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显正记卷上
般若心經疏顯正記(并序)
般若心经显正记(并序)
缙云沙门释 仲希 述
予甞輙以贒首大师般若心经疏注于经文之下,兼治科文,又述记一卷释之,目曰显正文华无取,葢逃学者忽忘之患,岂敢呈诸先觉云尔。时皇宋庆历四年岁次甲申季冬月朔日序。
我曾将贤首大师的《般若心经疏》注解在经文下方,同时整理了章节结构,还写了一卷《记》来解说,取名为《显正记》。这些文字谈不上华美,只是为了帮助学习者避免遗忘的困扰,怎敢呈给前辈高贤指教呢。时值大宋庆历四年甲申岁末冬月朔日序。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并序)。
般若心经略疏
释疏分二:初、题目二:初、经疏总题。十字之题,能所三重。略疏二字为能解,余为所解。经字为能诠,上皆所诠。心字为能喻,上皆所喻。今总取一经之题,为疏之别名。疏即通名也。般若心经之疏,依主受称。般若等八字,如下开题处释。言略疏者,以此疏但释经文大旨,更不委明三科境智等诸法名体,故云略也。又简非解广部,但释略本,亦名略也。疏者,疎也,决也。疎通经文,决择义趣,故曰疏也。并序者,以显此疏兼有一序也。
解释这部注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题目的解释。题目包含十个字,涉及三重能所关系。"略疏"二字是能解释的主体,其余文字是被解释的对象。"经"字是能诠释的载体,前面的文字都是被诠释的内容。"心"字是能比喻的工具,前面的文字都是被比喻的对象。现在整体取这部经的题目,作为注疏的特定名称。"疏"则是通用的称谓。
这部《般若心经》的注疏,是依照主从关系来命名的。"般若"等八个字的含义,将在后面开题处详细解释。称为"略疏",是因为这部注疏只解释经文的核心思想,不再详细说明三科、境智等各类法相的名目与体性,所以称为略。同时为了区别于解释广本般若经的注疏,表明只是解释略本,也称为略。
所谓"疏",就是疏通和决断的意思。疏通经文脉络,决择义理旨趣,所以称为疏。"并序"则表示这部注疏还附有一篇序文。
翻经沙门 法藏 述。
法藏法师 翻译并注释
二、述疏人号翻经等者,以疏主曾预译场,备翻经论,今从胜从略,故但云翻经也。沙门者,即释子之通号,梵语沙门,此云勤息,谓能勤修戒定慧,息灭惑业苦者,故通号为沙门,即生善灭恶之称也。法藏者,即疏主之名讳,本康国人,姓康氏,平居西太原寺,华严第三祖,立五种教,以判如来,一代圣言,理无不尽,后人制譔,罔敢不遵,广有著述,今现流行,声震一时,道光千古,敕谥贤首大师,具如别传。述者,明非制作,亦是谦辞也,故论语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等。
二、关于注疏者“翻经沙门法藏述”这个署名的说明:因为注疏者法藏曾经参与译经场,全面参与佛经翻译工作,现在选用最突出的“翻经”二字来简要概括。沙门是出家僧人的通称,梵语“沙门”汉语意思是“勤修善法、息灭恶行”,指能够精进修行戒律、禅定、智慧,消除烦恼、业力、痛苦的人,所以统称为沙门,就是生起善念、灭除恶行的意思。法藏是注疏者的名字,原本是康居国人,姓康氏,平常居住在西太原寺,是华严宗第三代祖师,创立了五种教判体系,用来判别佛陀一生所说的教法,义理无不详尽透彻。后人撰写著作,没有敢不遵循的。他著述丰富,现在仍然广为流传,声名显赫于当时,智慧光芒照耀千古,被皇帝赐谥号为贤首大师,具体事迹记载在别的传记中。“述”字表明这不是自己创作,也是谦虚的说法,所以《论语》说“传述而不创作,相信并喜爱古代文化”。
夫以真源素范,冲漠隔于筌罤;
真正的本源和根本法则,原本就空寂辽阔,无法用言语概念来捕捉;
二、疏文三:初、总叙大旨二:初、广叙经文。然般若有三:一、实相,即所观之理体;二、观照,即能观之智用;三、文字,即诠二之教。今具叙者,以下疏文总用此三为宗趣故。文二:初、叙所诠四:初、境智离言诠。然此境智文中各有四义:一、正指体,二、叹体德,三、显体量,四、示体离过。入文即见文二:初、明理境。夫者,发语之端以由也。真源二字,即正指实相般若为所观理体也。真谓真实,源即是喻。由此实相本非伪妄,故曰真。下经云: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等,有随缘义,喻之水源,能分万派。下经又云:空即是色也。素范者,谓此理体惑不能染,故曰素。素,洁也。轨生物解,任持自性,故曰范。范,法也。法以轨持为义故。此叹理体之德也。冲漠者,冲,深也。漠谓沙漠。谓此理体竖穷三世,故曰冲。圆觉疏云:过去无始,未来无终,横徧十方,喻之沙漠,广无边故。圆觉疏又云:十方穷之,无有涯畔。此显理体之量也。下示理体离过,故曰隔于筌罤也。隔,犹绝也。筌能捕鱼,罤能网兔。故周易云:得兔忘罤,得鱼忘筌。今借筌罤喻言教,鱼兔喻理境。见真理者,须忘言教;犹得鱼兔者,须忘筌罤也。夫真理虽假,文字诠显;且真理之体,本非文字。佛顶经云:玅性圆明,离诸名相。般若经云:总持非文字,文字显总持。既体绝文字,故云隔于筌罤也。
