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鬘经述记卷上
大乘慈恩 基法师说
门人 义令 记
此经有三分:初、说经由致分;二、如来妙色身以下,加持广说分;三、尔时,世尊放胜光明等下,还述依行分。前中有二:初、诸经通叙;二、时波斯匿王下,此经别叙。通叙中,若依大智度论,有六:一、谓如是;二、谓我闻;三、时;四、佛;五、处;六、众明文。若依佛地论,有五:如是我闻,总合为一,为令生信。何以然者,若说如是,即我闻别者,既说我闻,欲闻何法?以即前是别故,今总为一。今言如是前法,我从佛闻,合一为胜。问:此言佛住,乃至余经复言佛在耶?答:在者,游化之处;住者,游化所居。古释有多,非关三住等义也。问:佛地有五,何故此经独无教所被机耶?答:胜鬘长为国后,生在深宫,出入既难,折法至重。如来愍其聪慧,为现空中居将,每逐众人,恐招议论,于空挺住,复释讥嫌,所以此经无通叙众。胜鬘眷属即教被机,创听深经,非常随也。如来独往,所以无常应随。众既在孤独园中,岂是胜鬘说经之处耶?解云:不举说经之处,但谈付属之所也。问:付属之所尚列为处所,何不标付属之众,作同闻之人?解云:付属之众非是所为,故此不列付属之处,佛意故偏释。又解:此经亦有同闻众,故下经云天龙八部等,但是经家隐前显后。若列在初者,恐时人谓给园众生同闻胜鬘所说。此经隐前显后者,耆阇虽无祗洹众有,为成二家别,故有隐显也。
这部经分为三部分:开头是说明讲经缘起的部分;从"如來妙色身"以下是详细展开教义的部分;从"尔时,世尊放胜光明"以下是回归修行实践的部分。开头部分又分两块:先是佛经通用的开场格式,再是"时波斯匿王"开始的本经特有事缘。
关于通用格式,《大智度论》说有六要素:一是"如是",二是"我闻",三是时间,四是佛,五是地点,六是听众。《佛地论》则归为五要素,把"如是我闻"合为一组,这是为了建立可信度。因为如果只说"我闻"而不提"如是",别人就不清楚听到的是什么内容,合并起来更为妥当。意思是:前面这些教法,都是我亲从佛那里听来的。
有人问:为什么有的经写"佛住",有的却写"佛在"?回答是:"在"指游化经过的地方,"住"指暂时停留的处所。古来解释很多,并不局限于三种住的说法。
又问:《佛地论》说有五要素,为什么这部经唯独没有明确教化对象?这是因为胜鬘夫人贵为王后,深居宫中,外出不便且礼仪森严。如来怜惜她的聪慧,特意显现在空中。如果带着常随弟子,恐怕引人议论;若是独自凌空而立,又难免遭人猜疑,所以这部经没有列出常规听众。胜鬘的眷属就是当机众,他们是初次听闻深经,并非平时随行的弟子。如来独自前往,因此没有常随众。既然发生在祇树给孤独园,这难道是胜鬘说经的场所吗?
解释是:这里不是指说经地点,而是交代嘱咐传承的场所。再问:既然嘱咐场所都算地点,为什么不把嘱咐对象列为听闻者?这是因为嘱咐对象并非主要教化对象,所以不列出来。又一种解释:其实这部经也有同闻众,后文提到天龙八部等,只是经文的安排隐前显后。如果把听众列在开头,恐怕世人会误以为是给孤独园的群众同时听了胜鬘说法。这样前后错开,正是为了区分两处法会的参与者。
于别叙中有四:初、平章遣信;二、胜鬘得书以下,胜鬘喜请;三、即生此念时等,佛现在空;四、胜鬘及眷属下,接叹归礼。前中有二:初、谈平章因;二、明遣使果。
在分别叙述中有四个部分:第一,商议派遣信使;第二,从“胜鬘得书”以下,是胜鬘欢喜祈请;第三,从“即生此念时”等,是佛显现于空中;第四,从“胜鬘及眷属”以下,是接续赞叹归依礼敬。其中第一部分又包含两点:首先,说明商议的缘由;其次,表明派遣使者的结果。
言波斯匿王者,此谬也。应言钵罗犀那恃,此云胜军也。其仁王经云:波斯匿王是月光王也。今三藏会云:有二种王名。此人非故,十六群童子为义。言末利夫人者,本非正妃,未得为三夫人列,故末利人也。以能有扶夫之用,名曰夫人也。二云末利者,薗名从因地受称,名末利夫人也。应云末利迦,此云造鬘者,此女先是摩诃男家守园贱士,因施佛饭,奉愿随身,当为国母,因即现报,每以众𫄧贯华,名造鬘者。问:何故古名尘头婢耶?答:抄笔者误。然三藏意说,此以造华鬘串于头上,为此方不解,故置华于头上,欲庄末利,名造鬘者。此方不悟,遂疑己心,名尘头婢。傥置余华,应名众色头婢耶?言信法未久者,为夫抢归佛法,其信未坚,然婢虽久,净心随夫,总言未久,此谈平章之因也。若言未久,如何能难如来三德耶?应云信法未久,书写家错故。
说到波斯匿王这个名字,其实是翻译错了。应该叫钵罗犀那恃,意思是胜军。《仁王经》里说的波斯匿王,就是月光王。现在玄奘法师解释说:有两种王名。这里指的不是那位,而是为了比喻十六群童子才提的。
说到末利夫人,她本来不是正式册封的王妃,没被列入三夫人的位次,所以叫末利人。因为她有辅助丈夫的才能,才被称为夫人。另一种说法是,“末利”是花园的名字,她是因这个园地而得名的,所以叫末利夫人。其实应该叫末利迦,意思是编花环的人。这女子原本是摩诃男家看守园子的仆役,因为布施饭食给佛陀,发愿跟随佛陀,将来要做国母,果然现世就得到果报。她常常用彩线穿花,所以被称为编花环的人。
有人问:那为什么古代译本叫她“尘头婢”呢?回答:是抄写的人弄错了。玄奘法师的意思是,她本是把编好的花环戴在头上,因为这里的人不明白这个习俗,看到把花装饰在头上,想打扮末利,才叫她编花环的人。这边的人不理解,就凭自己的猜测,误以为是“尘头婢”。假如戴的是别的花,难道要叫“众色头婢”吗?
说到“信法未久”,是因为她被丈夫抢来后皈依佛法,信心还不坚固。虽然做婢女很久了,但清净的信心是跟随丈夫才有的,总的说来信佛时间不长,这里是在说明事情的缘由。如果真是信法不久,怎么能向如来的三种功德发起问难呢?应该说“信法未久”是书写的人弄错了。
第二明遣使果正辨平章中有四:初叹女德高,二夫人敬诺,三作书遣信,四使者依行。于叹女德中有五:初泛示平章,二明女字,三恰受,四叹女德高,五正明筹议。
第二段说明派遣使者这件事的缘由和具体安排,包含四部分:首先是赞叹胜鬘夫人的德行高尚,第二是夫人恭敬应允,第三是写信并派遣使者,第四是使者依照指示行动。在赞叹胜鬘夫人德行这一部分中,又分为五点:第一是总体说明商议的缘起,第二是说明夫人的名字,第三是她已出嫁,第四是赞叹她德行高尚,第五是正式说明商议的内容。
言共相谓言者,泛示也。问曰:两人相对言论谈道可说共相,下独夫人敬诺唯王语,何得称共相谓言耶?答曰:四解二情和顺故名为共,夫独申语曰谓言,所以下文夫人敬诺也。又可两面相觌无反曰共,王出言告称曰谓言,夫人面难相对,上文由是未语情无违背,下文所以言又可其王发语夫人许诺,操云如是即谓共相,非夫人先发下独称敬诺也。又云欲明父母俱解常住共宜,重欲及女同得此解,故言共相谓也。
这个“共相谓言”里的“言”,是泛指的表示。有人问:两个人面对面交谈论道,可以说“共相”,但下文只有夫人恭敬应诺、国王单独说话,怎么能称为“共相谓言”呢?回答:有四种解释。第一种是,两人心意和顺,所以称为“共”;丈夫独自说话称为“谓言”,所以下文夫人才恭敬应诺。第二种解释是,两人当面相对、没有反驳,称为“共”;国王出言告知,称为“谓言”。夫人当面难以直接相对,上文因此没有言语,但内心并无违背,下文所以才说……又可以说,国王先说话,夫人应许承诺,操持说“是这样”,这就叫作“共相”,并不是夫人先开口、下文却只称她恭敬应诺。还有一种说法是,要说明父母都理解常住之理,共同适宜,又希望父母和女儿都能获得这种理解,所以说“共相谓”。
言胜鬘者,二、明字也。梵音云末利室罗,此云胜鬘。有三义:一云、夫人种因久远行果令生,聪慧利根堪闻妙法,灌胜法在心,是鬘者之女,故名胜鬘。二云、然末利产生既多,上有瑠璃太子能除释种,下有金刚女门亦不逾,中有胜鬘形貌端政才量难思,复为用妃末利深生敬重,是夫人爱胜之女,鬘过胜故名曰胜鬘。三云、其母初为贱,余后始高尊,然女终始俱珍过母,母边胜故名曰胜鬘也。问:既标胜之足,何须复道夫人耶?解云:子尊不加于父,虽为国后然是女,所以先标鬘,为与贵重人作轨则,复置夫人之德,若称正名便违他国法也。
说到“胜鬘”二字,这是第二点,解释名字的含义。梵语音译是“末利室罗”,汉语称作“胜鬘”。这名字有三层意思: 第一是说,这位夫人过去种下的善因久远,修行果报使她在今生聪慧明利,根器敏锐,能够领受微妙法义,心中浸润殊胜的教法,她是佩戴着殊胜法鬘的女子,所以叫做“胜鬘”。 第二是说,她的母亲末利夫人子女众多,上有琉璃太子能降伏释迦种族,下有金刚女之门也未能超越,而胜鬘夫人身处其中,形貌端庄,才德度量难以思议,又成为用妃(波斯匿王夫人)所生的女儿,末利夫人对她深生敬重,她是母亲所珍爱、胜过他人的女儿,她的华鬘超越常人,因此称为“胜鬘”。 第三是说,她的母亲最初身份低微,后来才变得尊贵,而女儿无论始终都珍贵非凡,胜过母亲,因为从母亲这边来说她尤为出众,所以叫做“胜鬘”。 有人问:既然已经标举“胜鬘”就足够了,为什么还要加上“夫人”二字呢? 解释是:子女的尊贵不能超越父亲,她虽然是一国之后,但终究是女子,所以先标出“鬘”字,是为了给身份贵重的人立下规范,同时又加上“夫人”这一尊称。如果只称呼本名,
是我之女者,三、恰念也,彰己语知也。言夫人足知是女,何须重言是我之女耶?二、解如前作书,为别余女故。二、云本来解常之时生死之女,今已解常名真女,故须重也。
我的女儿啊,第三层含义是忆念,表明自己话语中的认知。夫人早已知道这是女儿,何必再强调“是我的女儿”呢?第二层解释如同前文写信,是为了区别于其他女子。另一种说法是:原本在生死流转中只是名义上的女儿,如今已了悟真常,才成为真正的女儿,所以需要重新确认。
言聪慧等下,四叹德也。于中有二:初聪至悟者生知之德,二从若至无疑长益之能。亦可初在凡之德,后居圣之德。又可初有漏之德,后无漏之德。兹出性天然,如宝在自洁,非不成其器,要见佛而无疑。于生知之德中有二义为六,或可为三。言六者,一聪,闻法即悟,不假裁节故;二慧,简择是非故;三利根,速证真理故;四通,事理无拥故;五愍,明而不乱故;六易悟,闻能速解故也。云三者,上三是标,下三是释。通故聪,简故通也。敏故慧,疎略之慧易悟故。利根,简诸外道故。此出性天然,名生知德也。言若见佛者至心得无疑者,述曰:明长益之能有四解:由逢佛故必速解法,修善也;心得无疑,离恶也。惑有见修,障圣唯见,见中万品,疑是为先,今所以独疑也。二云以遇佛故得正理证,必速解法也。大智能生,心得无疑。三云善,谓二种性得方便,方便中有三,谓闻、思、修。故由近善知识,有闻、思二慧起,即若见佛者,必速解法也。因二得定,修慧便生,简择诸法,谓心得无疑也。四云胜鬘,四谛具证,名为速解法也。四种净在身,魔不能灭,谓心得无疑也。
说到“聪慧”等以下,是第四种赞叹胜鬘夫人的德行。这其中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从“聪”到“悟”,说的是她天生具备、不学而知的德性;第二层从“若”到“无疑”,说的是她增长善根、增益智慧的能力。也可以理解为:第一层是在凡夫位时就有的德性,第二层是证入圣位后的德性。还可以说:第一层是有漏的德性,第二层是无漏的德性。这些德性是她本性中天然就有的,好比珍宝自身就是洁净的,并非不能成就大器,但要见到如来后才能彻底断除疑惑。
在“生知之德”这部分,有两种分法可以归纳为六点,或者也可以归纳为三点。说六点的是:一、聪,听闻佛法当下就能领悟,不需要反复琢磨;二、慧,能辨别抉择是非对错;三、利根,能迅速证悟真理;四、通,对事相和理体都能通达无碍;五、愍(此处或指“敏”),明达而不散乱;六、易悟,听闻后能快速理解。说三点的是:上面“聪、慧、利根”三项是总标,下面“通、愍、易悟”三项是解释。“通”所以“聪”,能抉择所以“通达”。“敏”所以有“慧”,这种疏朗明快的智慧使她容易悟入。“利根”,能简别外道的邪见。这些都是她本性天然具足的,所以称为“生知之德”。
说到“若见佛者……心得无疑”这一段,述记说:这是阐明她增长、增益的能力,有四种解释:第一,由于值遇如来,必定能迅速理解佛法,这是修习善法;内心得到无疑惑,这是远离恶法。惑有见惑和修惑,障碍圣道的唯独是见惑,见惑中有万般品类,而“疑”是首要的,所以这里特别指出断除了“疑”。第二说,因为遇到如来,获得了正确的理证,所以必定能迅速理解佛法。大智慧由此生起,内心便没有疑惑。第三说,“善”指的是两种性(本性住种性、习所成种性)获得修行的方便,方便中有三种:闻、思、修。因此,由于亲近善知识,闻慧和思慧生起,这就是“若见佛者,必速解法”。凭借闻、思二慧获得定力,修慧便随之生起,能抉择一切法,这就是“心得无疑”。第四说,胜鬘夫人对四圣谛完全证悟,这叫做“速解法”。四种清净(或许指戒、定、慧、
言宜时遣信,发其道意者,述曰:第五、正辨筹议也。心信堪可,故说名宜。今正应尔,故名曰时。上人慰下称遣,今传意到曰信。信至大愿,遂生行因,故菩提乃尅,所以名为发其道意也。言夫人白言:今正是时者,述曰:夫人敬诺也。闻法是时,宜应速往也。
(世尊)说应当及时派人传信,启发她对佛道的向往。这里解释的是第五点,正式说明商议的内容。内心信服且能够接受,所以说是“适宜”。现在正是时候,因此称为“及时”。长辈关怀晚辈称为“派遣”,如今传达心意到位称为“传信”。信使传达(世尊的)宏大誓愿,便能引发修行的因缘,所以觉悟才能达成,这就叫做“启发她对佛道的向往”。
夫人回答说:“现在正是时候。”这里是说明夫人恭敬地应允。听闻佛法的时机已到,应当迅速前往。
言王及夫人等者,述曰:第三作书遣信。于中有二:初作书,第二遣信。言王及夫人至无量功德者,作书也。言与胜鬘书至赞彰能叹也。如来以下明其所叹。功德无量不可具陈,今少称扬故名略赞。乘如实道名曰如来,内德无穷称为无量,行因所得乃以功德为名。问:父母爱女情重义言天隔,何不嗳女来听合彼俨思,何得庵含略赞功德耶?答:不得。有二种过:若嗳女来听夫所制物,若合遥念恐生我慢,但可略示尊名任自安念也。
说到国王和夫人等部分,这里讲述的是第三件事:写信派遣使者。这其中包含两个环节:首先是写信,其次是派遣使者。从“言王及夫人”到“无量功德”这段,讲的是写信的内容。从“与胜鬘书”到“赞彰能叹也”,是说明写信的目的。从“如来以下”开始,阐明所赞叹的对象。功德无量无法一一细说,现在只是稍加称扬,所以称为“略赞”。遵循真实的觉悟之道称为“如来”,内在的德行无穷无尽称为“无量”,通过修行所获得的成果就以“功德”来命名。有人问:父母疼爱女儿,感情深厚,按理说天各一方,为何不召唤女儿前来亲自聆听,以慰藉她的深切思念,反而要寄送书信,只是简略地赞叹功德呢?回答是:不能那样做。这有两种过失:如果召唤女儿前来,会触动她所克制的情感;如果让她只是遥远地思念,又恐怕会滋生傲慢之心。所以只应简略地告知尊贵的名号,任由她自己安心忆念就好。
言即遣内人名旃提罗者,述曰:第二、遣信也。旃提罗者,古释使人名故,今解不尔。此名声类有三种名:战陀罗,月也;旃陀罗,屠儿也。今旃提罗者,黄门儿也。总谈其德,非独使人之名也。
(世尊)随即派遣一位名叫旃提罗的宫内侍从。这里说明第二件事:派遣使者传递消息。关于“旃提罗”,古代解释认为这是使者的名字,但现在的理解并非如此。这个名称在音译上可能指向三种称呼:一是“战陀罗”,指月亮;二是“旃陀罗”,指屠夫;而这里的“旃提罗”,指的是宦官。总体而言,这是在描述他的身份特征,并非单纯指使者的名字。
言使人奉书至敬授胜鬘者。述曰:第四、使者依行。言阿逾阇国者,此云无生国。以此国中多学大乘无生观,故从学为名也。此王名右称王,故尊信既重,不可守门,以是内人。今直入其宫内,必为下隷,所以须护于胜鬘,故名为敬。前跪申手付书了,彼称为授也。上为第一、平章遣信也。
说道派人送信来表达敬意并交给胜鬘。记述说:这是第四部分,使者遵照指示行事。说到阿逾阇国,这里称为无生国。因为此国中很多人修学大乘的无生观法,所以依从所学的法门来命名。这位国王名叫右称王,由于他尊崇信仰非常深厚,不能只守在宫门外,所以是宫内亲近的人。现在直接进入她的宫殿内室,必定是地位较低的侍从,因此需要恭敬护持胜鬘,所以称为“敬”。上前跪下伸手交付书信完毕,对方称为“授”。以上是第一段,说明派遣信使的事宜。
言胜鬘得书以下,第二、胜鬘喜请。于中有二:初、明喜;二、明请。
胜鬘收到书信以下,是第二段,讲述胜鬘的欢喜与祈请。其中包含两部分:首先说明她的欢喜;其次说明她的祈请。
前喜中有二:初得书欢喜,二向旃提罗等下敬赞欢喜。问:胜鬘得书何利作此欢喜耶?答:有三解:一云见送书人异于常徒,表此书中必有胜事也。二云书有二种,谓吉凶故,向观此人形颜貌怡悦,定非凶事也。三云胜鬘大士隐迹女人,欲化此国之人无由及,今得书已近适侣情远合化道,众生根熟正堪闻法,所以欢喜。
