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卷第一
无性菩萨造
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总标纲要分第一
稽首大觉诸如来, 无上正法真圣众,
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略释摄大乘。
我恭敬顶礼一切觉悟的如来, 以及无上正法和圣贤僧众。 为了利益自己与他人,让正法长久住世, 所以我来简要解释《摄大乘论》。
论曰:阿毘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
论中说道:在《阿毗达磨大乘经》中,已经真正领悟大乘教法的菩萨,在佛陀面前为了阐明大乘教法根本特质之宏大而宣说。
释曰:欲以十义总摄大乘所有要义,彼义能显此论体性是圣教故,用此为门而开发言阿毘达磨大乘经等,择法因故、或共了故。阿毘达磨,想为幖帜。大乘经言,简别余处。若略释者,亦乘亦大故名大乘,或乘大性故名大乘,因果大故、业具运故,果谓十地。若广释者,七种大性共相应故,谓菩提分波罗蜜多学持相等。贯穿缝缀,故名为经。此中即是随堕八时,闻者识上直非直说,聚集显现以为体性。若尔,云何菩萨能说非闻者识?彼能说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说。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于梦中得论呪等。若离识者,佛云何说诸契经句?语为自性,且不应理,由一一字能诠显义不应理故,次第而生不俱时住无聚集故,如是不得彼之自性,语无有转故不应理。又非无字转有少名能诠,故诸契经名为自性亦不应理。是故决定如所说经,自性应理。于此所说阿毘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者,破诸魔故、能破四种大魔怨故,名薄伽梵。四种魔者,一者烦恼魔、二者蕴魔、三者天魔、四者死魔。依空三摩地,能破烦恼魔一切麁重,转依相住,无量善根随顺证得。或复依止精进慧力能破蕴魔,依慈等持能破天魔,依修神足能破死魔。能破如是四大魔故,名薄伽梵。又自在等功德相应,是故说佛名薄伽梵。所以者何?以当宣说佛世尊故。于彼前者,显佛开许,堪广流通,亲对大师无异言故,如《十地经》。已能善入大乘者,或依德迹、或共了知。谓彼已能善入大乘,或即于此已极善入,故名已能善入大乘,显此已得诸陀罗尼辩才功德,于大乘义能持能阐,故依此义说如是名。言菩萨者,菩提萨埵为所缘境故名菩萨,依弘誓语立菩萨声。亦见余处用所缘境而说其名,如不净等为所缘境,二三摩地说名不净、说名为空。或即彼心为求菩提有志有能故名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者,甚深高广无上故大。体声即说自性作用。如世说言,火煖为体、毒害为体,此体大故说名体大。显者,开示他所未了。为者,欲也。
无性菩萨这样解释:想要用十个要点来概括大乘佛法的所有核心义理,这些义理能够显示这部论典的本质是佛陀的圣教,所以用这个角度来展开说明《阿毗达磨大乘经》等经典。阿毗达磨的意思是辨析佛法,因为需要共同理解,所以用这个名称作为标志。"大乘经"这个说法,是为了区别于其他教法。简单来说,既包含运载功能又具广大境界所以称为大乘,或者说运载的本质就是广大。因为因果广大、修行完备,果位指的是十地境界。详细解释的话,由于具备七种广大特性而相应,就是菩提分、波罗蜜多等修学内容。把这些教法串联组织起来,就叫做经。这里所说的经,是指佛陀在不同时节说法时,听法者心识中直接或间接的教法,汇集显现而形成的本质。那么,菩萨为什么能说法而不是听法者的心识?因为菩萨具有说法的能力,凭借这种殊胜力量而这样说。就像天神加持的力量,让人在梦中得到经论咒语一样。如果离开心识,佛陀又是如何讲述这些经句的呢?如果说语言本身就是本质,这并不合理,因为单个字词不能完整表达义理,字词依次出现不能同时存在,无法形成完整意义,这样就不能把握真实本质,语言本身并无实体。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文字表达就能产生名相概念,所以认为经文的本质就是名相也不合理。因此可以肯定,正如所说经文的本质应该从心识来理解。