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菩提心发光地
火光尽焚所知薪,故此三地名发光,
入此地时善逝子,放赤金光如日出。
此一颂释发光地名。由离垢地,戒清净故,而生定慧,发智慧光,名发光地。所知者,谓于所知境,所起法爱定爱,火光焚彼,如焚薪故。赤金光者,非同初、二地慧,唯是寂静光明,此转明利,如初日光。
这一句颂文讲的是“发光地”这个修行阶段。修行人经过“离垢地”后,由于持戒非常清净,内心就能安定下来,生出智慧的光芒,所以叫“发光地”。
这里说的“需要烧掉的东西”,指的是对自己学过的知识产生的贪爱,以及对禅定境界产生的贪恋。这个阶段的智慧之火,就像大火烧掉木柴一样,把这些贪爱都烧干净了。
为什么用“赤金色”来比喻呢?因为“发光地”的智慧,不像初地、二地时那样,只是安静地发出微弱的光。这时的智慧变得更加明亮、锐利,就像早晨的太阳光那样,越来越强烈。
设有非处起嗔恚,将此身肉并骨节,
分分割截经久时,于彼割者忍更增。
如果有人无缘无故对你发火, 甚至把你的身体、骨头和肉 一块一块地割下来,长达很久, 面对那个伤害你的人,你的忍耐反而要更加增强。
此显三地菩萨忍辱功德。非处者,谓菩萨于众生有大恩德,是不应起嗔恚之处,众生不知恩报恩,反以怨报德。在平常人,横逆之来,必不能忍,菩萨不然。设有众生,于此三地菩萨,作大损恼,乃至分分割截身肉骨节,令彼求死不得,菩萨视彼,如割虚空,绝无不忍之念。又观彼众生,由作损害于大福田,将堕大苦,转生悲悯。如子病狂,伤害其母,母不嗔恚,念子病剧,转增爱怜,求拔其苦。
这段经文显示了第三地菩萨(修行者在第三个修行阶段)修忍辱的功德。所谓“不该发怒的地方”,意思是说:菩萨对众生有很大的恩德,按理说,众生不应该对菩萨生气。但有些众生不但不感恩、不回报,反而用恶行来报答菩萨的恩情。
对普通人来说,遇到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一定忍不了。但菩萨不一样。假如有众生,对这位三地菩萨做了很大的伤害,甚至把菩萨的身体一块块割开、把骨头一节节拆开,让菩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菩萨看待这个伤害,就像拿刀割虚空一样——完全没有任何痛苦和忍受不了的想法。
而且菩萨还会这样想:这个害我的众生,因为损坏了这么大的福田(积累福报的好机会),将来会掉进极大的痛苦里。想到这里,菩萨反而对他生出同情和怜悯心。就好像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因为生病发疯,来打她、伤害她,母亲不会生孩子的气,只会觉得孩子病得太重了、太可怜了,心里更加疼爱他,想办法帮他解除痛苦。
已见无我诸菩萨,能所何时何相割,
彼见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那些已经明白“无我”道理的菩萨,他们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能用什么样子来区分“能”和“所”呢?他们看待一切事物,就像看镜子里的影子一样,明白这些都是虚幻不实的。因此,他们能够安住在这种认知里,不发火不动气。
上一颂显由悲故忍,此一颂显由慧故忍。菩萨已达无我,见诸法如影像,幻化不实,由此空慧力,不见有能割者割时割相可得,亦能安忍。如佛往昔为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肢体,是其例也。
上一句说明了因为慈悲而能忍辱,这一句说明因为智慧而能忍辱。修行的菩萨已经达到了没有自我的境界,看世间万物就像看到的影子、幻象一样,都是不真实的。凭借这种空性的智慧力量,领悟到既没有砍人的人,也没有被砍的时候和被砍的形象,所以能够安然忍受痛苦。就像佛在从前做忍辱修行者的时候,被歌利王砍断四肢和身体,就是这样的例子。
若已作害而嗔他,嗔他已作岂能除?
