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規約(并引)
夫生死海深。非念佛莫能济度。菩提路远。非净土孰可依凭。然苟非精进。念佛无自成功。未得一心。净土何由可到。今则三七为期。六时无间。四方善友俱集。一时胜会宏开。第恐懈怠易生。精勤难致。若无约束。何以䇿我身心。不有规模。何以生他敬信。谨酌事宜。略陈条列如左。
- 五更聞鐘聲。一齊下單。洗面後齊集大殿念佛。無得晏臥不起。避懶偷安。
- 明相既出。即用粥。粥後嚼楊枝畢。即入堂持佛名。候一寸香過。起身經行。打大木魚。至香餘一寸。即歸位坐。默然而止。少頃用茶畢。打小魚子兩下。方可起身抽解。
- 粥後三枝香。用小食。四枝香。用午飯。尅定時候。不宜錯誤。
- 坐香過一寸。二人起身行旛巡香。少頃。鳴魚引磬二人亦起身巡香。有昏沈者。即持旛與之。令其行香執旛遺睡。如是展轉。遞相警䇿。至香餘一寸。魚磬二人先歸本位。次行旛者至佛前問訊收旛。然後各歸本位。
- 佐食菜蔬。以四菜一湯為準。
- 午飯後六枝香。用晚粥。明相既沒。念佛六枝香。俟第六枝香將半。即向上長跪。稱觀音勢至清淨海眾。各滿百聲。誦少淨土文。禮佛十二拜。歸單養息。餘日例此至第七夜誦西方發願方。禮佛四十八拜。餘日二七亦例此。
- 臨睡入觀。稱佛千聲。即默念佛名而臥。
- 經行趺坐時。睡眠時。及大小便利時。不宜雜話。
- 坐香。過二寸香不歸堂者。即移蒲團在佛前。跪香一枝。
- 昏沈時行旛至。不起身者。跪香一枝。
- 不得出外閒游。歸寮養息。及交頭接耳。雜話戲笑。有犯者跪香一枝。
- 會中有老病者。自應方便隨順。不拘常例。或隨喜念佛。暫來即去者。亦不在此例。
- 設有病緣。當告假不得隨意自便。
- 眾中或有去就乖角。語言相爭。攬羣亂眾者。即移單出堂。
- 每一七完。養息半日。或靜坐。或睡眠。俱默念佛名。切忌閒游雜話。
- 每日巡照師各寮巡察放逸。每夜擊板念佛。以警䇿睡眠。
以上条约。有犯者。悦众师应举。举而不服者罚。知而不举者同罚。跪香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