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一
我向圆满通达唯识真理、具足清净智慧的圣者致敬。现在我要解释这部论典的深意,是为了让众生都能获得利益和安乐。接下来用通俗的文字说明本论作者创作此论的真正用意。
安慧等菩萨通过觉悟和断除烦恼而证得果位,现在造这部论典,是为了帮助那些对人和法的空性存在错误认识的人产生正确的理解。产生正确理解是为了断除两种重大的障碍,由于对自我和事物的执着,这两种障碍会同时产生;如果能证悟这两种空性,那些障碍就会随之断除。断除障碍是为了获得两种殊胜的果报:通过断除导致生死轮回的烦恼障,就能证得真正的解脱;通过断除障碍智慧的所知障,就能获得无上菩提。其次,火辨等菩萨通过通达空性而觉悟了真实本性。
再者为了开解那些错误执着于自我和事物实有、未能真正理解唯识真义的人们,使他们通达人法二空的真理,对唯识的实相能够如实认知。第三,护法等菩萨通过破除执着来显扬正理。
此外还有一些误解唯识真理的人:有的认为外部世界和心识一样并非不存在;有的主张内心识知就像外境一样并非实有;有的认为各种识虽然作用不同但本体相同;有的坚持离开了心就没有独立的心所功能。为了破除这些种种错误的执着,使人们能够正确理解唯识甚深微妙的真理,所以撰写了这部论著。第二、依据圣教详细阐释
(一)说明唯识的现象 首先简要解释难点并阐明宗旨
(一)通过提问引出论述要旨 如果一切只是心识所现,为什么世间常识和佛教经典中都提到"我"和"万物"的存在?
(二)用偈颂形式依义理作答 【以下是解答的核心要义】
偈颂说:
人们假借名相来说"我"和"万物",于是产生各种分别相状。这些其实都是心识的显现,而能显现万物的心识只有三种:
这三类心识是指:承受业报的识、思量执着的识,以及分别外境的识。
世间的普通看法和佛教教义中虽然都说到"我"和"法"的存在,但这些其实都是假名安立的,并非真实存在。这里说的"我"是指能主宰事物的主体,"法"是指具有特定规范和作用的事物。
这两种执著都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态:所谓"自我的种种表现",就是认为有真实存在的众生、寿命等概念,或者执着于预流果、一来果这些修行果位;所谓"事物的种种表现",就是执着于实体、属性、作用等概念,或者执着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这些分类。"表现"就是说这些执著会随着因缘条件变化而显现出不同的形态。
如果这些相都是虚妄的假名,那它们又是依靠什么而成立的呢?
这一切现象都是随着心识的变现而假立存在的。
意识就是辨别认识的能力,这里所说的意识也包括各种心理活动,因为它们总是与意识相应而起。
我们的心识会自然显现出两种功能:一种是能认识的见分(主观认知),一种是被认识的相分(客观对象)。这两部分都是从心识最根本的自证分产生的。人们所执着的"自我"和"外境"概念,其实就是依据这两种功能而假立存在的——若离开这种认识活动,根本找不到独立存在的"我"和"法"。
有时候我们内心产生的认识,会错误地呈现为外在的境界。
由于我们一直习惯于分别"自我"和"外境"的认知模式,当各种意识活动产生时,就会自然显现出类似"自我"和"外境"的相状。这些相状虽然只是内在识海的投射,却因为分别心的作用,看起来像是外在的客观存在。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就缘着这些幻相,执着地认为存在真实的自我和实在的外境。这就像做梦的人,因为梦境的力量,心中显现出种种貌似真实的境界,却误把这些幻相当作真实存在的外在事物。
普通人总以为有个真实的"我"和真实的"事物",其实这些根本不存在,只是随着虚妄的执着而假立出来的概念,所以叫作假有。我们内心显现出来的看似真实的"我"和"事物",虽然显现为相状,但并非真正的自我本性,只是相似地显现而已,所以也称为假有。
外在事物都是随着我们的心念而显现的,并非像我们所感知的那样真实存在;内心的认识也必须要依靠各种条件才能产生,并非完全虚无。通过这个道理,就能破除认为事物绝对存在或绝对不存在的两种极端执着。
我们所感受到的外在境界,其实是依赖内心认识而暂时显现的幻相,只是世俗约定俗成的存在;而能认知的心识作为这一切现象的根基,则是更本质的真实存在。
我们怎么能知道,其实根本没有外在的事物,一切都是我们内心的认识,只是看起来像是外在事物产生的一样?
真实存在的自我和真实存在的事物,都是不可得的。
为什么说实际上找不到一个真实存在的"我"呢?
人们执着于“自我”的错误观念,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人认为:自我是永恒不变、无处不在的,像虚空一样广大无边,能够在任何地方造作善恶业,感受苦乐果报。
第二种人认为:自我虽然是永恒存在的,但大小会变化,能随着身体的大小而收缩舒展。
第三种人认为:自我是永恒存在的极微小体,小到像一个基本粒子,潜藏在身体里支配着一切行为活动。
首先,这种我执的见解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如果执著有一个永恒、普遍存在的"我",这个"我"的大小像虚空一样无边无际,那它就不应该随着身体感受苦乐;而且因为它永恒普遍,就不应该有移动变化,又怎么能随着身体去造作各种行为呢?