先前描述胜鬘夫人的欢喜分为两部分:第一是收到书信时的欢喜,第二是面向旃提罗等人时恭敬赞叹的欢喜。有人问:胜鬘夫人收到书信,为何因此生起这样的欢喜呢?回答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说法是,她看到送信的人与平常的使者不同,推知这封信中必定有殊胜的因缘。第二种说法是,书信通常分为吉信与凶信两类,刚才观察送信人的神情容貌安详愉悦,断定这不是带来坏消息的信。第三种说法是,胜鬘夫人这位大菩萨隐藏身份示现为女子,本想教化此国众生却一时没有契机,如今收到书信,既满足了亲近道友的心愿,又远合弘法度众的因缘,正是众生根机成熟、堪闻佛法之时,所以心生欢喜。
言我闻佛音等者,述曰:第二喜也。问:胜鬘先未见佛但覩其书,只可眼见,如何得闻耶?答:有五说:一云论实读书应名眼见,听彼者言述依此名闻。二云无辟林解云:胜鬘读书非是耳听,今将眼赞耳故名我闻。此解不可。三云若论语表独在于声,纸载其文色非表业,今见色文而起解,若覩相而思仁,鉴果意念其因因,故实为闻也。四云口读于书,耳闻昔名闻也。五云胜鬘得书意,父母作书意,令胜鬘赞书请佛。今既得已,即请如似我身于父母前坐,闻相似名闻故也。问:此我闻一颂异说何耶?答:有二意:一云恭敬使人。此意云:今我得书闻佛名誉,世所无此实生希有。汝今所欲如来实实如言者,我今抑汝劬劳之甚,故曰应当修供养也。二云供养如来非使人故。此意云:我闻如来功德好音,所言若真,我今应当具以三业修持供养如来也。此是旁义,故无辟林云:使人汝言若真,与汝作衣裳。问:上文云胜鬘具听聪慧利根,一闻领悟无所凝滞,下文复说我久安立汝前世已开觉等,如来非使人乃是有疑,如何说聪耶?答:有二解:一云前后二文实为聪敏,但闻即悟无有疑心。今此示相生疑,欲令事事皆审喻如,复若如来知而故问也。二云此中实生其惑,何故前文说听等耶?有二种义:前约生知之德天性所以言听,后据长益之能怆实生于心,或功德胜故由是生疑。
说到“我听闻佛的音声”等等,是阐述第二个欢喜之处。问:胜鬘夫人先前并未亲眼见到佛陀,只是看到书信,那只能算眼睛看见,怎么能说是“听闻”呢?答:有五种解释:第一种说法认为,按理说读书应该称为眼见,但听人讲述书信内容便依此称为“闻”。第二种说法,无辟林解释说:胜鬘夫人读书并非用耳朵听,现在是用眼睛的功能来称赞耳朵的功能,所以称为“我闻”。这种解释不太妥当。第三种说法认为,如果论及语言的表达只在于声音,纸张承载的文字是色相而非直接表意之业,如今看见文字色相而理解其义,就像看到相貌而思念仁德,观察果实而推想其因,所以实质上就是“闻”。第四种说法是:口中诵读书信,耳朵听到声音,这便符合过去所说的“闻”。第五种说法是:胜鬘夫人领会书信的深意,父母写这封信的用意,是让胜鬘夫人读信并迎请佛陀。如今既已收到信,便立即迎请,就好像我亲身坐在父母面前听闻一样,因此称为“闻”。问:关于这“我闻”一句的颂文,为何有不同说法?答:有两层含义:一是出于对使者的恭敬。意思是:如今我得到书信,听闻佛陀的名声功德,世间罕有,实在心生稀有之想。你如今所说的如来功德如果真实不虚,我现在体恤你奔波劳苦之深,所以说“应当修供养”。二是供养如来并非因为使者缘故。意思是:我听闻如来功德的美好音声,如果所言真实,我现在就应当以身体、语言、心意三业来修持供养如来。这是附带的意义,所以无辟林说:使者啊,你所说若真实,我便为你制作衣裳。问:上文说胜鬘夫人具备听闻的聪慧和利根,一听就能领悟毫无滞碍,下文又说“我早已安立你,你前世已经开悟”等等,如来并非使者,这里却似乎有疑问,为何还说她聪慧呢?答:有两种解释:一说前后两处文字都说明她确实聪敏,一听就悟没有疑心。此处表现出的疑问相状,是想让事事都经过审察明了,好比如来明知而故意发问。二说此处她确实产生了疑惑,那为什么前文说她听闻聪慧呢?这有两种含义:前文是就她天生具有的聪慧德性而言其听闻之利,后文是根据她增长益智的能力,内心确实产生疑惑,或许因为功德殊胜所以生起疑问。
言仰惟佛世尊等,一行明请也。问曰:仰惟、伏惟,此二何别耶?答:深心任念名曰伏惟,佛德既高慕遵曰仰。言普为世间出者,普有二义,谓遍故、并故。遍故无所不游,并哉若日辉于东域普照天下,喻大智也。
世尊啊,我恭敬地仰望您等,这一行是表明祈请的意思。有人问:“仰惟”和“伏惟”,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呢?回答是:以深切的诚心去思虑、念想,叫作“伏惟”;佛陀的功德如此崇高,令人仰慕遵从,所以叫作“仰”。说到“普为世间出”,这个“普”有两层含义,一是“普遍”,二是“一同”。普遍,是说没有哪里是佛陀的智慧所不能到达的;一同,就好比太阳在东方升起,光芒普遍照耀整个天下,这是比喻佛陀广大的智慧。
言即生此念时等一行。第三、胜鬘嘿说现于空。王言:不得輙尔不将常随之众入宫,恐招议论。如来所以在空,放光故智德圆,现身故断德立。又可上恩德利他具,下断德是自利。又可放光故令灭诸缠,现身故令修万行也。二云、地是有,空是无,如来在空者,明佛体有相生空故空也。三云、世间处空必离去地,表如来脱三相离生死地也。
就在她产生这个念头的同一时刻。第三段,胜鬘夫人通过默然说法,示现于虚空之中。国王说:不能就这样不带上日常随从的侍众直接进入王宫,恐怕会招来议论。如来之所以示现在虚空,是因为放出光明,所以智慧功德圆满;显现身形,所以断除烦恼的功德得以建立。又可以说,上面是恩德,利益他人得以具足;下面是断德,是自利。又可以说,放出光明是为了让众生灭除种种烦恼束缚,显现身形是为了让众生修行种种法门。第二种解释是:大地代表“有”,虚空代表“无”,如来处在虚空,是为了表明佛的法体虽具形相,却由空性所生,所以是空。第三种解释是:世间的事物处在虚空,必然是离开了大地,这象征着如来超脱了生、住、灭三相,脱离了生死轮回之地。
言胜鬘及眷属等一行,第四、接叹归礼。接故,身业也;心故,意业也;叹故,语业也。问:夫言接足,亲捧尊容。佛既住空,如何接足耶?答:有二种:一、身亲;一、身接;二、意亲,名接。今胜鬘相对尊容,意立名接也。
胜鬘夫人和随行的眷属等人这一行,是第四部分,承接赞叹、归命顶礼。承接,是身业;心念,是意业;赞叹,是语业。有人问:说到接足顶礼,是亲身捧触尊者的双足。佛陀既然安住于虚空之中,如何能接触到他的双足呢?回答:有两种情况:一是身体亲身接触,称为身接;二是心意亲近,也称为接。此刻胜鬘夫人面对佛陀的尊容,是以心意亲近而立名为接。
下说,一章下正说分。言如来妙色身等以下,第二加持广说分。于中十五章经分之为二,谓自利、利他行。前十四名自利,第十五名利他,利他即自利,一无别。何者?修智惑灭名曰自利,说授他学名曰利他,利他若成摄归即是自利,故言为一。前自利中有二:初十三明法,第十四辨人。人无别体,揽实以成人,故前为法,十四为人也。依摄论、瑜伽有三义:一处,二修行,三修行者。摄论云十殊胜者,前二为境,今是处也;中六为行,乃修行也;后二为果,即是修行之者。今十章中既见法身真境生灭之尘,二境共圆名境处也。前十四章修其万行,第十五章名修行者,其人是也。前法中有四,谓教、理、行、果。初有四章名行,第五一章明果,后有八章总为教理。问:何以不次第耶?答:教理前世开觉,所以后明。行果曾来示修,今时无说。于中有二:初有二章明行,修二章明愿。行中有二,谓有漏、无漏,或有世间、出世间,或有自利、利他愿也。
接下来是正说部分。从“如来妙色身”开始,是第二加持广说分。其中十五章经文分为两部分:自利行和利他行。前十四章讲自利,第十五章讲利他。利他即是自利,二者并无分别。为什么呢?修习智慧、断除烦恼叫作自利,说法教授他人叫作利他。利他如果成就,最终也归摄为自利,所以说是一回事。
前面的自利部分包含两方面:最初十三章阐明法义,第十四章辨明修行者。修行者并无独立的实体,是依据真实的法理而成就的,所以先说法,后说人。依据《摄大乘论》和《瑜伽师地论》,有三重含义:一是所观境(处),二是修行,三是修行者。《摄大乘论》所说的十种殊胜中,前两种是所观境,就是这里的“处”;中间六种是修行;最后两种是果,也就是修行者。现在这十章中,既然已见法身真如之境,远离生灭烦恼,两种境界共同圆满,就是“境处”。前十四章修习种种法门,第十五章名为修行者,就是“人”。
前面关于“法”的部分又分为四类:教、理、行、果。最初四章讲“行”,第五章讲“果”,后面八章总括“教”和“理”。有人问:为何不按顺序排列呢?回答是:教和理是佛陀过去开示觉悟的,所以放在后面说明。行和果是过去就已示现修习的,现在并无新的说法。在这当中又分两部分:前两章阐明“行”,接着两章阐明“愿”。行之中又分两类:有漏行与无漏行,或者说世间行与出世间行,也可以说是自利愿与利他愿。
于真实章中有四:初、六行颂赞叹如来;二、有一行颂佛许摄受;三、有一行颂及少长行胜鬘欢喜设礼处恭;四、佛于众生下见殷懃为其授记。
在讲解真实义的这一章中,包含四个部分:第一,有六行偈颂赞叹如来功德;第二,有一行偈颂是佛应允摄受;第三,有一行偈颂以及后面简短的散文,是胜鬘夫人欢喜行礼、表达恭敬;第四,佛见大众心意殷切,便为他们授记。
于六行中有二:初五行叹佛,次有一行发心求摄。于前中有二:初四行别叹三事总叹涅槃,次有一行总叹众德别叹福智。
在六句偈颂中分为两部分:前五句赞叹佛陀,后一句发心祈求摄受。前五句中又分两层:前四句分别赞叹三件事并总结赞叹涅槃境界,后一句总体赞叹种种功德并特别赞叹福德与智慧。
于前中有三:初二行叹法身,次有一行叹解脱,次有一行叹摩诃般若。叹法身中即是三身佛也。问:涅槃所说三事唯是法身,此处及成唯识三身为法身耶?答:涅槃据如一体义说三名,此处、成唯识约事三说。若二乘位名解脱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体依聚义说为身。然诸论中说智及处俱名为般若菩提,菩提断俱名为菩提。摄论又云:二断二智为菩提故。故此三身并名法身也。于二偈明三身中,初一行明化身,次两句明报身,次后二句明法身。故云妙色身者,四事既不可唯变相色,色虽本影有别,不失其位有用心法。若通影本相心为境无用,所以唯化为色,此中独叹也。言世间无与等者,有三义:无等齐德,无比者无类德,不思议者无言虑德。故释迦如来因中叹燃灯佛云:天地此界多闻室,逝宫天处十方无,丈夫中王大沙门,寻地山林遍无等。言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者,叹自受用身。一切法有二:色聚、非色聚。色聚举色为首,非色以智为先。以佛果中智慧强故,故涅槃舍无常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也。
在前面的部分有三层含义:开头两行赞叹法身,接着有一行赞叹解脱,再有一行赞叹大智慧。赞叹法身的内容,其实就包含了三身佛。有人问:《涅槃经》所说的三件事只指法身,这里和《成唯识论》说的三身也是指法身吗?回答是:《涅槃经》是依据一体不二的道理,用三个名称来说同一法身;这里和《成唯识论》则是从事相上分为三身来说。在二乘的果位上称为解脱身,在究竟圆满的佛陀境界则称为法身,所以是从体性、依托、聚合的意义上称之为“身”。然而在各种论典中,智慧和所证境界都称为般若菩提,菩提和断惑都称为菩提。《摄大乘论》又说:两种断德、两种智慧合起来就是菩提。因此,这三身都可以统称为法身。在这两首偈颂阐明三身的部分,第一行讲化身,接下来两句讲报身,最后两句讲法身。所以说“妙色身”,四事既然不能只是变化出来的相状色,色法虽有本质色和影像色的区别,但都不失其自位而有其作用,心法也是如此。如果通论影像和本质,心作为所缘境就没有特定作用,所以这里特别赞叹化身色相。说到“世间无与等”,有三层含义:没有能与之相等的功德,没有能与之相比的同类功德,不可思议是指无法用言语思虑衡量的功德。所以释迦如来在过去因地中赞叹燃灯佛时说:“天地此界多闻室,逝宫天处十方无,丈夫中王大沙门,寻地山林遍无等。”所谓“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是赞叹自受用身。一切法可分为两类:色聚和非色聚。色聚以色法为首,非色聚以智慧为先。因为佛果位中智慧最为殊胜,所以涅槃时舍去无常的色身,获得常住的色身,受、想、行、识也是如此。
言一切法常住者,叹法身也。一切有二:谓一切一切、少分一切也。若一切一切,如来所知是佛境,名一切法也。常住所谓真如,真如与彼为依,即是一切法之常住,故我归依也。若少分一切,谓如来地恒沙功德,唯无漏、唯无为、唯善性,一切法与常住,故我依归佛故。此三身有三种常:法尔凝然常,不变易故;报身不断常,一受已去更不断故;变化身相续常,随机应物故。言降伏心过恶等一行,明解脱也。降者下义,令烦恼卑下;伏者归义,令相应净,故名降伏也。然起烦恼由二种境:一谓色,二谓心。心为因故诸烦恼起,名心过恶;色为境故积聚,名身四大种,故曰及与身四种也。第二解云:起诸烦恼由三业故,言心过恶,意业也;及与身,身三邪;言四种,语四过也。译者意存省略,若有应言降伏心三语四及身三种过恶,应在其下。今此语业标有四,应教身心各具三种过恶。既居心下,彰身与语只有此名。三云心过恶者,无明住地。身四种者,余四住地。今意身者,已此依身起,谓所依得名也。烦恼在身为他所伏,罪惑皆尽,故名难伏地。地者,谓无明住地为难伏,佛地方断故。二者即指如来
一切法常住的说法,是赞叹法身。一切有两种:一种是一切的一切,另一种是少分的一切。如果是一切的一切,那是如来所知的佛的境界,称为一切法。常住指的是真如,真如作为一切法的依止,就是一切法的常住,所以我归依。如果是少分的一切,指的是如来地如恒河沙般的功德,它们纯粹是无漏的、无为的、善性的,这些一切法与常住相应,所以我依归佛的缘故。这三身有三种常:法身是本来凝然不变的常,因为它永不改变;报身是相续不断的常,一旦受用便不再间断;化身是随缘应现的常,因为随顺众生机缘而显现。说到降伏心过恶等这一句,是阐明解脱。降是使之低下的意思,让烦恼变得卑微;伏是归顺的意思,让心与清净相应,所以称为降伏。然而,生起烦恼是由于两种境:一是色境,二是心境。心作为因,导致各种烦恼生起,称为心过恶;色作为境,积聚而成,称为身体的四大种,所以说“及与身四种”。第二种解释是:生起各种烦恼是由于三业的缘故,“心过恶”指的是意业的过恶;“及与身”指的是身业的三邪;“四种”指的是语业的四种过恶。译者有意省略,如果完整表达,应该是说降伏意业的三过、语业的四过以及身业的三种过恶,这些应该包含在下文。现在这里语业标明了四种,应当理解为身业和意业也各自具备三种过恶。既然“心过恶”在句首,表明身业和语业只有这里提到的这些名称。第三种解释是:“心过恶”指的是无明住地。“身四种”指的是其余四种住地。这里“身”的意思,是指烦恼依此身生起,是依所依而得名。烦恼在身中,被佛所降伏,罪业迷惑都除尽,所以称为难伏地。“地”指的是无明住地难以降伏,要到成佛之地才能断除。二者即是指如来。
言知一切尔炎等者,一行明摩诃般若。言尔炎者,此翻为境,亦名智母。以能生智故,此境名后得智、一切种智也。智慧身自在者,谓根本智。昔由烦恼所拘,不得自在,永离罪染,解脱无为,名为自在观空之智也。言身者,通释二智,依止名身故。摄谓包含一切境界,全分俱尽,真俗具収,是佛所知后得智也。持谓任持,不令流散。持一切法者,少分非多,是根本智能证真理。任持少分一切法界之理,名持一切法。由是我等今敬礼。
言敬礼过称量等一行,总叹众德别叹福慧也。然有四种:一谓数分,若依俱舍有六十大数,四已遗落有五十六,名阿僧祗劫。若依华严经一百二十大数,至亿数已乃加亿亿,名非等也。二谓喻分,乃以世间法为譬。三时分,谓有四时分故,四力分所不能伏故。今此颂中依此四种。言过称量者,过数分也。称谓能计,量谓所度,名曰称量也。言无譬类者,过喻分也。如王势力尚自无碍,况有如来喻所能譬也。言无边法者,过时分也。言难思议者,过力分也。寻思所不及,言论不能知,世所难伏,名过力分也。又有解者,此一行释疑。疑曰:见上叹佛,意谓如来功德有所叹中便即有限。今释云:向叹说不尽,且略明之,故云叹也。言哀愍覆护我等一行等,二发心求摄。哀谓慈能生乐,愍谓悲愍能拔苦,覆乃覆阴,护即持由。上有慈悲二能,此覆护具足喜舍之用。如来既能无量设造,能令于我法种增长故。法谓菩提,种即本有因也。既逢世尊复植上因,愿此世及后世佛常摄受也。
这一行经文整体赞叹佛陀的功德,特别赞叹福德与智慧。其中包含四种含义:一是数量方面,依据《俱舍论》有六十种大数,已有四种遗失,剩下五十六种,称为阿僧祇劫。若依据《华严经》则有一百二十种大数,到“亿”之后再加“亿亿”,称为“非等”。二是比喻方面,即以世间事物作譬喻。三是时间方面,指有四种时间段落。四是力量方面,指一般力量无法超越。现在这首偈颂就是依据这四种含义来说的。
所谓“超过称量”,是超越数量层面的意思。“称”指能够计算,“量”指能够度量,合称“称量”。
所谓“无可比喻”,是超越譬喻层面的意思。如同国王的威势尚且自在无碍,何况如来境界,哪里是世间比喻所能比拟的呢?
