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發菩提心章
華嚴發菩提心章凡例
此章別有異本,而文畫多紕謬,字句頗缺脫,今以梅尾南都諸本隨義參訂改正。筆削非私意也,每值文有大異,繫之鼇頭。《法界義鏡》曰:「香象大師《菩提心章》載法界觀門,以明發心相。」故今章明第四表德中有五門:自第一真空觀至第三周遍含容觀,全舉彼觀文耳也。又如圓超《疏鈔錄》、凝然《華嚴宗要義》、永超《東域傳燈錄》及《高山寺藏目》等,皆標為賢首撰也。世別有題為《華嚴三昧章》者,然其文大同此章。今謂是乃後學誤以今章殘編為《三昧章》者耶?故《探玄記》說十重唯識曰:「上來所明約教就解而說。若就觀、行,亦有十重,如一卷《華嚴三昧》中說云。」然考世所題為《三昧章》者,總無其文,故知彼非其於《探玄記》所指者必矣。
这一章另有不同版本,但文字多有错乱,字句缺漏较多,现依据梅尾、南都等版本根据文义参校订正。删改并非出于私意,凡遇文字差异显著处,皆标注于书眉。《法界义镜》记载:香象大师《菩提心章》载有法界观门,用以阐明发心之相。故本章阐明第四表德包含五部分:自第一真空观至第三周遍含容观,皆完整引用该观修原文。又如圆超《疏钞录》、凝然《华严宗要义》、永超《东域传灯录》及《高山寺藏目》等典籍,均标注为贤首大师所撰。世间另有题为《华严三昧章》的文本,然其内容与本篇章大体相同。今推测或是后世学者误将本章残篇当作《三昧章》所致?《探玄记》阐述十重唯识时称:前文所述乃依教理就解门而言。若就观修实践论,亦有十重次第,如一卷本《华严三昧》所述。然查考现存所谓《三昧章》者,全然不见相应文字,故知彼本绝非《探玄记》所指之书无疑。
正德四年納錦綾山曼陀羅院
正德四年,纳锦绫山曼陀罗院
華嚴發菩提心章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發心第一 簡教第二 顯過第三表德第四
发心第一 简教第二 显过第三 表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