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释弟子品二:初、释品题。
三、解释弟子品,分两部分,先解释品名。
维摩诘所说经弟子品第三。
维摩诘说的经,弟子品第三
取义题显具足,应云弟子问疾品。准例,下菩萨品亦应加问疾二字。文无者,译人之略也。论:此中问疾,如来应即遣文殊,庶宾主兼美、砧椎相扣。今先遣弟子菩萨者,不惟显维摩才辩殊胜,亦欲彰文殊方堪酬对。若密意者,正以此经说在方等,适当弹偏斥小、叹大褒圆,故叙如来先遣弟子及以菩萨,俾其自叙被呵之辞,彰其辞辩难思,故将叙事与说法杂糅其间,乃结集经者之巧思也。
这段内容是在解释《维摩诘所说经》中“弟子品”这个标题的含义。
完整地说,这个标题应该叫“弟子问疾品”。按照这个体例,后面讲菩萨的那一品,也应该加上“问疾”两个字。但经文里没有加,这是翻译的人省略了。
说到问疾这件事,按理说,如来应该直接派文殊菩萨去,这样宾主双方都合适,就像砧板和锤子配合得刚刚好。但为什么先派弟子和菩萨去呢?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为了显示维摩诘的才华和辩才特别出众; 第二,也是为了表明,只有文殊菩萨才有资格和维摩诘对答。
如果从更深一层的意思来看,这部经属于方等经典,正好是在批评小乘的偏差、赞叹大乘的圆满。所以经文先写如来派弟子和菩萨去,让他们自己说出被维摩诘呵斥的话,以此显示维摩诘的辩才不可思议。
因此,编经的人把叙述故事和讲道理混在一起写,这正是集结经典的人巧妙的设计啊。
○二、释经文二:初、长者心念:
第二段,解释经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长者维摩诘心里想。
尔时,长者维摩诘自念:寝疾于床,世尊大慈,宁不垂愍?
那时,长者维摩诘躺在床上,心里想:世尊大慈大悲,难道不会怜悯我,派人来看望我吗?
○二、如来遣问三:初、遣诸弟子十:初、遣舍利弗尊者二:初、如来勅遣。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长者示疾毗耶,则即寂而照。如来高座庵园,则即照而寂。又长者心念,则照而常寂。如来知意,则寂而常照。寂照之用,虽递废而递兴。法身体性,则一如无二如。所谓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虽不念而将欲,矧念而扣,扣而应乎。是故念而即遣,疾如桴鼓也。
○二、尊者固辞二:初、总辞不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什公曰:声闻法中,诸罗汉无漏智慧,胜菩萨世俗智慧;大乘法中,菩萨二事俱胜。今用声闻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舍利弗于弟子中智慧第一,故先命之。知其不堪而命之者,欲令其显维摩诘才辩殊胜,发起众会也。复命余人者,欲令各称其美,明兼应辩慧无方也。
○二、别释所以二: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曾于林中宴坐树下。
肇公曰:夫法身之宴坐,形神俱灭,道绝常境,视听之所不及,岂复现身于三界,修意而为定哉。舍利弗,犹有世报生身及世报意根,故以人间为烦扰,而宴坐树下,未能神形无迹,故致斯呵。凡呵之兴,意在多益,岂存彼我,以是非为心乎。
○二、叙其折辞三:初、总折。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为宴坐也。
夫舍利弗之所宴坐者,实于三界现身意也。何则?盖三界者,此身所居之处,此心所缘之境也。众生因六尘以起烦恼,因烦恼以召生死,其所由来旧矣。是以欲遏其流而杜其源者,必先调身不低不昂,调息不澁不滑,调意不浮不沉,入则先麤而后细,出则先细而后麤,此入定之初门。然而圆顿定门,虽藉乎此,不必定乎此,而于三界现身意也。正以圆顿行人,先能悟法身本有一性,苟能守此,则无适而非法身,即宴坐可也,不宴坐亦可也;于三界现身意可也,不于三界现身意亦可也。如维摩之所云云,不现而现,不舍而现,又无适而无非宴坐。而舍利弗徒以此身而为累,释此而为非累,是以受大士之所折也。
○二、别释六:初、示以不现。
夫宴坐者,不于三界现身意,是为宴坐。
夫法身之宴坐,以寂光为绳床。当尔之时,竖穷乎三际,横遍乎十方,身即心也,心即身也,身即座也,座即身也,寂生灭之迹,绝去来之踪,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是为真宴坐。舍利弗未悟乎此,徒以形骸为累,心识为烦,必于三界现身意,斯为宴坐,非真宴坐矣。
○二、示非现而现。
不起灭定而现诸威仪,是为宴坐。
