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四
古吴藕益沙门 智旭 彚释
○六私屋过量戒。大乘同制。梵网经所谓恶求多求。菩萨戒本经所谓多欲不知足也。为众不犯。
六、私自建造过大的房屋。这一条戒律,无论大乘还是小乘都是禁止的。这就像《梵网经》里说的“恶意追求、贪得无厌”,也像《菩萨戒本经》里说的“欲望太多、不知满足”。如果是为了给大家办事,就不算犯戒。
若比丘。自求作屋。无主。自为己。当应量作。是中量者。长佛十二磔手。内广七磔手。当将比丘指授处所。彼比丘当指授处所无难处无妨处。若比丘有难处妨处自求作屋。无主。自为己。不将比丘指授处所。若过量作者。僧伽婆尸沙。
如果一位比丘,自己找材料、自己动手盖房子,而且没有房主,纯粹是为了自己住。那么,这房子大小得符合规矩。规矩是:长度是佛的十二“磔手”,宽度是七“磔手”。他得先带着别的比丘,到盖房的地方,指给大家看。这位比丘必须当着大家的面,指清楚位置,而且那个地方必须没有危险,也不会碍事。但如果比丘盖房的地方有危险、有障碍,还自己一个人偷偷盖,没房主,又是给自己盖的,也没有请别的比丘来指点地方。要是他盖的房子超过了规定的尺寸,就叫“僧伽婆尸沙”。
缘 佛听比丘作私房舍。旷野国比丘即私作大房舍。功力繁多。常行求索。居士畏避。有一比丘欲起房舍。自斫树时。树神念打比丘。恐违道理。乃往白佛。佛赞慰之。时大迦叶乞食旷野城中。居士遥避。尊者问知其故。白佛结戒。
佛允许比丘自己盖房子。旷野国有个比丘私自盖了间大房子,需要很多劳力,经常到处索取材料,居士们都躲着他。另一个比丘想盖房子,自己砍树时,树神想打他,又怕不合道理,就去报告佛祖。佛祖安慰并赞扬了树神。当时大迦叶在旷野城中乞食,居士们远远躲开。大迦叶询问得知原因,就去报告佛祖制定戒律。
释 无主者。彼无有若一若两若众多。难处者。有虎狼师子诸恶兽。下至蚁子。比丘若不为此诸虫兽所恼。应修治平地。若有石树株荆棘。当使人掘出。若有陷沟坑陂池处。当使人填满。若畏水淹渍。当豫设隄防。若地为人所认当共断当。无使他有语。妨处者。不通草车回转往来。彼比丘。看彼难处无妨处已。到僧中。脱革屣。偏露右肩。右膝着地。合掌作如是白。大德僧听。我某甲比丘。自乞作屋。无主自为己。今从众僧乞知无难处无妨处。如是再三。尔时众僧。当观察此比丘。若可信。即听使作。若不可信。众僧应到彼处看。或遣僧中可信者看。若有难有妨。无难有妨。有难无妨。皆不应与处分。若无难无妨。应与处分。
相 若不被僧處分。若過量作。各一僧殘。作而不成。偷蘭遮。使他作亦然。若為他作。成偷蘭遮。不成。突吉羅。若難處妨處。各一突吉羅。使他。為他。成。不成。皆突吉羅(比丘尼等不得住阿蘭若處)。沙彌突吉羅。
如果自己没有得到僧团的允许,或者制作了超过规定数量的袈裟,每一条袈裟都会犯“僧残”罪。如果开始做但没有完成,就犯“偷兰遮”罪。指使他人去做也是这样。如果是为别人做袈裟,做成了就犯“偷兰遮”罪,没做成则犯“突吉罗”罪。如果是在危险的地方或者不合适的地点制作,每件事都犯“突吉罗”罪。指使他人去做,或者为别人做,无论做成还是没做成,都犯“突吉罗”罪。(比丘尼等人不能住在阿兰若处)。沙弥犯“突吉罗”罪。
僧祇律云。作竟时。得僧残。受用时。得越毗尼罪。
根据《僧祇律》的说法: - 如果是在法事完成之后才接受东西,那就犯了“僧残”罪(比较重的戒律问题)。 - 如果是在使用这些东西的时候才接受,那就犯“越毗尼”罪(比较轻的戒律问题)。
十诵律云。若得先成舍。无犯。
○七作大房不处分戒。大乘同制。梵网经云。头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诸难处。皆不得入也。
若比丘。欲作大房。有主。為己作。當將餘比丘指授處所。彼比丘應指授處所無難處無妨處。若比丘。有難處妨處作大房。有主。為己作。不將餘比丘往看指授處所。僧伽婆尸沙(根本律云為眾作)。
缘 优填王与尊者阐陀亲善。任作大房。时拘睒弥城。有尼拘律神树。往返者多止息其下。阐陀伐之。居士讥嫌。故制。
相 除过量作。余犯轻重同前。
十诵律云。若得先成舍。无犯。
○八无根谤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若向外人说。犯重。若向同法者说。犯轻。
若比丘。瞋恚所覆故。非波罗夷比丘。以无根波罗夷法谤。欲坏彼清净行。彼于异时。若问。若不问。知此事无根。说我瞋恚。故作是语。若比丘作是语者。僧伽婆尸沙。
