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卷第一
世亲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
总标纲要分第一
诸破所知障翳暗, 尽其所有如所有,
诸法真俗理影中, 妄执竞兴于异见。
斯由永离诸分别, 无垢清净智光明,
获得最胜三菩提, 惑障并习断常住,
能无功用于十方, 随诸有情意所乐,
开示殊胜极广大, 三种解脱等方便。
由无分别有大悲, 生死涅槃俱不住,
由摄妙慧巧方便, 究竟至极自他利。
如是世尊等所觉, 等所开示微妙法,
若能于此善修行, 必获寂然甘露迹。
诽谤决定没无底, 甚久无能大苦海,
学无学僧居道果, 普胜一切所余僧。
善逝无垢功德河, 真实于中而沐浴,
为世无上良福田, 虽复投于微少善,
而便广大如地空, 慧者由斯得解脱,
故我至诚身语思, 频修无倒归命礼。
轨范诸师今减少, 真法正理多浑浊,
皆由聪叡邪慢人, 依自寻思失教证。
我师于此非前后, 逢事圣者大慈尊,
依止无动出世间, 放大法光三摩地,
阐扬妙法流清誉, 如日舒光遍十方,
文光无垢最甚深, 诸了义经所随顺。
广大句义皆微妙, 悉以绮饰自庄严,
能令聪敏者融心, 无谄无憍生爱敬,
极难通法慧无滞, 不住利养称誉中,
于乐常无染着心, 故名决定称自德。
诸贤圣者常亲近, 一切世间无不知,
无著名称普皆闻, 功德显然同所赞。
无尽辩者等所雨, 甘露文义微妙法,
多从彼闻自力微, 少受犹如乞雨鸟。
从广决择集少分, 以言略释摄大乘,
愿此所作遍饶益, 怖于极大文海者。
破除一切认知障碍的蒙蔽, 透彻明了万法的真实与现象, 在真理与现象的领域中, 人们因执着而产生各种偏见。
唯有永远超越分别之心, 拥有无垢清净的智慧光明, 才能证得最殊胜的觉悟, 断除烦恼习气而常住真理。
无需造作便能随顺众生心意, 在十方世界为众生开示, 殊胜广大的三种解脱门, 以及种种善巧方便法门。
因无分别而生起大悲心, 既不执着生死也不住涅槃, 凭借智慧与善巧方便, 究竟圆满自利利他的功德。
世尊所证悟和开示的微妙法门, 若能如理修行, 必能抵达寂静涅槃的彼岸。
若诽谤正法则堕入无底深渊, 长久沉沦于痛苦之海, 修行有成的圣僧们, 超越一切凡夫僧众。
在善逝功德河中沐浴净化, 成为世间最殊胜的福田, 即使微小善根投入其中, 也会广大如天地虚空。
智者由此获得解脱, 我以至诚身口意业, 不断如理恭敬顶礼。
当今善知识日渐稀少, 正法真理多被混淆, 皆因聪明人骄慢自负, 依个人臆测背离经教。
我师幸遇大慈世尊, 依止出世不动三昧, 放大光明阐扬妙法, 如日普照十方世界。
文辞清净义理深邃, 契合了义经典宗旨, 广大义理微妙庄严, 令智者心生敬爱。
通达难解佛法无碍, 不贪利养与名誉, 常乐清净无染着, 故能如实称自德。
圣贤常共相亲近, 世间普闻其美名, 功德显耀众所赞。
如降甘露的微妙法义, 多从师闻自力微薄, 略受法益如乞雨鸟。
广择精要集少分, 以言略释摄大乘, 愿此所作益众生, 畏怯文海者得渡。