夫入灭定者,心也。现诸威仪者,身也。凡夫身心浑而为一,是以身为心役,而心为身疲。身心之于三界,不亦劳乎?二乘身心泯之归无,是以心固可同乎死灰,形固可同乎稿木。入定同虗空,泯而无用。古人之入此定者,身心廓然于一弹指顷,经百千万年可也,八万四千劫可也。在定则身以心资,血脉因之以调,须发因之以长。出定则心不与身合,必现十八神变,自以三昧火而茶毗之,毕归于空无,以入无余界,然后获法性身焉。大乘菩萨与诸如来,悟心为身本,而身为心迹。本迹虽殊,不思议一。惟不思议一,故从不起灭定之体,而繁兴威仪之用。夫不起灭定,寂也。现诸威仪,从体以起用,则不妨即寂而恒动。会用以归体,不妨即动而恒寂。如是则体用一源,寂动不二,而灭定与威仪未甞异也。
○三、示非舍而舍。
不舍道法而现凡夫事,是为宴坐。
肇公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恶齐旨,道俗一观,故终日凡夫,终日道法也。净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四、示非住而住。
心不住内,亦不在外,是为宴坐。
夫真心周遍,内外不居。凡夫决定惑为色身之内,而六用驰骋,必攀缘于六尘之外。所谓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是也。为烦恼,为生死,皆职此之故。二乘破烦恼,出生死,必关闭六情,摄外以之内,谓之返妄归真。然而菩萨岂不亦返妄以归真?由能体达非内非外,而内外皆真故。方其冥心法界,而内外不居,乃以虗空为绳床。如是安心,是为真宴坐也。
○五、示不动而修。
于诸见不动而修行三十七道品,是为宴坐。
夫六十二见者,外道迷正道以行邪道者也。三十七道品者,如来以正道而破邪道者也。然而道随解进,四机不同。修析空道品,而动破界内诸见,得入涅槃者,三藏小乘之解行也。修即空道品,而不动不破界内诸见,得入涅槃者,通教三乘共教之解行也。修先空次假后中道品,破而后即,即而后融,得入大涅槃者,别教次第显中之解行也。修即空即假即中道品,达六十二见,全性恶以起修恶,即修恶而是性恶,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不动不破,得入无上涅槃者,圆顿教之最胜解行也。今是以圆呵藏,或可以即呵析,方等时教,随机进否,不可以一律而拘。
○六,示不断而断。
不断烦恼而入涅槃,是为宴坐。
烦恼为菩提之障,生死为涅槃之缚,此所由来旧矣。是故必断烦恼而证菩提,必超生死而证涅槃,亦所由来旧矣。今维摩所说,则道异常流,乃曰不断烦恼而入涅槃。若曰烦恼性空,而涅槃之性亦空,空不碍空,故不须断烦恼之空,而入涅槃之空,此可以语体空之道也。若曰中道涅槃,如云外月,生死不能障涅槃,菩提不能破生死,菩提涅槃,远在果位,次第修证,历别显中,此可以语行布之道也。今曰不断烦恼而入涅槃,当是真如不变,能随染缘,而为修恶烦恼,悟修即性,则随缘烦恼,即不变之体,指此不变,名曰涅槃,乃性恶之异名。如是则即烦恼而是涅槃,不必外烦恼而别求涅槃,是为真宴坐也。
○三、总结。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佛有五印:四印印小乘,生死与涅槃异;一印印大乘,即一实相。今言佛能以诸法实相之印印诸大乘,即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也。
○三、结成不堪。
时我,世尊!闻说是语,默然而止,不能加报,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观解者,观心即空,纤情不立,即不于三界现身意也。虽然即空,不妨即假,不失四仪轨则,即不起灭定而现威仪也。虽然即假,行诸道法,溯流归元,不妨即假,现凡夫事。此心即空,内外中间,求不可得,即心不住内,亦不在外也。此心即中,双遮二边,即于诸见不动也。双照二边,即而修行三十七道品也。了达一念心,即修恶而是性恶,即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也。
○二、遣目犍连尊者二:初、如来勑遣。
佛告大目犍连: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什公曰:目连,婆罗门姓也,名拘律陀。拘律陀,树神名也。以求神得故,因以为名。生便有大智慧,故名大犍连,神足第一者也。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目连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二: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入毗耶离大城,于里巷中为诸居士说法。
凡转法轮而有二义:一以己所证法转入他心,二随机宜乐方便示人。论目连所证,已破见思,已出分段,具一切智,已证真空。若以此证转入他心,虽不能得大乘之空,岂不以自证小空转入人心,如法而说,法无众生,离众生垢之法乎?当是随机宜乐方便示人。即以居士所宜行法,若人乘五戒,若生天十善,若破悭之施,离欲之戒,根本之禅,不知此皆有我、人、众生、寿者等诸相之不忘,不惟不能导以大乘,即世间生死犹未能脱,乌足以为称机说法乎?