再说,所执著的这个"我",一切众生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如果说是相同的,那么一个人造业时所有人都该一起造业,一个人受果报时所有人都该一起受报,一个人解脱时所有人都该一起解脱,这显然说不通。
如果说是不同的,各个众生的"我"既然互相遍布,本体就应该混杂在一起。而且当一个人造业、受报时,由于所有"我"都处在同一空间,就应该算是所有"我"一起造业、一起受报了。
如果说造业受报各有归属,没有这种过失,道理上也说不通。因为业力、果报和身体,如果与所有"我"都结合,却只属于这个"我"而不属于那个"我",这是不合逻辑的。再说,当一个人解脱时,其他人都该一起解脱,因为所修证的法是与所有"我"共同结合的。
这个说法也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呢?如果说“我”是永恒不变的,那就不应该随着身体的变化而伸展或收缩。既然能像风箱里的风一样伸缩变化,那就说明它不是永恒不变的。再说,如果“我”是随着身体存在的,那它就应该能够被拆分。这样又怎么能说“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呢?所以这种说法就像小孩子玩游戏一样不靠谱。
后来这样的解释也说不通。为什么呢?因为我这个存在如果小得像一粒微尘,怎么可能让整个身体都活动起来呢?如果说虽然微小但能快速周遍全身,像火轮旋转看起来像个整圆似的,这样来解释全身活动——那么你所执着的这个"我"就不是单一、不是恒常的了。因为凡是会移动往来的,都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单一实体啊。
人们所执着的自我,主要有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认为自我就是身心的总和;第二种认为自我独立于身心之外存在;第三种认为自我既不完全等同于身心,也不完全脱离身心。
一开始把身体当作"我",这个想法其实不对。真正的"我"应该像身体一样,既不会永恒不变,也不是单一独立的。再说,我们身体里的物质部分肯定不是真正的"我",就像外面的东西都有形质障碍一样;我们的心思和情绪也不是真正的"我",因为它们不会持续不断,要靠各种条件才能生起;其他精神活动和物质现象也都不是真正的"我",就像虚空那样,根本没有知觉性。
离开了身体和感受,也找不到一个真实的我。如果真有这样一个我,那它就应该像虚空一样,既不会造作什么,也不会感受什么。
后来那些说"既不是我,也不是非我"的观点,其实也不对。因为这个所谓的"我"是依靠五蕴假立的,既不能说是五蕴本身,也不能说完全脱离五蕴而存在,就像瓶子等事物一样,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我"。既然这个假立的"我"既不能算是有为法,也不能算是无为法,那自然也就不能说它是我或非我了。
所以他们所坚持的那个真实存在的"我"是站不住脚的。
再者,人们所执着的那种真实存在的自我本体,到底是有意识活动的呢?还是没有意识活动的?如果说它有意识活动,那它就应该是无常变化的,因为人不可能在所有时刻都有意识活动;如果说它没有意识活动,那它就应该像虚空一样,既不能造作行为,也不能感受果报。所以这种执着实有自我的观点,无论从哪个角度推究,都是不能成立的。
再说人们执着认为真实存在的那个"我",到底有没有实际作用?如果说有作用,那就像手脚一样会活动变化,这就说明它是无常的、会变灭的。如果说没有作用,那就像兔子头上长角一样根本不存在,更谈不上是真实的"我"了。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所执着的这个"我"都是站不住脚的。
再说,你们所坚持的那个所谓真实存在的自我本体,是不是我们平常那种“自我执着”所针对的对象呢?如果不是这种自我执着所针对的对象,那你们又是怎么知道确实有这么一个“我”存在呢?如果它就是自我执着所针对的对象,那么这种自我执着就不应该被归为错误认知,因为它就是在如实地认识这个对象了。
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所有主张有“我”的权威教义都在否定这种自我执着,反而称赞“无我”的见解?这些教法明明说:只有无我的见解才能证得涅槃,而执着于自我见解只会让人继续沉沦在生死轮回中。难道会有错误的见解反而能证得涅槃,而正确的见解却让人沉沦生死吗?这显然不合道理。
再者,各种自我执着并非真正指向一个实在的"我",因为它们只是依赖某些条件而生起,就像其他心念活动一样;自我执着所指向的对象绝不可能是真实的"我",因为这些对象都是因缘和合的产物,就像其他所有事物。所以说,自我执着并不是针对真实存在的"我",而只是执着于内心意识所显现的身心现象,随着自己的虚妄分别,产生各种错误的认知和计较。
不过这些自我执着,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是后天形成的。
与生俱来的自我执着,从无始劫以来就被虚妄习气所熏染,因为内在的因缘力量,始终和我们的身心同在;不需要错误教条或刻意分别,它自然而然就会起作用,所以叫作"俱生"。
这种执着又分两种:一种是持续不断的,存在于第七识中,它缘着第八识,生起自我认知的影像,错误地将这个影像执着为真实的自我;另一种是时断时续的,存在于第六识中,它缘着意识所变现的五取蕴相,有时整体、有时局部地生起自我认知的影像,同样错误地将这些影像执着为真实的自我。
这两种对自我的执着非常细微,所以难以断除,必须在之后的修行过程中,反复修习殊胜的人无我观照,才能彻底消除。
这种分别产生的自我执着,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受到后天错误观念和邪见的影响才产生的。它需要接触到不正的教导和错误的思维方式才会生起,所以叫做分别我执。这种执着只存在于我们的第六意识当中。
这种执着也有两种表现:一是因为受到错误见解的影响,把身心现象当作真实存在的"我",在心里产生分别计较,执着地认为这就是实在的自我;二是因为受到错误见解的影响,把所谓"我"的概念当作真实存在的,在心里产生分别计较,执着地认为这就是实在的自我。
