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第十三卷论
今應思擇(至)滅受想定。
述曰此下释妨难此总标疑劝令思择所灭是总立名唯别何也。
猒逆彼二(至)入滅盡定。
述曰此论主释由方便中漏厌此二见受所依二净根故生死依依供方便约二立名。
有餘師主(至)乃至廣說。
述曰此下释灭定灭法多少此是自部异师解理实言之心心所法同生同灭同得同断故灭中一切皆断然如来说随众生宜或说灭受想以过多故或识灭心是所依故或名灭尽心心所尽故对法诸师唯依正理显其本意不执一文不得闻灭受想便谓留心闻言灭心即谓留所执一非余未为通论举识不离已显兼所举受及想言灭意行明亦灭心无上菩提言心不放逸为本明不亦摄精进精进亦然智慧能害烦恼明知亦摄无常想欲贪者欲界贪乃至广说色无色贪等。
譬喻論者(至)互不相離故。
述曰此叙鸠摩罗多门徒释彼宗所执唯一心王随用差别立种种名无别心所但心缘境第一刹那初了名识第二刹那取像为想第三刹那领纳名受第四已去造作名思诸余心所皆思差别识想受三唯无记性思心已去方始通三入灭定者灭想受心由此二麤是所厌故识心虽非所厌定中亦不得智是无记故于行位中思之差别为灭定体以实言之即是心就用言之是心所故彼定中必有心体但无受想之位何以知然称灭受想定故知无受相必定无有无心有情既曰有情明知心有又契经中具寿毗舍佉问佛言世尊入灭尽及与命终为有别不佛言有别去命终者身行断寿命断诸根坏煗触灭识离身入灭定者身行断语行断意行断寿命不断诸根不坏煗触不灭识不离身如是即显有心故异无心识不离异于离又说寿等互不相离定中有寿煗明知亦有识。
此說非理(至)俱生滅故。
述曰此论主破去有心体必受想俱既曰有心宁无受想。
有何至教证此义成。
述曰彼师责心必受想俱生灭言凭何至教取信为实。
如契經說(至)離受想生。
述曰此论主引经证必俱义。
又此定中(至)一切皆滅。
述曰恐彼释言识心若起必受等俱于此定中俱有行心而无识心故无受等故今难言若以识心所依无故能依受想亦无行中心所亦无所依云何独起如是即应一切皆灭。
若謂此俱言(至)此亦應爾。
述曰此牒释经言俱者前后相隣非谓并智此定中心戒从前受等入戒后受等生亦是俱智故不违经引之而例如久易可解立比量言此经言俱非日并起说俱声故如彼二经。
理必不然(至)非無間起。
述曰此论主破彼之二经与此有别不可一例曼駄多经智心与随因果不并又彼经中说以故声是第五转从于智心生堕落第五转声多明前后由此道理可不同时不净觉支性相违故同时有过可前后智今此所引同时无过故必同时如是江显所立同喻差别所立不成之过。
又執俱言(至)顯同時義。
述曰此引二轻说以俱言目同时义有之云心经虽不言俱亦是俱义恐彼释言贪无间起名有贪心故即遮言诸善无记贪次第起皆名有贪成太过失如是二经言俱非善又显前因有不定过。
又受想等(至)應不得生。
述曰此又难彼所许心心所法前后而起心所依心所名斯立起时无心如何得起。
若謂心作(至)當更廣辨。
述曰恐彼释言心次第起名为心所故牒彼计下即破言心从心之生应名心心所之生心应是所依后当更说。
又契經說(至)受想二法。
述曰此又引经诸意行灭即应心所皆灭以识心所皆意行故彼言虽灭受想自散相违。
又識相續(至)亦應不滅。
述曰此又以彼心不灭故以理征令受想二法亦不得灭。
若謂如經(至)聞受等緣。
述曰此牒外计俱舍说言是尊者世友说亦譬喻师差别也彼谓经言受缘受有受不生受虽言触生受何妨有不生此师许定中有触无受想。
此例不然(至)必有受等。
