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245-A禅苑清规序
真定府十方洪济禅院住待传法慈觉大师 宗赜 集
夫禅门事例虽无两样毗尼。衲子家风别是一般规范。若也途中受用。自然格外清高。如其触向面墙。实谓减人瞻敬。是以佥谋开士遍摭诸方。凡有补于见闻。悉备陈于纲目。噫。少林消息已是剜肉成疮。百丈规绳可谓新条特地。而况丛林蔓衍转见不堪。加之法令滋彰。事更多矣。然而庄严保社。建立法幢。佛事门中阙一不可。亦犹菩萨三聚。声闻七篇。岂立法之贵繁。葢随机而设教。初机后学冀善参详。上德高流幸垂证据。崇宁二年八月十五日序。
禅门行事虽与戒律本无二致,但衲僧门庭却另有一套规矩。若能在修行途中善加运用,自然能超然物外、心境清朗;倘若面对规矩却如面墙而立、茫然不解,实在有损他人对佛门的敬仰。因此,我们共同请教诸位大德,广采各方规制,凡是对修行见闻有所补益的,都详细整理成条例纲目。
唉,少林的禅风本已简朴,如今制定规矩反倒像割肉补疮;百丈禅师立下的清规,本是为应对新情况而设的特例。何况如今丛林规模日益扩大,规矩渐趋繁杂,加上条文越来越多,事务也就更加纷繁了。然而,要护持寺院庄严、树立佛法旗帜,这些佛门事务中的规矩却缺一不可。这就如同菩萨戒的“三聚净戒”、声闻戒的“七篇仪轨”,哪里是立法者偏爱繁琐呢?实在是为顺应众生根机而施设教法啊。愿初学与后进者能仔细参究,也恳请诸位大德高贤垂示印证。
崇宁二年八月十五日 序
昨刊此集盛行于世。惜其字画磨灭。今再写作大字。刻梓以传。收者幸鉴。嘉泰壬戌虞八宣教谨咨。
前次刻印的这部清规虽已广为流传,可惜字迹多有磨损模糊。现今重新以大字誊写,雕版刊行以便流传。请得到此书的有缘人珍惜鉴察。嘉泰壬戌年,虞八宣教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