为无量。因此需要将通用称呼与特定称呼分开解析,再结合讨论它们的整体含义。
既言下以通难别。
既然这样说了,那就通过解答疑难来分别说明。
既其下以别难通有四可数故非无量。
既然接下来要分别解释难以通达的地方,有四种可以列举的情况,所以不能说是没有限量的。
若无下结成执一无量之名只合是一不可云四。
如果没有后面的结论,执着于“一”和“无量”这些名称,就只能说是“一”,而不能说是“四”。
经一因缘者总彼十二唯一有为。
经文所说的“因缘”,概括了十二因缘,全都属于有为法的范畴。
因缘及果者谓十二支中五支是因七支是果故唯二法。
因缘和果报,说的是十二因缘中有五支属于因,七支属于果,所以归根结底只有因与果这两种根本法则。
三种者以十二支配三道可知四种者无明行收二世因无明摄现在爱取行摄现在有支生摄识老死摄名色六入触受或说五种者举受摄彼识名色等举爱举取摄彼无明举有摄行举生摄彼老病死等或说六种则三世各论因果也或说七种者举彼识等摄生老死举爱取摄彼无明略无行有或说八种者举彼识等摄生老死举爱取有摄无明行所以除之或说九种余前三支摄入余中亦应说十支。
三种是用十二地支来配三道可以理解。四种是指无明和行这两支收摄过去世与现在世的因果:无明包含现在的爱和取,行包含现在的有支,生支包含识,老死包含名色、六入、触、受。 五种是把受支包含识、名色等,爱和取包含无明,有支包含行,生支包含老死等。 六种是把三世各自论述因果。 七种是把识等包含生老死,爱取包含无明,省略了行和有。 八种是把识等包含生老死,爱取有包含无明行,所以除去了它们。 九种是把其余前三支收摄入其他支中,也应当说十支。
经略不明如城经者茅城经广明因缘故此指之或十一除生一法摄入余中疏引河西明其所以。
经文要义若未能明晰,如同《城经》这类经典,《茅城经》则详细阐述了因缘道理,所以此处特别指出。有时采用十一分法除去"生"这一项,将其归入其他范畴中。注疏引用河西法师的解说,阐明其中深意。
以从非法父母生者谓私通而有此子故惮难也难去声。
这个孩子是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生,因为是私通而有的孩子,所以畏惧别人责难。“难”字读作去声。
辟支根利者谓佛若不出迦叶即能自悟道成独觉人则十二支中无明及与爱取俱是烦恼何故过去偏说无明现说爱取答理实齐等为分世别隐显互论既为分世非无所以解有两义一本末分别无明是本故偏过去爱取是末故在现说二强弱分别迷其本际迷集生死无明力强是以先说牵生当果爱取力强是以后辨问行有同是业道何故过去名行现在说有答理齐世别故隐显互论过去之业集起已竟是故当相说之为行未来之果由业故有是故就能说之为有问识等同是苦果何故现在说识名色等未来说生死答理齐世别现在世果起已竟是故当相宣说识等未来未起令人生猒故说生死而俱舍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者据理齐以说也反常不定者反于平常所说以彰不定也佛果本常反云无常生死无常反谈常住乐等例尔故曰反常经中凡有十二对初四对约生死涅槃分别生死之法实无常苦无我不净如来随化为众生说三十三天常乐我净如来实是常乐我净随化宣说无常苦等次下两对依正分别于非众生等是正报五阴非生如来随俗说为众生即彼世俗假名众生如来就实说非众生亦可如来体真常住名非众生随化生故说为众生生死凡夫实是众生佛破我人说非众生非物说物等是依报于理非物随俗说物世俗诸物就理说非次下两对理事分别就理分别世俗虗假名为非实如来随俗说为世谛四真谛等名为说实即此实者如来就理说为非实又复妄法情有理无如来于中说为二谛名为说实佛性是实随妄流转说为生死名说非实非境下就事分别三界虗妄但一心作心外无法故曰非境随心妄取如来说境即彼妄境就实言无名说非境次下两对就十二缘分别先观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至最后观彼无明能超于行今约此义以举因缘非生说生等是初观也于理非生随俗说生随俗之生就理说非乃至无明等者是后观也越其余支故曰乃至痴暗之心体是无明妄取分别如来说明即彼妄明体是痴暗故无明下有两对境智分别就境分别于理非色随俗说色世谛之色就理言非也非道下就智分别类色可解。
辟支佛根器利者,是指若佛陀不出世,迦叶即能自悟道业成就独觉。十二因缘中,无明与爱取皆是烦恼,为何过去世偏说无明,现在世说爱取?答:理体本平等,为分世别故作隐显互论。既为分世,非无深意。解有二义:一本末分别,无明是根本故偏说过去,爱取是枝末故说现在;二强弱分别,迷于本际、迷集生死时无明力强故先说,牵引当来果报时爱取力强故后辨。
问:行与有同是业道,为何过去称"行",现在说"有"?答:理体平等而世别有异,故隐显互论。过去之业集起已竟,故当相立名为"行";未来之果由业所生,故就能立名为"有"。
问:识等同是苦果,为何现在说识、名色等,未来说生死?答:理体平等而世别有异。现在世苦果起已竟,故当相宣说识等;未来世苦果未起,为令人生厌离,故说生死。《俱舍论》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即是据理平等而说。
反常不定者,是指违背常途所说以显不定义。佛果本常,反说无常;生死本无常,反谈常住。乐净等例皆如此,故称反常。经中凡有十二对:
初四对约生死涅槃分别。生死之法实无常苦无我不净,如来随顺化导为众生说三十三天常乐我净;如来实是常乐我净,随顺化导宣说无常苦等。
次两对依正二报分别。"非众生"等是正报,五阴非生,如来随俗说为众生;即彼世俗假名众生,如来就实说非众生。亦可解:如来体真常住名非众生,随化现生故说为众生。生死凡夫实是众生,佛破我人故说非众生。"非物说物"等是依报,于理非物,随俗说物;世俗诸物,就理说非。
次两对理事分别。就理分别,世俗虚假名为非实,如来随俗说为世谛;四真谛等名为说实,即此实者,如来就理说为非实。又复妄法情有理无,如来于中说为二谛,名为说实;佛性是实,随妄流转说为生死,名说非实。
"非境"下就事分别。三界虚妄但一心作,心外无法故曰非境;随心妄取,如来说境;即彼妄境就实言无,名说非境。
次两对就十二因缘分别。先观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至最后观彼无明,能超于行。今约此义以举因缘。"非生说生"等是初观,于理非生,随俗说生;随俗之生,就理说非。"乃至无明"等者是后观,越其余支故曰乃至。痴暗之心体是无明,妄取分别如来说明;即彼妄明体是痴暗,故说无明。
最后两对境智分别。"非色"等就境分别,于理非色,随俗说色;世谛之色就理言非。"非道"下就智分别,类同色义可解。
如来以是下总结上十二对悉是随机反常之说类四无量义亦不定。
如来通过以上十二对法门的解说,都是随顺众生根机而打破常规的教化方式,这与四无量心的义理相同,都是灵活不固定的。
治惑者经文四段皆云安住菩提即是破贪欲憍慢前二是贪欲后二是憍慢。
经文分为四段,都提到安住于觉悟,这就是在破除贪欲和骄慢。前两段说的是贪欲,后两段说的是骄慢。