论曰:阿毘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谓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论中说到:在《阿毗达磨大乘经》中,已能透彻领悟大乘的菩萨,在世尊面前为了阐明大乘根本特质而宣说。这是依据大乘教法,诸佛世尊所开示的十种殊胜特质。
释曰:依止何义?从何所因而作是说?广博所知深大法性,若离诸佛菩萨威力,谁于此中能造释论?复由何义于此论初说如是事由?若离举阿毘达磨大乘经言,则不了知论是圣教,为此义故。又为显经名,如言十地经,故说如是阿毘达磨大乘经言。复有余义,为显彼经是圣教故,初说如是阿毘达磨大乘经言。今造此论有所用者,为欲开晓无知者故。为显法门别名故举阿毘达磨,为显通名故举经言,为简声闻阿毘达磨复举大乘。由今亦有非圣所说阿毘达磨,如现有人自寻思慧,谓是佛说阿毘达磨、或声闻说、或世智造。又言大乘素怛缆者,为欲显示异声闻等,为欲显示菩萨藏摄故,复举其阿毘达磨。又藏摄者,谓入自宗素怛缆藏,现灭自惑。毘奈耶藏,即大乘中菩萨烦恼,以诸菩萨种种分别为烦恼故。不违最胜阿毘达磨,广大甚深为其相故。
解释说道:这是根据什么意义?又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这样讲呢?如此广博的认知、深奥宏大的法性真理,如果离开诸佛菩萨的威德力量,又有谁能够在此中创作解释的论典呢?再者,由于什么意义要在本论开头说明这些缘由?如果不引用《阿毗达磨大乘经》的经文,就不能让人明了这部论典是来自圣者的教导,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同时为了显明经论的名称,就像提到《十地经》那样,所以特别说明这是《阿毗达磨大乘经》的教法。
还有更深层的意义:为了显示这部经是圣者所说的教法,才在开头引述《阿毗达磨大乘经》的经文。现在创作这部论典是有实际用途的,就是为了开导启发那些尚未了解佛法的人。为了显明这个法门的特别名称而举出"阿毗达磨",为了显明通称而举出"经"字,为了区别于声闻乘的阿毗达磨又特别标明"大乘"。
因为现在也存在非圣者所说的阿毗达磨,比如有些人凭自己的思考智慧,就认为是佛说的阿毗达磨、或是声闻所说、或是世间智者所造。另外说到"大乘素怛缆"(大乘经),是为了显示与声闻乘等的区别,为了表明这是菩萨法藏所包含的内容,所以再次举出阿毗达磨。所谓藏摄,是指归入自宗的素怛缆藏(经藏),能够灭除自身的迷惑;毗奈耶藏(律藏)在大乘中就是指菩萨的烦恼,因为诸位菩萨的各种分别执着就是烦恼。这些都不违背最殊胜的阿毗达磨,以其广大深奥作为本质特征。
此中三藏者,一素怛缆藏、二毘奈耶藏、三阿毘达磨藏。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别故,则成二藏:一声闻藏、二菩萨藏。此三及二,何缘名藏?由能摄故,谓摄一切所应知义。
这里所说的三藏,第一是经藏,第二是律藏,第三是论藏。这三藏根据修行境界的差异,又分为两类:一是声闻藏,二是菩萨藏。这三类和二类为什么称作“藏”呢?因为它们能够含摄一切应当了解的真理。