缘 佛在耆阇崛山。尊者沓婆摩罗子分僧卧具。差次受请。有慈地比丘来。随次得恶房卧具。便生瞋恚。明日差僧受请。檀越闻是慈地比丘。便于门外敷弊坐具。施设恶食。慈地倍瞋。乃倩其妹慈比丘尼。诬尊者相犯。世尊审问知实。告诸比丘。有二种人。一向入地狱。何谓二。若非梵行。自称梵行。若真梵行。以无根非梵行谤之。是为二。乃诃责结戒。
释 根者。见根。闻根。疑根。疑有二。从见生。从闻生。
相 无此三根。以四弃法谤。若更以余非比丘法谤。言犯边罪乃至五逆二根等。不论前人清净与否。说而了了。僧残。不了了。偷兰遮。谤尼同上。谤余人突吉罗。比丘尼僧残。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有见闻疑。梦说。错说等。
附 律攝云。若鄔波索迦(即優婆塞)謗苾芻者。應與作覆鉢羯磨(治罪法中明之)。
○九取片谤戒。大乘轻重同上。
若比丘。以瞋恚故。于异分事中取片。非波罗夷比丘。以无根波罗夷法谤。欲坏彼清净行。彼于异时。若问。若不问。知是异分事中取片。是比丘自言。我瞋恚故。作是语。作是语者。僧伽婆尸沙。
缘 慈地比丘从耆阇崛山下。见大羝羊共母羊行婬。便以羝羊比尊者。母羊比慈比丘尼。语诸比丘云亲自见。比丘审实。白佛制戒。
释 十诵律云。异分者。四弃是。是中若犯一事。非沙门。非释子。失比丘法。故名异分。片者。诸威仪中事。
相 若同名。同姓。同相。或在家时所犯。一切取片谤者。了了不了了等同上。
○十不舍坏僧法戒。大乘同制。僧轮未破。即是恶心瞋心僻教戒摄。僧轮破则成逆。不通忏悔。
若比丘。欲坏和合僧。方便受坏和合僧法。坚持不舍。彼比丘应谏是比丘。大德。莫坏和合僧。莫方便坏和合僧。莫受坏僧法坚持不舍。大德应与僧和合。与僧和合。欢喜不诤。同一师学。如水乳合。于佛法中。有增益安乐住。是比丘。如是谏时。坚持不舍。彼比丘应三谏。舍此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缘 提婆达既欲害佛。复教阿阇世害父。恶名流布。利养断绝。即通己五人家家乞食。佛制不得别众食。提婆达即生此念。瞿昙乃断人口食。我宁可破彼僧轮。即以五法教诸比丘。尽寿乞食。着粪扫衣。露坐。不食苏盐。不食鱼肉。令其信乐。方便破彼僧轮。诸比丘白佛。佛令僧作诃谏羯磨。而结此戒。
第三分云。提婆达行筹曰。谁诸长老。忍此五事是法是毗尼是佛所教者捉筹。于是五百新学无智比丘捉筹。随提婆达去。舍利弗目犍连说法现通将还。佛令作偷兰遮忏悔。
釋 和合者。同一羯磨。同一說戒。僧者。四比丘乃至無數。破有十八事。法。非法。律。非律。犯。非犯。若輕。若重。有殘。無殘。粗惡。非粗惡。常所行。非常所行(五分律云。用羯磨出罪。不用羯磨出罪。十誦律云。常所行事者。若單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布薩。自恣。立十四人羯磨)。制。非制。說。非說。住破僧法者。即住此十八事。
第三分云。有二事破僧。妄语。相似语。复有二事破僧。作羯磨。取筹。若一比丘乃至二人三人。虽求方便。亦不能破僧。亦非比丘尼等能破僧。若此众四人若过。彼众四人若过。行破僧筹。作羯磨。是为破和合僧。泥犁中受罪一劫不疗。能和合者。得梵天福一劫受乐。
五分律云。我不见余法坏人道意。如名闻利养者。调达所以破僧。为利养故。调达成就八非法故破僧。利。不利。称。无称。敬。不敬。乐恶。随恶知识。有四事名破僧。说五法。自行筹。捉筹。于界内别行僧事。复次若王。若大臣。若余六众。令僧不和合而非破。若一比丘乃至七比丘不和合。亦非破。若不问上座而行僧事。是即不和。亦非僧破。若不共同食。于食时异坐鬬诤骂詈。亦不名破。要于界内八比丘以上。分作二部。别行僧事。乃名为破。是中作主者。一劫堕大地狱不可救。
十诵律云。破僧有二种。破羯磨。破法轮。破羯磨者。一界内别作布萨羯磨。破法轮者。轮名八圣道分。令人舍八圣道。入邪道中。
萨婆多毗婆沙云。破僧轮。犯逆罪。偷兰遮。不可悔。破羯磨僧。犯非逆罪可忏偷兰遮。破僧轮。下至九人。一人自称佛。破羯磨僧。下至八人。不自称作佛。破僧轮。界内界外尽破。破羯磨僧。要在界内别作羯磨。破僧轮。必比丘。破羯磨僧。比丘尼亦能。破僧轮。破俗谛僧。破羯磨僧。亦破第一义僧。破僧轮。但南洲。破羯磨僧。通三天下。
相 说第三羯磨竟。僧残。二羯磨竟舍者。三偷兰遮。一羯磨竟舍者。二偷兰遮。作白竟舍者。一偷兰遮。初白未竟舍。乃至受破僧法。一切突吉罗。若僧作诃谏时。教言莫舍者。偷兰遮。若不诃谏。突吉罗。比丘尼僧残。不犯者。初谏便舍。及破非法非律非和合一切恶友等。