经性戾字林力计反乖也说文戾曲也。
经文的性质乖戾,《字林》注音为力计反,意思是违背、乖张。《说文解字》解释戾为弯曲不正。
敦喻都肫反尔雅敦勉也谓相劝勉。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相互劝勉、彼此鼓励的意思。
趍走是慈者给侍于彼令得乐故。
奔走行慈的人,是因为侍奉众生而使他们获得安乐的缘故。
诃谏是悲者拔彼根戾之苦故是知随彼众生有何等惑而用慈等治之故有四也。
用诃责劝谏是出于慈悲,要拔除他们根本的乖戾之苦。由此可知,要根据众生有什么样的迷惑,就用相应的慈悲等方法对治,所以有这四种方法。
经体性有四者明其四心主质体异不可改慈为悲改舍为喜是故有四是知怜爱之心是慈之性恻怆之怀是悲之性庆悦之意是喜之性亡怀之虑是舍之性心无存着故曰亡怀由兹四性得报不同。
经体的性质有四种,说明这四种心的本质和特性各不相同,不能把慈悲改成喜舍。因此存在这四种区别:怜悯爱护的心是慈的本性,悲悯伤痛的情怀是悲的本性,庆幸喜悦的意念是喜的本性,放下牵挂的思虑是舍的本性。心中没有执着存留,所以称为放下牵挂。由于这四种本性不同,获得的果报也各有差异。
徧净等者大论第二十云问曰佛说四无量功德慈心好修善修福极徧净天悲心好修善修福极虗空处喜心好修善修福极识处舍心好修善修福极无所有处云何言慈果报生梵天上答曰诸佛法不可思议随众生应度者如此说又三界中徧净最乐故言福极徧净复次从悲定起回向空处易从喜定起入识处易从舍定起入无所有处易复次初禅有觉观分别修悲易喜支修喜易乐支修慈易一心支修舍易复次初禅修悲易二禅修喜易三禅修慈易四禅修舍易此即修四无量定之处所也而疏中但引一文总结前非者非前迦叶五重难也。
普遍清净等说法,在《大论》第二十卷中记载:有人问:佛说四无量功德中,慈心善修、福德圆满可达遍净天,悲心善修、福德圆满可达虚空处,喜心善修、福德圆满可达识处,舍心善修、福德圆满可达无所有处。为何又说慈心的果报是生到梵天上呢?回答是:诸佛之法不可思议,随众生根机而施教,因此有这种说法。再者,三界之中遍净天最为安乐,所以说福德圆满可达遍净天。另外,从悲定状态转入空处定较为容易,从喜定状态转入识处定较为容易,从舍定状态转入无所有处定较为容易。还有,初禅具有觉观分别,修习悲心较为容易;喜支修习喜心较为容易;乐支修习慈心较为容易;一心支修习舍心较为容易。再者,初禅修悲容易,二禅修喜容易,三禅修慈容易,四禅修舍容易。这就是修习四无量定的相应处所。而疏中只引用其中一种说法,是为了总结前文的谬误,即否定先前迦叶提出的五重诘难。
嗔有轻重者六番中皆有轻重而初番云恚后四云嗔互现其名更无别说而六番中经文例皆三段先举二嗔次列两名后明治法初番中夺命重嗔麤易舍故慈能断鞭挞轻忿难离修悲方治二番中嗔众生者应生嗔处或容浮薄故慈能治嗔非众生不应处起性必深重修悲方治非众生者即无情物如虗舟之触飘瓦之击也三番中有缘生嗔性容轻薄故慈能治无缘生嗔性必深利故悲能治四番中若藉过去久远因缘而生嗔者去因玄远嗔容轻微故慈能治若藉现在内缘而生嗔者覩相起发嗔必增强修悲方治五番中嗔圣人者不应处生易可除舍故慈能治嗔凡夫者可嗔处生难可除遣修悲方治六番中上嗔易断故慈能治中嗔难遣修悲方治极细者修慧方断是以不论。
嗔恨有轻重之分,在六个层次中都存在轻重差别。第一层称为"恚",后四层称作"嗔",名称交替使用并无特殊含义。每个层次经文都分为三部分:先列举两种嗔恨,再说明其特征,最后阐明对治方法。
第一层中,夺人性命的重大嗔恨粗重易除,修慈心便能断除;因鞭打产生的轻微忿怒难以化解,需修悲心方能对治。
第二层中,对众生产生的嗔恨属于应当生嗔的情形,可能较为浅薄,故以慈心对治;对非众生产生的嗔恨属于不当生嗔的情形,性质深刻顽固,需修悲心对治。所谓非众生即无情之物,如被随风漂流的船只碰撞、被飘落的瓦片击中。
第三层中,有具体缘由的嗔恨可能较浅薄,以慈心对治;无缘无故产生的嗔恨必然深重强烈,需以悲心对治。
第四层中,若借助过去久远因缘生起的嗔恨,因缘由遥远可能较轻微,故以慈心对治;若依现在眼前因缘生起的嗔恨,因直接面对境界必然增强,需修悲心对治。
第五层中,对圣人生嗔属于不当生嗔的情形,容易消除,故以慈心对治;对凡夫生嗔属于可生嗔的情形,难以消除,需修悲心对治。
第六层中,上等嗔恨易断,故以慈心对治;中等嗔恨难除,需修悲心对治;极细微的嗔恨则需修习智慧方能断除,因此不予讨论
岂逐行为三者不应以皆修生缘等浅深不同以为三法也。
难道要随着行为的不同而强行分为三种吗?不应该因为修行生起的外缘条件等有浅深差异,就将其划分为三种不同的法。
或言下引他释也。
或是引用他人的解释来说明。
虽有两人者即见行利根人爱行钝根人也。
虽然说是两种人,就是指那些见解敏锐、根器利落的人,以及那些情感执着、根器迟钝的人。
而有四行者利人见钝不解欲与彼解了之乐拔于暗钝之苦故有慈悲二行钝者见利人速解必起随喜心舍离嫉妬意故有喜舍二行故使二人各有两行还成四法故经云以行分别也。
有四种修行方式:智慧的人看见愚钝的人不能理解,就想给予他们明了的快乐,拔除他们暗钝的痛苦,所以产生了慈与悲两种修行;愚钝的人看见智慧的人迅速领悟,必然生起随喜之心,舍弃嫉妒的念头,所以产生了喜与舍两种修行。因此使得这两种人各自具备两种修行,依然构成四种法门,所以经中说:通过修行来分别。
广解释中经文四段例皆先间后释初门中缘多众生故名为缘而不能自在三昧与乐艰难故非自在释第二中云如缘父母兄弟眷属与乐心易故名自在所缘狭少故非无量既非无量云何上言是无量心有四种乎葢是无量中分故名无量如一比丘众僧中分亦名众僧此亦如是后二门可知。
在详细解释中,经文分为四段,每段都是先提问后解答。第一段说到:因为要度化太多众生,所以称为"有缘",但还不能达到自在无碍的境界;由于进入三昧禅定和给予众生安乐都很困难,所以不是"自在"。解释第二段时说:就像对待父母、兄弟、亲人那样,给予安乐的心念很容易生起,所以称为"自在";但因为所缘的对象范围狭小,所以不是"无量"。既然不是无量,为什么前面说是无量心呢?其实这是在无量心中划分出来的部分,所以仍称为无量。好比一位比丘在僧团中分得一份供养,也可以说是僧团所得,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后面两段的意思依此类推便可明白。
此两俱住大涅槃故者以别圆二教俱有中道故云住大涅槃。
这两种教法都安住于大涅槃的缘故,是因为别教和圆教都具备中道实相,所以说安住于大涅槃。
次第似真俱小者似即三十心真即十地以存始终教道故望圆俱小。
其次第看似真实却都属于小乘,所谓“似”指的是三十心阶段,“真”指的是十地境界。因为这种教法仍执着于修行的开始与终结的分别,所以从圆教的角度来看,这些都还属于小乘范畴。
不次第似真者似谓十信真谓登住。
不按顺序说“似真”的话,“似”指的是十信位,“真”指的是登住位。
或谓唯一但七者他人见经文但冤亲各分三品中人不分故但有七毗婆沙论亦但七品。
