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明能请及所求离过第四
準請觀音三義。一為自故請。二為他故請。三護正法故請。今品準意正在護法。即天王護經。第三以福資請說。及以聽者。通論亦應具三。經云。當為己身及諸眾生。即自他也。廣令流布是妙經典。即護法也。皆本品文耳。又新本云。汝能流布是經自他俱益。此明文也。自請復三。一延請。二祈請。三願請。此配三業成機。品云。洗浴其身禮拜供養。身業延請也。誦呪召我。即口業祈請也。至誠發願。即意業願請也。為他護法三業亦爾。延請復三。標心約行證請。標心謂域意祈求專誠則感。新本云。實言邀請發所求願。約行者謂雖不標心其人三業淳淨。大聖自然應之。品云。我當終身不遠是人。證請者鬼神品云。若入是經即入法性。即於是典金光明中。而得見我釋迦牟尼。延請既爾祈願亦然。此三業之機。十界眾生二嚴未滿。為他護法咸須致請。二明所求離過者。問曰。百錄云。金光明懺法。但應折意悔罪。那忽有求。答其理實然。但由行法事出此品。以吉祥為主。故品意復是福資說聽。品內之文。多明財寶少說懺悔。唯新本云。供養諸佛自陳其罪。迴向發願等。然復品明增長財物。因是之故多招諂附。欲免斯過故示所求也。今作二意。一者若直懺淨心不餘圖。專依事理一心精進。若取相若觀空。意期滅罪此非所論也。二者若為護法及請說因緣標心所求。行者須精識其過。復有二意。一者約三請示起過處。謂行證二請必無諂詐。諂則非行自不成感。唯標心作法者。事有真偽過則生焉。二者正約標心揀過。復二。初略約三義顯正。次反此出過言正。三者一約能請之機。謂真欲通經。若請者若說者若聽者。隨有所乏法流斯壅。標心指事七日虔祈。欲假天資固宜遠過。請必須實。說必須了。聽必須勤。餘非能感也。二約能應之聖。即吉祥大天。天心不欺果有實語。雖不謀而應而毫釐不濫。真機一扣妙應遂通爾。三約與財之意。意在潤其處而致請。充其乏而益說。給其資而久聽。經云。是說法者。我當供給令心安住。晝夜歡樂正念思惟分別深義。請者及聽準此可知。故非庸昏之徒。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天與其財也。次出過者。反前可知。更復略說。且出家之子。尚不應求事戒世禪。及二乘智慧。豈容全不資道。專為養軀。諂附行儀竊規財利。設遂多畜自犯嚴科。不淨八財招苦三惡。供養既無福應(五百問云。尚不免地獄。何況得福)施設竟自空。為擬欲感天恐應無日。二則天佐有德。不祐無道。畜財毀戒天捨人譏。徒欲虔祈逾近逾遠。尚今大鬼掃迹。寧得尊天衛身。天乎無親唯德是輔。豈苟徇庸鄙。而言終身不遠是人耶。三則既反天意。與財何為。意為通經不專濟命。尚令散積豈使益貪。且沙門染法猶訶。畜財誰賞。世有不達徒欲要求。天網恢恢疎而不漏。問曰。觀上所說恐不全爾。何者人情自隔天理本通。菩薩慈稱無緣。大士施元博濟。賊稱佛號尚獲金頭。僧奉天靈寧慳玉帛。答汝此問深不達也。譬如國之法。臣非法虞罪。去官奪祿而反責君曰。天子仁慈不應偏黨。尚恩覃草木惠及孤貧。何故於臣而慳爵祿。觀此所責是智臣乎。經稱能持一句及以首題。以財以護者。此攝俗子及顯持功。工商仕農求財是分。王臣長者濟國盈家。尚令必聽是經要求同行。地神品云。好行惠施心常堅固。深信三寶積而能散。素聞廉士之風。知足節量。夙仰道人之範。未見迹參。穢俗志混凡夫。而人歸天護者也。
根据《请观音经》的三种含义:第一是为自己而请,第二是为他人而请,第三是为了护持正法而请。现在这一品的意思主要在护法,也就是天王护持经典。第三是用福报资助请法者和听法者。总的来说,也应该具备这三种含义。经中说:应当为了自己以及一切众生。这就是自和他。广泛地流通这部妙典,这就是护法。这都是本品的内容。另外,新译本说:你能流通这部经典,对自己和他人都有利益。这是明确的文字。
为自己而请又分为三种:一是延请,二是祈请,三是愿请。这对应身、口、意三业,形成感通的机缘。品中说:洗浴身体,礼拜供养。这是身业的延请。诵咒召请我,就是口业的祈请。至诚发愿,就是意业的愿请。为他人和护法,三业也是这样。
延请又分为三种:标心、约行、证请。 标心,意思是专心祈求,至诚就能感通。新译本说:用真实的话语邀请,发所求的愿。 约行,意思是虽然不特别标心,但这个人身、口、意三业纯净,大圣自然会应他。品中说:我当终身不远离此人。 证请,鬼神品说:若入此经,即入法性。即于此《金光明》经典中,能见到我释迦牟尼佛。 延请是这样,祈请和愿请也是如此。这三业的机缘,十法界众生,福德和智慧两种庄严尚未圆满,为了他人和护法,都需要致请。