所谓“无边法门”,是超越时间层面的意思。
所谓“难以思议”,是超越力量层面的意思。寻思推测无法触及,言语议论不能了知,世间力量难以降伏,这就是超越力量层面的含义。
另有一种解释:这一行是为了消除疑问。有人疑问道:看见上文赞叹佛陀,以为如来功德在赞叹中就有了局限。现在解释说:方才的赞叹无法说尽,只是简略说明,所以称为“赞叹”。
接下来“哀愍覆护我等”这一行,是第二层含义:发心祈求摄受。“哀”指慈心能带来安乐,“愍”指悲心能拔除痛苦,“覆”是庇荫覆盖,“护”是护持保全。由于具备慈悲两种功德,这覆护之中也圆满具足了喜舍的功用。如来既然能无量地施设造就,就能让我们的佛法种子得以增长。这里“法”指觉悟,“种”即本有的因。既然遇到世尊,又种下殊胜因缘,祈愿现世及未来诸佛常加摄受。
言我久安立汝等一行,明如来许摄。佛意云:我久于过去安立开觉,今现摄受,未来亦然,故我今时应摄受汝也。离三途名安,得人天名立,又可教断生死之方名安,与发大安名立也。开文诠理名开,发教解生名觉,觉知善恶
我长久以来一直在引导和确立你们走上这条唯一的修行道路,这说明了如来应允摄受众生的本怀。佛的意思是:我在过去久远时就已经引导、启发你们,如今也正在摄受护持,未来同样如此,所以我现在应当摄受你们。脱离三恶道叫做“安”,获得人天善果叫做“立”;也可以说,教导断除生死的方法叫做“安”,给予发起大乘安乐的根基叫做“立”。通过经文阐释真理叫做“开”,依教法生起理解叫做“觉”,即觉知善恶的分别。
言我已作功德等,第三、胜鬘欢喜设礼处,恭可解也。言佛于众中即为授记等者,第四、明授记也。于中有三:初、总标授记;二、别陈授记;三、大众欢喜。言佛于众中即为授记者,述曰:总标也。问:于三身中记何身耶?答:一义唯记变化身、他受用身,法身与自受用身不可记故。有义自受用身可有记也。
“我已作功德等”,这是第三部分,胜鬘夫人欢喜礼拜之处,恭敬之意可以理解。“佛于众中即为授记等”,这是第四部分,说明授记。其中包含三层内容:首先,总说授记;其次,分别陈述授记;最后,大众欢喜。“佛于众中即为授记者”,述记说:这是总说。问:在三身之中,记的是哪一身呢?答:一种观点认为只记变化身和他受用身,因为法身与自受用身不可授记。另有观点认为,自受用身也可授记。
言汝叹如来至皆集于彼者。述曰:别陈授记。于中二:一授因,二记果。授因中有二:初内德圆满,二主缘会遇也。言汝叹如来至为自在王者。述曰:内德圆满也。由叹如来真实功德,资益本有无漏种子,令渐增长。所资种子当得报身,不能资有漏善种子,能招地前十王果报,故说天人中尊。据位应得十王果报,菩萨成而不取也。言一切生处等者。述曰:主缘也。于中有二:初明见一佛,二广事如来。言一切生处至如今无异者。述曰:明见一佛也。如来记云:汝于今生逢我称叹,愿更余生当现赞叹,眷属无舍。问:胜鬘有尽之身,如来化形有极,于兹永灭,更不重生,如何说言生生常见耶?答:有二解:一云若胜鬘地下凡夫当见化佛,佛于此土一面各有三十二,一时成佛或次第生,胜鬘舍身于彼称赞,以此化身相续故。二云胜鬘既是八地菩萨,见受用身或见佛报,报佛常于此处大火所不能烧,胜鬘常在此中称叹,有何过失?言当复供养无量阿僧祇佛者。述曰:明主缘更多,广事如来也。若依小乘,初劫逢六万五千,第二劫逢六万六千,第三劫逢六万七千也。今大乘,初劫五恒河沙佛,二劫六万六恒河沙佛,三劫逢七恒河沙佛。依涅槃经,第十地菩萨事八恒河沙佛。然胜鬘具事诸佛,具缘不小也。言过二万阿僧祇等者。述曰:记果也。于中有三:初、明时;二、列名,即正报;三、举果,即依报。言过二万阿僧祇劫。述曰:明时也。二果用证,要三僧祇。佛德既高,无边因感,三僧祇劫必善心相续。胜鬘三性所间,或杂或纯,所以要经二万僧祇。初准此,胜鬘未十信也。言当得作佛至应正徧知者。述曰:明佛名正果也。由佛普放净光,遍世间出,为斯授记,胜鬘名曰普光如来、应、正徧知。略举前立三德,智断及恩,三德圆满也。言彼佛国土等者。述曰:第三、明依果也。于中有二:初、明所无恶;二、明所有善也。明无恶中有二:初果、后因。言彼佛国土至不适意苦。述曰:明无恶果也。言恶趣无彼三途,唯有人天,又无八苦等事,如理思取也。言亦无不善恶业道名。述曰:明因也。果既非有,何得独有其因?故无不善业名也。又解云:老死人趣、衰恼趣,余同前。言彼国众生等者。述曰:明所有善也。于中有二:初、明果;二、明因。言彼国众生至自在诸天。述曰:明果也。色故无老苦,颜色不改故。力故无病苦,由无彼病,气力无竭故。寿命故无恼,必无寿命。若中灭者,临死众生法不生爱恼,故云众生等无不适意苦。于一切二境中,皆悉快乐故。于六欲天中,唯他化自在天欲境最胜。今彼国内快乐过彼,故云胜于他化自在天也。言彼诸众生至皆集于彼。述曰:明因也。如师子王绕围故。今胜鬘所生之处,当成大乘根器众生,共于彼国也。
你说赞叹如来乃至都聚集在那里。这是分别陈述授记。其中分为两部分:一是授记因行,二是记说果报。授记因行中又分两部分:首先是自身功德圆满,其次是主缘际遇会合。你说赞叹如来乃至成为自在王。这是指自身功德圆满。由于赞叹如来真实功德,能够资助增长本有的无漏种子,使其渐渐增长。所资助的种子将来会获得报身,不能资助有漏善种子,能招感登地前十王果报,所以说在天人中最尊贵。根据其位次应当获得十王果报,但菩萨成就而不取著。说一切受生之处等等。这是指主缘。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明见一尊佛,再广泛承事如来。说一切受生之处乃至如今没有差异。这是说明见一尊佛。如来记别说:你在今生遇到我并称叹,愿你在未来生生世世应当显现赞叹,眷属永不捨离。问:胜鬘夫人是有尽之身,如来化现形相也有极限,在此永远灭度,不再重生,为什么说生生世世常能见到呢?答:有两种解释:一说如果胜鬘是地前凡夫,应当见化佛,佛在此国土每一面各有三十二化身,或同时成佛或次第示现,胜鬘捨身后能在彼处称叹,因为这种化身相续不断。二说胜鬘既然是八地菩萨,能见受用身或见佛报身,报佛常在此处大火也不能烧毁,胜鬘常在其中称叹,有什么过失呢?说还将供养无量阿僧祇佛。这是说明主缘更多,广泛承事如来。如果依小乘说法,初劫遇到六万五千佛,第二劫遇到六万六千佛,第三劫遇到六万七千佛。现在大乘说法,初劫五恒河沙佛,第二劫六万六恒河沙佛,第三劫遇到七恒河沙佛。依涅槃经,第十地菩萨承事八恒河沙佛。然而胜鬘具足承事诸佛,因缘际遇不小。说经过二万阿僧祇劫等等。这是记说果报。其中分为三部分:首先说明时间;其次列出名号,即正报;最后举出国土,即依报。说经过二万阿僧祇劫。这是说明时间。两种果报需要验证,要经历三僧祇劫。佛德既然崇高,无边因行感果,三僧祇劫必定善心相续。胜鬘三性相间,或杂或纯,所以要经历二万僧祇劫。初时据此,胜鬘尚未进入十信位。说当得作佛乃至应正等觉。这是说明佛名正果。由于佛普遍放出清净光明,遍满世间出现,为此授记,胜鬘名为普光如来、应供、正等觉。略举前面建立三德,智慧、断德及恩德,三德圆满。说彼佛国土等等。这是第三说明依报果。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明所没有的恶;再说明所有的善。说明没有恶中又分两部分:先果后因。说彼佛国土乃至没有不如意苦。这是说明没有恶果。恶道没有三途,只有人天,又没有八苦等事,如理思量取用。说也没有不善恶业道名。这是说明因。果既然没有,怎么唯独有因呢?所以没有不善业名。又有解释说:老死人趣、衰恼趣,其余同前。说彼国众生等等。这是说明所有的善。其中分为两部分:先说明果;再说明因。说彼国众生乃至自在诸天。这是说明果。色身所以没有老苦,因为容颜不改。气力所以没有病苦,因为没有疾病,气力不会衰竭。寿命所以没有恼苦,必定没有寿命中途夭折的,临死时众生法不会生起爱恋苦恼,所以说众生都没有不如意苦。在一切二种境界中,全都快乐。在六欲天中,只有他化自在天的欲境最殊胜。现在彼国国内的快乐超过那里,所以说胜过他化自在天。说彼诸众生乃至都聚集在那里。这是说明因。如同狮子王围绕。现在胜鬘所生之处,应当成为大乘根器的众生,共同在那国土。
言胜鬘夫人至皆当往生。述曰:第三、胜鬘得记欢喜皆愿生也。上明真实功德语行始起。
胜鬘夫人说到“皆当往生”这一段。这里记述的是第三部分:胜鬘得到授记,心生欢喜,发愿往生。前面说明了真实功德,言语和修行刚刚发起。
自下明十大受身行久修,于中有二:胜鬘佛前而立。自受下说第二章十大受。第二世尊下作证求相。前中有三:总标、得记。第二别说受十受仪戒。第三明得十大受之意。
接下来说明十大愿的行持需要长久修习,这部分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胜鬘夫人在佛前立誓。从“自受”以下是第二段,具体宣说十大愿。第二段“世尊”以下是请佛印证并求示瑞相。前一部分又分为三点:总标发心、蒙佛授记。第二是分别说明受持十大愿的仪轨戒法。第三是阐明获得十大愿的真实意趣。
言尔时,胜鬘闻受记已,恭敬而立,受十大受者,述曰:总明得记也。世尊者,能授也。大者,出过二乘,体用弘广,名之为大。大有容纳,复名为受,即是大受之受,依主释也。恭敬者,心肃曰恭,形处曰敬。二云、立而受戒,似慢。今名恭敬立者,佛立空,胜鬘在地,欲使言语通天,故立。声闻自跪,但支形恭,不与心会,菩萨二俱不妨。今言立者,即无二乘心也。三云、夫立者,必持行之,独得胜受,得意能行,故起。受戒为受者,要受方行故。问:此中受,为是受语?为是持语?答:只持语,乃至菩提不起犯心等,即是持文。又云恭敬而立,受十大受,即是受文。
这时,胜鬘夫人听闻授记之后,怀着恭敬之心站立,领受十大誓愿。这里总述她获得授记的情形。“世尊”是授予记别的尊者。“大”是指超越声闻、缘觉二乘,本体与作用广大深远,所以称为“大”。这宏大的愿行能够含容一切,又称为“受”,也就是“大受”中的“受”,这是依主释(依主体而立名)的表述方式。“恭敬”是指内心庄重为“恭”,仪态端正为“敬”。第二种解释是:站着领受戒法,似乎显得轻慢。这里说“恭敬而立”,是因为佛陀立于虚空,胜鬘夫人站在地上,为了让言语上达于天,所以站立。声闻弟子自行跪拜,只是身形恭敬,未能与心相应;菩萨则身形与心意都不妨碍。这里说“立”,正是表示她没有二乘的心念。第三种解释是:所谓“立”,必定意味着秉持实行,独自领受殊胜的誓愿,领受其义理便能践行,所以起身。领受戒法称为“受”,是因为要领受之后方能实行。有人问:这里的“受”,是指领受的言语,还是持守的言语?回答:只是持守的言语,所谓“乃至成就菩提不起违犯之心”等等,就是持守的条文。又说“恭敬而立,受十大受”,则是领受的条文。
于别说十,依菩萨地,有三种戒,谓律仪等。即此十中,受之为三:初有五种,明律仪戒;第二有四种,明饶益有情戒;第三有一种,明摄善法戒。然菩萨戒及八五戒,通时因缘受。若出家戒,不能行卧受,故无有自受。其菩萨三戒,起受心时,要先断恶,方能修善。由断恶修善已,始能饶益有情。然此文相,次第稍别。由先断恶,故此前说菩萨起心法,欲一利物,故余第二说饶益有情戒。既能自恶已断,令他亦善,于诸善品,方能摄受,故次第三明摄善法戒也。律仪戒者,断一切恶。菩萨戒内,有四种者,亦依此义。文中有二:初有一大受,于性及遮,若轻若重,根本随顺,但悉坚持;第二有四受,唯持其性,非遮唯重非轻,唯根本非随顺也。于中有四,即四波罗夷,此名他胜处。恶法损己,名他胜处;善法益已,名已胜处。何者为四种?一若有财法,不得恡惜;二不得为名闻等,自赞毁他;三有怨嫌,彼此相和;四不得起大邪见,谤无因果。今此文中,不依斯次,从后向前说,欲明断恶邪见最重,所以先明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不起犯心者。述曰:第一总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不起慢心。述曰:第一、明第四、不得起大邪见也。慢者,自恃非他高举之相。今于诸尊者一切功德尊宿之处不起慢心,长谓师长有德之人亦无慢意,由此不起增上慢邪见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不起恚心。述曰:第二、明第三、不得赐欢喜也。若有一人于我所生憎害心,又若相共有怨嫌心,相谢令喜不生瞋恨,故云不起恚心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不起嫉心。述曰:第三、明第二、不得为名闻等也。若怀嫉妬,于他身色及外众具,即是依止二根、内外二果深生嫉妬,所有造作皆为名等。既无嫉所作,不为名等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不起悭心。述曰:第四、明第一、不施财法也。由持戒故,若内财法、若外财法物不生恼恨,是故不起四波罗夷也。于四大受明饶益有情中有二:初之二种,明慈与乐行;第二、有两大受,明悲拔苦行。于初中有二:初、畜净财;二、明摄受有情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贫苦众生。述曰:置净财也。菩萨所有钱财有三种:一、敬田,谓三宝;二、悲田,谓贫苦等;三、中容田,谓从子等。菩萨愿所受畜皆为此三,不已名等,置钱财等。言:世尊!我从今日至一切众生故。述曰:第二摄受中,于中有二:初总,后别。此即初也。菩萨所畜,不自为己,乐行四摄,利益一切众生。四摄者,谓布施通三,二爱语柔和悦故,三利行乐劝为善,四同事共所作业,故名四摄也。言以不爱染心、无厌足心、无罣碍心摄受众生。述曰:别受解。然世间中有三种心,极急可污:一于知识生爱染心,二于怨家起杀害心,三于中容人起不摄受心。今菩萨无此三种,故名四摄。圆言不以爱染心者,无第一故,言无厌足心。于诸怨恶不欲弃舍,生怀念之无碍心者,于中容者,当欲摄受,不生舍相也。二云无释疑故。众疑既问,爱诸摄物情,谓菩萨染心说更有,即足有碍故。解云:大众宜闻故说,非染心故。既无有染,即无足无碍也。三云不同凡夫故无染,不同二乘无足,俱离此二,即无碍心也。上二名与乐也。下二明拔苦,于中有三:初拔现在苦果,二明拔未来苦因。初中有二:初标宗,二释所以。言世尊!我从今日至终不暂舍。述曰:标也。胜鬘意云:若见孤,谓无父母;若见独,谓无儿等。幽谓深加重缚,系谓枷鎻等系,病即恶风。种种危难者,危谓危怖,难谓厄难。困苦众生,通结上也。若见此类,终不暂舍。何以故引?言必欲安隐至然后乃舍。述曰:释也。若见危难,令得安隐。义有二义:一财义,二道理义。若见孤独人,必以财义饶益,然后乃舍。若见幽系人,道理拔彼,令得饶益,后方可舍。若有疾病等人,安慰与药,令除重病,饶益方舍也。言世尊!我从今日至终不弃舍。述曰:第二未来苦因也。于中有二:初举宗,二释所以。于前有二:明众生造业,我见生念;第二正明折伏。此即初也。然恶律仪,经论有异。如弥勒疏说:律谓法也,仪谓戒也。有所法戒,故名律仪。今造众苦,行彼净戒,名恶律仪。律仪之体,非造恶也。胜鬘发意:若见恶律及有破戒等人,终不弃舍,令广造罪,欲何所作耶?言我得力时至而摄受之。述曰:正明折伏也。胜鬘云:我自无力,所不能为,若不得有人王力时也。又得众生机根,感我无量力时。降伏有二:谓刚强众生,二随顺者。若刚强者,必苦折伏之;若随顺者,应业摄受之。此举宗竟。释所以中有三:初征起所由,二正释所由,三结摄之意。言何以故者。述曰:征也。于正释有二:初举不舍,二明得益。言以折伏摄受故。述曰:总举不舍也。此文中总,应别论云。言该下二故者,结于下。若刚强者,当折伏故。随顺者,应以摄受故。言令法久住至而得随转。述曰:明得益也。由摄持此二种有情故,诸恶法离,善法俱生。教不自陈,要由人说。既流机学,正法不灭,故云令法久住也。由法久住,人天多,恶道少,善根纯熟。既有斯事,常说过佛正法轮起,恒随如来听闻胜法也。见是利故等。述曰:于第三明摄善法戒中有三:初标宗,二释所以。言世尊!我从今日至终不忘失者。述曰:标宗也。摄者,包含义,法界善法。修受者,领纳义,众善法须念也。于此正法,欲不忘失也。言何以故者。述曰:下释所以。于中有三:初征,二释,三明忘失有损。此即为初征竟。释中有四,即是大乘教、理、行、果。言忘失法者至则不欲大乘者。述曰:释也。忘失法者,谓失教法也。忘大乘者,谓忘理也。忘波罗蜜者,谓无行也。不欲大乘者,谓不得果,菩提、涅槃等果也。言若菩萨不决定大乘至越凡夫地者。述曰:明忘失有损也。不决定者,谓无胜解。胜解若有,于大乘等深生决定。既于大乘不能决定,由无胜解,即涅槃心中生胜解脱。教法不习,则不能摄受正法。无有法,即欲于四善根随所乐入之义永绝,由是不能越凡夫地也。
关于菩萨戒律的别解十种,依据菩萨修行阶位,可分为三种戒律:即律仪戒等。这十种戒法归纳为三类:前五种阐明律仪戒;中间四种阐明饶益有情戒;最后一种阐明摄善法戒。然而菩萨戒与八关斋戒、五戒等,可在任何时间因缘下受持。若是出家戒,则不能以行走、躺卧等方式受持,因此没有独自受戒的情况。菩萨的三种戒法,发起受持之心时,须先断除恶行,方能修习善法。通过断恶修善之后,才能饶益众生。但这段文字的表述次序略有不同。由于先断除恶行,所以此处先说菩萨发起心念的方法,立志利益一切众生,因此第二类说饶益有情戒。既能自己断除恶行,又令他人生起善心,对于种种善法才能摄受修持,所以第三类阐明摄善法戒。
律仪戒,即断除一切恶行。菩萨戒中包含四种重戒,也是依据这个道理。文中有两部分:首先有一条总受持原则,对于本性罪与遮制罪,无论轻重,根本戒或随顺戒,全部坚持守护;其次有四条别受持原则,只持守本性罪,不涉及遮制罪,只重视根本罪而不论轻微过犯,只坚守根本戒而非随顺戒。这四条即四波罗夷罪,又称他胜处。恶法损害自身,称为他胜处;善法利益自身,称为己胜处。哪四种呢?一、若有财物或佛法,不得吝惜不施;二、不得为求名声等缘故,自赞毁他;三、若有怨恨嫌隙,应当彼此和解;四、不得生起严重邪见,诽谤因果不存在。现在这段文字不依此次序,而是从后向前说,意在说明断除恶行中以邪见最为严重,所以先阐明。