有人说只有七种,是因为他们看到经文里只把冤家和亲人各分成上中下三等,普通人没有分等级,所以只有七品。《毗婆沙论》里也只说了七品。
中人于我下他人释中人不闻所以也。
中等智慧的人,在我为他人讲解时,他们听不到其中的道理。
一往下今师判有九品谓经文一往不开中人故知但七约义细论中非无三。
从这段开始,我们的老师将经文判为九品,意思是经文一开始并没有开示中根之人的修行次第,所以知道原本只有七品,若是根据教义详细讨论,其中也并非没有三种根性的分别。
然此下正示中人三义谓虽非我亲及冤而其人既有愚智等异岂免于上智者起爱下愚者起恶中庸者不爱不恶贵贱亦尔以此而推世人之心于非冤亲孰免三过分为九境义实可凭无文有义智人所用斯之谓乎。
现在正式说明对普通人产生的三种心态:虽然他们不是我的亲人也不是仇人,但因为这些人本身就有愚笨与聪明的差别,怎能避免对上等智者产生好感、对下等愚者产生厌恶、对普通人既不喜爱也不憎恨的态度呢?对待地位高低不同的人也是同样的道理。由此推断,世间人的心念在面对非亲非仇的人时,谁能完全避免这三种偏颇?将这三种心态细分到九种情境中,这个道理确实有依据,虽然没有明确的经文记载,但其中蕴含的深意值得智者借鉴运用,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啊。
但欲下三亲三冤者亲中三品一上亲谓师僧父母生我法身肉身故二中亲谓兄弟姉妹同学等三下亲谓惠我财物或朋友等。
只是要说下面三种亲近的人和三种冤家。亲近的人分为三品:第一是上等亲近,指的是师父、僧人和父母,因为他们生养了我的法身和肉身;第二是中等亲近,指的是兄弟、姐妹、同学等;第三是下等亲近,指的是施舍财物给我的人或是朋友等。
冤中三者一上冤夺我父母性命等二中冤夺我兄弟同学性命财物等三下冤夺我朋友性命财物等中人三品如向明。
上等冤仇是夺走我父母性命之类的,中等冤仇是夺走我兄弟同学生命财物的,下等冤仇是夺走我朋友生命财物的。世间恩怨分为这三等,正如前文所说。
三乐者诸佛乐为上菩萨乐为中诸天乐为下三苦例应可见。
三种快乐之中,诸佛的快乐是最上等的,菩萨的快乐是中等,诸天的快乐是最下等的。三种痛苦也可以按照这个例子来理解。
若全未修等者此明人之常情皆欲与亲之乐与冤之苦也。
如果完全没有修行的人,这是说明人之常情,总想给予亲人快乐,给予冤家痛苦。
若初下明修相然此慈观佛为众生多于违情境上起嗔行相增盛故令修慈不择冤亲平等与乐问自身有乐可施于他忽若自身无乐将何施与答自身若无乐可施即但运心将他人诸天菩萨等乐而惠施之愿彼冤亲同皆受乐文中先并对次直对初并对中于三亲与三乐者此初起观时且顺行人之心于亲生爱故以三乐与彼三亲即上亲与上乐等也中人三品于我无冤与乐亦易故次与之。
在开始修行时,先说明修行的具体方法。这种慈心观法是佛陀针对众生常在违逆的情境中产生嗔恨,且嗔恚的行为表现日益增盛而设立的,因此教导众生修习慈心,不分冤家亲人平等给予安乐。有人会问:如果自己拥有安乐,当然可以布施给他人;倘若自身尚且缺乏安乐,又该如何施与他人呢?回答是:如果自身没有安乐可供布施,就应当运用观想力,将他人、诸天、菩萨等所享有的种种安乐,通过意念回向给众生,祈愿所有冤亲平等感受安乐。
这段文字先采用并列对应的方式说明,再直接对应阐释。在并列对应的部分,首先对三类亲人施与三种安乐——这是因为初修观想时,需顺应修行者的心理惯性:对于亲近之人自然生起慈爱,故而将上等安乐施予最亲近者,中等安乐施予中等亲缘者,下等安乐施
上冤与下乐等者若与上中之乐则顿违本心以昔于重冤但欲与苦故今初起观且与下乐于下冤境起嗔既轻故可顿与上乐然此上乐只下品上乐耳未是亲中三种之乐者以人既九品不同故使三乐不无亲疎之异是以第三修时并与三冤下品上乐也须知第二修时中上之乐亦是下品中上耳第四修去例应可了至于第九修时三冤尚得三亲上乐而况三品中人是则九境咸沾上乐故知修观从易至难故至第九修时冤亲平等名慈心成是则一州一国一世界乃至十方所有冤亲悉皆平等然此疏符经作此释义对经研核方知有旨故不可以诸论七品行慈义来此会同。
对于上等冤家与下等亲人平等对待的问题:如果一开始就给上等冤家最高等的快乐,就会立即违背修行者的本心——因为过去对待深重冤家时,只想着给予痛苦。所以初修观想时,先给予下等快乐。面对下等冤家生起的嗔恨心较轻,因此可以立即给予上等快乐。不过这里说的"上等快乐"其实只是下品中的上等快乐,还算不上亲近关系中的三种快乐。
由于众生分九品不同层次,所以三种快乐自然存在亲疏差异。因此到第三阶段修行时,才会同时给予三种冤家"下品上等快乐"。需要注意的是,第二阶段修行时的中等、上等快乐,其实也仅是下品中的中上等级。从第四阶段往后的修行可以类推。
直到第九阶段修行时,就连三种冤家都能获得三种亲近关系的上等快乐,更何况上中下三品的一般众生?这时所有九类众生都能感受到上等快乐。由此可见修行观想是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到第九阶段时,冤亲平等才算慈悲心修成。至此,从一州一国一世界,乃至十方世界所有冤亲众生都能平等对待。
这本注疏是紧扣经文原意作出的解释,必须对照经文仔细研读才能领会其中深意。因此不能用其他论典中"七品行慈"的理论来勉强附会这里的观点。
又直下对也以人有九种乐有二十七品何者如初入观时上亲并得三乐中亲已得下中二乐下亲唯得下乐所以第二入观中亲与其上乐下亲与其中乐第三入观下亲方得上乐文中中人三品但出下中三品中上中中例然冤人亦但出上怨耳中下可例疏云初入观时三亲与三乐者应云上亲三字恐误今文中下示经存略可解。
再者,直接对应来说,人有九种类型,乐有二十七种品级。为什么呢?比如初次进入观想时,上等亲眷能获得上、中、下三种乐;中等亲眷已获得中、下两种乐;下等亲眷只能获得下等乐。因此在第二次进入观想时,中等亲眷能获得上等乐,下等亲眷能获得中等乐。到第三次进入观想时,下等亲眷方能获得上等乐。经文中关于中等之人的三品,只列出下、中两种品级,其中上等和中等的品类可以类推。冤家对头也只列出上等怨敌,中等和下等的可以类推。注疏说“初次入观时三种亲眷对应三种乐”,应当是指中等亲眷,“三”字可能是笔误。现在经文中明确显示存在省略,可以理解。
经得慈非大慈也者得历别慈非圆顿慈也。
经中所说的“慈”,若不是大慈,只是分别不同的慈,而非圆融顿超的慈。
初文唱者以次第心离事求理不能达惑法界所以难成。
最初这段经文所说的,是因为他们用按部就班的心,脱离具体事相去寻求真理,不能够通达烦恼即是法界的道理,所以难以成就。
惑弱慈弱者别人次第断惑外凡菩萨三惑全在尚未成就众生缘慈而况无缘故云慈弱。
迷惑轻微慈悲薄弱的人,要依次第断除烦恼。外凡位的菩萨三种烦恼完全存在,尚未成就众生缘慈悲,更何况无缘故的慈悲,所以说慈悲薄弱。
达惑慈成者圆教初心虽有烦恼如无烦恼达惑即理不缘二边名曰无缘住前尚尔何况分真。
明白了迷惑就能成就慈悲,这是圆教初发心者的境界。虽然还有烦恼,但如同没有烦恼一般,因为通达了烦恼即是真理,不执着于对立的两边,这叫作无缘慈悲。尚未证悟的修行者尚且如此,何况已经分证真理的菩萨呢?
