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须知
古之名宿。以专柄大法为己任。而翰墨词章。则特请书记以职之。固知书记之职。系匪轻也。如黄龙之在泐潭。大慧之在昭觉。此其最显著者也。迄今佛法不兴。世风非古。纵有其名。聊存故事焉耳。因立数条。端为本寮龟鉴。庶后来绍职者。亦得励而行之。而无轻所学云。
古代有名望的高僧,把弘扬佛法作为自己的责任,而写文章、作诗词这些事,就专门请书记来负责。由此可见,书记这个职位,关系重大,并不轻松。比如黄龙禅师在泐潭时,大慧禅师在昭觉寺时,他们的书记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如今佛法不太兴盛,社会风气也不像古时候那样淳朴了。即使还有书记这个名头,也多半只是走个形式、保留个旧例罢了。因此我定下几条规矩,作为本寮书记的准则和借鉴。希望将来接任这个职位的人,也能努力照着去做,不要轻视自己所学的职责。
- 住持奉徵召。所有進謝表章。當代理。
- 住持聯啟書柬。回復顧問慶吊等。當代理。稿成即呈覆。如住持有餘力。則不預其事。
- 記錄上堂小參。開室普說法語等。如方丈闕書狀侍者。當代理。
- 山門榜牒齋疏。往來帖式。及祈禱水旱蝗災祭文詞語。悉屬之。
- 抄寫。宜用心以清楷為貴。毋潦草趂快了事。
- 文房四寶。尺寸出乎常住。宜護惜之。毋濫用。
- 凡方丈所囑大小事務。行之果否。當回覆。
- 各寮執事。巨細相通。不得別戶分門。妄生彼此。
- 處眾貴寬和。不得恃職亢上凌下。
- 不得大小諸寮。干涉餘事。除公務告請會議者。
- 早晚隨眾課誦。并二時齋粥赴堂。除有事別論。
- 三板止靜。宜隨眾坐香。除有事。
- 普請宜隨眾。除有事。
- 本寮所有常住文書什物。宜私自登簿。以便查考。
- 退職日。將本寮常住文書什物。照簿簡點分明。交與新書記掌管。毋得混亂。
已上数条。当职者。各宜临事觉察。依分行之可也。或有欵数不周。惟冀随时体谅。此谕。
以上这几条规定,负责相关事务的人,都应该在实际处理事情时留心注意,按照各自的分工去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有些条款考虑得不够周全,还希望大家随时体谅。特此告知。
某年某月某日本山住持某立。
某年某月某日,本寺住持某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