第二,说明所求之事要远离过失。 问:《百录》说,《金光明忏法》只应该诚心忏悔罪业,怎么忽然有求取之事呢? 答:道理确实如此。但因为行法的事出自这一品,这一品以吉祥为主旨,所以品中的意思又是以福报资助说法者和听法者。品内的文字,多说明财宝,少说忏悔。只有新译本说:供养诸佛,自己陈述罪过,回向发愿等。然而,这一品又说明增长财物。因为这个缘故,多招致谄媚依附的过失。想要避免这种过失,所以要说明所求之事。
现在分两层意思来说: 第一,如果只是直接忏悔,净化内心,没有其他图谋,专心地依照事相和道理,一心精进,无论是取相忏还是观空忏,心意只期望灭罪,这不在讨论之列。 第二,如果是为了护法以及请说法的因缘,标心有所求,修行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其中的过失。
这又有两层意思: 第一,从三种请法来说明过失产生的地方。行请和证请必定没有谄媚欺诈,谄媚就不是真正的修行,自然不能感通。只有标心作法的人,事情有真伪,过失就产生了。 第二,正从标心来拣择过失。又分两点:首先,简略地根据三种含义显示正确的做法;其次,与此相反,指出过失。所谓正确的做法,有三种: 一、从能请的机缘来说。是指真正想要流通经典的人,无论是请法者、说法者还是听法者,如果有所缺乏,法流就会阻塞。标心指定事项,七日虔诚祈求,想要借助天神的资助,当然应该远离过失。请法必须真实,说法必须明了,听法必须精勤。其他的就不能感通。 二、从能应的圣者来说。就是吉祥大天。天心不欺,果有实语。虽然不事先谋划而应,但毫厘不差。真正的机缘一旦契合,微妙的感应就通达了。 三、从给予财物的用意来说。用意在于滋润其处境而使他能请法,补充其缺乏而使他能更好地说法,供给其资粮而使他能长久听法。经中说:对于这位说法者,我当供给,令其心安住,昼夜欢乐,正念思惟,分别深义。请法者和听法者,可以依此类推。所以,不是那些平庸昏昧、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天神会给他财物的。
其次,指出过失。与前面相反就可以知道。再简略说说。况且出家之人,尚且不应追求事相戒律、世间禅定以及二乘的智慧,怎么能容许完全不资助道业,专门为了养活身体,用谄媚依附的行为仪态,暗中图谋财利呢?假设因此积蓄了很多财物,自己就触犯了严厉的戒律。不净的八种财物,招致三恶道的痛苦。供养既然没有福报感应(《五百问》说:尚且不免地狱,何况得福?),设施终究是空。想要感通天神,恐怕没有那一天。 第二,天神辅佐有德之人,不保佑无道之人。积蓄财物,毁坏戒律,天神舍弃,世人讥嫌。徒然想要虔诚祈求,越求越远。尚且导致大鬼扫除踪迹,怎能得到尊天护卫身体?天啊,没有亲疏,只辅助有德之人。怎么会苟且顺从庸俗卑鄙之人,而说终身不远离此人呢? 第三,既然违背天意,给他财物是为了什么?本意是为了流通经典,不是专门救济生命。尚且让他散掉积蓄,怎么会让他增加贪心?况且沙门染着世间法尚且被诃责,积蓄财物谁会赞赏?世间有不通达的人,徒然想要强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问:看上面所说的,恐怕不全是这样。为什么呢?人情自有隔阂,天理本来通达。菩萨的慈悲称为无缘,大士的布施原本广济。贼人称念佛号尚且获得金头,僧人奉事天神,天神怎么会吝啬玉帛呢? 答:你这样问,实在是不通达。譬如国家的法律,臣子非法谋求罪过,被罢官夺去俸禄,反而责备君主说:天子仁慈,不应偏袒。恩泽尚且遍及草木,惠及孤贫,为什么对我却吝啬爵位俸禄?看这种责备,是明智的臣子吗? 经中称,能持诵一句乃至经题,以财物护持的,这是摄受俗家子弟以及显示持经的功德。工商仕农,求财是本分。王臣长者,济国盈家,尚且令他们必须听受此经,要求他们同行善道。地神品说:好行惠施,心常坚固,深信三宝,积而能散。一向听闻廉洁之士的风范,知足节制;素来仰慕修道之人的典范。没见过行迹混杂于污浊世俗,心志混同于凡夫,却能得人归附、天护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