经豌豆一丸反。
经文里说的“豌豆”,读音是“一丸反”。
第二显大者经中从胜而说偏就分真以明四心显其大义住地从略。
这里经文说的是从最殊胜的层面来彰显菩萨的大慈悲心,偏重从分证真理的角度来说明四无量心,以显示其广大的意义。至于菩萨修行的阶位,则简略提及。
经菩萨住于初地者以别初地证道同圆故次文云初住菩萨岂非别圆证同是故并列又地约所依住约能依若然者虽云初地只是初住约所依说耳。
经文说菩萨安住于初地,是因为别教初地的证悟境界与圆教相通。所以后文提到初住菩萨,难道不是别圆二教证道境界相同的例证吗?因此将两者并列说明。再者,"地"是侧重所依止的境界,"住"是侧重能安住的心境。若这样理解,虽说初地,其实是指初住,只是从所依止的境地角度来说的。
但见实相等者阐提虽不是菩萨大冤而违佛法名为大恶圆修菩萨见彼阐提不断性善以一心三慈始从名字位已上但见佛心众生三无差别同一涅槃故云不见其过。
那些只见到真实本性的人:断善根者虽然不是菩萨的大冤家,但由于违背佛法,所以被称为大恶。圆满修行的菩萨,看见这些断善根者并未断绝本性的善根,以一心具足的三慈,从初发心的名字位开始,就能看见佛心、众生心与自心三者无差别,同归涅槃境界,所以说看不见他们的过失。
今明慈亦拔苦者经云除无利益是显慈亦拔苦也。
如今说明慈悲也能拔除痛苦,经文说“除去没有利益之事”,这就显示出慈悲同样具有拔除苦难的作用。
显悲亦与乐者经文焕然。
经文清晰地展现了慈悲也与喜乐同在。
舍中亦二者经约三义明舍前二是拔苦初显生已离苦故不须拥护次显己他离烦恼苦悟空平等故此二义属拔苦也第三舍有与乐义如文但经明大喜唯有一文故疏不释据义亦应含二以见众生离苦得乐所以心生欢喜是则四心皆具拔苦与乐二义也。
舍弃也包含两层含义:经文依据三种意义说明舍弃,前两种是拔除痛苦。首先显示众生已脱离苦难,因此无需庇护;其次显示自己与他人皆远离烦恼痛苦,体悟空性平等。这两种意义都属于拔除苦难。第三层舍弃具有给予安乐之义,如经文所述。但经中阐明大喜时仅有一段文字,所以注疏未作解释。根据义理推究,应当也包含两层含义——因见众生离苦得乐而生欢喜心。由此可见,慈悲喜舍四无量心都具足拔除痛苦与给予安乐这两重深义。
六度本者以一心三慈为无作六度之本达施等五无非三谛法界方名具足。
以清净觉悟的心来实践三种慈悲,这就是自然成就六度的根本。真正通达布施等五度无不是空、假、中三谛融通的法界,才称得上圆满具足。
发心本中经先得世间等者世间即梵天之因达禅法界故曰然后发心此即名字观行相似三即同名发心。
在发心的根本中,经文中说“先得世间等”中的“世间”,指的是修梵天之因。当通达禅定与法界真理时,才能称为真正的发心。这里的发心涵盖了名字位、观行位、相似位这三个修行阶段,虽然层次不同,但都可统称为发心。
得出世者即转似入真于初住位出离分段变易二种世间分真无缘大慈也。
能够出世的人,就是由相似境界转入真实境界,在初住位时出离了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这两种世间,证得部分真实的、无条件的广大慈悲。
自相本者经云因世得出世者良由世禅即是佛性故至初住方能显发乃知世间事禅本相是理。
经文说:通过世间法能够证得出世间的道理,这是因为世间禅定本身就是佛性的体现,直到修行达到初住位才能真正显发出来。由此可知,世间的事相禅定,其本质就是真理的体现。
开善为实观者他见遮离中明往昔行慈得为梵主故谓为实。
开善寺的实观法师,他根据经中记载"往昔修行慈悲得生梵天为主"的说法,认为这是真实不虚的。
经世坏生光音者以初禅梵天为火灾所坏故。
世界毁灭时,众生转生到光音天,这是因为初禅天的梵天世界被火灾摧毁的缘故。
叹其遮者汝是下位能于我前无所畏惧而遮行慈无有利益真是勇猛故以叹之。
赞叹那些劝阻者说:你们虽居下位,却敢在我面前毫无畏惧地阻拦我行慈悲之事。这般作为并无实际益处,当真是勇猛过人。
经愿与彼乐者大论云菩萨因时但是普欲与之至果方能徧与其乐。
经文说“愿给予众生安乐”,《大智度论》这样解释:菩萨在修行因位时,只是普遍发愿要给予众生安乐;直到成就佛果时,才能真正周遍地给予一切众生安乐。
经圣种性同佛种性故。
经文说:圣人的种性与佛的种性相同。
经不及修一慈者不及一生缘何况法缘无缘耶。
经文说,连修一种慈悲都做不到的人,连众生缘慈悲都达不到,更何况是法缘慈悲和无缘慈悲呢?
声闻假想之非者二乘未得真实所行之慈但名假想。
声闻所修的慈悲并不真实,是因为二乘人尚未证得真实的慈悲境界,他们所行的慈悲只是假想出来的。
经修行如是大涅槃者只是了达色由心造全色是心心具三千依正摄尽故能转境自在无碍。
通过修行这样的大涅槃法门,只是彻底明白了物质现象都是由心所造,全部的物质现象就是心的显现。心具足三千大千世界,物质与精神世界全都包含在其中,所以能够自在无碍地转变境界。
释中下疏释经文凡有二段初疏主正解二治者助释初文二初乏引常徒所解。
解释中下部分的疏文解释经文内容,共有两段:首先是疏主正式解说,其次是治学之人辅助阐释。在首段文字中,先列举了寻常学人普遍理解的见解。
可实转者意谓金土可永转故。
能够真正转变,意思是说金属和泥土可以永久转变。
但能令见者意谓但可令机熟者见变众生为艸木变艸木为众生而其体实不可转以不可令有情作无情等。
只能让见到的人心中以为,可以让机缘成熟的人看见把众生变成草木、把草木变成众生,但它们的本质实际上不可转变,因为不可能让有情变成无情之类。
二一师下正举智者释义二初斥违经一师即指智者对前他解故云一师经文于金土文下结云随意成就依正文下结云悉随意成是则皆是实转古人那得违经而谓一实一不实耶二菩萨下正释义二初明依正互转如文二若言下释出互转义二初约事理正释当知众生有非众生若辅行云若论无情何独外色内色亦然以有情正报之身本是四大和合虗妄而立则与艸木其体无殊故净名云是身无知如艸木瓦砾转正为依义在此也。
二十一、师下正式举智者解释之义分为两部分:初是斥责违背经文之解。“一师”即指智者,相对于前文其他解释故称“一师”。经文在论及金土之处总结说“随心意而成就”,依据正文则总结说“全都随心意成就”。这说明都是真实转化,古人怎能违背经文而认为一是真实、一不真实呢?