是故嗔他空无益,且与后世义相违。
此下显众生不忍之过失。语云:一念嗔心起,八万障门开。又云:一把无明火,烧尽诸善根。佛见比丘礼塔,语诸弟子观此比丘,以清净心礼拜故,其所感福,如其身所按处,至金刚际所有大地极微尘数,每一极微,有千世转轮王之福。邬波离尊者,问彼福何因可尽?佛言,但起一念嗔心,即可灭尽。故作善之后,必要回向无上菩提,一者为遮邪愿回向非处故,二者为防嗔恚坏善根故。若他已于我作损害,嗔何用?如火焚我屋,水漂我田。我嗔水火,水岂能漂其土以还我,火岂能修复其屋以偿我乎?对菩萨行者来说,若人打我骂我,我不还打还骂,彼力疲极,自有止息之时。若我以打报打,以骂报骂,彼此反报,岂有已时?我虽打彼,岂能减我被打之痛?况起嗔心,定感来生恶趣之果。故不忍唯有损无益。
既许彼苦能永尽,往昔所作恶业果,
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
此颂显若信因果,必能堪忍。谓既生五浊恶世,必须堪忍,若不能忍,唯有往极乐世界。现前受苦果,皆由自身前世既未植无漏因出生死海,又未造人天福报之因,故感此报,于人何尤?如火性本能烧,人不触火,火亦不自烧人。三界火宅,本是苦聚,我既流转生死,即定有苦。若得出生死,彼苦即永尽。我自不出生死,长劫受苦,于人何尤?况人世所受苦果,多是他生恶业,已经恶趣偿报未尽,所有残余不乐之果,若能忍受,即可永尽往昔恶业;若不忍受,又起嗔恚而害他人,更引当来恶趣之果,则受苦无尽。譬如大病之后,残病未愈,医令禁忌一切不宜饮食,若不忍耐,不遵医教,病将复发,无可救治。佛为医王,教人忍苦,即从此永尽恶趣病也。
若有嗔恚诸佛子,万刼所修施戒福,
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
嗔心之害,较胜于贪。嗔心重者,乃至能杀父母,故障慈悲之力最强。贪心犹能摄受众生,嗔则能断菩提心根本。若菩萨对菩萨起嗔,其过尤重。一念嗔心,能顿断百劫施戒之福,故人虽有布施持戒功德,必赖忍辱摄持方能不失也。
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
不忍令速堕恶趣,忍招违前诸功德。
嗔恚之失:一者,使色不美,嗔恚之人,勃然变色,见者皆畏而避之。后生感报,生毒蛇中,虽五色斑斓而人终畏其毒。虽生人中,五官不正,诸根不具,父母亦不喜见。二者,引非善业,如杀盗等。三者,无有智慧辨别是非,二人诤斗,至少一人非理,旁观者了然能见,以彼心平气和故。而彼诤斗者,各执己是,不见己过,由嗔蔽故。四者,由嗔造业,速堕恶趣。不忍过失如此,忍则反是,招诸功德。
忍感妙色善士喜,善巧是理非理事,
殁后转生人天中,所造众罪皆当尽。
此一颂显忍之功德,与不忍过失相违。感妙色者,如释迦往昔成佛以前,常常众相圆满。阿底峡尊者亦言:我以相圆满故,早年常为善知识之所摄受。善巧是理非理者,能推己及人,反躬自责,尤为菩萨道之中心也。生人天者,由忍不作恶故。
了知异生与佛子,嗔恚过失忍功德,
永断不忍常修习,圣者所赞诸安忍。
此颂总结上五颂。由知异生嗔恚之过失,佛子忍辱之功德,故断不忍,常修安忍。
这个偈子总结了前面五首的内容。因为明白了普通人发脾气、记恨别人的种种害处,以及佛弟子修习忍辱的种种好处,所以我们要断除不能忍耐的心,常常修习安忍的功夫。
纵回等觉大菩提,可得三轮仍世间,
佛说若彼无所得,即是出世波罗密。
即便修行达到等觉菩萨的境地,若仍执着功德、对象和自我的分别,便还在世间法中。 佛陀开示:若能超越有所得之心,才是真正出世的波罗蜜。
此一颂抉择世间出世间差别。等觉谓佛。三轮谓能忍者,所忍境,忍辱事。若着三轮,虽回向无上菩提,仍非出世。若于彼三轮无所得,乃出世也。
这一颂讲的是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根本区别。等觉就是佛的境界。三忍指的是能忍的心、所忍的对象和忍辱这件事本身。如果执着于这三者,就算发愿追求无上菩提,仍然属于世间法。只有对这三者都不执着,才是真正的出世间法。
此地佛子得禅通,及能遍尽诸贪嗔,
彼亦常时能摧坏,世人所有诸贪欲。
在此修行的佛子们证得禅定神通,能彻底消除一切贪念嗔恨。他们恒常以慈悲智慧,化解世人心中的贪欲烦恼。
此显忍辱之外诸功德。禅谓四禅、无色定、四无量心。通谓六通。三界贪嗔痴尽,三地菩萨,常为忉利天王,为诸众生,宣说五欲过患,故能坏世人贪欲。
这里说的是忍辱之外的其他修行功德。"禅"包括四禅、无色定和四无量心。"通"指的是六种神通。当修行者断尽三界的贪嗔痴烦恼,达到三地菩萨境界时,常示现为忉利天王,为众生讲解沉迷五欲的过患,因此能够帮助世人破除贪欲。
如是施等三种法,善逝多为在家说,
彼等亦即福资粮,复是诸佛色身因。
世尊为在家弟子常说的布施等三种修行法门,这些正是积累福德的资粮,也是成就诸佛色身的重要因缘。
此一颂总结前三地。施等谓施戒忍,于出家在家二众中,多为在家说。以出家众,于彼易行,不待多说故。于因中二资粮,是福资粮。于佛果中,所得法身、色身(色身即报身与化身),是色身因。
这一颂总结的是菩萨修行的前三地境界。这里说的"施等"指的是布施、持戒、安忍这三项修行。佛陀在为出家众和在家众说法时,特别侧重教导在家居士这些法门。因为出家人日常修行中已经很注重这些,不需要过多强调。这三项修行属于积累福德的资粮,是成就佛果的重要基础。通过修行这些,未来成佛时就能获得法身和色身(色身包括报身和化身),这些修行正是成就佛色身的根本原因。
发光佛子安住日,先除自身诸冥暗,
复欲摧灭众生暗,此地极利而不嗔。
发光的佛子安住于光明之中,先消除了自身的无明黑暗,还要帮助众生破除愚痴蒙昧,这样的境界极为锐利却不起嗔心。
此总颂发光地。菩萨发光地,如初日殊胜光明。日体自有光明,故先除自暗,由慧极利,知一切如幻,知因果不虚。故能不嗔也。
这是关于发光地的总颂。菩萨在发光地修行时,就像初升太阳散发殊胜光明。太阳本身具有光明,所以先驱散自身黑暗;由于智慧极其锐利,了知一切如幻如化,同时明白因果真实不虚。因此能够不生嗔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