述曰此论主难俱舍中说尊者瞿沙亦萨婆多异师也彼难言受生于爱经中自荀言有不生触生于受由来决定不可一例。
有餘師(至)而無觸者。
述曰此第二师释言应有受想难以于定中触亦无故受依何生。
未知彼意(至)但有虗言。
述曰此论主难无触义故先征其触体所以问者萨婆多师三和生触云三和者必是触触□因故亦得名触经部宗中三和即触既有三和理应即触今许有识为三和而言无触非知所许。
又滅定中(至)理必應有。
述曰又以理难若执灭有心而经中说诸意行灭教力证故亦应无心若无思便无思虑以思虑由田可故思既无故心亦应无由此即证无心有情决定应有故彼所言无无心有情理逼为虗说。
有命等故(至)色心隨一。
述曰此彼引异命终难有命根根不坏等在名为异所以者何有命故名有情非由心以无色界无色无心位无心是有情故命不孤起随依一种。
引契經說(至)仍名不離。
述曰此以现身必起名不离通前识不离身离。
引壽煗識(至)必無有心。
述曰此以约少分说通前三法乐不相离杂恐他许言无色界有色故指下破上来具显于灭定中有心有过无心无失以此故知决定无心。
然定後心(至)所引發故。
述曰就彼说者心本不断于生无离恐彼难言灭位无心后云何知故今释云入心为等无间缘恐又难言等无间缘无有差别云何起定心有迟速故今释言由宝斯力所引发故。
灭尽定体为假为实。
述曰此下明体假实初总问起次述正释三叙异论四广征破此即问起也。
應言此定(至)令不生故。
述曰此述正释此灭定力能遮正心有大用故犹如心等其体实有。
經主於此(至)是有為攝。
述曰此下叙异论即俱舍中经主亦经部中异师释也彼说灭定全无有心由前定心力别引起一类与心相违所依相续令后余心暂时不转由前定心与后余心相违起故前心能遮非灭定体有大用因有不成过前心所引心不转者俱是心无更无别事前心之后后心之前于此分位假立定体恐有难言依无而立云何灭定许是有为下即解云即此假定约前后无似有生灭假说有为。
或即所依(至)假立為定。
述曰此亦即彼师徒异释即彼所依违心而起即假说之为灭定体。
若尔后心从何而起。
述曰此下广征破沙宗既初入定心能遮心故非心生因现复无心复从何起。
彼說此依(至)為種別故。
述曰彼师释由前定心重身成种即从彼生无色界没从心生色从灭定起依色生心故言展转互为种子。
何有此理(至)俱時起故。
述曰此论主难有根身中一切心种皆无缺少境复现前应俱时起。
說依前心(至)境識俱起。
述曰此是论主述以己宗生缘唯一无俱起过。
若執不待(至)欲符彼執。
述曰此重申难若无别缘即应俱起此言便似方便欲明上座部等许有多识同时俱起以有多因果应俱故。
若言所說(至)不從彼起。
述曰此牒彼释唯从种生据无心起在定位故不可多心有心位中从自类智故无多识同时起过。
此亦非理无异因故。
述曰此论主难有想身中有种义一初从彼起后即不能无异因证又初起心种俱坏遍何不多识俱时而起更无异因证心初起定无多种。
又有心位(至)生起餘心。
述曰此第二难无心位身余心种子现被损伏当能生心有心位中既不被损转应能生理实言之现损者应不能生。
若言此位(至)餘心生者。
述曰此牒外释于彼身中虽有少分违心心种谓入定心种子能有无量不违心种从彼心生。
有心位中(至)有根身生。
述曰此论主难无心位有不违种既能生心有心位亦例能何不生也应立量言有心之位心应依种有心种故如无心位。
又如有執(至)聞不嗤笑。
述曰此引共知例显其过如是意显心从前生于定位中俱有遮力无生心力。
又執滅定(至)都無有義。
述曰此正破彼前师定体云言假法虽依于实以无实故假法亦无定位中无前后何别俱是无故不可言有无义恒故复非有为无所依故亦无假有。
若言假定(至)可說為善。