二、疏文第三部分:开头先总体说明核心思想,分为两段:第一段是广泛解说经文内容。般若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实相般若,就是所观察的真理本体;二是观照般若,就是能观察的智慧作用;三是文字般若,就是说明前两种的教法。这里全面解说的原因,是因为后面的疏文都是以这三种般若作为宗旨。文字分为两段:第一段说明所阐释的四个方面:首先是境界与智慧超越言语。这境界与智慧各自包含四层含义:一、直接指出本体,二、赞叹本体的功德,三、显示本体的广大,四、表明本体远离过失。具体内容在经文中都能看到。文字第二段:说明真理境界。"夫"是发语词,表示缘由。"真源"二字,就是直接指出实相般若作为所观察的真理本体。"真"指真实,"源"是比喻。因为这个实相本来不是虚妄的,所以称为真。后面经文说:"所以空中没有色、没有受想等等",说明它有随缘显现的作用,好比水源能分出万条支流。后面经文又说:"空就是色"。"素范"是说这个真理本体不会被迷惑染污,所以称为素。素就是洁净。能够规范事物产生理解,保持自身本性,所以称为范。范就是法则。法则就是以规范持守为含义。这是在赞叹真理本体的功德。"冲漠":冲指深邃,漠指沙漠。这是说真理本体在时间上贯通过去现在未来,所以称为冲。《圆觉疏》说:"过去没有开始,未来没有终结"。在空间上遍及十方世界,用沙漠作比喻,因为广阔无边。《圆觉疏》又说:"向十方推究,找不到边际"。这是在显示真理本体的广大。后面说明真理本体远离过失,所以说"隔于筌罤"。隔就是断绝的意思。筌是用来捕鱼的器具,罤是用来网兔的工具。所以《周易》说:"捉到兔子就忘记网具,捕到鱼就忘记鱼具"。这里借用筌罤比喻言语教法,鱼兔比喻真理境界。见到真理的人,必须超越言语教法;就像得到鱼兔的人,必须放下捕猎工具。真理虽然需要借助文字来说明显现,但真理的本体,原本就不是文字。《佛顶经》说:"微妙本性圆满光明,超越一切名称相状"。《般若经》说:"总持不是文字,文字显现总持"。既然本体超越文字,所以说"隔于筌罤"。
玅觉玄猷,奥赜超于言象。
玄妙觉悟的深奥道理,其精微深远超越了言语和表象所能表达的范围。
玅觉下。二、显观智。玅觉二字正指观照,般若为能观智体也。玅名于不可思议,觉即是照,以此智体言思罔及故曰玅,下经云行深般若等。灵明鉴照故曰觉,下文云般若以神鉴为体等。玄猷者。玄即幽玄,猷道也,即总指此智之体是幽玄至极之道也。然道有二义:一、为因义,无量果德非智不证故;二、能通义,始自凡夫皆由此智到极果故,即总名猷也。此叹智体之德也。奥赜者。即竖深之义,显非权小之浅智,故云奥赜。大论云:智度大海唯佛穷底。下文云:行深般若称之奥赜不亦宜乎?以竖该横故但标奥赜,此显智体之量也。刊定记说慧能拣择故在因中,智但决断唯居果上,今慧即智未可分张。下示智体离过,故云超于言象也。言谓语言,象似也,当其义也。夫语言义相皆由分别,今此观智体非分别,故超言象也。周易又云: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微妙觉悟这两字,正是指向观照的智慧。般若就是能观照的智慧本体。“妙”指的是超越思想言语的境界,“觉”就是明澈照见。因为这种智慧本体不是言语思维所能达到的,所以称为“妙”,后文经中说“修行甚深般若”就是这个意思。灵明洞彻所以称为“觉”,后文说“般若以神妙的观照为本体”。
“玄猷”二字:“玄”是幽深玄妙,“猷”是道路,合起来就是指这种智慧本体乃是幽深玄妙的至高真理。这种真理包含两种含义:第一是作为修行因地的意义,无量的果位功德没有智慧就不能证得;第二是能够通达的意义,从凡夫开始都要依靠这种智慧才能抵达终极果位。这都是“猷”的含义。这是在赞叹智慧本体的功德。
“奥赜”指的是深不可测的境界,显示这不是权教小乘的浅近智慧,所以称为“奥赜”。《大智度论》说:智慧如大海,唯有佛陀能穷尽其底。后文说:修行甚深般若,称之为奥赜不是很恰当吗?因为竖向的深度已经包含了横向的广度,所以只标举“奥赜”二字。这是在显发智慧本体的境界。
《刊定记》说慧能辨别抉择所以在因地,智只是决断只存在于果位,但现在慧就是智不必强行分开。下文显示智慧本体远离过失,所以说“超越言语表象”。“言”指语言,“象”指相状,都是表意的工具。语言文字和义理相状都来自分别心,现在这个观照智慧的本体不是分别心所能及,所以超越言语表象。《周易》也说:得到意象就忘记言语,领悟真意就忘记表象。
虽真俗双泯,二谛恒存。
虽然真理与世俗的界限都已消融,但两种真理始终存在。
虽真下,二、明境智体不二三:初、别明境智不二二:初、明境不二。然此所观实相之境,非真非俗,而真而俗,故得二谛,即存即亡,存亡不二也。言真俗双泯者,泯,亡也。真即真谛,一体无殊;俗即俗谛,万境有异。今明真即俗,故真亡;俗即真,故俗亡。既互夺两亡,名为双泯也。二谛恒存者,存,在也。俗即真,故真在;真即俗,故俗在。既相亡互在,故曰恒存。恒,常也。如上所明,即显而隐,故双泯;即隐而显,故恒存。隐显同时,唯一实相。般若为所观境,岂不玅乎?经部顺机,别明空尔。故下文云:照五蕴空。又云:诸法空相,大部之中,咸言清净等。若论通意,理乃常圆。下文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由是疏主下文,判归实教摄者,得意在兹。
虽然真实之下,第二部分说明了境界与智慧的体性本无分别:首先,分别说明境界与智慧不二:第一,阐明境界不二。这个所观察的实相境界,既不是绝对的真理也不是世俗现象,却同时体现真理与世俗,所以真俗二谛既存在又消亡,存在与消亡本是一体。说真俗双泯——泯就是消亡。真谛指绝对的真理,本质没有差别;俗谛指世俗现象,万种境界各有不同。现在说明真谛就是俗谛,所以真谛消亡;俗谛就是真谛,所以俗谛消亡。既然相互否定而两者俱亡,就称为双泯。二谛恒存——存就是存在。俗谛就是真谛,所以真谛存在;真谛就是俗谛,所以俗谛存在。既然相互消亡又彼此依存,所以说恒存。恒就是永恒。如上所述,既显现又隐没,所以双泯;既隐没又显现,所以恒存。隐没与显现同时发生,唯有一个实相。般若作为所观察的境界,难道不玄妙吗?经部顺应众生根器,特别说明空性而已。所以下文说:观照五蕴皆空。又说:诸法空相,在大部经典中,都说是清净等等。若论共通深意,真理本是永恒圆满。下文说:色就是空,空就是色等。因此疏主在下文判定属于实教范畴,真正用意就在于此。
空有两亡,一味常显。
放下对空与有的执着,宇宙的真实本质便自然显现。
空有下。二、明智不二。所观之境既存亡不二,能观之智亦隐显同时,函盖之义可以为况。言空有等者,空即照真,是如理智;有即照俗,是如量智。真境无相,智照名空;俗境万差,智观称有。今以空即有故空泯,有即空故有泯,故曰两亡。亡,泯也。此智文中但亡而不存者,显在上文也。一味等者,此即总结存亡不二,唯一观照。般若为能观之智,体非生灭,故曰常显。
