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前方便。分六。一集僧。二问和。三简众是非。四说欲。五传请教诫。六问事端绪。
第二,做准备工作。分六步:一、召集僧人。二、询问是否和合。三、检查大众有无是非。四、说明请假情况。五、传达请教的戒律。六、询问事情的缘由。
所言前方便者。若欲作办僧事。秉宣圣教之时。必先问集和僧。委僧量宜。作何等法事。否则七非难越。无一克办。故云前方便。
所说的准备工作是这样的:如果想办理僧团事务,在宣布佛门规矩的时候,一定要先召集僧众开会,请僧众们一起商量,看看具体要办哪一类法事。如果不这样做,七种过失就很难避免,事情一件也办不成。所以叫做“前方便”。
一集僧。
召集僧众。
僧集不。
僧人们都到齐了吗?
釋 十誦律云。有四種僧。一者四人僧。二者五人僧。三者十人僧。四者二十人僧。乃至百千皆名僧也。若但二三人則不名僧。如上四種僧中。若少一人。非法。非毗尼。羯磨不成。凡秉羯磨。同界比丘並須盡集。否則便成別。眾法不成就故。今羯磨說戒之先。先問僧集知事者(即維那是)應稱量。答云已集。
《十誦律》中說,有四種僧團: 第一種是四人僧團, 第二種是五人僧團, 第三種是十人僧團, 第四種是二十人僧團。 甚至上百上千人,也都稱為僧團。 但如果只有兩三個人,就不能叫做僧團。
上面說的這四種僧團,如果少了一個人,就不符合法規,不符合戒律,羯磨儀式就不能成立。 凡是舉行羯磨儀式,同一區域的比丘都必須全部到齊,否則就變成另一種情況,集體的法事就不能完成。
所以在羯磨說戒之前,要先問僧眾是否到齊,由知事者(就是維那)來衡量判斷,回答說已經到齊了。
二问和。
第二个问题:和。
和合不。
和谐一致吗。
释 僧既集已。必须一味一相。犹如水乳。不来者嘱授。现前应呵者不呵。名为和合。方可秉法少有违诤法。则不成。是以问云和合不。答云和合。
僧人们已经集合完毕。大家必须团结一致,心意相通,就像水和乳融合在一起那样。如果有人没来,要托人转告;如果有人该受批评,就要当面指出来。这样才叫做和合。只有和合了,才能举行法事。如果稍微有点争执不和,法事就不能成功。所以要问:“大家和合吗?”回答:“和合。”
三简众是非。
三种方法分辨对错。
未受具戒者出不。
释 谓僧事集僧。非僧不集。未近圆者当驱令出。防彼盗听之愆。诈称比丘。永成受具之难。或露僧罪。招世讥嫌故。五分律云。遣沙弥着。不见不闻处。今未秉白。说戒之前。先问遣出。知事人应称量。而答云已出。若无。答无。
四说欲清净。
不来诸比丘。说欲及清净。
释 谓圣开与欲。本为三宝。及看病等事。覊身不至僧中。故听与欲。
事钞云。凡作法事。必须身心俱集方成和合。设有缘不开心集。则机教不同。将何拔济。故听传彼心口。应僧前事方能彼此俱办。缘此故开与欲。然欲有二种。一时欲。二非时欲。云何为时欲。谓黑白半月布萨。及安居竟自恣。楷定规模。有定时故。言非时欲者。谓不定其时。随机施法。如受戒忏悔治摈等。不定时故。又律中有三事。不听与欲。一者结界欲。令大众知其界畔故。二者灭诤用多人语故。三者若草覆地灭犯诤。不听与欲。要俱现前。故余一切法事并听与欲。
先明與欲。次明說欲。言與欲者。有五種。若言與汝欲。若言我說欲。若言為我說欲。若現身相。若廣說欲成與欲。若不現身相不口說者不成。應更與餘者欲。又云。欲與清淨。一時俱說。不得單說。若欲廣說者。應具修威儀。至可傳欲者。所如是言(具修威儀。向取欲人。或問訊。或觸禮。若取欲者。或同歲。或下座。但對立。若取欲者。是上座。應胡跪合掌白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便止)。
(欲者。樂欲也。謂僧中如法作辦僧事。我有樂欲之心。赴集因事。羈身故傳心口。應僧前事不違和合。故云與欲。名心集也。清淨者。謂前布薩以來我戒身清淨。無染穢也。故云與欲清淨)言說欲者。取欲比丘至僧中。已上座問云。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答云是也)。應起座。如常威儀。向上座一觸禮。胡跪合掌。作如是說言。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一說)。一拜起立。還復本位。
四明说欲竟。
五传请教诫。
谁遣比丘尼。来请教诫。
释 谓尼禀碍质。恒拘障累。故阙游方。咨受法训。兼且女性憍恣。亡灭正法。大圣慈鉴。故制此仪。令尼请僧教诫传宣八不可违法。一一遵行。还令正法无减。所以半月半月必从大僧求请教诫。僧今布萨。故有此问。若有请教诫者。应答云。有彼受尼嘱授比丘。从本位起。如常威仪。至上座前。作礼胡跪。合掌云。
大德僧聽。某處比丘尼僧和合僧差。比丘尼某甲半月半月頂禮比丘僧足。求請教授尼人(三說)。一拜而起。律制具足十法。方許教誡尼。應至第一上座前問云。大德。慈濟能教授比丘尼不。若能者答言能。若未能者答言不能。如是從二十夏已上。應一一徧問。有堪者白二羯磨差。若無能者還上座所。一拜長跪合掌云。我某甲比丘徧問。僧中無堪教授比丘尼者。上座即應說略教誡法。告彼囑授比丘云。大德。此眾無堪教誡師。明日尼來求可否。時應告彼言。昨夜為尼僧中徧請。無有堪能教誡師。雖然上座有勅。勅諸尼眾。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受囑比丘答言爾。一拜歸位(明日尼來。如是告知)。若無者。答言。此處無尼來請教誡。或有禮僧足者。答言。但有禮僧足者。令尼次第而進作禮三拜。長跪合掌。
上座抚尺云。
諸比丘尼。今乃(黑白)半月布薩之期。頒宣五篇聖章。聽聞二部律典。非僧不與之地。受具方得序。敷諸比丘尼。爾當依戒為師。依戒而住。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答云。頂戴受持。一拜而起。欲聽戒者。次第坐聽。
十诵毗尼序云。比丘及尼得互听戒。不得互为说戒。何以得互听。不得互说。谓比丘戒中兼制尼学处。尼戒中亦兼制比丘学处。故容互听。不得互说者。谓比丘是大僧尼乃亚僧。各不相足数故也。
六问事端绪。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
釋 謂僧今和集來者。現前不來者。囑授人非別眾所為何等法事。然所為之緣不出三種。攝盡一切。一為情事。如受戒說戒懺悔治擯等。二非情事。如結解諸界等。三為情非情事。如處分離衣畜長等。此所為事具單離合。委僧量宜。故對僧問其知事者。答云說戒羯磨(若作餘法據事而答。非錯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