述曰此破第二重有所依以假从实应无记摄。
是故唯(至)實而非假。
述曰此续定也由前道理初入定心能引后故无遮显碍力灭定之体既是尊性明不依身不可无依而立假法又遮心用不可言无有大用因还得成立故知别有实法名为灭尽定体唯能遮碍无生心力。
脩觀行者(至)還生意識。
述曰恐有难言前心能引后何因断绝灭定能遮碍后何得生故今释言由灭定遮碍有因而不起前心引力故定尽心复生既以定能遮心有用故知体实前心引后唯一故无多起问俱舍论中能明后心起因别明定体假实何故此论总今说耶解云经主意许前心有遮力种子生后心定中心并灭灭定体是假后三义因时故应别显今此论宗前心能引后种子如前定中心并灭灭定体实有能遮碍于心意欲以能遮心证其体实故遮引义于对明。
由此准釋(至)隨其所應。
述曰此以灭定例余无心然于无想少有差别所谓不得言入定心应言趣无想心不得言安斯力出应言因势尽不得以应无记摄为难有相符过但应以能遮心证其有体彼所依身与前因相前应如后后应如前比量所逼非能遮体无想定中大分相似子细分别非无亦异故约此说随其所应。
已辨二定(至)能持煗及識。
述曰此下明命根上句句云名下句因证命是活义寿是斯限决定之义斯限已来活即为命故知命者即寿异名而寿体相越诸根境故以能持煗识作用比知立比量言寿体实有大用故犹如大种。
論曰命體即壽(至)謂三界壽。
述曰此下释于中初释颂文后思随义此引本论释上上云名本论即是发智论说。
異名雖爾(至)何法名壽。
述曰此下释下句故先领异名征其寿实体。
謂有別法(至)說名為壽。
述曰此下答初述正宗后破异执此正引经证其有用即释下句成前因义能说三法能持于身若舍身时身便强仆仰倒为强仆面为仆即是倒卧取终之义故知由寿持于煗识三法共聚能持于身令得久住此能持因即是寿体。
若尔此寿何法能持。
述曰此外征二有寿持谁复持寿。
此壽能持(至)能持煗識。
述曰此下答为异经主初言煗识能持于寿为难所逼方言业得故言我说一句是业为遮彼难何不许业能持煗识何用寿耶如是即显有大用因不成之过故今释言寿有二义故为业持一唯业异熟二常续无断煗阙一义谓虽无断有非异熟谓长养等流识阙二义谓有非异熟谓等漏刹那识及有间断时谓处无心位虽于无色及恶趣中不入无心有第二义阙初义故非业所持所以者何若唯依业非异熟者谁之所转间断位中业持何法。
非非業滅(至)壽力所持。
述曰释以于非业耶灭识中业无少用故非业持识由有寿故断而复起若无寿者断不重生故寿持识岂不无业识亦无耶不尔等流非业生故岂不异熟必依业耶不尔从多明类说故。
复如何知寿能持煗。
述曰此问寿持煗因。
要有壽者(至)非煗所持。
述曰此释有煗必由寿故知寿持煗恐有难言有煗必有寿应说煗持寿故下破言如无色界有寿无煗故知彼寿非煗所持。
岂不无寿亦无有煗。
述曰外难如外煗无寿煗应非寿持。
雖亦既有(至)俱行煗故。
述曰此论主通说内非外何成例难若又难言我亦应说煗俱行寿应可通同非俱行者何能为持彼若复言外煗无寿何能持者应告彼曰既云外法何次说持。
由此故知(至)說之為壽。
述曰此总结由前道理煗之与识非业所持既为寿持显寿大用持煗及识前因复成。
經主於此(至)非別實物。
述曰此下破异执一叙计二征体三广述四征破此即叙计也即俱舍中经主所引我亦有寿宗义相符俱非许有别物为体。
若尔何法说为寿体。
述曰此征体也。
謂三界業(至)住時勢分。
述曰此广述也即经部计谓三界业随其所应引三界果六处并依依即扶根及心所等此所引果从始至终前能引后相续势分即此势分说为寿体彼势分有相续决定由彼相续有定限故随应住时尔所时住如谷种所引芽等乃至熟时相牵势分箭喻例知是故但于并依六处住时势分假说为寿非别有物。
