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裂网疏卷第一
灵峰蕅益沙门智旭述
佛祖之道。以心傳心。菩薩造論通經。亦唯此一大事。故云。十方諦求。更無餘乘。縱令曲為群機。循循善誘。從實施權。說種種道。譬如三草二木。受潤不同。而能潤之雨。原只一味。故云。如食石蜜。中邊皆甜。又云。粗言及細語。皆歸第一義。豈應封文失旨。橫執名相。剖判虛空也哉。且如彌勒世尊。迹居補處。本必難思。無著。天親。既是龍華輔弼。則與文殊普賢何異。至於馬鳴龍樹。並屬金口授記。傳佛心宗。其所著述。決定不當互相乖異。乃後世講師。輒妄判曰。天親識論。是立相始教。龍樹中論。是破相始教。馬鳴起信。是終教兼頓。並未是圓。嗚呼。其亦不思甚矣。夫天親宗瑜伽而立唯識。先以唯識破我法二執。次明識亦如幻。非真實有。故亦名為破色心論。今乃目之為立相教。可乎。龍樹依甚深般若。遍蕩四性情執以顯法性。故曰。欲具足一切佛法者。當學般若。又曰。若以無此空。一切無所作。以有空義故。一切皆得成。今乃目之為破相教。可乎。馬鳴以一心真如門。顯甚深般若隨智說。以一心生滅門。顯瑜伽八識隨情說。真如。即一真法界。統事理而泯絕事理者也。生滅。即全理所成之事。全事無性之理也。二門不離一心。則無一生滅而非全體真如。無一真如而不全具生滅。即事事無礙法界也。今乃謂其不同唯識中論。仍非圓極一乘。可乎。況經論中。並謂真如與一切法。如水與波。不一不異。誠證具在。何容偏執。蓋若言定一。則真如不生滅。應一切法亦不生滅。或一切法生滅。應真如亦生滅。固為不可。若言定異。則真如非即一切法之實性。應在一切法外。別有方隅。不常不遍。尤為不可。故起信謂真如受熏者。譬如觸波之時。即觸於水。所以破定異之執。初未嘗言真如隨熏轉變也。唯識謂真如不受熏者。譬如波動之時。濕性不動。所以破定一之執。初未嘗言別有凝然真如也(唯識論云。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真如。又云。真如即是唯識實性。明文彰灼若此。後人乃以凝然真如誣謗唯識。罪何如哉)。然則唯識所謂真故相無別。即起信一心真如門也。唯識所謂俗故相有別。即起信一心生滅門也。楞伽經云。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宗鏡釋云。起心名轉。八俱起故。皆有生滅。故名轉相。動則是業。八識皆動。盡名業相。八之真性。盡名真相。由此觀之。起信唯識。皆宗楞伽明矣。宗本既同。則諸名義。自不相違。乃註疏家不能以義定名。漫爾依名定義。致令二論乖同水火。可不哀哉。此大乘起信論。藏有二本。一是梁真諦譯。一是唐實叉難陀譯。二譯對閱。唐本更為文顯義順。但舊既流通梁本。私心弗敢自專。敬以鬮決於佛。拈得宜解唐本。遂殫一隙微明。剖盡兩宗迷執。名之為裂網疏云。癸巳十月十有八日下筆故敘。
佛祖的教法,是用心传心的。菩萨们造论解释经典,也都是为了这一件大事。所以说:向十方世界仔细寻求,再没有其他的教法了。即使是为了顺应众生的不同根机,耐心地引导,从究竟的实法权宜地施设,讲说种种不同的法门,好比地上的三草二木,所接受的雨露滋润各有不同,但那能滋润的雨,原本只有一种味道。所以说:就像吃石蜜,中间和边缘都是甜的。又说:无论是粗浅的言语还是深细的言语,最终都归向那最究竟的真理。怎么可以拘泥于文字而失去本意,固执地抓着名相概念,去分割虚空呢?
就拿弥勒世尊来说,他示现的迹相是候补佛位的菩萨,其根本境界必然深不可测,难以思议。无著、天亲两位菩萨,既然是将来龙华会上辅佐弥勒的圣者,那么他们与文殊、普贤菩萨又有什么不同呢?至于马鸣、龙树两位菩萨,都是经过佛陀金口授记,传承佛心宗旨的人。他们的著述,绝不应该互相矛盾冲突。可是后世的讲经法师,却轻率地妄加评判说:天亲菩萨的《唯识论》,是主张法相的开始教法;龙树菩萨的《中论》,是破除法相的开始教法;马鸣菩萨的《起信论》,是终极教法兼带顿教,但还不是最圆满的教法。唉!这也太不深思了。
天亲菩萨依据《瑜伽师地论》而建立唯识学说,先用“唯识”的道理破除对“我”和“法”的两种执着,然后再说明“识”本身也如幻化,并非真实存在,所以这部论也称为《破色心论》。现在居然把它看作是主张法相(立相)的教法,这可以吗?龙树菩萨依据甚深的般若智慧,普遍扫荡对“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种情见的执着,以显示法性。所以说:想要具足一切佛法的人,应当修学般若。又说:如果没有这个“空”义,一切修行都无从建立;正因为有“空”的道理,一切修行才能成就。现在居然把它看作是只破法相(破相)的教法,这可以吗?
马鸣菩萨用“一心”的“真如门”,来显示甚深般若智慧是随顺圣者的智慧而说;用“一心”的“生灭门”,来显示瑜伽唯识的八识道理是随顺众生的情见而说。“真如”,就是唯一真实的法界,它统摄一切事相和理体而又超越、泯灭事相的分别和理体的概念。“生灭”,就是全部由理体所显现的事相,也是所有事相皆无自性的理体。真如、生灭二门都不离这一心,那么就没有一个生灭的现象不是真如的全体显现,也没有一个真如不具备全体的生灭现象。这就是“事事无碍的法界”。现在却说《起信论》与《唯识论》、《中论》不同,仍然不是最圆满的一乘教法,这可以吗?
何况经论中都说,真如与一切法的关系,就像水与波浪,既不是完全相同,也不是截然不同。确凿的证据都在,怎么能偏执一端呢?如果说它们绝对是“一”,那么真如是不生不灭的,一切法也应该不生不灭;或者说一切法是生灭的,真如也应该生灭。这当然是不对的。如果说它们绝对是“异”,那么真如就不是一切法的真实本性,应该是在一切法之外,另外有一个处所,既不恒常也不周遍。这就更不对了。
所以《起信论》说真如能够“受熏”(受影响),就好比当你触及波浪的时候,也就是触及了水。这是为了破除“定异”(绝对不同)的执着,一开始并没有说真如会随着熏习而转变。《唯识论》说真如“不受熏”,就好比波浪在动的时候,水的湿性是不动的。这是为了破除“定一”(绝对相同)的执着,一开始也没有说另外有一个凝固不变的真如。(《唯识论》说:不同于其他宗派,认为离开色、心等现象之外,另有一个实在恒常的东西叫做真如。又说:真如就是唯识的真实本性。经文说得如此明白昭著,后人却用“凝固不变的真如”来诬蔑诽谤唯识宗,这个罪过有多大啊!)
这样看来,《唯识论》所说的“从真谛角度看,相状没有差别”,就是《起信论》“一心真如门”的道理;《唯识论》所说的“从俗谛角度看,相状各有差别”,就是《起信论》“一心生灭门”的道理。《楞伽经》说:诸识有三种相,叫做转相、业相、真相。《宗镜录》解释说:心念生起叫做“转相”,因为八识一起生起,都有生灭,所以叫转相。动就是“业”,八识都在动,都叫做业相。八识的真实本性,都叫做“真相”。由此看来,《起信论》和《唯识论》都以《楞伽经》为宗旨,这是很明白的了。根本宗旨既然相同,那么各种名称和义理,自然不会互相违背。可是注解疏钞的学者们,不能根据义理来确定名称的含义,随意地依据名称来定义义理,导致这两部大论被看作如水火般不相容,这难道不令人悲哀吗?