五分律云。若余僧知彼比丘欲破僧。当差一亲厚比丘往谏。若舍者。应一突吉罗悔过。若不舍。当遣二三比丘往谏。若舍者。二突吉罗。若复不舍。应僧往谏。若舍者。三突吉罗。若不舍。复应白四羯磨谏之。白已舍者。一偷兰遮三突吉罗。乃至第三羯磨竟。舍不舍皆僧残。
十诵律云。三约勅竟不舍者。僧残。是比丘即入僧中自唱。诸长老。我某甲比丘得僧残罪。若即说者善。若不说者。从是时来。名覆藏日数。又云。不先软语约勅。便白四羯磨约勅。作羯磨人得突吉罗。未白四羯磨便摈出去。作羯磨人得突吉罗。未作三语约勅。于界内别请人作羯磨。得偷兰遮。破僧因缘故。若众僧知。众僧得罪。
附 僧祇律云。若知是欲破僧人者。诸比丘应语。长老莫破僧。破僧罪重。堕恶道。入泥犁。我当与汝衣钵。授经。读经。问事。教诫。若故不止者。应语有力势优婆塞言。长寿。此人欲破僧。当往谏。晓语令止。优婆塞应语尊者莫破僧。破僧罪重。堕恶道。入泥犁。我当与尊者衣钵病瘦汤药。若不乐修梵行者。可还俗。我当与汝妇。供给所须。若故不止者。应拔筹驱出。出已。应唱言。诸大德。有破僧人来。宜当自知。若如是备。犹故破僧者。是名破僧。若于中布施。故名良福田。于中受具足。故名善受具足。若觉已。应去。若不去者。是名破僧伴。是破僧伴党。尽寿不应共语共住共食。不共佛法僧。不共布萨安居自恣。不共羯磨。得语余外道出家人。有床座。欲坐便坐不得。语彼令坐。
辩 问。僧轮既破。何故犹名良福田。何故犹名善受具。既善受具。何故觉已应去。答。破僧是偷兰罪。未曾失戒。故云犹是福田。如金杖虽断。两处皆金。既不失戒。仍是僧伽。初出家时。未尝觉知。从之受戒。岂不得戒。但后若觉知。便不应甘心作破僧伴。故应去也。
○十一不舍党破僧戒。大乘轻重与上同。
若比丘伴党。若一若二若三。乃至无数。是比丘。语彼比丘言。大德。莫谏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语比丘。律语比丘。此比丘所说。我等喜乐。此比丘所说。我等忍可。彼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说。言此比丘是法语比丘。律语比丘。此比丘所说。我等喜乐。此比丘所说。我等忍可。然此比丘。非法语比丘非律语比丘。大德莫欲破坏和合僧。汝等当乐欲和合僧。大德与僧和合。欢喜不诤。同一师学。如水乳合。于佛法中。有增益安乐住。是比丘。如是谏时。坚持不舍。彼比丘应三谏。舍是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缘 提婆达伴党。语诸比丘莫诃谏提婆达。诸比丘白佛。佛令僧作诃谏羯磨。而结此戒。
释 律摄云。法语者。语辞圆足。律语者。合理无差。又能引实义。名曰法语。出柔软言。名曰律语。
相 犯轻重同上。
十诵律云。若一比丘被摈。而四比丘随之。名为破僧。若多知多识多闻大德。明解三藏义人。不应与作不见摈。若摈。得偷兰罪。近破僧故。
又云。若一人摈一人。一突吉罗。一人摈二三四人。随得二三四突吉罗。二人三人。摈二三四。一人。亦尔。若四比丘摈四比丘。得偷兰罪。以破僧因缘故。
辩 问。一比丘被摈。四比丘随之。名为破僧。此破僧罪。属能𢷤耶。属所摈耶。属随者耶。答。若能摈者如法。则罪属所摈及随摈人。若能摈者非法。则罪属能摈者及僧。然如法比丘。虽枉受摈。决不在界内别行僧事也。又问。若多知多识等。不应与作不见摈。则此等人有过。岂便可容恕耶。答。多知识人有过。虽非可以容恕。但须善权劝诱。令其见罪。若辄作羯磨。必致破僧之咎。故得罪也。
○十二被摈不服戒。大乘同制。污他家。即因利求利。经理白衣等戒。行恶行。即邪业觉观。邪命自活等戒。言僧有爱等。即谤僧戒所摄。
若比丘。依聚落若城邑住。污他家。行恶行。污他家亦见亦闻。行恶行亦见亦闻。诸比丘当语是比丘言。大德。污他家。行恶行。污他家亦见亦闻。行恶行亦见亦闻。大德。汝污他家。行恶行。今可远此聚落去。不须住此。是比丘。语彼比丘作是语。大德。诸比丘有爱有恚有怖有痴。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驱者。有不驱者。诸比丘报言。大德。莫作是语有爱有恚有怖有痴。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驱者。有不驱者。而诸比丘不爱不恚不怖不痴。大德污他家行恶行。污他家亦见亦闻。行恶行亦见亦闻。是比丘。如是谏时。坚持不舍者。彼比丘应三谏。舍此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缘䩭连有二比丘。一名阿湿婆。二名富那婆娑。作非法行。自种华树。教人种华树。溉灌摘华。乃至歌舞倡伎。弹鼓吹贝。受雇戏笑等。时有众多比丘。乞食䩭连。齐整庠序。低目直前。居士反以为过。比丘知之。具以白佛。佛遣舍利弗目犍连往作摈羯磨。时二比丘作如是言。舍利弗目犍连还白佛。佛令僧作诃谏羯磨。而结此戒。