“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不起违犯之心。”这是总说。“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不起傲慢之心。”这是第一条,阐明第四“不得生起严重邪见”。傲慢,指倚仗自我、轻视他人的高傲心态。如今对于一切尊长、有功德者、年高德劭之人不起傲慢心,师长及有德之人亦不生轻慢之意,由此不起增上慢等邪见。“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不起嗔恚之心。”这是第二条,阐明第三“不得令怨嫌欢喜”。若有人对我生起憎害之心,或彼此曾有怨恨嫌隙,应当道歉令其欢喜不生嗔恨,所以说不起恚心。“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不起嫉妒之心。”这是第三条,阐明第二“不得为求名声等”。若心怀嫉妒,对他人的容貌、资生产生嫉恨,即是依止内外二根、内外二果深生嫉妒,所有作为皆为名利。既然没有嫉妒所作,便不为名利等。“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不起悭吝之心。”这是第四条,阐明第一“不施舍财物与佛法”。由于持戒缘故,无论内在的佛法或外在的财物,都不生恼恨之心,因此不起四种波罗夷罪。
在四大受持中阐明饶益有情戒,分为两部分:前两种阐明慈心予乐之行;后两种阐明悲心拔苦之行。前者又分二:一、积集清净财物;二、摄受有情众生。“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贫苦众生。”这是积集净财。菩萨所有钱财有三种用途:一、敬田,指供养三宝;二、悲田,指救济贫苦等;三、中庸田,指供给子女等。菩萨愿所受蓄财物皆为此三类,不为己名利,储备钱财等。“世尊!我从今日起……乃至一切众生故。”这是第二摄受众生,其中分总说与别解。此为总说。菩萨所蓄财物,不为自身,乐于实践四摄法,利益一切众生。四摄法即:布施(通财、法、无畏三种),爱语(柔和悦意之言),利行(劝勉行善),同事(共同事业),故名四摄。“以不爱染心、无厌足心、无挂碍心摄受众生。”这是别解。世间有三种心极为污浊:一对知识朋友生爱染心,二对怨家起杀害心,三对中庸之人起不摄受心。今菩萨无此三种心,故称四摄。所谓不以爱染心,即无第一种;言无厌足心,指对怨恶之人不欲舍弃,常怀教化之念;无碍心者,对中庸之人应当摄受,不生舍弃之想。第二种解释为消除疑虑。众人疑问道:爱护所摄受的众生,是否菩萨有染着心?解答说:因大众适宜听闻而说法,非因染心。既然无染着,即无厌足、无挂碍。第三种说:不同于凡夫故无染着,不同于二乘故无厌足,二者皆离,即无碍心。以上两种属予乐之行。
以下两种阐明拔苦之行,分三部分:先拔除现在苦果,再拔除未来苦因。现在苦果中又分二:先标宗旨,再释原因。“世尊!我从今日起……终不暂时舍弃。”这是标宗。胜鬘夫人意思是:若见孤儿(无父母),若见独老(无子女),幽闭指深重束缚,系缚指枷锁囚禁,疾病即恶疾重症。种种危难者,危指恐怖,难指厄困。困苦众生,总结上文。若见此等众生,终不暂时舍弃。为何如此?“必定欲令其获得安稳……然后才舍离。”这是解释。若见危难,令其得安稳。此有二义:一财物救助,二道理开导。若见孤独之人,必以财物饶益,然后才舍。若见囚禁之人,以道理解救,令得利益,后方可舍。若有疾病之人,安慰给药,令除重病,饶益后方舍。“世尊!我从今日起……终不弃舍。”这是第二未来苦因。分二:先举宗旨,再释原因。前文有二:明众生造业,我见生念;第二正明折伏。此即第一部分。所谓恶律仪,经论说法不同。如弥勒疏说:律即法则,仪即戒规。有所效法的戒规,故名律仪。今造作众苦,行持那种所谓“净戒”,称为恶律仪。律仪的本质并非造恶。胜鬘发愿:若见行恶律仪及破戒等人,终不弃舍,任其广造罪业,将如何作为?“当我得势力时……而摄受之。”这是正明折伏。胜鬘说:我若自身无力,则不能作为,若不得人王势力之时。又得众生根机感召,我得无量力时。降伏有二种:一刚强众生,二随顺众生。若刚强者,必以苦切折伏;若随顺者,应以善业摄受。此是举宗完毕。解释原因有三:先征问缘由,二正释缘由,三总结摄受之意。“何以故?”这是征问。正释分二:先举不捨,二明得益。“以折伏摄受故。”这是总举不捨。此文中总说,应分别论述。“涵盖下二种故”,总结下文。若刚强者,当折伏故;随顺者,应以摄受故。“令正法久住……而得随转。”这是明得益。由于摄持此二种有情,诸恶法远离,善法生起。教法不会自行传播,须由人宣说。既流传于有缘学人,正法不灭,所以说令法久住。由法久住,人天增多,恶道减少,善根纯熟。既有此事,常说佛之正法轮常转,恒随如来听闻胜法。见如此利益故等。
在第三阐明摄善法戒中分三:先标宗旨,二释原因。“世尊!我从今日起……终不忘失。”这是标宗。摄,即包含之义,法界一切善法。修受者,领纳之义,众善法须忆念。对此正法,欲不忘失。“何以故?”以下解释原因。分三:先征问,二解释,三明忘失之损。此即初征问完毕。解释分四,即大乘教、理、行、果。“忘失法者……则不欲求大乘。”这是解释。忘失法者,指遗忘教法;忘大乘者,指遗忘理体;忘波罗蜜者,指无修行;不欲大乘者,指不得果,即觉悟、圆寂等果。“若菩萨不决定信大乘……超越凡夫地者。”这是明忘失之损。不决定,指无胜解。胜解若有,则对大乘等深生决定信。既于大乘不能决定,由于无胜解,即便在涅槃心中生起胜妙解脱。教法不修习,则不能摄受正法。无正法,则欲于四善根随所乐入之义永绝,因此不能超越凡夫地。
言我见如是无量大过至故受此大受者。述曰:第三、胜鬘明受之意。既见现在无量过失,深生欲断;复见未来正法可摄,菩萨功德无有边际。为有斯利,故我今日受此十受也。上虽有三文,今是第一、受十受也。
胜鬘夫人说:“我因为看到这些无量的重大过失,所以领受这十大誓愿。” 窥基法师阐述说:这是第三段,说明胜鬘夫人领受誓愿的缘由。她既已见到当前无量的过失,深切生起断除之心;又见到未来正法可以摄受众生,菩萨的功德没有边际。为了获得这样的利益,所以我在今日领受这十大誓愿。上文虽然分为三部分,这里是第一段,即领受十大誓愿。
自下第二法主证明胜鬘请应,于中有六:初法主为证,二胜鬘求相,三瑞相现前,四大众俱见,五同时发愿,六如来许可。
接下来第二段是讲法主证明胜鬘夫人的请求得到应允,其中包含六个部分:首先是法主为她作证,第二是胜鬘夫人请求示现瑞相,第三是瑞相在眼前显现,第四是与会大众都亲眼看见,第五是大家同时发下誓愿,第六是如来予以认可。
言法主世尊现为我证者,述曰:胜鬘引佛为证明法真堪可遵持,世绝言故。
胜鬘说“法主世尊为我作证”,这里解释道:胜鬘请佛来证明这法门真实可信、值得遵循持守,因为其境界超越言语所能形容。
于请瑞相中有二:初、起请所因;第二、正明发请。前中有二:初、为根薄疑生,长夜不安,非义饶益也。言惟佛世尊现前证知至极难度故。述曰:有情根薄疑生,故须请证。如来虽为我身作证,现有情类不能悟解,何以彼善根极为微薄?从闻深理,疑惑便已,何以生耶?以十大受极难受故。度者,到彼岸也。言彼或长夜至说诚实誓者。述曰:众生长夜不安,非义饶益,故今日请瑞相证明。而众生等恼于长夜,起不饶益事,不得安乐,受诸苦。为安彼故,令常得乐,故我今于佛前说诚实誓。誓言:何耶?言我受此十受至出天妙音者。述曰:第二、正明发请也。我今日受十受,十受功德,如说依行,终不弃舍,誓当护持,永无忘失。愿行威力,于大众中,一、雨华出音,证明我誓,令法非利益群品,华有过恶、结果;二、能声有引悟、依学两用。为此故,祈斯相也。
在请求瑞相的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说明请求的缘由;其次正式发起请求。前一层又分两段:第一段,因为众生根基浅薄易生疑惑,长久以来不得安宁,无法获得真实利益。文中说“惟愿佛世尊现前证知这极为难行之事”。述记解释道:众生根基薄弱易生疑惑,所以需要请求佛陀证明。如来虽然能为我亲身作证,但显现众生不能领悟,为何他们善根如此微少?听闻深奥道理后疑惑便生起,为何会这样呢?因为这十大誓愿极难践行。“度”是指到达彼岸。文中说“他们或许长久以来不得安宁,故我今说诚实誓言”。述记解释道:众生长久不得安宁,无法获得真实利益,所以今日请求瑞相证明。众生在漫漫长夜中烦恼,生起无益之事,不得安乐,承受诸苦。为使他们安住,令其常得安乐,所以我今日在佛前立下诚实誓言。誓言内容是什么?文中说“我受此十大誓愿时,愿现天花妙音”。述记解释道:这是第二层,正式发起请求。我今日领受十大誓愿,这十大誓愿的功德,将依言践行,终不放弃,誓愿护持,永不遗忘。愿以修行威力,在大众之中显现两种瑞相:一是天雨妙花并发出音声,证明我的誓言,使法义能利益众生——天花有庄严功德、能结果实;二是妙音能引导觉悟、依止修学两种作用。为此缘故,祈求这些瑞相显现。
言说是语时至真实无异者。述曰:第三、瑞相现前也。由前发誓其心王至如来为应出声雨华。于音乐中而声言曰:如说行者,如是如是,正法无鏁,真菓疑可,当依学也。
这时说话时机成熟,真实与显现没有差别。 窥基解释道:第三部分,祥瑞的征兆显现了。由于之前胜鬘夫人发下誓愿,她的心王已抵达如来境界,为了应和这一境界,空中传出声音、落下天花。在音乐声中,有声音说道:依照所说去修行的人,正是如此,正是如此。正法没有阻碍,真实的果位可以证得,应当依此修学。
言彼见妙华至喜跃无量。述曰:第四、大众俱见也。胜鬘眷属俱见此事,一切众会疑惑除灭,喜不息止也。
说到他们看见妙花时欢喜雀跃不已。这是第四部分,描述大众共同见证的景象。胜鬘夫人的眷属们都目睹了这件事,所有与会者的疑惑全部消除,欢喜之情无法停息。
言而发愿言至同其所行者。述曰:第五、同时发愿也。愿有二种:我等大众,愿常同生,不相舍离;二、若有众行,所习无殊也。
说到发愿时愿与修行者同愿。这里讲述的是第五点:同时发愿。发愿有两种:一是我等大众,愿永远共同修行,彼此不离不弃;二是若有修行实践,所修习的内容也应相同无别。
言世尊悉记至如其所愿。述曰:如来许可也。虽有二受,即是初文二行。
世尊,您已全部授记,正如他们所愿。述记说:这是如来的认可。虽然有前后两种受记,其实都属于最初经文所说的两种修行。
下有二受明教散定二愿,于中先散、后定。散中有二:初、胜鬘发愿,二、如来赞叹。前中有二:初、总标发愿之意,二、别发三愿。
接下来有两段关于教导众生修行方式的内容,分别说明“散愿”与“定愿”。其中先讲“散愿”,后讲“定愿”。“散愿”部分又分为两层:第一层是胜鬘夫人发愿,第二层是如来赞叹她的愿心。第一层中又包含两部分:首先总体说明发愿的用意,其次分别阐述三个具体的愿。
言尔时,胜鬘至无边众生。述曰:总标也。我已行之,今发实愿,安慰有情,无苦得乐,益诸众生。已下三愿,文即为三。言以此善根至第一大愿。述曰:此发正法之智愿,演教智也。言我得正法至第二大愿。述曰:由前发正法智已,若得愿,于无量劫中为诸有情常说妙法,永无疲厌劳虑之心也。言我于摄受至第三大愿。述曰:由说法无厌故,于摄受正法中所有身、命、财等不恡惜心,常能护持正法不坏故。护者,守护;持者,任持正法,终无忘失。
这时,胜鬘说到“无量众生”为止。这里说的是总括标举。我已经实践过这些,现在发起真切的誓愿,安抚一切有情众生,让他们脱离痛苦、获得安乐,利益所有众生。以下三个誓愿,文字就分为三部分。说到“以此善根”至“第一大愿”。这是发起正确理解佛法的智慧之愿,也就是弘扬教法、开显智慧。说到“我得正法”至“第二大愿”。这是由前面发起正法智慧之后,如果愿望实现,将在无量劫中为一切有情众生恒常宣说微妙法义,永远没有疲倦、厌烦或劳心忧虑的念头。说到“我于摄受”至“第三大愿”。这是由说法无有厌倦的缘故,对于在护持正法的过程中所需的身体、生命、财物等,没有吝惜之心,恒常能够维护保持正法不令毁坏。所谓“护”,是守护;所谓“持”,是承担并保持正法,始终不会遗忘丢失。
言:尔时,世尊即应胜鬘至三大誓愿。述曰:第二、如来赞叹,有三:初、法,二、喻,三、合法。此即初也。汝既能发斯三愿,体用弘广,名为大故。言:如一切色,悉入空界。述曰:喻也。如众色空界,能纳今此,如室除喻,若不见恶。言:如是菩萨至真实广大。述曰:合法也。恒沙大愿,皆入三内,以三愿体用弘广,故云真实广大也。
世尊当即回应胜鬘夫人所发的三个大愿。 这里说明:第二段是如来赞叹,分为三层:先是法说,再是譬喻,最后是结合法义。这里就是第一层。 你既然能发起这样三个愿,它们的本体和作用都深远广大,所以称为“大”。
譬如一切色彩,都能融入虚空之中。 这是譬喻部分。 就像种种色彩能被虚空容纳,现在这三个大愿也是如此,如同房间能容纳物品一样,若不理解这个譬喻,就难以明白其中的深意。
同样,菩萨的无量愿力,都包含在这三个大愿之中。 这是结合法义的部分。 恒河沙数般的大愿,都能归入这三个愿里,因为这三个愿的本体和作用既深远又广大,所以说它们是真实而广大的。
于定愿中有二:初略,二广。略中有四:初胜鬘请说,二如来听许,三胜鬘正说,四如来赞叹。
在定愿这部分有两层:先简略说明,再详细展开。简略说明中又分四步:首先是胜鬘夫人请求开示,其次是如来应允,接着是胜鬘夫人正式宣说,最后是如来赞叹。
言:尔时,胜鬘至真实无异。述曰:初请说也。胜鬘言:今复承佛威神,更请调伏大愿,定非虗妄。调谓修善,伏谓折恶。或调者自利,伏者利他。或住前有漏相心所拘,为相心所间,非为调伏。今明无相真解,不为相心所间,故言调伏也。问:上之三业皆无承佛,为何此处独得此名耶?解云:有二:一云上三心是住下之行,是己智分,不假承佛。今摄受正法,十地行愿深取远,非我境界,要须承佛。二云初章正明常住佛果,理实是难。为奉来书,书上具载。胜鬘披已,随解无疑,因即叹说。今日此章,行愿二种无所载。胜鬘生长,但住深宫,未闻圣旨,仰空对佛请加方说。以此行愿非凡小知,唯佛能悟。故此经云:如来述赞此摄受正法,皆是三世诸佛共所叹说。今我亦然,功德无量。故此一章独有承佛之言也。
这时,胜鬘说到“真实无差异”这一段。 记述说:这是开始请求解说的部分。胜鬘说:现在又仰仗佛陀的威神之力,再次请求解说调伏大愿,这决定不是虚妄的。“调”指的是修习善法,“伏”指的是制伏恶行。或者说,“调”是自利,“伏”是利他。又或者,在证入初地之前,心还受有漏的分别执着所束缚,被这些分别心所间隔,就不能称为调伏。这里说明的是无分别的真实智慧,不被执着表象的心所间隔,所以称为调伏。 有人问:前面三处修行(身、口、意)都没有提到仰承佛力,为什么这里单独有“承佛”的说法呢? 解释有两种: 第一种说:前面三心是属于初地之前的修行,是自身智慧分内的事,不需要特别仰仗佛力。而这里所说的摄受正法,是十地菩萨的行与愿,深奥高远,不是我的境界所能及,必须仰承佛陀的加持才能宣说。 第二种说:前面第一章正式阐明的是常住佛果的道理,义理确实深奥。但因为当时有佛陀送来的书信,信上已经详细记载了相关内容。胜鬘展开阅读之后,随即理解而没有疑问,因此就直接赞叹宣说。而今天这一章,关于行与愿这两种内容,信中并没有记载。胜鬘从小生长在深宫之中,未曾亲自听闻佛陀的教导,现在只能遥对佛陀,请求加持才能解说。因为这些行愿不是凡夫或小乘圣者所能知晓的,只有佛陀才能完全了悟。所以这部经中说:如来赞叹这摄受正法之法,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一切诸佛共同称扬宣说的。如今我也一样(仰承佛力而说),功德无量。因此唯独这一章有“承佛”的说法。
言:佛告胜鬘:恣听汝说。述曰:第二、佛许也。恣者,从任汝随意所说。我今加有三,三谓三业也:初、显示无师身,身加也;二、叹胜鬘语加,发此二业。心有二,即思,即是心加故。今恣说故。
世尊告诉胜鬘夫人:“你尽管说吧。”这里记述的是第二部分,即佛陀的允许。“恣”的意思是任由你随意陈述。我现在为你加上三种加持,三指的是身、口、意三业:第一,显示你无师自通的智慧,这是身的加持;第二,赞叹胜鬘夫人的言语,这是口的加持。这两种业用身口表现出来。心有两种作用,就是思虑,也就是心的加持。所以现在请你畅所欲言。
言:胜鬘白佛至真为大愿。述曰:第三正说,有三:初摄受总,只名摄用归体;二所谓下正出愿体;三摄受下结叹愿胜。然总意云也。菩萨所有无量诸愿,无不皆入一大愿中。何者是耶?谓摄受正法愿,乃至包含法界善法皆尽,名之为摄也。此愿真为大愿故。
胜鬘向佛禀告至真为大愿。 此处说明:第三段正式开示,分为三部分:第一是总摄领受,称为摄用归体;第二从“所谓”以下正式阐明愿的体性;第三从“摄受”以下总结赞叹此愿殊胜。其总体含义是:菩萨所有无量诸愿,无不全部含摄于一大愿之中。哪一大愿呢?就是摄受正法之愿,乃至包容法界一切善法无不尽收,所以称为“摄”。此愿真可称为大愿。