在这部《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薄伽梵"这个称号,是指能够降伏四种魔障:烦恼魔、五蕴魔、天魔、死亡魔。通过修习空性禅定,能破除烦恼魔的种种障碍,证得清净境界,无量善法自然成就。或者依靠精进智慧之力破除五蕴魔,依慈悲禅定破除天魔,修习神通妙用破除死魔。能够降伏这四种大魔,所以称为薄伽梵。又因为具足自在等功德,所以说佛是薄伽梵。为什么要这样说明?因为接下来要宣说佛陀的教法。"于彼前者"显示佛陀亲自认可,值得广泛流传,如同亲耳听闻佛陀说法没有差异,就像《十地经》那样。"已能善入大乘者"可以从德行成就或共同认知来理解。指的是那些已经真正契入大乘佛法,或者对此有深刻领悟的人,所以称为已能善入大乘。表明这些人已经获得总持法要、辩才无碍的功德,对大乘义理既能受持又能阐发,根据这个意义给予这样的名称。"菩萨"这个称呼,是以觉悟众生为修行对象所以称为菩萨,依据弘大誓愿而确立菩萨这个名称。在其他经典也见到以修行对象来命名的例子,比如以不净观为修行对象,相应的禅定就称为不净观、空观。或者指那些追求菩提、有志有能的人称为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是因为大乘佛法深奥高远、广大无上所以称为大。"体"这个字就是在说明本质和作用。就像世人常说的火以热为体、毒以害为体,这里因为本质广大所以称为体大。"显"是开示他人未曾明白的义理。"为"是想要、意图的意思。
论曰:谓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一者所知依殊胜殊胜语、二者所知相殊胜殊胜语、三者入所知相殊胜殊胜语、四者彼入因果殊胜殊胜语、五者彼因果修差别殊胜殊胜语、六者即于如是修差别中增上戒殊胜殊胜语、七者即于此中增上心殊胜殊胜语、八者即于此中增上慧殊胜殊胜语、九者彼果断殊胜殊胜语、十者彼果智殊胜殊胜语。由此所说诸佛世尊契经诸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语。
这部论典说:依据大乘教法,诸佛世尊具有十种特别殊胜的教法特征:第一是揭示万物根源的殊胜教法,第二是阐明现象本质的殊胜教法,第三是证悟实相方法的殊胜教法,第四是修行因果关系的殊胜教法,第五是修行次第差别的殊胜教法,第六是戒律增上的殊胜教法,第七是禅定增上的殊胜教法,第八是智慧增上的殊胜教法,第九是修行果位中解脱的殊胜教法,第十是究竟智慧的殊胜教法。通过这些教法内容,可以证明大乘经典确实是佛陀亲口宣说的真理。
释曰:谓声即是略摽所说十胜处义。依大乘者,所为所说非声闻乘亦非世间。复举大乘为决定义显所依者,即此非余,以依世间由余相故异于佛语,如有颂言:谛语而无忿,少施不悕求,如是等。若依声闻,由余相故异于大乘,如有颂言:诸行无常,有生灭法,如是等。是故重举大乘应理。有十等者,以数显数。殊胜佛语,安立论体。相者,种也。即此展转差别无杂,故名殊胜。或复望彼声闻等法极悬远故,又增上故,名为殊胜,以能引发大菩提故。由此十相是殊胜故,彼语殊胜,是故说言有十相殊胜殊胜语。佛世尊者,染污不染污,二痴睡尽故。于一切所知智开发义故,说名为佛,如士夫寤、如莲华开。如有说言:寤寤开发义,有时业佛界,如是等。
这段解释是说,“大乘”这个词点出了后面要讲的十种殊胜境界的核心意义。这些内容是依据大乘佛法所讲,针对的听众和所说的道理,既不是声闻乘,也不是世间法。
再次提到“大乘”,是为了确定它的根本立场,表明所依据的就是这个法门,而不是其他。因为世间法的依据和表现形态都不同,所以不同于佛陀的言教。就像有的偈颂说的:“说真实语而不恼怒,布施虽少却不求回报”等等。如果依据声闻乘,它的形态也和大乘不同,就像有的偈颂说:“一切现象都是无常,是有生有灭的法”等等。所以,这里再次强调“大乘”是合乎道理的。
“有十种”这样的说法,是用数字来明确数量。这是殊胜的佛陀言教,以此建立起本论的宗旨。
“相”指的是种类。这些种类之间互相联系又各有差别,井然有序,所以称为“殊胜”。或者说,和那些声闻法等相比,它极为高远,并且更为超胜,所以叫做“殊胜”,因为它能引导修行者证得无上菩提。
由于这十种特征如此殊胜,所以承载这些特征的言教也是殊胜的,因此才说“具有十种殊胜特征的殊胜言教”。
至于“佛世尊”这个名号,是因为佛陀已经完全断除了污染和非污染两种愚痴与昏沉。对于一切所应知晓的事物,智慧都已全然开启,所以称为“佛”。就像人从沉睡中醒来,又像莲花完全绽放。正如有的经论所说:“觉醒、开显这个意义,有时也指佛的境界”等等。