这部《大乘起信论》,藏经中有两个译本。一个是南朝梁代真谛法师翻译的,一个是唐代实叉难陀法师翻译的。两个译本对照阅读,唐译本在文句上更显明,义理更顺畅。但是旧译本(梁本)既然已经流通很久,我不敢凭个人私见自作主张,于是恭敬地通过抓阄的方式请佛决断,抓到了适宜解说唐译本。因此我就竭尽自己一点微小的见解,剖析清楚两宗的迷惑和执着,将这部注解命名为《裂网疏》。癸巳年十月十八日下笔,所以写下这篇序言。
释此为二。初释题。二释文。今初。
解释这部论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解释题目,其次是解释正文。现在先解释题目。
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造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譯)題目五字。四別。一通。略而言之。三重能所。大乘起信。猶云起大乘信。即是別題。論之一字。即是通題。言三重者。一。論為能起。大乘信為所起。二。信為能信。大乘為所信。三。大為能揀。乘為所揀也。釋此為三。初釋大乘。二釋起信。三釋論字。初釋大乘為二。初分釋。次合釋。分釋復二。初釋大。次釋乘。初釋大者。絕待無外。強名曰大。即是直指眾生現前介爾心性。法爾具足體大相大用大三種義故。謂只此現前介爾之心。隨緣不變。全體真如。名為體大。只此全妄即真體中。本具恒沙稱性功德。在凡不減。在聖不增。名為相大。只此心性體相。不變隨緣。出生十界染淨因果。達此緣生無性。便能翻染成淨。名為用大。言體。則體外別無相用。如濕外別無水波。故體絕待。言相。則相外別無體用。如水外別無濕波。故相絕待。言用。則用外別無體相。如波外別無濕水。故用絕待。如此三大。不一不異。不可思議。唯是一心。故言大也。次釋乘者。約喻為名。運載為義。即是直指眾生現前介爾心性。法爾運載至於佛地。自利利他。無休息故。名為乘也。心性體大。即是理乘。亘古亘今。恒不變故。心性相大。即是隨乘。不離不脫。恒相應故。心性用大。即是得乘。如輪王七寶。自在成就故。性具三大。總名理乘。無三體故。照性成修。修時三大。總名隨乘。順法性故。從因剋果。果時三大。總名得乘。極自在故。性修不二。因果不二。故目此現前介爾心性以為乘也。初分釋竟。次合釋者。雖復眾生現前介爾心性。即是不可思議大乘。而迷悟因緣染淨熏習。遂有十法界異。謂若迷此一心而起見思十惡。則運載眾生入三惡道。名為跛驢壞車。若知畏三塗苦。修行十善。及諸色無色定。則運載眾生到三善道。更能畏三界苦。修行出世戒定慧學。永脫苦輪。則運載眾生。入涅槃城。名為羊車。若知十二因緣。本自無性。體其本空。永息惑業苦輪。則亦運載眾生入涅槃城。雖乏大悲。猶作眾生增上福田。名為鹿車。若念自他同在苦輪。志願兼濟。具足大悲。發起弘誓。普能運載眾生。漸趣無上大涅槃城。名為牛車。若了達此現前介爾心性。即是不可思議大乘。深觀動心即不生滅。即得入於真如之門。始從名字。運至觀行。乃至究竟。自運功畢。運他不休。名為大白牛車。今言大乘。正指大白牛車。揀非門外三車故也。復次一切眾生。雖復迷此心性。舉體為壞驢車及三車等。然此心性。隨緣不變。未嘗不即究竟大乘。譬如真金。雖復用作種種穢器。及諸雜器。而金性不改。貴重如故。苟知穢器體即真金。即於穢器得真金用。是故光照阿鼻。不難十地頓超。放下屠刀。便是千佛一數。鸚鵡念佛而焚得舍利。白鴿聞經而轉身作祖。故直指此一切眾生迷妄心性為大乘也。前以大揀小。約對待說。亦即生滅門義。後即小成大。約絕待說。亦即真如門義。一切眾生現前介爾之心。法爾具此二門。不相離故。故名為大乘也。初釋大乘竟。二釋起信亦二。初分釋。次合釋。分釋復二。初釋起。次釋信。初釋起者。問。一切諸法。無生無起。云何乃言起耶。答。法性無起。亦無不起。若但言起。即失真如門義。若但言不起。即失生滅門義。若言亦起亦不起。即互相違。若言非起非不起。即成戲論。當知四句皆不可說。若不墮情執。順四悉檀。則有因緣故。亦可得說。今言起者。乃非起非不起而論起耳。何者。一心絕待。本無能信所信之殊。而迷此一心。則起無量疑惑。如水成氷。翻此迷惑。遂起圓常正信。如氷還成水。迷悟雖分。一性不動。故非起。性無增減。迷悟宛然。故非不起。是則起即不起。不起而起。約此論起。妙在其中。蓋雖熾然起信。仍唯一心。仍無能信所信之異。無能無所。而能而所。能所皆即一心法界。如燈有照。還照於燈。故云。自心起信。還信自心。是為無上性起法門。次釋信者。據唯識論。於諸善心所中。最為上首。謂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釋云。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二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樂果。能成聖道。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文)今論中云。信有四種。一信根本。謂樂念真如法故。二信佛具無邊德。謂常樂禮敬供養。聞法修行。迴向一切智故。三信法有大利益。謂常樂修行諸波羅蜜故。四信正行僧。謂常供養諸菩薩眾。正修自利利他行故。(文)應知識論一信實有。即同今論一信根本。識論二信有德。三信有能。即合今論第二三四信也。又識論云。此信心所。自性澄清。亦能淨餘心心所等。如水清珠。能清濁水。又諸染法。各有別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文)良以如來藏性。不變隨緣。舉體而為一切心王心所。而此一切心王心所隨緣不變。一一無非全體如來藏性。故此信之一字。雖約俗諦分別。不過止是諸善心所之一。而實即是藏性全體。非是藏性少分。又雖一切諸染心所。皆亦並是藏性全體。由逆性故。多諸過咎。譬如金作穢器。不堪把玩。唯此信心。能順性故。多諸功德。譬如金作轉輪王冠。愈顯尊貴。所以一有信心。則一切善法。無不共相應也。初分釋竟。次合釋者。夫性起法門。雖復不可思議。而生滅因緣。則非一概。或信邪倒見。起惑造業。則於正法。名為不信。或於世間因果起信。則成人天十善色無色定。名有漏善。或於四諦十二因緣起信。則成二乘出世法門。名無漏善。或於六度四攝大菩提果無上涅槃起信。則成菩薩自利利他法門。名中道善。或於現前介爾心性不可思議絕待大乘起信。則成無上圓頓法門。名一乘善。今正起此一乘不思議信。故云起信紹佛種也。復次教中每云信解行證。今但言起信。不言起解行證者。信為法界。一切法趣信。離信無別解行證故。謂一切眾生。雖復不信自心大乘妙理。起惑造業。而信心之性。未曾稍減。如水成氷。濕性不改。是謂理即起信。若聞此論。能知現前介爾心性。即是大乘。是謂起名字信。若能念念觀此心性。知其念即無念。不起無明諸顛倒惑。是謂起觀行信。若任運消除粗染。淨於六根。是謂起相似信。若入正位。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是謂起分證信。若超過菩薩地。微細分別。究竟永盡。心根本性。常住現前。是謂起究竟信。是故但云起信也。二釋起信竟。
《大乘起信论》(马鸣菩萨造,唐代三藏法师实叉难陀译) 题目五个字,四个是别题,一个是通题。简单来说,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的能所关系。“大乘起信”,就像是说“生起对大乘的信心”,这是别题;“论”这个字,是通题。所谓三个层次:第一,论是能生起的,大乘信心是所生起的;第二,信心是能信的,大乘是所信的;第三,“大”是用来拣别的,“乘”是被拣别的。解释这个题目分三部分:先解释“大乘”,再解释“起信”,最后解释“论”字。
