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624-A新刻法华演义序
昔释迦如来。说法四十九年。惟法华一经。称纯圆独妙者。夫亦以时则卓午。以味则醍醐也。不说之于四十年以前。时未至。机未熟。而说之于四十年之后。权可废。实可立。归九界于佛界。会三乘于一乘。则此经之深固幽远。非兼但对带之所可比拟。讵言说文辞之所可䟦及乎。虽然。经之义蕴。不诠发则不明。经之宗旨。不阐扬则不显。若非用世语言。何以助宣佛法。是故陈隋以来。注释者不一家。而以辨才分疏者。惟天台为独步。南岳谓天台曰。法华三昧。非子莫证。非我莫识。纵有文字之师千百。莫能穷汝之辨。是南岳与天台。固同听法华。自灵山中来也。厥后唐之荆溪。仅为释签。宋之温陵。第有要解。至于元。有科注之刻。不加己见。而仍以天台成言。为注述焉。自有明以迨国朝。又有会义授手指掌等书。虽曰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而能明经义。显经旨者。皆如来使也。东瓯晓柔法师。寝馈于法华有年矣。谈经五会。讲席大开。今将一松大师遗稿。分科列段。订讹补残。经疏义符。文成完璧。兹欲寿诸梨枣。过余一商。余观诵之。见其诠发经义。明辨以晳。昭昭乎如卓午之时也。阐扬经旨。纯粹以精。津津乎有醍醐之味也。珠联脉贯。肤去液存。略前人之所详。详前人之所略。深也而以浅出之。幽也而以明表之。适应时机。的为善本。其于古德。何多让焉。大凡经籍之流传。有数存焉于其间。使当日松师之本。不入于晓柔法师之手。则此本必湮没不传矣。即或置之箧中。若无阅藏因缘。未必为之编订。则此本亦终残缺无成矣。由是观之。晓柔法师。诚为一松大师之后身也。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其斯之谓与。之二师者。后先接续。相与有成。何尝非如来之所遣使。法师品云。我灭度后。能窃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一句。当知是人。则如来使。如来所遣。行如来事。何况广演此经。解说其义也。后之学者。得是书而读之。悉知诸法实相。自能入佛知见矣。又何患不得一切种智也。然则二师。法施之功德。真有不可说。不可说者。夫岂余一人之私言哉。
过去,释迦牟尼佛讲法四十九年,在所有经里,唯有《法华经》被称为纯正圆满、独一无二的妙法。这是因为它说的时机像正午的太阳一样正中,它的滋味像醍醐一样醇厚。佛不在这之前的四十年里讲这部经,是因为时间没到,众生的根机还没成熟;而在四十年之后讲,是因为方便法门可以放下,真实法门可以确立,把九法界众生都引导到佛的境界,把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汇合到唯一佛乘。这部经的道理深奥、稳固、深远,不是那些兼带方便、只讲部分道理的经所能比的,更不是言语文字所能说尽的。
尽管如此,经中的深意,如果不解释清楚,就无法明白;经的宗旨,如果不阐发明白,就无法显现。如果不用世间的语言,又怎么能帮助宣传佛法呢?所以,从陈朝、隋朝以来,给《法华经》做注释的人不止一家,而能用清晰的分析来阐释经义的,只有天台大师独步天下。南岳大师对天台大师说:“《法华经》的三昧境界,除了你没有人能证得,除了我没有人能认识。即使有成百上千的文字法师,也不能穷尽你的辩才。”这是因为南岳大师和天台大师,本来都是一同在灵山会上听佛讲《法华经》而来的。后来,唐朝的荆溪大师只是写了《释签》,宋朝的温陵大师只有《要解》。到了元朝,有《科注》的刻板,但没有加入自己的见解,只是沿用天台大师的论述。从明朝到清朝,又出现了《会义》《授手》《指掌》等书。虽然说只有佛与佛才能彻底了解,但能阐明经义、显明经旨的人,都是如来的使者。
东瓯的晓柔法师,多年沉浸在《法华经》中,讲过五遍经,大开讲席。现在他把一松大师的遗稿分科分段,订正错误,补充残缺,使经文和注释相符,文字完美无缺。想把它刻板流传,特地来和我商量。我读了一遍,看到他解释经义,明白清晰,像正午的太阳一样明亮;阐发经旨,纯粹精妙,像醍醐一样有滋味。前后连贯,条理分明,去掉了肤浅的,保留了精华;前人讲得详细的地方,他简略处理;前人简略的地方,他讲得详细;深奥的内容用浅显的话说出来,晦涩的地方用明白的语言表达。正适合现在的根机,实在是个好本子。比起古德,他一点也不差。
一般来说,经书的流传,里面有因缘在。如果当初一松大师的本子没有落到晓柔法师手里,那么这本子一定被埋没失传了。即使放在箱子里,如果没有阅藏的因缘,未必会有人来整理编订,那么这本子也最终残缺没有结果。这样看来,晓柔法师真是一松大师的后身啊。没有人做前面的工作,虽然有美的东西也不会彰显;没有人做后面的工作,虽然兴盛了也不会流传。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这两位法师,前后接续,互相成就,何尝不是如来派来的使者呢?《法师品》说:“我涅盘后,有人能偷偷为一个人讲《法华经》,哪怕只说一句,要知道这个人就是如来的使者,是如来派来的,行的是如来之事。”何况是广泛演说这部经,解释它的意义呢?后来的学佛人,得到这本书来读,就能知道一切法的真实相,自然能进入佛的知见了,又何必担心得不到一切种智呢?所以,两位法师的法布施功德,真是说也说不完,这难道只是我一个人的私见吗?
光绪戊寅夏三一居士吴郑衡谨书
光绪戊寅年夏天,三一居士吴郑衡恭敬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