释 污他家有四种事。一依家污家。谓从一家得物与一家。所得物处。闻之不喜。所与物处。思当报恩。即作是言。若有与我者。我当报之。若不与我者。我何故与二依利养污家。若比丘如法得利。乃至钵中之余。或与一居士。不与一居士。彼得者念当报恩如上。三依亲友污家。若比丘依王若大臣。或为一居士。不为一居士。所为者思当报恩。其为我者。我当供养。不为我者。我不供养。四依僧伽蓝污家。若比丘取僧华果。与一居士。不与一居士。乃至不与我者。我不供养。行恶行者。即自种华树等。
根本律云。有二因缘而污他家。一谓共住。与女人同床坐。同盘食等。二谓受用。同受用树叶华果及齿木等。
毗婆沙云。凡出家人。无为无欲。清净自守。以修道为心。若与俗人信使往来。废乱正业。又复以物赠遗。则破前人平等好心。于得物者。欢喜爱敬。不得物者。纵使贤圣。无为敬心。失他前人深厚福利。又复倒乱佛法。凡在家人。应供养出家人。而出家人。反供养白衣。又在家人。常于三宝求清净福田。割损血肉以种善根。以出家人赠遗因缘故。反于出家人生悕望心。破他清净信敬。又失一切出家人种种利养。若以少物赠遗白衣。纵使起七宝塔。种种庄严。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是供养如来真实法身。若以少物赠遗白衣。正使得立精舍犹如祇洹。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是清净供养三宝。若以少物赠遗白衣。纵令四事。供满阎浮提一切圣众。不如静坐清净持戒。即是清净供养一切圣众。若有强力欲破塔坏像。必以赠遗得全济者。当卖塔地华果。若塔有钱。若余缘得物。随宜消息。若有强力。欲于僧祇作破乱折减。僧祇地中随有何物。卖以作钱。随缘消息。若僧常腊。若面门腊。或有强力欲作折减。随此地中所可出物以消息之。父母是福田。则听供养。僧祇人作役。此则应与。若施主欲与众僧作食。欲知法则。此亦应与。一切孤穷乞匃。怜愍心故应与。乃至父母丧亡。一切不听啼哭。四众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以爱恋心深故。
相 犯輕重同上。比丘尼僧殘。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初語時捨(不犯本罪)。若與父母。病人。小兒。姙身婦女。牢獄繫人。寺中客作(不犯汙他家)。若為三寶種華樹等。教人取華供養三寶。若走避恐難。若跳躑坑渠。若嘯喚伴行(不犯行一惡行)。十踊律云。若未作驅出羯磨時。言諸比丘隨愛恚怖癡行。突吉羅。是不應約勅。
附 第三分云。不应为白衣剃发。除欲出家者。
第四分云。不应礼白衣。不应礼白衣塔庙。亦不应故左绕行。
不应与人卜占。不应从人卜占。
不应自作伎若吹贝供养塔。听令白衣作。
不应畜鹦鹉等鸟。不应畜狗。
不应乘象马车乘辇舆。捉持刀劒。老病者听乘步挽车。若男乘。避难听乘象马。白衣持刀劒寄听藏举。
于圣法律中。歌戏犹如哭。儛如狂者。戏笑似小儿。
不应向暮至白衣家。除为三宝事。病比丘事。或檀越相唤。
常喜往反白衣家有五过。一数见女人。二渐相附近。三转亲厚。四生欲意。五或犯死罪。若次死罪。
白衣家有九法。未作檀越不应作。若至其家不应坐。何等九。见比丘不喜起立。不喜作礼。不喜请比丘坐。不喜比丘坐。设有所说而不信受。若有衣服饮食所须之具。轻慢比丘而不与。若多有而少与。若有精细而与粗恶。或不恭敬与。是为九。
五分律云。不应以僧果饷白衣。若乞。应与。
学迷人呪。起死人呪者。偷兰遮。
十诵律云。比丘有五不应行处。童女。寡妇。妇。婬女。比丘尼。又五。贼家。旃陀罗家。酤酒家。婬女家。屠儿家。
根本杂事云。五非处不应住立。唱令家。婬女家。酤酒家。王家。旃陀罗家。
善见律云。檀越请比丘送丧。不得去。
南海寄归云。死丧之际。不得与俗同哀。理应为其亡者净饰一房。或可随时权施盖幔。读经念佛。具设香华。冀使亡魂托生善处。方成孝子。始是报恩。若苾刍亡者。以火焚之。送者在一边坐。令一能者诵无常经半纸一纸。勿令疲久。然后各念无常。还归住处。寺外连衣并浴。皆用故衣。不损新服。别着干者然后归房。衣服之仪。曾无片别。岂容号咷数月。麻服三年者哉。