**第一,解释“大乘”,分两步:先分开解释,再综合解释。** 分开解释又分两步:先解释“大”,再解释“乘”。 **先解释“大”:** 绝对无外,勉强称为“大”。这就是直接指我们众生当下这微小的心性,它本来具足体大、相大、用大三种含义。就是说,就这眼前微细的心,随缘而不改变本体,全体就是真如,这叫“体大”。就在这全妄即真的本体中,本来具足恒河沙数称合本性的功德,在凡夫不会减少,在圣人不会增加,这叫“相大”。就这心性的体相,不变而能随缘,能生出十法界染污或清净的因果,若能通达这缘生之法本无自性,便能翻转染污成为清净,这叫“用大”。说到“体”,那么体之外没有另外的相和用,就像湿性之外没有另外的水和波,所以体是绝对的。说到“相”,那么相之外没有另外的体和用,就像水之外没有另外的湿性和波,所以相是绝对的。说到“用”,那么用之外没有另外的体和相,就像波之外没有另外的湿性和水,所以用是绝对的。这三大,既不是一也不是异,不可思议,唯是一心,所以称为“大”。
**接着解释“乘”:** 这是用比喻来命名,以运载作为含义。这就是直接指我们众生当下这微小的心性,它本来就能运载我们到达佛地,自利利他,永不停息,所以称为“乘”。心性的体大,就是“理乘”,从古至今,恒常不变。心性的相大,就是“随乘”,不离不脱,恒常相应。心性的用大,就是“得乘”,就像转轮圣王的七宝,自在成就。本性具足三大,总称为“理乘”,因为三者没有不同的本体。观照本性而成就修行,修行时的三大,总称为“随乘”,因为随顺法性。从因克果,果位时的三大,总称为“得乘”,因为达到极度的自在。性修不二,因果不二,所以把这眼前微细的心性看作“乘”。第一步分开解释完毕。
**接着综合解释:** 虽然众生当下这微细的心性,就是不可思议的大乘,但由于迷悟的因缘、染净的熏习,就有了十法界的差别。意思是:如果迷失这一心而生起见解、思惑等十恶,那就运载众生进入三恶道,叫作“跛驴坏车”。如果知道畏惧三恶道的苦,修行十善以及各种色界、无色界的禅定,那就运载众生到达三善道。如果更进一步畏惧三界的苦,修行出世的戒定慧学,永远脱离苦轮,那就运载众生进入涅槃城,叫作“羊车”。如果知道十二因缘本无自性,体悟其本性空寂,永远止息惑、业、苦的轮转,那也运载众生进入涅槃城,虽然缺乏大悲心,还能作众生的增上福田,叫作“鹿车”。如果念及自己和他人都同在苦轮,志愿兼济,具足大悲,发起弘大誓愿,普遍运载众生,渐渐趣向无上大涅槃城,叫作“牛车”。如果了达这眼前微细的心性就是不可思议的大乘,深入观察动心即是不生不灭,就能进入真如之门,从名字位,运至观行位,乃至究竟位,自己运载的功夫完毕,运载他人永不停止,叫作“大白牛车”。现在所说的“大乘”,正是指这大白牛车,拣别不是门外的三车。
再者,一切众生虽然迷失这心性,全体变成了坏驴车以及三车等,但这心性随缘而不变,未尝不就是究竟的大乘。譬如真金,虽然被用来做成种种污秽的器具,以及各种杂物,但金性不改,贵重如故。如果知道污秽器具的本体就是真金,就能在污秽器具上得到真金的用途。所以,光明照彻阿鼻地狱,不难顿超十地;放下屠刀,便是千佛中的一员。鹦鹉念佛而火化得到舍利,白鸽听经而转身成为祖师。因此直接指这一切众生迷妄的心性就是大乘。
前面用“大”来拣别“小”,是从相对的角度说,也就是生灭门的含义。后面即“小”而成“大”,是从绝对的角度说,也就是真如门的含义。一切众生眼前这微细的心,本来具足这二门,互不分离,所以称为“大乘”。第一解释“大乘”完毕。
**第二,解释“起信”,也分两步:先分开解释,再综合解释。** 分开解释又分两步:先解释“起”,再解释“信”。 **先解释“起”:** 问:一切诸法,无生无起,为什么却说“起”呢?答:法性无起,也无不起。如果只说“起”,就失去了真如门的含义;如果只说“不起”,就失去了生灭门的含义;如果说“亦起亦不起”,就互相矛盾;如果说“非起非不起”,就成了戏论。应当知道这四种说法都不可说。如果不落入情执,随顺四悉檀(四种利益众生的方式),那么因为有因缘,也可以说。现在说的“起”,乃是就非起非不起而论“起”罢了。为什么呢?一心绝对,本来没有能信和所信的差别。但迷失这一心,就会生起无量的疑惑,就像水结成冰。翻转这迷惑,于是生起圆满恒常的正信,就像冰还复成水。迷和悟虽然有分别,但本性不动,所以是“非起”。本性没有增减,迷悟却宛然显现,所以是“非不起”。这样,起就是不起,不起而起,就这个来讨论“起”,妙义就在其中。因为虽然炽然地生起信心,仍然唯是一心,仍然没有能信和所信的差异。无能无所,而能而所,能所都是这一心法界,就像灯有光明,还照亮灯自身。所以说:自心起信,还信自心。这就是无上的性起法门。
**接着解释“信”:** 根据《唯识论》,信在一切善心所中,最为首要。意思是对于真实、功德、能力深深忍可、乐欲,以心清净为体性,对治不信,以乐善为业用。解释说:信的差别,大致有三种:一、信实有,指对于诸法的真实事理,深信忍可。二、信有德,指对于三宝的真实清净功德,深信乐欲。三、信有能,指对于一切世间、出世间的善法,深信其有能力,能获得乐果,能成就圣道,生起希望。由此对治不信的心,爱乐证修世间和出世间的善法。(原文)
现在本论中说:信有四种。一、信根本,指乐念真如法。二、信佛具足无边功德,指常乐礼敬供养,闻法修行,回向一切智。三、信法有大利益,指常乐修行诸波罗蜜。四、信正行僧,指常供养诸菩萨众,正修自利利他行。(原文)应当知道《唯识论》的第一种“信实有”,就等同于本论的第一种“信根本”。《唯识论》的第二种“信有德”和第三种“信有能”,合起来就相当于本论的第二、三、四种信。又《唯识论》说:这信心所,自性澄清,也能清净其余的心王、心所等,就像清水珠,能澄清浊水。又,各种染污法各有别相,只有“不信”,自相浑浊,还能浑浊其余的心王、心所,就像极污秽的东西,自己污秽也污秽他物。信正与它相反,所以以清净为相。(原文)
实在因为如来藏性,不变而随缘,全体而成为一切心王、心所。而这一切心王、心所随缘而不变,每一个无不是全体如来藏性。所以这“信”字,虽然从俗谛分别来说,不过是诸多善心所之一,但实际上就是藏性的全体,不是藏性的一部分。又,虽然一切染污心所,也都同样是藏性的全体,但由于违逆本性,所以有许多过咎,譬如金子做成污秽器具,不堪把玩。只有这信心,能随顺本性,所以有许多功德,譬如金子做成转轮圣王的王冠,愈加显得尊贵。所以一旦有了信心,那么一切善法,无不共同相应。第一步分开解释完毕。
**接着综合解释:** 性起法门虽然不可思议,但生灭因缘却不是一概而论。或者信邪倒见,起惑造业,那么对于正法,就叫作“不信”。或者对于世间因果生起信心,那就成就人天十善、色无色定,叫作有漏善。或者对于四谛、十二因缘生起信心,那就成就二乘出世法门,叫作无漏善。或者对于六度、四摄、大菩提果、无上涅槃生起信心,那就成就菩萨自利利他法门,叫作中道善。或者对于眼前微细心性这不可思议、绝对的大乘生起信心,那就成就无上圆顿法门,叫作一乘善。现在正是生起这一乘不思议信,所以说“起信”是绍隆佛种。
再者,教法中常说到信、解、行、证。现在只说“起信”,不说起解、起行、起证,是因为信就是法界,一切法趣向信,离开信没有另外的解、行、证。意思是,一切众生虽然不信自心大乘妙理,起惑造业,但信心的本性,从未有丝毫减少,就像水结成冰,湿性不改,这叫作“理即起信”。如果听闻此论,能知道眼前微细心性就是大乘,这叫作“起名字信”。如果能念念观照此心性,知道念头就是无念,不生起无明等颠倒惑,这叫作“起观行信”。如果自然而然地消除粗重染污,清净六根,这叫作“起相似信”。如果进入正位,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这叫作“起分证信”。如果超过菩萨地,微细分别究竟永尽,心的根本性常住现前,这叫作“起究竟信”。所以只说“起信”。第二解释“起信”完毕。
三释论者。同辩征析。剖断开示。令得决定之谓。若藉语言文字。显示实义。对治邪执。分别修行正道之相。劝令修习。是教决定。能起闻思修等观行相似之信。若观察推求色等五蕴。及一切法。皆不成就。知妄动心。即不生灭。是行决定。能起净心地等分证之信。若得入于真如之门。永断相应不相应染。以一念相应慧。顿拔无明根。是理决定。能起一切种智究竟之信。故名大乘起信论也。此论是佛灭后六百年中。西天第十二祖马鸣大师菩萨所造。乃性相之总持。言略义广。诚了义大乘。佛祖心印也。若作五重玄义。说者。法喻为名。一心真如为体。观察一切妄念无相为宗。除疑去执。发起大乘净信为用。大乘方等为教相也。初释题竟。
第三,解释“论”的含义。所谓“论”,是指共同辨析、探究、剖析、决断,从而开示道理,使人获得确定的见解。如果借助语言文字,来显示真实的义理,对治错误的执着,分别说明正确修行的途径,劝勉人们去修学实践,这就是教理上的确定,能够引发听闻、思惟、修习等观行所生起的相似信心。如果通过观察推究色、受、想、行、识这五蕴,以及一切现象,了知它们都虚幻不实,从而认识到妄动的心念当下就是不生不灭的,这就是实践上的确定,能够引发从清净心地开始直至部分证悟的清净信心。如果得以契入真如法性之门,永远断除相应与不相应的烦恼染污,以一念之间与真如完全相应的智慧,顿时拔除无明的根本,这就是真理上的确定,能够引发成就一切种智的究竟圆满信心。因此这部论叫做《大乘起信论》。
这部论是佛陀涅槃六百年后,西天(印度)第十二代祖师马鸣菩萨大师所造。它是统摄性宗与相宗的纲要,言辞简略而义理深广,确实是究竟了义的大乘经典,是诸佛与祖师心心相传的根本心印。如果用五重玄义的方式来解说,那就是:以“大乘”比喻、以“起信”为法来立名;以一心真如为体性;以观察一切妄念本无实相为宗旨;以消除疑惑、去除执着、发起对大乘的清净信心为作用;以大乘方等经教为教相。第一部分解释题目完毕。
释文为三。初归敬述意。二正说五分。三结施回向。初中二。初偈颂。二长文。初又二。初归凭三宝。二述造论意。今初。
解释文字分为三部分:首先是归敬三宝并说明造论意图,其次是正式阐述五个章节内容,最后是总结功德回向众生。第一部分又分为两段:先是偈颂,后是长行文句。偈颂部分再分两层:先归依仰仗三宝,再陈述造论目的。现在开始第一层。