二、菩萨下正式解释义理分为两部分:初说明依报与正报互相转化(如原文所示)。二、“若言下”阐释互相转化的深义分为两部分:初从事相与理体角度正式解释。应当明白众生具有“非众生”的性质。《辅行》云:若论无情之物,何止外境色法?内在色身亦然。因为有情众生的正报之身,本是四大和合虚妄而立,就与草木瓦石本体无别。所以《维摩经》说“此身无知,如草木瓦砾”。转正报为依报的深义,正在于此。
若言下诸法之言岂隔艸木。
如果说到“一切法”这个概念,难道会把草木排除在外吗?
安乐性者即是佛性既云诸法有性则知一切无非众生故辅行云若论有情何独众生一切唯心是则一尘具足一切众生佛性亦具十方诸佛佛性转依为正义在此也故云即非众生亦是众生。
安乐的本性就是佛性。既然说一切事物都有本性,就知道所有存在无不是众生。所以《辅行》中说:如果论及有情,岂止是众生?一切都是由心所造。这就是说,哪怕一粒微尘也具足一切众生的佛性,同时也具足十方诸佛的佛性。将凡夫心转化为觉悟心,这才是根本要义。所以说"即非众生,亦是众生"。
二情与下约性徧结示若言有情有性性徧一切艸木咸有辅行云一切万法摄属于心心外无余岂复甄隔但云有情心体咸徧若云无性何但依报正报之身亦同艸木故云准此可见然依智者释义通论性体美则美矣而于事用互转之说其义尚隐故使荆溪更加助释。
两种观点与下文从佛性普遍的角度来总结说明:如果说有情众生都有佛性,这佛性遍及一切,连草木也都具有。《辅行》中说:一切万法都归属于心,心外别无他物,哪里还需要区分隔离呢?只要说有情众生的心体普遍存在就够了。如果说没有佛性,那又何止是外在环境,就连我们自身的正报之身,也都和草木一样了。所以说根据这个道理就可以明白。然而依照智者大师的解释,从普遍意义上讨论佛性的本体,道理虽然精妙,但在事相作用相互转化的说法上,其含义还不够明显。所以使得荆溪大师又进一步加以辅助解释。
二私问下治者助释二初牒文双微。
接着是两项个人提问下的辅助解释:第一部分是引述经文并提出双重疑问。
是义难信者菩萨变人以为艸木变艸木以为人若其永变不近人情故云难信。
这个道理之所以难以相信,是因为菩萨能将人变成草木,又能将草木变成人。如果这种转变是永久性的,就违背了常理,所以说难以令人信服。
圣力徒施者既不实转则同妖幻圣果之力乃成空设。
世尊的神通力量徒然施展,既然不能真正转变众生,那就和妖术幻术没有差别。那成就圣果的威能,也就成了虚设。
二总而下约义答释二初约理事二转以正明二初约内证即事而理明永转诸佛即妙觉究竟菩萨即真因分显。
其次从总体上根据义理回答解释,分为两部分:首先从事相与理体两方面,通过两种转变来阐明正理。第一部分从内在证悟角度,说明事相即是理体:诸佛达到妙觉究竟的果位,菩萨在真如因位中分显德用,永恒转变的深义由此彰显。
自既下正明二人内证混融即理而事依正两殊故不二而二即事而理依正一体故二而不二即十不二门云依正既居一心一心岂分能所虽无能所依正宛然也然其事理体一凡圣何殊但理具情迷于凡自异理显智悟于圣常同。
自己既然已经放下,现在正式说明修行有成的两种人内在证悟浑然一体。从真理的角度看现象,依报(环境)和正报(身心)各有差异,所以虽说不二却显现为二相;从现象的角度看真理,依报和正报本是一体,所以虽有二相实则不二。正如《十不二门》所说:"依报正报既然同住于一心中,这一心怎能划分能所对立?虽然不存在能所分别,但依报正报依然清晰显现。"
至于事相与真理本质同一,凡夫圣者有何区别?真理本自具足,凡夫因情执迷障而自生分别;真理显现时,圣者以智慧觉悟而恒常契合真如。
能令下即是圣人说己所证以示凡夫令彼下凡亦达此理故云亦复如是转迷成悟金不为矿故云此则永转即楞严云若能转物即同如来也约义则有名字观行相似分真究竟等转今云永转乃是禀教悟理得相似已上方是永转以相似去不退转故五品已还容有退失不成永转。
能够使凡夫以下,就是圣人讲述自己证悟的境界来启示凡夫,让那些下等根器的凡夫也能通达这个真理,所以说"也是如此"。转变迷惑成为觉悟,真金不再沦为矿石,所以说"这就是彻底的转变"。正如《楞严经》所说:"若能转变对万物的执着,就与如来同等"。从义理上讲,有名字转、观行转、相似转、分真转、究竟转等不同层次。这里说的"彻底转变",是指通过接受教法领悟真理,达到相似位以上才算是彻底转变。因为从相似位开始就不会退转,而五品弟子位以下还可能存在退失的情况,不能称为彻底转变。
二若暂下约外用即理而事明暂转此由圣入本具自他依正不二之理故至果位自即益他随顺物机宜见转形而得益者故有变化众生为彼艸木变彼艸木为他众生而令彼众生亦不觉知为圣所变但有缘者见之耳然须深推其本不由理性不二何能暂转者乎。
二、如果暂时运用外在作用,就是通过事相来显明真理。这种暂时转变,源于圣人证得本自具足的“自他不二、依正一体”的真理。所以达到果位时,自身既能受益,也能随顺众生根器,显现相应身形度化众生。因此有将众生化为草木,将草木变为众生的示现,而被度化的众生却不知这是圣者的变化。只有具缘之人方能得见。但必须深入推究其根本:若非依止“理性不二”的真理,又如何能实现这般暂时的转变呢?