复由何缘建立三藏?由九种缘,谓为对治疑惑立素怛缆藏,若于彼彼义中有疑惑者,即为决定宣说彼彼义故;为对治二边受用立毘奈耶藏,谓遮有罪着欲乐边受用故,及开无罪不自苦边受用故;为对治自见取执立阿毘达磨藏,显照诸法无倒相故。又能说三学故立素怛缆藏;能成办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毘奈耶藏,谓具尸罗即无悔等,渐次能得三摩地故;能成办增上慧故立阿毘达磨藏,谓能决择无倒义故。又能说法义故立素怛缆藏;能成满法义故立毘奈耶藏,谓为调伏烦恼勤修行者便于此二能通达故;能于法义决择善巧故立阿毘达磨藏。由此九缘许立三藏。又此皆为解脱生死。此复云何能得解脱?熏、觉、寂、通,故得解脱。谓由闻熏习心故、由思觉悟故、由修奢摩他寂静故、由证毘钵舍那通达故,能得解脱。又若略说,此素怛缆、毘奈耶、阿毘达磨藏各有四义,菩萨于此若具了知,则能证得一切智性;声闻于此虽但解了一伽他义,亦得漏尽。云何此三各有四义?谓能贯穿,依故、相故、法故、义故,名素怛缆。此中依者,谓于是处由此为此而有所说。相者,谓世俗谛相、胜义谛相。法者,谓蕴、界、处、缘起、谛、食、静虑、无量、无色、解脱、胜处、遍处、菩提分、无碍解、无诤等。义者,谓随密意。对故、数故、伏故、通故,应知名阿毘达磨。谓阿毘达磨亦名对法,此法对向无住涅槃,能说谛、菩提分、解脱门等故。阿毘达磨亦名数法,于一一法数数宣说训释言词、自相共相等无量差别故。阿毘达磨亦名伏法,由此具足论处所等,能胜伏他论故。阿毘达磨亦名通法,由此能释通素怛缆义故。犯罪故、等起故、还净故、出离故,应知名毘奈耶。此中犯罪者,谓五众罪。等起者,谓无知故、放逸故、烦恼盛故、不尊敬故而犯诸罪。还净者,谓由意乐不由治罚,如受律仪。出离者,有七种:一各各相对说悔所犯;二誓受治罚,谓授学等;三等有妨害,先制学处,后由异门还复开许;四别更止息,谓僧和合还舍所制;五转依,谓苾刍苾刍尼转男女形故舍不共罪;六由真实观,谓作殊胜法嗢柁南诸行相观;七由法尔得,谓由见谛法尔,得无小随小罪。应知毘奈耶复有四义:一补特伽罗故:世尊依彼制所学处。二制立故,谓告曰:彼补特伽罗所犯过已,大师集僧制所学处。三分别故,谓制学处已,更广解释先所略说。四决择故,谓于此中决判所犯,云何有罪、云何无罪。
为什么要建立三藏?有九种理由:为对治疑惑而设立经藏,当人们对某些道理产生疑惑时,就通过经藏来明确解说这些道理;为对治两种极端而设立律藏,既要禁止有罪过的纵欲享乐行为,也要允许无罪的适度生活,避免无谓的苦行;为对治固执己见而设立论藏,通过论藏正确显示诸法的真实相状。
又因为能宣说戒定慧三学而设立经藏;能成就增上戒学和增上定学而设立律藏,通过持戒达到内心安宁,逐步获得禅定;能成就增上慧学而设立论藏,通过论藏正确抉择佛法义理。
又因为能阐释法义而设立经藏;能圆满实践法义而设立律藏,修行者通过调伏烦恼,就能通达法义;能对法义作出准确判断而设立论藏。基于这九种理由,所以建立三藏。
这一切都是为了解脱生死。怎样才能获得解脱呢?通过闻思修证四个阶段:听闻佛法在心中留下清净种子,通过思维领悟法义,通过修习止达到内心寂静,通过修习观彻底通达真理,这样就能获得解脱。
简要来说,经律论三藏各有四种特质,菩萨若能完全明了,就能证得一切智;声闻即使只理解一首偈颂的意义,也能断尽烦恼。这三藏各有哪四种特质呢?