归命尽十方。普作大饶益。智无限自在。救护世间尊。及彼体相海。无我句义法。无边德藏僧。勤求正觉者 造论弘法。必先归凭三宝者。略有四义。一顺古先圣贤仪式故。二令众生增长福德善根故。三不同外道议论无宗本故。四显示能归所归性空寂。感应道交难思议故。文中归命二字。即摄能归之三业。尽十方以下。即示所归之三宝也。归命。犹言身命归依。归者。投向义。返还义。生死海中。唯三宝功德可作恃怙。故应投向。三宝体性。即众生现前介尔心性。由无始来背觉合尘。甘自逃背。今背尘合觉。复本心源。故名返还也。命者。依于色心连持不断之所假立。即是本识种上功能。名为不相应行。非有实法。但为一切众生迷情之所宝重。故随顺世间语言。举此总摄三业也。将此最重之命。投向住持三宝。则为增上胜缘。研此假立之命。返还一体三宝。则显大乘正体。故首称归命也。尽十方者。总显无穷无尽三宝境也。以众生现前介尔心性。本自竖无初后。横绝边涯。十方虚空。并不出于介尔心之分际。究竟证此心性者。名之为佛。秖此心性。即名为法。诠此心性者。亦名为法。信解修证此心性者。名之为僧。所以三宝。同于心性。尽十方也。又复现前介尔之心。体大即法宝。相大即佛宝。用大即僧宝。又介尔心。圆具三大理性。总名法宝。觉此三大之智。名佛宝。理智不二。名僧宝。是为一体三宝。证此一体三宝。名十方佛。说此一体三宝。能诠所诠。皆名为十方法。修此一体三宝。名十方僧。是为大乘住持三宝。若无一体三宝。则无以建立住持三宝。若非住持三宝。则无以显发一体三宝。如无一心真如。则无以为生灭所依。如无生灭门中熏习净法。则无以显一心真如。当知一体三宝。即真如门大乘体也。住持三宝。即生灭门大乘体相用也。二门不相离故。不得偏论归也。普作大饶益三句。是别示佛宝。及彼体相海二句。是别示法宝。无边德藏僧二句。是别示僧宝。皆约住持三宝示者。一体之外。无住持故。不归住持三宝。相非归一体故。普作大饶益者。彻证平等体性。能以同体法力熏众生也。智无限自在者。圆满四智菩提。照理量境悉无余也。救护世间尊者。究竟大慈大悲救恶护善无与等也。法身冥益十界众生。报身显益地上菩萨。化身显益三乘六凡。故云普作大饶益。而三身益物。并依平等法性之力。束之以为法身佛宝。圆镜智品。能显法身。平等智品。能示报身。成事智品。能现化身。观察智品。应机说法。故云智无限自在。而四智心品。并是旷劫真修之所克证。束之以为自受用身佛宝。法身平等救护一切世间。报身救护菩萨世间。化身救护三乘六凡世间。故云救护世间尊。而慈悲与拔。并是果上任运不思议用。束之以为胜劣随类三种化身佛宝。此三佛宝。即是一切众生现前介尔心性本具之体。相用。但迷情日用不知。名理即佛。诸佛圆满证得。名究竟众生。众生无上者佛是。故名为世尊也。及彼体相海者。彼。即指上佛宝。体相。谓真如之体。性德之相。既言体相。即摄于用。以是三法不相离故。此体相用。深广莫测。名之为海。虽体相海。即是众生现前心性。不单属佛。而唯佛究竟证得。故举此以显所诠法宝也。及者。显佛法本不二义。盖佛是假名。法是实法。揽法成人。因人辨法。是故佛性法性。唯是一性。所谓智外无如。如外无智。虽辨住持三宝。亦非条然各别。不同愚法声闻。偏指黄卷赤牍以为法宝。然黄卷赤牍。亦是如来藏举体所成。亦即体相海矣。无我句义法者。指能诠法宝也。无我。即二无我。句。谓名句文身。举句。即兼得名。名句所依。即是文身故也。义。谓句之所示。即指二无我观。法。谓义之所显。即指一心真如。佛所说法。句义乃多。今独举无我句义者。唯有此二空观。能从心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故。无我句。即教经。义。即行经。法。即理经。三经不即不离。以为能诠。并不出体相海。还即诠显体相海也。无边德藏僧者。称性起修。性海无边。故所修功德。亦复无边。一一功德。并能含摄无边功德。故名为藏具如后文所明随顺法性修行施等。一一皆成波罗蜜也。言勤求正觉者。显菩萨僧所修功德。不向三有。不向二乘。唯正趣向无上菩提故也。问。何以不归二乘僧耶。答。此有二义。一约对待义。二乘是所悲济境故。二约开显义。二乘所行。亦是菩萨道故。
向十方世界的一切三宝致以最深切的归命。能够普遍给予众生广大利益,智慧无限、自在无碍,救护世间一切众生的世尊。以及那深广如海的真理本体与庄严相好,阐释“无我”义理的教法。还有那功德如海、无边无尽的圣贤僧众,以及所有精勤追求无上正觉的修行者。
要造论弘扬佛法,必须先归依三宝,这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遵循古代圣贤的传统仪式;二是为了让众生增长福德和善根;三是区别于外道的议论没有根本宗旨;四是为了显示能归依的人和所归依的对象本性空寂,感应道交的奥妙不可思议。文中的“归命”两个字,就包含了能归依的身、口、意三业。“尽十方”以下,则指明了所归依的佛、法、僧三宝。
“归命”,就像是说把自己的身心性命都归投依靠。归,有投向和返还两层意思。在生死轮回的大海中,只有三宝的功德可以作为依靠,所以应当归投。三宝的体性,其实就是众生当下这微小的一念心性。由于无始以来背离觉悟、迎合尘境,心甘情愿地逃背了自己的本性。现在要背离尘境、契合觉悟,回归本来的心性源头,所以叫做返还。“命”,是依托于色身和心识相续不断而假名安立的,就是第八识种子上的功能,属于“心不相应行法”,并非实有的东西。但因为一切众生在迷情中把它看得极为宝贵重要,所以随顺世间的语言,用“命”这个词来总括代表身口意三业。将这最看重的“命”,归投向住持三宝(外在的佛像、经典、僧团),是殊胜的增上缘;探究这假名安立的“命”,返还到一体三宝(自心本具的佛、法、僧),则能显发大乘的正体。所以开头称为“归命”。
“尽十方”,是总体显示三宝的境界无穷无尽。因为众生当下这微小的一念心性,本来在时间上就没有开始和终结,在空间上横遍十方没有边际。十方虚空,都没有超出这微小一念心的范围。究竟证悟这心性的,就叫做佛;只是这心性本身,就名为法;能诠释这心性的教法,也名为法;信解、修证这心性的圣贤,就叫做僧。所以,三宝与心性一样,遍满十方。再者,当下这微小的一念心,其本体广大就是法宝,其相状庄严就是佛宝,其作用妙用就是僧宝。又,这微小的一念心,圆满具足三大(体大、相大、用大)的理性,总名为法宝;觉悟这三大之智,名为佛宝;理性与智慧不二,名为僧宝。这就是一体三宝。证悟这一体三宝的,就是十方佛;宣说这一体三宝的,能诠的教法与所诠的义理,都名为十方法;修习这一体三宝的,就是十方僧。这就是大乘的住持三宝。如果没有一体三宝,就无法建立住持三宝;如果没有住持三宝,也就无法显发一体三宝。就好比没有一心真如,就没有东西可以作为生灭现象的所依;如果没有生灭门中的净法熏习,也就无法显发一心真如。应当知道,一体三宝,就是真如门的大乘体性;住持三宝,就是生灭门的大乘体、相、用。真如、生灭二门互不相离,所以不能偏废任何一方来讨论归依。
“普作大饶益”三句,是特别指明佛宝。“及彼体相海”二句,是特别指明法宝。“无边德藏僧”二句,是特别指明僧宝。这些都是从住持三宝的角度来显示的,因为在一体三宝之外,并没有另一个住持三宝。不归依住持三宝,其相状就不是归依一体三宝。
“普作大饶益”,是指彻底证悟平等的体性,能够用同体的法力熏习众生。“智无限自在”,是指圆满四智菩提(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照了理体和事相境界都无有遗漏。“救护世间尊”,是指究竟的大慈大悲,救度恶道、护持善道,无与伦比。法身默默地利益十法界众生,报身明显地利益登地菩萨,化身明显地利益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以及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六道凡夫,所以说“普作大饶益”。而佛的三身利益众生,都是依托平等法性的力量,总摄起来就作为法身佛宝。大圆镜智这一部分,能显发法身;平等性智这一部分,能示现报身;成所作智这一部分,能化现化身;妙观察智这一部分,能应机说法。所以说“智无限自在”。而这四智心品,都是经过旷劫真实修行所证得的,总摄起来就作为自受用身佛宝。法身平等地救护一切世间,报身救护菩萨世间,化身救护三乘和六凡世间。所以说“救护世间尊”。而这慈悲的救度与拔济,都是佛果上自然任运、不可思议的妙用,总摄起来就作为或殊胜、或普通、随各类众生而显现的三种化身佛宝。这三类佛宝,就是一切众生当下这微小一念心性本来具足的体、相、用。只是众生在迷情中,日常运用而不知道,称为“理即佛”。诸佛圆满证得,称为究竟的众生(即佛是究竟的众生)。众生中最无上者就是佛,所以称为“世尊”。
“及彼体相海”:“彼”,就是指上面所说的佛宝。“体相”,说的是真如的本体,性德的相状。既然说了体相,也就包含了用,因为体、相、用这三法互不相离。这体、相、用,深广不可测度,所以称之为“海”。虽然这体相海就是众生当下的心性,并非只属于佛,但唯有佛能究竟证得,所以举出这个来显示所诠释的法宝。“及”这个字,显示了佛与法本来不二的道理。佛是假名,法是实法,揽取法而成“人”(佛),依据“人”(佛)来辨明法。所以佛性与法性,只是一个性。所谓智慧之外没有真如,真如之外没有智慧。虽然辨明住持三宝,也不是截然分开、各不相关的,不同于愚法声闻(小乘)偏执地只把黄卷赤轴的经书文字当作法宝。然而,经书文字也是如来藏全体所成就的,也就是体相海了。