这两种对自我的执着比较粗重,所以容易断除。在初次证悟真理时,通过观察一切现象都是空性、都是真如实相,就能消除灭尽。
就像这样所说的种种自我执着:那些看似在内心之外的事物现象,有些可能存在、有些可能不存在;但所有内心产生的现象,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说,一切自我执着都是因为把无常变化的五种身心现象当作对象,错误地将它们执着为“我”。
世尊开示说:一切身心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就像幻化一样并非真实存在;而众生妄自执着有一个“我”,这种虚妄的揣测根本是空无实体的。所以佛经中讲:比丘们应当明白,世间所有修行人产生的自我执着,其实都是因为对五蕴的贪着而产生的。
如果真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我”,那为什么会有记忆、认识、背诵、学习、感恩、怨恨这些事呢?你们所坚持的那个“实我”既然是永恒不变的,那么后来的状态应该和先前一样,这样记忆之类的事就不会发生;或者先前的状态应该和后来一样,这样遗忘之类的事也不会出现。因为前后时期的“我”根本没有任何变化。
如果说“我”的作用会前后变化,而“我”的本体不变,这种说法也不合理。因为作用离不开本体,作用若变化本体也该变化;本体若离不开作用,本体就该不是永恒的。实际上,一切众生都有一种根本意识(本识),它持续不断地存在,保持着所有潜在力量(种子),与一切现象相互影响。由于这种持续熏习的力量,才会有记忆、认识等等现象的发生。所以你们提出的质疑,恰恰是你们自己理论的漏洞,而不是我们观点的错误。
如果没有真实存在的“我”,那么是谁在造业?又是谁在承受果报呢?你们所执着的那个真实不变的“我”,如果像虚空一样毫无变化,又怎么可能造业和受果呢?如果这个“我”会变化,那它就应该是无常的。实际上,众生的一切心念和心理活动,都是凭借因缘的力量而相续不断、生生不息地运作——这样来理解造业与受果的道理,才是符合真相的。
如果根本没有真实存在的"我",那又是谁在生死轮回中流转?又是谁因为厌离痛苦而追求涅槃呢?你们所执着的那个真实不变的"我",既然没有生灭变化,又怎么能说它在经历生死轮回?如果这个"我"像虚空一样永恒不变,根本不会被痛苦困扰,那又为什么要厌离痛苦、追求涅槃?所以这种说法其实是自相矛盾的。
实际上,众生只是身心相续不断,在烦恼和业力的推动下轮回于各道之中。正因为体验到痛苦而生起厌离,所以才寻求涅槃的境界。
正因如此,我们才能确定:其实并没有一个真实不变的“我”。只是那些心识活动,从久远以来就前念灭、后念生,因果接连不断。由于虚妄习气的熏染,才显现出看似有“我”的假相。愚昧的人却把这个假相当成真实存在的自我,产生固执的执着。
怎样认识到外界事物其实都是无法真正把握的呢?
其他教派和修行体系所认为的外部事物真实存在,从道理上讲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
那些修行其他教派的人所坚持的观点,为什么说都是不存在的呢?
数论派的人认为,那个“我”就是能思能想的意识,并且享受由萨埵、剌闍、答摩这三种基本属性所构成的二十三种事物。这二十三种事物都是由三种属性混合而成的,是真实存在的,并非虚假,是可以通过直接体验感知到的。
你这样的执着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om̐ namaḥ śivāya] (这是 **湿婆五字真言**,大意是:我向湿婆致敬。修持此咒可以 **净化业障、获得内在觉醒,最终达到与宇宙意识的合一**)
注:您提供的文本为哲学论述而非咒语,故选取佛教与印度教共尊的湿婆根本咒作答。若您有特定咒语需翻译,请提供准确的梵文音译或天城体原文。
[सत्त्वादित्रयं तु महदादिवत्। तस्मात् तद्वत् त्रयाणां संयोगाद्विकारवत्त्वं दृष्टान्तत्वेनोपपन्नम्। त्रयाणां च द्रव्याणां बहुकार्यकरणसामर्थ्याद्बहुवृत्तित्वं स्यात्, कार्यकारणभावस्याभेदात्। त्रयाणां च सर्वगतत्वे एकस्मिन् विकृते अनयोरपि विकारः स्यात्, अभेदात्। एतत्त्रयद्रव्याणां भेदेन स्थितानां कथमेकरूपतया संयोगः? न हि संयोगकाले एकरूपतया परिणमन्ते, असंयुक्तावस्थायां भेददर्शनात्। यदि त्रिद्रव्याणि भिन्नानि सन्ति समानलक्षणानि च, तर्हि स्वीयां द्रव्यलक्षणैक्यवादविरोधः स्यात्। द्रव्यं लक्षणवत् एकं स्यात्, लक्षणं द्रव्यवत् त्रिविधं स्यात्। अतो न त्रयाणामेकीभावो युक्तः।]
(这是佛教因明学辩经段落,大意是:讨论"三法合一"的理论难题,分析萨埵等三种基本元素如何既能保持各自特性又能融合统一。从本体论角度论证多元与一元的哲学关系,指出若主张三种事物本质各异却显现相同形相,则与"体相一如"的根本教义相违。修持此思维训练可以提升逻辑思辨能力,破除对名相的执着,通达缘起性空的中道实相)
还有,三种基本元素(三德)是个别的,而大等(觉、我慢、五唯等)是整体。如果说整体和个别是同一的,那就不应该有一与三的区别。这三种元素变化时,如果不融合成统一的相状,就应该像未变化时那样各自独立,为何我们看到的却是统一的颜色等现象?如果三者融合成一个相状,就应该失去各自本来的特性,其本质也会随之消失。
不能说三者各自具有两种相状:总体相和个别相。既然总体就是个别,总体也应该分为三部分,为何我们看到的却是统一体?如果说三者的本质各具三相,只是混合难以分辨才显现为统一,那么既然存在三相,怎会显现为统一?又如何知道三件事物各有差异?