经藏的特质是贯穿、所依、相状、法门、义理。所依指说法的时间、地点、对象和目的;相状指世俗谛和胜义谛两种真理;法门指五蕴、十八界、十二处、缘起、四谛、四食、禅定、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三十七道品、四无碍解、无诤三昧等;义理指隐含的深层含义。
论藏的特质是对向、数法、伏法、通法。论藏又称为对法,因为它导向无住涅槃,阐释四谛、菩提分法、解脱门等教义;又称为数法,因为它对每一法反复解说,开显自相、共相等无量差别;又称为伏法,因为它具备完整的论辩方法,能够折服外道邪说;又称为通法,因为它能解释贯通经藏的含义。
律藏的特质是犯罪、起因、还净、出离。犯罪指比丘、比丘尼的五类罪行;起因包括无知、放纵、烦恼炽盛、不敬佛法而犯罪;还净指通过真诚悔改而非单纯惩罚来恢复清净,如同受戒时那样;出离有七种方式:当众发露忏悔、接受特定处罚、因特殊情况开许先前禁止的行为、僧团共同决议废止某些规定、转变身份(如比丘比丘尼转变性别)、通过观修殊胜法义、见道时自然断除微小过失。
律藏还有四种含义:依据对象(佛陀针对具体人或事制定戒条)、制定过程(佛陀集合僧团正式立制)、详细说明(制戒后进一步解释)、准确判断(明确区分有罪无罪的情形)。
今当释本文。薄伽梵前者,显有所敬,故无异言。善入大乘者,是由已得陀罗尼等胜功德义,显已得此诸功德故,于义于文能正任持、能正开示,如是名菩萨。为何义故说?为显大乘体大故说。所言显者,开发大乘实有大体。依大乘者,依止大乘而起所说。有十相殊胜殊胜语者,谓即由彼十种殊胜所殊胜语,名十相殊胜殊胜语。此殊胜言是差别义,两互相待,如言此义殊胜于彼。又最上义是殊胜义。或是异类谓义,因殊胜故,语果是殊胜。今当说此十种别相。
现在来解释正文的含义。"薄伽梵前者"这句话,是为了表明对佛陀的恭敬,所以用这样尊重的称呼。"善入大乘者"是指那些已经获得陀罗尼等殊胜功德的修行人,因为他们具足了这些功德,所以对佛法的义理和经文都能够正确把握、正确开示,这样的人就称为菩萨。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是为了显示大乘佛法的体性广大。所谓"显",就是要阐明大乘确实具有广大的根本特质。"依大乘者"是指依据大乘佛法而开展论述。
"有十相殊胜殊胜语"的意思,就是通过那十种殊胜法门所彰显的殊胜教法,称为十相殊胜殊胜语。这里的"殊胜"是表示差别的意思,两者相互比较,比如说这个法门比那个更殊胜。另外,"最上"的含义也是殊胜的意思。或者说不同类别的义理,因为因地上殊胜,所以果地上的言教也是殊胜的。现在就来具体说明这十种殊胜法门的各自特点。
论曰:一者所知依殊胜殊胜语、二者所知相殊胜殊胜语、三者入所知相殊胜殊胜语、四者彼入因果殊胜殊胜语、五者彼因果修差别殊胜殊胜语、六者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殊胜殊胜语、七者即于此中增上心殊胜殊胜语、八者即于此中增上慧殊胜殊胜语、九者彼果断殊胜殊胜语、十者彼果智殊胜殊胜语。由此所说诸佛世尊契经诸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语。
论中说:第一是作为认知基础的特殊教导,第二是认知对象的特殊教导,第三是领悟认知对象的特殊教导,第四是达成领悟之因果关系的特殊教导,第五是因果修行次第的特殊教导,第六是在此修行中戒律提升的特殊教导,第七是在此修行中禅定提升的特殊教导,第八是在此修行中智慧提升的特殊教导,第九是修行果位中解脱断惑的特殊教导,第十是修行果位中圆满智慧的特殊教导。通过这些教法,诸佛世尊在经典中的语句,彰显出大乘确实是佛陀亲口宣说的教法。