“无我句义法”:这是指能诠的法宝(教法)。“无我”,就是人无我和法无我。“句”,指名句文身(组成经典的语言文字单位)。举出“句”,也就兼带了“名”(名词概念),因为名句所依托的,就是文身(字母、文字)。“义”,指句子所指示的道理,这里特指二无我观(观人法二空)。“法”,指义理所显发的真理,这里特指一心真如。佛所说的法,句和义有很多,这里独独举出“无我句义”,是因为唯有这二空观,能够从心生灭门,当下契入真如门。“无我句”,就是教经(文字经典);“义”,就是行经(修行法门);“法”,就是理经(所证真理)。教、行、理三经,不即不离,共同作为能诠的教法,都不出于体相海,也正是为了诠显体相海。
“无边德藏僧”:随顺真如本性而起修,真如性海无边,所以所修的功德也无边。每一种功德,都能含摄无边的功德,所以叫做“藏”。正如后文将要说明的,随顺法性修行布施等,每一种都能成就波罗蜜(到彼岸)。说“勤求正觉者”,是为了显示菩萨僧所修的功德,不趋向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的有漏果报,也不趋向声闻、缘觉二乘的偏空涅槃,唯一正向趣求无上菩提。
问:为什么不归依二乘僧(声闻、缘觉)呢? 答:这有两个原因:一是从对待的角度说,二乘是菩萨所要悲悯救济的对象;二是从开权显实(开方便门,显真实义)的角度说,二乘所修行的,其实也是菩萨道的一部分。
二述造论意
造论意图
为欲令众生除疑去邪执起信绍佛种故我造此论 于一心真如生灭实理事中犹豫不了。名之为疑。于无我如来之藏妄计人我法我。名为邪执。疑除执去。则正信自起。起大乘信。则决定成佛。自度度他。灯灯无尽。故为绍佛种也。初偈颂竟。
为了让众生消除疑惑、去除邪见执着,生起信心,继承佛法慧命,所以我撰写这部论著。对于一心真如与生灭的真实义理和事相,心中犹豫不能明了,这就叫做“疑”。对于无我而具足如来藏的真理,却虚妄地执着于“人我”、“法我”的分别,这就叫做“邪执”。疑惑消除、执着去除,那么正信自然就会生起。生起对大乘佛法的信心,就必定能够成佛,既能自我解脱,也能帮助他人解脱,如同灯火相传,永不熄灭,因此说这是为了继承佛法的慧命。第一部分的偈颂到此结束。
二长文亦二。初重述意。二正立科。今初。
两段长文也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重新说明大意,其次是正式设立科判。现在是第一部分。
论曰。为欲发起大乘净信。断诸众生疑暗邪执。令佛种性相续不断。故造此论 问。偈中先言除疑去执。后言起信。今文先言发起净信。后言断诸疑执。何耶。答。若约自行。则除疑去执起信。如秤两头。低昂时等。无有先后。若约化他。则自先发起大乘净信。乃能断诸众生疑暗邪执。令佛种性相续不断也。故虽重述。无重繁过。
论中说到:为了启发众生对大乘佛法的清净信心,破除众生心中的疑惑、愚昧和邪见执着,使佛法的传承延续不断,所以造作这部论著。有人问:偈颂中先说破除疑惑执着,后说生起信心,现在这段文字却先说启发清净信心,后说断除疑惑执着,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如果从自己修行的角度来说,那么破除疑惑执着与生起信心,就像秤杆的两头,此起彼落是同时的,没有先后之分。如果从教化众生的角度来说,那么自己必须先对大乘佛法生起清净信心,才能够帮助众生断除疑惑、愚昧和邪见执着,使佛法的传承延续不断。所以虽然重复说明,并没有重复繁琐的过失。
二正立科
两种正立
有法能生大乘信根。是故应说 有法。即指下文所诠一切众生心也。说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体。说此心生灭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令诸众生。生闻思修三慧。乃至究竟成佛。名为大乘信根。有此胜益。故应说也。
有一种法门能够生起对大乘佛法的信心根基,所以应当宣说。这里所说的“法”,就是指下文要阐述的一切众生心。解说这颗心的真实本然状态,就是在揭示大乘佛法的根本体性;解说这颗心生起与灭谢的因缘变化状态,则能完整展现大乘佛法的本体、相貌和作用。这样就能让一切众生,生起听闻、思维、修证三种智慧,直至最终成就佛果。这就叫作大乘的信根。因为有这样殊胜的利益,所以应当为之解说。
说有五分。一作因。二立义。三解释。四修信。五利益 作因。梁云因缘。所谓四悉檀因缘。诸佛菩萨。若无四悉因缘。不说法也。立义。谓依境显谛。竖大乘之正法。解释。谓种种开示。阐所立之实义。修信。梁云修行信心。谓策进初机。令其依解起行。利益。梁云劝修利益。谓结明此论功能。令人希慕信向也。此中一作因者。是总明四悉因缘。二立义者。为上根人。举便知有。是约第一义说。三解释者。为中根人。微细剖析。令其永断疑执。随文入证。是约对治义说。四修信者。为下根人。策进修习。令其依解起行。是约为人义说。五利益者。为未种善根人。称叹功德。止息诽谤。令其欢喜向慕。是约世界义说。又就一人次第获益言之。二立义者。令知摩诃衍义。即是一切众生之心。不俟他求。得欢喜益。三解释者。令于一心二门。解如实义。得生善益。四修信者。令其妙解不同说食数宝。得灭恶益。五利益者。令知同于诸佛菩萨所修所证。得入理益。此皆一往分别。实则分分皆具四悉檀也。又作因。是序分。立义等三。是正宗分。别益。是流通分。初归敬述意竟。
这部论的结构分为五个部分:一是说明造论的缘由,二是建立宗旨,三是详细解释,四是指导修行信心,五是阐明功德利益。
所谓“说明造论的缘由”,在梁译本中称为“因缘”,指的是四悉檀因缘。诸佛菩萨如果没有这四种因缘,是不会轻易说法的。
“建立宗旨”,是指依据境界来显扬真理,树立大乘佛法的正见。
“详细解释”,是指通过种种开示,来阐明所建立的究竟义理。
“指导修行信心”,梁译本称为“修行信心”,是为了策励初学的人,让他们依据理解而付诸实践。
“阐明功德利益”,梁译本称为“劝修利益”,是总结说明这部论的功能,让人心生仰慕、信受奉行。
这其中,第一部分“说明造论的缘由”,是总说四悉檀因缘。第二部分“建立宗旨”,是为上根利智的人准备的,他们一听到就能领悟,这是从第一义谛的角度来说的。第三部分“详细解释”,是为中根的人准备的,通过细致剖析,让他们永远断除疑惑和执着,随着文字而证入实相,这是从对治烦恼的角度来说的。第四部分“指导修行信心”,是为下根的人准备的,策励他们循序渐进地修习,让他们依据理解而实际修行,这是从适应众生根机的角度来说的。第五部分“阐明功德利益”,是为尚未种下善根的人准备的,称赞此论的功德,止息诽谤,让他们心生欢喜与向往,这是从世间共情的角度来说的。
再从一个人次第获得利益的角度来说:第二部分“建立宗旨”,让人知道大乘的义理就是一切众生的心性,不必向外寻求,从而得到欢喜的利益。第三部分“详细解释”,让人对于“一心二门”的义理,能够理解其真实含义,从而得到生起善法的利益。第四部分“指导修行信心”,让人的妙解不至于像只是嘴上说食、数他人珍宝那样空泛,从而得到灭除恶法的利益。第五部分“阐明功德利益”,让人知道此论与诸佛菩萨所修所证是相通的,从而得到契入真理的利益。
以上只是大略的分别,实际上每一个部分都具足四悉檀的因缘。
另外,从科判来看,“说明造论的缘由”属于序分,“建立宗旨”“详细解释”“指导修行信心”这三部分属于正宗分,“阐明功德利益”属于流通分。
第一段“归敬述意”到此结束。
二正說五分。即分為五。一作因(至)五利益。一作因二。初正明八因。二釋疑明意。今初。
正说分作五个部分,分为五项:一、作因;二、立义;三、解释;四、修行;五、利益。先说第一项“作因”。这部分又分为两段:第一段是正式说明八种因缘,第二段是解释疑问、阐明用意。现在先讲第一段。
此中作因有八。一总相。为令众生离苦得乐。不为贪求利养等故 总相者。不唯此论总相。乃诸佛菩萨说法之总相也。为令众生离分段变易因果之苦。得菩提涅槃究竟之乐。是益他义。不为贪求利养名誉。及恭敬等。是离过义。自离诸过。能益众生。方可造论弘法。否则名为裨贩如来矣。
这里说明造论的动机有八种。第一是总相。为了让众生远离痛苦获得安乐,不是为了贪图利养等缘故。所谓总相,不只是这部论的总相,而是诸佛菩萨说法的共同宗旨。为了让众生脱离分段生死与变易生死的苦果,获得觉悟与涅槃的究竟安乐,这是利益众生的意义。不是为了贪求利养、名誉以及他人恭敬等,这是远离过失的意义。自身远离种种过失,才能利益众生,这样才可以造论弘扬佛法。否则就只能算是贩卖如来的教法了。
二为显如来根本实义。令诸众生生正解故通则一部论文。皆显实义而生正解。别则偏指立义解释二分言之。
为阐明如来根本的真实教义,使众生能够生起正确的理解。广义而言,整部论著的文字都是在阐明真实教义、引发正解;狭义而言,则特指其中的“立义分”与“解释分”两部分来说的。