于如来叹中有二:初如来赞叹,二胜鬘复叹。前中有三:初叹智谓二能,第二引三世诸佛为证,三自行为证也。前中有二:初叹智,二叹说。言佛赞胜鬘至甚深微妙。述曰:汝有智慧方便,非下所知。甚深微妙,不可思议也。智慧者,实智也。方便者,权智也。实智照实,名甚深也。权智巧用,名微妙也。亦可二智俱深俱巧也。言汝已长夜至解汝所说。述曰:叹说也。汝久植善本,来世有情若非久植善根,余者未能解汝所说也。汝所说甚深难测故。言汝之所说至今说当说。述曰:引三世佛为证己。不但汝今始说此摄受正法,过去三世诸佛曾已广说故。言我今得无至摄受正法。述曰:自引为证也。何但三世诸佛已说,我得无上菩提已来常亦说也。自下胜鬘复说叹。前中有二:初标,二释也。若准梵本,先说后智慧。今翻译者,依此本不据彼方。若论此因,应先智慧后方说故。于中有二:初标说,二标智也。言如是我说至不得边际。述曰:标说也。如是说摄受正法所有功德,若欲穷之,不得边际。三十二相中,梵音声相最为殊胜,故言如来智慧辨才亦无边际。述曰:七辨无尽,岂心虑所及乎?言何以故是至有大利益。述曰:释也。是摄受正法,功德利益俱无量故。已上略竟。于广中有二:初胜鬘广说,二如来随喜。前中有二:初胜鬘承加广说,二推功归佛。前中有三:初胜鬘请说令佛加持,二佛许说,三正说也。
在如来赞叹的部分分为两段:首先是如来赞叹胜鬘,其次是胜鬘再次赞叹。前一段又分为三层:第一赞叹智慧具备两种能力,第二引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佛作为证明,第三以自身修行作为证明。第一层中又分两点:先赞叹智慧,再赞叹说法。经文说“佛讚胜鬘……甚深微妙”。这里解释:你拥有智慧与善巧方便,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这种智慧极其深远、精微奥妙,是不可思议的。智慧指的是真实智慧,方便指的是权宜善巧的智慧。真实智慧观照实相,所以称为甚深;权宜智慧巧妙运用,所以称为微妙。也可以说两种智慧都既深远又巧妙。经文说“汝已长夜……解汝所说”。这是赞叹说法。你长久以来培植善根,未来世间的众生如果不是久植善根,其他人是难以理解你所说的道理的。因为你所说的法义非常深奥,难以测度。经文说“汝之所说……今说当说”。这是引用三世诸佛来证明自己。不只是你现在才开始说这摄受正法的道理,过去三世诸佛早已广泛宣说过。经文说“我今得无……摄受正法”。这是以自身为证。岂止三世诸佛已说,我自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以来,也一直在宣说。
接下来是胜鬘再次赞叹。前面分为两步:先标出要点,再解释。如果依照梵文原典,应先说后说智慧。现在翻译的版本是依据这个译本,不按照梵文次序。如果讨论这里的逻辑,应当先智慧后说法。这部分又分两点:先标举说法,再标举智慧。经文说“如是我说……不得边际”。这是标举说法。像这样宣说摄受正法的一切功德,如果想要穷尽它,是无法找到边际的。三十二相中,梵音声相最为殊胜,所以说如来的智慧与辩才也同样没有边际。这是指七种辩才无穷无尽,岂是凡夫心思所能揣度的?经文说“何以故是……有大利益”。这是解释。因为这摄受正法,功德与利益都是无量无边的。以上是简略部分。
在详细展开的部分分为两段:先是胜鬘详细解说,后是如来表示随喜赞叹。前一段又分两步:先是胜鬘承佛加持而广说,后是将功德归于佛陀。第一步包含三层:第一胜鬘请求说法并请佛加持,第二佛陀允许她说,第三正式开始宣说。
言胜鬘白佛至广大之义。述曰:请也。言佛言便说。述曰:许也。于正说中有二:初总标有三,第二依标广说。言胜鬘白佛至四千法门。述曰:总略也。既言摄受正法广大义,何者是耶?今有三义:一是无量,出生广故;二一切佛法,成就广故;三摄八万四千法门,包含广故。具斯三义,名为摄受正法广大义也。下释中有三,解此三故有。何所以有此三耶?答:以上发三种大愿故:一得正智,当今无量也;二以无厌心为众生说,当今第三八万四千法门也;三护持正法,当今第二一切佛法也。云水地藏四字,解上无量也;六波罗蜜下,解上八万四千也;舍三得三护持正法下,解上得一切佛法也。问:何故标中不说前,以后广释中乃有前耶?答:标中标果为论,要先以根成熟,后方摄生,为是所依,前义次第。下广释中,果既由自,随因次第,更不可说也。
胜鬘对佛陀说至广大之义。记述说:这是请示。说佛陀言便说。记述说:这是应允。在正式解说中分为两部分:首先总体概括为三点,第二依照概括详细解说。说胜鬘对佛陀说至四千法门。记述说:这是总括。既然说到摄受正法的广大意义,那具体指什么呢?现在有三层含义:一是无量,因为能出生无量广大;二是一切佛法,因为能成就一切广大;三是摄受八万四千法门,因为能包含一切广大。具备这三层意义,就称为摄受正法的广大意义。下文解释分为三部分,正是对应这三层含义而展开。为什么会有这三层含义呢?回答:因为上文发出了三种大愿:一是获得正智,对应现在的无量广大;二是以永不满足的心为众生说法,对应现在的第三点八万四千法门;三是护持正法,对应现在的第二点一切佛法。文中“云水地藏”四字,是解释上面的无量广大;“六波罗蜜”以下,是解释上面的八万四千法门;“舍三得三护持正法”以下,是解释上面的获得一切佛法。问:为什么在概括中不按前文顺序说,而在后面详细解释中才有前文的顺序?答:概括中是依果位而论,需要先使根基成熟,之后才能摄受众生,因此以此为所依,形成前面的次序。下面详细解释中,果位既然由自身成就,便随顺因地的次第,就不必再按前面的顺序说了。
于释无量中有四义:一、云显,内德融故;二、水他满故;三、地摄,益足故;四、宝藏,包含具故。问:何故三地摄四喻次第?答:劫初云能普覆云雨,日心水聚为喻,水枯归地为喻,地中有藏为喻。前中有二:初、喻;次、法也。言譬如劫初成时至及种种宝。述曰:喻也。二十劫空讫。从上向下成器世间界至四空居天竟。于炎摩天中大云露乃迁二千界,云中起风二边,其中风下坚鞭绕四方持,渐复下雨有水,风击有金为地轮,地轮上更有水成海,以向上名为须弥山,有七金山四大洲起故。大云内出生无量有果五雨及以种种宝,谓四色故:东、黄金;南、瑠璃;西、白银;北、水精也。东名胜身,面目端严故;南名瞻部,从树得名故;西名牛货,用牛为市故;北名拘卢,地侧四方故。此得举喻也。言如是摄受至善根之雨。述曰:法也。由此摄受正法,出生善根之雨,无量福报随二即而生。今此文中不依次第,先果后因也。
在解释“无量”这一概念时,包含四层含义:第一,像云一样显现,因为内在的功德是融通无碍的;第二,像水一样能令他人满足;第三,像大地一样能摄持,使利益充足;第四,像宝藏一样能包含,使一切具足。有人问:为什么用三地的概念来统摄这四个比喻,并按此次第排列?回答是:以世界初成时的比喻来说明——最初有云能普遍覆盖并降下雨水,这是以云雨为喻;雨水汇聚成水,这是以水为喻;水干涸后归于大地,这是以地为喻;大地之中蕴藏宝藏,这是以宝藏为喻。在第一个比喻(云)中,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比喻,后是法义对照。经文说“譬如劫初成时……及种种宝”这一段,是比喻部分。从二十劫的空劫结束之后,世界从上向下逐步形成器世间,直至四空天完成。在炎摩天中,有大云兴起,甘露普降,覆盖三千大千世界。云中起风,吹向两边,中间的风向下吹拂,使四方坚固持聚,渐渐又降下雨水,形成水界;风击水而凝结出金,成为地轮;地轮之上再积水成海,向上隆起的部分称为须弥山,周围有七重金山、四大洲等相继形成。从这大云之中,出生无量有果报的功德之雨,以及种种珍宝,即四种颜色的宝物:东方黄金,南方琉璃,西方白银,北方水晶。四大洲中,东洲名为胜身洲,因众生面貌端严而得名;南洲名瞻部洲,从洲中特有的瞻部树得名;西洲名牛货洲,因以牛为交易货币而得名;北洲名拘卢洲,因大地形状四方端正而得名。以上是举喻说明。经文接着说“如是摄受……善根之雨”这一段,是法义对照部分。由于摄受正法,便能出生如雨一般的无量善根,无量福报也随之而生。不过在这段文句中,次序并不完全按照因果先后,而是先说了果,后说了因。
於第二中有二:初喻,後法。言又如劫初成時至種種類洲。述曰:舉喻也。三千界藏者,謂一佛所化,水所持也,四百億種種類洲(離此三千為四百億,億類不同,或以百萬為億,或以萬萬為億,進不就廣,退不就略,但取中間千萬為億,億亦不多,錢團不少,得百億名,名不不殊一須彌,其四天下既有百億須彌,約四天下百億,一四百億也)。言如是攝受至皆於中出。述曰:法也。攝受正法者,如喻三千藏也,一切菩薩也。一切菩薩神通之力者,喻東方勝身洲。一切世間安隱快樂者,喻西方牛貨洲也。一切世間如意自在者,昔不自由,聞攝受法,後得自在也。及出世間安樂劫成者,明得淨土也。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於中出者,總結上四也。
在第二段中有两部分:先是比喻,后是法义。经文说“又如劫初成时……至种种类洲”。这是举例比喻。所谓“三千界藏”,是指一尊佛所教化的、由水承载的世界。“四百亿种种类洲”(这数字指三千世界之外另有四百亿,种类繁多。计数标准不一,有的以百万为亿,有的以万万为亿,这里既不取最多,也不取最少,只取中间值千万为亿。这样亿数不算多,钱团数也不算少,得到百亿之名。名称虽不同,但相当于一个须弥山世界。既然四天下有百亿须弥山,那么根据四天下的百亿来算,就是四百亿了。)。经文说“如是摄受……皆于中出”。这是阐述法义。“摄受正法”就像比喻中的三千世界宝藏,“一切菩萨”也是如此。菩萨的一切神通力量,好比东方胜身洲。世间一切安稳快乐,好比西方牛货洲。世间一切如意自在,是指从前不得自由,听闻摄受正法后,便能获得自在。以及出世间的安乐、世界初成时的清净,说明能证得净土。乃至天界、人间众生原本未能获得的,都从这里产生——这是总结以上四点。
于第三中有二:初喻,后法也。言又如大地持至四者众生。述曰:举喻也。大地能持四种担也。于法中有三:初总标喻地,二征别含四,三结四同喻。言如是摄受至喻彼大地。述曰:今摄受正法,能含四种众生,即如于地也。言何等为四至摄以大乘。述曰:别说有四,为常所说也。言是名摄受至为世法母。述曰:此即结文。于中有三:初结同彼大地负四种之担,二结与众生作不请之友,三结为世法母。如文可解。
在第三部分中有两层:先是比喻,后是法义。所谓“又如大地能承担四种重担”到“四种众生”。这是举例说明。大地能够承担四种重担。在法义部分有三层:第一是总说比喻中的大地,第二是分别解释包含的四种,第三是总结这四种与比喻相同。所谓“像这样摄受正法”到“比喻那大地”。这是说现在摄受正法,能够含藏四种众生,就如同大地一样。所谓“是哪四种”到“以大乘摄受”。这是分别说明四种,是经常讲说的内容。所谓“这就叫做摄受正法”到“成为世间佛法的母亲”。这是总结的文字。其中包含三层:第一是总结它如同那大地承担四种重担,第二是总结它给众生作不请自来的善友,第三是总结它成为世间佛法的母亲。按照文字可以理解。
自下第四于中有二:初喻,次法。言又如大地至四种宝藏。述曰:如意名无价,海岸名上价,金等名中价,铜名下价。此举喻也。自下举法,于中有四:初总举同喻,二问起,三别同,四结。言如是摄受至最上大宝。述曰:总同也。言何等为四?述曰:问起也。言摄受正法至授以大乘。述曰:别同也。言如是得大至摄受正法。述曰:此即结文,其中有二:初结众生得宝,显由摄受正法;二结大宝,即是摄受正法也。如文可解。
自下解摄八万四千法门,其中有二:初、以总即别教,二、以总即别行。言世尊授受至即是摄受正法。述曰:将总即别,别复即相即,故体无异。
接下来解释包含八万四千种修行法门,这部分分为两层:第一层是从总体原理落实到具体教法,第二层是从总体原则落实到具体实践。经文说“世尊传授...即是摄受正法”这一段。阐述如下:这是将总体原理与具体教法相互贯通,具体教法又完全契合总体原理,因此二者本质没有差别。
自下于即别行中有三:初标,二释,三结也。言世尊无异至是波罗蜜。述曰:总标也。准前教,应言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无异波罗蜜等。然翻译家不能繁广,以前置讫,后文略之,但言无异波罗蜜等也。
接下来在单独论述的部分分为三层次:首先是总标,其次是解释,最后是总结。从“世尊无无异”到“是波罗蜜”这段,是总括性的标举。依照前文的教示,本应表述为“世尊摄受正法。所谓摄受正法,就是无异于波罗蜜等”。然而翻译者为了避免文句过于繁复冗长,因为前文已经详细说明过,后文便从简处理,只说了“无异波罗蜜等”。
别释中有二:初征,后释也。言何以故摄至子善女人。述曰:此征记也。善男子等,言该下六度。前六度中,文即为六。
解释分为两部分:先是提问,再是解释。“何以故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一句,以下是说明:这是提问的部分。文中所说的善男子、善女人等,涵盖了后面要讲的六度波罗蜜。在前面的六度波罗蜜中,经文就分成了六段来阐述。
自下说布施中有三:初标其所化,二以施成熟下同行摄,三是名下结己化行为波罗蜜义。言应以施成熟者,述曰:第一标其所化也。于同行摄中有三:初菩萨自行布施,二将护彼意下以施摄他,三彼所熟下明所化众生因化德位也。言以施成熟至舍身支节,述曰:第一菩萨自行施也。言将护彼意而成熟之,述曰:第二以施摄他也。言彼所成就建立正法,述曰:第三所化众生德也。言是名檀波罗蜜,述曰:第三总结也。下余五度皆如施中,不能繁述,自应准知。
接下来解说布施度,包含三部分:第一是指明所教化的对象,第二是通过布施来成熟众生、以同行相摄,第三是总结自己的教化行为符合波罗蜜的意义。 所谓“应通过布施来成熟众生”,这是第一部分——指明所教化的对象。 在“同行相摄”这部分中又分三层:首先是菩萨自己修行布施,其次是“将护彼意”以下说明以布施摄受他人,最后是“彼所熟”以下阐明所化众生因教化而获得的德能与阶位。 “以施成熟……乃至舍身支节”,这是第一层——菩萨自行布施。 “将护彼意而成熟之”,这是第二层——以布施摄受他人。 “彼所成就建立正法”,这是第三层——所化众生所成就的功德。 “是名檀波罗蜜”,这是第三部分——总结布施度。 其余五度(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皆可参照布施度的结构来理解,不再逐一详述,应当依此类推。
于戒中有三:言应以戒成就者,述曰:标所化也。言以守护六至正四威仪,述曰:菩萨自持戒也。言将护彼而成熟之,述曰:以戒摄他也。言彼所成熟至建立正法,述曰:所化。答言是名等,述曰:第三、结也。
关于戒律方面包含三点:说到“应以戒成就”,这里说明的是所教化的对象。说到“以守护六根乃至端正四威仪”,这里说明的是菩萨自身持守戒律。说到“护持他们并使其成熟”,这里说明的是以戒律摄受他人。说到“那些被成熟的人……直至建立正法”,这里说明的是被教化的对象。回答中说“这就叫做”等等,这里是第三点,总结。
自下于忍中有三准知。言应以忍成熟者,述曰:标所化也。言若彼众生至颜色无变,述曰:菩萨自行忍也。若有众生种种骂辱无恚心者,耐怨害忍也。言饶益心者,安受苦忍也。第一忍者,谛察法忍也。言将护彼意而成熟之者,述曰:以忍摄取也。言彼所成熟至建立正法,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下,述曰:第三结也。
接下来关于忍辱的部分分为三个层次可以了解。所谓“应当以忍辱来成熟众生”,这里说的是:标明所要教化的对象。所谓“如果那些众生……面容颜色不变”,这里说的是:菩萨自身修行忍辱。如果有众生用各种辱骂侮辱,菩萨心中没有嗔恨,这是耐怨害忍。所谓“饶益心”,这是安受苦忍。所谓“第一忍”,这是谛察法忍。所谓“护持对方的心意而成熟他们”,这里说的是:以忍辱来摄受教化。所谓“那些被成熟的众生……建立正法”,这里说的是:所教化众生获得的利益。所谓“这就叫做……等等”,这里说的是:第三部分的总结。
自下精进中亦有三:言应以精进成熟者,述曰:标所化也。言于彼众生至若四威仪,述曰:菩萨自行精进也。言不起懈怠者,被甲精进也。生大欲心者,摄善精进也。第一者利乐精进也。言将护彼意等,述曰:以精进摄取也。言彼所熟等,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下,述曰:第三结也。
接下来在精进修行方面也包含三点:说到应当以精进使众生成熟,这是指出所要教化的对象。说到对于那些众生乃至行住坐卧四威仪中,这是说明菩萨自身实践精进。说到不产生懈怠,这是披甲精进。生起广大愿心,这是摄善精进。第一的,是利乐众生的精进。说到护持他们的心念等,这是以精进摄受众生。说到那些被教化的众生得到利益等,这是说明所教化的对象获得的益处。说到这就名为……以下,是第三部分的总结。
自下于禅度中亦有三:言应以禅成熟者,述曰:标所化也。言于彼众生至终不忘失,述曰:菩萨行禅也。以不乱心者,安住静虑故,即四禅中现法乐住也。不外向心者,引发静虑也。但能引发无量神通,心恒缘内故。第一正念等者,辨事静虑也。以能成熟一切有情,于所作所说,久时不忘失故。言将护彼意等者,述曰:以禅摄取也。言彼所成熟等者,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述曰:第三结也。
接下来在禅定修行中也包含三部分:说到“应以禅成熟者”,这是指标明所要教化的对象。说到“于彼众生至终不忘失”,这是指菩萨修习禅定的境界。所谓“以不乱心”,是指安住于静虑之中,也就是在四禅中体证现世的安乐境界。“不外向心”,是指引发深定的状态。因为能够引发无量神通,而心念始终向内缘照。“第一正念等”,是辨别事相层面的静虑。由于能够成熟一切有情众生,对于所做过的事、所说的话,即使经过长久时间也不会忘记。说到“将护彼意等”,是指以禅定来摄受众生。说到“彼所成熟等”,是指所教化众生获得的利益。说到“是名等”,这是第三部分的总结。
自下于智慧中亦有三:言应以智慧成熟者,述曰:标所化也。言彼诸众生至工巧诸事,述曰:菩萨自行慧也。显菩萨具学五明论,成熟众生故。言将护彼意等,述曰:以慧摄取也。言彼所成熟等,述曰:所化益也。言是名等下,述曰:第三结也。