释曰:此中所知依殊胜殊胜语者,所应可知故名所知,所谓杂染清净诸法即三自性。依是因义,此所知依即是殊胜,故名所知依殊胜,由此殊胜故语殊胜。此依即是阿赖耶识,如是持业释,乃至彼果智殊胜亦尔,谓彼果智即是殊胜,故名彼果智殊胜等。所知相者,是所知自性义。所知即是相,故名所知相,谓三自性。入所知相者,谓于所知相若能入若正入,即唯识性。彼入因果者,谓能入彼,故名彼入,即是悟入唯识理性。因,谓加行时世间施等波罗蜜多。果,谓通达时出世施等波罗蜜多。彼因果修差别者,即彼因果,故名彼因果,即于此中修之差别。修谓数习,即此数习于诸地中展转殊胜,故名差别,即是十地。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者,谓十地中依戒而学,故名增上戒,即诸菩萨所有律仪,于诸不善无复作心。增上心者,谓在内心或即依心而学,故名增上心,即诸三摩地。增上慧者,谓趣证慧故名增上慧,或依慧而学故名增上慧,即是无分别智。断殊胜者,谓最胜品别,自内弃舍烦恼及所知障,即是无住涅槃。智殊胜殊胜语者,谓无障智名智殊胜,彼无分别智有所对治;今此佛智已离一切障及随眠,是名于彼无分别智佛智殊胜。
这里所说的“所知依殊胜殊胜语”中,“所知”是指我们应当去认识的对象,也就是一切杂染和清净的法,具体指三种自性。“依”是根本的意思,这个作为根本的“所知依”本身就是殊胜的,所以称为“所知依殊胜”,又因为这种殊胜而说出“殊胜语”。这个根本就是阿赖耶识,这是从它执持诸法的功能来定义的。同样的道理,“彼果智殊胜”等也是如此,那最终成就的智慧就是殊胜的,所以称为“彼果智殊胜”。
“所知相”是指所认识对象的本质特性。所认识的对象就是它的相状,所以叫“所知相”,具体指三种自性。“入所知相”是说对于所知相,无论是将要契入还是正在契入,都是指唯识性。“彼入因果”中,“彼入”是指能够契入唯识真理。因,是指修行过程中的世间布施等波罗蜜多;果,是指证悟时出世间布施等波罗蜜多。
“彼因果修差别”就是在那因果修行中产生的差别。“修”是指反复实践,这种实践在各个修行阶位中逐渐增胜,所以称为“差别”,具体指菩萨十地。
在这种修行差别中,“增上戒”是指在十地中依持戒律修行,所以称为增上戒,也就是菩萨的所有戒律,对一切不善法不再生起造作之心。“增上心”是指专注于内心,或者依止心性修行,所以称为增上心,即各种禅定。“增上慧”是指趋向证悟的智慧所以称为增上慧,或者依止智慧修行所以称为增上慧,这就是无分别智。
“断殊胜”是指最殊胜的品类差别,自己内心彻底舍弃烦恼障和所知障,这就是无住涅槃。“智殊胜殊胜语”中,没有障碍的智慧称为智殊胜,那个无分别智还有要对治的障碍;而这里说的佛智已经远离一切障碍及习气,这说明佛智相对于无分别智更为殊胜。
论曰:复次云何能显?由此所说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阿赖耶识,说名所知依体。三种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自性,说名所知相体。唯识性,说名入所知相体。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菩萨律仪,说名此中增上戒体。首楞伽摩、虚空藏等诸三摩地,说名此中增上心体。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三种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说名彼果智体。由此所说十处,显于大乘异声闻乘,又显最胜世尊但为菩萨宣说,是故应知但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行相殊胜殊胜语。
论中说道:再者,如何能显出大乘的殊胜呢?通过这所说的十个方面,在声闻乘中从不曾见到讲述,唯独在大乘法中处处可见说明:
第一、阿赖耶识,称为所知依的本体。 第二、三种自性:一是依他起自性,二是遍计所执自性,三是圆成实自性,称为所知相的本体。 第三、唯识性,称为入所知相的本体。 第四、六波罗蜜多,称为彼入因果的本体。 第五、菩萨十地,称为彼因果修习差别的本体。 第六、菩萨律仪,称为此中增上戒的本体。 第七、首楞伽摩、虚空藏等种种三摩地,称为此中增上心的本体。 第八、无分别智,称为此中增上慧的本体。 第九、无住涅槃,称为彼果断的本体。 第十、三种佛身:一是自性身,二是受用身,三是变化身,称为彼果智的本体。
