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疏神宝记卷第一
【注】是经有二名,其末名「龙宝神王」,今摭二字以名所释,抑轮王兴世有神宝自至之言故云。
这部经有两个名字,末尾的名字叫“龙宝神王”。现在选取“神宝”两个字来命名我的解释。这是因为转轮圣王出现于世时,会有神宝自然到来的说法,所以这样命名。
四明沙门柏庭善月述
天台名家,寔以传宗为本,而释经次焉。然以得佛心宗、发旋总持,故凡申一经释一义,亦必有法,于是首开二门,曰悬谈大义、曰依文申释。凡诸大旨必搜在首题,申之以五重玄义,谓名、体、宗、用、教相。夫法必有名,名必有体,体者其实也,亦主也、印也,苟得其印,斯可信受,否则邪外而已。宗者显体之要也,以因果为宗则体得其要,体显故有用。备是四者说而为教,则小大、半满、顿渐、权实得以区别,此所以为相也。广如《法华玄义》等文云云。
天台宗的著名学者,确实是以传承宗派思想为根本,而解释经典是次要的。然而,因为他们掌握了佛陀心法的宗旨,能够发挥和总持佛法,所以凡是阐述一部经典、解释一个义理,也必定有方法。因此,首先开设两个门类:一是悬谈大义,二是依文申释。
所有重要的宗旨,必定在经文的标题中搜寻,然后用五重玄义来阐述,这五重就是:名、体、宗、用、教相。
一个法门必定有名称,名称必定有本体。本体就是它的实质,也是主旨、是印信。如果得到了这个印信,就可以相信和接受;否则,就只是邪门外道而已。
“宗”是显示本体的关键。以因果为宗旨,那么本体就抓住了关键。本体显现了,所以就有作用。
具备了这四者(名、体、宗、用),把它们说出来成为教法,那么小乘、大乘、半字教、满字教、顿教、渐教、权教、实教就能够区分开来,这就是“教相”。
详细内容就像《法华玄义》等著作所说的那样。
「此经以人法」下,别列此经五义也。以人法为名,谓能说及所说法兼而目之也。据下出诸经题,则又有人、法、譬三,单、复、具足之式云云。实相为体者,凡诸大乘总指一实相印为体,以三德言之。此经既名般若,凡具三义,正当实相,即性德法身体也。体必归一而不离宗用,于是有离合义焉云云。自行因果为宗者,谓宗必约行而有因果,即此为宗。充体言之,正当观照,则自行始因终果无非般若也。权实二智为用者,然用本解脱,正当文字般若,照用为义,故进取二智为用也。大乘熟酥为教相者,谓诸部般若融通诸法、淘汰二乘,成熟酥益相,此当其一也。名有通别者,就一题内总十二字,兼序品第一,具三通别,如文云云。又佛说二字为通,余字为别,可知。
这一段是专门解释这部经的五个要点。第一点,用“人”和“法”来命名。意思是说,经名里包含了能说法的人(佛)和所说的法,两者合在一起作为经题。根据后面列举的其他经题来看,经题还有“人”、“法”、“比喻”这三种类型,以及单一、复合、完整这些格式。第二点,以“实相”为根本。所有大乘经典,总的来说都是以“一实相印”为根本的。用“三德”来解释的话,这部经既然叫“般若”,它本身就具备三种含义,正对应着“实相”,也就是“性德法身”这个本体。本体虽然根本,但离不开它的宗旨和作用,所以这里又有分与合的道理。第三点,以“自己修行的因果”为宗旨。意思是说,宗旨一定是围绕修行来谈的,有因有果,这就是本经的宗旨。从充实本体的角度来说,这正对应着“观照般若”。自己修行,从开始的因到最终的果,都离不开般若智慧。第四点,以“权、实两种智慧”为作用。作用本来属于“解脱”的范畴,这里正对应着“文字般若”,以观照和应用为要义,所以进一步用权智和实智这两种智慧来代表它的作用。第五点,以“大乘熟酥”为教相。这是说,般若部的经典能融会贯通一切法门,淘汰小乘的执着,呈现出像“熟酥”一样成熟、有益的相状,这部经就是其中之一。关于经名的通称和别称:就这个完整的经题(共十二个字,包括“序品第一”)来说,包含了三种通与别的区分,就像经文里说的那样。另外,“佛说”这两个字是通称,其余的字是这部经特有的别称,这