论曰:复次云何能显?由此所说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阿赖耶识说名所知依体。三种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计所执自性、三圆成实自性,说名所知相体。唯识性,说名入所知相体。六波罗蜜多,说名彼入因果体。菩萨十地,说名彼因果修差别体。菩萨律仪,说名此中增上戒体。首楞伽摩、虚空藏等诸三摩地,说名此中增上心体。无分别智,说名此中增上慧体。无住涅槃,说名彼果断体。三种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变化身,说名彼果智体。由此所说十处,显于大乘异声闻乘,又显最胜,世尊但为菩萨宣说,是故应知但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相殊胜殊胜语。
论中说道:再者,如何能显明大乘的殊胜呢?通过以下所说的十个方面,这些在声闻乘中从未出现过,唯独在大乘法中处处可见:
第一,阿赖耶识被称为"所知依"的根本。 第二,三种自性——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圆成实自性,被称为"所知相"的根本。 第三,唯识性被称为"入所知相"的根本。 第四,六波罗蜜多被称为"彼入因果"的根本。 第五,菩萨十地被称为"彼因果修差别"的根本。 第六,菩萨律仪被称为"此中增上戒"的根本。 第七,首楞伽摩、虚空藏等种种三昧境界,被称为"此中增上心"的根本。 第八,无分别智被称为"此中增上慧"的根本。 第九,无住涅槃被称为"彼果断"的根本。 第十,三种佛身——自性身、受用身、变化身,被称为"彼果智"的根本。
通过这十个方面的阐述,彰显出大乘与声闻乘的差异,同时也显明其殊胜之处。世尊专门为菩萨宣说这些教法,由此可知,唯有依据大乘法门,诸佛世尊才具有这十种殊胜特质。
释曰:所应可知故名所知。依谓所依,此所依声简取能依杂染清净诸有为法,不取无为,由彼无有所依义故。所依即是阿赖耶识,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所应。若尔,所知即所知依,由异熟识是所知性故不相违。此所知依即是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即前所说诸佛世尊言一切处随转。所知相者,所知自性是所相故;依业运说多置鲁荼所知所断所证等故;或依具运,以遍计所执相无所相,表无性故。圆成实性是其共相,依他起性是其自相,我有情义识展转别异故。如地界等,以其坚等为能表相,虽无异性而说为相。又如宣说大士夫相。经部等师生等诸相。由此因缘,或所知即相、或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说无异性故、异无异性故,如其所应此亦如是。入所知相者,谓此能入所应知相,或是所知相之能入。入谓现观入所知相,即唯识性,此即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入因果者,谓唯识性,说名彼入胜解行地。修加行时,世间未净波罗蜜多,名彼入因;已证入时,即出世间波罗蜜多,清净增上意乐摄故,名彼入果。彼入因果即是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因果修差别者,谓即唯识性之因果。数习此故说名为修,分分不同故名差别。彼入因果修差别性,即是十地。此即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即于诸地波罗蜜多修差别中,为摄取后复勤修学,即此为依安立三学:一增上戒学,谓依止戒正勤修学,是故说名增上戒学。即诸地中菩萨律仪,远离诸恶、饶益有情、摄一切善,三种净戒。所受尸罗,防护过去已生住等身等诸业,如调御者极善调摄,故名律仪。如是即依增上尸罗修学正行,故名为学。此增上戒即是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二增上心学,谓依止心正勤修学,是故说名增上心学。此性即是虚空藏等诸三摩地。等者,等取余贤护等三摩地王。又于增上心学中言:
解释:所谓“所知”,是指应该被认知的对象。“依”是指所依止,这里用“所依”这个词来特指那些依赖其他条件而存在的杂染和清净的有为法,不包括无为法,因为无为法没有所依的意义。这个所依就是阿赖耶识,因为它是那些法的因,能够引发它们,根据具体情况而言。如果这样,那么所知本身就是所知的依止,因为异熟识是所知的性质,所以并不矛盾。这个所知依止是殊胜的,因为殊胜所以表达它的语言也殊胜,这就是前面所说的诸佛世尊在一切地方随缘示现的教法。
所谓“所知相”,是指所知的自性成为被认知的相状;依据运作方式而说多种差别相,如所知、所断、所证等;或者依据具足运作,因为遍计所执的相没有实际相状,表示它没有自性。圆成实性是它的共相,依他起性是它的自相,因为“我”、“有情”等概念在识中辗转分别而不同。就像地界等,用坚硬等性质作为表相,虽然没有不同的自性而说为相。又如经中说的伟大人物的相好,经部等师所说的生相、住相等。由于这些原因,或者是所知本身就是相,或者是所知的相,所以称为所知相,这是为了说明没有异体的自性、异与无异的自性,根据具体情况而言。
所谓“入所知相”,是指能够契入所应认知的相,或者是所知相的能入。“入”是指现观契入所知相,这就是唯识性,这是殊胜的,因为殊胜所以表达的语言也殊胜。
所谓“彼入因果”,是指唯识性,称为彼入胜解行地。在修习加行时,世间未清净的波罗蜜多,称为彼入的因;已经证入时,就是出世间的波罗蜜多,因为清净增上意乐所摄,称为彼入的果。彼入因果是殊胜的,因为殊胜所以表达的语言也殊胜。
所谓“彼因果修差别”,是指唯识性的因果。反复修习这个所以称为“修”,分分不同所以称为“差别”。彼入因果修的差别性,就是十地。这是殊胜的,因为殊胜所以表达的语言也殊胜。
就在诸地波罗蜜多修习差别中,为了摄取后面的功德又精勤修学,就以此为依止安立三种学处:第一是增上戒学,指依止戒律精勤修学,所以称为增上戒学。就是在诸地中菩萨的律仪,远离各种恶行、利益有情、摄受一切善法,这三种清净戒律。所受的戒律,防护过去已生、住等身业等,如同调御者极善调伏摄受,所以称为律仪。这样就是依止增上戒律修学正行,所以称为学。这个增上戒是殊胜的,因为殊胜所以表达的语言也殊胜。
第二是增上心学,指依止心精勤修学,所以称为增上心学。这个性质就是虚空藏等种种三昧。“等”字,包括其余的贤护等三昧王。又在增上心学中说:
即诸三摩地, 大师说为心,
由心彩画故, 如所作事业。
三摩地就是心的状态,世尊这样开示我们, 因为心能描绘一切现象,就像双手创造的事物。
三增上慧学,谓依止慧正勤修学,是故说名增上慧学。此性即是无分别智,对治一切戏论分别。此中加行无分别智根本依止,即此根本无分别智后得依止。如是依止,非次所说。如是三种戒定慧学是道体性。彼果二种,一断、二智,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果断者,彼诸学果名为彼果,彼果即断名彼果断。此性即是客障离系,真如解脱无住涅槃。见彼寂静故生死即涅槃,即彼为缘而无染着,非无余依般涅槃界。是故无住此即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彼果智者,彼诸学果名为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即是三种佛身:一自性身,即是无垢无罣碍智,是法身义。今此与彼无分别智有何差别?如是二种所有分别俱不行故,彼有对治当有所作,此是彼果所作已办,如是差别。二受用身,即后得智,即由此智殊胜力故,与诸殊胜大菩萨众共,受不共微妙法乐,成办如是受用事,故名受用身。若无如是外清净智,菩萨所作所余资粮应不圆满。三变化身,即是后得智之差别,即能变化名变化身,此增上力之所显现即智差别。谓由此故摧伏他论,与诸菩萨共受法乐无有断绝,成办初业诸菩萨众、诸声闻等所应作事。譬如眼识了受诸色,彼若无者此亦应无。此则殊胜,此殊胜故语亦殊胜。由此所说十处者,谓于此及余总大乘义。处是事义。异声闻乘者,于彼不说故。又显最胜者,究竟宣说佛果道故。世尊但为菩萨宣说者,此中应言菩萨但为菩萨宣说,由佛现见、佛所开许而宣说故,名世尊说,如《十地》等,是故先说薄伽梵前。
三增上慧学,指的是依靠智慧精进修学,所以称为增上慧学。这种智慧就是无分别智,能对治一切戏论分别。其中加行无分别智是根本的依靠,而这根本无分别智又是后得智的依靠。这样的依靠关系,并非按次序所说。戒、定、慧这三种学是道的本质。
修学的果有两种:一是断,二是智。因为这两种果殊胜,所以表述的语言也殊胜。