通过这所说的十个方面,显明大乘与声闻乘的不同,又显明最殊胜的世尊专为菩萨宣说。因此应当知道,唯有依止大乘,诸佛世尊才具有十种行相的殊胜言教。
释曰:云何能显者,是问何缘义。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者,谓由唯识性入三自性时,世间施等波罗蜜多名清净因,由能引发出世间故。入地已去,即彼施等波罗蜜多成出世间,名清净果。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者,谓菩萨十地,是前所说波罗蜜多因果二位修差别性。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者,若诸声闻离四颠倒分别,名无分别;若诸菩萨离一切法分别,名无分别,二无分别差别如是。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者,谓三学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断,名彼果断。此性名为彼果断体,即是烦恼、所知二障断义。三种佛身说名彼果智体者,彼三学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名为彼果智体。此中若无自性身应无法身,譬如眼根;若无法身应无受用身,譬如眼识。应知此中所依能依为同法喻。若无受用身,已入大地诸菩萨众应无受用法乐;若无受用法乐,菩提资粮应不圆满;譬如见色。若无化身,胜解行地诸菩萨众、诸声闻等劣胜解者,最初发趣皆不应有,是故决定应有三身。显于大乘异声闻乘者,声闻乘中不说此故。又显最胜者,显大乘中此亦最胜。
解释说道:怎样才能显现呢?这是在问其中的缘由。
六种波罗蜜多被称为进入唯识的因果体性,意思是当通过唯识性契入三自性时,世间的布施等波罗蜜多称为清净因,因为它们能够引发出世间的境界。进入菩萨地之后,这些布施等波罗蜜多就成为出世间的,称为清净果。
菩萨十地被称为因果修行的差别体性,就是说菩萨十地是前面所说波罗蜜多因果二位修行差别的性质。
无分别智在这里称为增上慧的体性。如果声闻乘人远离四种颠倒分别,称为无分别;如果菩萨远离一切法的分别,称为无分别。这两种无分别的差别就是这样。
无住涅槃被称为彼果断的体性,指的是戒定慧三学的果德,所以称为彼果。这个果就是断除,称为彼果断。这个性质就是彼果断的体性,也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二种障碍断除的意义。
三种佛身被称为彼果智的体性。那三学果德所以称为彼果,那个果就是智慧,称为彼果智。这个性质就是彼果智的体性。
这里如果没有自性身,就不可能有法身,好比眼根与眼识的关系;如果没有法身,就不可能有受用身,好比眼根与眼识的关系。应当知道这里所依与能依是同样的比喻关系。如果没有受用身,已经进入大地位的菩萨众就不可能享受法乐;如果没有法乐,成就觉悟的资粮就不圆满,好比眼睛看见色相。如果没有化身,那些在胜解行地的菩萨众、声闻乘等信心浅薄的人,最初发心修行都不可能存在。所以必定要有三身。
这是为了显示大乘与声闻乘的不同,因为声闻乘中不说这些法义。又为了显示最殊胜,表明在大乘法中这也是最殊胜的。
论曰:复次云何由此十相殊胜殊胜如来语故,显于大乘真是佛语,遮声闻乘是大乘性?由此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为能证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颂:
论中说道:再者,为什么通过这十种特征的殊胜性,就能证明如来的教言确实出自佛陀,同时排除声闻乘属于大乘的可能性?因为这十个要点在声闻乘教法中从未出现过,唯独在大乘法中处处可见。这十处特征最能引发无上正等正觉的觉悟本性,其教义完整严密且符合真理,能引导修行者证得究竟圆满的智慧。此处用两首偈颂说明: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异,