「言佛者」下,随释一题。谓佛为能说人,佛具十德以彰十号;觉,其一也。觉有自他觉满之义,虽所对异,其为觉一也。亦可谓三觉果圆名佛,八辩宣畅为说。八音,如常解云云。《起信》所谓圆音一演异类等解是也。
接下来解释“佛”这个字。佛是这部经的宣讲者。佛具备十种功德,所以有十个称号;“觉”是其中之一。
“觉”包含自己觉悟和帮助他人觉悟都圆满的意思。虽然针对的对象不同,但本质都是“觉悟”。
也可以说,达到了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这三种觉悟的果位,就称为“佛”。用八种无碍的辩才和八种清净的音声来宣讲佛法,就是“说”。关于八种音声的具体解释,和通常的说法一样。
《大乘起信论》里讲的“佛用圆满的音声一讲法,不同种类的众生都能理解”,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仁王」下,明所说法,初仁王护国四字,即发起一经之要也。仁王谓古今有道帝王也。以今所释,则施恩布德为仁,统化自在为王,此特见其德用尔,究明其道非此可尽。文具四释:初因缘,凡诸事义及机应能所皆因缘也。言护国者,有能护所护,凡三义:一以王为能护、国为所护,则以王道而治国也。二以般若为能护、王为所护,则由持般若故,是王与国皆得安隐。三以王为能弘、法为所弘,所谓人能弘道也。虽通三义,而实正显般若以为能护,余则助释而已。「又仁王」下,约字训释。言仁者忍也,亦含弘为义,谓其德能含弘,故不即喜怒而发必中节,有以见其仁厚也。
在“仁王”这两个字之后,说明这部经所讲的法门。开头的“仁王护国”这四个字,就是整部经的核心要点。“仁王”指的是古往今来那些有道的帝王。按照我们现在解释的意思,“施恩布德”就是“仁”,“统化自在”就是“王”。但这只是看到了他们德行的作用罢了,要真正探究明白其中的道理,光靠这个说法是说不尽的。经文里对“仁王”有四种解释。第一种是从因缘角度解释。所有事情的意义,以及众生的根机、佛的应化、能修的人和所修的法,这些都离不开因缘。说到“护国”,这里面有“能护”和“所护”的关系,总共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把“王”当作能护的人,把“国”当作被护的对象。意思就是用王者的正道来治理国家。第二层,把“般若智慧”当作能护的力量,把“王”当作被护的对象。意思是,因为持守般若智慧,所以国王和国家都能得到安稳。第三层,把“王”当作能弘扬佛法的人,把“法”当作被弘扬的对象。这就是所谓的“人能弘道”。虽然这三层意思都说得通,但经文真正要显明的,是般若智慧作为能护的根本力量,其他两层意思只是辅助解释而已。接下来“又仁王”这里,是从字义上解释。“仁”字有“忍”的意思,也有“含弘”的含义。是说仁王的德行能够包容广大,所以不会因为喜怒就立刻发作,行事必定
二约教释者,一家教门以藏、通、别、圆为释义之纲目,故一一文义必约此四以辩浅深,则教旨有归、机解无失。若约今昔部旨,则又有开判义焉云云。文复为四,一一各二,谓约教诠旨、依文帖释。初明藏教。若见诸法生等,则藏诠生灭。法不即空,必析灭会空,故生即有也、灭即空也。空则尘等皆容,是为国义。故不动转,约文帖释,则国安而王泰也。二乘所得名为王者,以果从因而实兼果,对土可知,余三例尔。通诠诸法色即是空,与藏体析之异,故不生灭,悉如幻化。三界烦恼一时顿断,从果言也。若亦从因,仍通次断。「住于界外」下,约文帖释也,别诠三谛次第,言空不异;通色无边,故等假也;虽复无边,而与心不相妨碍,中也。若据教道,止应齐此,而言无边之法在一心中,则似妨诠旨。