所谓“彼果断”,是指那些修学的果称为“彼果”,而果本身就是断除烦恼,所以叫“彼果断”。它的性质就是脱离外来的障碍束缚,是真如解脱、无住涅槃。因为见到生死本自寂静,所以生死就是涅槃;以此境界为缘而不起染着,但并非进入无余依涅槃界。因此称为“无住”,这就是殊胜之处;因为殊胜,所以语言表述也殊胜。
所谓“彼果智”,是指那些修学的果称为“彼果”,而果本身就是智慧,所以叫“彼果智”。它的性质就是三种佛身:
第一是自性身,也就是无垢无碍的智慧,这是法身的含义。那么这种智慧与前面说的无分别智有什么区别呢?这两种智慧都不起任何分别,但无分别智还有要对治的烦恼、有要完成的事,而自性身是已经成就的果,事情已经办完,这就是差别。
第二是受用身,就是后得智。由于这种智慧的殊胜力量,能与诸位殊胜的大菩萨们共同享受不共的微妙法乐,成就这样的受用之事,所以称为受用身。如果没有这种外在的清净智慧,菩萨所修的其他资粮应该就不圆满。
第三是变化身,是后得智的一种表现。能够变化示现,所以叫变化身。这是由智慧增上力所显现的,就是智慧的差别作用。依靠这种智慧能摧伏他人的邪论,与菩萨们共同享受法乐没有间断,并能成就初发心菩萨以及声闻众等所应做的事。好比眼识能识别各种颜色,如果没有眼识,这种识别作用也就没有了。这种智慧是殊胜的,因为殊胜,所以语言表述也殊胜。
以上所说的十处,指的是这里以及其他总括大乘教义的内容。“处”就是事相、内容的意思。之所以不同于声闻乘,是因为声闻乘中不说这些。又为了显示最殊胜,究竟地宣说了佛果之道。
说到“世尊只为菩萨宣说”,这里应该说“菩萨只为菩萨宣说”,但因为是由佛现量亲见、佛所开许而宣说的,所以称为世尊所说,就像《十地经》等经典一样。因此前面先说“薄伽梵前”。
论曰:复次云何由此十相殊胜殊胜如来语故,显于大乘真是佛语,遮声闻乘是大乘性?由此十处,于声闻乘曾不见说,唯大乘中处处见说。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随顺无违,为能证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颂:
**论中说:** 再者,为什么通过这十种特征的殊胜性,如来的教言能够彰显大乘确实是佛陀的教导,而排除声闻乘具备大乘的特质呢?因为这十个方面在声闻乘中从未被提及,唯独在大乘教法中处处可见。这十方面最能引导众生证得大觉悟,是善巧确立、顺乎真理、无所违背的,能够证得一切智慧。此处有两首偈颂: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异,
三学彼果断及智, 最上乘摄是殊胜。
此说此余见不见, 由此最胜菩提因,
故许大乘真佛语, 由说十处故殊胜。
我们所认知的一切所依赖的基础,以及一切现象的本来面目, 修证过程中的因果关联与修行次第, 戒定慧三学的实践以及最终达成的解脱与智慧, 这些教法统摄于最上乘的佛法,展现出无比的殊胜。
这些教理既包含世人能理解的层面,也涵盖超越凡夫认知的境界, 正因如此完整的体系,才能成就无上觉悟的根本因缘。 所以我们确信大乘经典是佛陀真实教法的展现, 通过这十个方面的圆满阐述,彰显出其殊胜特质。
释曰:复次云何由此等者,犹未信解故设此难。何以故?非于声闻乘中六句义等曾未见说,吠世师等论中处处见说。即令吠世师等论真是佛语,先答容他如是妨难,故后通言。谓此十处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等,亦觉亦大故名大菩提,或觉大性故名大菩提。此大菩提智断殊胜以为自相,如说烦恼、所知障断,由彼断故获得无垢无罣碍智。如是四种总名菩提。是最能引者,谓此十处是能得性,非六句义、或最胜等,是故彼论非真佛语。是善成立者,谓如是十处正量所随故,如广当决择。言随顺者,是能对向是能顺义。言无违者,无彼过故。非如六句义等邪智,或声闻乘有过失故佛果相违。此中二颂者,谓颂已说及当说义。此说此余见不见者,谓此十处殊胜语说,于此大乘处处见说,于余小乘曾不见说。