三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不退信心。于大乘法。有堪任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令于大乘法增其堪任。别则偏指解释分中。第三分别修行正道相也。
三是为了让善根成熟的众生不退失信心,对大乘佛法能够胜任承担。整体来说,整部论著都是为了让众生对大乘佛法增强担当的能力;具体而言,则特别指向解释分中第三部分“分别修行正道相”的内容。
四为令善根微少众生。发起信心。至不退故通则一部论文。皆能发起信心。令至不退。别则偏指四修信分。
为使善根微少的众生,发起信心,达到不退转的境界。 从整体来说,整部论著都能发起信心,使人达到不退转; 从特定部分来说,则特别指四修信分。
五为令众生消除业障。调伏自心。离三毒故通则一部论文。皆可除障调心。远离三毒。别则偏指修信分中。四精进门。
五、为了让众生消除业障,调伏自心,远离贪、嗔、痴三毒的缘故。 整体来看,整部《起信论》的论述,都可以用来消除业障、调治自心,远离三毒; 具体来说,则特别指向“修信分”中所讲的四种精进法门。
六为令众生修正止观。对治凡小过失心故通则一部论文。皆是止观法门。皆可对治凡小。别则偏指修信分中。五止观门。
为了让众生修行正确的止观法门,对治凡夫和小乘修行者的错误心态。总体而言,整部论典的内容都属于止观法门,都能对治凡夫和小乘的过失。具体来说,则特别指“修信分”中所阐述的五种止观法门。
七为令众生于大乘法。如理思惟。得生佛前。究竟不退大乘信故 通则一部论文。皆是念佛三昧。皆是往生正因。别则偏指修信分中。求生西方极乐法门。
为了让众生对大乘佛法,能够依照真理去深入思考,从而得以往生佛国,最终坚定不移地生起对大乘的信心。总的来说,整部论著的内容,都是念佛的禅定境界,都是往生净土的真正因缘。具体来说,则特别指向修习信心部分中,那求生西方极乐世界的法门。
八为显信乐大乘利益。劝诸含识。令归向故此别指第五利益分也。初正明八因竟。
为显明对大乘佛法信受爱乐的殊胜利益,劝导一切有情众生,使他们都归心向往大乘。这部分特别对应第五“利益分”。以上是正式阐明八种因缘的第一部分。
二释疑明意二。初释疑。二明意。初中二。初总释。二别释。今初。
解释疑惑、说明用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解释疑惑,其次是说明用意。解释疑惑这部分又分为两部分:先是总体解释,再是分别解释。现在开始总体解释。
此诸句义。大乘经中虽已具有。然由所化根欲不同。待悟缘别。是故造论 所化。谓未来众生。根。谓昔所成种。有上中下。欲。谓现所欣乐。有广中略。缘。谓一切经论。能与众生悟道作增长缘。当知上中下三根。各有广中略三种所欲不同。又与佛菩萨经论。各有有缘无缘差别。故应为有缘三根众生。逗其喜略之欲。造此论也。
这些句子的含义,在大乘经典中虽然已经具备,但由于所教化众生的根器和意愿不同,以及他们领悟的机缘各有差别,所以才要造这部论。 “所化”指的是未来的众生。“根”是指过去所形成的种子,有上、中、下三等。“欲”是指现在所喜好的,有广博、中等、简略三种。“缘”是指一切经论,能够为众生领悟正道提供助长机缘。应当知道,上、中、下三种根器的众生,各自又有广、中、略三种不同的意愿偏好。再加上他们与佛菩萨的经论之间,也各有有缘或无缘的差别。因此,应当为那些有缘的三根众生,顺应他们喜好简略的意愿,而造作这部论。
二别释
分说
此复云何。谓如来在世。所化利根。佛色心胜。一音开演无边义味。故不须论 此复云何。总征起也。先释佛世。次释灭后。所化利根者。统论佛世众生。亦有种种三根不同。但对灭后。即皆称利。以善根不深。不能亲值佛故。佛色心胜者。色则相好庄严。心则六通十力。故云胜也。一音开演无边义味者。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譬如一云所雨。三草二木各得生长也。色胜。即身轮不思议化。心胜。即意轮不思议化。一音开演。即口轮不思议化。所化既是利根。能化三轮又胜。故不须论而能开悟也。
这又是为什么呢?是说如来在世时,所教化的众生根器锐利,佛的身相与心识都超胜,能以一种音声开示演说无边的义理妙味,所以不需要借助论典来解释。
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总的设问以引出下文。先解释佛在世时的情况,再解释佛灭度后的情形。所谓“所化利根”,是说总体来看,佛世时的众生,虽然也有种种上中下三根的差别,但相对于灭度后的众生,就都算根器锐利了。因为如果善根不深厚,就不能亲自值遇佛陀住世的时代。所谓“佛色心胜”,色是指佛的身相具足庄严美好,心是指佛具足六种神通、十种智力,所以说“胜”。所谓“一音开演无边义味”,是说佛以一种音声演说佛法,各类众生都能随自己的根机理解得益,好比同一片云所降的雨,小草、中草、大草以及小树、大树都能各自生长。身相超胜,就是身轮不可思议的教化;心识超胜,就是意轮不可思议的教化;一种音声开演,就是口轮不可思议的教化。所教化的众生既然是利根,能教化的佛又具足三轮殊胜,所以不需要借助论典,众生就能开悟了。
佛涅槃后。或有能以自力。少见于经。而解多义。复有能以自力。广见诸经。乃至解义 少见于经能解多义。名为义持。亦是法行种性。广见诸经乃至解义。名为文持。亦是信行种性。此二种人。亦不须造论也。然据梁本。则广闻取解在前。似兼文持故胜。据今本。则少见多解在前。似是法行故胜。克实言之。义持文持。信行法行。各有利钝。非可一向论也。
佛圆寂之后,有些人凭借自己的修证能力,虽然阅读的经典不多,却能理解其中深广的义理。另有一些人同样依靠自力,广泛阅读诸多经典,但理解的义理却相对有限。 那些阅读经典不多却能深入理解多义的人,称为“义持”,也属于“法行”根性。那些广读经典而理解有限的人,称为“文持”,也属于“信行”根性。这两种人,原本并不需要依赖论著来辅助理解。 不过依据梁代的译本,是把“广闻取解”放在前面,似乎更侧重文持,因此显得优胜。而根据现在的译本,则是“少见多解”在前,似乎更偏向法行,所以显得更胜一筹。 若严格说来,义持与文持、信行与法行,各自都有利根与钝根的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孰优孰劣。
或有自无智力。因他广论而得解义。亦有自无智力。怖于广说。乐闻略论摄广大义。而正修行 自无智力。故藉他论。而乐广乐略。仍是信行法行二类种性不同。亦是文持义持二类熏习有别故也。初释疑竟。
有些人自己缺乏理解能力,需要借助他人详尽的论述才能明白道理。也有些人自己理解力不足,害怕冗长的解说,喜欢听简略的论述来把握深广的含义,并依此正确修行。因为自身理解力不够,所以要依靠他人的论述;而喜欢详尽或简略的不同倾向,仍然是由于信行与法行两类根性的差异,也是文字记忆与义理领悟两种熏习方式有所区别的缘故。第一段解释疑问完毕。
二明意
两种含义
我今为彼最后人故。略摄如来最胜甚深无边之义而造此论 示大乘体。故最胜。显大乘相。故甚深。显大乘用。故无边也。一作因分竟。
我如今为这些后来学人着想,简要归纳如来最殊胜、最精深、最广大的义理,而写下这部论。阐明大乘的本体,所以说是“最胜”;彰显大乘的相状,所以说是“甚深”;展现大乘的作用,所以说是“无边”。第一部分(因分)到此结束。
二立义二。初标。二释。今初。
二、建立要义分二。初标示纲要。二解释文义。现在开始第一段。
云何立义分。谓摩诃衍。略有二种。有法。及法 摩诃衍。此翻大乘。略如题目中释。又七义故。名为大乘。一法大。谓方广经典。二心大。谓四弘誓愿。三解大。谓圆常信解。四净大。谓净心地。净二分别。五庄严大。谓福德智慧。六时大。谓三阿僧祇。七具足大。谓无上菩提。前六。是大乘因。后一。是大乘果也。有法者。梁本云法。犹因明所谓前陈有法。以为宗依。乃指因缘生法。以为所观境也。法者。梁本云义。犹因明所谓后陈宗体。指所显理谛。以明大乘义也。
怎么解释“立义分”呢?简单来说,大乘佛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有法和法。
“摩诃衍”就是大乘的意思,就像题目里解释的那样。为什么叫大乘呢?有七个原因: 一、法大:指的是广博的经典。 二、心大:指的是四种宏大的誓愿。 三、解大:指的是圆满恒常的信仰和理解。 四、净大:指的是清净的心地,能清净两种分别。 五、庄严大:指的是福德和智慧。 六、时大:指的是三大阿僧祇劫那么长的时间。 七、具足大:指的是无上正等正觉。
前面六项是大乘的因,最后一项是大乘的果。
“有法”,梁译本里称为“法”,就像因明学里所说的“前陈有法”,作为立论的基础。它指的是因缘所生的现象,是我们要观察的对象。 “法”,梁译本里称为“义”,就像因明学里所说的“后陈宗体”,指的是所要阐明的真理,用来阐明大乘的义理。
二释二。初释有法。二释法。今初。
先解释“有法”,再解释“法”。现在开始第一部分。