壽體實有(至)住時勢分。
述云此下征破成立为有如前根处谓彼前言由有命故施设诸根及根差别由此有彼有无彼无又于众同分能续能持故于无色界要有命根身有所生处决定故起染等非命终故由此等用当知实有彼言经主说诸大种住势分名为命根如复当破故命枝之谓无色界无内五处或起余心又无异熟意更异势分于彼既无说何为寿若有异熟住时势分可名命根此无色界处此起余心时既无异熟势分说何法为命所依既无说何为势分此依第一转明无势分体。
既無所引(至)復囑於誰。
述曰此明相续决定本是势分义相续决定既无所天依第六转明相续等无所属主。
既無如是(至)說為壽體。
述曰此明由有相续决定义故说随应住时尔时所住无相续等依第三转明无所由此亦无异说何为寿。
是故經主(至)都無所表。
述曰此续定也。
又所引喻(至)說名命根。
述曰此明二喻皆无间断于有间断不成为喻反显有间便无势分彼义不立别有义成。
如是命根(至)亦有命根。
述曰此结命根不依于二。
若尔命根依何而转。
述曰此问所。
此依先世(至)亦准命根。
述曰此出命正依先业兼依现在众同分住众同分准命亦依先业及现命根。
今復應思(至)俱盡故死。
述曰此下思择随所应义此先思择身死之因引施设论其文易了俱舍经主第四句中谓亦应言舍寿行故其理不然舍寿行者引灭业令灭富乐即是灭寿业尽故应初句摄故于第四不应复言今以理释既引令招富异熟果受已命终亦应容在第三句摄恐有难言福尽命不尽实有受若而活命尽福不尽必无不死而受故知俱尽之位福尽于死无能只可言寿尽故死何劳言福尽故故今释言实无功能俱谓于俱尽位有死说为俱尽故死依第七处说第五转思之可知。
發智論說(至)彼言何義。
述曰此举发智论文责其说意。
若所依身(至)非時死故。
述曰此释若如身可害名随相续身不可害名之便住初显命根有身损障而断复显命根无身损障不断即由此义证有第四抂横而死名非时死然俱舍中经主意许寿无别体即所依身是故随身转及恒住故恒有障等为婆沙师释。
經說所得(至)自捨命故。
述曰此又通释经中句此释初句也欲界诸天除地居者以彼恒若何素落战有破伤故空居诸天非地所害俱由发起增上喜受身心劳弊便致命众贤□师于旧释外以义复如舍寿行者理恐有违以诸圣者可他害故亦可论主约正住在边际定时非他所害亦可准约佛舍寿说以佛必无因于他害而命终故即同俱舍又应说佛自涅槃故。
唯可自害(至)損害故。
述曰此释第二句。
俱可害者(至)欲界有情。
述曰此释第三句谓除那落迦等余欲界有情。
俱非害者(至)主處胎時。
述曰此释第四句那落迦者业力所业非由害而致命终北俱卢洲命分定故王佛者谓轮王太子既灌顶已先应学习古昔仙王所行梵行故谓王仙以彼当绍轮王位故非自他害佛使者如时转迦旧云耆婆或言耆域并讹略也唐言命者能济诸命故以标名或名能活下针定差投药必愈故以名也彼由使入火取有明故知非所害佛所记别者如殊底色迦旧云树提伽讹也唐言有明彼之父母其家巨富年迈无子忽因怀孕问诸外道或言是女而不遐龄及其问佛佛记是男长年具德外道无识方便药中母丧焚躯子安无损即由其为佛所记别佛令命者入而抱出委如经说达弭罗等三人如经中说皆由业力于婴儿时或投猛兽或置旷野或坠深坑而不头逝长者子耶舍即昔如来在婆罗痆斯国鹿野苑中转法轮时大长子名之耶舍应感祥梦走赴如来路游尼连禅河不为所溺蒙佛告慰善来入道鸠摩罗时婆其人是鹿母之子为大义所眩遂损之首在车马屡践不损容仪频毗娑罗王因出而见收而养焉后遂长大出家获果最后身菩萨即所住最后身谓王宫所生也菩萨在胎时菩萨福力母亦无损轮王例焉。
若爾何故(至)受生有情。