接下来在智慧方面也有三点:所谓“应以智慧成熟”,这是说明教化的对象。所谓“那些众生……工巧等各种技艺”,这是说明菩萨自身的修行智慧。显示菩萨全面学习五明论,是为了成熟众生。所谓“随顺他们的心意”等,这是说明以智慧摄受引导。所谓“那些所成熟的”等,这是说明教化的利益。所谓“这就叫作”以下,是第三点总结。
言是故世尊至是波罗蜜多。述曰:第三结文也。
所以世尊说,这才是真正的波罗蜜多。上面这段话是第三部分的总结。
自下于第二得一切佛法,即是前文三大愿中第三护持正法也。文分为三:初请说,二佛许,三正陈。
接下来是第二部分,获得一切佛法,也就是前面三大愿中的第三愿——护持正法。这段文字分为三部分:首先是请求说法,其次是佛陀应允,最后是正式陈述。
言:世尊!我今承佛威神,更说大义。述曰:请说也。复佛三加,我今更说也。言:佛言便说。述曰:佛许也。佛言:汝随时宜顺便,应当更说也。自下正陈中,文有三:初、将法即人;二、释上所以明即,有三别;三、明拥护也。前中有二:初、明人法无异;二、明相即。言:胜鬘白佛至摄受正法。述曰:明无异也者,谓假者,即五蕴也。人人无别,人揽别法,以成总假人故。今行摄受正法,别行即是摄受正法者,总离别法无体,故名无异也。言:摄受正法至即是摄受正法。述曰:明即是无异也。既言摄受正法,善男子!即是摄受正法,故知法即是其人也。
世尊说:“我现在仰仗佛陀的威德神力,再次阐述重要的道理。”这是请求宣说的部分。经过佛陀三次鼓励,我现在继续解说。
佛说:“你便说吧。”这是佛陀的许可。佛说:“你应随顺时机,方便适宜,应当继续宣说。”
接下来正式陈述的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将法与修行者视为一体;第二,解释为何如此说明“即是一体”,分三点阐述;第三,说明护持的意义。
第一部分中又有两点:首先,说明修行者与法没有差别;其次,说明二者相即不二。
经文说:“胜鬘夫人向佛禀白……乃至摄受正法。”这是在阐明“无差别”的含义。所谓“假名的人”,即指五蕴的聚合。每个具体的人并无本质区别,因为人是依托各种不同的法(如五蕴)而组合成的总体假名。如今修行“摄受正法”这个别别的法门,即是总体意义上的“摄受正法者”。离开了别别的法,总体便没有实体,因此说“无差别”。
经文说:“摄受正法……即是摄受正法。”这是在阐明“相即不二,没有差异”。既然说“摄受正法,善男子!即是摄受正法”,由此可知,法就是修行者本人。
自下于释所以中有三:初凭上所以作势生起,明人法相即,有三分义;第二明舍三得三;第三总结。前中有二:初问起,二正释也。言何以故?述曰:问曰:有何所以摄受正法无异者,故复言即耶?次文是答也。言若摄受正法至舍三种分。述曰:释也。有何所以得知即法为人?以能舍三种别故,以知为即,何者是耶?自下别解中有三:初征起,二略答,三别解也。言何等为三?述曰:问也。既言有三,何者是耶?言谓身命财。述曰:略答也。舍身,谓将己身助化造作,不惜功力等也。舍命者,谓不顾身命,能有拔济众苦等事。舍财者,谓能具舍内外财故也。别释此三中,文即为三。前中有二:初明起常等,二明五德也。言善男子至生死后际等。述曰:明迷悟等也。言生死者,谓染缚也。后际者,谓还灭也。言等者,此二无异也。何以故者,以彼真如迷悟依故。若有智慧达解,则为后际涅槃;若有愚痴迷谬,则生死逐起。谓无涅槃,名染缚故。言离老病死至如来法身。述曰:明五德也。一、离老病死德;二、所不坏常住德;三、无有变易;四、不可思议功德;五、如来法身德也。于舍命中有二:初、明无异故等,如前解可解;二、明五德也。何者是耶?言舍命者等。述曰:明生死、涅槃无异也。言毕竟离死至甚深弘法。述曰:明五德也。一、毕竟离死;二、得无边;三、常住;四、不可思议功德;五、通达一切甚深弘法也。于舍财中有二:初、明无二故等;二、明六德。何者是耶?言舍财者,生死、后际等。述曰:明生死、涅槃无异也。言得不共一切众生至殊胜供养。述曰:明六德。一、不共德;二、无尽无减德;三、毕竟成就德;四、不可思议德;五、具足功德;六、供养功德也。言世尊!如是至之所瞻仰。述曰:总结也。
接下来解释其中缘由,分为三部分:首先依据上文缘由展开论述,说明人与法相互融合,包含三层含义;第二说明舍弃三种而获得三种;第三总结。第一部分又分为二:先以提问引出,再正式解释。文中说“何以故?”解释为:有人问:有什么理由说摄受正法与法本身没有差别,却又说二者是一体的呢?后面的文字就是回答。文中说“若摄受正法至舍三种分。”解释为:为什么能知道法就是人呢?因为能够舍弃三种分别,所以知道是一体。具体是哪三种呢?下面分别解释分为三:先提问引出,再简要回答,最后详细解释。文中问“何等为三?”意思是:既然说有三种,具体是哪三种?回答说“谓身命财。”这是简要回答。舍身,是指用自己的身体帮助教化、从事利益众生的事,不惜付出辛劳。舍命,是指不顾自身性命,能够救度众生脱离苦难。舍财,是指能完全舍弃内外一切财物。详细解释这三种,文字也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又分为二:先说明常恒等道理,再阐明五种功德。文中说“善男子至生死后际等。”这是说明迷与悟平等不二。所谓生死,是指烦恼束缚。后际,是指解脱还灭。“等”字表示这两者没有差别。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真如是迷与悟的共同依托。如果有智慧能够通达理解,就成为后际的涅槃;如果愚痴迷惑,生死烦恼就随之而生。所谓没有涅槃,就是指烦恼束缚。文中说“离老病死至如来法身。”这是阐明五种功德:一、远离老病死的功德;二、不被破坏、常住的功德;三、没有变化;四、不可思议的功德;五、如来法身的功德。在舍命部分分为二:先说明无差别平等之理,如前所述可理解;再阐明五种功德。具体是哪些呢?文中说“舍命者等。”这是说明生死与涅槃没有差别。文中说“毕竟离死至甚深弘法。”阐明五种功德:一、彻底超越死亡;二、获得无边功德;三、常住不灭;四、不可思议功德;五、通达一切甚深弘法。在舍财部分分为二:先说明无二平等之理;再阐明六种功德。具体是哪些呢?文中说“舍财者,生死、后际等。”这是说明生死与涅槃没有差别。文中说“得不共一切众生至殊胜供养。”阐明六种功德:一、不共功德;二、无尽无减功德;三、毕竟成就功德;四、不可思议功德;五、具足功德;六、供养功德。文中说“世尊!如是至之所瞻仰。”这是总结。
言世尊!又善男子等。述曰:第三、明能护也。于中有二:初、正法将灭,四众乖反;二、以正直心,入彼和解也。言世尊!又善男子等者,是即初文。朋党,谓互相扇惑也;诤讼,谓彼此言断也。言破坏诤讼故然,云离散朋党故尔也。又云:朋党,意业也;诤讼,语业也;离散,身业也。言以不谄曲至入法朋中。述曰:明和彼也。于中有二:初、明不惜身命和解;二、为如来所记也。此,即也。此即为初。此以五种心,能和于彼诤讼乖违:一、不谄曲身业;二、不欺诳心语业;三、不幻伪心意业。已上三种,不同恶也。四、爱乐正法意业也;五、摄受正法语业也。入法朋中,身业也;下三,同善也。为此三心所拘碍故,入法朋中,不趣邪徒之内也。言入法朋者至之所授记。述曰:如来所记也。
世尊!还有那些善男子们。说明:第三部分,阐明能够护持佛法的人。这里分为两点:第一,正法将要衰微时,四众弟子互相冲突对立;第二,以正直的心,去调解他们使之和解。经文说“世尊!又善男子等”,就是第一点。朋党,指的是互相煽动迷惑;诤讼,指的是彼此争论是非。说“破坏诤讼”是这个原因,说“离散朋党”是那个原因。又说:朋党,属于意业(思想行为);诤讼,属于语业(言语行为);离散,属于身业(身体行为)。经文说“以不谄曲……入法朋中”。说明:这是讲去和解他们。这里分为两点:第一,阐明不惜身命去调解;第二,说明被如来所授记。此,就是。这就是第一点。这里用五种心,能够和解那些诤讼与冲突:一、不谄曲的身业;二、不欺诳的心(语业);三、不幻伪的意(意业)。以上三种,是与恶行不同的。四、爱乐正法的意业;五、摄受正法的语业。“入法朋中”,是身业;后面这三种,是与善法相同的。因为被这三种心所引导的缘故,进入正法的团体中,不走向邪徒的圈子。经文说“入法朋者……之所授记”。说明:这是讲被如来授记。
言:世尊!我见至亦悉知见。述曰:第二、推功归佛,明佛为证,显法可行也。
世尊!我所证悟的境界,如来您也完全知晓、完全见到。
于第二如来随喜中有二:初经家标举,明佛起随喜心;二正明随喜心也。言尔时,世尊至起随喜心。述曰:此经家总标,明佛随喜意。既能摄受正法,是大精进力。精谓精纯,进谓悍勇,故名精进也。
在第二段关于如来随喜的部分包含两个层次:第一是经文记载者的提示,说明佛陀生起随喜之心;第二是正式阐明随喜心的内涵。所谓“尔时,世尊……起随喜心”,这里说的是经文记载者总体提示,表明佛陀随喜的用意。能够领受护持正法,这是极大的精进力量。精指精纯不杂,进指勇猛不懈,所以称为精进。
于正喜中有三:初明精进力大,二劝胜鬘摄受,三引自为证也。前中有三:一谓力士,二牛王,三须弥山王也。力士中有二:初举喻,二法合。言如是胜鬘至大苦痛。述曰:汝既能持摄受正法,大精进力无能屈伏,如大力士以小威力少触身分,彼人生苦无穷也。言如是胜鬘至令魔苦恼。述曰:合也。有二:举余反解。此初,菩萨解具此摄受正法,能除四魔,以小力故,众魔退散,修自利善根,名为少分,魔皆忧苦,由少摄受正法也。言我不见下。述曰:翻解不见凡夫二乘小善,令苦小善也。
在正喜这部分有三层含义:第一是说明精进力的强大,第二是劝勉胜鬘夫人摄受正法,第三是引自身为例证。第一层中又分三点:一是比喻为大力士,二是比喻为牛王,三是比喻为须弥山王。大力士的比喻包含两部分:先是举出比喻,再是用法理来贴合。经文说“如是胜鬘……大苦痛”。这里解释道:你既然能够持守并摄受正法,这种大精进的力量无人能够折服,就像大力士,旁人只用微小的力气稍微触碰他的身体,那人就会感到无尽的痛苦。经文说“如是胜鬘……令魔苦恼”。这是贴合法理的部分。分为两点:举出其他情况反过来解释。这里是第一点,菩萨理解并具备这种摄受正法的能力,能够破除四种魔障,因为这种力量哪怕只是少许,众魔也会退散;修行自利的善根,只能算作微小部分,但魔众都已忧愁苦恼,这都是由于少许摄受正法的缘故。经文说“我不见……”。这里反过来解释:不见凡夫与声闻缘觉二乘所修的小善,能使魔众感到苦恼——这种小善是不能的。
于牛王中有二:初举喻,二合法。言又如牛王至胜一切牛。述曰:明喻也。然此牛王有五种相,谓角、峰、胡、归、局,形色严丽,诸牛中胜,名曰牛王也。言如是大乘至以广大故。述曰:一切善根有三差别,今此摄受善根胜余二乘善根,唯举利他一德,名为少分。何以故耶?大乘以广大故也。
在牛王的比喻中包含两部分:首先是举例比喻,其次是结合佛法说明。文中说“又如牛王超越一切牛”至“胜过所有牛”。这是阐明比喻的意义。这牛王具备五种特征:角、峰、胡、归、局,形态色泽庄严美妙,在所有牛中最为殊胜,所以称为牛王。文中说“如此大乘”至“因为广大无边的缘故”。一切善根可分为三种类型,这里所说的摄受善根胜过其他二乘的善根,但仅举出利益他人这一种功德,只是部分说明。为什么呢?因为大乘法门广大无边的缘故。
于山王中有二:初举喻,二二合法也。言又如须弥山王至胜于众山。述曰:然须弥七重山内最为殊胜,名为山王也。
这就像山中的王者,有两层含义:首先是用比喻来说明,其次是将这个道理对应到佛法中。经文说“又如须弥山王,超越其他群山”,这里要解释的是:在七重山脉中,须弥山最为殊胜,所以被称为山中之王。
言如是大众至以广大故。述曰:摄受有二:一不舍身命财,谓地前初住菩萨;二舍身命财,复能摄受正法地上菩萨,故云胜不舍身命财。大乘初住菩萨善根尚不同地上菩萨善根,何况二乘有善,故云何况二乘。所以者何?以大乘广大故也。问曰:何以要有三种喻耶?答:有五解:一云上文云摄受无量一切佛法,摄八万四千法门也。今力士即无量也,牛王者即摄四千也,须弥山王者谓一切佛法。二云有三种行,谓离恶、利生、摄善。今力士者离恶行也,牛王者利众生行也,须弥山王者摄善行也。三云三乘故力士胜声闻也,牛王者出缘觉也,山王者出于七地也。四云佛有三身故,五因有三惑故,六用有三明故,七能除三毒故,八能修三学故,九能出三居故,十永离三涂故。力士取力胜,牛王取外好胜,山王取体胜。又云力士喻降魔胜,牛王对二乘胜,山王形地前胜。言是故胜鬘当以摄受至建立众生。述曰:第二劝学也。于中有二:初明劝胜鬘开演也,二明开演利益。此即初也。然即众生三种机别:一最下,二中,三言开士为下机力士也,言教他者为中机牛王也,言建立者为上机山王也。或有众多三分,如所述也。言如是胜鬘至如是大果。述曰:明利益也。与声闻乘名为大利力士,与缘觉果名为大福牛王也,与大乘果名为大果山王也。更有余三,准前可解也。
说到这样的大众乃至因为广大的缘故。述说:摄受有两种:一是不舍弃身命财物,指初地之前的初住菩萨;二是能舍弃身命财物,又能摄受正法的地上菩萨,所以说胜过不舍身命财物。大乘初住菩萨的善根尚且不同于地上菩萨的善根,何况二乘有善根,所以说何况二乘。为什么呢?因为大乘广大的缘故。问:为什么要有三种比喻呢?答:有五种解释:一说上文说到摄受无量一切佛法,就是摄受八万四千法门。现在说的力士就是无量,牛王就是摄受四千,须弥山王就是说一切佛法。二说有三种修行,就是远离恶行、利益众生、摄受善法。现在说的力士是远离恶行,牛王是利益众生的修行,须弥山王是摄受善法的修行。三说因为有三乘,所以力士胜过声闻,牛王超出缘觉,山王超出七地。四说佛有三身所以如此,五因为有三惑所以如此,六运用有三明所以如此,七能除去三毒所以如此,八能修习三学所以如此,九能超出三界居所所以如此,十永远脱离三恶道所以如此。力士取力量殊胜,牛王取外在美好殊胜,山王取本体殊胜。又说力士比喻降伏魔障殊胜,牛王对比二乘殊胜,山王形胜于地前菩萨殊胜。所以说胜鬘应当以摄受乃至建立众生。述说:第二是劝勉学习。其中有两部分:先是说明劝勉胜鬘开演,再说明开演的利益。这就是第一部分。然而众生有三种根机差别:一是最下等,二是中等,三是开士为下等根机的力士,说教他的是中等根机的牛王,说建立的是上等根机的山王。或者有多种三分法,如所述说。说到这样的胜鬘乃至这样的大果。述说:说明利益。给予声闻乘名为大利益的力士,给予缘觉果名为大福德的牛王,给予大乘果名为大果的山王。还有其他三种,参照前面可以理解。
言胜鬘我于至不得边际。述曰:第三引佛自下证也。于中有二:初说难尽,二难功德无边也。此即初也。佛言:此摄受正法,于多僧劫说之难尽也。不但说之难穷,功德复无量。何者言是故胜鬘至无边功德。述曰:总结明功德无边也。上来四章明行讫。
胜鬘啊,我对这摄受正法的境界,始终无法测度它的边际。 这里说明的是第三部分,引用佛陀的话来证明。其中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说这法义难以穷尽,第二是说其功德无边无量。这里就是第一层。 佛陀说:这摄受正法的道理,纵使经过无数僧劫的时间去解说,也难以说尽。 不但说法难以穷尽,它的功德更是无量无边。 为什么这样说呢?接下来“是故胜鬘……无有边际功德”这一段,就是总结说明功德无边的道理。 以上四章,至此已阐明修行法要。
自下第五明果,于中有二:初明佛劝说,二胜鬘承力正陈也。
接下来第五部分说明修行成果,其中包含两层内容:首先说明佛陀鼓励宣说,其次是胜鬘夫人承佛威德之力正式陈述。
言:佛告胜鬘至摄受正法。述曰:佛加劝说,加有三加,谓身、语、意,如上具辨。问:上之四章,如来不劝胜鬘自陈,何故此中佛加劝说耶?答:上之四行,已曾修学,所以自陈。今果虽复通因,今位曾未来修,非己之分,所以须加也。昔开一为三,未明合三为一,胜鬘则为破念,恐其情违于圣教,为此要待佛告。
佛告诉胜鬘菩萨关于摄受正法的部分。这里说明:佛以三种加持劝勉宣说,即身、语、意三加,具体内容如前所述。有人问:前面四章,如来并未劝胜鬘菩萨主动陈述,为何此处佛要加持劝勉呢?回答:前面四种修行,胜鬘菩萨已经修学过,因此能自行陈述。而此处所言的果德虽然也贯通于因行,但胜鬘菩萨在此境界尚未曾修习,不属于她自身本分所证,所以需要佛力加持。过去佛陀开示一乘法分为三乘,尚未说明三乘终归合一,胜鬘菩萨为了破除众生的执着念头,担心凡情违背圣教,因此必须等待佛陀亲口宣说。
于正说中有二:初胜鬘敬诺叹仰受教,第二承力即说也。言胜鬘白佛至唯然受教。述曰:承佛威力,敬诺于故,故曰唯然也。说中有二:初明出生名曰大乘,二六处下摄入故名曰大乘门。何以有名二耶?答:有二义:一云若定姓智定皆从大乘中出,名出生,名大乘也。二云若不定种姓及大乘种姓毕竟还归大乘,名摄入大乘。二云于不定性中有二义:若始从小教趣小果时,名出生,故名大乘;若已回心归大乘时,名曰摄入,故名大乘也。
正式讲解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胜鬘夫人恭敬应诺、赞叹仰受佛陀教诲,其次是她承佛威神力开始说法。经文从"胜鬘白佛"到"唯然受教"这段,就是表达她承佛威神力而恭敬应诺,所以称为"唯然"。
说法内容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阐明"出生"称为大乘,第二是从"六处"以下说明"摄受归入"称为大乘法门。为何要分这两个名称呢?有两个原因:其一,若是定性声闻缘觉,其实都是从大乘法中化现而出,这叫"出生",所以称为大乘;其二,若是不定种性及大乘种性的修行者,终究要回归大乘,这叫"摄受归入"大乘。另一种解释是,针对不定种性修行者有两种情况:当他们初学小乘法趋向小乘果位时,称为"出生",此时仍属大乘范畴;当他们回心转意归向大乘法时,就称为"摄受归入"大乘法门。