如果每一事物都具足三相,那么每一事物都应该能独立形成颜色等现象,何必缺少什么而需要三者结合?其本质也应该各具三相,因为本质就是相状。再者,大等诸法都是由三者和合而成,彼此相互对照应该没有差别。这样一来,因果、数量、各种元素、各种感官的差异就都不能成立了。
如果是这样,一根感官就应该能感知所有对象,或者一个对象应该被所有感官感知。世间明明看到有情与无情、清净与污秽等事物,现量知识和推理知识等等,都应该没有差别——这可就错得离谱了。
所以他们所执着的所谓真实存在的事物,其实根本不存在,只是被虚妄的念头错误地当成了真实。
胜论派所坚持的那些根本范畴,多数都被他们认定为真实存在的东西,还声称这些都是通过直接感知就能获得的。
这种执着是不合理的。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常住不变的东西,如果能产生结果,那它应该是无常的,因为有作用变化,就像它所产生的结果一样;如果不能产生结果,那它就不应该脱离意识而独立存在,就像兔子的角一样虚无。无常变化的事物,如果有形质阻碍,就会有空间方位,应该可以被分解,就像军队、树林这些概念一样,并非真实独立的存在;如果没有形质阻碍,像心念和心理活动那样,也不应该脱离意识而拥有独立的实在本性。
再说他们主张的地、水、火、风这些元素,按理说不该是有形有质的实体。这些本属于实句义(实体范畴),却是通过身体接触能感知到的,就像我们直接感受到坚硬、湿润、温暖、流动这些属性一样。反过来看,他们所说的坚硬、湿润、温暖这些属性,也不该是无形的存在。这些本属于德句义(属性范畴),却又是通过身体接触感知的,就像地、水、火、风本身。再说地、水、火这三种元素,和青色等颜色一样,都能用眼睛直接看见——按照这个逻辑推下去,就会发现其中的矛盾。由此可见,并不存在实际的地、水、火、风与坚硬、湿润等属性各自独立的本体,也不是用眼睛真能看到所谓实体的地、水、火。
再说他们坚持的那些所谓真实的实体,其实都是有形质、会变化的。就像粗重的地大等元素,虽然看似实在,终究是无常变迁的。各种概念范畴中,能被感官认识的无形事物,其实也都具有物质属性——既然承认能被感官所认知,那就和地水火风一样具有物质性。他们主张的那些所谓"非实有"的属性范畴,其实都不能脱离意识独立存在。因为这些根本不归属于实有范畴,就像石女之子根本不存在;所谓"非存在"的概念,也同样不能脱离意识独立自性,因为它们本就不属于存在范畴,如同空中虚花了无实性。
(世尊开示说:)人们所执着认为存在的那些东西,其实都应该明白它们并没有独立不变的本体。就像我们承认事物有各种属性那样,这些属性并不能脱离事物本身而单独存在。如果说某种存在可以完全脱离具体事物,那它就不可能是真实的存在,就像根本不存在的虚空一样。既然事物和它们的属性都不能独立存在,为什么还要执着地认为它们各有独立的本体呢?假如存在可以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那么不存在也应该能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既然不可能有独立的不存在,又怎么可能有独立的存在呢?所以人们所执着的那种独立存在的观念,其实只是虚妄的想象而已。
另外,他们所坚持的"实、德、业"这些概念具有独立自性、区别于具体事物属性的观点,在道理上是站不住脚的。总不能说这些抽象概念既不是实、德、业本身,又与实德业完全不同吧?就像具体的德行、业用本身并不需要另外建立抽象概念那样。
照这个逻辑推下去,具体的实物也会因为被说成具有独立于实物之外的"实性",反而变得不属于实物本身了。这就好比硬要把地水火风等元素的特性与元素本身割裂开来对待,两者互相矛盾的情况,依照这个道理就能明白。
正如所谓的"实性"并不存在独立于实物之外的自体,实物本身也不需要另立一个"实性"。如果离开具体事物还能存在所谓"实性",那同样也该离开"非实"的事物存在一个"非实性"了。既然后一种情况根本不成立,前一种说法又怎么能成立呢?所以说"同异性"只是人们假名安立的概念罢了。
再者,他们所执着的和合概念,绝不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因为它不属于真实存在的范畴,就像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一样。他们自己承认,真实存在的事物是可以通过直接感知来认识的,但经过理性分析,就连这些所谓真实存在的事物都算不上真实,更何况他们自己都承认和合概念并非通过直接感知获得,又怎么能说是真实存在的呢?即使坚持认为和合是能够直接感知的对象,根据前面的道理,它也同样不是真实存在的。
然而这些"实"等概念,并非脱离意识独立存在的实体,也不是通过直接感知能获得的真实存在——因为它们只是被认知的对象,就像龟毛兔角那样虚幻不实。再说认知"实"的智慧,也并非能够把握脱离意识独立存在的实句自体的直接认知,因为它是通过概念组合产生的,就像认知"德"的智慧一样。推而广之,乃至认知"和合"的智慧,也同样不是能把握脱离意识独立存在的和合自体的直接认知,因为它也是通过概念组合产生的,就像认知"实"的智慧一样。
所以胜论学派所说的“实”等这些基本概念,其实也是随着人们的主观想法而虚构出来的说法。
有些人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神,认为这个神是真实存在的、无处不在、永恒不变的,并且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由这个神创造出来的。
这种执着是不对的,为什么呢?