解释:另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呢?因为提问者还没有完全信服,所以提出这个难题。为什么呢?因为在声闻乘的教义中,从来没有提到过这六句义等概念,反而在吠世师等其他学派的论述中处处可见。如果因此就认为吠世师等学派的论述真的是佛陀的教导,那么先前的回答就是为了预防这样的质疑,所以后面才加以说明。这里说这十个方面是最能引发大觉悟(大菩提)的因素,因为既觉悟又广大,所以称为大觉悟;或者说觉悟了广大的本性,所以称为大觉悟。这个大觉悟以智慧和断除烦恼的殊胜为它的本质特征,就像所说的断除了烦恼障和所知障,由于断除了这些障碍,获得了清净无碍的智慧。这四种(断、智、清净、无碍)总称为觉悟。所谓“最能引”,是说这十个方面是能够证得觉悟的本性,而不是六句义或者其他什么最胜等概念,所以那些论述并非真正的佛陀教言。 “是善成立”的意思,是说这十个方面有正确的理据支持,详细内容将在后面分析抉择。“随顺”的意思是能够导向、能够符合(觉悟)。“无违”的意思是没有那些过失。不像六句义等错误见解,或者像声闻乘那样存在缺陷,与佛果相违背。 这里的两个偈颂,是概括已经说过和将要说的含义。“此说此余见不见”的意思是:这十个方面的殊胜教说,在此大乘教法中处处可见,而在其余小乘教法中却从未见到。
论曰:复次云何如是次第说此十处?谓诸菩萨于诸法因要先善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故。次后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次后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应更成满增上意乐,得清净故。次后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于十地中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次后于三菩提所学应令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槃及与无上正等菩提应现等证。故说十处如是次第。又此说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论中说道:再者,为什么要按照这样的顺序来阐述这十个方面呢?这是因为,菩萨们首先要对一切事物的根本原因有透彻的认识,才能正确把握缘起的法则。接下来,对于缘起所产生的种种现象,应当清楚它们的真实相状,这样才能避免陷入“增加”或“减少”事物真实性的两种极端错误。
之后,这样善加修行的菩萨,应当正确透彻地认识所应把握的真相,从而使内心从各种障碍中解脱出来。在透彻认知了所应知的真相之后,由于在先前加行阶段已经实践并体证了六种波罗蜜多,此时应当进一步使增上的意愿和志向变得更为圆满、清净。
接着,以这种清净意愿所包含的六种波罗蜜多,应当在菩萨的十地之中,按各地层次逐步努力修习,这需要经历三大阿僧祇劫的漫长时间。在此之后,对于三种觉悟所应修学的内容,应当使其达到圆满。圆满之后,其果报——涅槃以及无上正等正觉,就应当现前平等证得。所以说这十个方面是按照这样的次第安排的。而且,在这套阐述中,一切大乘教法的义理都得以彻底圆满地包含。
释曰:为辩由此趣大菩提,故复开示次第方便及所须因。谓诸菩萨要先于因得善巧已,方于缘起应得善巧,知从此因而有彼果、复知彼果要从此因,是故非离此因言教能了知彼因者即是阿赖耶识。由说此故,便舍无因、不平等因。次后于缘所生诸法应了其相,远离增益损减边故。于无无因强立为有故名增益,于有无因强拨为无故名损减,如是增益及与损减俱说为边,是坠堕义,此二转时失坏中道。由善数习真实观故,于此二边远离善巧,于遍计所执唯有增益而无损减,都无有故,以要于有方起损减。于依他起无有增益,以有体故,要于非有方有增益;亦无损减,唯妄有故。于圆成实无有增益,是实有故,唯有损减。即由此故,或复于此,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二边过者,谓于依他起性,增益实无遍计所执性、损减实有圆成实性。又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慈氏!于汝意云何?诸遍计所执中非实有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设言说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诸圆成实中彼空无我性,为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门故,应如是知,诸遍计所执性决定非有,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设言说,诸圆成实空无我性是真实有。