于前明出生名大乘中有三:初总标略举,二释所以,三结成也。言即白佛言至是摩诃衍。述曰:略标举也。今言摄受正法者,即是摩诃衍。摩诃衍者,名大乘故。此名讹,应名摩诃耶;那方语谬,名为衍故。于释中有二:初总,次别。总中有二:初征,后释。言何以故。述曰:征也。言摩诃衍至出世间善法。述曰:总释也。何以故者,有何所以摄受正法即是摩诃,而能出生三乘等耶?答意云:摩诃衍者是总,总能含别,为是能出三乘等也。
胜鬘夫人接着对佛陀说:"我现在所说的摄受正法,其实就是摩诃衍。"这是先总体说明大乘能出生一切佛法。所谓摩诃衍,就是大乘的意思。不过这个名称在传译时有些偏差,原本应该叫作"摩诃耶",因为方言发音不准确才成了"衍"字。
解释这部分内容分为两大段:先是总体说明,再详细解释。总体说明中又有两层:先提问,后解答。"何以故"这就是提问。回答说:"摩诃衍能生出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这三乘,以及一切世间出世间的善法。"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是想知道:为什么说摄受正法就是摩诃衍,而且能够生出三乘等佛法?解答的大意是:摩诃衍是总纲,总纲能包含各个分支,所以才能生出三乘等佛法。
于别释中有二:初、出生德,二、依生德。出生德亦有二:初、举喻,二、合法也。言世尊!如阿耨等。述曰:举喻也。言阿耨者,名曰清凉,无诸热故。此名谬略,应言阿那婆达多池故。此在香山南、雪山北,深五十由旬,方亦如是。其岸亦高五十由旬,除非得通人,方能往彼。此池出四大河,南殑伽、北信度、西徙多、东博蒭作牛头等。此四出已,各绕池一周,入四方海也。此四河出至五十由旬,各分为五。四有河,何故此中言八大河耶?答:余经中四者,据本说。复有余经言二十河,末并合说。此中言八者,说此经在南面,河分五河,更取余三方根本,名曰八河。南取末除本,余取本非末也。言如是摩诃至出世间善法。述曰:合法也,可解。问:喻中八河,为况法中但有声闻等四,如何喻相喻耶?答:法中还有八义,即此四中俱有因、果二义,即名为八义也。言世尊!又如至而得生长。述曰:此名依生德。世间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而得长也。言如是一切至而得增长。述曰:合法也。三乘等种,依大乘而得增长也。
在详细解释的部分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本具的功德,其次是依止而生的功德。本具功德也分两层:先是用比喻说明,再结合法义解释。
经文中说"世尊!如阿耨等",这是在举比喻。"阿耨"是指清凉无热恼的意思,这个名称是简略的说法,完整应该叫"阿那婆达多池"。这个池位于香山以南、雪山以北,深五十由旬,方圆也是五十由旬。池岸高达五十由旬,除非有神通的人,否则无法到达。这个池流出四条大河:南面是殑伽河、北面是信度河、西面是徙多河、东面是博蒭河,形状像牛头等。这四条河流出后各绕池一周,最终汇入四方大海。每条河流出五十由旬后,又各分成五条支流。既然原本只有四条河,为什么这里说八大河呢?答案是:其他经典说四条河,是从本源来说的。另有经典说二十条河,是把主干和支流合起来说。这里说八条河,是因为这部经是在南面宣说的,南面的河分成了五条支流,再加上其他三方的基本河流,所以称为八条河。也就是南面取支流不取主干,其他三方取主干不取支流。
经中说"如是摩诃衍出生世间出世间善法",这是在结合法义说明,道理可以类推。有人问:比喻中说八条河,但法义中只有声闻等四类圣者,如何用比喻来对应呢?答案是:法义中其实也包含八个方面,就是这四类圣者各自都具备因位和果位两种含义,合起来就是八种含义。
经中说"世尊!又如一切种子皆依大地而得生长",这是在说明依止而生的功德。世间所有种子都要依靠大地才能发芽、成长。
经中说"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依大乘而得增长",这是在结合法义说明。声闻、缘觉等三乘的善根种子,都要依靠大乘法才能得以增长。
言是故世尊至出世间善法。述曰:总结有二:初、大外无小,小外无大;二、世、出世亦尔。故得为生、为依也。
所以世尊乃至世间出世间善法。解释:总结有两层含义:第一,大乘之外没有小乘,小乘之外也没有大乘;第二,世间法与出世间法也是如此。因此,它能够作为众生产生的根源,也作为一切法依靠的根本。
于摄入明一。前中有二:初明因摄入,二明果摄入。前中有二:初总标,二释所以。言如世尊说至说此六处。述曰:此总标也。文有三别:一引佛诚说,二别征,三别列明说也。此六法中,三义所摄,依四法迹,谓无贪无瞋为戒学迹,正念定学迹,正定慧学迹。戒学但是威仪,不能断惑,唯有定慧,方能灭除。今此文中,依断惑次第,先定慧,后说戒学。以定慧二能断惑修善,故名住名灭。住故善法得生,灭故诸惑皆尽也。前四名所受教法,后二名能受者行法。前四中,前二经法,后二律法。又六法中为三对:初二住灭相当,中二广略相当,后二始终相当。若此六法趣声闻果,即是小乘家近方便,与大为方便,方便大乘也。波罗提木叉者,名为解脱,略本也。毗尼者,名为调伏,广本也。何以故下,释。释中有二:初征,后释。何以故,谓征也。释中有三,释彼三学,文即为三。言正法住等。述曰:解住也。通定慧二学故。言正法灭等。述曰:释灭也。通二学故。言波罗提木叉等。述曰:解戒学也。于中有二:初解波罗与毗尼无异,第二明出家受具足。言波罗提木至第一名异。述曰:明无异也。此二广略有异,而体无殊,同明戒学义故。于解出家受具足中有三:初、正解毗尼即大乘学;二、明上所以结归出家受具足;三、引阿罗汉为证,明无异。言毗尼者至受具足故。述曰:解毗尼也。于中有二:初、标;二、释。释中有二:初、征;后、释。言毗尼者即大乘学者,标也。明与大乘为方便,毕竟归本故。何以故者,征问起也。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者,释所以也。以三乘学果随依佛学,故出大乘学也。言是故说大至是受具足。述曰:乘上所以结为出家受具足也。而虽后起果不同,毕竟是归大乘,故此六法为大乘说也。有何所以得者,知耶?言是故阿罗汉等,答上所以也。第三、引阿罗汉为证也。于中有二:初、标;二、释。言是故阿罗汉等。述曰:标宗也。阿罗汉人无自能出家,要依佛故。又云:离大乘外,无有罗汉能自出家,要依大乘也。此中既云缘,以有麟角喻人,亦见佛故,唯有诸佛自然得戒也。言何以故。述曰:释也。有二:初、征;后、释。所以此即是征。
在说明“摄受归入”这一道理中,首先阐明因地的摄受归入,其次阐明果地的摄受归入。关于因地的摄入,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总体概括,再解释缘由。经文说“如世尊说……说此六处”这段,是总体概括。文字可分为三层:一是引用佛陀的教诲,二是分别提问,三是分别列举说明。这六种法,包含三方面意义,依据四种修行基础:无贪、无嗔是戒学的基础,正念是定学的基础,正定是慧学的基础。戒学主要规范行为仪态,本身不能断除烦恼,只有定与慧才能真正灭除烦恼。现在这段文中,依据断除烦恼的次序,先讲定慧,后说戒学。因为定慧二者能断除烦恼、修习善法,所以称为“住”与“灭”。因“住”而善法得以生起,因“灭”而诸种烦恼皆能除尽。前四种属于所领受的教法,后两种属于能领受者的行持法。前四种中,前两种是经法,后两种是律法。又可将这六法分为三对:前一对与“住”“灭”相应,中间一对与“广略”相应,后一对与“始终”相应。如果这六法导向声闻果位,就是小乘的浅近方便法门;若以此作为通向大乘的途径,便是大乘的方便法。波罗提木叉,意为解脱,是戒律的简略根本。毗尼,意为调伏,是戒律的详广根本。“何以故”以下,是解释部分。解释分为两层:先提问,后解答。“何以故”是提问。解答部分有三段,分别解释戒、定、慧三学,文字即对应三段。“正法住等”这段,是解释“住”。它贯通定、慧二学。“正法灭等”这段,是解释“灭”。也贯通定、慧二学。“波罗提木叉等”这段,是解释戒学。其中包含两层:先说明波罗提木叉与毗尼并无实质差异,第二说明出家受具足戒的意义。“波罗提木……第一名异”这段,是阐明二者无差异。这两者虽有详略形式的不同,但本质并无差别,都是阐明戒学的义理。在解释出家受具足戒的部分有三层:一、正解毗尼即是大乘所学;二、说明上述理由并归结为出家受具足;三、引阿罗汉为证,说明无差异。“毗尼者至受具足故”这段,是解释毗尼。其中分两层:先标举,后解释。解释又分两层:先提问,后解答。“毗尼者即大乘学者”,是标举。说明它作为大乘的方便法,终究归于大乘根本。“何以故者”,是提问。“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者”,是解释缘由。因为三乘的学果都是随依佛陀而学,所以出自大乘之学。“言是故说大至是受具足”这段,是承接上文理由,归结为出家受具足。虽然后来产生的果位有不同,但终究是归于大乘,所以这六法是为大乘而说。有什么根据知道呢?“言是故阿罗汗等”,是回答上述理由。这是第三层,引阿罗汉为证。其中分两层:先标举,后解释。“言是故阿罗汗等”这段,是标举宗旨。阿罗汉自己并无能力出家,必须依靠佛陀。也就是说,离开大乘,并没有阿罗汉能自己出家,必须依靠大乘。这里既然说到因缘,因为有像麟角一样稀少的独觉圣者,也能见佛的缘故,所以唯有诸佛是自然得戒。“言何以故”这段,是解释。有两层:先提问,后解答。“所以”即是提问。
言阿罗汉依至受具足故。述曰:释所以也。阿罗汉人要依如来出家等故,知六法为大乘故,说究竟归本故。
阿罗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要依靠如来才能完成出家受戒等修行。这里解释原因:阿罗汉必须依赖如来的教导出家修行等,才能了知六种法是属于大乘法门,因此说他们终究要回归根本。
于第二明果摄入中有二:初略开二章,二略广释。上章言阿罗汉有恐怖。述曰:略开二章也。初归依佛章,以色法未尽有归,此明心失。二有恐怖章,以对治未满五住地在有怖,此明行失。由是阿罗汉又须依于佛,犹有恐怖标宗也。下释中有二:初略释二章,二阿罗汉得辟支佛下广释二章。略中有二:初言便先释恐怖章,二何以故世尊依不共依下释归依章。前中有三:初法,次喻,后结。
在第二段说明果位摄受的部分包含两个层次:首先简要开示两个要点,其次展开详细解释。前文提到“阿罗汉有恐怖”,这里正是简要开示两个要点:第一是“归依佛”这一要点,因为色法尚未完全断尽所以需要归依,这说明了心念上的缺失;第二是“有恐怖”这一要点,因为对治烦恼尚未圆满、仍处在五住地惑中所以存在恐惧,这说明了修行上的缺失。因此阿罗汉仍需依止于佛,尚且怀有恐惧——这是点明主旨。接下来的解释分为两部分:先简要解释这两个要点,再从“阿罗漢得辟支佛”往后详细阐释。简要解释中又分两层:先解释“恐怖”要点,再以“何以故世尊依不共依”起头解释“归依”要点。前者的解释包含三个步骤:先说法理,其次譬喻,最后总结。
言何以故至怖畏相住。述曰:法说言:一切无有。无谓空,无即空观也。行谓缘空之智。若菩萨依止空智而无怖,其阿罗汉人依大乘教,观空之智逐相住,故名怖畏相住。明二乘未修三乘之外,对治无明住地之行故,故言无行也。恐怖者,变易生死也。相者,是慧于空住法不解,名相也。住者,此二乘利。相者,自智解不满。住者,余地名住也。若顺此方,应云住相。今顺西方,故名相住也。言如人执釰,欲来害己。述曰:喻说无明为贪,应因果相,去甲如执,变易生死如釰。已者,罗汉是二乘,已修自地,名已满,谓无生死。今为变易生死堕后,故名害己,喻成相也。言是故阿罗至无究竟乐。述曰:明阿罗汉既是恐怖,即知无毕竟乐也。
为什么说到“怖畏相住”呢?解释如下:经文中说“一切无有”。“无”指的是空性,“无”就是观照空性的智慧。“行”指缘于空性的智慧。如果菩萨依止空性智慧而无所畏惧,那么阿罗汉依照大乘教法,观照空性的智慧却停留在表象上,所以称为“怖畏相住”。说明二乘修行者尚未修习三乘之外对治无明根本烦恼的修行,因此说“无行”。“恐怖”指的是变易生死。“相”是指智慧对于空性停留在表象上未能真正理解,称为“相”。“住”指这种二乘的智慧。“相”指他们自身的智慧理解不圆满。“住”指停留在其余境界中称为“住”。如果按照这里的表达习惯,应该说“住相”。现在依照西方的语序,所以称为“相住”。
经文说“如人执剑,欲来害己”。解释如下:这是比喻说明无明如同贪欲,因果相应,如同有人执持兵器,变易生死如同利剑。“己”指阿罗汉作为二乘修行者,已经修完自身的境界,称为已圆满,认为没有生死了。如今因为变易生死而堕落于后,所以称为“害己”,比喻形成了这种表象。
经文说“是故阿罗汉……无究竟乐”。解释如下:说明阿罗汉既然有恐怖,就知道他们没有究竟的安乐。
言何以故阿罗汉依不求依?述曰:释归依章有三:初法,次喻,后结。言依不求依者,不求依谓如来,更无有人能与如来为归依处,故名不求依。今罗汉依如来得住,故名依不求依。言如众生无依至则求归依。述曰:喻也。二、喻二乘不能与他为依。如似多生,于他无依:一、彼无明,二、彼生死,故言彼彼。如此众生有恐怖,便即求依;罗汉既恐,故知求也。言如是阿罗至依于如来。述曰:能成依佛也。
于广释中有二:初、涤有恐怖人;二、是故阿罗汉下,正解怖畏归依。于中有二:从初至无边不断,如来解怖畏;二、如来无有齐限下,广解归依。于中有二:初、正明怖畏;二、世尊!彼者所得地下,正明摄入一乘。前中有二:初、略明二乘不得菩提;二、何以故?唯如来下,广释。前中有二:初、明无菩提;二、明无涅槃。
在详细解释的部分分为两层:第一层是消除有恐惧者的疑惑;第二层从“是故阿罗汉”开始,正式解释怖畏与归依。这部分又分两段:从开头到“无边不断”,是如来解释怖畏;第二段从“如来无有齐限”以下,广泛解释归依。其中又分两层:第一层是正式说明怖畏;第二层从“世尊!彼者所得地”起,正式说明摄归于一乘。前一层又分两段:第一段略说二乘不能证得菩提;第二段从“何以故?唯如来”以下,详细解释。前一段再分两层:第一层说明没有菩提;第二层说明没有涅槃。
言世尊!阿罗汉至当有所断。述曰:明无菩提也。约四智,文则有四。然四谛有二,谓有化四圣谛,二无化四圣谛。应唯无分段生,名我生己尽;未离变易生,故名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也。道有二种,谓生空、法空。若唯证生空智,名梵行已立;若未证法空智,名有余梵行成,故不纯也。灭有二种,谓有余等二,云不住处也。若住有余等二,名所作已办;若未得不住,名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集有二种,谓二障也。若唯断故,烦恼障尽,名不受后有;若未断所知障,名不度彼,故当有所断也。此上明无菩提也。言以不断故至槃界远故。述曰:明无涅槃也。以未断烦恼,毕竟无有三事大涅槃也。
世尊!阿罗汉还有需要断除的烦恼。这里说明他们尚未证得觉悟。从四种智慧的角度来看,这段经文包含四层含义。然而四圣谛有两种:一种是教导他人时所设的“有教化的四圣谛”,另一种是自身实证的“无教化的四圣谛”。应当说,阿罗汉只是断除了分段生死,所以说“我这一期的生命已经结束”;但还没有脱离变易生死,因此称为“有余”。生死之法尚未穷尽,所以还有“生”的存在。道也有两种,即“人无我”之道和“法无我”之道。如果只证得了人无我的智慧,可以说是“清净的修行已经建立”;如果还没有证得法无我的智慧,就称为“还有剩余的清净修行未完成”,因此并不纯粹。灭也有两种,即“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等,也就是“无住涅槃”。如果安住在有余涅槃或无余涅槃中,可以说是“所应做的事已经完成”;如果还没有证得无住涅槃,就称为“事情尚未究竟”,所以还有应当去完成的事。集也有两种,指的是烦恼障和所知障。如果只断除了烦恼障,说“烦恼障已尽,不再承受未来的生死”;但如果还没有断除所知障,就称为“尚未超越那个障碍”,所以还有需要断除的。以上说明他们尚未证得觉悟。经文说“因为尚未断尽烦恼……距离涅槃境界还很遥远”。这里说明他们尚未证得涅槃。由于烦恼没有彻底断除,终究不具备涅槃所具备的三种大事(常、乐、我、净等功德)。
下广中有二:初、广涅槃;二、观察解脱下,广菩提。前中人二,文有五对。人二者,如来、二乘也。问:直明二乘不得以竟,何须名如来得耶?答:有三义:一、举如来得,显三乘本来不得也;二、云举如来得,显与二乘为归依处。五对中,前四明得不得义,第五双结。前四中有二:初三明行德分别,后一显断德分别。前行德中有三:初宽狭,次浅深,后麤细。以四中,先明如来得,后明二乘不得。一一句中皆有四句:初二明如来得,后二明二乘不得。翻前二也。亦有别解,明我生已,尽智等现。五对中,前四如次第:一、有为无为对,无宽狭对。言何以故唯至是佛方便。述曰:二乘唯得无为,言无涅槃,如来具证实得涅槃也。然无为中有二,谓真、假,第二对也。言唯有如来至是佛方便。述曰:假实对,亦名浅深对。如来二种俱有,名有涅槃;二乘唯得是假,名无涅槃。言唯有如来至是佛方便。述曰:第三对。于假择灭中有二:若声闻,唯得烦恼障假择灭;若如来,具证二障假择灭。故于如来,名得涅槃,麤细对也。言唯有如来至是佛方便。述曰:于假择灭中有二,谓种习对也。若声闻,唯断种子,不除习气;若如来,具断二种,名得涅槃,种习对也。言唯有如来得般涅槃至去涅槃界者。述曰:法身解脱对。若声闻所断,唯得名曰解脱身;若如来所得,名曰法身。为三界尊,作四生主,人天敬仰,八部遵持。故说如来实得涅槃,若声闻是方便也。