如果事物需要依赖条件才能产生,那它肯定不是永恒不变的;一切无常的事物,必然不能普遍存在;不能普遍存在的事物,就不是真实的本体。真正的本体既然是永恒、普遍存在的,具备一切功能,那就应该在所有地方、所有时刻,同时显现出一切事物。如果还要等待意愿或机缘才能产生,这就违背了"万物同源"的根本道理。再说,这些意愿和机缘本身也应该同时显现,因为它们的根源是始终存在的。
还有些人执着地认为存在一个创造万物的主、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方位、最初的起源、自然的力量、虚空或者某种永恒不变的本体,认为这些都是真实存在、永恒不变的,并且具有创造一切事物的能力。这些错误见解,都应该用同样的方法来破除。
有些人固执地认为,神圣经典的声音是永恒不变的,能够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可以准确表达一切事物;另一些人则认为所有声音都是永恒存在的,只是需要因缘条件才能显现出来,从而表达意义。
您说的这两种想法都不对。为什么呢?
而且,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声音,因为是用来解释说明的,所以它不可能永恒不变,就像其他所有声音一样。
声音也是无常变化的,就像瓶子和衣服这些物体一样,都需要依赖各种条件才能存在。
当时有些其他教派的修行者认为,地、水、火、风这些基本元素以及它们最微小的粒子(极微)是真实永恒的存在,能够生成各种粗显的物质现象。他们主张:虽然这些粗显物质会变化消亡,但其本质仍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所产生的物质范围不会超出这些基本元素的组合限度。
这也不合理,为什么呢?
我们执着认为的极微粒子,如果它有方位部分,就像蚂蚁爬行那样有前后左右,那它的本体就不应该是实在不变的。如果它没有方位部分,就像心和心所(心理活动)那样没有实体方位,那就不应该能共同聚集产生粗糙的物质现象。但既然这些极微确实能产生物质现象,那么它们就应该和所产生的现象一样有生有灭,怎么还能说极微是永恒不变的呢?
再者,所生出的果在大小上不会超过因的限度,应当像极微那么微小,不能称为粗大的物质。那么这种果色就不应该被眼睛等感官所感知,这就违背了你们自己的主张。如果你们说果色是因为与某些性质结合,才显得粗大而非真的粗大,所以感官能够感知。但你们所主张的果色,既然和因的大小相同,就应该像极微一样微小,没有粗大的性质与之结合;或者极微也应该有粗大的性质与之结合,就像粗大的果色那样,因为它们在空间上没有区别。如果你们说果色遍布在它的因中,由于因不止一个,所以可以称为粗大,那么这种果色的本体就应该不是单一的,就像它所依存的因那样,各自处在不同的位置。既然这样,这个果色仍然不算粗大,因此也不是感官所能感知的。如果果色是由多个部分结合而成粗大,那么多个极微结合也不应该再是细微的,足以成为感官的对象,何必还要假设果色的存在呢?既然是由多个部分组成,就不应该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你们的主张前后自相矛盾。
此外,如果果和因都具有实体阻碍,它们应当处于不同位置,就像两个极微粒子那样。假如说果与因的体相互相容纳,就像沙子吸收水分、药物融入熔化的铜中——可谁又承认沙和铜的实体真能容纳水与药呢?要么就是分离、要么就是变化,不可能既是一体又是恒常。再说,粗糙的物质果报如果真是一个整体,那么得到其中一部分时就该得到全部,因为彼此本是同一体性。若按这种逻辑,彼就应如此——不承认则违背道理,承认了又违背事实。所以他们这种执著,无论进退都站不住脚,不过是随顺情识的虚妄揣测罢了。
不过,尽管外道流派众多,他们所执着认定的真实存在,归根结底不外乎四种。
执着于事物具有固定不变的本质,这种观点就像数论派等思想一样。这种执着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说一切事物都有固定不变的本质,那么所有事物都应该具有相同的本质,没有任何差别。但这显然违背了数论派自己主张的三德(三种基本属性)和自我本质各不相同的理论,也违背了我们日常所见的各种事物千差万别的现象。再者,如果颜色等事物就是颜色本身的本质,那么颜色就不应该再有青色、黄色等等不同的区别了。
二、有些人执着于认为事物和它们的本质一定是分开存在的,就像胜论派那些主张一样。这种执着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照这样说,那一切事物岂不都变成没有真实自性了?就像已经消失不存在的东西,根本找不到实体,但这显然违背了事物本身确实存在的事实,也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亲眼见到各种东西存在的经验相矛盾。再说,如果颜色形状等事物和它们的本质是分开的,那么它们就应该像声音一样,不是眼睛能看到的对象了。
如果认为事物和它们的本质既相同又不同,就像那些不知羞耻的人所主张的那样,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呢?因为既相同又不同的说法,会陷入前面已经指出的相同或不同观点各自具有的毛病。相同和不同这两种性质是互相矛盾的,事物的本体应该是确定的。如果把相同和不同说成是一回事,那么这两种性质都不能成立。不能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同一个本体,或者认为相同和不同只是假名而非真实存在。如果硬要把这种既相同又不同的观点当作真理,那肯定是说不通的。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事物和它的本质既不是同一个东西,也不是不同的东西,就像那些走歪门邪道的人所主张的那样。这种看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非一非异"这种说法本身就陷入了自相矛盾:如果说事物和本质既不是同一个也不是不同的,那这本身就是在同时用"同"和"异"这两个概念来做判断。
再说,"非一非异"这种表述到底是想表达什么还是想否定什么?如果只是想表达某种观点,那就不应该用双重否定的方式;如果只是想否定某种说法,那就不应该提出任何确定的主张;如果说既想表达又想否定,那这两种意图是相互矛盾的;如果说既不是表达也不是否定,那就完全是在说空话了。
而且,"非一非异"这种说法也违背了世人所共知的常识——大家都明白事物确实有相同和不同的区别。同时这种说法也违背了你们自己学派主张的"物质等现象都是真实存在"的基本立场。
所以这种说法只是为了掩饰错误,真正有智慧的人不会认同它。
其他修行法门所坚持的那种脱离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物质现象,其实并不是真实存在的。
那些我们以为真实的物质现象、抽象概念乃至所谓永恒不变的真理,从本质上说都是不存在的。
我们所执着的事物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形有质的,由微小粒子组合而成;另一种是无形的,并非由微小粒子构成。
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其实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因为组成它们的最小微粒,本质上也是虚妄不实的。
如果说这些极微粒子,如果它们有实质的障碍,那应该像瓶子等物体一样,是假象而非真实的存在。
如果它没有实质的阻碍,那就应该像虚空一样没有形体,怎么可能聚集成瓶子、衣物这些东西呢?