根本尼陀那云。不应卖药。若善医方。起慈愍心。应病与药。不得受他价直。
缁门警训云。但以邪心。有涉贪染。为利卖法。礼佛读经。断食诸业。所获赃贿。皆曰邪命物。正乖佛化。
○十三不舍恶性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恶性不受人语。于戒法中。诸比丘如法谏已。自身不受谏语。言诸大德。莫向我说若好若恶。我亦不向诸大德说若好若恶。诸大德且止。莫谏我。彼比丘谏是比丘言。大德莫自身不受谏语。大德自身当受谏语。大德如法谏诸比丘。诸比丘亦如法谏大德。如是佛弟子众得增益。展转相谏。展转相教。展转忏悔。是比丘。如是谏时。坚持不舍。彼比丘应三谏。舍是事故。乃至三谏。舍者善。不舍者。僧伽婆尸沙。
缘 尊者阐陀。恶性不受人语。佛令僧作诃谏羯磨。而结此戒。
相 犯轻重同上。未白前恶性不受人语。突吉罗。比丘尼僧残。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若为无智人诃谏时。语言。汝和尚阿阇梨所行亦如是。汝可更学问诵经。
十诵律云。若诸比丘。不举。不忆念。自身作不可共语。突吉罗。是不应约勅。
善诵云。举者。比丘应语。长老。汝作某罪。当发露。莫覆藏。当如法除减。忆念者。比丘应语。长老。汝忆念某时某处作如是罪不。
附 第四分云。佛告比丘。我為汝等。說八種惡馬。及八種惡人。或有惡馬。授勒與鞭。欲令其去。而更觸躓不去。一或反倚傍兩轅而不前進(二)。或顛蹶倒地。既傷其膝。又折轅𨍮(三)。或更卻行不進(四)。或更趣非道。破輪折軸(五)。或不畏御者。亦不畏鞭。方便咋銜奔突。不可禁制(六)。或雙脚人立吐沫(七)。或反蹲臥(八)。是為八種惡馬。或有比丘。舉彼見聞疑罪。便言我不憶我不憶。一或不言犯。不言不犯。默然而住(二)。或言。長老亦自犯罪。云何能除他罪(三)。或言。長老自癡。猶須人教。而欲教我(四)。或說餘事答。反生瞋恚(五)。或不畏眾僧。亦不畏犯。不受舉罪者語。便捉坐具置肩而出。不可訶制(六)。或左抄衣。在眾中舉手大語。乃令汝等教授我耶(七)。或言。長老亦不與我衣鉢臥具醫藥。何故教我。彼即捨戒。取於下道。至比丘所。作如是言。我已休道於意快耶(八)。是為八種惡人。如彼惡馬無異。佛所慈愍。
○三结问。
諸大德。我已說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九戒初犯。四乃至三諫。若比丘犯一一法。知而覆藏。應強與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竟。增上與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已。餘有出罪。應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若少一人。不滿二十眾出是比丘罪。是比丘罪不得除。諸比丘亦可訶。此是時。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释 僧祇律云。佛诃覆藏比丘。痴人。此是恶事。犯戒尚不渐羞。悔过何以惭羞。即说偈言。覆盖者则漏。开者则不漏。是故诸覆者。常开令不漏。
善见律云。摩那埵者。汉言折伏贡高。亦言下意。下意者。承事众僧。阿浮诃那者。汉言唤入。亦言拔罪。云何唤入拔罪。与同布萨说戒自恣。法事共同。故名唤入拔罪。
萨婆多摩得勒伽云。于一切比丘下意。名摩那埵。于不善处举着善处。名阿浮呵那。
毗尼母经云。摩那埵者。秦言意喜。自意欢喜。亦使众僧欢喜。阿浮呵那者。清净戒生。得净解脱。于此戒中清净无犯。
辩 问。犯二篇者。出罪须二十僧。而今去圣遥远。律法久芜。设犯此罪。无二十僧。云何得出罪耶。答。虽无二十僧可以出罪。倘有四清净僧。亦可如法作覆藏本日治摩那埵等羯磨。依法行已。后值二十众满。再求出罪。设竟不值。亦名清净。如治罪法中所广明也。
二。十三僧残法竟。
○三。二不定法三。初总标。二别列。三结问。
○初总标。
诸大德。是二不定法。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
○二别列二。初三法不定。二二法不定。
○初三法不定。此是性罪。大乘同学。