二况复举事理互融以结示文中先引经文明互融相次劝后学当思经旨初文者于一理上而立三名谓无缘大慈法身如来正因佛性虽有三名实无三体故皆云即而此理即事故云佛性即诸法故诸法之言统收十界依正之事事理相即永转何疑神用化他暂转可信是则芥纳须弥毛藏巨海亦是暂作令彼不知以此类同义旨无异故劝后人再思此义但是功德者他谓四心但是梵福即是禅中功德暂伏嗔等失禅还生故非究竟。
在同一个真理上建立了三个名称:无缘故的大慈悲、法身如来、正因佛性。虽然有三个名称,实际上并没有三个独立的体性,所以说它们都是相即不二的。这个真理就体现在一切事物中,所以说佛性就是一切诸法。"诸法"这个词统摄了十法界的依报和正报所有现象。真理与事相相互融通,永远转化有什么可怀疑的呢?神通力量度化众生时的暂时转变,是可以相信的。这样说来,芥子容纳须弥山,毫毛蕴含浩瀚大海,也都是暂时示现让不能理解的人明白。用这些例子来类比,其中的义理宗旨没有差别,所以劝告后来的人要深入思惟这个道理。
至于说到"但是功德":有人认为四无量心只是梵天的福报,就是禅定中的功德,暂时降伏了嗔恚等烦恼,但失去禅定时烦恼还会再生起,所以不是究竟的解脱。
猗乐者于宜反文选音义云猗美也顾野王曰叹美之词字又作祎郭璞注尔雅云祎谓住丽轻美之皃今谓慈定成就伏彼嗔躁安和轻美故云猗乐相伏。
所谓“猗乐”,根据《文选音义》的解释,“猗”是美好的意思。顾野王说这是赞叹赞美的词语。这个字又写作“祎”,郭璞在注释《尔雅》时说:“祎”是指那种安住、明丽、轻柔美好的样子。现在用来形容慈悲禅定修得圆满,能够降伏嗔恨和躁动,达到安宁平和、轻盈美好的境界,所以称之为“猗乐相伏”。
此中下今经四等即是大涅槃心之所修习达禅定实相三智圆融能断诸惑故云即般若等也。
这部经文中提到的四种平等境界,其实就是通过大涅槃心所修习成就的。当修行者通达禅定的真实相貌,三种智慧圆满融通时,便能断除一切烦恼迷惑,所以经中才说“这就是般若智慧”等等。
举八事者即经云饮食等八为下发誓中八事作本也。
经文提到饮食等八件事,是为了给后面发誓愿部分的八件事作依据。
经是田非田者谓持戒者是福田破戒者非福田。
持戒的人就是能够种福德的良田,破戒的人则不是福田。
经是器者施财食等必用箧器故吉时吉日乃施是处清净僧蓝应可施。
经文好比容器,布施财物饮食时必须用箱匣盛放。所以在吉祥的时辰、吉祥的日子,应当选择清净的寺院作为布施的处所。
不计饥馑丰乐者不于年丰则施手饥则止又是不见彼人贫穷饥馑受施丰乐之相也如是简择则心有依止全是妄想皆非菩萨故疏云皆不作如此施即向经云其心尔时无所依止也。
不因饥荒或丰收而改变布施:不会在丰年就行布施,遇到饥荒就停止。这也是不执着于看到他人贫穷饥馑而受施、或丰收安乐的表象。如果这样分别取舍,心就会有所依附,完全陷入妄想,都不是菩萨应有的行为。所以注疏说:都不作这样的布施,就是对应经文中所说的"其心尔时无所依止"。
经不见施者等者即是以圆不思议空中二观泯荡三事相着而空中即假故常行布施则因果不亡善恶斯在。
经文说“不见施者等”,就是用圆满不可思议的“空观”与“中观”,消除对施者、受者、所施物这三件事的执着。然而在空观与中观之中,也包含着“假观”的妙用,所以依然恒常践行布施,这样因果就不会消失,善业恶业也都真实存在。
经其镞字林子木反箭镝也。
经文中“其鏃”的“鏃”字,读音是“林子木反”,意思是箭镞。
显圆慈相者经明四等皆云众生如子者则是菩萨观生佛性与我相关故如子也同体之慈义斯现矣凡有八重者华严净行品虽有一百四十皆是单愿今虽八重于一食等而有多愿是知行檀必须誓愿导之方有所至。
彰显圆满慈悲的样貌,经文说明四无量心时都提到"视众生如己出",这正是菩萨观察众生佛性时,感受到彼此紧密相连,所以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这种同体大慈的深意就在这里显现了。
文中提到共有八个层次,《华严经·净行品》虽然列有一百四十条愿,但都是单一祈愿。这里虽然只有八个层次,却在用斋等日常小事中蕴含多重誓愿。由此可见修行布施必须用誓愿来引导,才能达到究竟圆满。
经饮八味水者谓涅槃河具足八味一常二恒三安四清凉五不老六不死七无垢八快乐。
在涅槃的河流中畅饮八种功德之水:一是永恒不变,二是持续不断,三是安稳平和,四是清凉自在,五是永不衰老,六是超脱生死,七是清净无染,八是究竟喜乐。
经得一甜味者如四相品初云说苦酢味无常醎味无我苦味乐为甜味我为辛味常为淡味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今愿众生皆得大般涅槃安乐之法无有大小六味之殊故云甜也以世浆味甜故因事表理。
经典中提到一种甜味,就像《四相品》开头所说:苦是酸涩的味道,无常是咸味,无我是苦味,乐是甜味,我是辛辣味,常是清淡味。烦恼好比柴薪,智慧如同火焰,因为这些因缘,才能烹煮出涅槃的食物。现在祈愿所有众生都能获得大般涅槃的安乐之法,这法门没有大小之分,也没有六种味道的区别,所以称作"甜"。因为世间的浆汁味道甘甜,所以借由具体的事物来显明深奥的真理。
面各四寸者如来着衣离身四寸四面各离总成尺六。
如来的衣服离身体四面各有四寸距离,四面合起来总共有一尺六寸。
第五下经明戒义甚广而疏但释无戒及无作戒者以此二名有滥故须简示余皆可见故不须释。
第五卷下半部分经文说明戒律的含义非常广泛,但注疏只解释了"无戒"和"无作戒"这两个概念,因为这两个名称容易产生混淆,所以需要特别说明区分,其余内容含义明确就不需要额外解释了。
无戒下简非一非不受名无以大乘戒必须作法受故二非是不发无作名无故云及受不得之无此谓无殷重心虽作法受而不发戒体也。
没有戒律的情况可以简略分为两种:第一种不是指不接受戒律就叫"无戒",因为大乘戒必须通过如法受持才能获得;第二种也不是指没有发心持戒就叫"无戒"。这里所说的"及受不得之无",是指虽然形式上如法受戒,但因为没有殷重虔诚的心,所以无法引发真正的戒体。
华严下显是凡引二经皆是精持禁戒而持无持相故云如虗空等故大集云见住戒非故也是则前三教人不达持犯法界俱名住戒之非也。
《华严经》后面明确指出,凡是引用这两部经典的地方,都是讲精进修持清净戒律,却又不在持戒的相状上执着,所以说"如同虚空一般"。因此《大集经》说:"看见安住于戒律其实并非究竟"。这就是说,声闻、缘觉、菩萨三教的行人,如果不能通达持戒犯戒皆与法界无二无别的真理,都只能算是停留在执着戒相的偏差中。
言无作下亦先简非谓此大乘中道之戒名为无作非同小教成宗所谈第三聚之无作也。
说到“无作”这个词语,也要先辨别清楚它的含义。这里指的是大乘中道理念中的戒律,称为“无作”,它不同于小乘教法中那些固守宗派观点所讨论的第三类戒律中的“无作”。
乃是下显是可知。
以下内容就是显示其可知性。
经天中天所卧之床者即妙觉如来以究竟三德为床又同法华如来座者诸法空是菩萨所卧即是分证。
世尊所躺卧的床,就是达到终极觉悟的如来以圆满的法身、智慧、解脱这三种功德作为安身之处。这也与《法华经》中所说"如来座"的含义相通——所谓如来座,就是指一切现象本质皆空。至于菩萨所卧的床,则代表在修行途中部分证得这三种功德。
经初中后心常入涅槃宅者只是圆因圆果俱观实相耳。
从开始到结束,修行者的心始终安住在涅槃的境界中,这其实就是圆满的修行过程和最终成就,都体现在如实观照诸法实相之中。
经离二乘锭者锭音定锭亦灯也吕静韵集云有足曰灯无足曰锭。