今以二义通之,谓一约能造心是,不妨在心亦融,但所造法非,于色不可耳。二约住果而不在因,如说八地入无功用道现十种身,是亦不妨教道之说。「从于初地」下,帖释。言不动转而能动转者,即华严十地菩萨随力随分住十度中,其于事行无碍自在故也。「六」字恐误。应作「十」。「若观」下,圆诠诸法本唯理性故无生灭,以圆见事理一念具足故。虽无生灭而生灭宛然,失唯生灭宛然则约俗以名照,本无生灭则约真以言亡。是亦照真照俗以言照、遮真遮俗以言亡,则亡前遮照、照前遮照,亡照叵得而契乎中道。三皆称性,故广大如法性;三皆不动,故究竟若虚空。「从初住」下,约分真究竟,帖释住国称王等义也。「又三藏」下,通约四教因果以判二字有得不得。则三藏四果以惑尽故得称仁王,余皆未得,合名王而不仁。通教以去并从果说,故通称王亦可。三教止名小王,所谓二三小王各理苍品是也。当教自有优劣者,谓各当其教相望言之,则仁王二字自为优劣,故曰非仁则王,即优劣可知云云。又以世教言之,仁而不王者有之,未有不仁而王者也,不仁而王则桀纣是矣。
二、从教理角度来解释。天台宗的教法体系,用藏、通、别、圆四教作为解释义理的大纲。所以,对每一段经文、每一个义理,都必定要依据这四教来辨别深浅。这样,教法的宗旨就有了归属,众生的根机和理解也不会出错。如果从佛陀说法的时间和经典部类的旨趣来看,那又有开权显实、判教分宗的道理等等。这段文字又分为四部分,每一部分再分两点:一是依据教理阐明宗旨,二是依照经文逐句解释。第一,阐明藏教。如果见到一切事物有生有灭等现象,那么藏教就是从生灭的角度来解释的。事物本身并非当下就是空,必须通过分析、灭除才能领会空性。所以说,生就是“有”,灭就是“空”。空了,那么微尘等一切都能容纳,这就是“国”的含义。因此说“不动转”。依照经文逐句解释,就是国家安定,君王也就安泰。二乘圣者所得的果位可以称为“王”,因为果是从因而来,实际上也包含了果,对照“国土”的含义就可以明白。其余三教也可以此类推。第二,通教阐释一切事物“色即是空”,这与藏教通过分析事物体性来认识空的方法不同,所以是不生不灭的,一切都如同幻化。三界的烦恼能够一时顿断,这是从果位上说的。如果也从因位上说,那仍然有次第断惑的过程。“住于界外”以下,是依照经文逐句解释。第三,别教阐释空、假、中三谛是次第修证的,所以说“空不异”;通达一切色法无边无际,所以是“等假”;虽然无边无际,但与心性并不互相妨碍,这就是“中”。如果根据别教的教道来说,解释到这里就应该为止了。但经文说“无边之法在一心中”,这似乎与别教的宗旨有些冲突。现在用两个道理来融通:第一,从能造的心来说,不妨说一切法在心中融通,但所造的法本身并非如此,对于“色法”来说,就不能说完全在心内了。第二,从住于果位而不在因位来说,就像说八地菩萨进入无功用行,能显现十种身一样,这也不妨碍教道的说法。“从于初地”以下,是逐句解释。说“不动转而能动转”,就是指《华严经》中十地菩萨随其能力、分位,安住于十度之中,对于事相上的修行能够自在无碍。“六”字恐怕是笔误,应该是“十”字。“若观”以下,是圆教的阐释。第四,圆教阐释一切事物本来只是理性,所以没有生灭。因为圆教见解中,事相与理体在一念中完全具足。虽然没有生灭,但生灭的现象宛然存在。如果迷失了,就只看到宛然的生灭相,这是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说“照见”;本来没有生灭,这是从真谛的角度来说“寂灭”。这也是:照见真俗二谛叫做“照”,遮遣真俗二谛叫做“亡”。那么,寂灭之前的遮照、照见之前的遮照,寂灭与照见都不可得,从而契合中道。空、假、中三谛都称合本性,所以广大如同法性;三谛都不动,所以究竟如同虚空。“从初住”以下,是约分证和究竟的果位,逐句解释“住国称王”等含义。