若比丘。共女人独在屏覆处。障处。可作婬处坐。说非法语。有住信优婆夷。于三法中一一法说。若波罗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于三法中应一一法。若波罗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优婆夷所说。应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缘 迦留陀夷。与亲友妇斋优婆夷互相系意。于乞食时往至其家。共一床坐。说非法语。毗舍佉母闻声闚见。白佛结戒。
释 独者。一比丘。一女人。屏覆二种。一者见屏覆若尘。若雾。若黑暗中。二者闻屏覆。乃至常语不闻声处。障处者。若树。若墙壁。若篱。若衣。及余物障。住信优婆夷者。三归五戒。善忆持事。不错不妄。
萨婆多毗婆沙云。可信优婆夷者。若人。语言。汝若妄语不害汝命。若不妄语。当害汝命。即思我不妄语。害此肉身。灭此一身。若妄语者。灭无量身。兼害法身。誓不妄语。人复。语言。汝若妄语。活汝父母兄弟姊妹一切亲族。若不妄语。一切杀之。寻思我不妄语。害此一世生死亲族。我若妄语。流转三恶。永失人天累世亲族眷属。又失贤圣出世眷属。誓不妄语。又复语言。汝若妄语。与汝珍宝种种财利。若不妄语。则不与汝。即思我不妄语。失此俗财。我若妄语。失圣法财。誓不妄语。是名可信优婆夷也。
相 若比丘自言所趣向处。自言所到处。自言坐。自言卧。自言作。即应如比丘语治。若不自言作。不自言卧。不自言坐。不自言所到处。但言所趣向处。所到处。若坐。若卧等。应如优婆夷所说治。是中无定法。故名不定。
十诵律云。若不自说有是罪。应随可信优婆夷语。作实觅羯磨。作已。应随顺行不与他受具等。若不如法行者。尽寿不得出是羯磨。
萨婆多毗婆沙云。作羯磨已。若说先罪。应解羯磨。随罪轻重治之。若不说者。尽寿不解羯磨。
○二。二法不定。缘起同前。
若比丘。共女人在露现处。不可作婬处坐。作粗恶语。有住信优婆夷。于二法中一一法说。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于二法中应一一治。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优婆夷所说。应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三结问。
諸大德。我已說二不定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三。二不定法竟。
○四。三十舍堕法三。初总标。二别列。三结问。
○初总标。
诸大德。是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说。戒经中来。
释 尼萨耆。此翻舍。波逸提。此翻堕。谓三十事。皆从财物犯罪。此物应舍。波逸提罪应悔除也。
○二別列三十。初畜長衣戒(至)三十迴僧物入己戒。
○初畜長衣戒。此是遮罪。大乘為眾生故。雖不同學。然亦同須說淨。緇門警訓云。地持論言。菩薩先於一切所畜資具。為非淨故。以清淨心。捨與十方諸佛菩薩。如比丘將現前衣物。捨與和尚阿闍棃等。涅槃經云。雖聽受畜。要須淨施篤信檀越是也。今時講學。專務利名。不恥五邪。多畜八穢。但隨浮俗。豈念聖言。自下壇場。經多臘夏。至於淨法。一未霑身。寧知日用所資。無非穢物。箱囊所積。並是犯財。慢法欺心。自貽伊戚。學律者知而故犯。餘宗者固不足言。誰知報逐心成。豈信果由因結。現見袈裟離體。當來鐵葉纏身。為人則生處貧窮。衣裳垢穢。為畜則墮於不淨。毛羽腥臊。況大小兩乘。通名淨法。倘懷深信。豈憚奉行。故荊溪輔行記云。有人言。凡諸所有。非己物想。有益便用。說淨何為。今問。等非己財。何不任於四海。有益便用。何不直付兩田(悲田敬田)而閉之深房。封於囊篋。實懷他想。用必招愆(犯盜)忽謂己財。仍違說淨。說淨而施。於理何妨。任己執心。後生倣傚。故知不說淨人。深乖佛制。兩乘不攝。三根不收。若此出家。豈非虗喪。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畜長衣。經十日不淨施得畜。若過十日。尼薩耆波逸提(長去聲)。
缘 佛听比丘畜三衣。不得长。六群比丘畜长衣。或早起衣。或中时衣。或晡时衣。故制。阿难得一粪扫衣。欲奉大迦叶。迦叶不在。阿难白佛。佛问迦叶何时当还。报言。却后十日。乃听畜十日。
