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刻 静琬涅槃经堂题刻
高三三、宽七八公分
高三三、宽七八
原石已残作两半,刻造年月已缺损。据唐元和四年(西元八〇九年)刘济《涿鹿山石经
原石已断为两半,刻造年代残缺不全。根据唐代元和四年(公元809年)刘济所撰《涿鹿山石经堂记》记载,此刻经事业始于北齐时代。
本说明在引用石经文字时,凡经石漫漶,不可辨识的缺字,用「□」表示,其中据它处引文或据文义可以校读出的字,在「□」后加「〔〕」号注出。不能确知缺漏字数的,用「………」号。
在引用石经文字时,凡因石刻磨损无法辨认的缺字,用“□”符号表示;若根据其他文献或文意能够推断出的字,则在“□”后加“〔〕”标注补入内容。无法确定缺失字数的部分,用“……”符号标示。
堂记》:「贞观五年涅槃经成」记载,似应为贞观五年(西元六三一年)题刻。
《殿堂记录》中写道:“贞观五年,《涅槃经》刻成”。这应该是贞观五年(公元631年)的题刻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