“又三藏”以下,是通约四教的因果来判定“仁王”二字,有得与不得的区别。那么,三藏教的四果圣人,因为烦恼断尽,所以可以称为“仁王”。其余修行阶段的都还未得,合起来只能称为“王”而不是“仁”。从通教往上,都是从果位上说的,所以通称为“王”也是可以的。藏、通、别三教只称为“小王”,就是经中说的“二三小王各理苍品”的意思。每一教内部自有优劣:这是指在各教内部相互比较来说,“仁王”二字自然有优劣之分,所以说“非仁则王”,优劣就可以知道了。另外,用世间的道理来说,有仁爱但不成其为王的,但没有不仁爱却能成为王的。不仁爱而成为王,夏桀、商纣就是例子。
三本迹释者,其说有二:谓久远本迹则唯在《法华》,迹门尚非所闻,况余部耶?其余迹中但得借用体用本迹。此复略开二义,谓一约偏圆本迹云云、二约分论浅深,则圆行为本、别果为迹。通教佛地虽当果位,而望别成迹。三藏二乘虽同小果,而望通属末,末犹迹也。故知屈转相望其义皆通。或约当教自论,各有本迹,义不一揆。又约本迹高下等四句论之云云。
关于“本迹”的解释,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是久远本迹,这种说法只在《法华经》里才有。连《法华经》的“迹门”部分都很少有人能真正理解,更何况其他经典呢?
第二种是在其他经典里借用的“体用本迹”。这又可以简单分成两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是从“偏”和“圆”的角度来谈本迹。
第二种含义,是从“分论浅深”的角度来说。这时,圆满的修行是“本”,差别化的佛果是“迹”。
通教所说的佛地,虽然也是果位,但和别教相比,它就属于“迹”了。
三藏教里的声闻、缘觉二乘,虽然证得的是小乘果位,但和通教相比,它又属于“末”,“末”也就是“迹”的意思。
所以你看,这些概念是相对的,互相比较起来,意思都能说得通。
或者,也可以就每一教派自身来讨论,它们各自也
四观心释者,于前三释虽极圆妙,而望观属事,唯圆观自行乃得其理,故曰譬如贫穷人日夜数他宝,为是故须观心释也。文凡有四,即生灭、无生、无量、无作。约四谛观门,观色空等境,随教观别,故曰观生灭法,见色是有等,三藏观也,谓生灭色由心所转,故心得自在也。观色即是空等,通观也,不唯心得自在,以即空故色亦自在,故曰空色自在。若观空是色,次第而入,别观也。《璎珞》所谓以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是也。若观色空不二,圆观也。惟其圆顿色空本唯一理,以约照边不二而二,即照而亡二而不二,双照双亡只在一念,体即中道故无非实相。一心三观、三观一心,本无前后,是亦一心三观故非纵、三观一心故非横,不纵不横如天目等,自在之妙莫极于斯。「我今圣主」下,约观心释。推功主上,以道化故。具仁王之德,以正观故。彰护国之能、备斯众善,本迹高深莫得而拟议也。是亦观心具前三释之意,配释可知云云。此下合释护国义,如前释王已略明竟,亦如后委解,故不别示。
第四种是从观心角度来解释。前面三种解释虽然非常圆满精妙,但从观心的角度看,它们还属于事相层面的理解。只有通过圆满的观照,自己亲身实践,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道理。所以说,就像贫穷的人,整天数着别人的珍宝,自己却没有。因此,必须要有观心这一种解释。观心解释的文字部分,总共有四种:生灭观、无生观、无量观、无作观。这是依据四谛的观法门,来观察“色”和“空”等境界。随着所依据的教法不同,观法也有区别。第一种,观察生灭的法门,看到“色”是真实存在的等等,这是藏教的观法。意思是,生灭变化的物质现象,是由心念所转变的,所以心能获得自在。