衣犍度云。佛见诸比丘在路行。多担衣物。作是念。可为制衣多少。不得过畜。时佛初夜在露地坐。着一衣。中夜觉寒。即着第二衣。后夜觉寒。复着第三衣。便安隐住。乃听比丘畜三衣不得过。
僧祇律云。我诸弟子齐是三衣。足遮大寒大热。防蝇蚊蝱。覆障惭愧。不坏圣种。若性不堪寒者。听故弊衣。随意重纳。
釋 衣竟者。三衣(迦絺那衣。此云功德衣。解在後文)。長衣者。若長如來八指。若廣四指是(長一尺六寸。闊八寸。便可作三衣條隔故)。律攝云。應知三衣。受用各別。若作務時或道行時。及在寺內。常用五條。若行禮敬及食噉時。應披七條。為遮寒。入聚落。乞食。噉食。禮制底。應著大衣。後二衣應割截作。若是貧人。後必須截。
萨婆多论云。九十六种。无净施法。佛大慈悲方便力故。教令净施令诸弟子得畜长财而不犯戒。问曰。佛何不直听畜长财。而强与结戒。设此方便。答曰。佛法以少欲为本。是故结戒不畜长财。而众生根性不同。或有多预畜积。而后行道得证圣法。是故如来先为结戒。而后设方便。于法无碍。众生得益。
相 十日中所得衣。若得。若不得。至第十一日明相出。盡捨墮。若淨施。不淨施。遣與人。失衣。故壞作非衣。作親厚意取。忘去等。亦爾(淨施。謂真實與他或向他說淨。異此名不淨施。遣與人。即展轉淨施。失衣。謂盜去及離宿等。故壞。謂弊爛等。作非衣。謂作他用作親厚意取。謂被親厚者取去。此中從第一日得衣已。乃至第十日。於其中間。或有日得。或有日不得。就所得者。或有淨施。或不淨施等。但以第一日衣勢力故。隨十日中爾許長衣。至第十一日明相出盡犯捨墮。若使先所得物。隨作淨施等。更無餘長者。隔一日後。或復得衣。即此日為第一日。得隨意畜乃至十日。皆不犯也)。若捨墮衣。不捨。持更貿餘衣。一捨墮。一突吉羅。此衣應捨與僧。若眾多人。若一人。不得別眾捨(隨所住處人多少。應集在一處。然後捨也)。若不成捨。突吉羅。應往僧中。偏露右肩。脫革屣。向上座禮。胡跪合掌。當作是語。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過十日。犯捨墮。我今捨與僧披。捨衣竟。當懺悔。受懺悔人。當作白。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犯捨墮。今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受某甲比丘懺悔。白如是。彼應向此人作如是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犯捨墮。衣已捨與僧竟。所有波逸提罪。今從大德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大德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如是三說。彼應語言。自責汝心。答言爾。若僧多難集。此比丘欲遠行。應問言。汝此衣與誰。隨彼說便與。僧即應還此比丘衣。白二羯磨。應如是與。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犯捨墮。今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持此衣與彼某甲比丘。彼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白如是。次作羯磨。若捨已不還者。突吉羅。有人言莫還者。突吉羅。若作淨施。若遣與人。若持作三衣。若作波利迦羅衣(善見云。朱羅波利迦羅衣。漢言雜碎衣也)。若故壞。若燒。若作非衣。若數數著壞。盡突吉羅。比丘尼捨墮。不犯者。齊十日內淨施。若遣與人。或奪失燒漂等想。不淨施不遣與人。彼受付囑衣者或命終。遠出。休道。賊難。獸害。水漂。不淨施不遣與人。不犯。
衣犍度云。众僧衣过十日。不犯舍堕。
僧祇律云。若为佛为僧供养故。求物集在一处。虽久未用。不犯。
律攝云。若為三寶畜衣。非犯。或施主作如是言。此是我物。仁當受用。雖不分別(即說淨也)。用之無犯。
根本律云。若犯舍堕。不舍。或虽舍。不说悔。或虽说悔。不经宿。随有所得。并成舍堕。由前染故。若舍衣。说悔。经宿已。得皆无犯。
五分律云。不得舍与余人及非人。舍已。然后悔过。若不舍而悔者。罪益深。除长三衣。若长余衣。乃至手巾过十日。皆突吉罗。若净施。不犯。
薩婆多論云。若初日得衣。即不見擯。不作擯(即不懺悔舉也)。惡邪不除擯。若狂心。亂心。病壞心。設不解擯。不得本心。乃至命終。不犯此戒。後解擯。得本心。還計日成罪。若初日得衣。上入天宮。北至鬱單越。住彼至命盡。不犯此戒。後歸本處。計日成罪。若初日得衣。至五日不見擯等。後解擯。得本心。還本處。取前五日。數後五日。然後成罪。