空有下面这段,是说明智慧与境界不分离。我们所观察的境界,已经超越了存在与不存在的对立;能观照的智慧,也是隐藏与显现同时并存的。就像盒子和盖子相互契合的比喻一样。
说到“空”和“有”这两者—— “空”是指照见真理的智慧,这叫“如理智”; “有”是指照见现象世界的智慧,这叫“如量智”。 真理的境界没有形相,智慧照见它,就称为“空”; 现象世界千差万别,智慧观察它,就称为“有”。
现在因为“空”就是“有”,所以“空”的执着消失了; “有”就是“空”,所以“有”的执着也消失了。 所以说两者都泯灭不存。“亡”就是泯灭的意思。 这部分关于智慧的文中,只强调“泯灭”而不提“存在”,是因为“存在”的层面已经在前面说明过了。
“一味”等等的说法,是总结存在与泯灭本是一体
良以真空未甞不有,即有以辨于空;幻有未始不空,即空以明于有。
真空从来都不离开现象,通过现象才能认识空性;现象也从来不离空性,通过空性才能看清现象。
良以真空下,二、通释不二所以。或曰:境、智各二,名、义悬殊,云何此中俱言不二?故今委释,令知所以也。良以等者,良,实;以,由;甞,曾也。意谓前说真、俗不二者,实由真谛之空常自随缘,成俗谛有,未曾间断,故云未尝不有。即有等者,既全空成有,反知有即真空,所以前说即俗是真,故云即有以辨于空也。幻有等者,始亦犹曾也。俗谛之有从缘无性,即真谛空,未曾有实,故云未始不空。即空等者,既全有是空,反知空即幻有,所以前说即真是俗,故云即空以明于有也。所观之境既真、俗不二,唯一实相,能观之智岂可殊涂?准境思之,无烦委释。问:向明不二,境、智各辨;今释所以,何故不分?答:体即用故,理非智外;用即体故,离智无理。体、用不二,犹珠与光。凡夫本具,诸佛证得,凡、圣自异,一心岂殊?疏:今通释,意在于此。
实际上,真空之所以与幻有不二,是因为真谛的真空总是随顺因缘,显现为俗谛的幻有,从来不曾间断,所以说“未尝不有”。既然全部真空都能成就幻有,反过来就知道幻有就是真空,因此前面说俗谛就是真谛,这就是“即有以辨于空”。
幻有之所以与真空不二,是因为俗谛的幻有依因缘而生,没有独立的自性,就是真谛的真空,从来不曾固定不变,所以说“未始不空”。既然全部幻有都是真空,反过来就知道真空就是幻有,因此前面说真谛就是俗谛,这就是“即空以明于有”。
所观察的境界既然真俗不二,都是同一个实相,能观察的智慧又怎么会是两回事呢?按照境界来思考,就不需要再多解释了。
有人问:前面说明不二时,境界和智慧是分开讲的;现在解释原因时,为什么又不分开了呢?回答:因为本体就是作用,真理不在智慧之外;作用就是本体,离开智慧也没有真理。本体和作用不二,就像宝珠和它的光芒。凡夫本来具足,诸佛亲证获得,凡夫和圣人的境界虽然不同,但真心哪会有差别呢?疏文中说现在统一解释,用意就在这里。
有空有故不有,空有空故不空。
空因为包含“有”所以不是绝对的空无,有因为包含“空”所以不是僵硬的实有。
有空下。三、约义通结不二。言有空等者,上俗谛之幻有即空之有,是体不异空故云不有,此结上即俗之真也。空有等者,上真谛之真空是即有之空,体不异有故云不空,此结上即真之俗也。所观既然能观亦尔,故通结也。
从道理上总结空有不二。说到“空”和“有”的关系:前面俗谛所说的幻有,就是空性中显现的有,它的本质与空没有差别,所以说“不是实有”,这是总结“即俗即真”的道理。而空性本身,就是存在于有相之中的空,它的本质与有相没有差别,所以说“不是绝对的空”,这是总结“即真即俗”的道理。我们所观察的境界如此,能观察的智慧也是这样,所以这是整体性的结论。
不空之空,空而不断;不有之有,有而不常。四执既亡,百非斯遣。
这个空不是死板的空,虽有空性却不断灭;这个有不是实在的有,虽有现象却不恒常。四种极端见解既然消融,所有错误观念自然消除。
不空下,三、遣情执。然前境智体用虽别,性明无殊,不断不常,非空非有,凡邪迷倒,异计纷纭。前虽具明,又恐难忘情执,故今遣荡,令见心源也。言不空等者,显上真空是即有之空,空若离有,即是断空。今既不尔,故云不断。不有等者,显上幻有是即空之有,有若异空,即成常有。今既不尔,故云不常。言四执者,空、有、断、常但计一种,故名四执。又一、异、有、无各有四句,谓一、非一等,如次所引,随计其一,亦名四执。言百非者,起信记云:此于一、异、有、无等四句上明之,谓一、非一、亦一亦非一、非一非非一为一四句,异等例此,共成十六。又过、现、未来各有十六,成四十八。又已起、未起各四十八,并根本四,都成百非也。今疏意但不生分别,寂尔亡怀,情执自除,过非斯泯,故云四执既亡,百非斯遣。
接下来要破除各种执着和错误观念。前面虽然说明了境界和智慧的体用虽有差别,但其本性光明并无不同——既非断灭也非恒常,既非空无也非实有。但凡夫往往陷入邪见迷执,产生各种错误认知。前面已经详细阐述过,又担心大家难以放下执着,所以现在要彻底扫除这些妄念,让心回归本源。
说到"不空"等表述,是要说明前面讲的真空是包含"有"的空——如果空离开了有,就变成了断灭的空。现在既然不是这样,所以说"不断"。"不有"等说法,则是要表明前面讲的幻有是包含"空"的有——如果有脱离了空,就变成了恒常的实有。现在既然不是这样,所以说"不常"。
所谓四种执着,是指对空、有、断、常各执一端而形成的四种错误认知。另外,对一与异、有与无等概念也各有四种偏执,比如执着于"一"、执着于"非一"等等,依次类推。只要执着其中任何一种,都算是一种执着。
关于"百非",《起信论》记载:这是在"一、异、有、无"这四组概念上展开的。以"一"为例,就有"一、非一、亦一亦非一、非一非非一"这四种执着,其他概念也依此类推,共形成十六种。再加上过去、现在、未来各有十六种,就成了四十八种。已生起的和未生起的各四十八种,再加上根本的四种执着,总共形成百种错误认知。