第二种,观察“色”本身就是“空”等等,这是通教的观法。不仅心能获得自在,因为“色”即是“空”,所以“色”本身也是自在的。这就叫做“空”与“色”都自在。第三种,观察“空”即是“色”,按照次第逐步深入,这是别教的观法。正如《璎珞经》所说的,以前面两种观法作为方便,从而进入中道观。第四种,观察“色”与“空”是不二的,这是圆教的观法。正因为是圆顿的教法,所以“色”和“空”本来就是一个理体。从观照的角度说,虽然是不二,但又能显现为二;就在观照的当下,又能超越二与不二的分别。双照(同时观照色与空)与双亡(同时超越色与空)只在一念之间,其本体就是中道,所以没有不是实相的。一心之中具足三观,三观又同归一心,本来没有前后次序。正因为是一心三观,所以不是纵向的排列;三观一心,所以也不是横向的排列。不纵不横,就像天的眼睛一样,圆满具足。观心的自在玄妙,没有比这更极致的了。从“我今圣主”这句话往下,就是从观心的角度来解释。这是将功德推归于君主,因为君主以道来教化百姓。具备了仁王的德行,是因为秉持正确的观照。彰显了护国的能力,是因为具备了这众多的善德。其根本的实相与示现的迹用,高深莫测,无法用言语来揣度议论。这也是
次释般若。具言般若波罗蜜,即一经能护之法也。良以般若智力能使国王安隐、政化宣流。其言本不可翻,经论凡明五不翻义,此当尊重,乃其一也。不翻之旨理不可尽,今略对古论之。先指论所出凡二文:一则可翻,即开善所用;一不可翻,即庄严旻师所承,故曰名含众义,是亦多含义也。若翻智慧。则其理单浅,非全不可。今疏评二说,先斥、次融会,则曰各成诤竞,今为通之。谓般若有二种:初约部旨具偏圆权实,有翻转不翻转义,融会两家之说。虽未正意,容或有此。次结斥。言火焰不可取者,如论云云,谓般若正智不可以偏见取,取则伤手害实;不可取而取,虽取之可也。但于取不取之间,不落思惟、不涉拟议,直下承当,则实当有在。智慧之言该离合二释,亦未始偏于一端,故《成论》作合释、《净名》以离言。苟如经释,当是智以分别为性,慧以无着为言。以分别故智即是有,以无着故慧即是空。故离则为空为有,合则中道斯存。而论作合释,真慧即智,其于般若为近,何定住之有乎?
接下来解释“般若”这个词。 完整的说法是“般若波罗蜜”,就是这部经里能护国的方法。 因为般若的智慧力量,能让国家安定、政治教化顺利推行。 这个词本来不好翻译,经论里提到有五种情况不翻译,这是出于尊重,就是其中一种。 不翻译的道理说不完,这里简单对照古人的论述来说。 先指出论里提到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可以翻译,这是开善法师采用的;一种认为不可翻译,这是庄严寺的旻法师所主张的,所以说这个词包含很多意思,也就是“多含义”。 如果翻译成“智慧”,道理就显得单薄浅显,但也不是完全不行。 现在这部疏评论这两种说法,先批评,再融会,就说:各自争论不休,我来疏通一下。 意思是般若有两种:先根据经部的宗旨,有偏、圆、权、实之分,所以有可翻译和不可翻译的意思,这样来融会两家的说法。 虽然还不是正解,但或许有这个可能。 接着总结批评。 说“火焰不可取”,就像论里说的,意思是般若的真正智慧不能用片面的见解去抓取,抓了就会伤手、损害实义;不可取却硬要取,虽然取了也行,但在取与不取之间,不要落入思虑、不要陷入猜测,直接当下承当,那么实义自然就在那里。 “智慧”这个词包含“离”和“合”两种解释,也不是偏于一边,所以《成实论》作合的解释,《净名经》用离的说法。 如果按照经的解释,应该是“智”以分别事物为特性,“慧”以不执着为说法。 因为能分别,所以智属于“有”;因为不执着,所以慧属于“空”。 所以分开就是空和有,合起来中道就存在了。 而论里采用合的解释,真正的慧就是智,这样更接近般若的意思,哪里有什么固定的执着呢?