○二离衣宿戒。此是遮罪。大乘同制。十八物摄故。
若比丘。衣已竟。迦𫄨那衣已出。三衣中离一一衣异处宿。除僧羯磨。尼萨耆波逸提。
缘 六群比丘往游人间。持衣付嘱亲友比丘。数数晒之。诸比丘问知其故。白佛结戒。时一比丘有干痟病。以事欲游人间。粪扫僧伽梨重。不堪持行。同伴为白佛。佛听僧与病比丘结不失衣。白二羯磨。
相 若置衣僧伽藍內。在樹下及餘處宿。至明相出。隨所離衣。捨墮。置衣他處。宿僧伽藍。亦爾。除三衣。離餘衣。突吉羅。捨已懺悔同上。僧即應還此比丘衣。白二羯磨。若不還乃至數數著壞。盡突吉羅。比丘尼捨墮。不犯者。明相未出手捉衣。或捨衣。或至擲石所及處等(衣界狹者。須手促衣。衣界寬者。但至擲石所及處立。即名為不離衣。或不能捉衣。亦不能至擲石所及處立。須趁明相未出時作念捨衣。蓋捨衣。則但得缺衣突吉羅罪。不捨。則犯離衣尼薩耆罪。故宜避重而就輕也)。
善见律云。羯磨者。随病未瘥得离宿。若僧为羯磨已。离衣往余方。病瘥。欲还。道路险难。不得还。恒作还意。虽病瘥不失衣。若决作不还意。失衣。过十日。犯长衣罪。若往余方。病瘥。还至衣所。病复发。更欲往余方。承先羯磨。不须更羯磨。
萨婆多论云。若重缝三衣。设有因缘。擿分持行。名不离衣宿。
根本杂事云。若暂向余处。即拟还者。任不将去。复有暂出拟还。至彼日暮。即侵夜归。被虫贼害。当于彼宿。不应夜行。所守持衣。应心念舍。可于同梵行边借余三衣。守持充事。
僧祇律云。随所住处。常三衣俱。持钵乞食。譬如鸟之两翼。恒与身俱。
辩 问。既云衣钵常俱。如鸟二翼。何故离衣结罪。离钵不结罪耶。答。衣以蔽形。钵以乞食。皆应恒与身俱。但僧中常食及应请时。犹可不用己钵。衣则更无可离之理。故有结不结也。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第四
音义优填王
或云优陀延。或云邬陀衍那。此翻出受。阐陀
旧云车匿。佛逾城出家时。令其牵马。即是守马奴名。或云阐释迦。沓婆摩罗子
亦云驼骠。或翻实力。提婆达
亦云调达。此翻天热。以其生时。人天等众心皆惊热故。又翻天授。亦翻天与。谓从天乞得故。佛之堂弟。阿难亲兄。阿阇世
此翻未生怨。目犍连
或云没特伽罗。此翻采菽氏。尊者之姓也。名拘律陀。即是树名。祷此树而得生。因以为名。神通第一。为罗睺罗之阿阇梨。立十四人羯磨
即是立人作寺主。作知库。乃至分粥等也。泥犁中受罪一劫不疗
泥犁。即地狱。此翻无有。无喜乐。无气味。无欢无利故。或翻卑下。或翻堕落。一劫者。世界一番成坏也。梵语劫波。或云劫簸。此翻分别时节。有小中大三种劫量。人寿八万四千岁。减至十岁。复渐增至八万四千岁。如是一减一增。名为辘轳小劫。二十小劫。为一中劫。成住坏空各一中劫。共四中劫为一大劫。此就娑婆世界言耳。他方劫量。种种不同。如华严经广明。不疗者。不可救。余六众
出家七众弟子。惟比丘众能破比丘僧。余俱不能也。三语约勅
一者一比丘软语。二者二三比丘软语。三者众僧羯磨约勅也。䩭连
邑名也。䩭音饥。阿湿婆
此翻马宿。富那婆娑
此翻满宿。赠遗
遗音位。餽送也。常腊面门腊
常。即常住僧物。面门。即现前僧物也。毗婆沙中。并自恣物。佛塔物。通称为腊。未详何义。或取以时受用意。辇舆
辇。力展切。步挽车也。舆。音俞车也。死罪次死罪
初篇四事。犯者不可复救。故名死罪。二篇十三事。稍有可救之理。名次死罪。唱令家
即优俳戏乐之家。婬声美色。惑人道意也。赃贿
音臧悔。乃贪吏所受物名。亦盗贼所偷劫之物名。今出家人邪心获利。亦受此名也。勒
历德切。马头络衔。鞭
音边。革为之。以驱马。踬
音至。顿足不前进也。辕
音袁。车前曲木。上钩衡者。𨍮
音隔。车轴也。咋
音责。啮也。毗舍佉
此翻别枝。即是氏宿。以生曰所值宿为名。六群比丘
一难陀。二䟦难陀。此二人多贪财利。皆生天中。三迦留陀夷。性多婬染。因末利夫人诃之。乃得证果。劝化夫妇同证圣果者。足一千家。四阐陀。恶性难共语。佛灭度后。阿难遵佛命作默摈法。亦得证果。五马宿。六满宿。污他家。行恶行。皆堕热沙龙中。此六人本皆豪贵种族。既出家后。共为朋党。故号六群也。制底
或云支提。或云制多。此翻可供养处。或翻灭恶生善处。有舍利者名塔。无舍利者名支提。九十六种
西域外道。共有九十六种。或云。九十五种是邪。惟有一种是正也。擿
音惕。挑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