本疏的要旨在于:只要不生分别心,保持内心寂静,各种执着自然消除,所有错误观念自然遣除。所以说"四执既亡,百非斯遣"。
般若玄旨,斯之谓欤。
般若法门的深奥义理,说的就是这个啊。
般若下。四、结玄幽。般若二字即正指此经,亦傍该广部如上所叙。一经所诠若境若智,玄玅旨趣理极于此,故云斯之谓欤。斯,此欤,语辞也。
般若这两个字,正是这部经的名字,同时也涵盖了前面说过的那些大部头般若经典。整部经所讲的境界和智慧,那些最深奥精妙的道理,最终都归结到这里,所以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若历事备陈,则言过二十万颂;若撮其枢要,则理尽一十四行。
如果要把所有事情都详细说清楚,那得用超过二十万句经文;但如果抓住核心要点,其实只要十四行就能把道理讲透彻了。
若历下。二、叙能诠。上叙所诠,既当实相、观照二种般若;今叙能诠,即是文字般若也。文三:初、示广略。文若历等者,显彼广部也。陈,说也。然般若广部六百卷文,总开八部,谓大品、小品等。其中所说,始自色心,终乎种智,八十余科。今显其广,故云二十万颂。言颂者,诸疏所说,凡有四种:一、阿耨窣都婆颂,此不论长行与偈,但数字满三十二,即为一颂。二、伽陀,此云讽颂,亦云直颂,直以偈颂讽美法门故。三、祇夜,此云应颂,应前长行颂故。四、集施颂,积集法义,令诵持故。今于四中,即初是也。若撮下。显此略本也。撮,取。枢即门臼,喻其要也。以一总多曰要。理即义理,意谓若具历事相,备说法门,诚如广部六百卷文。若择其宏纲,取其要义,即此略本。摄广已周,故云理尽。一十四行。古来经文,皆以十七字为一行,故今经但有一十四行也。
前面说明了《心经》所诠释的实相般若与观照般若这两种智慧,接下来要说明的是能诠释这些智慧的“文字般若”——也就是经文本身。这部分内容分为三点:第一是说明广略版本的区别。
“若历”等文字,显示的是广本般若经。陈,就是解说的意思。般若经的广本有六百卷,总共分为八部,比如《大品般若经》《小品般若经》等。其中所说的内容,从物质与精神现象开始,一直到一切种智为止,包含八十多个科目。这里为了显示其广博,所以说有“二十万颂”。
说到“颂”,各家注疏通常说有四种类型:一、阿耨窣都婆颂,这种不计较是散文还是偈颂,只要字数满三十二字,就称为一颂。二、伽陀,译为讽颂,也叫直颂,是直接用偈颂的形式来赞咏佛法。三、祇夜,译为应颂,是为了呼应前面长行散文而作的偈颂。四、集施颂,是通过汇集法义,便于记诵持守的颂文。这里所说的二十万颂,指的是第一种。
“若撮”以下,显示的是这个略本。撮,是选取的意思。枢指门臼,比喻其精要。能够以一概多的就称为要。理即义理,意思是如果要把所有事相都详细列举,把法门完整解说,确实就像广本六百卷经文那样浩繁。但如果择取宏大纲领,把握核心要义,那么这个略本就已经圆满含摄了广本的全部理趣,所以说“理尽”。
总计十四行。古时候的经文,都以十七个字为一行,所以这部经只有十四行。
是知诠真之教,乍广略而随缘。
说明真谛的教法,有时详细有时简略,都是随顺众生的因缘来说的。
是知下二、明广略意二:初、广略由机。是知者,指上文辞。乍者,权宜。文称教诠真理,故曰诠真之教。意谓前文所叙或广或略者,但由机有利钝使之然矣。利者宜闻,略说则悟;钝者宜闻,广说方解。本非佛意,故云乍也。缘谓机缘,即利钝者。然今但约悟解而分利钝,若约闻持分利钝者,义则反此,非今疏意。
从以上文字可知,下面第二段要说明经文详略安排的用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详略由众生根器决定。
“是知”指的是前面说过的内容。“乍”是权宜、暂时的意思。经文文字是用来诠释真理的教法,所以称为“诠释真理的教法”。意思是前面所说的内容有时详细有时简略,完全是因为众生根器有利钝差别导致的。根器利的适合听简略说法,一听就能领悟;根器钝的适合听详细解说,这样才能理解。这原本不是佛的本意,所以说是“权宜之计”。
“缘”指的是众生的机缘,也就是根器利钝的差别。不过这里只是根据领悟理解的能力来区分利钝,如果根据听闻记忆的能力来区分利钝,标准就正好相反了,但这并非本疏要讨论的重点。
超言之宗性,圆通而俱现。
超越言语的根本体性,圆满通达而全然显现。
超言下。二、理常不异。宗,主也。所诠真理是一经之主,故名为宗。离言说相,故曰超言。能诠之教虽有广略,所诠之理则无增减,本自圆融平等显现,故云性圆通等。
超越言语之外。第二点要说明的是,真理始终不变。"宗"就是主旨的意思。这部经所要阐明的真理,就是整部经典的核心主旨,所以称为"宗"。真理是脱离言语表象的,所以说"超越言语"。虽然解释真理的教法可以有详有略,但真理本身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它本来就是圆满融通、平等无别地显现着的,所以说其本性圆满通达等等。
般若心经者,实谓曜昏衢之高炬,济苦海之迅航。
《心经》真像是照亮黑夜的明灯,渡越苦海的快船。
般若下。三、叹功能胜二:初、正叹。言实谓者,即指定之辞。曜,照也。昏衢者,衢谓衢路,昏衢喻二障,即生死因;次云苦海,即生死果。然三界有情常居苦趣,飘沈生死不证菩提者,靡不皆由此也。二障名体广有会释,存乎别卷。若略明者,唯识论中一名烦恼障,体即根随;二名所知障,体即无明。持业依主具如别说,所宗既异不须繁引。金刚疏云:烦恼障障心,心不解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脱。既是有情生死根本,又能障翳无生理智,其犹昏暗衢路履即颠坠,莫诣前所故以为喻。言高炬者,即火炬,高炬喻般若也。即意谓若能依此经文发深玅慧,了心本寂见法元空,然后悲智兼修自他俱运,泯乎取舍亡矣顺违,则二障潜袪三空可契,亦犹火炬高照昏衢顿明,岂有前所而不速至哉?故云实谓曜昏衢之高炬也。济苦等者,济救迅疾,航谓舟航,迅航亦喻般若也。苦即分段变易二种生死,由上二障之所感故,二死苦相无有边际,喻之若海。然三界无定靡不皆苦,众生不敏妄计为乐,以智观之何可乐耶?故我大圣由悲愿力,特演斯典济救有情,使即登般若之智航,疾度竛𥩵之苦海。故下经云行深般若照五蕴空度一切苦等。