经文中所说的“离二乘锭”,这里的“锭”读音同“定”,“锭”也指灯。吕静所著的《韵集》记载:有底座的称为灯,没有底座的称为锭。
为三乘本者则总摄四教也前为大乘本即别语别圆也良由无缘大慈即三谛理一心三谛十界统收四圣法界则摄四教若大若小若权若实。
作为三乘根本的,就是总括了四种教法。前面说到是大乘根本,是特指别教和圆教而言。这正是因为无缘大慈与三谛真理相应,一心具足三谛,统摄十法界。四圣法界就包含了四种教法——无论是大乘小乘,还是权教实教。
次一切法者只三乘教中所具种种法门而已故云用慈摄一切法无法不徧也。
其次所说的“一切法”,不过是指三乘教法中包含的种种修行法门,所以用慈悲来统摄一切法,没有任何法门不被包容。
初文即是三乘者经云菩萨诸佛只是于大乘中具举因果耳。
开头所说的三乘,就是指经中讲的菩萨和诸佛。这不过是在大乘佛法中,把修行的因果关系完整地列举出来罢了。
不净与出入息者即五停心观中二种停心也谓一者多贪众生教修不净观二多嗔修慈三愚痴修十二缘四思觉修数息五着我修界分别虽有五门然其要者其唯二种故俱舍云入修要二门不净观数息贪寻增上者如次第应修故使今经但举此二。
不净观和数息观,正是五停心观中的两种调心方法。具体来说:第一,贪欲重的众生,教导他们修习不净观;第二,嗔恚重的修慈心观;第三,愚痴重的修十二因缘观;第四,散乱心重的修数息观;第五,我执重的修界分别观。虽然共有五种法门,但其中最关键的只有两种。正如《俱舍论》所说:"初入修行最重要的两个法门,就是不净观与数息观"。因为贪欲和散乱特别严重的人,应当依次修习这两观,所以本经只列举了这两种方法。
言甘露门者涅槃如甘露此二能通故名门甘露之门名甘露门应以甘露喻四教理。
通往涅槃的道路就像甘露之门,涅槃境界本身就如同甘露一般清凉滋养。这两种途径都能通向解脱,所以称为"门"。用甘露来比喻藏、通、别、圆四教教理:
经无常生灭等者北远云无常生灭是总相法念处观四念处是别相谓观身不净等。
经中所说“无常生灭”等内容,北地远法师解释道:“无常生灭”是总体性的法念处观修,而“四念处”则是具体分别的观修方法,也就是观想身体不净等四种对象。
论师下且就色说七余阴可类若依成实判位此七同在闻思修地中而毗昙亦说此七判位则与前异谓前四在四善根乃至见道后三修道。
论师接下来先以色为例说明七种境界,其余四阴也可以此类推。若依照《成实论》判定位次,这七种境界都处在闻、思、修三慧的修行阶段中。而《毗昙》论典对这七种境界的判位则与前述不同:认为前四种境界位于四善根乃至见道位,后三种境界属于修道位。
三观下先准小乘今文乃依成论也约位在四善根若依毗昙则以观阴入界名三观处约位在总相念若大乘下即是达三道即三德名三观也璎珞所明则别教次第三观二谛观是空观因观生死而证真空俗是入空之筌故云二谛位在十住平等观是假观前十住位已破假用空今十行中复破空用假二边各有破用故名平等以此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观也修中十向证中初地。
用三种观法修行时,首先要依据小乘的教法,但这段经文是按照《成实论》来讲解的。从修行阶位来说,这属于四善根的阶段。如果依照《毗昙》的说法,则是通过观察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来建立三种观修的所缘境,其阶位在总相念处。至于大乘的观法,就是通达惑业苦三道即对应法身、般若、解脱三德,这称为三观。《璎珞经》中所阐述的,是别教次第修行的三种观法:二谛观属于空观,通过观察生死轮回而证悟真空之理。世俗谛是悟入空观的途径,所以称为二谛观,其阶位在十住。平等观属于假观,在前面的十住位已经破除了对假相的执着而运用空观,现在十行位中又要破除对空观的执着而
注云云者一心三观如大论此则已当徧四教释三观也前约苦等即是藏通经八解脱如下第二十八经中说。
注文所说的“云云”,是指一心三观,正如《大论》中所说。这里已经涵盖了用四教来解释三观的方法。前面依据苦谛等法门来解释,属于藏教和通教的范畴。经中提到的八解脱法门,详见下文第二十八卷的解说。
无诤下三解中初义属藏次义属通后义收别圆。
无诤以下三种解释中,第一种含义属于藏教,第二种含义属于通教,第三种含义涵盖别教与圆教。
经诸神通六种不同故云诸也亦是修发不同或漏无漏故云诸。
通过修行获得的神通有六种不同类型,所以称为“诸神通”。这也是因为修行方法与引发途径各不相同,有的属于有漏神通,有的属于无漏神通,因此用“诸”字来概括这种多样性。
实徧下二句上句云即是诸善下云徧于诸善者由即故徧由徧故即而即显体同徧显广摄。
所谓“即”,就是说它是一切善法;所谓“遍”,就是说它普遍存在于一切善法中。因为“即”,所以能“遍”;因为“遍”,所以能“即”。这个“即”字彰显了本体的同一性,而“遍”字则显现出广博包容的特性。
先明即大乘善者是实相随净缘故有十五句异。
首先说明所谓大乘善法,就是真实本体的显现,随着清净因缘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十五种不同的特征。
即小乘善者是实相随染缘故有十六句异而皆随缘不变即事而理以佛界名净九界名染故知小乘是染缘也。
小乘的善法,其实是真实本相随顺染污因缘而显现的,所以产生了十六种不同的表述。但这些都体现着随缘变化而不改本质的道理——现象即是真理。因为佛的境界称为清净,其他九种境界称为染污,由此可知小乘教法属于染污因缘的范畴。
二云下以十地判三慈古人虽用欢喜等十地之名而此释义乃属通位良由不分四教所以致此淆混若是别位则始终显中岂得云空心等耶今师于玅玄明通位义与此同。
第二种解释是用十地来判定三种慈悲。古人虽然采用了欢喜地等十地的名称,但这里的释义其实属于通教位次。这正是因为没有区分四教教义,才导致如此混淆。如果是别教位次,从始至终都在彰显中道实相,怎么可能还说什么"空心"之类的见解呢?我师父在《妙法莲华经玄义》中阐明的通教位次含义,与这里的理解是完全一致的。
疏云空心多者玅玄云通菩萨从干慧至见地多用从假入空四地下玄云从薄地用游戏神通多修从空入假八地下玄云从支佛地学二观双照入菩萨地自然流入萨婆若海今云并观只是双照而云是双非者以照俗则非真照真则非俗故于双照得双非名是知古释不出通意。
注疏中说:偏重体悟空性的人,《妙法莲华经玄义》指出,通教菩萨从乾慧地到见地阶段,多运用"从假入空"的观法;从薄地以后,《玄义》说可运用游戏神通,多修习"从空入假"的观行;八地之后,《玄义》说明从支佛地学习二观并运、双照真俗,自然融入一切种智的海洋。这里所说的"并观"就是双照真俗二谛,而称之为"双非",是因为观照世俗时不住于真谛,观照真谛时不住于世俗,所以在双照中体现了双离的实质。由此可知古德的解释都不超出通教的义理框架。
冥真故非有非无者以佛果妙有冥合真空故非有无。
佛果的微妙存在与真正的空性冥冥相合,所以既不能说是存在,也不能说是不存在。
今言下今破缘五阴等者破初师疏主意以生缘法缘与假实名同谓生缘即众生假名法缘即五阴实法假实俱是生死有法初师岂得云法缘缘无耶故云五阴法如何是无也。
现在说“现在破除缘于五阴等”,是针对最初那派注释者的观点进行破除。注释主认为“生缘”与“法缘”虽然和假名、实法的名称相同,但主张“生缘”就是众生的假名,“法缘”就是五阴的实法。无论假名还是实法都属于生死轮回中的存在之法。最初那派怎能说法缘所缘的境界是空无呢?所以说五阴这些具体法相怎么会是空无呢?