我依此故,密意说言彼无二数,谓是色等,如是解脱二边过失。于三自性得善巧已,由唯识性应善通达所知之相。入者即是通达作证,或由此故能顺通达。次后即于顺唯识性通达体入所修六种波罗蜜多,由胜义故应更证得,清净意乐应更摄受。欲及胜解名为意乐,此二尔时虽无增数,证净摄故而说清净。次后即彼于十地中,由于三学勤修学故,三无数劫数修习故,应令圆满。次后彼果,烦恼所知二障永断,及与无垢无有罣碍一切智智应更证得。如是所辨次第方便及所须因,显是能顺大菩提性。即由如是所说次第,唯有十处不增不减。如是已释主随二论,是故当知声闻乘道即佛乘道,不应道理。若尔其果应无差别。又于一切声闻乘中曾未有处为诸菩萨广说佛道。又亦不许佛与声闻无有差别,师资建立应无有故,由此说有二道差别。是故说此名摄大乘尽,其所有大乘纲要无别说故。
释论说:为了说明通过这个方法能够趋向伟大的觉悟,所以接下来要开示修行的次第、方法以及所需的因缘。就是说,各位菩萨首先要对“因”获得善巧的理解,然后才能对“缘起”获得善巧的理解,明白从这个因而产生那个果,又知道那个果必定来自这个因,因此,不能离开这个因的教法去了解那个果——这个因就是阿赖耶识。通过说明这一点,就能舍弃“无因论”和“不平等因论”的错误见解。
接下来,对于缘所生的种种事物,应当了知其真相,这样才能远离“增益”和“损减”两种偏颇的见解。把本来没有、没有原因的东西强行认为有,这叫“增益”;把本来有、有原因的东西强行认为没有,这叫“损减”。这样的增益和损减都称为“边见”,是堕落的意思,这两种见解生起时,就失去了中道正见。由于善于反复修习真实的观照,对于这两种边见能够远离并获得善巧。
对于“遍计所执性”,只有增益而没有损减,因为它根本不存在,必须是对存在的东西才能进行损减。对于“依他起性”,没有增益,因为它有体性,必须是对不存在的东西才能进行增益;也没有损减,因为它虽然是虚妄,但确实存在。对于“圆成实性”,没有增益,因为它是真实存在的;只有损减的可能。正是由于这个道理,或者说,能够善于远离增益和损减两种边见过失的,就是指:在依他起性上,不增益那实际并不存在的遍计所执性,也不损减那实际存在的圆成实性。
又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说:“慈氏!你的意思如何?在一切遍计所执中,那并非真实有的自性,是色法呢,还是非色法?”“不是的,世尊!”“在一切依他起中,那只有名言概念、假名安立的性质,是色法呢,还是非色法?”“不是的,世尊!”“在一切圆成实中,那空性、无我的性质,是色法呢,还是非色法?”“不是的,世尊!”“慈氏!通过这个角度,应当这样了知:一切遍计所执性决定是不存在的;一切依他起性只是名言概念的假立;一切圆成实性——空性、无我的性质——是真实存在的。我依据这个道理,以密意说‘彼无二数’,即不是色法等(这样的分类),这样就能解脱两种边见的过失。”
对于三种自性获得善巧之后,应当通过“唯识性”来善巧地通达所应知的真相。“入”就是通达并亲证,或者说,通过这个能够顺利地通达。接下来,对于随顺唯识性的通达、体证和契入,应当进一步修习所修的六种波罗蜜多,从胜义的角度应当进一步证得,清净的意愿和胜解应当进一步培养。“欲”和“胜解”称为意乐,这两种在此时虽然没有增加数量,但因为证得了清净而被含摄,所以说为清净。
接下来,菩萨在十地之中,由于精勤修习戒、定、慧三学,经过三大阿僧祇劫的反复修习,应当令这些功德圆满。再往后,其果报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永远断除,以及无垢、无有挂碍的一切智智应当进一步证得。以上所辨明的次第、方法以及所需因缘,显示这是能够随顺伟大觉悟本性的道路。
正是由以上所说的次第,只有这十个方面,不增不减。这样已经解释了本论(主论)和释论,因此应当知道,声闻乘的道就是佛乘的道,这是不合道理的。如果那样,它们的果报应该没有差别。而且,在一切声闻乘的经典中,从来没有一处是为菩萨广泛开示佛道的。同时,也不承认佛与声闻没有差别,因为那样的话,师父与弟子的建立就没有意义了,由此说明有两种道的差别。所以说这部论名为《摄大乘》,因为它完全含摄了所有大乘的纲要,没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