「今此」下,示部帙同异。按经下文,佛于二十九年说般若,兼今所问,正当《仁王》,则五部而已。此言八部者,所出不同,当是部帙开合异耳云云。有云《天王》即仁王部者,今所不取。若即是者,不应已说《仁王》而再有所请,故知非也。虽有《大经》之文,一往名同,非谓正言二部。「问人仁」下,通论。人仁义别,云何得同?答:据《大经》仁即名人,与书所谓人也者仁也合而言之道也,其旨颇类。而老经云圣人不仁等,疏谓以仁王行仁不求恩报云尔,非不仁之谓也。正言仁与不仁,则道非道而已。今仁王云者,正谓行道之主。若夫背道则人犹不可,况得为仁乎。又问:仁之言何谓也?答:以仁未易言,姑以字体论之可也。故曰从人从二为人二,即二画等则三才之道备矣。又曰贯三为王,即其义也。所谓下学而上达者,其在斯释乎。又问:昔人以此经为非正译,以其不见之目录故也。答意大率以目录有无恐偶遗耳。如后出三译,岂得非正邪?况有《长房目录》可考,信不诬矣。「海庸」下,引事斥非。谓海上之庸、古初之圣,皆以耳目所不见闻而臆断其有无,焉知其实哉?革或音棘,文见《列子》云云。「且准」下,正出广略二本、前后三译明其真伪,作此评者过莫大矣。然于三本独疏秦译者,以望余二本而什译为优,辞理兼畅亦时所宗尚故也。
“今此”以下,是说明经典部类的异同。按照经文后面的内容,佛在二十九年时讲说般若,加上现在所问的,正好对应《仁王经》,那么就只有五部而已。这里说八部,是因为出处不同,应该是部类开合有差异罢了。有人说《天王经》就是仁王部,现在不采用这种说法。如果真是同一部,就不应该已经说了《仁王经》还再有所请求,所以知道不是。虽然有《大经》的文字,一时名称相同,不是说正是指这两部。“问人仁”以下,是通论。人和仁的意义不同,为什么能等同?回答:根据《大经》,仁就是叫人,与古书所说的“人也者仁也”合起来说就是道,其旨意很类似。而老子经说圣人不仁等等,疏文说这是指仁王行仁不追求恩报,不是说没有仁。正说仁与不仁,那么道与非道而已。现在说的仁王,正是指行道之主。如果背道,连人都做不成,何况能称为仁呢?又问:仁这个字怎么解释?回答:仁不容易说清楚,姑且从字的结构来讨论也可以。所以说从人从二就是“人二”,二画相等则天地人三才之道就具备了。又说贯穿三画就是“王”,就是这个意思。所谓下学而上达,大概就在这个解释里吧。又问:过去有人认为这部经不是正规翻译,因为它不见于目录。回答的意思大概是目录有没有可能是偶然遗漏。比如后来出现的三种译本,难道就不是正规的吗?何况有《长房目录》可以考证,确实不假。“海庸”以下,引用事例驳斥错误。说海上的庸人、上古的圣人,都因为自己耳目没有见闻就臆断有没有,哪里知道实际情况呢?革有时读音为棘,文字见于《列子》等等。“且準”以下,正式指出广略两种版本、前后三种翻译来说明真伪,作这种评论的人错误没有比这更大的了。然而在三种译本中唯独疏解秦译,是因为比起其余两种译本,什译更优秀,文辞义理都通畅,也是当时所推崇的缘故。
波罗蜜者,翻事究竟,又翻到彼岸,并彰般若之胜用也,谓事究竟则其理可知。以前五度属事,般若一度属理,事由理导尚为究竟,况理为能导,得非究竟乎?言到彼岸者,譬以船筏济大海,而有此彼中流之异,在此在中皆未究竟,唯到彼岸则吾事济矣。是皆至极义也,故曰生死为此岸等。此虽帖释而义犹通总,且属因缘尔。
