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爱喜见王诏。
天爱喜见王的诏令
灌顶过二十六年之年,朕令刻此法勅。朕之司直官,关于鞅掌几百千生类苍生之事。朕既使诸司直官有自信,无所怖畏而专行其所应行之行,于诸地方以维持苍生之利益与安乐,又为令得与恩惠,如何断讼,或处罚亦任彼等之自由裁量。彼等善悉知与安乐及起苦恼,而专心于法之人人,于诸地方,使苍生为专得现世并后世之〔利益安乐〕,应以教示苍生。司直官不仅是努力奉事于朕,又同时知朕所欲之有司亦应事之。而此等之有司,亦由司直官体会朕意以教示彼等。不论如何,恰如人以其子女委托贤良之乳母,思考而如是信赖:「彼贤良之乳母始得安乐育予之子女」,朕如此为诸地方苍生之利益安乐,以设此等司直官。又彼等司直官无所怖畏,立自信而无不安,为得行其所应行之故,朕,以断讼反处罚即任司直官等之自由裁量。实是不得不希望之处,一于司法公平,及于处罚公平而无所失。而朕之命及范围,系缚于牢狱者,对其处罚,所裁决死刑之确定朕亦与三日间之思赦。〔于此间死刑囚之〕亲族,使彼等应观念其生命,或令观念不到之时,为〔彼等〕以所布施,又为资于后世之〔利益安乐〕应为断食。不论如何,是朕如斯之希望,即于〔恩赦〕时之终了后,尚且,〔其死行囚〕得后世〔之利益安乐〕。如是种种法之宣行、克己、布施之配与,增长于苍生之间。
灌顶第二十六年,我下令刻下这道法敕。我的司直官负责处理成千上万百姓的事务。我已经让这些司直官有了自信,不再害怕,能专心去做他们该做的事,在各个地方维护百姓的利益和安乐。至于怎么判案、怎么处罚,我也让他们自由裁量。他们很清楚哪些人一心向善、给人安乐,哪些人制造苦恼、专心于法。在各个地方,他们应当教导百姓,让百姓得到现世和后世的利益安乐。司直官不只是努力为我办事,同时也要知道我想做什么,其他官员也应当配合。这些官员也要由司直官体察我的意思去教导他们。就好比一个人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贤良的乳母,心里想着、信赖着这位贤良的乳母,孩子才能安乐地养大。我正是为了各地百姓的利益安乐,才设了这些司直官。这些司直官无所畏惧、有自信、没有不安,为了能去做该做的事,我把判案和处罚都交给他们自由裁量,这实在是不得不寄予的希望。一是在司法上公平,在处罚上公平,不出差错。凡是被我的命令和管辖关进牢狱的人,对他们处罚所裁定的死刑,我也给三天时间考虑宽赦。在这期间,让死刑犯的亲属去劝他们顾念自己的生命;如果劝不动,就为他们布施,为后世利益安乐应当断食。总之,这是我的希望:恩赦结束后,死刑犯还能得到后世的利益安乐。这样种种法的推行、克己和布施的给予,就会在百姓中间增长。