言有法者。谓一切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此显示摩诃衍义 统论因缘所生。皆是有法。皆悉即空假中。皆可显示摩诃衍义。故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但初机之人。若令观于佛法。则疑太高。若令观众生法。则疑太广。所以秖令观心。又恐人谬谓众生心外。别有真心。故但立一切众生心以为所观境也。夫举佛法。则摄一切心法及众生法。举众生法。则摄一切佛法及以心法。今举众生现前介尔心法。则摄一切众生法及佛法。故云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也。依此众生现前介尔心法。显示摩诃衍义。则一显示。一切显示随举一一众生法。一一佛法。无不皆是摩诃衍义矣。故法华云。七宝大车。其数无量也。
这里说的“有法”,就是指一切众生的心。这个心包含了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法。依据这个心来阐明大乘的教义。 总的来说,一切由因缘所生的,都是“有法”,也都具备空、假、中三方面的性质,都可以用来显示大乘的教义。所以说:心、佛、众生,这三者没有差别。 但对于初学的人来说,如果让他们直接观察佛法,会觉得太高深;如果让他们观察众生法,又觉得太广泛。所以只让他们观察自心。又怕有人错误地认为在众生的心之外,另有一个真心,因此只确立一切众生的心作为所观的对象。 其实,举出佛法,就包含了所有的心法和众生法;举出众生法,就包含了所有的佛法和心法。现在举出众生当下这一念微细的心法,就包含了所有的众生法和佛法。所以说“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依据众生当下这一念心法,来显示大乘的教义,那么显示一处,就等于显示了一切。随便举出任何一种众生法、任何一种佛法,没有不是大乘教义的。所以《法华经》说:“七宝大车,其数无量。”
以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体故 即此现前介尔之心。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过去无始。未来无终。现在无际。非有相。非无相。非亦有亦无相。非非有非无相。非生死相。非涅槃相。非二边相。非中道相。非可说相。非不可说相。非亦可说亦不可说相。非非可说非不可说相。不得已故。强名为真如相。即此真如。是大乘体。更无别体也。应立量云。众生心是有法。即大乘体宗。因云。真如相故。同喻如迷悟所依之方。方非迷悟。
从众生心本具的真如实相,就是在揭示大乘佛法的根本体性。这当下我们细微的起心动念,不在身体之内,不在身体之外,也不在内外之间。它过去没有开始的源头,未来没有终结的尽头,现在也没有边际的局限。它不是有形的存在,也不是无形的空无;既不是既有又无,也不是非有非无。它既不是生死轮回的形态,也不是涅槃解脱的形态;不是偏执两边的形态,也不是中道不二的形态;既不是言语可以描述的形态,也不是言语无法描述的形态;既非可说又不可说,也非非可说非不可说。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言辞来形容,只能勉强称之为“真如实相”。正是这个真如实相,就是大乘佛法的根本体性,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体性了。可以用逻辑推理来证明:众生心是所讨论的对象,结论是它即是大乘的根本体性。理由是:因为它具有真如实相。可以用一个比喻来理解:就像迷失方向和觉悟方向所依赖的“方位”本身,方位本身既不是迷失,也不是觉悟。
此心生灭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故 即此真如不变心体。举体随缘而有生灭。所谓随于染净缘。具造十法界。虽造十界。十界皆是假名无性。随缘不变。当体即真。故能显示大乘体也。由随染缘。妄起无明。有见不见。似不清净。非常非乐。非我非净。非寂静。是变异。不自在。具过恒沙虚妄杂染。今翻染成净。无明不起。无见不见。心性无动。无有余法而可更求。即于真如。立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真实了知义。本性清净义。常乐我净义。寂静不变自在义。满足过于恒沙清净功德义。故能显示大乘相也。由与众生同在生死轮回海中。方肯自悯悯他。发大誓愿。修大福慧。证本法身。任运起于不思议业。尽未来际。利乐有情。故能显示大乘用也。然则现前介尔心体。即大乘体。现前心中惑相。即大乘相。现前心中业用。即大乘用。而众生迷染因缘。日用不知。由有迷染因缘。方立悟净因缘。由有悟净因缘。方显体相用大。故云此心生灭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也。譬如水结成氷。则湿体融相润用。皆不可见。若知氷原是水。方便令泮。方能显示湿体融相润用耳。设不观心生灭因缘。则不能显体相用大。如守坚氷。无可受用。设离众生现前之心。别求大乘。亦不能显体相用大。如大冻时。若弃坚氷。别无有水。学大乘者。幸深思之。应立量云。众生心是有法。能显示大乘体相用宗。因云。生灭因缘相故。同喻如依方故迷。因迷故悟于方。初释有法竟。
这个心的生灭变化过程,能够展现大乘佛法的本体、相貌和作用。 就是这个真如不变的心体,全体随着因缘而显现生灭现象。所谓随着染污或清净的缘,能够造作出十法界的种种境界。虽然造作十法界,但这十法界都是假名安立,没有固定不变的自性。因为它是随缘而不变的,当体就是真实的,所以能够显示大乘的本体。
由于随着染污的缘,虚妄地生起无明,就有了能见和所见的分别,看起来好像不清净,不是恒常、不是安乐、不是真我、不是清净,不是寂然不动,是变化无常的,不自在的,具备超过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虚妄杂染。 现在翻转染污成为清净,无明不再生起,没有能见和所见,心性本来不动摇,再没有其他的法可以另外去寻求。就在这个真如上,建立起大智慧光明的含义、普遍照耀法界的含义、真实彻底了知的含义、本性清净的含义、常乐我净的含义、寂静不变自在的含义、满足超过恒河沙数清净功德的含义。所以能够显示大乘的相貌。
由于和众生一同处在生死的轮回大海之中,才会生起对自己和众生的悲悯,发起广大的誓愿,修习广大的福德与智慧,证得本有的法身。自然而然地生起不可思议的业用,尽未来际,利益安乐一切有情众生。所以能够显示大乘的作用。
既然如此,那么眼前这微细的心体,就是大乘的本体;眼前心中的迷惑现象,就是大乘的相貌;眼前心中的业力作用,就是大乘的作用。 而众生因为迷惑和染污的因缘,每天都在用它却不知道。正因为有迷惑染污的因缘,才建立了觉悟清净的因缘;正因为有觉悟清净的因缘,才能显示出本体、相貌、作用的广大。所以说,这个心的生灭因缘现象,能够显示大乘的本体、相貌和作用。
好比水结成冰,那么水的湿润本体、融化相貌、滋润作用,都看不到了。如果知道冰原本就是水,用适当的方法让它融化,才能显示出湿润的本体、融化的相貌和滋润的作用。 假如不去观察心的生灭因缘,就不能显示本体、相貌、作用的广大,就像守着坚硬的冰块,没有办法受用。 假如离开众生眼前的心,另外去寻找大乘,也不能显示本体、相貌、作用的广大,就像大寒冻的时候,如果丢弃坚冰,另外也找不到水。 学习大乘佛法的人,希望你们能深入思考这个道理。
可以用逻辑推理来说明: 众生心是所讨论的对象(有法), 能够显示大乘本体、相貌、作用是所立的论点(宗), 理由是:因为它具有生灭因缘的现象(因)。 比喻(同喻)如同:因为方位而迷失,又因为迷失而觉悟到方位。
(第一部分解释“有法”完毕。)
二释法二。初释大义。二释乘义。今初。
**一、解释“大”的含义**
所言法者。略有三种。一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在染在净。性恒平等。无增无减。无别异故前云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体。今云一切法真如者。以心真如。即一切法真如。无二真如故也。一切法。即染法净法。略则五位百法。广则百界千如也。随拈一法。并是真如全体。非是少分。故云性恒平等。悟时无得。迷时无失。又芥子毛端之真如非小。须弥宝刹之真如非大。故云无增无减。一相无相。不可分离。故云无别异也。夫既言一切法。又言在染在净。是全约生灭因缘。而随云性恒平等。无增无减无别异故。则知生灭因缘。即是真如门矣。故下文云展转不相离也。若舍生灭因缘。何由体会真如。若执生灭因缘。又何由了达真如也哉。