这实在是照亮昏暗道路的火炬。所谓“实谓”,就是确确实实的意思。“曜”就是照耀。“昏衢”中的“衢”指道路,“昏衢”比喻两种障碍(烦恼障和所知障),这是导致生死轮回的原因;后面说的“苦海”,就是生死轮回的果报。三界众生长期处在痛苦中,在生死中沉浮不能觉悟成佛,无不是由于这两种障碍造成的。两种障碍的名称和内涵在其他经论中有详细解释。简单来说,《唯识论》中说第一种叫烦恼障,本质是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第二种叫所知障,本质是无明。这些障碍就像火炬高照,能让昏暗的道路顿时明亮,哪有不能快速到达目的地的道理呢?所以说这实在是照亮昏暗道路的火炬。
“济苦”等句,“济”是救度之意,“航”指舟船,“迅航”也是比喻般若智慧。苦指的是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两种生死之苦,都是由前面两种障碍所引发的。两种生死之苦无边无际,所以比喻为大海。三界本来就不安稳,无处不是苦,众生愚昧却妄认为是乐,用智慧来观察,哪里有什么可乐的呢?所以佛陀出于慈悲愿力,特别演说这部经典来救度众生,让众生登上般若智慧的快船,迅速渡过茫茫苦海。所以经文后面说“行深般若照五蕴空度一切苦”等。
拯物导迷,莫斯为最。
拯救众生、引导迷途,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
拯物下。二、结叹。拯,接。导,引也。物谓物机,迷谓迷惑,斯乃显此一经决能引导迷者拯接物机,离二障昏暗之衢,践智慧坦明之道,则涅槃高岸尚可即登,生死微波何疑不度?寄语后学思而行之。以前正叹中云曜昏衢济苦海,故今总结上义,乃曰拯物导迷莫斯为最也。
拯救众生这段是第二部分,总结赞叹。拯就是接引,导就是指引。物指有缘众生,迷指困惑迷失。这是说明这部《心经》确实能够引导迷失者、接引有缘人,让人脱离烦恼与所知二障的黑暗道路,踏上智慧光明的坦途。这样一来,涅槃的高岸终究能够登临,生死的微波还有什么不能渡过?寄语后世学人,要深思并实践这个道理。
因为前面正式赞叹中说到"照耀黑暗道路,济度苦海",所以现在总结上文要义,才说"拯救众生、引导迷途,没有比这更究竟的法门"。
然则般若以神鉴为体,波罗蜜多以到彼岸为功。心显要玅所归,经乃贯穿言教。
般若是以智慧观照为根本,波罗蜜多则是抵达彼岸的修行功夫。"心"字点明精要妙义的核心所在,"经"字代表着贯穿始终的言教体系。
然则下。二、略叙经题二:初、正叙。般若等者,般若此云智慧,神名不测,鉴谓鉴照,体即性也。意显此智虽不可测,而性常鉴照,故云以神鉴为体也。波罗蜜等者,唐梵双举也。显此智有离此到彼之功能,故离到之义,如下释题处辨。心显等者,以人心藏是一身所归,要劲微玅之处,喻此略本是彼广部之要也。亦如下释。经乃等者,法喻竝彰也。以经能持义,喻线能贯华,显不散失,故此经则是能持义理之言教,故曰经乃贯穿等也。
接着讲经题,分两部分。先说般若等词。般若,中文叫智慧,但它的神妙之处无法测度。鉴,就是照见的意思,体就是本性。这段话是说,这种智慧虽然深不可测,但本性始终能照见一切,所以说以神妙的照见为本体。波罗蜜多等词,是梵语和中文一起说的,表示这种智慧有从此岸离开、到达彼岸的作用。至于离开和到达的具体含义,后面解释经题时会详细说明。心显等词,是说人的心,在身体里是统领全身的关键,是最精微奥妙的地方,用来比喻这部简短的经,正是那部广本般若经的核心要义,这点后面也会解释。经乃等词,是法和比喻一起说明的。因为经能承载义理,就像线能串起花朵,让它们不散失。所以这部经,就是能承载义理的言教,所以说经是贯穿一切的。
从法就喻,诠旨为目,故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从法理和比喻两方面来解释,用能表达义理的语言文字作为经名,所以叫作《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从法下。二、总结。法即所喻,谓般若等心字是能喻。诠谓能诠,即经之一字。旨谓所诠旨趣,即上法喻等。是则乃法喻能所合为此经题目,故总结云从法就喻等。
从法下是第二部分,总结法和比喻。法就是所比喻的内容,指的是般若等;心字是能比喻的。诠指能诠释的,就是经这一个字;旨指所诠释的义理,就是上面说的法和比喻等。这样看来,法和比喻、能诠释和所诠释,合起来就是这部经的题目,所以总结说“从法就喻”等等。
将释此经,五门分别:一教兴,二藏摄,三宗趣,四释题,五解文。
这部经要分五个部分来讲:第一,讲这部经出现的因缘;第二,讲这部经属于哪一藏;第三,讲这部经的主旨和方向;第四,解释经的题目;第五,解释经的正文。
将释下。二、别释经。文二:初、列章。五门等者。前三悬判,后二释经。然此五门生起有绪。何则?夫圣人说教必有因由,故辨教兴。言教既兴不逾三藏,故论藏摄。虽知所摄大旨若何,故示宗趣。已知大旨经目须明,故曰释题。题目虽彰入经未晓,故须解文。
下面要解释经文,分两部分。先列出五个部分:前三部分是预先判断,后两部分是解释经文。这五个部分有先后顺序。为什么?因为圣人讲经说法一定有原因,所以要说明教法兴起的原因。教法既然兴起,不会超出三藏,所以要讨论经典归属。虽然知道归属,但主要宗旨是什么?所以要揭示宗旨。已经知道宗旨,经的题目必须清楚,所以要解释题目。题目虽然明白,但经文内容还不懂,所以需要解释经文。
初、教兴者,依大智度论云:如须弥山王,非无因缘,非少因缘,令得震动。
先讲教法兴起的原因。根据《大智度论》的说法,就像须弥山这座大山王,它不是没有原因,也不是因为很小的原因就能震动起来。