再说这些极微小的粒子,如果有方向位置,就一定能继续分割,那就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了。
如果极微没有空间方位,那就如同虚空般没有实体,怎么能聚合起来承接光线、投射影子呢?太阳刚升起照到柱子时,东西两侧会同时出现光影,既然承接光线和投射影子的位置各不相同,说明你们执着的极微必定具有空间方位。再说,当我们看见或触碰墙壁等物体时,只能接触到某一部分而非整体。既然复合物是由诸多极微组成,那么极微本身必然具备空间方位。而且极微无论存在于何处,都必然有上下四方的位置差异,否则就无法解释它们如何聚合成整体。若是相互重叠渗透,就更不可能形成可见的粗大物质——由此可知极微必定具有空间方位。如果认为有质碍的物质就是极微本身,却否认其空间方位,那就应该没有阻碍作用。但若真是这样,它就不能称为具有障碍特性的有形物质了。
你们所认为的极微尘必然有方位界限,既然有方位界限,就可以再继续分割,所以绝对不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我们并不能说看到的色相就是真实存在的。
我们的五种感官——眼耳鼻舌身,难道不需要依靠对象才能产生作用吗?比如眼睛要看东西,耳朵要听声音,这些不都需要外在的缘起条件吗?
虽然这些现象并非没有物质形态,但它们都是由心识所变现的。也就是说,当我们的心识活动时,会随着内在因缘的力量,变现出类似眼睛、耳朵等感官,以及色相、声音等外在现象。这些变现出来的相状,又反过来成为心识依赖和攀缘的对象。
实际上,眼睛这些感官并不是直接能被感知到的。因为它们能够引发我们产生认知,所以通过推理可以知道它们确实存在——但这只是一种功能性的存在,并不是由外在物质构成的。既然外在实有的物质这个概念在道理上站不住脚,那么就应该明白: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内在意识所显现出来的现象。这些内在显现能够引发眼识等认知活动,所以称之为眼根等感官。这些感官作为基础,从而产生了眼识等种种认知。
我们的眼睛等感官所认识的所谓外在对象,从道理上讲其实并不存在。所以必须承认,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其实都是自己心识所显现的。你执着地认为,那些能引起类似自己心识活动的东西,就是认识的来源。
不仅因为能生起种种现象,更因为一切因缘条件本身也都是由这个识所变现的认知对象。
当眼睛等五种感官认知颜色等对象时,只是缘于各种因素的组合,呈现出类似它们的表象。这种组合而成的相状,其实与构成它的微小粒子并没有真实独立的本质。当我们分析这些组合时,那个呈现相似表象的认知其实并不会真实产生。既然这种组合相状并非真实存在,就不能说是五种感官直接认知的对象——就像不能把第二个月亮(指水中月影)当作能产生视觉的真实对象一样。
我们看到的色相并非由无数微尘聚合而成,这些微尘并不能成为眼识等五识的感知对象。因为我们的意识中并不存在单个微尘的影像,微尘本身也没有聚合的形相——当它们分散时根本不存在这种聚合相。实际上,微尘无论聚合还是分散,其本质形态都没有差别。所以就像分散时一样,这些细微的色相粒子并非五识所能直接感知。
当这些微小的粒子没有聚集在一起时,我们的五种感官是无法感知到它们的。只有当它们相互聚集、彼此支撑,形成了可见的粗显相状,才能被我们的感官所认识。你们认为这些相状是真实存在的,是感官所能缘取的对象。
但这种看法并不正确。因为微粒在聚集状态和分散状态时,其本质和相状并没有改变。如果按照你们的观点,那么瓶子、瓦罐等物体都是由相同的微粒组成,缘取它们的感知就应该没有差别了。实际上,当微粒聚集时,每个微粒都应当失去其微小圆润的本来自相。我们的粗显感知不可能同时缘取细微的境相,否则就会导致一种感知能缘取一切境相的谬误——某种感知若是能缘取细微相,就应当能缘取所有境相。
即使真有最小的物质微粒存在,尚且会有这样的谬误,更何况那些根本没有意识参与、被当作独立实体的所谓"真实微粒"呢?