这里所说的“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是“体大”,指的是所有事物的真实本性。不论处于染污还是清净的状态,这种本性始终平等,没有增加或减少,也没有差别和不同。前面提到“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体”,现在说“一切法真如”,是因为心的真实本性,就是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并没有两个不同的真实本性。这里的一切事物,包括染污的事物和清净的事物,简略来说就是五位百法,广泛来说就是百界千如。随便指出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真实本性的完整显现,并非只是部分。所以说“性恒平等”。觉悟时没有多得到什么,迷乱时也没有失去什么。又如芥子、毛端那么微小的东西,其真实本性并不渺小;须弥山、宝刹那么宏大的事物,其真实本性也不更大。所以说“无增无减”。它是一体的、不执着于表象的,无法被分割开来,所以说“无别异也”。
既然说到了一切事物,又说在染在净,这是完全从生灭变化的因缘角度来说的。但随即又说“性恒平等,无增无减无别异故”,由此可知,生灭变化的因缘,本身就是真如这一层面了。所以下文说它们“展转不相离也”。如果舍弃了生灭因缘,又从哪里去体会真实本性呢?如果执着于生灭因缘,又怎么能透彻了悟真实本性呢?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本来具足无量无边性功德故 此谓众生现前介尔之心。即是如来藏也。夫真如不变随缘。举体而为众生介尔之心。则介尔心。便是真如全体。今又名为如来藏者。是约生灭门中。隐名如来藏。显名法身故也。然法身与如来藏。虽有二名。终无二体。故不唯显名法身之时。具足无量无边性功德相。即正在隐名如来藏时。本来具足无量无边性功德也。
第二是相大。就是说如来藏,本来就具备无量无边的本性功德。这是指众生当下这微小的一念心,就是如来藏。要知道真如虽然不变却能随缘,它的全体就显现为众生这微小的心念,所以这微小的心念,便是真如的全体。现在又把它叫做如来藏,这是从生灭门的角度来说的,在隐藏时称为如来藏,显现时就称为法身。然而法身和如来藏,虽然有两个名称,终究不是两个不同的本体。所以不只是在显现称为法身的时候,具备无量无边的本性功德相;即便正在隐藏称为如来藏的时候,也本来就具备无量无边的本性功德。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出世间善因果故只此众生现前介尔之心。无法不具。无法不造。所谓随于染净缘。具造十法界。遍能出生十界因果。但约九界言之。则三涂等诸恶因果。虽亦此心之用。如以金作秽器。利刀割泥。无上宝珠而作弹丸。不名用大。人天有漏因果。虽亦此心之用。如以摩尼仅贸一衣一食。不名用大。二乘无漏因果。虽亦此心之用。如空守阎浮檀金。不生息利。不名用大。权乘菩萨五通因果。虽有自利利他之用。如以阎浮檀金而作商贾贸易。未能统御自在。亦不名用大。虽又希心极果。如以阎浮檀金作王宝冠。未能拔宅飞升。亦不名用大。唯有佛乘种性。知此现前介尔之心。体即真如。具无边德。便能观察一切妄念无相。自愍愍他。发大誓愿称性修习。灭无始无明。证本法身。任运起于不思议业。种种自在作用差别。周遍法界。与真如等。譬如以阎浮金。炼作仙丹。便能拔宅飞升。游戏自在。故名用大也。问。果中用大。垂形九界。有时示现三涂。亦应生恶因果。如何但言善因果耶。答。为度众生。示作恶因。本无迷染。即无漏善。为度众生。示受恶果。亦无苦受。如三禅乐。是故但名善因果也。又所言能生一切善因果者。谓果中大用。遍与众生作增上缘。令生世出世间诸善因果。非谓既成佛已。自生世出世间善因果也。以诸佛所有一切变现。皆是真如自在甚深之用。皆合涅槃清净妙德。不可唤作实因果故。问。用大既约佛果。何名此心生灭因缘相耶。答。若无众生心。则无大乘体相。若无大乘体相。何处有大乘用。问。既云真如甚深用。何故不属真如。乃属生灭因缘。答。若非生灭因缘。则真如之名。尚自不立。何得辨用大耶。夫众生现前介尔生灭之心。体即真如。相即如来藏。用即能生一切因果。而日用不知。是谓理即大乘。若能知此一心体大相大用大。是谓名字即大乘。若能观察妄念无相。是谓观行即大乘。若粗垢先落。六根清净。是谓相似即大乘。此论名之为相似觉。若能亲证此体相用。任运增进。是谓分证即大乘。此论名之为随分觉。若至心根本性常住现前。是谓究竟即大乘。此论名之为究竟觉。六而常即。始终平等。即此心真如门也。即而常六。升沈硕异。即此心生灭门也。故立一切众生心为有法。显示摩诃衍义。初释大义竟。
第三是作用广大。能够生起一切世间与出世间的善因善果。就这众生眼前这微细的一念心,没有哪种法不具备,没有哪种法不能造作。所谓随着染污或清净的缘,具备并造作出十法界的境界。普遍能生出十法界的因果。但如果只就九法界来说,那么地狱、饿鬼、畜生这三恶道等种种恶的因果,虽然也是这心的作用,却好比用黄金做成污秽的器具,用锋利的刀去割泥土,拿无价的宝珠当弹丸用,不能称为“作用广大”。人道、天道的有漏因果,虽然也是这心的作用,却好比用摩尼宝珠只换来一件衣服、一顿饭食,不能称为“作用广大”。声闻、缘觉二乘的无漏因果,虽然也是这心的作用,却好比空守着阎浮檀金,不让它生息获利,不能称为“作用广大”。权教菩萨的五种神通因果,虽然有自利利他的作用,却好比用阎浮檀金去做买卖贸易,还不能完全统御、自在运用,也不能称为“作用广大”。虽然又希求无上佛果,好比用阎浮檀金打造国王的宝冠,还不能拔宅飞升、游戏自在,也不能称为“作用广大”。只有佛乘的种性,了知这眼前微细的一念心,其体性就是真如,具备无边的功德,便能观察一切妄念并无实相,自己生起悲悯,也怜悯他人,发起宏大的誓愿,随顺本性修行。灭除无始以来的无明,证得本有的法身,自然而然生起不可思议的业用,种种自在的作用与差别,周遍整个法界,与真如平等无二。好比用阎浮檀金炼成仙丹,就能拔宅飞升,游戏自在。所以称为“作用广大”。
问:佛果中的广大作用,垂迹示现在九法界,有时也示现于三恶道,那也应该产生恶的因果,为什么只说“善因果”呢? 答:为了度化众生,示现造作恶因,本身并没有迷乱染污,就是无漏的善。为了度化众生,示现承受恶果,也没有真实的苦受,就像三禅天的乐一样。所以只称为“善因果”。 另外,所说的“能生一切善因果”,是指佛果中的广大作用,普遍给众生作增上缘,让众生生起世间和出世间的各种善因果,并不是说成佛之后,自己再去生起世间出世间的善因果。因为诸佛所有的一切变现,都是真如自在的甚深妙用,都契合涅槃的清净微妙功德,不能叫作实在的因果。
问:作用广大既然是就佛果而言,为什么又说这是“此心生灭因缘相”呢? 答:如果没有众生心,就没有大乘的体大和相大;如果没有大乘的体大和相大,哪里还有大乘的用大呢?
问:既然说是“真如甚深用”,为什么不归属于真如,却归属于生灭因缘呢? 答:如果没有生灭因缘,那么“真如”这个名称尚且不能成立,又怎么能辨明“用大”呢?众生眼前这微细的生灭心,其体就是真如,其相就是如来藏,其用就是能生起一切因果。但人们在日常运用中却不知道,这就叫作“理即大乘”。如果能了知这一心具有体大、相大、用大,这就叫作“名字即大乘”。如果能观察妄念并无实相,这就叫作“观行即大乘”。如果粗重的烦恼先脱落,六根清净,这就叫作“相似即大乘”,本论称之为“相似觉”。如果能亲自证得这体、相、用,任运自然地增进,这就叫作“分证即大乘”,本论称之为“随分觉”。如果达到心的根本自性恒常显现在前,这就叫作“究竟即大乘”,本论称之为“究竟觉”。六种阶位(理即、名字即、观行即、相似即、分证即、究竟即)而本质恒常就是(大乘),始终平等,这就是此心的真如门。本质就是(大乘)而显现为六种阶位,升沉差异显著,这就是此心的生灭门。所以,确立一切众生心为“有法”,来显示大乘的意义。最初解释“大”的意义完毕。
二释乘义
两种修行法门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于此。入佛地故 此更约能乘之人。以显所乘之法。故曰。言大乘者。文殊普贤等一切大人之所乘也。夫一切众生心。莫不具体相用三大。即此三大。便名为乘。而九界众生。不能尽此心大乘之用。枉作坏驴羊鹿水牛诸乘。唯一切佛。已乘此大乘。到究竟地。一切菩萨。皆乘此大乘。乃入佛地。故必约众生心以显大乘义也。二立义分竟。
所有诸佛原本都是乘着它(成佛的)。所有菩萨也都是乘着它,才能进入佛的境界。这里再从能乘之人的角度,来彰显所乘之法的含义。所以说,所谓大乘,是文殊、普贤等一切大德圣贤所乘的法。一切众生的心,无不具备体、相、用这三大。就这三大,便称之为“乘”。然而九法界的众生,不能完全发挥此心作为大乘的功用,错误地成了破车、驴乘、羊乘、鹿乘、水牛乘等各种低劣的“乘”。只有一切佛,已经乘此大乘,到达了究竟的境地。一切菩萨,都乘此大乘,才能进入佛地。所以,必须从众生心的角度来阐明大乘的意义。第二部分“立义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