又若下纵破若谓法缘是无又与无缘如何区别故云无缘何异此由古人但明二谛以配三慈虽有双非之言但约空假互夺故使疏主顺彼立义以法缘是有无缘属无竝而破之若约今家以此三慈敌对三谛则无此难。
再者,如果往下推演破除执着:假如认为法缘慈是“无”,那它与无缘慈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说无缘慈与法缘慈有何差异?这是因为古人只说明二谛来配合三慈,虽然有过“双非”的说法,但只是从空假二谛互相含摄的角度而言,所以让注疏者顺着这个思路建立义理,把法缘慈看作“有”、无缘慈归为“无”,并加以破除。如果按照我们现在的体系,将这三慈对应三谛来理解,就不会有这样的疑难了。
又初下破第二师岂一向空者若是别位则见中道故非空若是通位干慧性地实未证空亦非一向。
再者,从初位开始破除第二种观点——难道只是片面强调空性吗?若站在别教阶位,则能体悟中道实相,因此并非偏空;若站在通教阶位,如乾慧地、性地阶段,其实尚未证悟空性,也并非完全偏向空寂。
又非下正破第二师云八地至十地是双非也以第十是通教佛地故以今经明行无缘慈者正是因人岂是佛地此亦兼破第三家同据佛义也。
再者,下面正式破除第二派观点:他们认为八地到十地属于“双非”(既非有也非无)境界。这是因为第十地相当于通教的佛地,而根据这部经明确指出,修行无缘大慈的正是因位修行人,哪里会是佛地呢?这里也同时破除了第三派观点,因为他们同样依据佛地的义理来理解。
此乃下明今释也若缘等者即前三慈各具此三故无有无之难然亦不妨以此三慈敌对三谛。
这里接着说明现在的解释。如果说因缘条件等,就是指前面说的三种慈悲各自都具备这三重含义,所以不存在“有或无”的诘难。同时也不妨碍用这三种慈悲来对应三谛之理。
今于一一慈中各有三者乃即一而三。
如今在每一种慈悲当中,都各自包含着三种含义,这正是即一面含三的道理。
又缘于三谛等者此以三谛释三净义以前三净即三谛故。
再者,说到与三种真理的关系——这是用三种真理来解释三种清净的含义,因为前面所说的三种清净,实际上就是三种真理。
引中论者通证三慈各具三谛。
引用《中论》是为了普遍证明三种慈悲各自都包含三谛的道理。
假名四句者谓此四句无定四执其体互融故以有无双非以判三慈而非戏论。
这四句话只是假借名相来说明,因为这四句话本身没有固定的四种执着立场,它们的本质相互融通。所以用"既非有,也非无"的双重否定方式来判定三种慈悲,这样的判定才不是无意义的争论。
经觉寤居効反寤亦觉也苍颉篇觉而有言曰寤。
经过觉醒而后有所反应,觉醒也是一种觉悟。《苍颉篇》说:从梦中醒来并能言语的状态称为寤。
若佛实修下经云菩萨疏云佛者因果互举。
如果佛确实修行了后面的经文所说的内容,菩萨的注疏解释说:这里所说的“佛”,是同时指修行过程中的因果两个方面。
中间非横者谓合得八十寿而或夭折故假慈力除横死夭折而得定寿也念佛作福能延寿者应知但是免横而已今文据长且云八十其或定寿二十三十等中间亦有非横则慈能益之然亦假机缘乐善慈方为益感应道交因缘和合非孤然也颜子行仁而寿三十者此乃得其定寿安可谓行仁反招短折耶故知三十之寿自由往因中无非横功由现善行仁之益明同指掌杨子法言曰或问寿可益乎曰德曰回牛之行德矣曷寿之不益也曰德故尔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得尔李轨注云言复甚也。
寿命本应达到八十岁却中途夭折,这就叫作“非正常死亡”。凭借慈悲的力量,能够消除这种意外早逝,获得应有的寿命。通过念佛修福来延长寿命,要知道这只是避免横死而已。现在这段经文根据一般情况说八十岁,但如果命中注定只有二三十岁寿命,其中也可能存在非正常死亡的因素,那么慈悲力量就能增益寿命。不过这需要当事人乐于行善,慈悲才能产生作用。感应道交,因缘和合,不是单方面能成立的。
颜回躬行仁德却只活到三十岁,这正是他命中注定的寿命,怎么能说行仁反而招来短命呢?可见三十岁的寿命源于过去世因缘,其中并无横死因素。现世善行的功德如同明镜般清晰可见。扬雄在《法言》中说:有人问寿命能否延长?回答是:靠德行。又问:颜回、冉伯牛德行高尚,为什么寿命没延长?回答说:正是德行使然。像颜回这样德行残缺、冉伯牛这样德行有亏的人,怎么可能延长寿命呢?李轨注释说:这种说法太过分了。
如初下以不煞是长寿因煞害是短命因故举煞业三时无悔以明定业一时有悔则成不定煞业既尔盗等例然恶业既尔善业亦然且如不煞放生三时无悔则后受果报乃获长寿而无横夭此乃定业感定报也。
就像最初所说的,不杀生是长寿的因,杀生是短命的因,所以举杀业为例:如果造业者在行动前、行动时、行动后都不生悔心,这就成为定业;若只在某一时段生起悔心,则成为不定业。杀业如此,偷盗等其他恶业也是同样道理。恶业如此,善业也不例外。譬如不杀生而行放生,若能始终不生悔心,将来受果报时必定获得长寿,不会遭遇横死夭折——这正是定业感召定报的道理。
一时有悔者虽感长寿不免横死故假佛慈益之免横。
当时有个人虽然得到长寿,却因造业而后悔,终究逃不过意外死亡。因此借助佛陀的慈悲加持,才能避免横死的灾祸。
问义自下据恶业为问耳。
问:下面的内容,是专门针对恶业来提问的。
转重为轻者例如小般若云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亦同十住婆沙论云愿今身偿不恶道受也。
把重罪转成轻报的例子,就像《小般若经》里说的:如果有人因前世罪业本该堕入恶道,但由于今生被人轻慢侮辱,前世的罪业就因此消除了。这也和《十住婆沙论》里说的道理相同:宁愿在今世承受果报,也不要在恶道中受苦。
青泥者青谓铜青等染泥谓杂泥等染即黑色也然此青黑实非正色木兰赤色亦然木兰谓菓汁染等南山云予于益部亲见木兰树皮赤黑色鲜明可以为染。
青色泥中的“青”指的是铜青等染料,“泥”指的是混杂的泥等染料,也就是黑色。其实这种青黑色并非纯正的颜色,木兰的赤色也是如此。“木兰”是指用果实汁液等染料。南山法师说:我在益州亲眼见过木兰树,树皮呈赤黑色且色泽鲜明,可以用来染色。
但其点小等者谓着木兰虽以青黑点之遥望还是赤色有本其点下或剩虽字者非。
但是那些小斑点的情况,就像用木兰树皮染衣料,虽然用青色和黑色点染,远远望去仍然呈现赤色。有的版本在“其点”二字下面可能多出“虽”字,这是不正确的。
经南天竺者天竺或言身毒或言贤豆皆讹也正言印度印度月名良以彼土圣贤相继开悟群生照临如月因以名也。
佛经中说“南天竺”,天竺有时也被称作“身毒”或“贤豆”,其实都是音译的讹误。正确的名称应当是“印度”。“印度”一词本义是月亮——因为那片国土世代有圣贤相继出现,如同月光照亮众生心灵,启迪群迷,所以用明月来比喻命名。
经驰骋丑领反广雅驰奔也骋走也。
经中“驰骋”二字,丑领反切注音。《广雅》解释说:驰就是奔跑的意思,骋就是疾走的意思。
经私咤竹嫁反。
经割其股肉者运历曰唐开元二十七年明州俚人陈藏器撰本艸拾遗云人肉治羸疾自是闾阎相効割股藏器葢依此经也。
经中记载割自己大腿肉的事,据历史记载:唐朝开元二十七年,明州民间人士陈藏器撰写《本草拾遗》,说人肉可以治疗瘦弱疾病,从此民间互相效仿割取大腿肉。陈藏器大概是依据这部经的内容。
是附庸者此谓五等诸候列国外不满百里小国也庸用也谓国色微小不能自通于天子以国内税贼附用于大国诸候也。
这些附庸国,指的是五等诸侯中那些疆域不足百里的小国。"庸"就是用的意思。这些国家疆土狭小,无法直接向天子朝贡,只能将国内的赋税依附于大诸侯国代为转交。
经复念宿嫌者稚年被释种骂为妾子故。
经文又提到,世尊忆起往昔的嫌隙:幼年时曾被释迦族人辱骂为妾室所生。
经劓鱼器反割鼻也。
割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