初教下。二、随释。五、初中二:初、举论譬喻。此论是龙树菩萨造,释大品般若经,今释般若故特引用。须弥等者,梵语具云苏迷卢,此翻妙高。四宝所成曰妙,出水八万由旬曰高,众山中尊故曰王。非无等者,反显彼山有因缘故,多因缘故方得震动。此山震动须有胜缘,谓诸佛示生八相成道等,具如彼论中。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初教下,二隨釋,五初中,二初舉論譬喻**
下面开始具体解释。在五个部分中,第一部分又分两小点。第一小点,先引用论典中的比喻来说明。
**此論是龍樹菩薩造,釋大品般若經。今釋般若,故特引用。**
这部论是龙树菩萨写的,用来解释《大品般若经》的。现在我们要解释般若的道理,所以特别引用这部论。
**須彌等者,梵語具云蘇迷盧,此翻妙高。**
经文里说的“须弥”,梵语完整叫“苏迷卢”,翻译过来就是“妙高”的意思。
**四寶所成曰妙。**
这座山是由四种宝贝构成的,所以叫“妙”。
**出水八萬由旬曰高。**
它高出水面八万由旬那么高,所以叫“高”。
**眾山中尊故曰王。**
它在所有山中是最尊贵的,所以叫“王”。
**非無等者,反顯彼山有因緣故,多因緣故,方得震動。**
经文里说“不是没有原因”,这是反过来告诉我们:这座山要有原因,而且要有多种原因,才会震动。
**此山震動須有勝緣,謂諸佛示生八相成道等,具如彼論中。**
这座山要震动,必须有特别殊胜的因缘,比如诸佛示现降生、修行成道等种种事迹,这些在《大智度论》里讲得很详细。
**論中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论里说:从来没有一样东西,不是从因缘和合而产生的。
般若教兴亦复如是,具多因缘故。
般若教法的兴起也是这样,需要具备很多因缘条件。
般若下。二、显经因缘三:一、标具多缘。般若等者。彼论所显般若之教须具缘兴,同彼妙高非缘不震,故云亦复如是等。
般若经下面,第二段是讲这部经出现的因缘,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标出这部经有很多因缘。所谓“般若等者”,就是龙树菩萨那部论里所讲的,般若的教法必须要有各种因缘才能兴起,就像须弥山一样,没有因缘就不会震动。所以说“亦复如是”,就是这个道理。
一、谓欲破外道诸邪见故,二、欲回二乘令入大乘故,三、令小菩萨不迷空故,四、令悟二谛中道生正见故,五、显佛胜德生净信故,六、欲令发大菩提心故,七、令修菩萨深广行故,八、令断一切诸重障故,九、令得菩提涅槃果故,十、流至后代益众生故。
第一,是为了破除那些外道修行者的各种错误见解。第二,是为了让那些只求自己解脱的小乘修行者回头,进入大乘佛法的道路。第三,是为了让那些修行还不够的小菩萨,不搞错空的道理。第四,是为了让人明白真谛和俗谛的中道,生出正确的见解。第五,是为了显示佛陀殊胜的功德,让人生出坚定的信心。第六,是为了让人发起广大的觉悟之心。第七,是为了让修行者修习菩萨深广的修行方法。第八,是为了断除一切沉重的障碍。第九,是为了让人得到觉悟和圆寂的果位。第十,是为了让佛法流传到后世,利益所有的众生。
一、谓下。二、略显十意。然此十意,不离人、法、解、行、因、果、悲、智、自行、化他。前三是人,余皆是法。又四、五属解,六至第八属行。又前八是因,九当于果。又前九是智,后一是悲。又四至九是自行,余皆化他。斯则不独般若一经,亦通余典,以俱须具此诸因缘故。今以类从,通束为四:一、破邪小执外道等者。心行理外,唯修邪因,故名外道。显非正解,故曰邪见。然外道邪见,不离断常,依此而起六十二见等。广如别卷。法华云:深着虗妄法,坚受不可舍。若知空寂,诸见自亡。故云破也。二乘者。即声闻、缘觉也。此二类人,但住化城,不登宝所;唯能自利,不慕化他。若闻中空,必亡彼此,遽回小径,顿进大涂。故云欲回二乘等。小菩萨者。即十信心及加行位。十信则未解法空,如下所引宝性论中三疑者是。加行则分别未亡,以空为得。如颂云:以有所得故,非真住唯识。通是迷徒,例贬为小。若闻般若,融荡是非,可入三贤,即阶十地。故云令小不迷也。四、令下。二、令因行成二谛等者。了真即俗,知俗即真,真俗无殊,唯一中道,方名正见。如下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色即是真俗二谛。既互相即,是显中道也。显佛德等者。佛德无量,四义统收,即常、乐、我、净也。圆觉疏云:常乐我净佛之德也。诸法虽空佛德无爽,于此忍乐净信无疑。发菩提心者,菩提心体即悲智愿也。以真空妙本彼此咸同,他既长迷用悲下化,自犹未证以智上求,若阙要期曷能成办?三心之体自此而兴。修深广行者,然菩萨行总有二种:一者随相,二者离相。由离相故寂然无得,故名为深,即依真如门修止行也。由随相故万行具修,故名为广,即依生灭门修观行也。二行相资不可偏观。据金刚疏云:故虽䇿修始终无相。令断重障等者,障即烦恼所知,略如前辩。能压有情永沈苦海,故名为重。若明空理二障何存?金刚疏云:二执若除二障随断。今经同部意亦准知。然欲修道正解居初,此解现前以信为本,信解既备必发三心,信解发心意在修行,妙行斯就惑障自亡,次第五缘理应若是。九令下,三、使果德满。菩提即智果,涅槃即断果。如下经云:依般若故得菩提涅槃等。十流下,四、为益未来至后代等者,代世也。夫谈空荡着意在益生,岂为一期须传来劫?由兹彼论嘱劝颇殷,寄语后贤无倦持说。已上十缘束为四者,夫般若一经意在破执,执情既遣因行须修,行既已成果证斯获,既自证果说教化他,般若之兴唯为此也。
这段经文讲的是《般若心经》中提到的十种因缘,这十种因缘其实都离不开人和法、理解和修行、原因和结果、慈悲和智慧、自己修行和度化他人这六个方面。
前三项讲的是人,其余都是法。第四、第五项属于理解,第六到第八项属于修行。前八项是因,第九项是果。前九项是智慧,最后一项是慈悲。第四到第九项是自己修行,其余都是度化他人。
这些因缘不只是《般若经》有,其他经典也都需要具备这些因缘。现在把这些因缘按类别归纳为四类:
第一类是破除邪见和小乘的执着。
所谓外道,就是那些心念行为违背真理,只修一些不正当的因,所以叫外道。他们的见解不是正确的见解,所以叫邪见。外道的邪见无非是执着有或无这两种极端,由此衍生出六十二种错误见解等,详细内容在其他经卷中有记载。《法华经》说这些人深深执着于虚妄的东西,坚固地抓住不肯放手。如果能明白一切本来是空的道理,各种错误见解自然就消失了,所以说要破除它们。
所谓二乘,就是声闻和缘觉。这两类人只停留在化城,到不了真正的宝所,只追求自己解脱,不想度化他人。如果听到大乘的真空之理,必定能放下自他的分别,从小路迅速转向大道,所以说要回转二乘让他们进入大乘。
所谓小菩萨,就是十信位和加行位的修行人。十信位的人还没理解法空的道理,就像下面引用的《宝性论》中提到的三种疑惑;加行位的人分别心还没断除,把空当作一种得到的东西,就像偈颂说的,因为有所得的心,所以不是真正的空。唯识宗把这类迷误的人都贬称为小。如果听到般若的融通无碍,能消除是非分别,就可以进入三贤位,进而登上十地,所以说让小的菩萨不迷惑于空。
第二类是让因地的修行得以成就。
所谓二谛,就是明白真谛就是俗谛,知道俗谛就是真谛,真俗没有差别,只有一中道,这才是正确的见解。就像下面经文说的,色就是空,空就是色,空和色就是真俗二谛,既然互相等同,就显示了中道的道理。
所谓显佛功德,佛的功德无量,用四个概念来概括,就是常、乐、我、净。《圆觉疏》说常乐我净是佛的功德。诸法虽然空,但佛的功德不会没有。对此能安忍、好乐、清净信受而没有疑惑。
所谓发菩提心,菩提心的本体就是慈悲、智慧和愿力。因为真空的妙体自他都相同,他人长久迷惑,所以用慈悲向下度化;自己还没证悟,所以用智慧向上追求。如果缺少誓愿,怎么能成就呢?慈悲、智慧、愿力这三种心的体性从此生起。
所谓修深广行,菩萨的修行总有两种:一种是随顺事相,一种是远离事相。因为远离事相,所以寂然无所得,叫作深,这是依据真如门修止行;因为随顺事相,所以万行具修,叫作广,这是依据生灭门修观行。这两种行要互相配合,不能偏废。根据《金刚疏》的说法,虽然努力修行,但始终不执着于相。
第三类是使果位功德圆满。
所谓断除重障,障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前面已经简单解释过。它们能压住众生永远沉沦在苦海里,所以叫重。如果明白了空的道理,这两种障碍哪里还存在呢?《金刚疏》说,两种执着如果除掉了,两种障碍就随之断除。本经属于同一类经典,道理也是这样。
要修道,正确的见解要放在首位。这种见解要现前,必须以信心为基础。信心和理解都具备了,必定能发起三种心。信解发心的用意在于修行,妙行成就了,烦恼障碍自然消除。这五个因缘的次第应该是这样的。
第九项是让果位功德圆满。菩提是智慧的果,涅槃是断除烦恼的果。就像下面经文说的,依靠般若,所以得到菩提和涅槃。
第四类是为了利益未来的众生。
所谓后代,就是未来的时代。讲空荡除执着,目的在于利益众生,不只是为了当下,必须传承到未来的劫数。所以那部论殷勤嘱咐,寄语后来的贤者,不要厌倦地受持讲说。
以上十种因缘归纳为四类。因为《般若经》的宗旨在于破除执着,执着的心既然去除了,因地修行就必须进行;修行既然完成了,果位证悟就能获得;既然自己证果了,就要说法度化他人。般若经的兴起,就是为了这个。
略说此十,具收彼意,令知教兴。
简单来说,这十条就把那部论的意思全都包括了,让大家明白佛法为什么会兴起。
略说下。三、结意归宗。略说等者,意云彼论多缘不出此十,大品既尔今经亦然,故云令知教兴也。
简单来说,下面这三句是总结前面所说的意思,点明核心宗旨。所谓“简单来说”,意思是:那部论典里讲的种种因缘,归纳起来不外乎前面说的这十种。既然《大品经》是这样,现在这部《心经》也是如此。所以说,知道这些,就能明白佛法为什么会在世间兴起。
第二藏摄者,谓三藏之中契经藏摄,二藏之内菩萨藏收。
第二藏摄,说的是三藏之中属于经藏,二藏之内归菩萨藏。
二中二:初、明藏摄。三藏者,即经、律、论也。梵语欲底修多罗,此翻契经,即契理、契机之经也。表非律、论,故云契经藏摄。具辨此三,如圆觉、起信等记。钞:二、藏者,即声闻、菩萨也。三藏约法,二藏约人。由上三藏诠示小乘理、行、果者,名声闻藏;诠示大乘理、行、果者,名菩萨藏。今经既云菩提萨埵得究竟涅槃,知非小乘,故此菩萨藏摄。
这段说的是:在两种分类里的第一种,先讲“藏摄”。“三藏”就是经、律、论。梵语叫“欲底修多罗”,这里翻成“契经”,就是既契合真理、又契合众生根机的经。因为它表明这不是律、也不是论,所以说是“契经藏”所收。要详细辨别这三藏,可以看《圆觉经》《起信论》等记钞。
“二藏”就是声闻藏和菩萨藏。三藏是按法来分,二藏是按人来分。上面三藏里,专门说明小乘的理、行、果的,叫声闻藏;专门说明大乘的理、行、果的,叫菩萨藏。现在这部经既然说菩提萨埵得到究竟涅槃,就知道它不是小乘,所以归入菩萨藏所收。
权实教中,实教所摄。
从权教和实教来看,这部经属于实教。
权实下。二、明教摄。然今经虽大大乘语,通有权实。故实教摄者,下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显色空不二,唯一中真。又说因人、果人皆证究竟菩提涅槃,应知非权,故实教摄。问:贤首五教,判尽群经;般若谈空,义当始教。始教属权,何云实摄?答:若就别论,正唯始教;今约通义,故实教收。圆觉疏云:言有通别,就显说故。前明境中,说文略辩。然是权实之实,非终实也。学者思之。
这段是讲“权教和实教”里的教法归属问题。虽然这部经属于大乘,但大乘的说法里也有权教和实教的区别,所以这里归入实教。因为后面经文说“色就是空,空就是色”,这是在显示色和空不是两个东西,唯一是中道真理。又说修行的人和证果的人都得到究竟的觉悟和涅槃,要知道这不是权教,所以归入实教。
有人问:贤首大师用五教判摄一切经典,般若经讲空,应该属于始教,始教属于权教,为什么说是实教所摄呢?