次约教释者,藏以实有生死为此,灭有涅槃为彼,中流则见思惑。所诠在小,六度皆事,未得为究竟到岸,故取道品八正为筏也。通教此彼与藏不殊,但诠有体析,故六度为理。若望三藏则彼事理皆事,此则事理俱理为异耳。别诠既以无明为中流,义当凡小色空为此,此界内也;以菩萨假法为彼,彼界外也;而以无量行愿为舟楫。圆顿则极,事理言之,事极极于理则二而不二、理极极于事则不二而二,以例生死涅槃为此为彼,其义可知。而实无生死涅槃可得,以之济行则一行一切行,以为船筏究竟至于大涅槃岸,此之谓也。
次观心释彼岸者,要不出约空假中,以色空等为彼此义。而论修相,即托事观门也,如文云云。三假义如后释。
「经有」下,释经字义。梵云修多罗,旧云有翻或无翻。历贯线等五,一一约教行理三成十五义,委如《玄释》云云。又经者,训法训常,亦经纬为义。又如六经之经,以此代彼故曰经耳。「约教六尘」下,则又因经以明教体。夫经者,圣人所以示教也。因教以悟道,则有通有别。通谓十方佛土该于六尘皆为教体,如文云云。或以光明等,备列六尘而作佛事。其于香饭自该三尘,香即香尘,饭食入口自相绵味即味尘也,甞于唇舌之间有软美等相即触尘也。或寂默无言而得三昧,即法尘也。推而广之,彼一一尘皆具六根,而一一根皆具六尘。遍法界中根根尘尘皆可入道,何适而非教体也。至于约教、本迹、观心,皆可例作云云。纵使教外别传心要,至于无言无字,但有一法当情及无当情者,是亦教体,何处何法为别传耶?自非深见此理,难以笔舌既也。别则正以声色为体,有佛世灭后之殊,仍对名句文三谓之一实,三假和合成体,其为教也备矣。若以经纬之经释者,则如世端帛必先经纬以成文采。今为经教亦尔,以文字为经则其常也,以人之心行䌷绎于其间为纬,虽出世正觉亦必由之而成,故喻之以经。
「序者」下,释序品第一,亦相带来耳。大略可知。第二辩体为二:先评古释。有以文字为体,其义甚疎,固不足评。有以无相为体,虽若得理,而名言未的,故评曰永漫,亦通漫也,犹不近云尔。有云五忍十地为体,此虽本经旨,有文有理,谓罗什宗可也,而非体义。夫体必归一,未闻以数义为体,故知非也。今释为三:初依义释云云,谓体者法也,别尊卑崇君父,君臣撙节莫不有法。譬出世法体亦若是,虽十界之别而同依一法性体。惟其体未始异,则所显极唯在佛。故凡大乘诸经,通指实相以为正体也。若约开废简体,非部正意,故所不论。二引证云云,谓依于实相法性而辩因果,就实相因果证经体。若如古师所用,乃成以因果证实相为所斥。夫岂知所谓宗家之体;体家之宗,义各有归。如《玄签》云云。三约部教别论者,然向义犹通,故须别辩,而右共别权实之判,约部义也。次明傍正。别指则曰云云,谓般若本菩萨法,而有共不共义。共谓共二乘说,通教是也。不共者,别菩萨法,别圆是也。准教明理,则实相之体亦复二异,谓偏真、实相,即所谓诸法实相三乘皆得亦不名佛是也。中道实相对教可知。约共不共以判权实,则共为化他权实,不共即自行权实。若相望以论,故化他虽有权实并名为权,自行例知,则成自他权实,故注云云。今如上分别也。
「约教」下,对前部义,今此正约四教以论。则般若一时虽通诸部,废半明满唯说三教,摩诃衍门融通诸法,其于二乘寄大存小,密轮转入故有三乘共行十地等。以傍正则通正接傍,以权实则偏权圆实。既唯三教,从极显体,则正指圆极实相为体。亦如《光明》有判教属通、就圆释体之论是也。