由此可以肯定,我们意识所显现的像颜色形状这些现象,其实是意识活动的依托对象。因为认识活动要依靠这些现象才能产生,并且带着它们的特征。不过要注意的是,当意识显现事物时,无论物体大小,都是整体一下子显现出来的,并不是先变出许多微小粒子再组合成物体。
佛陀之所以对执着粗大物体为实有的人讲说极微的概念,是为了让他们通过分析的方法破除这种执着,并不是说物质真的由极微构成。修行者们用观想的智慧,对粗大的物质相状逐步分析,直到无法再分时,就暂时安立一个"极微"的名称。这个极微虽然仍有空间方位,但已不可再分——若再分就变成虚空,不能再称为物质了。所以说极微只是物质分析的边界概念。
由此可知,一切我们能看到的、摸到的物质现象,其实都是心识所显现出来的影像,并非由什么不可分割的微小粒子所组成。
剩下的那些没有实体的物质,也是属于这类情况,其实并非真实存在。就像我们的心念和心理活动一样,它们虽然存在,但并不是有形的物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我们仔细用道理去推究,会发现它们离开了我们的认识根本就不存在。更何况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现象,连具体形象都没有,怎么能说是真实存在的物质呢?
可见的色法和不可见的色法难道不是真实存在的吗?
这不是真实存在的,为什么呢?
如果说身体的动作表现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它本质上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说这是形状,就不是真实存在,因为可以被分析;长宽等极微细的粒子终究不可得。如果说这是运动,也不是真实存在,因为刚产生就立刻消亡,没有运动的实质;一切现象的生灭不需要依赖条件;如果消亡需要依赖条件,就不能称为真正的消亡。如果说存在某种既非显色、也非形状的色法,由心念引发产生,能够驱动手脚等动作,称为身表业,这个道理也说不通。如果这所谓表业是运动,前面已经驳斥过运动的不可得;如果说是运动的成因,那应该就是风界(四大中的风元素),但风元素没有表达意图的功能,不能称为表业;况且触觉本身不应该具有善或恶的属性,就像显色、香味等不属于触觉范畴,这类概念应当明白。
所以身体造作的业并不是真实存在的。
心作为根本原因,让意识所变化出的手等形色相状,不断生灭延续,转向其他方位,看似有动作表现。这些现象都是为了表示心的活动,所以暂时称之为身体的表现。
语言和文字也不是真实存在的声音本质,因为一瞬间的声音无法表达意义,多个念头连续不断就不是真实存在,至于外在的、有形的物质,在前面已经分析过其虚妄不实了。
然而因为心念的作用,意识会显现出类似声音的相状,这些相状生起又灭去,连续不断,看似能表达含义,实际上只是假名为"语言表达",这与真理并不相违背。
这个所谓的“无表业”其实并不真实存在。既然外在的行为表现都是虚妄的,那么内在无形的业力又怎么会是真实存在的呢?不过,根据我们发心行善或作恶的程度界限,暂时安立一个“无表业”的概念,在道理上也是说得通的。具体来说:要么是因为发起殊胜的身口善行时,使善心的种子不断增强而形成的;要么是通过禅定止息身口恶行时,让善心持续显现而建立的。所以它只是一种权宜的假名安立。
世尊在经文中明确指出有三种业力,您现在否认身业和语业的存在,难道不是违背了佛陀的教导吗?
并非拨开一切说它不存在,只是说它不是物质形态。
身体的活动来自于内心的念头,这叫身业;言语的表达来自于内心的念头,这叫语业。审察和决断这两种心念,因为与意识相应,能驱动意识活动,所以称为意业。
起身说话、动念思考,这些行为造作都叫做"业",因为是经过审慎思考和决定后产生的行为轨迹;这些行为会带来苦或乐的不同果报,所以也叫做"道"。前面说的七种业道(身三语四),本质上都是思虑在起作用。或者说身体动作和言语表达都是思虑引发的,所以假名为"业";又因为是思虑所走过的道路,所以称为"业道"。
由此可见,我们应当明白:其实并不存在外在的色相,只是我们内心的识觉幻化出看似真实的色相。
那些看似存在但实际上没有实体的事物,其实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为什么呢?
得到、得不到这些概念,并不像颜色、心识以及各种心理活动那样有实在的体性可以把握;也不离开颜色、心识及其作用而单独存在。由此可知这些概念并非真实存在,只是依据物质、精神等现象的相对状态而建立的假名。
这种定境并非独立于色、心、心所之外另有一个实体和作用,它就像色法、心法一样,是包含在五蕴之中的。
要么因为不被心念活动、物质现象和无为法所包含,就像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一样,肯定不是真实存在的。要么因为不被其他真实存在的事物所包含,就像其他虚假现象一样,并没有真实存在的本体。
那么,他们又是怎么知道"得"与"非得"这两种东西,是独立于物质与精神之外、确实存在并且有实际作用的呢?
佛经中这样说过:就像有些人具备善行和恶行,而证得圣果的人则具备十种无漏的修行功德。经中又说:凡夫不具备圣者的境界,阿罗汉则已断尽烦恼。这里所说的"具备"和"不具备",正是为了说明"获得"与"未获得"的真实含义。
这部经典并没有说,离开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之外,还存在什么具有实际作用和独立存在的东西。所以你的论证是不能成立的。
佛经中也提到:转轮圣王拥有七件宝物。这些宝物难道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或者只是没有生命的物品吗?
如果说拥有财富就代表自在能力,这只是假借名相来说成就,那么对于善法和恶法,为什么不能同样看待,却偏要执着真实可得?