三学彼果断及智, 最上乘摄是殊胜。
此说此余见不见, 由此最胜菩提因,
故许大乘真佛语, 由说十处故殊胜。
我们所认知的一切所依赖的基础,以及一切现象的本来面目, 修证过程中的因果关联与修行次第, 戒定慧三学的实践以及最终达成的解脱与智慧, 这些教法统摄于最上乘的佛法,展现出无比的殊胜。
这些教理既包含世人能理解的层面,也涵盖超越凡夫认知的境界, 正因如此完整的体系,才能成就无上觉悟的根本因缘。 所以我们确信大乘经典是佛陀真实教法的展现, 通过这十个方面的圆满阐述,彰显出其殊胜特质。
释曰:此复云何?谓复显此所说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是大菩提能引因义。是善成立者,谓由正理等量思择,如见导师所说道相。言随顺者,谓为证得,勤修行时随顺住故,如随导师所说正道随顺而住。言无违者,谓诸地中无障碍因,如随导师所说道中无劫贼等所有障难。或复生死、涅槃二种互不相违。复有异门,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谓此能引无戏论无分别智故。是善成立者,谓与四理不相违故。言随顺者,谓与三量不相违故。言无违者,非先随顺后相违故。如有颂言:
这段解释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是为了进一步说明这十方面内容,最能引导我们证得无上觉悟的本性,是完善确立、顺乎真理、没有矛盾的。所谓“最能引导无上觉悟的本性”,是指这些内容是引发无上觉悟的根本原因。所谓“完善确立”,是指通过正确的逻辑和验证来思辨抉择,就像看见向导所指明的道路方向。所谓“顺乎真理”,是指在精进修行求证时能与之相应契合,好比跟随向导所说的正确道路安然前行。所谓“没有矛盾”,是指在各个修行阶段都没有障碍因素,如同顺着向导指明的道路行走时不会遇到盗匪等阻碍。或者说生死与涅槃这两种境界互不冲突。
还有另一种解释:“最能引导无上觉悟的本性”,是指这些内容能引导我们证得超越戏论、没有分别的智慧。“完善确立”,是指符合四种真理而不相违背。“顺乎真理”,是指与三种认知标准不相冲突。“没有矛盾”,是指不会先前顺应而后又产生抵触。正如偈颂所说:
初任持爱悲, 后随顺不善,
非黑白我见, 有益亦有损。
起初怀着慈爱悲悯之心, 后来却顺从了不善的念头, 这种既非纯善也非纯恶的自我执着, 既会带来利益也会造成损害。
为能证得一切智智者,谓于一切法中发生无上无间一切行相智故。善成立等复有余义,谓善成立随顺无违展转标释。云何善成立?谓能随顺故。云何能随顺?谓无违转故。
为了能够证得一切智智,这是指在一切法中生起无上、无间断、一切行相的智慧。所谓善成立还有更深层的含义,就是指能够随顺不违、辗转相承地阐释佛法。怎样才是善成立?就是能够随顺佛法真义。怎样才算能随顺?就是始终不与真理相违背。
论曰:复次云何如是次第说此十处?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次后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次后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应更成满,增上意乐得清净故。次后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于十地中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次后于三菩萨所学,应令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