在详细展开的部分有两层:第一层是广泛阐述涅槃;第二层从“观察解脱”之后,是广泛阐述觉悟。前一部分(广涅槃)中又包含两个主体,经文中有五组对照。两个主体是指:如来与二乘(声闻、缘觉)。有人问:直接说明二乘不能真正得到(涅槃)就够了,为什么还要提如来能得到呢?回答:有三个原因:第一,举出如来能得,是为了显示三乘(声闻、缘觉、菩萨)本来就不能得到;第二,举出如来能得,是为了显示如来是二乘众生的归依之处。五组对照中,前四组阐明“得”与“不得”的含义,第五组是双重总结。前四组中又分两类:前三组是修行功德的分别,后一组是断除烦恼功德的分别。修行功德的部分有三层:首先是范围宽窄的分别,其次是境界深浅的分别,最后是粗细的分别。在这四组(对照)中,都是先说明如来能得,后说明二乘不能得。每一句里都包含四层意思:前两层说明如来能得,后两层说明二乘不能得。(这)是与前面(所述)相反的。也有别的解释,说明“我生已尽”等智慧现前。
五组对照中,前四组依次是:第一,有为与无为的对照,也就是无宽狭的对照。经文说“何以故……唯是佛方便”。(这里阐述说:二乘只证得了无为法的一部分,说他们“无涅槃”,而如来则完全证悟,真实得到了涅槃。然而无为法中又分两种,即真实无为和假名无为,这是第二组对照。)经文说“唯有如来……是佛方便”。(这是真实与假名的对照,也称为深浅对照。如来两种都具备,所以称为“有涅槃”;二乘只得到了假名部分,所以称为“无涅槃”。)经文说“唯有如来……是佛方便”。(这是第三组对照。在假名择灭(一种无为法)中又分两种:如果是声闻,只断除了烦恼障的假名择灭;如果是如来,则完全证悟了烦恼障和所知障两种假名择灭。所以对于如来,称为“得涅槃”,这是粗细的对照。)经文说“唯有如来……是佛方便”。(在假名择灭中又分两种,即种子与习气的对照。如果是声闻,只断了种子,没有清除习气;如果是如来,两种都断除了,称为“得涅槃”,这是种子与习气的对照。)经文说“唯有如来得般涅槃……去涅槃界者”。(这是法身与解脱身的对照。如果是声闻所断所得,只能称为解脱身;如果是如来所得,则称为法身。如来是三界中最尊贵的,是四类众生的依怙,受人天敬仰,天龙八部遵奉持守。所以说如来真实得到涅槃,而声闻所得的只是方便(非究竟)。)
于广菩提中有二:初总明声闻不得四智,二别显。言阿罗汉至不了义说者。述曰:总也。有二:初明如来昔之得四智,亦是大乘有余经所说。二乘人观察有得四智,名得苏息处。已上以随他意语不了义说方便引导,非真实得,唯佛世尊名为真得。问曰:化城不得实,方便说二,何故羊鹿非实,然则具说三耶?答:涅槃唯果德,假真说二;成事有因果,别行异说三车也。
在广大的觉悟境界中有两方面:首先总体说明声闻未能获得四种智慧,其次分别阐明。说到阿罗汉至不了义说的部分。这是总体概述。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如来过去获得四种智慧,也是大乘某些经典所说的。二乘修行者观察后以为自己获得四种智慧,称之为得到休憩之处。以上都是随顺他人理解的方便说法,属于不究竟的教义,是为了引导众生而设的方便法门,并非真实获得,唯有佛世尊才称为真实获得。有人问:化城并非真实目的地,为何方便说为两种?既然羊车鹿车并非真实,为何又详细说明三种车乘呢?回答:涅槃纯粹是果位功德,依真假而说两种;成就事业包含因果过程,因修行路径不同而分别说三种车乘。
于别显中有四番,我生已尽智等四智,文分为四,即十四智。于尽智、无生智中分为四智。言尽智、无生智者,智能断惑,名之为尽;尽中得智,名为尽智;知彼烦恼当结不生,名无生智。于此二智中离为四智,缘于生死尽处,名我生已尽,于中离出梵行已立智。云何得知?修断道意,欲断生死,生死既尽,我行得立,故尽中离出梵行已立智也。就无生智中离出所作已办智,知当无生可爱,名不受后有智;知当无生不断,不复作行,名所作已办。故知无生智中离出所作已办智也。又解脱境有四:我生已尽,不受后有,缘灭谛生;梵行已立,所作已办,缘道谛生。生明苦谛智中有二:初泛举道理,二正明未尽智义。前中有二:初问起总征,二别显相貌。何以故有二种死者,述曰:问起也,问意也。有三义:一云总征下;四云有何所以,二乘四智俱未圆耶?若据下释,皆别征,又此中未必为总;二云但征初人有何所以,我生未尽,是佛不了义说耶?下别显中有三:初问,次列,后释。言何等为二者,问也。言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者,述曰:列也。言分段死者,谓虗伪众生者,述曰:此解分段,随业长短,寿有齐限,一期各别,名为分段。段即分故,生死即分段俱持业也。谓虗伪者,既处三界,因果俱漏,名曰虗伪也。言不思议变易至无上菩提者,述曰:妙用难测,名不思议。改后转本形,名为变易。有三种得,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乃至涅槃,常受此身,于中不断。今言生者,非也。既不辨体,何得言生耶?今解三种意成身,但转本形,非新生故。问:此中欲明我生已尽,何故乃言二种死耶?答:此中据实相生非死,以约无常相行,应说生死二名。但以生者仰观,死者厌观。今约厌观,但言二种死故。问:三举死明知生,今何故乃明梵行已立等三耶?答:实唯明我生已尽,不欲明后三乘,义相连故。举为成初一,故总明也。
在分别说明的部分有四组,即我生已尽智等四种智慧,经文分为四段,合为十四种智慧。在尽智与无生智中又分为四种智慧。所谓尽智与无生智,是指智慧能断除烦恼,称为“尽”;在断尽烦恼时获得的智慧,名为尽智;了知那些烦恼将来不会再生起,名为无生智。在这两种智慧中又分别出四种智慧:缘于生死断尽之处,称为“我生已尽”;从中又分出“梵行已立”智。如何得知呢?修行断除烦恼之道时,心意在于断除生死,生死既然已尽,我的修行便得以建立,所以在尽智中分出梵行已立智。在无生智中则分出“所作已办”智,了知将来不再有可贪爱的生命,称为“不受后有”智;了知将来不再有生死相续,无需再造作修行,名为所作已办。由此可知无生智中分出了所作已办智。另外,解脱的境界有四种:“我生已尽”与“不受后有”,是缘于灭谛而生;“梵行已立”与“所作已办”,是缘于道谛而生。阐明苦谛的智慧有两种:先是泛举道理,后是正式说明未尽智的含义。前者又分两部分:最初设问总起,再分别显示其相貌。
“何以故有二种死者”,这是提问的开始,也是问意所在。此问有三层意思:一说总起下文;另一说问为何二乘的四种智慧都未圆满?若依据下文的解释,都是分别征问,此处未必是总问;另一说只问初果之人有何原因,说我生未尽,难道是佛的不究竟之说吗?下文分别说明中有三部分:先问,次列举,后解释。“何等为二者”,是提问。“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者”,这是列举。“分段死者,谓虚伪众生”,这是解释分段生死,随业力而有寿命长短,寿数有固定期限,每一期生命各别不同,称为分段。段即是分,生死即分段,二者是持业关系。所谓“虚伪”,是指既处于三界之中,因果皆属有漏,所以名为虚伪。“不思议变易乃至无上菩提者”,妙用难以测度,名为不思议。改变旧有形态转为新的身形,名为变易。有三种圣者能得此身: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乃至涅槃,恒常受持此身,于其中不断修行。此处说“生”,并不准确。既然不是新生起一个身体,怎能说是“生”呢?现在解释三种意成身,只是转变原本形态,并非新生。问:此处本要说明“我生已尽”,为何反而说二种死呢?答:此处依据真实相而言是说“生”而非“死”,但若依无常相的行为来说,应说生死二名。只是众生习惯于仰观生、厌观死。今依厌观的角度,只说二种死。问:举出三种死本为显明“生”,为何此处又说明梵行已立等其他三种智慧?答:实际上只欲阐明“我生已尽”,本不欲说明后三种,因义理相连,举出它们是为了成就第一种智慧,所以一并说明。
二、正明我生已尽。于中有二:初、明四智相,二、结归我生已尽也。前中有四,四谓四谛。言二种死中至我生已尽者。述曰:明离分段生死,名生已尽。不无变易,名不了义也。言得有余果证故,说梵行已立者。述曰:明灭智也。唯证有无二依,名梵行已立。梵者,净也,即真如故。行,谓因也。言凡夫人天至说所作已办者。述曰:明道谛智。凡夫人天,但依伏不断道智,不得三果四向,名七。唯能断惑,所作未办。唯阿罗汉,能除虗伪烦恼尽,名所作已办也。言阿罗汉至谓不受后有者。述曰:明集谛智也。既断烦恼障,发因俱无,名不受后有也。上别明四智讫,自下第二、结归第一苦谛智也。言非尽一切烦恼至故说不受后有者。述曰:上来虽举余三,意明第一我生已尽也。
二、正式说明“我生已尽”。这部分分为两层:首先说明四种智慧的表现,其次归结到“我生已尽”。前一部分又分为四点,即对应四谛。从“两种生死中……到我生已尽”这一段。述记说:这是说明脱离分段生死,称为“生已尽”。但并非没有变易生死,所以称为不了义。说到“证得有馀果位,所以说梵行已立”。述记说:这是说明灭谛的智慧。仅仅证得有无二种依止,称为“梵行已立”。梵,是清净的意思,即指真如。行,是指因行。从“凡夫及人天……到所说所作已办”这一段。述记说:这是说明道谛的智慧。凡夫及人天,只依靠伏惑而未断惑的道智,不能证得三果四向,这称为七。他们只能伏住烦恼,所作并未完成。唯有阿罗汉,能够将虚妄烦恼断除干净,称为“所作已办”。从“阿罗汉……到所谓不受后有”这一段。述记说:这是说明集谛的智慧。既然已断烦恼障,导致未来生死的因与果都不再生起,称为“不受后有”。以上分别说明了四种智慧。接下来第二层,归结到第一苦谛的智慧。说到“并非断尽一切烦恼……所以说不受后有”。述记说:前面虽然举出其他三谛,用意在于阐明第一点“我生已尽”。
于释梵行已立中,文有二:初总举明障不断,二别显差别。言何以故至所不能断者,述曰:总也。此文中翻译者谬不受。言烦恼非二乘断,通三乘故;应言有障非二乘断,不障二乘故。别显差别中有二:一别明四住地,二明无明住地。前中有二:初标宗有二,第二别解二种。前中有三:初标显形,第二征,三列也。言烦恼有二种,述曰:举数也。言何等为二者,述曰:问起二也。言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述曰:列名也。下别解中有二:初解住地烦恼明有四种,第二乘前解起烦恼。前中有三:初灭住名四,二征有四,三释其四。言住地有四种者,述曰:举数名也。住者,是现行居止之处,名地种子,能生上心之义。喻地能生万物,种子亦然也。言何等为四者,述曰:问起也。言谓见一处至方名有住地者,述曰:列名也。古来大德解云:三界诸见名一处住,三界中无明名无明住地。欲界除见无明,名为欲爱。上二界并除无明见,名色爱之有爱住地。今基法师云:不然。若三界无明名无明住地者,即应三乘同断,如何乃言唯有如来涅槃智之所能断耶?以此准知,前解未可。然障有二,谓烦恼、所知。所知无明是胜,总立名无明住地。烦恼障中分成见修,见道以见为首,发业迷理是增,以一时断,但是分别,总立名见一处住地。修道迷别事生,断复前后,复要须数,宜为此约界分成三种。欲色二界,自界得名无色,恐执为无,显是三有。破外道计为涅槃,为名有爱,非是无也。
在解释梵行已建立的这部分中,文字分为两层:第一是总说障碍不能断除,第二是分别显示其差别。从“何以故”到“所不能断”这段,述记说:这是总说。这段文字的翻译有错误,不能接受。说烦恼不是二乘能断的,是因为它通于三乘;应该说有一种障碍不是二乘能断的,因为它不障碍二乘。
分别显示差别中又分两部分:一是分别说明四种住地,二是说明无明住地。前一部分又分两层:先标举宗旨有两种,第二是分别解释这两种。标举宗旨部分有三小节:第一是标显名称,第二是提问,第三是列出名称。说“烦恼有二种”,述记说:这是举出数目。说“何等为二”,述记说:这是提问以引出两种。说“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述记说:这是列出名称。
下面分别解释中分两部分:先解释住地烦恼,说明有四种;第二是承接前面解释起烦恼。解释住地烦恼部分有三小节:第一是列举四种住地的名称,第二是提问为何有四种,第三是解释这四种。说“住地有四种”,述记说:这是举出数目和名称。“住”的意思是现行烦恼居留停住的地方,称为“地”;“种子”是能生起后续心念的意思。比喻大地能生长万物,种子也是如此。说“何等为四”,述记说:这是提问。说“谓见一处……方名有住地”,述记说:这是列出名称。
古来大德解释说:三界的一切错误见解合为一处,称为“见一处住地”;三界中的无明,称为“无明住地”。欲界除了错误见解和无明,剩下的称为“欲爱住地”。上二界(色界、无色界)除了无明和错误见解,剩下的称为“色爱、有爱住地”。
现在基法师说:不对。如果三界的无明都称为“无明住地”,那就应该是三乘共同断除的,怎么反而说只有如来的涅槃智慧才能断除呢?根据这一点来推断,可知前面的解释未必正确。
然而障碍有两种:烦恼障和所知障。所知障的无明是殊胜的,总立一个名称叫“无明住地”。烦恼障中又分见道所断和修道所断。见道所断以错误见解为首,因为它是发起业力、迷于真理,力量强盛,并且是一时顿断的,但只是分别起的烦恼,所以总立一个名称叫“见一处住地”。修道所断是迷于具体事相而生起的,断除有先后次序,还需要反复修习,因此适宜按照三界来分成三种。欲界和色界,各自根据本界得名;无色界,恐怕有人执着于它是“无”,为了显示它也是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之一,并且破除外道计度无色界为涅槃的错误见解,所以命名为“有爱”,并不是没有的意思。
于第二乘前解起烦恼障中有二:初牒前四住地能生起烦恼,生起下文辨自住地功能。二此解起义。言此四住地生一切起烦恼者,述曰:释四功能,能俱能生起一切烦恼也。言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者,述曰:正解也。起者现行义也。不起即已起,即与心相应,名起烦恼。起已缠绕其心,亦名为缠也。上总解四住地讫。
在解释二乘之前的烦恼障时,分为两部分:首先说明前四种住地能够产生烦恼,接着阐述这些住地本身的功能。第二部分解释"生起"的含义。
经文中说"这四种住地能生起一切烦恼",这是说明四种住地的功能,它们能够同时生起所有烦恼。所谓"起",指的是刹那心与刹那境界相应现前——这正是对"起"的正解。"起"就是烦恼现行显现的意思。不起烦恼则已,一旦生起就与心相应,所以称为起烦恼。这些烦恼生起后缠绕着心,也叫做缠缚。
以上是对四种住地的总体解释。
解无明住地中有二:初、总标;二、别显义。言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者。述曰:总标也。问:何故显此所知障名心不相应耶?答:所知障唯约种子为论,故言心不相应。若据现行,名相应故。余四住地即云起故也。于别显中有四:初、明数多;二、为大;三、辨依;四、结前。言世尊!此四住地力至所不能及者。述曰:数多少也。但有人执必法执,法执有时未必。人执所以为少,法执为是多,故云所不能及也。明力中有三:初、标法明力大;二、举喻成力大;三、结喻显力大。言世尊!如是无明住地力至最大。述曰:标力实大,四住之中不能大故。言譬如恶魔波旬至自在殊胜者。述曰:喻也。诸天虽无量类,然天魔色力、寿命、眷属、众具相胜,除天名为胜也。言如是无明住地力至其力最胜者。述曰:合法也。可解。言恒沙等数至久住者。述曰:第三、明依也。然与自现行为依,复能具四住等为所依义也。言阿罗汉至最为大力者。述曰:第四、总结。唯有如来能断,二乘不除,故知无明其力极大也。
世尊说到“无明住地”这个根本烦恼时,分两部分来说明:首先是总体概括,其次是具体解释。
经文中说:“世尊!这种与心不相应的无始无明住地……”这是总体概括。有人问:为什么把这种障碍智慧的认识(所知障)称为“心不相应”呢?这是因为所知障是就潜在习气而言的,所以说是心不相应。如果指现行活动中的烦恼,就称为心相应了。而其他四种烦恼(见思惑等)是直接生起的。
在具体解释中分四点:第一说明数量极多;第二说明力量强大;第三说明依存关系;第四总结前文。
经文说:“世尊!这四种烦恼的力量所达不到的……”这是在说明无明住地的数量远超其他烦恼。只要有人我执着就必然有法我执着,但有法我执着时不一定有人我执着。所以人我执数量较少,法我执数量极多,所以说“所不能及”。
说明力量强大分三步:首先指出无明的力量确实巨大;其次用比喻证明其力量;最后通过比喻总结其力量。
经文说:“世尊!这无明住地的力量最为强大……”这是在指出无明的真实力量,其他四种烦恼都没有这么强大。
经文接着说:“好比魔王波旬在诸天中最为自在殊胜……”这是比喻。诸天虽然数量众多,但天魔在形貌、力量、寿命、眷属、资具等方面都超越其他天众,所以在天界中称为最胜。
经文说:“这样的无明住地力量……最为强盛。”这是将比喻对应到法义上,容易理解。
经文说:“如恒河沙数……长久存在。”第三点说明依存关系。无明住地既作为其他烦恼生起的依托,又能成为四种烦恼等的依存根本。
经文最后说:“阿罗汉……力量最为巨大。”这是第四点总结。只有如来能彻底断除无明,声闻缘觉无法消除,由此可见无明住地的力量确实极为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