述曰此外人难如前所解俱非害中所摄乃众令于二界一界少分何故此经唯言非想。
彼經舉後(至)舉後顯相。
述曰此下通难总有三义此即也如初静虑有离生乐谓之种安诸地亦有唯言初者举初显后显初。
或除有頂(至)從彼處歿。
述曰此第二释下诸无色四静虑中皆应摄在第一句摄以彼亦起□耽定味贪而命终故而非重贪故言起于种类烦恼非即皆如欲界天也若依此释便与前解四句文违非此论主所存之义。
或餘無色(至)俱非所害。
述曰此第三释以非想地自无无漏名非自害又无上地近分定害名无他害余地相违是即应是第三句摄故第四句唯乎非想。
豈不有頂(至)應名他地。
述曰此是俱舍经主之难有顶亦为他地圣道所害是即应是第三句。
若依此說(至)不名他故。
述曰此是论主前解者通经主难谓如是难亦可通释以世间说胜者为他谓如怨言今高胜岂念下流不见愍言他今次溺我应济拔故知他言唯依胜转故今言意显上地又诸卑劣力不制强而得说言他他力胜不见胜者言他力劣故上制下有自在能不名他故是故非想虽有下地圣道所害下非他故不名他害。
然於此中(至)非自他所害。
述曰此是论主以上道理破师解谓佛经中所言害者皆据因害而致命终断或名害非经本旨若据断烦恼不应言致死既言致死明知非约断烦恼说而今乃以断或为害非当圣言又若案此那落迦等皆为他地圣道所害是亦应是第二句摄非谓第四故言断或为害便与前释相违今谓此中违前释难有少难解其义云何此第三师释若唯以断或为害即三无色四静虑地第二句摄欲界一切第二句摄非想一地第四句摄阙第一句若亦兼以煞伤为害即欲界中非自害者第二句摄可自害者第三句摄如是二根其那落迦皆应许是第二句摄从与前师义相违者恐非过难以第三解本欲为违前二释故是故但应以违经意一难使屈无烦后难亦可经中先有此判那落迦等第四句摄论主今言违经前释其难即成西方释义有言于此三异根中□论主意取第二为胜今解唯取初释为胜云何得知如前建立行蕴中言四得自体契经中说生在非想非非想天俱非所害非不一切色无色立俱非所害举后摄初故作是说彼文既是论主正释明知此中意取第一良为上地所有烦恼害含藏起而微劣又无外境之所牵逼上地命根胜业所引岂因结或而致命终故应但以初释为中。
然彼尊者(至)乃至廣說。
述曰此中又引彼经后文向教兴意谓彼经世尊分别四得自说听俱了然舍利子我第四句寻复生疑世尊为通意显必死以一切生皆归死故若第四句唯维有顶即彼所言断烦恼不俱言自地若第四句通摄于下即应随于一切善起若有能断一切烦恼便般涅槃不断殒殁通于一切俱非害者下释经意恐诸有情闻彼彼类俱非所害便谓是善故重问答明其必死谓彼诸类虽非可害然由福命尽故致死或有一先尽所以有中夭非由被害而致命终西方释家有言此文偏依有顶即显前文俱非可害唯非想意直取文意似不相当故非所乐应更思择。
命行壽行(至)壽行差別。
述曰此一问答解释命寿差别之相于中总有五师解释总而言之命是活义存义住义未死即名为命寿是定义斯义限义近得不名为寿是故有寿非命有命非寿有通命寿第一解生不生法一对分别得业所引限皆决定失缘不生便无活义第二解虽约舍意与前同第三解明所延命时限无定故非寿摄本寿业引名寿亦命第四解明谓智慧即延命时无明诸烦恼即润生时所望虽别意同第三第五解以所延命虽无学得业所引者通于一切故约此分别意亦同第三如是五解皆附正理所以者何若案正理命寿无别如本论言云何命根谓三界寿若通义说括前五义应成四句寿非命者谓诸命根住不生法命非寿者谓由定力延得命根寿亦命者谓先业因生法命根第四句者解前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