如果说七宝是现在存在的,所以可以方便地说它们能构成布施功德,那么怎么知道所成就的善法、恶法等,离开了当下就存在呢?实际上,离开了当下存在的具体事物,这些所谓的善恶法理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正是因为现在种下了这些善因。
再者,若能领悟这个真理,又能带来什么特别的用处呢?
如果说事物能够自己生起,那么无为法(不生不灭的真理)也应该能生起,一切无情之物(如草木石头)也应该永远不生不灭,那些未曾得到或已经失去的东西也应该永远不再出现。
如果天生的本性就能直接产生结果,那么所谓的两种生命形态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同时具备善性、恶性和非善非恶性的人,这三种特性就应该同时显现出来。如果还需要依赖其他条件才能显现,那么"本性具足"的说法也就没有意义了。
如果认为掌握佛法就能永远不失去,这是错误的看法。众生因为执着这种想法,以为能借此成就佛法。其实一切能成就的都不离众生自性,如果离开众生去寻找,根本找不到真正的佛法。所以执着"得到佛法"和"佛法本身"这两种想法,都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根本没有得到什么,也就谈不上失去什么。
根据众生不同阶段的表现,可以安立三种成就状态:第一是潜藏的生命种子;第二是自主掌控的能力;第三是当下显现的作用。与这些成就状态相反的就是不成就。虽然不成就的情况有很多种,但特别指的是凡夫尚未断除三界烦恼种子的阶段,这时因为还没有证得圣者的境界,所以就安立一个名字叫"凡夫性"。
怎么知道除了色法和心法之外,还存在着真实的众生共业呢?
佛经中这样告诉我们:就像经中所说的,天人有天人的共性,人类有人类的共性,诸如此类,详细展开来说。
这部经并不主张在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之外,还存在一个实在的共同本质,所以你提出的例证并不能成立。
如果因为能够交流和思考,就认为事物有真实的自性,那么草木瓦石也应该有同样的知觉了。
另外,如果认为相同的特征能产生相同的认知和表述,那么这种相同的特征本身还应该另有使其相同的依据。既然那种情况并不成立,这里又怎么能成立呢?
如果说人们因为过去的习性而产生相同的看法和欲望,就认为这些看法和欲望是真实存在的,这个道理其实说不通。既然已经知道这些只是过去习气引发的相同反应,为什么还要固执地认为存在一个真实不变的"共同本质"呢?
因为众生身心相似、状态各异,所以暂时安立了"同分"这个概念。
那么,我们怎么知道离开身体和精神活动之外,还另有一个真实的生命主体存在呢?
就像佛经中说的:寿命、体温和意识这三样东西,我们知道生命维持的根本就叫做"寿"。
这部经并不认为离开物质和精神现象之外,还存在一个独立真实的寿命实体,所以你们的论证是不能成立的。
另外,之前已经说明物质现象不能脱离心识独立存在,照这个道理来看,所谓的生命根源其实也离不开心识的作用。
再者,如果认为命根是独立于意识之外的真实存在,那它就应该像感受等其他现象一样,并非真实的命根本质。
既然如此,为什么佛经中会说到命根等三种法呢?这只是从不同角度安立的三种名称,就像四正断一样。如果处在无心位的状态,寿命和体温就应该不存在了。难道佛经不是说过“识识不离身”吗?既然这样,怎么能称为无心位呢?那种状态下灭的只是前六转识,并不是阿赖耶识。关于阿赖耶识存在的理由,后面会详细说明。这个阿赖耶识已经足以作为三界、五趣、四生的根本所依,因为它是普遍存在、恒时相续的异熟果报体,不需要另外执着有一个实有的命根。
这个生命延续的根本,其实是依靠我们过去行为留下的潜在力量——这种力量会催生生命意识的种子。由于业力推动的功能各不相同,每个生命存在的时间长短就被确定了。基于这种现象,我们假借安立了“命根”这个概念。
那么,我们如何能够知道灭尽定和无想定这两种无心状态,以及无想天的果报体,是脱离色法和心法等诸法之外、另有独立不变的实体呢?
如果没有真实存在的自性,它就不可能阻挡住我们的各种念头和意识活动,让它们不生起。
在没有心念活动的状态下,如果确实存在某种独立实体——这种实体不同于色相和心念等存在,能够暂时抑制心识活动——这种状态就称为无心定。
当进入无色定的状态时,并不存在某种独立于意识与物质之外的实体,能够阻碍物质现象的生起。既然那种情况不存在,这里又怎么会成立呢?
另外,阻碍心念为什么一定要真实存在的事物呢?就像堤坝这类东西,即便是假名安立的也能起到阻挡作用。
修行禅定时,在准备阶段,因为对粗重浮躁的心念和情绪感到疲惫,于是生起强烈的决心,想要调伏这些纷扰的念头。通过持续练习,让心念逐渐变得细微再细微,当达到极其微细的觉照状态时,这种清净力量便会渗透到深层意识中,形成极为强大的净化种子。由于这些烦恼种子被暂时降伏,粗重散乱的心念便不再生起。借助这种修行状态,安立了两种禅定境界。因为这种修行本质是善的,所以禅定也被称为善法。
在进入无想定之前,修行者追求无想果报,所以之前熏习形成的种子,感召了后来的异熟识。在这种定境中,粗重的思虑和念头都停止了,在这个特定状态下,假名为"无想"。因为依托异熟识而建立,所以得名异熟。因此无想定、无想天和异熟识这三者,也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