回答说:如果从特别的角度来说,确实只属于始教;现在从通义来说,所以归入实教。《圆觉疏》说:说法有通义和别义,从显说来说,前面讲境的部分已经大略辨明了。但这里是权实中的实,不是终教的实。学的人要好好想想。
第三宗趣者,语之所表曰宗,宗之所归曰趣。
第三,说说这部经的核心和归宿。语言所表达的核心内容叫宗,宗所指向的最终归宿叫趣。
三中二:初、总释名。语即语言,表谓表示。宗者,尊也,尚也。归、趣,皆向义也。斯则语为能表,宗为所表。语言表示所尊尚者,必有所向之处,故云语之所表等也。
这段话分两部分,先说总的解释。“名”就是语言,语言是用来表达的。“表”就是表示。“宗”是尊崇、崇尚的意思。“趣”是归向的意思,都是指朝向某个方向。所以,语言是能表达的工具,宗是所表达的内容。语言所表示、所尊崇的东西,一定有个归向的地方,所以说“语之所表”等等。
然先总后别,总以三种般若为宗:一、实相,谓所观真性;二、观照,谓能观妙慧;三、文字,谓诠上之教。不越此三,故以为宗。
这段是先总说、后别说。总的来说,是以三种智慧为核心:第一是实相,指的是所观察的真实本性;第二是观照,指的是能观察的微妙智慧;第三是文字,指的是用来解释前两种的言教。都不超出这三种,所以把它们作为核心。
然先下。二、别释义二:初、总唯释宗。然般若论说般若有五种:前三如疏;四、相应般若,即与智同时心王、心所;五、眷属般若,即与智同时五蕴。前三为正,故今用之。一、实相者,大论云:从本以来,不生不灭,是为实相。名此实相为所观境也。二、观照者,既有所照之境,必有能照之智。名此照用为能观智也。三、文字者,即是能诠前二之言教也。斯则能观、所观,能诠、所诠,总为语之所宗,故云不越等。实相及文字亦名般若者,实相能发慧,文字能诠慧,故俱名般若也。又金刚疏云:文字性空,即是般若。
别亦有三:初、教义一对,以文字教为宗,余二义为趣。二、境智一对,以真空境为宗,观照智为趣。三、因果一对,以菩提因行为宗,菩提果德为趣。
别亦下。二、别兼宗趣。一、教义等者,此则总取前三般若分为宗趣也。义即所诠前二般若,教即能诠文字般若。夫宗能诠言教之意,趣所诠境智之义也。二、境智等者,于上所诠境智二法而分宗趣也。夫宗真境者,意在由境发智,以智照境,故以智为所趣也。三、因果等者,菩提是果,因行是智,即能证菩提之因行也。斯又以前能照之智为宗因中,宗习此智行者,意欲趣证菩提果故,故以果德为趣也。然此三对,初则约解,次则约行,后则约证。解行证三,正是一经之宗趣也。
【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第四释题者,亦有三对。初教义分二,谓般若心是所诠之义,经之一字是能诠之教。
四中疏三:初、牒章,二、正释经题。三、初中二:初、别指教义,例前宗趣中三,故今云亦也。教义等者,显此经题虽具八字,总而言之,不离教义之二也。般若是法,心即是喻,法喻属所诠义。
经字属能诠教也。
即能诠般若心之经,依义立名。
即诠下。二、总显立名。能诠下。义如向释。依义等者。依于所诠法喻之义,以立能诠一经之名,是故题名般若等。
二、就所诠义中,法喻分二:谓般若等是所诠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
二中二:初、别指法、喻。此除经字,唯就所诠七字之中而分法、喻之二也。
即般若内统要衷之妙义。况人心藏为主为要,统极之本也。
即般若下。二、以法合喻。初、指法也。即般若内者,总指广部。统要下。显今略本。统,总也。要,径也。衷,中也。正也。以此略本所诠法门,总摄广部六百卷内要径中正微妙之义也。况人下。指喻也。如人身中虽有五藏,若克明主宰要径统摄至极之元者,唯一心藏,故云为主为要。一身四藏用喻广部,心藏统要以喻此略文。况,比也。
三、就前法中体用分二:谓般若是体,此云智慧;
三中二:初、释体。此又除心一字,唯就所喻法中六字以分体用之二也。文二:初、正指体。翻名、刊定、记说,那若翻智即属果,般若翻慧即属因,今此通论,故翻智慧。
即神悟玄奥,妙证真源也。
即神下,二、正显智体。即神悟等者,悟即觉也,显不测智本觉自然,幽玄深奥为其体也。妙证等者,证即冥契之义,谓此智体微妙冥契真空之源也。以是即理之智故,故云妙证心源也。
波罗蜜多是用此,云到彼岸。
波罗蜜下。二、释用二:初、指用翻名。到彼岸者。刊定记云:生死为此岸,有情居故;烦恼为中流,最难渡故;涅槃为彼岸,诸佛住故。即以彼岸喻于涅槃也。涅槃为所到,慧为能到,故到字能所俱通。
即由斯妙慧,翻生死过尽,至真空之际,即拣不到彼岸之慧,故以为名。
即由下。二、正显智用。生死过等者。夫有情不得证真空者,皆由分段、变易二种生死为过患本。妙慧若发了诸法空,空病亦空翛然无寄,何有生死此岸而不离、涅槃彼岸而不到乎?真空即涅槃也。既能翻生死得到涅槃,非用如何?故云由斯妙慧等。拣不到等者。然凡夫浅慧但明有漏,是生死因不出三界,此不足论。二乘之慧虽名无漏,唯证偏真但亡分段。十地菩萨分有变易。此二类人亦未名为究竟得到彼岸之慧。今此妙慧解二空理、修二空行、断二障惑、离二死苦、证二德乐,安住妙觉无住涅槃,方名究竟到彼岸慧。此约极果以明彼岸,故云即拣不到等。优劣既殊,故须拣辩。
谓体即用故,法之喻故,义之教故,立斯名耳。
谓体下,三、六释结归。前文已约教义等三通解一题,故今总结前三归于六释。体即用者,结前第三也。显此妙慧全神悟之体、成离过之用,故云即也。法之喻者,结前第二也。法即般若、喻即心字,拣喻非法故云之也。义之教者,结前第一也。法喻属所诠义,经字是能诠教,拣能非所故亦云之也。一即持业,余二依主。故立斯名者,谓集经人约上教义等三对以立一经之名,名为般若波罗蜜多心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