○二、叙其折辞二:初、总折。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目连!为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如仁者所说。
○二、别释二:初、指所说法体。
夫说法者,当如法说。
如法者,指所诠之法体也。法体清净,湛若虗空,离诸过,不可说。必欲说之,当如法说。所谓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斯言得矣。
○二、明法离诸过四:初、正明诸过二:初、约所离明离。
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法无有我,离我垢故;法无寿命,离生死故;法无有人,前后际断故。
众生、我、寿命、人,谓之四相,此为外道六十二见之本。能无四相,则诸见皆离。夫众生以五妄想之垢而成,法既离垢,则众生之相本无。我以妄想主宰得名,法既离乎我垢,则我之妄相本无。寿命以一生一死中间住持得名,法既离乎生死,则寿命之相本无。人以前后两际相续得名,法既前后际断,则法之人相本无。此约所离以明离也。
○二、约能离明离四:初、明法无诸相。
法常寂然,灭诸相故;法离于相,无所缘故;法无名字,言语断故;法无有说,离觉观故;法无形相,如虗空故;法无戏论,毕竟空故;法无我所,离我所故;法无分别,离诸识故;法无有比,无相待故;法不属因,不在缘故。
法体本自寂湛玅明,如大火𦦨聚,一切诸相所不能到;无能无所,绝诸缘尘,一切名字所不能召,断诸种种语言觉观。虗妄本无,故言说之本玄离;法性本空,故体如虗空;法毕竟空,故无戏论;法性绝待,故无能所;法性非识,故无分别;法性之王,故无比待;玅性天然,故非因缘。此约能离以明离也。
○二、明法体真实。
法同法性,入诸法故;法随于如,无所随故;法住实际,诸边不动故。
法同法性,犹言法即法性也。入诸法者,入者,徧也。犹观经法界身,入诸众生心想中之入。此言法性即诸法,诸法即法性也。法随于如,无所随故。此言真如法性,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以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故法常随于如而不变,不随染净缘之所变也。实际者,中道真常实际也。实际理地,即边而中,本无二边,故不为诸边所动。
○三、复明无相。
法无动摇,不依六尘故;法无去来,常不住故。
此明法性常住也。夫有动摇则有生灭,有生灭动摇者,为缘尘而有分别故也。既不依于六尘,则何动摇之有?去来者,为有所住故。法本不住,则何去来之有?
○四、直言无相。
法顺空随无相应无作,法离好丑,法无增损,法无生灭,法无所归,法过眼、耳、鼻、舌、身、心,法无高下,法常住不动,法离一切观行。
一切好丑增损等诸相,皆从虗妄相想中生。法性真实,何有一切虗妄相哉?
○二、明法不可说。
唯,大目犍连!法相如是,岂可说乎?
诸法真实,离诸妄相,无名无字,言语道断,无言无说,离诸觉观,即欲说之,无从置喙也。
○三、明无说而说二:初、法。
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
大经云: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既不可说,亦不可思。此以四教所诠之理,皆不可说也。又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法华所谓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虽不可说,要当如法而说。法本无说无示,说者亦宜以无说无示以为说示;法本无闻无得,闻者亦宜以无闻无得以为闻得。如是则终日说示,而本无说示;终日闻得,而本无闻得。所谓说时默,默时说,大施门中无壅塞是也。
○二喻
譬如幻士为幻人说法,当建是意而为说法。
幻士喻能说,人本无说示。幻人喻能听,人本无闻得。能建是意,以为说示闻得,则如此说经,莫不契合法性,是为如法说也。
○四、示说法之要二:初、鉴机运悲。
当了众生根有利钝,善于知见无所罣碍,以大悲心赞于大乘。
夫机有利钝,说有进否,大不宜小说,小不宜大说,广不宜略说,略不宜广说,先善于知见之不谬,后运以大悲而不倦,知时知机,或偏或圆,方便善巧,毕归大乘,此如来菩萨说法之大机会处也。
○二念报佛恩。
念报佛恩,不断三宝,然后说法。
佛恩难报,惟说法利生,俾三宝绍隆,世间众生,正信不断,可以报之。
○三闻法获益。
维摩诘说是法时,八百居士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三、结成不堪。
我无此辩,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论居士所说之法,对病而设,即以目连内证小空,而破其所说人天小教,亦无所不可。或进而之于通,之于别,之于圆,亦无所而不可。今约八百居士,闻法获益,既发无上正等菩提之心,判归圆顿,宜矣。
观解者,观一念心同三谛法性,随于真如,不变不迁,住此真常实际,不为二边所动,寂然不动,离四句,绝百非,如是如法而观,即如法而说,是为念报佛恩,绍隆一体三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