论中说道:再说为什么要按照这样的顺序来阐述这十个方面?这是说诸位菩萨对于一切现象的根本原因,首先要彻底明白,才能对缘起法则获得正确认识。接着对于因缘所生的一切现象,应当认清它们的真实相状,这样才能远离两种极端错误:要么认为现象是实有存在的,要么认为现象是完全虚无的。在这样正确修习之后,菩萨应当真正通达所认识的对象本质,使心从各种障碍中获得解脱。在通达所认知的真相之后,先前在修行阶段实践的六种度化方法,因为亲身体证的缘故应当更加圆满,使崇高的愿心得到净化。接着以清净愿心为指导的六种度化方法,在菩萨修行的十个阶段中应当循序渐进地精进修行,这需要经历三大无量劫的时间。最后菩萨应当完成三种学修体系。这些全部圆满之后,其果报——涅槃境界与无上正等正觉,就会如实显现证得。所以这十个方面要依照这样的顺序来说明。
释曰:云何如是次第说者,问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广说乃至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者。答要先了知诸法因已,后于缘起方得善巧,必有因故果得生起非自在等,由此能得因果两智。次后于因所生诸法应了其相。何等为相?谓实无有遍计所执定执为有,名为增益。增益无故,损减实有圆成实性。远离如是二边过失,故名善巧。次于如是所取诸相,由唯识性应正通达得无障碍。次于随顺入唯识性,世俗所证世间六种波罗蜜多,由胜义故应更证得。是应修作,清净增上意乐摄义。次于十地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非如声闻极疾三生勤修对治便证解脱。次后即于如是修中增上戒等,菩萨三学应令圆满。最后于彼学果涅槃,烦恼永断及与无上正等菩提、三种佛身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
世尊解释道:为什么要按照这样的顺序来说明呢?这是为了回答修行者应当如何循序渐进的问题。菩萨首先要透彻理解一切现象的根本原因,进而全面掌握缘起法则,最终才能如实证得涅槃境界和无上正等正觉的果位。
具体而言:首先要明白诸法产生的因由,之后才能善巧把握缘起规律。因为任何结果的产生都必定有其原因,并非由大自在天等主宰。通过这样的修行,就能同时获得对因果的智慧。
接着应当认清由因缘所产生的诸法相状。什么是法相呢?就是说众生往往将虚妄的遍计所执错误地认定为真实存在,这叫作"增益"。由于这种虚妄增益,反而遮蔽了真实存在的圆成实性。能够远离这两种极端错误,才称为善巧。
进而对于所认知的诸法相状,应当通过唯识性获得正确通达,达到无有障碍的境界。接着要在契合唯识真性的修行中,将世俗层面所实践的六种波罗蜜多,从胜义角度加以升华证得。这是需要精进修持的清净增上意乐所包含的深义。
之后应当勤修十地阶位的层层进阶,这需要经历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不像声闻乘最快三生勤修对治法就能证得解脱。紧接着在这样的修行过程中,要使菩萨戒定慧三学达到圆满。
最终在这修学的果位上,实现烦恼永断的涅槃,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佛果,具足法身、报身、应身三种佛身,如实显现证得。因此这十项内容要按照这样的次第来解说。
论曰:又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这部论中说,一切大乘教法都在其中得到彻底圆满的阐释。
释曰:一切大乘齐此究竟。何以故?若欲说缘起,即入阿赖耶识摄。若欲说诸相,即入三自性摄。若欲说证得,即入唯识性摄。若欲说波罗蜜多,即入波罗蜜多摄。若欲说诸地,即入诸地摄。若欲说诸学,即入诸学摄。若欲说断及智,即入无住涅槃及三种佛身摄。齐是名为一切佛语,是故但说如此次第。
世尊解释道:所有大乘教法到此已完全涵盖。为什么呢?如果要解说缘起法,就归入阿赖耶识的范畴;如果要解说各种现象,就归入三自性的范畴;如果要解说证悟境界,就归入唯识实性的范畴;如果要解说波罗蜜多,就归入波罗蜜多的范畴;如果要解说菩萨阶位,就归入诸地的范畴;如果要解说修行法门,就归入诸学的范畴;如果要解说断惑与智慧,就归入无住涅槃与三种佛身的范畴。到此为止已包含一切佛陀的教法,因此只按这样的次第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