第三明宗者,显体之行也。行该修证,总摄因果,故以因果为宗不亦宜乎。于是有评古、有今释。昔人有以无生正观为宗,多是肇师《般若无知论》意,谓般若体本无生,则无生灭之知也。即之为观,则离有无二边,假名中道,是为正观也。「故文云」下,引证也。意本其文,以示之曰:无生体空、无所之见,虽知而无知、见而无见,不行不受等。今家斥之,此得通教意。所谓肇什释经多附通意是也,虽得通意之权而失圆顿之实,苟为失实则权实俱非云云。次今释言以佛自行因果为宗者,谓佛所证极智灵知寂照,为今般若之宗。夫言自行则证唯在佛,他莫能知;言因果则行无不包、德无不摄。既证是智,必契是境,所以一色一香无非中道,说智及智处皆名为般若。不可以有心得、不可以无心取,离有离无玄契中道。然则离有无者寂也体也,有无宛然者照也用也,惟其遮照一时智亦叵得。无相亦无相,只自无相,无别无相也。以是为宗,要莫过此。「问宗与体」下,料简同异。答以纲裘为喻者,夫纲所以维网,举纲则网目自随;毛所以成裘,振领则毛为之动。此譬以体从宗,显宗得其要。或以梁柱屋空喻,则空为所取,以宗从体。言各有当也。今明同异。百在非同非异。如论离合亦然。四明所谓如此辩体,不即宗用、不离宗用,方彰一家宗体之妙。又如金庄严具,本譬非异非不异,今意少别云云。
第四辨用者,宗既显体,体显则有用,故次宗明用,亦即般若功能力用也。「有人」下,评古。旧以内外二护为用,如文云云。七难不起,如下列释云云。今评之,义有与夺,与其内外之言得真俗之一端,夺则十地名通而不的显言俗。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故不可依,是即夺也。今以佛二智为用,则尚摄佛国因果依正,焉有世间依报国土等而不护邪?故以胜摄劣、举正收依,即内外二护靡不该尽。况二智之言其理深长,优于古释远矣。抑凡言权实必照自他,照自即照理、照他即鉴机,所谓上冥法性、下契机缘,未有照一而不照二者也。若附教以论,则有三双权实,如文云云。「如萨婆」下,引事证用而有强弱。通别二智力用弱,如凡人弓箭;圆中二智力用强,犹如圣箭。次何者下,征释。言或等者,进退不定之辞。谓其通虽二智平等,而是真空,故照理不遍。别虽次第,证道方知,义不及圆。故若照若证悉须舍偏从圆,则其用胜矣。「即权智」下,以二智对同居等土,令见思等惑难不起者,帖释护国义也。所谓十地行等虽通三教,而十地所行护义一也。准此,寂光亦应云护,文让极果故不说耳。下文虽有护果之言,而不在果还在因心,后当更明。又《楞伽》有须金刚力士护者,约化身说,如彼云云。
第五明教相者,通標指廣。然名等四章具論總別,若非教相無以辯其淺深半滿等義,此教相所以明也。「今略明」下,正判,謂此部當般若,即諸部之一。以半滿即對三藏,此當滿教。摩訶衍門該通別圓。摩訶翻大多勝云云,衍亦大也。以五味次第,此當方等出般若,譬從生酥出熟酥味相,二乘於是融通淘汰,遣蕩執情,堪至法華開顯一味,此猶通相。若夫今部則別說護佛果德十地因行及外護國土等,乃出世之至談、佛化之要道也。又波斯匿王問佛:摩訶衍義當云何照?佛言云云。既以摩訶衍為所照境,故知非三藏明矣。雖非三藏,而所破并能通具四教,但三藏既為所廢,故全非正意耳。「雖有八偈」下,釋疑也。若部旨正意唯說大乘,而經有八偈談無常生滅。此復何耶?故釋云云。謂普明王為斑足所得,將以祭神。普明請依七佛法集百法師說般若,然乃就死。斑足聽之,於是法師者為王說四非常偈(文見下卷初),王因以得空平等三昧。《輔行》判之云云。即此文所謂勸王捨國則屬助道,非正經旨也。玄談大旨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