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作
疏曰。戒体者。不起而已。起即性无作假色。何也。戒体者性而已。无作者不起而已。一切性不起。或疑其起。起即性。性即无作。无作不可见。假色而见。色岂有作哉。作而成色见。作岂有作。见岂有见哉。经论互静。盖为有无作所碍。有无作即无无作耳。谈无者。举璎珞经。一切圣凡戒。尽以心为体或言真谛为戒体。或言愿为戒体。无别无作。心无作。真谛与愿亦无作。已有无作竟。故无别无作。举大经云。圣行观析无常。阿阇世王。观析境界。但明色心。不道无作。色无作。心无作。已道无作竟。故不道无作。皆有无作之遮词也。谈有者。谓心力大。能生诸法牵果报。别有一善。依师发。或依定。或依道品发。故有无作心是有耶。能生诸法。乃至果报。是有耶。依师所发。依定依道所发。是有耶。无作是有耶。而自云。亦言无教小乘。已说无无作竟。大乘明戒是色聚。举大论罪不罪不可得。具足尸罗云。此是戒度正体。罪不罪不可得。尸罗可得耶。正体又可得耶。举优婆塞戒经。譬如有面有镜。则有像现。如是因作便有无作。因缘不可得。像与镜与面。皆不可得。无作又可得耶。已说无无作竟。而相持以为有无作。皆无无作之表词也。今所用有无作者。因戒故用有能持。有所持。有得。有不得。有可护持。有方便。可令具足。即知别有无作。能持戒心别即可耳。无作者。一切法之总体。于戒法中。别名戒体。无作摄戒。戒不摄无作。戒不能摄无作。而欲有无作。无作能摄戒。而欲无无作。是小无作。而为一心生碍也。一心所以无碍者。以无作故。无作所以无碍。以无作无故。无作无故一切有。佛有佛无作。众生有众生无作。有情有有情无作。无情有无情无作。一切有无作者。以一切无故。佛不可得。众生不可得。有情无情。俱不可得。不可得者。亦不可得。无无作。即有无作耳。言遮不更表。言表不更遮。言耳言耳。安用诤为。
这部注疏说,戒体这个东西,不动念就罢了,一旦动念,它就是一种本性中自然成就、不假造作的“无作假色”。为什么呢?因为戒体就是本性罢了,无作就是不生起罢了。一切本性都不生起。有人怀疑它生起,其实生起就是本性,本性就是无作。无作本身看不见,要借助“色”这个假相来显现。色难道是有造作的吗?通过造作而显现出色相,这个“造作”本身难道有造作吗?这个“显现”本身难道有显现吗?经和论互相辩论,大概是被“有无作”这个问题给障碍住了。说有“无作”,其实就等于没有“无作”。那些谈论“无”的人,举出《璎珞经》说:一切圣人和凡夫的戒,都以心为体。有的说以真谛为戒体,有的说以愿力为戒体,并没有一个另外的“无作”。心是无作的,真谛和愿力也是无作的。既然已经包含了“无作”的意思,所以就不再另外说“无作”。又举《大般涅槃经》说:圣行观是分析无常的,阿阇世王观察分析境界,只说明色法和心法,不另外说“无作”。色是无作的,心是无作的,这已经是在说“无作”了,所以不再另外说“无作”。这些都是用“遮诠”的方式来说明“无作”的存在。那些谈论“有”的人,说心的力量大,能生起种种法,牵引果报。另外有一种善法,依靠师长发起,或者依靠禅定,或者依靠道品发起,所以有“无作”。心是有吗?能生诸法乃至果报,是有吗?依靠师长所发、依靠禅定、依靠道品所发的,是有吗?“无作”是有吗?但他们自己也说:也讲“无教”。这已经是在说没有“无作”了。大乘阐明戒是色法的一种聚集,举《大智度论》说罪与不罪都不可得,具足尸罗(戒)波罗蜜,说这就是戒度的正体。罪与不罪都不可得,尸罗(戒)难道可得吗?正体又可得吗?又举《优婆塞戒经》的比喻:好比有脸、有镜子,就有影像显现。同样,因为有造作,所以就有“无作”。如果因缘不可得,那么影像、镜子、脸都不可得,“无作”又怎么可得呢?这已经是在说没有“无作”了。然而他们互相争论,认为有“无作”,其实都是用“表诠”的方式来说明“无作”的不存在。现在我们所用的“有作”、“无作”概念,是因为戒的缘故。因为有能持戒的心,有所持的戒,有得戒,有不得戒,有可以护持的戒,有方便法门可以让戒律具足,由此就知道另外存在一个“无作”。能持戒的心和戒本身分开理解就可以了。“无作”,是一切法的总体。在戒法之中,特别给它起个名字叫“戒体”。“无作”能包含“戒”,但“戒”不能包含“无作”。戒不能包含无作,却想要有“无作”;无作能包含戒,却想要没有“无作”。这是把“小无作”当成了障碍心性的东西。心之所以没有障碍,是因为“无作”的缘故。“无作”之所以没有障碍,是因为“无作”本身是“无”的缘故。正因为“无作”是“无”,所以一切“有”才能成立。佛有佛的无作,众生有众生的无作,有情众生有有情众生的无作,无情万物有无情万物的无作。一切“有”和“无作”,正因为一切本性是“无”,所以佛不可得,众生不可得,有情、无情都不可得。连这个“不可得”本身,也不可得。没有“无作”,就是有“无作”。用遮诠的方式说,就不再用表诠;用表诠的方式说,就不再遮诠。说来说去,就是这样罢了。哪里用得着去争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